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规范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行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依据《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担保法》(主席令第50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改革发展的意见》(政发〔20xx〕151号)、《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建市〔20xx〕326号)和《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规字〔20xx〕4号)等要求,制定我市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xx年5月1日以来新开工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承包人应当同时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向建设单位提供。鼓励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担保金额
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不低于建设工程合同总价的5%。
三、担保机构
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机构原则上为在我市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及具有承保资质的保险公司。
四、信用管理
对担保机构实行信用管理,担保机构在从事工程担保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布,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开展工程担保业务:
(一)超出担保能力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
(二)虚假注册、虚增注册资本金或抽逃资本金的;
(三)擅自挪用被保证人保证金的;
(四)违反约定,拖延或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
(五)在保函备案时制造虚假资料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六)撤保或变相撤保的;
(七)安排受益人和被保证人互保的;
(八)恶意压低担保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九)不进行风险预控和保后风险监控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安监站)具体负责工程款支付担保行业管理工作,各市、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管理处(安监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进行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应当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复印件,安全监督机构应将保函复印件存入安全监督档案。同时根据“放管服”工作要求,各地监管部门针对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加快项目安全报监手续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依法应招标项目发包人应将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保证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各地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强化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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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城市基础设施运营风险,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建城〔20xx〕8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政办发〔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xx年底前,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基本完成各自权属的地下管线、检查井等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统筹推动隐患风险点整治;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启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建设效率明显提高,风险隐患及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更规范、更精细、更智能。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市政设施数字化监测管理等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二、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平台建设
(一)高标准实施设施普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再次细化普查方案。住建局负责指导做好城市供水、排水(包括污水、雨水)、再生中水、燃气、供热等管线及人防工程普查等;工信局负责指导做好电力、通信、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文旅局负责指导做好广播电视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普查。要充分运用前期已开展的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依据住建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遵循相关技术规程,查漏补缺,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积极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摸清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全面深入摸排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市住建局可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普查工作,并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其余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普查工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普查情况、设施危险源台账及治理措施要在20xx年12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数据信息动态更新和互通共享。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成果统一归纳至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督促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参加单位通过竣工测量、定期修(补)测的方式对信息数据查漏补缺,提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统一数据标准,破除信息壁垒,为城市建设、公共服务、防灾应急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调机制
(三)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城市地下管线、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有效衔接。市住建局要协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与其他工程项目建设时提前预留管线位置,路口应预留管线过路通道。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应按照先深后潜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期,与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强化地上地下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施工中要严格落实对已有设施的保护措施,力争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市住建局要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其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各自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及时整改,严格落实设施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市住建局要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现场进行辨识,若确实无法辨识、无责任单位的可采取相应措施统一进行处置。同时,要着眼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统筹推进防洪排涝设施体系化建设,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完善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供水等管网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要充分运用5G通信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五)严格落实城市道路占用开挖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流程,将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各类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施统一高效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等规定。推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联合审批,研究建立管线应急抢险快速审批机制,探索实行开挖道路总量控制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道路开挖行为。加强城市道路占用开挖管理,严肃查处未经审批的道路开挖和以抢修为由的乱开乱挖行为,逐步将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掘路行为纳入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档案,并对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依法予以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地下工程建设项目周边设施保护。在地下工程项目规划初期、建设方案制定及初步设计等阶段,要充分征询周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产权单位意见,涉及地下管线迁改等内容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并做好已有设施的保护。