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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

2023-12-29
人寿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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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 篇1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即行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的缴费期内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六、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发生第一款情事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曾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申请免缴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保险金申请书或免缴保险费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四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人寿保险合同 篇2

第五章 人寿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寿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一、概念

人寿保险合同是以人的生命(或寿命)为保险标的的合同

二、特征

(一)给付性

人的生命无法用货币来计算其价值,精神心理上的创伤亦不能。

1.保险人不应该限制投保人的投保限额

2.投保人可以就某一被保险人重复投保人寿保险

3.不适用于代位追偿原则

若保险事故的发生时由于第三者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既可以获得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给付的保险金,又可以依法要求第三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双务性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都承担义务的合同。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履行未来某个时候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一方履行义务是另一方履行义务的条件。

2.双方当事人义务履行有很长的间隔时间。

(三)诺成性

实践性与诺成性P83

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无需交换合同中的标的物,合同即告成立。

(四)储蓄性

保险人按均衡费率收取的保险费数额超过被保险人当年应承担的死亡成本。超过部分是投保人提前交给保险人以弥补以后缴费不足的,相当于投保人存于保险保险人处的储蓄存款。这部分相当于存款的保费及产生的利息属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有。

(五)长期性

被保险人死亡风险随年龄增大而增大,若保险期限规定的比较短,则会出现年老的被保险人缴费很多、年轻人缴费很少的现象,最需要保障的老年人买不起,所以>=5年。

由此产生经营性的特点:

1.均衡费率制

2.保险人对每一张人寿保险合同都应提存责任保障金

3.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寿险公司应特别重视资金运用业务

4.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管理要严谨且具有连续性

第二节 人寿保险合同主体

一、人寿保险合同当事人

(一)保险人

(二)投保人

二、人寿保险合同关系人

(一)被保险人

(二)受益人

三、人寿保险合同辅助人

(一)保险代理人

(二)保险经纪人

(三)保险公估人

第三节 人寿保险合同客体

第四节 人寿保险合同内容

一、当事人和关系人

二、保险标的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四、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五、保险金额

六、保险费

七、保险金给付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九、订立保险合同的时间

第五节 人寿保险合同常见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二、宽限期条款

三、复效条款

四、保费自动垫支条款

五、不丧失价值条款

六、保单质押贷款条款

七、年龄误告条款

八、自杀条款

九、受益人条款

十、意外事故死亡双倍给付条款

十一、赔款(保险金)任选条款

十二、红利任选条款

十三、保单转让条款

人寿保险合同 篇3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xx年、xx年和xx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人寿保险合同 篇4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 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交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男性六十周岁,女性五十五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可选择下列三种方式之一领取养老保险金:

一、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一次领取养老保险金;

二、从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起每年于生效对应日,男性被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6.8%领取养老保险金,女性被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4.8%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足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为止。

三、从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起每年于生效对应日,按下列公式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男性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险金=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12%×(1+5%×(被保险人当年年龄-60));

女性被保险人的养老保险金=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10%×(1+5%×(被保险人当年年龄-55));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不足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为上。

上述选择由被保险人于领取养老保险金前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前,(一)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后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35%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约定领取养老保险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前,(一)因意外伤害而身体高度残疾,或(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该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但若被保险人于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本公司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仅无息退还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35%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若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缴费期内,从其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养老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四条 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申请免交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

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

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第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本公司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当被保险人选择第七条第二或三款规定的领取方式,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得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申请减少保险金额,但是减额后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最低承保金额,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

养老保险金、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变更地址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索赔时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批注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合同纠纷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释义

第二十六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七条 本条款所述“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事之一:

一、双目失明;(注1)

二、言语(注2)或咀嚼(注3)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三、中枢神经或胸、腹部脏器极度障害,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护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4)

四、两手腕关节丧失或两足踝关节丧失;

五、一手腕关节及一足踝关节丧失;

六、一目失明及一手腕关节丧失或一目失明及—足踝关节丧失;

七、四肢机能完全永久丧失。

注:

1.失明的认定

(1)视力的测定,依据国际视力表两眼分别依矫正视力测定。

(2)失明指视力永久在国际视力表0.02以下。

2.言语机能的丧失指下列情形之一:

(1)指构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喉头音等四种语言能力中,有三种以上(含三种)丧失不能发出。

(2)声带全部剔除。

(3)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

3.咀嚼机能的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食物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者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都不能自己完成,经常需要他人扶助的状态。

5.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一百八十日后其机能仍完全丧失而言。

鸿寿养老金保险费率表

(保额千元)

投保年龄

趸交

十年交

二十年交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男性

女性

16

226

270

33

39

21

25

17

238

285

35

41

22

26

18

251

301

37

44

23

28

19

264

318

38

46

25

29

20

278

336

40

49

26

31

21

293

356

43

52

27

33

22

309

376

45

54

29

35

23

326

398

47

58

30

37

24

344

421

50

61

32

39

25

364

446

53

65

34

41

26

385

473

56

68

36

43

27

407

501

59

73

38

46

28

431

532

62

77

40

4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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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 篇5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即行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的缴费期内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人寿保险合同 篇6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新华人寿)-正文:

第一条 少儿终身保障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凡出生满一个月至年满十四周岁、身体健康、发育正常的婴、少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父母或有法定抚养关系(限年龄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政党工作和劳动)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保险一份或多份。

第三条:本条款有下列保险责任,投保人可按附表一的组合,选择下列投保项目:

(一) 被保险人在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12、13、14、15、16、17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六年给付初中、高中教育金,每年每份500元。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只能从1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高中教育金,领取三年,每年每份500元 。选择费率序号 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二) 被保险人在大学教育金领取期(18、19、20、21岁合同生效对应日)内生存,本公司分四年给付大学教育金,每年每份1000元,选择费率序号 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三) 被保险人生存至22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婚嫁金,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四) 被保险人生存达到养老金的领取年龄(男60岁,女55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时,可逐月领取养老金,直到身故。每份养老金月领取标准详见附表一。选择费率序号 、 投保的被保险人除外;

(五)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生效时起至终身,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终身人寿保险金,每份给付金额详见附表一;

(六) 被保险人生存至30岁时,本公司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父母10000元的祝寿金(此项责任只限选择费率序号 投保的'被保险人。详见附表一。)

第四条 若投保人在保险缴费期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或在保险单生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被保险人可免缴纳未缴尚未缴付的保险费,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12岁至22岁期间,按合同约定每少领500元给付金时,还可增养老金的月领标准,增加标准详见附表三。

第六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

(三) 战争、军事行动及**;

(四) 核辐射、核污染;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其他违章驾驶;

(六) 被保险人患有性病、爱滋病;

(七)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发生以上第(一)类情况,本公司不退还所缴的保险费,其它情况本公司按退保处理。

第七条 本保险合同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 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限分别为保险缴费期、约定保险金领取期及终身保障期:

(一) 缴费期:从第一次缴纳保险费时起至二十二周风韵 合同生效对应日前一天止。

(二) 领取期:自被保险人年满十二岁合同生效对应日起至终身,分别有初中、高中教育金领取期、大学教育金领取期,婚嫁金领取期、父母祝寿金领取期和养老金领取期五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12岁、13岁、14岁投保的被保险人,无初中教育金)。

人寿保险合同 篇7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或1年以内,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但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00元。

二、保险费按本公司《职业分类表》的有关规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对应的保险费率标准计算,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七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人寿保险合同 篇8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福寿安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投保人,通过单位统一为其本人(即被保险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投保时,单位在职人员人数必须在十人以上,而且被保险人人数必须占本单位的职人员人数80%以上。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 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季缴、年缴及趸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一年、三年、五年及八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投保,本合同生效后保险期间不得变更。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险人因疾病而身故时,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疾病死亡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保险人根据“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试行办法”,按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由于该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再给付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与本次意外伤害已给付保险金的差额,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保险人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不超过保险单所列明意外伤害死亡及意外残疾保险金额。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列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本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八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九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身体残疾鉴定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故,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另需出具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第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第五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体残疾,申请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鉴定书;

四、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

五、意外伤害事故证明书。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而本合同仍然有效,由本人持保险单、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与身份证件,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被保险人。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但投保人不愿继续参加本保险而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

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将本保险单与被保险人的同意书送交本公司批注。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

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九条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二十条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增加或减少保险费缴费标准,但最少不得低于本条款附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年交保险费60元),其减少部分视为解除合同。

变更地址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保险人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释义

第二十二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可向保险单签发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寿安康保险保险金额表

交费方式

保险期间

疾病死亡保险金

意外死亡及伤残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季交一元

三年

36

96

12

五年

60

160

20

八年

96

256

32

年交一元

三年

10

30

3

五年

20

50

5

八年

30

80

8

趸交一元

一年

4

10

1

三年

6

15

1.02

五年

6

15

1.08

八年

6

15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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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人寿保险合同(汇编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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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合同【篇1】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即行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的缴费期内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六、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八、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九、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内患重大疾病。发生第一款情事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第九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发生其他各款情事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曾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申请免缴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保险金申请书或免缴保险费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四、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第十四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鉴定书;二、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三、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本公司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本公司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人寿保险合同【篇2】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简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或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人对本保险单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期间

第四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有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五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但以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责任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内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全部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一百八十天后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但因同一意外伤害保险人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应予扣除。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身体残疾,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保险单附表所列残疾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但每年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比例达到75%及以上的,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六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身故或身体残疾时,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期限,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八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并缴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满期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及申请免交保险费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证明书;四、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十二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意外伤害死亡证明书;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六、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第十三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被保险人疾病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保险金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五、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六、应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本合同或申请复效时,对保险人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时,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达时,保险人将该项通知送达受益人。

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保险人应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退还本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出具下列文件:一、保险单及解除合同申请书;二、最近一次保险费的缴费凭证;三、投保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理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人寿保险合同【篇3】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并收回保险单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及利息时,本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六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

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投保人交清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保险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患一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即行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九条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的缴费期内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责任免除]

第十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人寿保险合同【篇4】

1.平安如意女性两全保险(利差返还型)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10年、15年和20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组织检查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本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手术证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的申请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人寿保险合同【篇5】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_,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以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恐怖活动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因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三)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五)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六)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期间

第七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费按年度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经保险人同意分期交费的,投保人须在合同订立时交付第一期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十条投保人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减低时,保险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其危险性增加时,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自职业变更之日起,就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保险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其危险性增加并未依本条第一款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其原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保险人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二条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一,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人寿保险合同【篇6】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情形,被保险人死亡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或1年以内,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由本合同双方约定,但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0000元。

二、保险费按本公司《职业分类表》的有关规定,根据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对应的保险费率标准计算,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七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按约定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人寿保险合同【篇7】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复效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范围: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或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其它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限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五周年时生存,且合同有效,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以后,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届满五周年时生存,且合同有效,则按每届递增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死亡,或自保险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体高残,或自保险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体高残,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给付高残保险金,高残保险责任终止。高残保险金给付后,被保险人仍可领取生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公司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体高残,或自保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体高残,投保人免交自被保险人被确定身体高残之日起的分期保险费。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残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自合同生效一百八十日内(含一百八十日)因疾病所致;

五、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八、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五项情形时,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如投保人有欠交保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

第五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最低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可选择趸交(一次交清)、年交;年交方式交费期限可选择十年、十五年或二十年。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交纳全部保险费或分期交纳保险费。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交纳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保险单载明的交费日期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七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八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顺序和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九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十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申领生存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生存保险金:

1、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身故保险金:

1、保险单及最近一次交费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残,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保险费免交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高残保险金:

1、保险单及其它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被保险人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六、如为代理人申领,应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交纳、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交费形式在每期的生效对应日交纳。自保险单所载明的生效对应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并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纳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保险费的垫交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足以垫交应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在投保时或宽限期满前有书面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交保险费及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垫交保险费及利息达到保单现金价值数额时,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因疾病造成身故或身体高残,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六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七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八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一、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及其它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九条 失踪处理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失踪并经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视同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按本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垫付身故保险金。

若日后被保险人生还时,受益人应将已申领的身故保险金及利息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达成的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无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时,可向保险单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释义

爱滋病: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简称。

爱滋病病毒: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的简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手续费:是指每张保单平均承担的保险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利息:“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1%。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

医疗机构:是指经本公司指定或同意的区、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公立医院。

身体高残:本合同所述“身体高残”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至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本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寿保险合同【篇8】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或半年)的对应日为本合同每年(或半年)的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即行终止。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于交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w

第五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或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上述各款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条保险费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七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二、半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半年的生效对应日。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项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八条合同效力恢复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

第九条减额交清保险的选择在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按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交清的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减少保险金额,本合同继续有效。此项选择不适用于次标准体的保险合同。

第十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由监护人指定受益人。重大疾病保险金和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二条身体高度残疾鉴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第十四条保险金申请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的,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 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有必要,本公司有权检查被保险人的身体,费用由本公司负担;4.如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3.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4.如为代理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5.本公司要求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资料后,对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

人寿保险合同【篇9】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条款(97版)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出生满一个月至 21周岁的子女或其他有抚养关系的婴幼儿或青少年(以下称被保险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金额]

第三条小学教育保险金、初中教育保险金、高中教育保险金、大学教育保险金最低年领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婚嫁保险金最低领取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生活安定金最低年领金额为100元人民币,最高为10000元人民币。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季缴、半年缴、年缴及趸缴五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根据投保时与投保人的约定,承担以下一、二、三、四、五、六款所列保险责任中的任意一项或者数项:

一、小学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7、8、9、10、11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小学教育保险金。

二、初中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2、13、14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初中教育保险金。

三、高中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四、大学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五、婚嫁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婚嫁保险金。

六、生活安定金(此款只供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投保时选择)

若投保人于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被保险人生存,保险人于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所载金额给付生活安定金,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时止。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人给付的生活安定金为全额的一半。

从事保险人规定的“特种职业”的投保人,直接参加“特种职业”中所列的工作或劳动时遭受意外伤害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给付的生活安定金为全额的一半。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人承担以下免交保险费的责任:

当投保人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监护人时,在被保险人开始领取约定的某项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可以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当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保险人并不承担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的责任。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对于约定的某项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开始领取但未领完而身故,则该项保险金的未领取部分由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对于约定的某项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前身故,则保险人退还投保人就此项保险金已交保险费总计的两倍,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人寿保险合同【篇10】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w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四、特定手术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手术或同一手术项目的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五、结婚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满3年前结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3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结婚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结婚津贴保险金”。结婚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六、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2年后至满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年度满5年时生存且未曾领取“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xx年、xx年和xx年3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1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准,按以下公式确定各保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5×保单年度数);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如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医疗、结婚津贴及子女养育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人寿保险合同【篇11】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养老金保险条款(97版)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缴付保险费及领取养老金]

第三条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保险费缴付方式有月缴、年缴及趸缴三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趸交即期领取养老金或延期领取养老金,养老金领取方式有月领、年领及趸领三种。趸交即领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次月的对应日。延领取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为保险单生效对应日,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50、55、60、65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