(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有机融合城市建设专项工作,加大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结合城市建设、城市更新等改造工作,整合易涝点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人防工程建设、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供气管网建设等专项工作任务,加强协作互动,取得互促互进良好效果。同时,各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供应、提升服务、满足需求等方面,组织开展补短板行动。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建立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库,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工艺标准低、材质落后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要积极探索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地下市政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及运营维护。严格落实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权属单位主体责任,有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设施权属单位要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设施运行安全相关技术规程,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制度建设,规范设施权属单位的运营维护工作。建立完善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投入机制,合理制定供水、供热等公用事业价格,保障设施运营正常资金。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施带病运行。健全设施运行应急抢险制度,利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汇集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信息,提升应急调度能力,迅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督促指导全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靠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等保障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类设施权属单位要结合城市体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找准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短板,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强化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发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安全运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定期做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切实降低设施安全运行风险。
【精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xx〕1645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发改农经发〔20xx〕807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发改农经发〔20xx〕102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在全面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面摸清我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家底,制定各行业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实施方案,编制县级管护责任清单,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
到2025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晰,管护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经费保障落实,管护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
到2030年,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
到2035年,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并管护到位。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各级管护责任。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一是落实属地政府的主导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辖区范围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度及相关政策。二是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今年9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摸清各自领域内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基本情况,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对县各乡镇(街道)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三是强化运营企业和公共服务供给单位的管护责任。供水、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自觉接受政府、村级组织和村民监督,确保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院)、养老院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单位应承担所属设施管护责任,建立制度、责任到人。四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管护监督责任。村级组织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承担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的村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
(二)完善管护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五项配套制度”:一是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今年9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管理制度,按照明确主体、明晰权责、落实责任原则,科学推动各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形成以乡镇为单位清晰明确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台账,按产权归属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产权归承担项目实施责任的地方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所有;明确划归村级组织或由村级组织通过自主筹资筹劳以及接受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等兴建的,产权归村级组织所有;由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电力、燃气、通信、邮政等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产权归投资主体所有。二是建立设施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布局和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时,要通盘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要明确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三是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管护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尝试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政策措施,将从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社会主体统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范围,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四是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优化多元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逐步完善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制度,逐步理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产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和调整价格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质同价。具备条件的,促进价格由市场形成。五是建立设施管护与脱贫攻坚衔接制度。加大对经济薄弱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的补助力度,鼓励村级组织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从经济困难户中聘请管护员,负责村属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小修、保洁等管护工作。
(三)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健全完善“三类机制”:一是完善非经营性设施政府或村级组织管护机制。没有收益的农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属地政府(办事处)或村(居)组织管护。二是健全准经营性设施多元化管护机制。经营收益不足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准经营性设施,按照权属关系由运营企业、属地政府(办事处)或村(居)组织负责管护。属地政府(办事处)和经济实力强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企业予以合理补偿,运营企业应控制成本、提高效益。三是创新经营性设施市场化管护机制。经营收益可以弥补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经营性设施,由运营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协调,确保各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
(二)加快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构建既适应本地发展需要,又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标准、优化规范,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业务指导,动态跟踪督查,确保高质量落实工作任务。
(三)强化监督考核。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绩效管理,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省信用管理体系,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护清单所列事项适时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效落地落实,保障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运行。
(四)加大保障力度。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据管护责任、规模和标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制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同时,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运营模式,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不断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投入力度。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在辖区范围内每个行政村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和接受“村级公益事业需村民共同出力出费”、“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设自己管护”等道理,提升广大农村群众对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增强农民契约意识,引导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全面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精选方案_基础设施补短板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
基础设施补短板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六稳”工作部署,加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和自治县党委“六大工作”工作思路,以开展“六大行动”决胜年活动为统领,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提高投资精准性和有效性,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力推进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以下简称“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基础设施质量和效益,全方位提高基础设施支撑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补齐短板。以满足人民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标先进查找差距,对照发展查找不足,通过互通、补缺、延伸、加密等方式,集中力量补齐“五网”基础设施短板,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坚持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自身财政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投入标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优先支持已纳入各类规划或方案的项目建设。
——坚持协同发力,服务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五网”基础设施建设,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非经营性项目,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实施。
二、主要目标
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采取超常规举措,用三年时间努力谋划和强力推进一批“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xx—20xx年,全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项目完成投资约189.14亿元,其中20xx年44.27亿元、20xx年80.12亿元、20xx年64.75亿元。到20xx年,初步形成各种运输方式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便捷通畅、互联互通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智能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网;建设4G、5G、光纤网络等基础设施项目,打造高速、移动、安全、泛在、优质的新一代信息网;基本建成面向东盟、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联通西南和中南地区,运力充分、配置优化、效率领先、服务优质的物流网;初步形成管网结构完善、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水平先进、人居环境美好的地下管网。“五网”建设协同推进,基本建成有效支撑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基础设施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通达通畅的交通网。进一步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三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9个,力争到20xx年实现通高铁,外联县通二级公路和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目标。铁路方面,加快推进贵南高铁(都安段)建设,力争20xx年建成。完善公路网建设,到20xx年全县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160公里,新增二级(或三级)公路通车里程达260公里。三年计划新开工都安至宜州高速公路、贺巴高速(都安至来宾段),建成贺巴高速(都安至巴马段),东兰至大兴(都安段)、都安至双福(都安段)、龙湾大桥等11个公路及桥梁项目实现竣工。加快水运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港都安港区板城作业区建兴码头工程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构建稳定可靠的能源网。以电网、天然气管网等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输配电、油气管道、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三大类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流智能电网,大力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县县通”天然气和人口达到规模以上集镇通天然气工程(长输管道、门站)建设工作。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充电插座、充电桩建设任务,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全力提升我县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和服务水平,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自治县工信商务局、市政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供电公司、广投天然气管网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构建泛在先进的信息网。进一步提升数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推进数字都安建设。推进城乡深度覆盖4G网络,加快5G网络建设,到20xx年全县新建1240个4G基站,力争农村地区90%以上行政村设3个以上4G基站,实现4G网络覆盖90%以上自然村;累计建成2250个以上5G基站,实现5G网络县城深度覆盖、乡镇重点区域全面覆盖,全县5G用户数不少于34万户。加快智慧广电建设,实施广播电视网络覆盖和基础数据网络升级工程,到20xx年实现农村全光纤覆盖,4K智能机顶盒/智能网关在城乡网络普及,城乡双向高清互动电视用户达到7.8万户,建设新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全面完成数据中心、网络、应用以及用户终端IPv6改造,实现IPv6支持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配合推进政务云建设和政务数据“聚通用”,推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一云承载、一网通达、一池共享、一事通办、一体安全的“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新模式,大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大数据应用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牵头单位:自治县大数据发展局、工信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铁塔公司、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高效便捷的物流网。加快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推进建设物流站场,建成西南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开工建设澳都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全自动化冷链加工中心项目。努力打造特色优势大宗商品供应链,建成西南石材加工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链和农产品供应链,推进市畜禽交易市场、红河集贸市场、八仙综合农贸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项目建设。优化邮政快递、电商物流网络节点布局。(牵头单位:自治县工信商务局,配合单位: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五)构建功能完善的地下管网。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地下管网等5方面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实施雨污分流,三年内力争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22公里,实施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明显提升。全面推进雨水管网建设,加快易涝点整治,力争全县建成区现有易涝点全部消除,三年内力争新建排水管23公里、排水沟渠3.1公里,城区防涝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大力实施旧管网改造和新管网建设,全面改善城镇供水服务,有序开展“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三年内力争新建、改造供水管网约79公里,进一步提高供水普及率,降低管网漏损率。加快推进燃气管网建设改造,扩大燃气管网通达覆盖范围,优先保障城镇老旧小区和移民安置小区居民生活用气,同步扩展新建小区与规划新区居民生活用气,稳步推进工商企业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三年内力争新建、改造燃气管网约148公里,燃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牵头单位:自治县市政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信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构保障。充分发挥自治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三年大会战各项建设工作。各大会战建设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制定印发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的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规则,加快组织实施,并强化跟踪督促。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强化要素保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强化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加强与自治区、市的汇报沟通,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倾斜支持。鼓励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基金等方式,依法依规、多元化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低成本、中长期专项贷款支持项目建设。通过科学规划、有序实施项目周边土地和旅游资源开发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定期向社会推介符合条件的“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大力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