第四条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包括保险费交付期与养老金领取期。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单上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前一日止为保险费交付期。被保险人生存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日起至其身故时止为养老金领取期。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承担以下给付保险金责任:

1.被保险人于保险费交费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亡,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约定的开始领取养老金日时,保险人按保险单约定的期领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金,保证十年;若被保险人中途身故,其受益人或继承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满十年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领取十年养老金后,仍继续生存,保险人给付增额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增额养老金以保险单约定的首期期领金额为基础,每年递增率为6%或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递增率,一旦约定,中途不得更改。

[责任免除]

第六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

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七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险人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保险人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八条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两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补缴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复。

人寿保险合同【篇12】

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团体福利保险条款(97版)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团体福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工作的人,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人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且保险人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合同保险费缴付方式为趸缴。

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本合同所指基本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开始领取养老金时第一次应领取的金额。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而身故,保险人将按保险单列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十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及以后,保险人每年于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金,给付额度从被保险人第二次领取养老金开始按保险单所列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递增,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可以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为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65周岁及以后,保险人每年于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所列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祝寿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

四、被保险人生存至75周岁及以后,保险人每年于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所列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老年看护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为止;

五、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以后身故,保险人将按保险单列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届时,若被保险人已领满十年养老金,保险合同效力在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之后即行终止;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未满十年,保险合同效力在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领满十年养老金时即行终止。

[责任免除]

第六条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时,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三、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四、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五、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及其并发症、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无驾驶执照、酒后驾驶。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七条投保人、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应于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手续]

第八条被保险人申请领取养老金、祝寿金、老年看护金时,应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险金申请书;

二、保险单、投保单位证明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凭证;

三、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四、保险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文件。

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故,其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继续领取时,应出具受益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件。

第九条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应出具下列文件: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4篇


常言道,实践出真知。学习工作中,都需要书写报告。报告中应体现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结合。优秀的报告是什么样子的?以下“人寿保险实习报告”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篇1】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XX年11月-XX年年1月,我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陆的专业化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内地第一家在美、港两地同时上市的金融企业,XX年被《欧洲货币》评为“亚洲的保险公司”,XX年度世界500强企业评选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入选世界500强,排名也大幅度上升。中国人寿连续8年在保费收入、资产总额、客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上排名业界第一。中国人寿拥有长期忠实客户1.6亿人,短期保单客户1.5亿人,为6亿多人提供了人身保险。我实习的部门是该公司的培训部,培训部的职责是对本公司的保险推销人员(即外勤人员或业务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推销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推销技巧,从而提升公司的业绩。

(一)推销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特点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因遭受事故、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的死亡、残疾、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年老退休责任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方式。因此,以经营人身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就具有无形性、同质性、广泛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特性。而且人身保险所涉及的往往是人的老、死、疾、残等。在中国这样一个儒教的过度里人们大多忌讳谈论这些话题。所以即使人们有巨大的保险需求,也很少有人主动的去购买保险产品。这就需要我们的人身保险推销员来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引导客户发现需求,激发客户实现需求,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形象。保险推销工作是保险公司的赖以生存的前提。

人身保险的推销工作具有一些特点。

第一,推销工作具有服务性。这种服务性表现为:首先是在顾客购买之前,推销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购买之后,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顾客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其财务稳定;再次当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主动帮助客户索赔或提供这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二,保险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人身保险本身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家庭经济计划。它不但牵涉到法律、税金、医学、金融投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还要考虑到客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未来的经济计划和投资方向及客户的心理状态和消费习惯。

第三,推销工作意义重大。人身保险是帮助他人追求幸福人生的保证。推销员在推销工作中处处为客户着想,提供给客户优质的保单,使客户在遭遇不幸时及时得到经济帮助,渡过难关,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第四,推销工作灵活自由。人身保险推销工作可以由保险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工作时间、对象及地点,按照个人的计划自由调整安排。

第五,推销工作还有独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领。所以,任何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都相当重视保险推销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培训体系

公司有专业的梯级培训体系,包括员工基础学院、成功创业学院、高级干部学院、终身进修学院逐级递进,系统培训,有专兼职讲师讲授。对于外勤员工具体地讲,由公司培训部统一来组织的培训有:新人培训、衔接培训、转正培训、业务经理晋升培训、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PTT(兼职讲师)培训等。而外勤人员回到各自的区上还进行单独的培训。可以说培训是从外勤人员入公司的第一天就开始陪伴着他(她)的成长。公司的培训内容相当全面,从中国人寿的历史、礼仪到主顾开拓、条款讲解、增员、转介绍到推销哲学等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取得了骄人的业绩,这于他们拥有一支优秀的培训队伍是分不开的。公司培训部的老师为外勤人员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培训框架。

(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的培训框架

1、培训需求分析

由于保险是服务性行业技术没有专利性,因此为了防止偷师的现象一般是有内部人员来进行需求分析的。他们通常采用面谈或问卷的方式了解公司外勤人员需要哪些培训,再与公司的目标相结合,制定培训的内容等。

2、培训设计

每一个培训班以前,培训部的老师都会先写本次培训所希望的结果,描述需要学员掌握的技能、知识或所需改变的态度及学员纪律表。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各地区的人员管理员,让他们通知各位参训学员准时到场。培训老师还要安排培训课程、联系讲师;与宾馆协商场地;准备培训所需的各种物品等。

3、培训实施

每一个培训班开班的第一个半天都是班务活动。主要由老师介绍学习的目的、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激发学员学习的兴趣。然后把班级分成几个小组,给每个小组提供一张宣纸和几支彩笔,由他们给自己的小组起名、组歌、口号,选出组长等,再进行一些小活动,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协作。课程一般采用多媒体课堂讲授式,中间穿插一些小游戏来调节气氛。

4、培训评估

培训部的老师每天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即每天把培训情况反馈到各个区上,让区上的人员管理员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培训部的老师备了讲师情况反馈表。由学员为每一位讲师打分,之后再反馈给讲师,帮助讲师逐渐完善讲授的内容和讲课的技巧。另外,培训结束一周以后,各个区上的人员管理员再把学员的情况反馈到培训部,培训部再对下一次的培训做出调整。

(四)我的建议

但我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也发现在培训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再探讨。

第一,培训任务过重。在我实习的一个月里,公司进行的培训分别有:XX年11月新人培训班和衔接班、XX年11月转正班、XX年11月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XX年11月香港中路分部的新人班、XX年12月公司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业务经理晋升培训班、PTT(兼职讲师)培训班、“打造非凡”营业部成都区培训班等6,7个培训班。

第二,培训管理力度不足。我认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培训管理还有待提高。众所周知,保险公司中存在一种偷师的行为,即别的保险公司的人员到你的公司的培训班来上课,把你公司的精华给学走了。中国人寿的培训班没有听课证,如果有人想混水摸鱼也不是难事,尤其是新人班。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解决的办法:一是培训部准备听课证在上面要有照片、姓名、编号等,但这个需要一定的成本;二是在开课的时候由各区的人员管理员或介绍人带新人前往。由于每个班的人员不是很多(40~50个人),带班的老师可以很快的认识到每个人这样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偷师的现象。

(五)我的实习心得

为期两个月的保险实习,除了收获到一段快乐充实,令人难忘的时光,还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赢得开启通往社会之路大门的五把金钥匙:

第一把金钥匙:真诚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人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时,用什么去打开别人的心灵,得到别人的认可?真诚!记得踏入人寿的第一天,刚离开人力资源部的会议室我就被一位态度严谨的男子领进了个人业务部,故做镇定的我心里底气不足,因为陌生的面孔和新鲜的环境即将闯入我的世界,而我也要撞入他们熟悉的环境中。但这种心理在十分钟后就消失了,宽敞明亮、温度适宜的办公室,态度和蔼、诚恳可亲的同事,亲切的问候,亲和的微笑和串串欢迎的语句,顿时令我感动不已,我觉得办公室里荡着一缕甜蜜--真诚!从那时刻起,我方才领略到保险公司为何把诚信放在首位。真诚是生存的前提,守信是发展的根源!公司如此,做人亦是,由此,颔首微笑,问候请教就成了我这个月的实习行为规范,我想真诚应是自我价值实现的第一步!

第二把金钥匙:沟通

在保险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应该是分工合作关系,在我的实习部门,我觉得每个成员的独立工作能力很强,但合作精神却处处体现。分工的同时需要沟通,否则就无法实现既定目标,无法让工作完成得更出色。新人上道,自然容易多犯错。我认真做好每件事尽管还是会出小差错,还是会心慌,但我会及时与部门里的同事沟通,及时获得他们的帮助!

第三把金钥匙:激情与耐心

激情与耐心就似火与水的较量,往往火的激情总是容易被水的耐性所控制,工作亦如此,这是激情与耐心必须并存的事情。初进办公室,我的心情是激动兴奋的,这应该是我幻想许久,畏惧又期待的社会生活。学者常说大学是半个社会,那这里就是完整的社会,尽管我仍未够资格做一个社会人但我是用一种完全社会人的心态来接受这一个月的考验。激情澎湃有点夸张但我是充满激情地过完这个月,可是,除了对工作的激情外,我深刻地认识到耐心的重要性。光有激情没有耐心做出来的工作是浮躁的,只有耐心缺乏激情做出来的工作质量是底下的。尤其对于是实习生而言,许多人说实习类似于“打杂”,搞卫生、整理办公室文件、复印、打字、传送文件……来公司之前,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教育我们要做好每件小事情,在部门的工作做得越多也就学得越多,更觉得同事交付更多的工作则代表他们对我的器重和恩宠更多。

第四把金钥匙:创新

技术大家可以学,但创新却只属于你自己!这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方法。每个方案的设计,每项工作的展开,都不能离开创新,而这个对于我们部门的各成员来说,我是望尘莫及的。因此,做工作的时候我难免会做些弯路,不能做得尽善尽美,幸亏经理和同事指点迷津,才让我不至于陷入艰难状况。保险公司向来是个招贤纳士,广纳百川的地方。所以进入人寿就感觉进入了精英荟萃的殿堂,深深的感到自己知识的欠缺,不仅表现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更是有待提高。学有专精,重在一个项目的钻研与精通,但在这之外,更不妨有多项才能,所以“一技之长”变为“数技之长”,具备了一些技能创新必会层出不穷,工作必能左右逢源!

第五把钥匙:主动出击

实习的目的也就是学习,学习书本之外的知识,学习社会和工作上的许多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行动才能让正确的理论和方法得以吸收和理解。但在保险公司更加强调行动的积极性,想法的先进性,被动的学习工作,效果是低下的,所以,我们需要主动出击。只有主动出击才能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许多知识才能尽快享用!在实习期间,我觉得这一点我做的不足,总是怕打扰同事的工作,所以不敢贸然请教他们关于工作之外的保险知识和工作经验,从而使我错失了许多宝贵的求知经验。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定会吸取此次教训,主动出击,把握更多机会,获得更多知识和经验。

这次实习把我们从学校纯理论学习中拉到了在实践中学习的环境。一进入岗位,我们意识到,该把学生时代的野性收敛了。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虽然公司没有老套的束缚,它有不可违反的规定,我们就应该严于律己,这样不仅可以遵守公司的规矩,对我们自己更有好处。与公司员工的相处中,我们也学到了待人、处事的态度、方式,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次是我们用金钱买不到的机会,无论从工作、学习、做人上,我们都有很大的收获。

这次实习,与我而言是受益匪浅的,它不仅使我认识到自己的缺陷所在及以后的奋斗目标,更可贵的是以上的五把金钥匙对我今后人生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遗憾的是,此次实习的时间较短,没能体验到在一线战场上营销保险的酸甜苦辣,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定会通过更多的渠道来锻炼自己。多读书,多学习,多求经验才是前途的保障!在此,特别感谢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一个月来的栽培!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2

在中国人寿台江分公司六个月的实习经历,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以外的知识,也体会到了出来实习工作的艰辛,这六个月是我人生的一笔宝贵的财富,为我以后步入社会,走进职场做了很好的铺垫。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而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我的实习目的主要是学习银行保险的工作流程、怎样去经营网点、如何去跟不同的人沟通、相处。进入公司之前我就听说过:“保险不是人做的”,“保险是骗人的”等一些话,给了我很大的压力。刚开始,我总是没有信心,不相信公司的产品,更不相信自己的能力,一度认为我不适合做保险。但是后来,公司对我们这些新人进行了一次封闭式的系统培训,首先从认识自我到认识一个公司再到认识整个行业,这是我接受过最系统的培训,我觉得“培训”是公司给我的福利。我明白了,无论做任何一个行业,担任任何一角色,首先树立自我对公司,对产品、对行业的自信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人的敌人就是自我,如果自己对公司、对产品没信心,底气不足,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我们又如何去说服客户呢?其次再到对产品、业务流程、销售技能等基础知识的培训。

经过近几个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台江公司银保工作的实习,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照和指导下,及自身的不懈努力,让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公司我学到的不仅是理论知识,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最主要的是不仅让我学会了做事,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对培养我的工作意识和提高我的综合素质有着特殊的意义。

银行网点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及沟通技巧不断增长,公共关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单靠培训和演练还是不够的,某些认识还是很肤浅的,需要我在实践当中去不断深入地理解。特训完后我跟师父到网点前线现场实践,一边是主管继续培训及同事们的相互模拟演练、相互探讨,一边是自己对资料的反复琢磨。我发现,每个银行都会选择一些他们认为比较优秀的企业,来代理销售他们的产品,所以每个银行最少都会替三四家保险公司代理销售。当然,只靠产品好是不够的,重要的在于我们与银行的工作人员的沟通,还要通过简短的培训来提高他们销售保险理财产品的能力。有的银行是靠柜员推销,有的却是靠大堂经理推销,每个银行的制度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用不同的方法来对待不同的网点。无论是哪个银行,与柜员弄好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一段时间下来,觉得自我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一些简单的销售技巧,已经能够独立完成销售任务时,团队长给我分配了一个网点,通过实践几周,我的销售技能上了一个台阶,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虽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但是各方面都成长了好多。在工作中我还需要处理团队合作中的人际关系和沟通问题,与银行沟通这一方面能力我还是有点欠缺,要多向优秀的人学习。而且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团队、本公司职员做好沟通,只有这样工作效率才高,工作起来才会得心应手,这也是现今不少大学生会遇到的难题。

此次的实习,让我认识到了职场,毕竟不是学校,弱肉强食的原则在其中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在学校,你可以犯错,因为可以得到谅解;你可以任性,因为有老师和同学们的包容。可是,在职场,是不允许出错的,出错就意味着被淘汰。职场,更不是意气用事的地方,没人买你的帐,反而会显示出你不适合这份工作,后备人才多的是,他们是不在乎的。大部分人处于被动地位,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争取主动权,这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

其次,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无论是对于一个人,还是一个企业,要想有立足之地,必须要有自己制胜的法宝。在保险金融领域中,优质的.服务就是其中的法宝之一。在我们中国人寿,有的人每月的业绩能比别人多几番,这就是其中的奥妙。有的人对客户如亲人,为客户着想,提供力所能及的周到的服务,从而赢得客户的信任,把业务做成,从而提高了业绩。我们刚从学校走出的大学生,往往心高气傲,认为自己多么了不得,眼高手低,对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不甚了解,往往很难虚心的处理好与客户的关系,受不得一点委屈,这就必定要遭受挫折的。这种挫折也恰恰促进了我们成长。

再次,我还真真地体会到了一句话的真谛,世界上永远没有免费的晚餐,想要得到多少,就必须加倍地付出。没有耕耘的汗水,哪里会有收获的喜悦。在公司里,有的员工晚上一直干到凌晨,走的时候还要把没做完的资料带回去,,估计回家还要继续。你不努力别人就会坐上你的位子。当然除非你是官二代或富二代。

最后,无论是在整个大的社会体系中,还是在某个公司这个小社会中,处理好人际关系相当重要,在好的人际关系氛围中,心情愉悦,互帮互助,做事情往往事半功倍。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在这个处处靠关系的社会中,你不是孤立存在的,你无法做身处孤岛的鲁滨逊,单打独干,成不了大事业。

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台江分公司,踏进金融销售职场,收获的不仅仅是实战经验,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合作与竞争,不得不叹一声:校园外的实训与课堂上的实训真的是相差甚远!只有勤奋是成功的捷径。只有努力才有机会成功。总之,这次实习,让我收获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篇2】

摘要: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当代社会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素质教育也越来越重要。为了能够更好的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尽快的融入社会,为自己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即将毕业的我们更需要拓展对素质这方面的学习。素质教育是一种思想,是一种面向全体、促进个体全面发展的教育。关键词:素质教育就业形势学习发展

素质教育是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其核心在于强调作为主体的人的基本综合素质的养成和发展。大学生素质教育涉及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方方面面,包括学生的各种素质涵养、基本技能、敬业精神以及综合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等等。其中,培养大学生的团队精神与创新精神以及意志品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

素质拓展训练是一种对人的思想、心理、意志、品质、能力、身体以及顽强精神的一种磨练和考验,同时也是对人的合作精神、团队意识、临场经验的模拟和训练,是一种新的素质教育与现实体验相结合的“实战演习”。现代拓展训练以培养团队精神、合作意识与进取精神为宗旨,利用自然环境,通过专家精心设计的训练项目达到“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熔炼团队、挖掘个人潜力、提升管理水平”的训练目的,全面提高受训者的人格品质、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

一、实习单位简介

中国人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走过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深谙国内寿险市场经营之道。

20xx年12月17日和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创造了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20xx年1月9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归国内A股上市,自此公司成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截止20xx年,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八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单位,截止20xx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子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4105.79亿元,位居国内寿险行业榜首。

目前,中国人寿致力于实施“资源配置合理,综合优势明显,主页特强,适度多元化,备受社会与业界尊重的内含价值高,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集团化战略,奋力打造“实力雄厚、管制先遣、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技术领先、队伍一流、服务优良、品牌杰出、发展和谐”的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

二、实习目的

三个月的实习是我们大学期间的最后一门课程,不知不觉我们的大学时光就要结束了,在这个候我们非常希望通过这次实习实践来检验自己掌握的知识的正确性。所以,我选择了在中国人寿理财中心开始我的实习生涯。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时间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从指缝间流过,在国寿已经工作了两个多月了。起初的一个月都是理论培训。第一个星期是保险从业人员培训,每天都是上课,做习题,看书。有时候感觉这样的紧迫感像是回到了高中高考那阶段。第二个星期就是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击培训和不断的做习题,终于在星期一上午考完了,也过关了。

隔一天,又接到部门老师的通知,去西苑山庄接受封闭式的三天培训。说实话,中国人寿真的注重人才的培养,我们培训的环境比例来培训的环境要好很多,老师说他们以前都是在部队区培训的,那里的设备根本不及我们这边的西苑。为了不负公司的期待,我们只有努力学习这三天的课程。

结束三天的课程,我们就正式到城区理财中心上班了。每天都是开早会,早会结束后第一天是约客户参加答谢会,第二天是召开答谢会,第三天是客户售后追踪拜访。就这样三天一循环,一直到现在都如此。

在这期间,我真的改变了很多。以前遇见陌生人都很好说话的,现在和陌生客户能流畅的交谈,已经改变了害羞的小毛病。国寿,真的让我成长了很多。

四、实习总结及体会

我怀着美好的期盼来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城区理财中心,在这里,我改变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我所学到的有些是书本上给予不了的,比如流畅的洽谈和开朗的性格。

每天约客户,拜访客户,虽然很辛苦,但是过程我很享受。我并没有把它当成实习来看待,而是看成了一份事业去拼搏。因为是新人,在一两个月之内很少会签单也是很正常的,最主要的是一份心态,一份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这对于营销人员来说很重要。

人生有两条路要走,一条是必须要走的路,一条是想要走的路,只有把你必须走的路走完,才能走你想走的路,而我,选择国寿,是为了走我想走的路。我始终坚信,生活是甜蜜的,未来是美好的。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篇3】

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

在这三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在中国人寿北XX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多次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早会夕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

系统培训使我对工作有了更好的认识和了解对树立信心起到很大的作用。给了我一点压力,进入公司的前两周,公司对我们这些新人进行了一次封闭式的系统培训,首先从认识自我到认识一个公司再到认识整个行业,这是我由生来接受过最系统的培训,我觉得“培训”这是公司给我的最大福利。无论做任何一个行业,担任任何一角色。首先树立自我对公司,对产品、对行业的自信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我,如果自己对公司、对产品没信心,底气不足,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我们又如何去说服客户呢?其次再到对产品、业务流程、销售技能等基础知识的培训。这次培训虽说很短暂,但它刺激着我的神经,冲击着我的心灵,让我知道保险是可从事终身的事业。银行网点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及沟通技巧不断增长,公共关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单位培训和演练还是不够的,某些认识都还是肤浅的,还需要我在实践当中去不断深入地理解。特训完后我跟师父到网点前线现场实践,一边是讲师继续培训及同事们的相互模拟演练、相互探讨,一边是自己对资料的反复琢磨。

一周多下来,觉得自我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一些简单的销售技巧,已经能够独立完成销售任务时。渠道经理给我分配了一个农行网点,通过实践几周,我的销售技能上了一个台阶,我解决实际问的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工作中我还需要处理团队合作中的人际关系和沟通问题,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部门、本公司。还要跟别的机构例如银行等机构的职员做好沟通,只有这样工作效率才高,工作起来才会顺心应手,相信这也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不断的自我总结提高了我的自我学习能力每天去网点工作,遇到任何问题解决不了的,公司都要求我们把问题记下来,小组解决不了,会议上各小组再一起解决。我们集思广益,发挥群体作用,如果自己进行分析,往往是一种定向思维,所考虑到的只是一个面,甚至只是一点而已,很难考虑周全,然而展开小组讨论,就可弥补这个不足,大家从多角度地看问题,结论也就更加全面、合理、准确。

通过讨论,能使我们立对纠错,提高个体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倾听、思考、分析、评价、表决这一系列的活动使小组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受到了锻炼,同时,这也是一个取长补短的过程,弥补自身认识上的不足,从而不断提高自身认识水平。业绩分享的时,再把成功者的经验记下来,互相交流学习。公司的这种要求让我体会到了员工团队的专业、高效、凝聚力。能够进一步地了解保险现状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自我存在的不足虽说我取得了不少进步但我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

一是工作中有时自信心不足,有放弃的念头。时而出现低级错误;

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没有及时找出失败的原因。

三是对一些业务知识特别是银行、金融、证券知识不够熟悉。

四是社会阅历相对来说较少,跟客户聊不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才能更好的投入工作,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问、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通过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最后我感谢公司,让我有了一种信仰感谢公司领导,给我的关心和帮助,给我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让我感到了公司的温暖。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篇4】

今年暑假,我有幸到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进行了为期15天的实习,在这一半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 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15天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实习目的:通过办公实习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

公司简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是一家总资产超过3000亿元、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寿险市场前列的大型寿险企业。20xx年全年保费收入突破930亿元,名列寿险市场第三位。迄今,新华保险已为近2400万名客户提供了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养老保险服务,拥有强大的寿险销售人员队伍及2万余名内勤管理员工,全国各级分支机构1400多个。新华保险旗下控股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实习的部门是财务部,所在实习岗位为业务会计,通过对该公司的准则及章程的学习了解到,设置该岗位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分公司财务运作效率,有效支持分公司的经营运作,准确、科学、及时的统计保险数据,合理的规避税务风险,严格根据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分公司财务管理细则准设此岗位。主要工作是负责公司业务的预收、承包的核对、结账及档案管理和相关税务工作。具体的工作职责有:

(1)数据核对工作:负责中心支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和SAP数据的核对,做到及时核对,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防范中心支公司的资金风险;

(2)业务核算:在SAP系统进行业务收、付费凭证是制作。单证保证金的退费账务处理,负责对业财接口收入、多收保费及供应商等科科目进行清帐处理,做到及时准确月末无余额;

(3)银行帐的清理核对:月末清理对4个银行户的明细账,认真核对保证准确无误,追踪未达账项确保无跨越账项,打印银行余额调节表附银行对账单,整理装订存档;

(4)凭证档案管理工作:每个月凭证的打印、整理及装订存档工作;

(5)物料及有价单证的账务处理:物料及有价单证的征订、入库及领用出库的SAP操作,并打印单据签字确认,月末打印库存盘点表,交库管及有价单证岗盘点实物并存档;

(6)其他临时性工作:配合费用会计工作;各项检查的资料准备工作;团险费用及报销的凭证扫描工作;财务负责人安排非资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存在于这项工作的SAP系统,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计算机的强大与会计电算化存在的必要性,明白了什么是会计电算化及其应用。 狭义的会计电算化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主体的信息技术在会计工作的应用,具体而言,就是利用会计软件,指挥在各种计算机设备替代手工完成或在手工下很难完成的会计工作过程。会计电算化是把电子计算机和现代数据处理技术应用到会计工作中的简称,是用电子计算机代替人工记账、算账和报账,以及部分代替人脑完成对会计信息的分析、预测、决策的过程,其目的是提高企业财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从而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广义上来讲就是指与会计工作电算化有关的所有工作,包括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会计电算化人才的培训、会计电算化的宏观规划,会计电算化制度建设、会计电算化软件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等。会计电算化是一个人机相结合的`系统,其基本构成包括会计人员、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等要素,其核心部分则是功能完善的会计软件资源。会计电算化的工作环境包括: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安全。我实习所涉及到的SAP系统应该是计算机所必备的账务管理的软件,公司的同事告诉我,不同的公司企业所用的系统是不同的,这一点也体现出了相关财务软件的市场化商业化趋势,但是这也给会计电算化的发展带来一定不利,由于财务软件的开发未能实行统一的标准,再加之单位使用的财务软件是各自向软件开发商购买的,甚至有的软件开发商还别出心裁地搞出各自的特色,结果使会计电算化所用财务软件比较混乱,就是同一行业的不同单位使用的财务软件也不尽相同。不同的财务软件的数据接口、使用方法的不一样,导致了报表汇总、数据查询、数据传输的不方便。

在我实习的过程中,曾经遇到过一次税务部门查账,当时我主要给税务局的人拿去了20xx年和20xx年的明细账与总分类账,对税务与保险财务之间的关系,刚开始我一点都不了解,之后我对于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又学到了很多这方面的知识。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14个: (1)增值税;(2)消费税;(3)中央企业所得税;(4)中央与地方联营组成的股份制企业所得税;(5)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7)铁道、金融保险等行业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建税;(8)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9)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0)利息所得税;(11)车辆购置税;(12)中央税和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13)出口退税;(14)集贸、个体税收。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和项目有22个: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地方企业所得税;(4)资源税;(5)房产税;(6)城市房地产税;(7)城镇土地使用税;(8)耕地占用税;(9)车船使用税;(10)车船使用牌照税;(11)城市维护建设税;(12)印花税;(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4)契税;(15)屠宰税;(16)筵席税;(17)土地增值税;(18)农业税;(19)农业特产税;(20)牧业税;(21)按地方税征收的教育费附加;(22)集贸、个体税收。

我国现行的保险税制1983年后逐步建立起来。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小税种。1、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全部保费收入。实行分保业务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支付给分保人的保费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依据。保险业与其他金融业统一按8%的税率计征。税收优惠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农业保险免税;

第二,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第三,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不作为境内提供的保险,为非应税劳。

保险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代理合同(完整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合同 篇1

甲方:**网络

乙方: 代理地区:

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经销协议,产品代理销售合同书。

第一条 产品、要求及期限:

1、乙方为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商。

2、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并从事产品的售后服务和宣传促销等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为甲方代理产品的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范本《产品代理销售合同书》。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乙方网站中必须有乙方所制作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的专门栏目或网站广告,联系方式等资料可填乙方自己的,但应注明版权属甲方;

2、在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乙方必须将________元的预付款汇至甲方账户上,甲方确认乙方汇款到帐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3、乙方直接向客户收取软件注册费用,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4、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版权。

第三条 售后服务:

1、甲方为《桃源网络硬盘。Net》在有效服务期限内提供免费升级和网上支持,甲方将开通技术热线和专用论坛VIP帐号为乙方客户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若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但必须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四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订约人,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或作出任何承诺,使甲方受到任何约束,亦不得未经甲方授权就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合伙关系。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2、甲方保留对_____________的改进和升级权力,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价格生效7日前通知乙方。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决

保险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保证“__________________”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______________事业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总代理,双方就______________等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授权区域和结算价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区域全权代理经营“______________”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_______%进行结算。

2、乙方销售承诺

(1)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

(2)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间对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甲方结算价销售总金额为____________整。

二、代理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 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 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 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 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 乙方连续6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2、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义务

1、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0、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甲方调价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2、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七、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一年保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若有配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作好《维修记录表》,定期传回甲方。

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安装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维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设备故障。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维修配件严禁挪用到超过保修期后的设备或私自转卖给客户。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费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八、广告宣传

1、 媒体广告、展示会限以甲方授权产品为主,若杂其它非授权产品则不予补助。

2、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发票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 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九、产品销售之支援

1、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十、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______%,剩余______%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一、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 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二、保密责任

1、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

2、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三、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四、争议的解决

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保险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的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同时乙方也愿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双方达成合意如下。

(一)经营资格

1、乙方承诺其已取得有关执照和许可,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乙方应将其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证明乙方经营能力的文件交甲方备案。

2、乙方应将可能用以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车辆的牌照,驾驶人员的有关证件报告甲方以供其备案。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流通的物品,甲方应保证按国家法律的规定行事。

2、每次货物运输甲方须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收货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给乙方。