(三)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规划选址、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事项的办理,优先保障项目用地、用林、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统筹安排“五网”项目合理用地空间,对上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用地,补充耕地指标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进行交易;“五网”项目征占用林地定额指标优先在年度林地使用指标中安排;铁路、公路、电网工程、电子政务等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排放污染物的“五网”项目,不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四)强化前期工作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到位。对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条件、符合申报上级资金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采取多渠道筹资方式筹集前期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拓宽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渠道,努力突破项目前期经费融资瓶颈,加大项目前期经费信贷投入,探索项目前期工作外包机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速度。
(五)强化项目协调服务保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推动重大项目按计划扎实推进。完善“五网”项目问题常态化协调调度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协调调度会、专题协调会,组织各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牵头县领导协调解决。加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度,依托项目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全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项目进度监测和事中事后监管,形成项目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滚动循环机制。对列入自治区、市计划盘子的项目,力争多争取资金早开工;对尚未列入自治区、市计划盘子的项目,各专项牵头单位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列入。
(六)强化跟踪考核督查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每月进行项目监测调度,并于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推进落实情况和每月不少于一篇的信息稿件报送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汇总上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问效,视情采取实地检查、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五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实施方案合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xx]6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市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政发[20xx]5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xx]4号)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决定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关联手续合并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审批流程
凡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项目,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关联手续合并办理的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证时同步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防空地下室)手续相关申报材料,统一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防空地下室)登记)申请表》,报审批部门审批,实现“一张表单”申请,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程序办理的审批模式。
二、精简审批环节
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防空地下室)手续办理时间纳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不再单独计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防空地下室)登记)申请表》、审管联动备忘录和相关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办理,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对资料不全或无效的,一日内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自资料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审批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各相关监管部门应遵循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公平公开、协同共治的监管原则,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建设单位承诺书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县安委办《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办[20xx]21号)和《关于开展事故多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安办[20xx]19号)文件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2.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通过开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促进“三宝、四口、五临边”管理规范化,有效降低高处坠落风险,坚决遏制高坠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整治范围
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主要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履职及持证上岗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处作业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1.技术措施制定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是否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实施。
2.应急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制定高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高处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是否掌握方案内容,是否定期开展相应应急演练。
3.培训教育交底情况。是否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现场负责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高处作业施工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是否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警示。
5.应对措施落实情况。雨、霜、雾等天气,高处作业时是否采取防滑、防冻措施;6级以上强风、浓雾、沙尘暴等恶劣气候,是否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设施检查验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施工单位对作业过程中发现违章行为或危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消除。
(三)高处作业防护方面
1.安全防护用品情况。是否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脚手架外侧是否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密封,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是否小于2000目/100cm2。
2.临边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作业场所,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防护情况。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等孔洞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电梯井口是否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门;电梯井道内是否设置水平安全防护和隔离防护设施。
4.攀登作业防护情况。攀登作业人员所用设施和用具是否牢固可靠;梯子的材质、倾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梯子底部是否坚实、是否存在垫高情况。