3、甲方如对货物运输有任何特别邀请应事先告知乙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证,乙方有权拒绝运输,直至甲方满足上述保证。

(乙方)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货物运输邀请及时提供符合条件和数量的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在乙方的使用控制过程中,乙方对系统设备的完好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2、乙方不得在为甲方提供的过程中拼装任何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污损或危险的其他货物。

3、乙方提供的车辆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装货,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通知后六小时(长途运输)或二小时(市内运输)内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承运人运输,且乙方应赔偿由此可能给甲方造成的一起损失。

4、乙方不得无理拒绝甲方的货物,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起损失。

5、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货物运输的特别要求认真操作。

6、乙方应及时提取和装运货物,并在货物交接单上签字。如果乙方在从第三方提货时发现货物有短少、破损、潮湿等及与运单、签收单不符的`任何异常情况,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接到甲方提示后再作处理。同时乙方应要求第三方出具证明,必要时向第三方提出索赔,如因乙方为履行上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7、乙方应对其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收到货物后至货物送至指定收货人处的整个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和完整负责,对于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货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合理安排每次运输服务的驾驶员,并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技术及素质培训,以保证能够完全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

9、乙方车辆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发生意外事故的,其车辆损失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伤亡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并在此同意保护盒不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及其货物由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10、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如数、无损地运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于指定的收货人并办理交接手续,发现货物有差错的,应请收货人做好批注。如收货人要求延迟或由于其他合理原因的确不能及时派送的,乙方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通知甲方并且在货物派送后在签收单上注明原因、同时收货人取得联系的时间及具体联系人。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运输延误或差错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如由于非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客户拒收货物的,乙方应立即同甲方指定人员联系,并根据其指定将拒收货物运回或转运至其他指定收货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客户拒收货物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任何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货物被国家罚款的,没收或其他处罚的,乙方应当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及声誉上的损失。

13、甲方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甲方应当补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14、乙方在此同意并完全承认甲方及其货主对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合法权利,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合同项下任何货物的留置权。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供应商对任何货物没有也将不会有任何权利。

(三)保险

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运输车辆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足额办理了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责任保险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续保。

2、甲方应将乙方纳入货物保险的范畴内,一旦发生货物丢失和货物被盗,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有甲方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如乙方在发生货物丢失和货物被盗后,未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因此发生的索赔金额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保密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乙方有责任对在合作中了解到的有关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库存、运费标准、货运到达地点、长期收货人、货运方式等)进行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泄,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除非是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所需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向公众或无关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如为履行本协议下义务需要向雇员或其承包商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以保密协议约束其雇员或承运商按本协议履行保密义务,乙方雇员或承运商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将视同乙方违约而承担法律责任。

3、如果乙方任何雇员及其承包商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甲方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责任、索赔和其他不利影响作出赔偿。

(五)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或可能延迟履行义务的,乙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况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

2、如上述情况持续时间超过三天的,甲方有权将该笔业务转委托他人。

(六)收费及结算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提供的任何额外服务,经甲方认可后另行结算。乙方在此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任何额外服务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无须任何理由而拒绝予以补偿。

2、运费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5日为对账日,6—10日为付款日

(七)其他

1、如因任何情况导致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一年,期间从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如本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延续一年。

3、本合同一式贰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一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事项中的权利和义务,顺利完成本工程项目,双方签订了本工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承包工程面积约______平米,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

2、甲方负责交纳税金及各项管理费用,并提供钢筋、混凝土、红砖、砂石料、屋面瓦、防水材料、安装材料、脚手架、架材架木、模板等零星消耗材料,包括现场内安全用电、临时用水等。

3、乙方提供人工及技术,并包括施工工具、机械设备等辅助用具。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室内外简装修、安装项目及室外围墙等,为该工程施工及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一切用工(包括防水工程、屋面、门窗、内外墙面抹灰涂料、机械土方开挖回填、墙柱钢筋电渣压力焊、套丝等项目)。

2、以上分包工程、乙方不计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承包费

按图纸建筑面积计算,单价______元/㎡,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承包费。

第五条工期

1、合同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

2、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指定工期为准,严格服从甲方指挥,按照甲方指定的工期任务按时完成。

第六条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在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统一指令、统一管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信任,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切从大局出发,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实施。

2、在现场浇注砼施工时,技术人员必须坚守现场,发现缺一次,罚款____元(如须上厕所、吃饭等,应与旁站监理协商,两人可轮换,但必须保持一人在场)。

3、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和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有关工程会议。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总说明、图纸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和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工作,并按监理规范程序规定报验审签。

4、做好施工管理、维护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做到活完场清,按照《______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现场,对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混乱、道路不通、无组织排水、现场清理不及时者,提出警告并赔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次。

5、乙方应按_______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6、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队某一班组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工程进度缓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施工班组。乙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更换。

(二)甲方义务:

1、技术交底,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资料整理,每层楼主体控制线的放样。

2、解决周边临界关系,负责与各职能部门协调事宜。

3、甲方所进材料的管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的评定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以____________市标准规范为准。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银行账户信息由乙方提供: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每次工程款支付均必须经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证报总经理认可后支付(工程质量、工期必须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工期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有关责任。

3、自签字之日起支付乙方工程款最长不超过10天(公休日除外)。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______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乙方应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者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全部损失。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任。

3、乙方施工中脚手架及护栏要按国家规范要求搭设,施工应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如乙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赔偿甲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解除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从甲方催告之日起五天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顺序

1、如施工文件有不清楚或自相矛盾之处,以签署日期在后的有关文件、协议、电子邮件等书面文字为准。

2、本合同约定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

1、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2、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保险公司负责处理,超出保险规定不予报销部分,有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保修

1、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资料全部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_____年。

2、保修期内由乙方保修并承担一切费用,非人为和机械及外界因素除外。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形式为准。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部门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险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期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一辆______车租给乙方使用。车辆车牌号________.租赁期自____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总共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

2乙方须在租车前向甲方交付押金_____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扣除资金后退还给乙方。押金可做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职责

1.提供整车与行驶证、保险单。

2.协助办理汽车相关手续,(如年审,保险,环保标等)。

3.如因国家政策无法办理年审业务,可中止合同。

四、乙方职责

1.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含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50万),年审,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原车原貌归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盗失、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或转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5.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与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日和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就邵东县中住院综合楼的钢筋工劳务分包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邵东县中医院内,地下二层,地上十二层,建筑面积约18109平方米。

二、工程单价及范围

本工程的钢筋部分以______平方米大包干的形式一次性包给乙方,包括:______工程临时设施的钢筋部分,配合项目部放线、预留孔洞加强钢筋安装、柱、墙、梁钢筋过长造成的钢筋切割。拉丝、制作、包括钢筋焊接、安装、半成品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等所有工程中的钢筋部分(包括小型加工机械扎丝地下室工程项目、甲方只负责提供一台塔吊做材料垂直运输),并包含墙体拉结筋的安装锚固在内(甲方只负责提供粘结剂,不包括柱钢筋的电渣压力焊人工工资)。具体内容见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的`设计图纸、图纸会审变更基础超深及与邵东县中医院所签的工程承包合同所含的内容。

三、工程面积计量

工程面积按甲方与邵东县中医院结算的面积计算(以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

四、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按图施工,并负责设计变更及会审变更项目。制作安装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规范,必须保证优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如达不到相应标准无条件返工。

五、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听甲方指挥,合理使用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长材长用、短材短用、合理搭配、力求节约,文明施工。

2、乙方设备开关应装在开关箱内,并由专人管理锁好,加工机械设备电缆自备。

3、每完成一层钢筋安装后的剩余材料应清理干净,用垂直运输机械下分类堆码整齐。

4、各工种应相互配合协调,严禁在外加之上堆放各种材料及设备,把工程过度、质量、安全搞好。

六、工期

按施工组织设计网络计划进行。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乙方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具体以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为准。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把好质量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进入施工现场要带好安全帽,禁止拖鞋或光着赤脚上班,不带安全帽上班者每次罚款伍元。

4、施工人员必须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班组长勤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清除。在高空作业中严禁开玩笑、打架斗殴及不按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安全事故的,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就规章制度,配合好工程的安全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得乱拿甲方材料,未经甲方同意私拿材料出外者,被抓获或经调查取证者,按私拿材料价款的十倍罚款,情节来得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工程款的支付

主体工程按每月完成层付工程量的85%,主体工程(包括屋面)完成通过验收付至总造价的90%,余款待甲方与邵东中医院结算后一个月由甲方管理层对陆角/m2评定并认可后一并付清。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补充说明:

1、 以上租金为标准租金,以每月行驶5000公里计算,超过该公里数按2元/公里计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产生的驾驶员加班费。

3、 甲方于15天内提供出SONATA新车,在此期间暂时使用瑞丰商务车,工作时间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乙方指定车辆,并应提供车辆(驾驶员)之行驶证(驾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保单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

2、 免费提供每行驶5000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和非人为造成的故障维修,承担车辆抛锚抢修。

3、 负责处理在租赁其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修理或保养、年检期间,甲方将提供替代用车。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以及停车费用和油费。

2、 租赁车辆时,应如实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 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因为赶时间而教唆甲方驾驶员超速行驶,或指定车辆停放在非安全区域或国家未许可区域。

4、 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业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5、 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内饰、外观。若乙方违反本条,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损失的五倍作为违约金。

四、 费用支付

1、 月租车费包括:

(1) 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月租费、保险费

(2) 驾驶员工资、午餐费

(3) 定期保养、年检材料及人工费

(4) 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双方于每月的24号确定当月的超出公里数及相应租金并开具发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现金方式支付,节假日顺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当期租车费用的5%作为滞纳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签署后,先支付3个月租金21000元。

五、 驾驶员工作时间约定及用餐约定

1、 驾驶员工作时间为14小时/日(AM 7:00——PM21:00),超出时间按每小时10元计算,每周工作六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按法定比例计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补贴驾驶员通讯费100元。

3、 加班补贴和通讯费由乙方直接与司机按实际加班时间予以结算。

六、 车辆保险约定

1、 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投保险种应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险种。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

2、 发生车辆事故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须协助甲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有第三方承担费用。

4、 若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可要求赔偿。

2、 若经友好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在租赁期内解除合同,则不追究任何责任。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后,本合同随即终止。

4、合同即将到期时,如乙方不需续签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则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续约三年期间租金价格不得变动。

八、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合作共赢的共同目标,合作暖器系列产品的全年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为 总代理。

二、时间从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10月30日止为销售合作年度。

三、甲方对乙方销售要求:

1、 乙方首次打款(货款)要求在贰万圆以上,甲方给予乙方政策的5%货款中兑现返利。

2、后期打款(货款)以直扣3%货款中兑现返利。

3.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10月30日止,年度任务为拾万元整,在合作年度期间,乙方完成任务时,甲方给予乙方再兑现2%返利,甲方返利方式以提货的形式兑现给乙方冲抵返利。

四、为维护乙方区域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经销商提供的一迅取暖器及东方格力之星电器产品,如乙方发现代理的区域内有其它商家经营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甲方以一罚十的方式兑现给乙方。

五、售后

1、乙方在本年度未销售完的'产品不得退还给甲方。

2、 甲方可以给予乙方调换同品牌的产品,

3.在本着合作年度期间对乙方所代理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必须负责维修及免费更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保险合同 篇10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到甲方试用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

一、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试用合格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聘为正式员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报到当日应提供区(县)级医院出示的体检证明。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

三、劳动纪律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四、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__________天。甲方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对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2、在试用期内,乙方工资为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另定。

3、在试用期内,乙方不能享受甲方的各类福利待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协议

1、乙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教育不改的.。

3、乙方提供虚假资料、证明,以骗取公司信任的。

六、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公司的资源是公司的宝贵财产,任何人不得将公司的资源占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的资源无偿或有偿地向他方提供。

乙方在试用期间开发的软件也属于公司财产,若乙方离职,需将软件的有关资料交回公司,包括软件结构、流程图、数据字典及原代码使用说明等。

七、协议解除

在试用期第一个月内,双方应在__________前以书面通知对方,或以__________薪金代替通知。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保留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险合同精品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险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 篇1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火灾 、爆炸;

(2)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 、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 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2) 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 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 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 本车的驾驶人员;

(4)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 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 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 被保险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到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无赔款优待

保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规范、稳定、提升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为建设全方位、多领域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总体框架

1、甲、乙双方将密切合作共同策划营销活动,制定基于甲方渠道客户,以客户关怀为出发点的客户服务营销规划,促进双方产品的销售,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以提高客户认知度、满意度。

2、双方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3、甲方将根据双方保险合作深度,在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提供更优质的互动服务:配件价格、喷漆工时、玻璃价格等。

4、甲、乙双方以诚信为本,忠诚合作,共同服务客户。共同提高双方品牌市场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二、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与乙方授权的分支机构签署兼业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应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点前可将送至乙方。(如个别客户有特殊上牌时间要求的,可协商后个别处理)

5、甲方应按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经销商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方应在乙方经销商店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和出单功能。

7、甲方向乙方经销商代理的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按月结算。保险销售代理手续费采用法规统一比例,交强险为_______%,商业车险为_______%。甲方应按时根据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如果年度因保险监管要求手续费率有所变化,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在不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9、信息提供和沟通: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专业化销售、营销礼仪、沟通技巧、车险产品、理赔流程等多项培训课程。

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通报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反馈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险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双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理赔服务合作

乙方为甲方最高级别的重要客户,一切事宜均以第一次序优先处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绿色通道的服务模式,指派理赔服务专员全程协助办理各项手续。赔案“并发式”处理,同时启动多环节事故处理流程,缩短工作时间。

(一)出险报案管理

1、甲方提供24,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救援和接待服务。

2、客户出险后乙方可为客户拨打上述电话代为报案,顾客亦可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

3、如顾客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甲方的电话服务中心在接到报案后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时甲乙双方一同进行现场查勘和施救等;对于无需对第一现场进行查勘的出险车俩,甲方应将客户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内进行定损。

(二)甲方同意为乙方的保险客户提供理赔时限承诺。快速理赔的具体时间标准为:

四、事故车的派修和维修

(一)甲方在接到属于在乙方店内投保车辆报案后,负责向出险客户推荐乙方为首选维修厂家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出险客户信息,由乙方负责和客户的具体联系。

(二)甲方将从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乙方经销商的回店维修率:

1、对于在乙方经销商承保的客户,甲方做到100%推荐回原店维修,并且使用原装备件。

2、对于非经销商承保以促进双方业务的合作与发展。

3、乙方应协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户的骗保行为。

(三)甲方承诺向乙方推修车辆金额不低于_______年乙方签单保费的_______%,若甲方未达到上述比例,仍需按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四)甲方同意配件价格按_______价格作为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定损依据,乙方应为甲方查询相关价格提供支持和解释。

1、事故车辆开始修理前,甲乙双方须会同被保险人或车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时、更换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需增加或更改的项目,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和被保险人,待共同确认并在定损协议中注明后,方可增加或更改。

2、配件价格价格不下浮,扣1%残值。

3、底盘、搁油底壳事故客户到店后能追述现场的,客户车辆不需返回事故现场。

4、车损在元以内的单方事故,案件属实情况下可免追溯现场。

5、喷漆工时按下表操作:

注:(1)单独玻璃破碎:有零件号的辅料按配件价格定损,其他辅料双方协商确定;损坏的玻璃为福耀玻璃,则按福耀玻璃定损。

(2)喷漆5个面以上(包含5个面),油漆工时按9折定损,划痕险按9折定损。

6、钣金工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单独玻璃破碎:

(1)单独玻璃破碎,按福耀玻璃价格定损;

(2)是否更换胶条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换下的胶条可由甲方回收。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3、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实施的代理或其他行为,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6、甲方应向乙方推修车辆金额应达约定比例,否则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应乙方要求,依乙方提供的资料,就乙方的兼业代理人资格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费;

3、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4、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告知;

5、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6、乙方所代理的保单出现理赔事项时,乙方应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7、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当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泄露由对方提供为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信息。

2、前项规定之保密义务至本协议书终止后仍然有效。但是,经书面证明属以下各项情况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前项规定保密义务。

a、信息提供时一方己拥有的信息;

b、信息提供时己周知的信息;

c、信息提供后,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信息;

d、信息提供后,因第三方未尽保密义务而合法获得的信息。

3、若无其他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一方要求归还其提供的包含秘密信息的资料(无论书面资料、磁盘、磁带等各种形式)时,另一方应立即将其归还给资料提供当事人。

七、禁止转让

甲、乙双方的任意一方,若未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以及本合同地位转让、转移给第三方,或由第三方进行任何处分或担保。

八、分离独立性

本合同中的任意一项条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当权利机关及保险行业协会认定为违法、不能履行或无效的情况下,仅视该条规定无效。该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仍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立即将该无效规定更改为有效规定。

九、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轻重,经乙方同意后扣除相应手续费,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程度轻重,经甲方同意后扣除相应保险费,变更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若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的中止、解除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项下相关费用,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一方发现对方营业情况、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续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的,有权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及纠纷解决办法

1、本合同之有效性、释义、实施以及执行可能性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准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因本协议书的释义、适用或实施而发生的所有纠纷。

3、若前项纠纷未能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为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本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对原合同无任何疑义或不需作任何改动的,原合同可自动延续至续签合作协议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并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乙方:无锡汽车

有限公司__市分公司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险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保险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机构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机构负责人:

为更好向机动车投保客户提供便捷的保险业务服务,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在甲方设立机动车保险服务点,现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为甲方的客户办理保险投保出单。保险费按市场最优惠的价格计算,并以最便捷的方式快速的办理。

乙方向甲方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交强险的'代理手续费按实收保险费的___%支付;商业保险的代理手续费按实收保险费的___%支付。

2、为甲方的客户办理理陪。定损的权限为不高于 ____元,高于以上金额的定损时间为____天。单方事故无人员伤亡的_____元以下,可当场赔付;___元至____元之内的小额赔款,手续齐全后___日内赔付;其他理赔的款项必须在事故处理完毕后____天内打入甲方帐号。

3、如有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并存时,在交警部门认定责任之后可先行赔付财产损失。

4、投保的事故损坏车辆如客户无异议必须交由甲方维修。

5、派两名人员在甲方现场办公,具体负责办理出单、理赔(出险)及车辆维修交办事宜。

6、乙方向甲方支付入场费壹万元。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办公桌椅、文件柜和电脑一台。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就餐与甲方员工待遇相同,如需在甲方住宿,甲方负责安排。

2、代收投保费用,并直接与乙方结算,结算期限为:______(结算时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办理保险单的佣金)

甲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结算期限内与乙方办理投保费用结算。

3、指定人员与乙方经办人办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4、乙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查勘现场时,甲方可代为查勘,出险时的现场拍照乙方应当认可。

三、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3、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尽职责,致使甲方的客户不满意,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建议,如不能及时改进,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接到甲方的解除协议后即应撤离。

2、乙方拖延赔偿款项支付期限,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赔偿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拖延投保费用结算期限,每拖延一天,按应结算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___月____日至年___月___日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和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入场费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保险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进行________贫困县扶贫合作开发项目,增加该县的发展能力,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项目内容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和资金投入,开展______贫困县旅游开发战略合作项目。

二、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共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资金投入

1、甲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元,占股______%。

2、乙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元,占股______%。

四、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在项目开展前期投入资金______元,以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2、乙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农民的关系,及开发过程中政府手续的协调和批复等有关涉及政府和农民及农民组织的协调工作。

3、乙方指派代表______对扶贫合作项目进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甲方指派代表______配合甲方工作。

4、对项目涉及到的相关策划与设计顾问、施工管理、招商与销售服务等工作,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应当就本项目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相关配套扶持资金,争取政策支持,争取相关荣誉,以使项目开发增加保障。

5、甲方就该贫困县旅游项目提供风险保障。

五、合作收益分配

1、合作收益=合作项目总收入—合作项目总成本—扶贫资金。

2、甲方获得合作收益的______%,乙方获得合作收益的______%。

3、合作收益_____%捐赠作为_______贫困县的扶贫资金,为该县开发建设。

六、保密约定

1、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违反约定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_______元。

3、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获得赔偿。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险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传真:

为了促进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业务全面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飞机__________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飞机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第二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目。

2、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险费。

3、甲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

4、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一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工程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

5、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容沟通,服务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与甲乙进行相关业务沟通及办理,所签订业务指定为其名下,负责相应新单业务及保全业务办理,同时负责手续费支付。

2、为促进双方公司业务发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险产品为其支付相应手续费用,投保飞机保险主险手续费为乙方实收主险保费的_____%进行支付,投保飞机保险附险手费为乙方实收附险保费的_____%进行支付。飞机保险手费中,投保飞机保险按乙方实收保费的_____%进行支付手续费。手续费为次月_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员不得无故拖延。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给第三方,否则构成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险合同 篇7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单、健康告知书及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

第二条 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 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如果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分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故意自伤身体;

(二)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五)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

(六)核辐射、核污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

(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第五章 保险金额

第八条 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

第六章 保险期限

第九条 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实践及寒暑假期间)确定,不足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七章 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 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 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知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第十八条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章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二十五条 本保险条款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保险合同 篇8

甲方:XXXXX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已于二○年月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份,现就其中社会保险缴纳等内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协议书如下。

一、据乙方反映,其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社会保险已全部由其他单位缴纳(即乙方为协保人员),故其并不需要甲方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实际上甲方也无法为乙方缴纳。

二、经乙方要求,甲方将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不再代扣代缴原本应由乙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并将该部分作为乙方的收入直接发放给乙方。

三、鉴于此,乙方承诺不得再要求甲方缴纳相关的社保费用,或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并且,由于不缴纳袝保险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反悔,要求甲方补缴纳或被有关部门要求按规定补缴的,除需经甲方同意且客观上可以补缴外,乙方需向甲方退还直接发放在其工资内属于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后续的工资内扣除。

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书为准,未尽之外,以《劳动合同》为准。

甲方:XXXX乙方:

年月日

[荐]人寿保险实习报告(通用10篇)


按理说,经历过总有感悟和收获,为了更好的完成下一项工作,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到底该如何写好?下面由零思考方案网小编给大家来分享人寿保险实习报告,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1

实习目的:

通过办公实习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和营销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

实习时间: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实习地点:

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暑假,我有幸到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40天的实习,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40天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49年随国建立的xx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xx年6月30日根据《xxx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xx年12月17日、18日及xx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xx和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为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xxx人寿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xx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xx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xxx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xx人寿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为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搜集整理,主要是:

(1)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搜集整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以上是我的个人实习报告,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搜集整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感谢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给我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2

1.实习单位简介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人寿),于20xx年1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5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400余家,人员队伍近4万。

华夏保险秉承“客户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艰苦创业”、“绩效第一”的企业精神,迅速崛起于中国保险市场,积累和创造了一系列核心竞争优势。20xx年度公司规模保费715亿元,市场第七。20xx年第一季度实现业务开门大红,保费收入突破500亿元,市场第四。

在业务高速发展的同时,公司经营管理不断升级,品牌价值持续提升。多年来,华夏保险荣获一系列重大奖项和荣誉称号,如“最具成长性保险公司”、“服务最好的保险公司”、“最佳保险服务创新奖”、“最佳公益品牌”、“最具社会责任保险品牌”、“中国最值得信赖的十大寿险公司”等,并经国际著名评级公司惠誉(FitchRating)评定,获得A-信用评级和公司财务实力评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20xx年公司荣获“年度最具竞争力保险公司”、“年度最受信赖寿险公司”、“最受消费者喜爱保险公司”、“中国最具影响力保险企业”等诸多奖项。

保险是责任和爱心事业。华夏保险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传递汩汩爱心。在汶川、玉树和雅安等灾区实施“点亮行动”,长期开展地震孤儿关爱救助;在江苏开展“华夏栋梁助学计划”;在河南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行动”;在全国开展“重阳行动”、“圆梦行动”,每年定期关爱空巢老人与留守儿童;在全国开展“致敬抗战老兵”公益活动,走访慰问抗战老兵,为老兵拍摄口述历史等等。20xx年8月20日与20xx年12月27日,华夏保险分别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两支“华夏慈善基金”,践行企业使命“让华夏充满爱”,为华夏文明的传承、为华夏大爱的传递贡献华夏儿女的赤诚与力量。

2.实习主要过程

此次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在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实习,熟悉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投保理赔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了解企业文化,熟悉集团公司的经营单位,了解经营单位的经营对象。

第二,学习对外业务的基本流程,主要是了解各类人寿保险的承保过程和出单。

第三,学习营销业务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意外险、健康险、理财险各类保单的营销流程。

第四,熟悉保单审核及录入程序。

第五,总结实习经过,并完成实习手册、实习报告。

3.实习主要内容

刚到公司的第一周,主要是了解温华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恢复,发展,波折,改革,奋起,振兴,辉煌至今的发展过程。了解公司,融入公司前首先要了解其发展的过程并且喜欢公司的文化,认识了公司的各位老师,感受团队氛围。

第二周和第三周开始在滨江营服学习对外业务的基本流程,主要是各类寿险营销方式的培训,学习寿险的功能与意义,社保的相关知识。学习公司产品,跟随指导老师进行对外业务,听取各位老师的营销逻辑,整理后期资料,以用于后期新人培训。另外,负责客户资料收集,计算保费,核保,承保到开单及保单、整个流程都学习并亲自尝试。

第四周开始则帮助老师对比其他公司的产品,分析本公司产品与其他公司产品的优劣对比。在跟随老师见客户的同时,给客户讲解对比产品与我公司产品的区别,客观分析。

第六周以后则是学习对内业务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客户保单整理、客户资料收集、外勤人员业绩追踪等。

保险公司每年都有很多业务人员离开这个行业,曾经由这些业务人员销售出去的保单在业务人员离开以后变成了“孤儿单”。需要对保单进行整理,并安排新进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维护。对于客户,在投保过程中,需要收集客户的'相关证件资料。另外,对于业务员,需要对他们进行每日的业绩追踪,及时更新团队业绩。

4.实习的主要收获和体会

在这次八周的实习中,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对人寿保险公司基本业务有了大概的了解,并对一些业务能行进行基本操作。在提高专业水平的同时,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非常大的,学到了许多学校里所学不到的经验与教训。作为一名即将走出校园的大学生,这次的毕业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很好的试炼,为我今后更好地投入工作指明了方向。

首先,让我意识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差距。在学校里总是在被灌输知识,近乎是得过且过,自己根本没强烈的求知欲。在保险公司实习的这段时间,我学会工作中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并使我充分认识到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出现错误都有可能导致客户无法承保,无法为家庭提供保障。另外,还培养了我处理问题的能力与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搜集整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这次的经验更让我体会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差距。通过这次的实习,给了我与众不同的学习机会,增强创新和推断的能力,掌握自学的能力。

其次,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客户处于什么目的想要了解保险,他们购买的需求点在哪里,我能为他们提供怎么样最合适的产品,为更多的人提供保证。

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最后,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实习期间见识了各式各样想要了解甚至想要购买保险的客户,通过与他们的交流,不仅提高了我在保险这一块的专业度,也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并结交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3

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

在这三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在中国人寿北XX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多次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早会夕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

系统培训使我对工作有了更好的认识和了解对树立信心起到很大的作用。给了我一点压力,进入公司的前两周,公司对我们这些新人进行了一次封闭式的系统培训,首先从认识自我到认识一个公司再到认识整个行业,这是我由生来接受过最系统的培训,我觉得“培训”这是公司给我的最大福利。无论做任何一个行业,担任任何一角色。首先树立自我对公司,对产品、对行业的自信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我,如果自己对公司、对产品没信心,底气不足,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我们又如何去说服客户呢?其次再到对产品、业务流程、销售技能等基础知识的培训。这次培训虽说很短暂,但它刺激着我的神经,冲击着我的心灵,让我知道保险是可从事终身的事业。银行网点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及沟通技巧不断增长,公共关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单位培训和演练还是不够的,某些认识都还是肤浅的,还需要我在实践当中去不断深入地理解。特训完后我跟师父到网点前线现场实践,一边是讲师继续培训及同事们的相互模拟演练、相互探讨,一边是自己对资料的反复琢磨。

一周多下来,觉得自我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一些简单的销售技巧,已经能够独立完成销售任务时。渠道经理给我分配了一个农行网点,通过实践几周,我的销售技能上了一个台阶,我解决实际问的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工作中我还需要处理团队合作中的人际关系和沟通问题,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部门、本公司。还要跟别的机构例如银行等机构的职员做好沟通,只有这样工作效率才高,工作起来才会顺心应手,相信这也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不断的自我总结提高了我的自我学习能力每天去网点工作,遇到任何问题解决不了的,公司都要求我们把问题记下来,小组解决不了,会议上各小组再一起解决。我们集思广益,发挥群体作用,如果自己进行分析,往往是一种定向思维,所考虑到的只是一个面,甚至只是一点而已,很难考虑周全,然而展开小组讨论,就可弥补这个不足,大家从多角度地看问题,结论也就更加全面、合理、准确。

通过讨论,能使我们立对纠错,提高个体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倾听、思考、分析、评价、表决这一系列的活动使小组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受到了锻炼,同时,这也是一个取长补短的过程,弥补自身认识上的不足,从而不断提高自身认识水平。业绩分享的时,再把成功者的经验记下来,互相交流学习。公司的这种要求让我体会到了员工团队的专业、高效、凝聚力。能够进一步地了解保险现状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自我存在的不足虽说我取得了不少进步但我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

一是工作中有时自信心不足,有放弃的念头。时而出现低级错误;