5.悬空作业防护情况。悬空作业处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是否经验收合格;悬空作业人员是否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6.操作平台防护情况。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经检查验收合格;移动式操作平台是否经设计计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铺板是否严密,连接是否牢固,临边是否设置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否可靠连接,是否有限载标识,铺板是否严密、牢固。
7.交叉作业防护情况。坠落区域内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的构造、材质、搭设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
各在建工程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本项目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底—20xx年6月)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按照本文第三条“整治重点”的要求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我局质安站将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我局将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全区受监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结束后在全县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逾期不改、整改不到位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月—6月)
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下一步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所采取的常态化管理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将该项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此次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各单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并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形成隐患整治的闭环。
(三)加强引导,认真履职。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开展建筑施工预防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方案精选】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城市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减少灰霾天气产生,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三、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实现“六个百分之百”治理目标到位:
1.施工现场实行100%封闭管理,城市主干道采用不低于2.2米,次干道、支路不低于1.8米硬质围挡。
2.严格按照场地施工条件设置过水沟槽、冲洗平台和三级沉淀池,安装冲洗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率达到100%。
3.建筑垃圾及余土清运实行100%密闭运输。
4.施工现场出入口及施工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必须配备洒水、喷雾等降尘设施,100%实施湿法作业。
6.工地出口两侧各30米路面100%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四、治理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工作职责。按照“谁建设、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施工扬尘治理细化标准。各工程项目须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扬尘治理施工管理水平。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细化为工地围挡、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打造扬尘治理示范工地。按照质量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每年度建设1-2个扬尘治理示范工地,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学习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加强示范引领。
(四)强化施工扬尘前期监督。从严把关,加强监督,在建设项目招标时,应把达到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作为要约条件写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承诺。项目开工前,县质监站将对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五)严控施工过程扬尘污染。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施工过程扬尘监管。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
20xx年年底前,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专项督察行动,重点督查施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项目,按照扬尘治理规范要求进行督察,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
(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扬尘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处理,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加强动态监管,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并进行现场核验。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年度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的,取消施工单位评选省、市优质工程资格,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建设单位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公示违规行为等措施;对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中工作迟缓、推进不力、责任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示、公开约谈等措施,依法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成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筑业管理股、质监站、施工管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各工程项目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扬尘治理进展情况至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有关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并整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抽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扬尘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从严执法。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实施本系统执法检查,与县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防控执法监管体系。
(四)鼓励公众监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网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的权利。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受理扬尘污染监督举报信息,及时回复,限期办理。
【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合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全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按照《省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政办发〔20xx〕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思路
全面落实市委“336”发展战略布局,坚持解放思想、政策学用、改革突破、服务提升,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审批把关为申报单位信用约束、严进宽管为宽进严管,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建立政府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覆盖。对项目开工前可能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强制性评估事项,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企业承诺、简化、保留审批四类,进行调整优化、流程再造,着力打造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六最”营商环境。
二、承诺制改革项目
(一)适用范围
省级核准的铁路、公路项目,具有市级核准事权的公路项目,根据其跨区域、线性特点,精简调整相关事项,压缩办理时限。审批类铁路、公路项目可参照本方案改革举措,优化现行项目报建手续。
(二)改革内容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是将项目开工前需要完成的29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优化再造,在全市域相对统一试点推行“37118”承诺制管理模式(“3”指政府统一服务事项3项、“7”指企业信用承诺事项7项、“11”指简化事项11项、“8”指保留审批事项8项)。
1.政府统一服务事项
共3项,包括:①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②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③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2.企业承诺事项
共7项,包括:①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②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③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⑤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⑥地震安全性评价;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简化事项
共11项,其中,政府内部流转4项,包括①农用地转用审批;②占用征收林地审批;③土地征收审批;④供地方案审批。简化办理7项,包括⑤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⑥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⑧取水许可审批;⑨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⑩节能审查(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列专门篇章);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4.保留审批事项