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没有及时找出失败的原因。

三是对一些业务知识特别是银行、金融、证券知识不够熟悉。

四是社会阅历相对来说较少,跟客户聊不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才能更好的投入工作,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问、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通过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最后我感谢公司,让我有了一种信仰感谢公司领导,给我的关心和帮助,给我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让我感到了公司的温暖。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4

1。 岗位描述

我在中国平安陕西电销中心的岗位是保险电话销售员,进行人身保险的推销工作。 学习公司的企业文化、销售技巧、团队协作精神、礼仪等各方面的知识。凭着对本公司产品的了解和与其它公司产品的对比,突出本公司产品的优点和公司的良好信誉,积极开拓客户源,向顾客推销产品,并尽量推销系列产品,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

1。1。1 岗位职责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因遭受事故、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的死亡、残疾、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年老退休责任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方式。因此,以经营人身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就具有无形性、同质性、广泛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特性。而且人身保险所涉及的往往是人的老、死、疾、残等。在中国这样一个儒教的过度里人们大多忌讳谈论这些话题。所以即使人们有巨大的保险需求,也很少有人主动的去购买保险产品。这就需要我们的人身保险推销员来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引导客户发现需求,激发客户实现需求,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形象。所以保险推销工作是保险公司的赖以生存的前提。

在进公司做业务之前,我们首先要进行2周的培训工作,以确保我们能更好的适应这个工作,提高和客户的沟通能力,能够更有力的进行销售工作。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并加以创造和满足。

在培训中,我学习到了销售的主要方法,懂得了如何积极的去面对人生,调整自己的心态。

2。1。1 岗位知识

人身保险的推销工作具有一些特点。

第一,推销工作具有服务性。这种服务性表现为:首先是在顾客购买之前,推销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购买之后,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顾客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其财务稳定;再次当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主动帮助客户索赔或提供这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二,保险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人身保险本身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家庭经济计划。它不但牵涉到法律、税金、医学、金融投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还要考虑到客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未来的经济计划和投资方向及客户的心理状态和消费习惯。

第三,推销工作意义重大。人身保险是帮助他人追求幸福人生的保证。推销员在推销工作中处处为客户着想,提供给客户优质的保单,使客户在遭遇不幸时及时得到经济帮助,渡过难关,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第四,推销工作灵活自由。人身保险推销工作可以由保险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工作时间、对象及地点,按照个人的计划自由调整安排。

第五,推销工作还有独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领。所以,任何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都相当重视保险推销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2。 我的职责

保险实习,除了收获到一段快乐充实,令人难忘的时光,还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赢得开启通往社会之路大门秘籍

这次实习把我们从学校纯理论学习中拉到了在实践中学习的环境。一进入岗位,我们意识到,该把学生时代的野性收敛了。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虽然公司没有老套的束缚,它有不可违反的规定,我们就应该严于律己,这样不仅可以遵守公司的规矩,对我们自己更有好处。与公司员工的相处中,我们也学到了待人、处事的态度、方式,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次是我们用金钱买不到的机会,无论从工作、学习、做人上,我们都有很大的收获。

2。1学会了沟通。

在保险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应该是分工合作关系,在我的实习部门,我觉得每个成员的独立工作能力很强,但合作精神却处处体现。分工的同时需要沟通,否则就无法实现既定目标,无法让工作完成得更出色。新人上道,自然容易多犯错。我认真做好每件事尽管还是会出小差错,还是会心慌,但我会及时与部门里的同事沟通,及时获得他们的帮助!

2。2耐心、细心、认真对销售人员尤其重要。

对于其他人也是如此,人身保险项目多情况复杂,面对客户要耐心讲解给他们听,还要站在客户的角度给予客户意见,遇见不明情况暴躁易怒的客户要不急不恼,给他们慢慢说明,争取到客户的信任。

2。3“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短暂而充实的实习时间给我提供了一次检验自己所学知识的绝好机会,人身保险不再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而是一笔笔业务一项项政策措施一套套制度体系构建起来的实体。真正动手时才发现知识掌握地不扎实,许多与保险联系密切的知识欠缺,导致融会贯通的能力极差,计算机操作也不够熟练。漏洞一点点现身,适时地帮助了我查漏补缺。

2。4对于团队合作的认识加深,增强了人际交往能力。实习起到桥梁过渡作用,是我们走上工作岗位的前奏。工作中团队合作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节约大量时间,并且能从同事身上学到不少宝贵的经验。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单位规章、与人文明交往是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的必备条件。

2。5实习的目的也就是学习,学习书本之外的知识,学习社会和工作上的许多知识。只有行动才能让正确的理论和方法得以吸收和理解。但在保险公司更加强调行动的积极性,想法的先进性,被动的学习工作,效果是低下的,所以,我们需要主动出击。只有主动出击才能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许多知识才能尽快享用!在实习期间,我觉得这一点我做的不足,总是怕打扰同事的工作,所以不敢贸然请教他们关于工作之外的保险知识和工作经验,从而使我错失了许多宝贵的求知经验。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定会吸取此次教训,主动出击,把握更多机会,获得更多知识和经验。

3。 工作的不足

前半期在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中,由于交易急切,总是说话的语速过快,不能细心的听取客户的问题,忽略了客户的感受,使我的工作总是有数量没有质量,客户听完我最保险产品的介绍之后也是没有听明白我所介绍的产品。

为此问题,师父利用吃饭的时间调出我的通话录音,为我字字句句的分析不足之处,以及和客户交流时的一些技巧,还帮助我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客户应该怎样的去交流,怎样去抓住客户的心理去成功的销售我们的人身保险。

4。 实践与学校课程

作为(学校)的学生,我们开设了银行、证卷、保险、会计等课程,让我在找工作的机会多元化,对于现在的工作我运用最多的就是保险这门学科,在学校老师对于我的教育是我在公司培训期间的快节奏模式下,很容易就可以接受以及快速的学习了更加专业的保险知识,在校期间,老师也运用多种的保险案例以及保险单的案本,进行教学,对于现在的工作做好了铺垫。

5。 总结

这次实习,与我而言是受益匪浅的,它不仅使我认识到自己的缺陷所在及以后的奋斗目标,更可贵的是我学习到了很多东西,对我今后人生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定会通过更多的渠道来锻炼自己。多读书,多学习,多求经验才是前途的保障!在此,特别感谢中国平安保险的栽培。学院对于我的栽培。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5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XX年11月-XX年年1月,我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陆的专业化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内地第一家在美、港两地同时上市的金融企业,XX年被《欧洲货币》评为“亚洲的保险公司”,XX年度世界500强企业评选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入选世界500强,排名也大幅度上升。中国人寿连续8年在保费收入、资产总额、客户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上排名业界第一。中国人寿拥有长期忠实客户1.6亿人,短期保单客户1.5亿人,为6亿多人提供了人身保险。我实习的部门是该公司的培训部,培训部的职责是对本公司的保险推销人员(即外勤人员或业务员)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推销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推销技巧,从而提升公司的业绩。

(一)推销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特点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因遭受事故、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的死亡、残疾、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年老退休责任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方式。因此,以经营人身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就具有无形性、同质性、广泛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特性。而且人身保险所涉及的往往是人的老、死、疾、残等。在中国这样一个儒教的过度里人们大多忌讳谈论这些话题。所以即使人们有巨大的保险需求,也很少有人主动的去购买保险产品。这就需要我们的人身保险推销员来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引导客户发现需求,激发客户实现需求,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形象。保险推销工作是保险公司的赖以生存的前提。

人身保险的推销工作具有一些特点。

第一,推销工作具有服务性。这种服务性表现为:首先是在顾客购买之前,推销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购买之后,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顾客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其财务稳定;再次当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主动帮助客户索赔或提供这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二,保险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人身保险本身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家庭经济计划。它不但牵涉到法律、税金、医学、金融投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还要考虑到客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未来的经济计划和投资方向及客户的心理状态和消费习惯。

第三,推销工作意义重大。人身保险是帮助他人追求幸福人生的保证。推销员在推销工作中处处为客户着想,提供给客户优质的保单,使客户在遭遇不幸时及时得到经济帮助,渡过难关,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第四,推销工作灵活自由。人身保险推销工作可以由保险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工作时间、对象及地点,按照个人的计划自由调整安排。

第五,推销工作还有独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领。所以,任何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都相当重视保险推销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培训体系

公司有专业的梯级培训体系,包括员工基础学院、成功创业学院、高级干部学院、终身进修学院逐级递进,系统培训,有专兼职讲师讲授。对于外勤员工具体地讲,由公司培训部统一来组织的培训有:新人培训、衔接培训、转正培训、业务经理晋升培训、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PTT(兼职讲师)培训等。而外勤人员回到各自的区上还进行单独的培训。可以说培训是从外勤人员入公司的第一天就开始陪伴着他(她)的成长。公司的培训内容相当全面,从中国人寿的历史、礼仪到主顾开拓、条款讲解、增员、转介绍到推销哲学等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取得了骄人的业绩,这于他们拥有一支优秀的培训队伍是分不开的。公司培训部的老师为外勤人员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培训框架。

(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的培训框架

1、培训需求分析

由于保险是服务性行业技术没有专利性,因此为了防止偷师的现象一般是有内部人员来进行需求分析的。他们通常采用面谈或问卷的方式了解公司外勤人员需要哪些培训,再与公司的目标相结合,制定培训的内容等。

2、培训设计

每一个培训班以前,培训部的老师都会先写本次培训所希望的结果,描述需要学员掌握的技能、知识或所需改变的态度及学员纪律表。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各地区的人员管理员,让他们通知各位参训学员准时到场。培训老师还要安排培训课程、联系讲师;与宾馆协商场地;准备培训所需的各种物品等。

3、培训实施

每一个培训班开班的第一个半天都是班务活动。主要由老师介绍学习的目的、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激发学员学习的兴趣。然后把班级分成几个小组,给每个小组提供一张宣纸和几支彩笔,由他们给自己的小组起名、组歌、口号,选出组长等,再进行一些小活动,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协作。课程一般采用多媒体课堂讲授式,中间穿插一些小游戏来调节气氛。

4、培训评估

培训部的老师每天要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即每天把培训情况反馈到各个区上,让区上的人员管理员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培训部的老师备了讲师情况反馈表。由学员为每一位讲师打分,之后再反馈给讲师,帮助讲师逐渐完善讲授的内容和讲课的技巧。另外,培训结束一周以后,各个区上的人员管理员再把学员的情况反馈到培训部,培训部再对下一次的培训做出调整。

(四)我的建议

但我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也发现在培训方面还有一些问题值得再探讨。

第一,培训任务过重。在我实习的一个月里,公司进行的培训分别有:XX年11月新人培训班和衔接班、XX年11月转正班、XX年11月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XX年11月香港中路分部的新人班、XX年12月公司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业务经理晋升培训班、PTT(兼职讲师)培训班、“打造非凡”营业部成都区培训班等6,7个培训班。

第二,培训管理力度不足。我认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培训管理还有待提高。众所周知,保险公司中存在一种偷师的行为,即别的保险公司的人员到你的公司的培训班来上课,把你公司的精华给学走了。中国人寿的培训班没有听课证,如果有人想混水摸鱼也不是难事,尤其是新人班。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有两个解决的办法:一是培训部准备听课证在上面要有照片、姓名、编号等,但这个需要一定的成本;二是在开课的时候由各区的人员管理员或介绍人带新人前往。由于每个班的人员不是很多(40~50个人),带班的老师可以很快的认识到每个人这样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偷师的现象。

(五)我的实习心得

为期两个月的保险实习,除了收获到一段快乐充实,令人难忘的时光,还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赢得开启通往社会之路大门的五把金钥匙:

第一把金钥匙:真诚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人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时,用什么去打开别人的心灵,得到别人的认可?真诚!记得踏入人寿的第一天,刚离开人力资源部的会议室我就被一位态度严谨的男子领进了个人业务部,故做镇定的我心里底气不足,因为陌生的面孔和新鲜的环境即将闯入我的世界,而我也要撞入他们熟悉的环境中。但这种心理在十分钟后就消失了,宽敞明亮、温度适宜的办公室,态度和蔼、诚恳可亲的同事,亲切的问候,亲和的微笑和串串欢迎的语句,顿时令我感动不已,我觉得办公室里荡着一缕甜蜜--真诚!从那时刻起,我方才领略到保险公司为何把诚信放在首位。真诚是生存的前提,守信是发展的根源!公司如此,做人亦是,由此,颔首微笑,问候请教就成了我这个月的实习行为规范,我想真诚应是自我价值实现的第一步!

第二把金钥匙:沟通

在保险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应该是分工合作关系,在我的实习部门,我觉得每个成员的独立工作能力很强,但合作精神却处处体现。分工的同时需要沟通,否则就无法实现既定目标,无法让工作完成得更出色。新人上道,自然容易多犯错。我认真做好每件事尽管还是会出小差错,还是会心慌,但我会及时与部门里的同事沟通,及时获得他们的帮助!

第三把金钥匙:激情与耐心

激情与耐心就似火与水的较量,往往火的激情总是容易被水的耐性所控制,工作亦如此,这是激情与耐心必须并存的事情。初进办公室,我的心情是激动兴奋的,这应该是我幻想许久,畏惧又期待的社会生活。学者常说大学是半个社会,那这里就是完整的社会,尽管我仍未够资格做一个社会人但我是用一种完全社会人的心态来接受这一个月的考验。激情澎湃有点夸张但我是充满激情地过完这个月,可是,除了对工作的激情外,我深刻地认识到耐心的重要性。光有激情没有耐心做出来的工作是浮躁的,只有耐心缺乏激情做出来的工作质量是底下的。尤其对于是实习生而言,许多人说实习类似于“打杂”,搞卫生、整理办公室文件、复印、打字、传送文件……来公司之前,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教育我们要做好每件小事情,在部门的工作做得越多也就学得越多,更觉得同事交付更多的工作则代表他们对我的器重和恩宠更多。

第四把金钥匙:创新

技术大家可以学,但创新却只属于你自己!这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方法。每个方案的设计,每项工作的展开,都不能离开创新,而这个对于我们部门的各成员来说,我是望尘莫及的。因此,做工作的时候我难免会做些弯路,不能做得尽善尽美,幸亏经理和同事指点迷津,才让我不至于陷入艰难状况。保险公司向来是个招贤纳士,广纳百川的地方。所以进入人寿就感觉进入了精英荟萃的殿堂,深深的感到自己知识的欠缺,不仅表现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更是有待提高。学有专精,重在一个项目的钻研与精通,但在这之外,更不妨有多项才能,所以“一技之长”变为“数技之长”,具备了一些技能创新必会层出不穷,工作必能左右逢源!

第五把钥匙:主动出击

实习的目的也就是学习,学习书本之外的知识,学习社会和工作上的许多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行动才能让正确的理论和方法得以吸收和理解。但在保险公司更加强调行动的积极性,想法的先进性,被动的学习工作,效果是低下的,所以,我们需要主动出击。只有主动出击才能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许多知识才能尽快享用!在实习期间,我觉得这一点我做的不足,总是怕打扰同事的工作,所以不敢贸然请教他们关于工作之外的保险知识和工作经验,从而使我错失了许多宝贵的求知经验。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定会吸取此次教训,主动出击,把握更多机会,获得更多知识和经验。

这次实习把我们从学校纯理论学习中拉到了在实践中学习的环境。一进入岗位,我们意识到,该把学生时代的野性收敛了。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虽然公司没有老套的束缚,它有不可违反的规定,我们就应该严于律己,这样不仅可以遵守公司的规矩,对我们自己更有好处。与公司员工的相处中,我们也学到了待人、处事的态度、方式,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这次是我们用金钱买不到的机会,无论从工作、学习、做人上,我们都有很大的收获。

这次实习,与我而言是受益匪浅的,它不仅使我认识到自己的缺陷所在及以后的奋斗目标,更可贵的是以上的五把金钥匙对我今后人生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遗憾的是,此次实习的时间较短,没能体验到在一线战场上营销保险的酸甜苦辣,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定会通过更多的渠道来锻炼自己。多读书,多学习,多求经验才是前途的保障!在此,特别感谢中国人寿烟台分公司一个月来的栽培!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习报告2

在中国人寿台江分公司六个月的实习经历,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以外的知识,也体会到了出来实习工作的艰辛,这六个月是我人生的一笔宝贵的财富,为我以后步入社会,走进职场做了很好的铺垫。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保险市场的'地位,被誉为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

而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我的实习目的主要是学习银行保险的工作流程、怎样去经营网点、如何去跟不同的人沟通、相处。进入公司之前我就听说过:“保险不是人做的”,“保险是骗人的”等一些话,给了我很大的压力。刚开始,我总是没有信心,不相信公司的产品,更不相信自己的能力,一度认为我不适合做保险。但是后来,公司对我们这些新人进行了一次封闭式的系统培训,首先从认识自我到认识一个公司再到认识整个行业,这是我接受过最系统的培训,我觉得“培训”是公司给我的福利。我明白了,无论做任何一个行业,担任任何一角色,首先树立自我对公司,对产品、对行业的自信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人的敌人就是自我,如果自己对公司、对产品没信心,底气不足,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我们又如何去说服客户呢?其次再到对产品、业务流程、销售技能等基础知识的培训。

经过近几个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台江公司银保工作的实习,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照和指导下,及自身的不懈努力,让我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公司我学到的不仅是理论知识,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最主要的是不仅让我学会了做事,还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对培养我的工作意识和提高我的综合素质有着特殊的意义。

银行网点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及沟通技巧不断增长,公共关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单靠培训和演练还是不够的,某些认识还是很肤浅的,需要我在实践当中去不断深入地理解。特训完后我跟师父到网点前线现场实践,一边是主管继续培训及同事们的相互模拟演练、相互探讨,一边是自己对资料的反复琢磨。我发现,每个银行都会选择一些他们认为比较优秀的企业,来代理销售他们的产品,所以每个银行最少都会替三四家保险公司代理销售。当然,只靠产品好是不够的,重要的在于我们与银行的工作人员的沟通,还要通过简短的培训来提高他们销售保险理财产品的能力。有的银行是靠柜员推销,有的却是靠大堂经理推销,每个银行的制度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要用不同的方法来对待不同的网点。无论是哪个银行,与柜员弄好关系是至关重要的。

一段时间下来,觉得自我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一些简单的销售技巧,已经能够独立完成销售任务时,团队长给我分配了一个网点,通过实践几周,我的销售技能上了一个台阶,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虽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但是各方面都成长了好多。在工作中我还需要处理团队合作中的人际关系和沟通问题,与银行沟通这一方面能力我还是有点欠缺,要多向优秀的人学习。而且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团队、本公司职员做好沟通,只有这样工作效率才高,工作起来才会得心应手,这也是现今不少大学生会遇到的难题。

此次的实习,让我认识到了职场,毕竟不是学校,弱肉强食的原则在其中表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在学校,你可以犯错,因为可以得到谅解;你可以任性,因为有老师和同学们的包容。可是,在职场,是不允许出错的,出错就意味着被淘汰。职场,更不是意气用事的地方,没人买你的帐,反而会显示出你不适合这份工作,后备人才多的是,他们是不在乎的。大部分人处于被动地位,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争取主动权,这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

其次,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无论是对于一个人,还是一个企业,要想有立足之地,必须要有自己制胜的法宝。在保险金融领域中,优质的.服务就是其中的法宝之一。在我们中国人寿,有的人每月的业绩能比别人多几番,这就是其中的奥妙。有的人对客户如亲人,为客户着想,提供力所能及的周到的服务,从而赢得客户的信任,把业务做成,从而提高了业绩。我们刚从学校走出的大学生,往往心高气傲,认为自己多么了不得,眼高手低,对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不甚了解,往往很难虚心的处理好与客户的关系,受不得一点委屈,这就必定要遭受挫折的。这种挫折也恰恰促进了我们成长。

再次,我还真真地体会到了一句话的真谛,世界上永远没有免费的晚餐,想要得到多少,就必须加倍地付出。没有耕耘的汗水,哪里会有收获的喜悦。在公司里,有的员工晚上一直干到凌晨,走的时候还要把没做完的资料带回去,,估计回家还要继续。你不努力别人就会坐上你的位子。当然除非你是官二代或富二代。

最后,无论是在整个大的社会体系中,还是在某个公司这个小社会中,处理好人际关系相当重要,在好的人际关系氛围中,心情愉悦,互帮互助,做事情往往事半功倍。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在这个处处靠关系的社会中,你不是孤立存在的,你无法做身处孤岛的鲁滨逊,单打独干,成不了大事业。

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台江分公司,踏进金融销售职场,收获的不仅仅是实战经验,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合作与竞争,不得不叹一声:校园外的实训与课堂上的实训真的是相差甚远!只有勤奋是成功的捷径。只有努力才有机会成功。总之,这次实习,让我收获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6

在法政学院的统一安排下,我们一组共9位同学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简称“平安寿险湛江中心支公司”)进行了毕业实习。

一、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毕业实习的目的是: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事业心、责任感;学习业务知识和管理知识,巩固所学理论,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培养从事经纪中介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保险代理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

2、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解决经纪中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3、虚心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在实习中拜广大工作人员为师,虚心学习他们的好品质、好作风和好的工作方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经济工作者。

4、培养艰苦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形成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良好品德。

5、预演和准备就业。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

二、实习内容

参加了平安寿险湛江中心支公司的“锦绣人生”事业说明会和为期两天的新人培训后,公司安排我们到其中的一个部门——区域拓展部实地演练。

区域拓展又称区域收展,是寿险的区域化行销模式,源于家庭服务的理念,由公司派区域服务专员在固定区域内为客户进行上门服务,就像一个流动的门店一样,将客户与公司的关系透过一个渠道有机地结合起来。区域服务工作是保险和综合服务金融工作。

根据《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展业服务体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分支机构区域拓展部下设展业区部、展业处、展业课、展业区四级展业服务单位。平安寿险湛江中心支公司区域拓展部设1个展业处、2个展业课和14个展业区。其中有17个团队管理者,分别是1个展业处经理、2个展业课长和14个展业区主任。该部门共有117个区域服务专员(通称“收展员”),所有的区域服务专员都通过了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都是平安寿险的保险代理人。

到区域拓展部后,很荣幸,我被安排到的师傅是王小华经理。在王小华经理的指导下,我遵守纪律,虚心学习,积极工作:

1、参加部门的早会(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开始),吸收新知。早会一般是总结工作,分享经验,开展专题讲课,发布通知等。我认真做笔记,从中吸收到了新的知识,间接获得了工作经验。

2、虚心请教王小华经理、朱红梅主任、梁赤宇师兄等,了解平安的寿险产品,熟悉区域服务专员的日常业务、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等。了解到的平安寿险产品有“平安爱心无限世纪天使”“平安钟爱一生”“平安财富一生”“平安智富人生”等。熟悉区域服务专员的日常业务是接触客户,为客户提供服务。其工作流程有五个步骤:寻找客户、约访、销售面谈、成交和售后服务。这五个步骤构成一个销售循环。其中售后服务包括收费、保全、理赔、递送生日卡或客户服务报等。如果区域服务专员提供了令客户满意的售后服务,就会产生转介绍,这样又会获取新的销售机会,新的销售循环又开始了。工作方法有很多,如怎样与客户打交道,这包括怎样去拜访客户,怎样跟客户讲保险,怎样为客户做保险计划,等等。

3、作为王小华经理的助理,协助她做一些内勤工作。如设计、制作部门会议室的大型板报——《“收获金秋”收展员业务竞赛成绩表》,设计、张贴部门用于激励员工的“帮助别人、成就自己”“我要去清远”“我要去西安”三条横幅等。同时,学习王小华经理如何管理团队。

4、在王小华经理的安排下,作为公司客户服务质量回访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客户进行了电话调查。首先随机抽取两个展业课的部分收展员的《区域活动日志》(里面有收展员每天拜访了的客户名单和联系方式),然后根据日志里面的客户名单,打电话给客户,与客户进行沟通。主要调查客户认不认识公司的某某收展员,收展员对客户做了哪些服务,客户对收展员的服务满不满意,客户觉得收展员的服务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等。

三、实习结果

在平安优秀企业文化的熏陶,王小华经理的指导,以及我的努力之下,我在平安的实习获得了圆满成功。

1、思想上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一是吸收了平安的优秀文化。每一次早会都唱公司司歌《平安颂》,并高声朗诵公司训导、服务宗旨、工作信条等,我觉得我已经融入到了平安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二是进一步认识到保险不仅是一种风险管理办法,也是一种理财工具;保险代理人是在帮助别人,同时成就了自己。三是懂得了要迈向成功没有捷径,除了要有乐观的心态和毅力之外,更要拥有丰富的知识(knowledge)、执着的态度(attitude)、熟练的技巧(skill)和良好的习惯(habit)这四个专业条件,拥

有这些特质可以让我们比别人更容易成功。四是增强了从事保险代理人等经纪中介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2、巩固了理论知识,提高了实践能力。在学校学习了《保险学》《保险法》等理论知识,实习中将这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很好地熟悉了“平安爱心无限世纪天使”“平安钟爱一生”“平安财富一生”“平安智富人生”等平安的寿险产品,能向客户讲解这些产品,并能向客户解释《平安财富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条款》《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xx)合同条款》等。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7

一、实习目的

通过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营销以及经营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

二、实习时间

20xx.12.26———20xx.03.26

三、实习地点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

四、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中国大陆历史最为悠久的保险公司,位列世界500强第212位(20xx年度),旗下核心企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Life)于20xx年6月30日在北京注册成立,并于20xx年12月17日及18日分别在美国纽约和中国香港两地上市,在中国保险市场居领先地位。作为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不但是领先的个人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供应商、领先的团体人寿保险和年金产品供应商、领先的意外险供应商、领先的健康险供应商,更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并成为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本公司遍布全国的广泛分销网络由个人代理人、直销人员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产品和服务。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超过7000万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随着保险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消费者对于寿险服务与销售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履行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改善保险行业的服务形象,中国人寿将着手对现有销售渠道进行变革和创新。中国人寿于20xx年11月份开始用全新的理念与机制在全国范围组建区域收展部,并培养各类区域收展职业经理人。为此,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域收展部业务系列和管理系列人员。

五、保险销售的特点

(一)推销工作具有服务性

这种服务性表现为:首先是在顾客购买之前,推销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购买之后,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顾客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其财务稳定;再次当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主动帮助客户索赔或提供这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保险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

人身保险本身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家庭经济计划。它不但牵涉到法律、税金、医学、金融投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还要考虑到客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未来的经济计划和投资方向及客户的心理状态和消费习惯。(三)推销工作意义重大

人身保险是帮助他人追求幸福人生的保证。推销员在推销工作中处处为客户着想,提供给客户优质的保单,使客户在遭遇不幸时及时得到经济帮助,渡过难关,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四)推销工作灵活自由

人身保险推销工作可以由保险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工作时间、对象及地点,按照个人的计划自由调整安排。

六、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从十二月份底,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在这三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

在中国人寿北海分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多次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早会夕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

(一)系统培训使我对工作有了更好的认识和了解,对树立信心起到很大的作用

进入公司前我就听闻:“保险不是人做的”,“一人做保险,全家不要脸”等话。给了我一点压力,进入公司的前两周,公司对我们这些新人进行了一次封闭式的系统培训,首先从认识自我到认识一个公司再到认识整个行业,这是我由生来接受过最系统的培训,我觉得“培训”这是公司给我的最大福利。无论做任何一个行业,担任任何一角色。首先树立自我对公司,对产品、对行业的自信心这是很重要的。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我,如果自己对公司、对产品没信心,底气不足,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我们又如何去说服客户呢?其次再到对产品、业务流程、销售技能等基础知识的培训。这次培训虽说很短暂,但它刺激着我的神经,冲击着我的心灵,让我知道保险是可从事终身的事业。

(二)银行网点实践让我的业务技能及沟通技巧不断增长,公共关系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单单培训和演练还是不够的,某些认识都还是肤浅的,还需要我在实践当中去不断深入地理解。特训完后我跟师父到网点前线现场实践,一边是讲师继续培训及同事们的相互模拟演练、相互探讨,一边是自己对资料的反复琢磨。一周多下来,觉得自我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一些简单的销售技巧,已经能够独立完成销售任务时。渠道经理给我分配了一个农行网点,通过实践几周,我的销售技能上了一个台阶,我解决实际问的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工作中我还需要处理团队合作中的人际关系和沟通问题,要搞好人际关系并不仅仅限于本部门、本公司,还要跟别的机构例如银行等机构的职员做好沟通,只有这样工作效率才高,工作起来才会顺心应手,相信这也是现今不少大学生刚踏出社会遇到的一大难题。

(三)不断的自我总结提高了我的自我学习能力每天去网点工作,遇到任何问题解决不了的,公司都要求我们把问题记下来,小组解决不了,会议上各小组再一起解决。我们集思广益,发挥群体作用,如果自己进行分析,往往是一种定向思维,所考虑到的只是一个面,甚至只是一点而已,很难考虑周全,然而展开小组讨论,就可弥补这个不足,大家从多角度地看问题,结论也就更加全面、合理、准确。通过讨论,能使我们立对纠错,提高个体认识,在这个过程中,倾听、思考、分析、评价、表决这一系列的活动使小组里的每一个成员都受到了锻炼,同时,这也是一个取长补短的过程,弥补自身认识上的不足,从而不断提高自身认识水平。业绩分享的时,再把成功者的经验记下来,互相交流学习。公司的这种要求让我体会到了员工团队的专业、高效、凝聚力。