共8项,包括①项目核准;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③设计审批;④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⑤自然保护地内建设活动审批;⑥洪水影响评价审批;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⑧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三)关键环节改革任务
1.做实政府统一服务
根据项目进度和建设需要,由项目所在地政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限期完成。其中: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供地前完成绿地、树木移除;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开工前完成市政管网接入项目用地边界;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供地前完成设施迁改。(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简化核准申请材料
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后置,企业承诺开工前取得即可,企业只需提供核准申请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核准重点审核项目线路控制性节点、走廊带坐标、投资规模。(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简化土地审核流程
取消土地审批六部门核查,企业不再办理该事项,原核查内容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数据,在办理供地方案审批事项时一并出具核查意见。(责任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优化承诺流程
企业办理承诺事项时,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可一次性向事项审批部门报送所要办理的承诺文书,审批部门即时出具批复意见,并同步将批复意见和承诺文书推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承诺内容即可开工建设。(在省直部门未制定出台标准承诺书文本前,承诺书参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中各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优化施工许可
企业签订勘察、设计、建设单位质量承诺书,重要工程施工图经专家论证,并取得保留审批事项的批文后,即可组织开工。(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优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办理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对不影响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利用的,不作压覆处理,不予补偿。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县级政府组织签订意向协议,建设单位可进场组织项目建设,并同步办理审批手续。(责任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优化网上并联办理
对保留审批事项,市县审批部门要充分利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搭载的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保留事项全部网上并联办理,提高审批效率。(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优化征地补贴工作
优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制度,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市县政府按标准组织测算所需资金,企业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后即可先行办理用地手续,市县政府负责及时将资金补贴到人。(责任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过程服务和信用约束
一是细化实化承诺事项。涉及到承诺事项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接省级相应部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准入条件、标准以及工作流程等。对各承诺事项分别制定全市统一的承诺书格式文本,规范主体内容,确保承诺条款具体可操作。承诺书要列明承诺主体相关基础信息,项目建设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制度,需达到的相关技术标准、数据参数、关键节点要求、完成时限以及同意公开、纳入信用监管等。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工作重点放到加强监管和优化服务上,不能“一诺了之”。对改革事项,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统一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及时制定进一步细化落实的措施。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台账。运用审管衔接机制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监管机制。
三是加强信用约束监管。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省直相关部门,贯彻落实省直部门制定出台的信用监管办法,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承诺信息、过程监管信息及奖惩信息录入工作,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纵横联动、协同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推进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统筹、督促、汇总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承诺制改革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保障举措,担负起承诺制改革在基层全面落地的主体责任,对实行承诺制改革的核准类项目,做到“一个项目一本台账”。
二是强化经验推广。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承诺制改革创新做法和成效经验总结,打造推出一批典型案例,为我市其他项目开展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探索出一条成功之路。
三是强化评估考核。将承诺制改革列入各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市承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按季对试点项目和改革推进情况进行排队通报,推动改革全面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在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精彩方案:廉洁清水建设实施方案
廉洁清水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纪委推进廉洁上饶建设和区委、区纪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办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廉洁建设具体工作中,以惩治和预防基层微腐败为主线、以促进全乡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乡镇权利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洁工作,为乡建设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乡村干部队伍。加强学习教育,夯实廉政基础;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体引导党员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综合素质,激发干事活力;一方面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开展绩效考评制度,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2、压实一岗双责,完善一套有效、精准的乡村监督制度。建立乡村两级廉情档案,完善村级干部负面清单,重大事项报告。乡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履行好“一岗双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运用好四支监督队伍,乡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乡工作的监督、问责、执纪,驻村村务公开监督员负责监督村里的三重一大及村务公开工作,村级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村两委日常工作的开展,乡纪委委员对村两委及各站所实行网格化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3、推进村级廉政工作,构建一批廉洁农村先进点。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廉政文化进农村为依托,通过举办文艺汇演、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办廉政讲堂等形式,加强农村廉政教育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强化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等。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纪检监察办要认真履行监督推动、保障执行的职责,确保廉洁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各站所要自觉把廉洁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理论支撑,加强廉洁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打造、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保障廉洁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廉洁建设的认同感,为廉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分步推进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以项目化的形式推进实施。到20xx年底,廉洁建设取得初步阶段性成果;到20xx年,全乡各党支部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体系、廉洁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社会道德体系等初步建成;到2025年,廉洁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社会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若水廉洁建设阔步迈进。
4、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廉洁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廉洁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