(四)能够进一步地了解保险现状

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七、自我存在的不足

虽说我取得了不少进步但我还存在着以下几点的不足:一是工作中有时自信心不足,有放弃的念头。时而出现低级错误;二是在处理一些事情时有时显得较为急躁,没有及时找出失败的原因。三是对一些业务知识特别是银行、金融、证券知识不够熟悉。四是社会阅历相对来说较少,跟客户聊不起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熟练的掌握各种业务技能才能更好的投入工作,我将通过多看、多学、多问、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通过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最后我感谢公司,让我有了一种信仰;感谢公司领导,给我的关心和帮助,给我教育和培训的机会,让我感到了公司的温暖。我坚信在公司领导的支持下、在全体内外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20xx年一定会是“直挂云帆济沧海”。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8

基本情况:办公实习

实习目的:通过办公实习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和营销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

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

实习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暑假,我有幸到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进行了为期40天的实习,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40天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49年随国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20xx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20xx年12月17日、18日及20xx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

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为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XXX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XXX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08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是荣昌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XXX荣昌支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XXX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为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搜集整理,主要是:

(1)保险搜集整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搜集整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以上是我的个人实习报告,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搜集整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感谢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给我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9

实习目的:通过办公实习了解保险行业及其营销运作状况,在此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和营销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密切联系起来,培养实际工作操作能力与分析思考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并积累一定的社会处世经验。

实习时间:20xx12.10 ———— 20xx.01.10

实习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

我有幸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和书本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现在我就对这一个月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19xx年随国建立的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几经演变后,现公司于20xx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成立,并于20xx年12月17日、18日及20xx年1月9日分别在美国纽约、中国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是我国保险行业第一品牌;市场份额将近全国的1/2,拥有最多的全国客户群体和独一无二的全国性多渠道分销网络以及遍布全国的客户服务支持,是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导者;随着资产的不断提高,公司已通过其控股的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稳健的`投资管理风险管控体系;其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将中国人寿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排名不断提高,08年跃居159位,堪称行业老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是荣昌县所辖地区拥有客户最多和最具实力价值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人寿荣昌支公司,我先后接受了保险业基本理论和中国人寿新推出的险种——万能险的基本条款及规定的培训,参加了了关销售万能险的产品发布会和不同形式的客户联谊会参与听讲新人培训会与每周例行的大小型晨会,参与保险代理人换签合同的各项流程处理事宜,接待保险业务员及为其制作、打印各种险种利益的演示表格,辅助个险销售部及组训室的其他同事解决工作上的问题等。通过这些各种形式的工作参与,我学到了很多宝贵的实用知识,主要是:

(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理智的判断,也激发了我对金融学的深化了解和欲学以致用的兴趣。

(2)通过对已知资料的分析和与同事们的交流,提高了自我的思考认知能力,通过对保险业的现状的研究和前景的科学预测,进一步引发了我对职业取向的思虑,帮助了我在大学期间进行的职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设计。

(3)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同事们和众多的业务员的交往、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交到了几位可以虚心请教的长辈朋友,感谢他们对我的指导、教育和思想启迪。

(4)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欲望。

(5)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做事风格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认可,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当然,以我个人之见也发现了一些小的问题,如保险代理人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保险业务员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出勤制度不够完善,分工不定期不够明确等需要改善。

这次实践教会了我许多,不仅让我扩展了知识的视野,增长了社会见识,而且为我大学毕业后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我青春时期的一笔重要财富,使我终生受益。

感谢在我实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教导过我的人!

感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公司给我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

人寿保险实习报告 篇10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因遭受事故、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导致的死亡、残疾、丧失工作能力或者年老退休责任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方式。因此,以经营人身保险为主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就具有无形性、同质性、广泛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特性。而且人身保险所涉及的往往是人的老、死、疾、残等。在中国这样一个儒教的过度里人们大多忌讳谈论这些话题。所以即使人们有巨大的保险需求,也很少有人主动的去购买保险产品。这就需要我们的人身保险推销员来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引导客户发现需求,激发客户实现需求,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形象。保险推销工作是保险公司的赖以生存的前提。

人身保险的推销工作具有一些特点。

第一,推销工作具有服务性。这种服务性表现为:首先是在顾客购买之前,推销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要,帮助其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险种;其次在顾客购买之后,根据客户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顾客调整保险方案,确保其财务稳定;再次当保险事故发生或期限届满时,主动帮助客户索赔或提供这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二,保险工作需要丰富的知识。人身保险本身是一种合同,也是一种家庭经济计划。它不但牵涉到法律、税金、医学、金融投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还要考虑到客户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及未来的经济计划和投资方向及客户的心理状态和消费习惯。

第三,推销工作意义重大。人身保险是帮助他人追求幸福人生的保证。推销员在推销工作中处处为客户着想,提供给客户优质的保单,使客户在遭遇不幸时及时得到经济帮助,渡过难关,自然会受到人们的尊敬。

第四,推销工作灵活自由。人身保险推销工作可以由保险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工作时间、对象及地点,按照个人的计划自由调整安排。

第五,推销工作还有独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领。所以,任何一家人寿保险公司都相当重视保险推销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为期两个月的保险实习,除了收获到一段快乐充实,令人难忘的时光,还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赢得开启通往社会之路大门的五把金钥匙:

第一把金钥匙:真诚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人处于一个陌生的环境时,用什么去打开别人的心灵,得到别人的认可?真诚!记得踏入人寿的第一天,刚离开人力资源部的会议室我就被一位态度严谨的男子领进了个人业务部,故做镇定的我心里底气不足,因为陌生的面孔和新鲜的环境即将闯入我的世界,而我也要撞入他们熟悉的环境中。但这种心理在十分钟后就消失了,宽敞明亮、温度适宜的办公室,态度和蔼、诚恳可亲的同事,亲切的问候,亲和的微笑和串串欢迎的语句,顿时令我感动不已,我觉得办公室里荡着一缕甜蜜——真诚!从那时刻起,我方才领略到保险公司为何把诚信放在首位。真诚是生存的前提,守信是发展的根源!公司如此,做人亦是,由此,颔首微笑,问候请教就成了我这个月的实习行为规范,我想真诚应是自我价值实现的第一步!

第二把金钥匙:沟通

在保险公司,部门与部门之间,个人和个人之间应该是分工合作关系,在我的实习部门,我觉得每个成员的独立工作能力很强,但合作精神却处处体现。分工的同时需要沟通,否则就无法实现既定目标,无法让工作完成得更出色。新人上道,自然容易多犯错。我认真做好每件事尽管还是会出小差错,还是会心慌,但我会及时与部门里的同事沟通,及时获得他们的帮助!

第三把金钥匙:激情与耐心

激情与耐心就似火与水的较量,往往火的激情总是容易被水的耐性所控制,工作亦如此,这是激情与耐心必须并存的事情。初进办公室,我的心情是激动兴奋的,这应该是我幻想许久,畏惧又期待的社会生活。学者常说大学是半个社会,那这里就是完整的社会,尽管我仍未够资格做一个社会人但我是用一种完全社会人的心态来接受这一个月的考验。激情澎湃有点夸张但我是充满激情地过完这个月,可是,除了对工作的激情外,我深刻地认识到耐心的重要性。光有激情没有耐心做出来的工作是浮躁的,只有耐心缺乏激情做出来的工作质量是底下的。尤其对于是实习生而言,许多人说实习类似于“打杂”,搞卫生、整理办公室文件、复印、打字、传送文件……来公司之前,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书记在动员大会上教育我们要做好每件小事情,在部门的工作做得越多也就学得越多,更觉得同事交付更多的工作则代表他们对我的器重和恩宠更多。

第四把金钥匙:创新

技术大家可以学,但创新却只属于你自己!这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方法。每个方案的设计,每项工作的展开,都不能离开创新,而这个对于我们部门的各成员来说,我是望尘莫及的。因此,做工作的时候我难免会做些弯路,不能做得尽善尽美,幸亏经理和同事指点迷津,才让我不至于陷入艰难状况。保险公司向来是个招贤纳士,广纳百川的地方。所以进入人寿就感觉进入了精英荟萃的殿堂,深深的感到自己知识的欠缺,不仅表现为专业知识,综合知识更是有待提高。学有专精,重在一个项目的钻研与精通,但在这之外,更不妨有多项才能,所以“一技之长”变为“数技之长”,具备了一些技能创新必会层出不穷,工作必能左右逢源!

第五把钥匙:主动出击

实习的目的也就是学习,学习书本之外的知识,学习社会和工作上的许多知识。“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只有行动才能让正确的理论和方法得以吸收和理解。但在保险公司更加强调行动的积极性,想法的先进性,被动的学习工作,效果是低下的,所以,我们需要主动出击。只有主动出击才能使许多问题迎刃而解,许多知识才能尽快享用!在实习期间,我觉得这一点我做的不足,总是怕打扰同事的工作,所以不敢贸然请教他们关于工作之外的保险知识和工作经验,从而使我错失了许多宝贵的求知经验。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定会吸取此次教训,主动出击,把握更多机会,获得更多知识和经验。

货物保险合同


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在企业开始谈合作的时候,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我们听了一场关于“货物保险合同”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货物保险合同 篇1

第一条 为使保险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 海啸、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使货物的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失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货物保险合同 篇2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或损坏的风险的合同。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增长,货物运输成为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事故、天灾和盗窃等。为了防范这些风险,供应商和购货方可以签订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来相互保护。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通常由供应商和购货方签订。在这个合同中,供应商通常要求购货方购买货物保险,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这种保险可以覆盖包括陆路、海洋和航空运输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合同通常规定了保险的范围、赔偿金额、索赔程序和保险费用等细节。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的范围。合同明确规定了哪些风险会被保险公司承担。通常,保险范围包括货物的损失、损坏、延误或丢失。对于供应商和购货方而言,这种保险合同有助于降低因意外事件导致货物损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规定了赔偿金额。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货物损失或损坏的赔偿金额上限。这个上限通常根据货物的价值来确定。合同还规定了保险公司如何进行赔偿金额的计算,以及怎样处理货物的折旧价值。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还规定了索赔程序。当货物损失或损坏时,供应商或购货方需要立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合同规定了索赔申请所需的文件和信息,并规定了申请处理的时间限制。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会进行调查,以确定赔偿金额。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费用。保险费用通常根据货物的价值和运输的距离来确定。保险费用可以由供应商或购货方承担,也可以双方共同分担。保险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也在合同中得到明确规定。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对于供应商和购货方来说都非常重要。这个合同可以帮助双方保护货物免受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供应商可以要求购货方购买保险来确保货物的安全,而购货方也可以减少因货物损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签订运输货物保险合同,供应商和购货方可以相互信任并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

货物保险合同 篇3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货物保险合同 篇4

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订的《协会货物条款》,简称 ICC,是对世界各国保险业影响最大,应用最为广泛的保险条款。

一、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

ICC条款共有六种险别:

1.协会货物(A)险条款,即ICC(A);

2.协会货物(B)险条款,即 ICC(B);

3.协会货物(C)险条款,即ICC(C);

4.协会货物战争险条款;

5.协会货物罢工险条款;

6.恶意损害险条款。

上述六种险别中前三个险属于基本险,其他属于附加险。除恶意损害险外,前五种险别可以单独投保。

二、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主要险别

ICC(A)ICC(B)ICC(C)险的承保范围类似于我国海洋运输中的“一切险”、“水渍险”和“平安险”。

ICC条款的责任起讫也采用“仓至仓”条款。

(单选)

1.()险是基本险中承保责任范围最大的险别:

A. ICC(A)

B. ICC(B)

C. ICC(C)

D. ICC(D)

答案:A

延伸阅读:国际商务礼仪要点解析

1、要了解和尊重各国的特殊习俗。出国前最好是多查阅些有关访问国资料,了解其特殊的风俗习惯和礼节;否则会使访问国的主人误以为对他们不尊重,以致整个商务访问活动宾主双方的不愉快,甚而辙底失败。

2、见面进要有礼有节。一般在做自我介绍时要先讲自己的身份,然后请教对方。此外,国际上往往在互相介绍时有互相交换名片的习惯。

3、参加商务活动要守时,因为出席商务活动抵达时间的迟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访问国主人的尊重程度。

4、参加宴请活动要有礼节。出席宴会应正点或提前二、三分钟抵达,告辞时要等主宾退席后才能退席。确实有事需提早退席,应向访问国主人道歉后悄悄离去。

5、选择适当之称呼方式。在国际交流中,一般在招呼上均称先生、女士和小姐。但要注意在招呼地位高的官方人士时,要选用“阁下”或称呼其“职衔”方式。

6、带备适当之礼品。在国外,大多数商业机构有鼓励或禁止送礼,有时赠送礼品会使访问国主人处于一种在道德上进退两难的'境地。但适当之友谊礼品,如国产的一些很有特色且花销不大的纪念品或带有公司标志的意义和独到的作用。

7、穿着服饰要合适。参加商务活动或宴请,正统的西服和领带是必要的,对女士来说一般也应着礼服或西服。

8、交流方式要注意。在国外几乎所有的会谈都是英语,如果语言上有障疑,可随团带备或在当地聘请一位翻译。此外,在多数会谈中,开场白都非常简短,交流也都很快进入正题;切忌在会议中斜靠在椅子上,或把手放在头后面,或二、三人窃窃私语,或闭目小睡,或无精打采等,这些都是对交谈双方的不尊重并会引致反感。

货物保险合同 篇5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格式-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格式-正文: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货物保险合同 篇6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份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份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末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货物保险合同 篇7

运输货物_____合同格式: 一、责任范围

(一)平安险

本_____负责赔偿,

1.被_____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_____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_____公司。被_____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_____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_____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_____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_____还负责被_____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_____还负责被_____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_____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_____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_____责任开始前,被_____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_____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_____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二)由于被_____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 险货物运到非_____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_____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_____人,并在必要时加缴_____费的情况下,本_____仍继续有效。_____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_____货物如在非_____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_____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_____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四、被_____人的义务

被_____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_____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_____货物运抵_____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_____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_____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_____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 请检验,如发现被_____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 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_____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_____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_____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船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_____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_____人并在必要时加缴_____费,本_____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_____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_____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_____人。

五、索赔期限

本_____索赔时效,从被_____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海洋货物运输_____单

发票号码 _____单号次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_____人)的要求由被_____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_____费,按照本_____单_____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_____,特立本_____单。

标记

包装及数量

_____货物项目

_____金额

总_____金额,________

保费________ 费率________ 装载工具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 自______ 至______

承_____别,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_____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_____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_____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

营业部______

货物保险合同 篇8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船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平安保险合同


我们究竟怎么样把合同写好?自然需要合同来约束彼此的合作。签订合同也可以保证合作双方进行洽谈协商,出于您的需要,小编为您提供“平安保险合同”,欢迎学习希望能有用于您!

平安保险合同【篇1】

第十条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

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则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下列证件;

(一)保险单、被保险人名单及被保险人身份证;

(二)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三)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结束后,治疗没有结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

(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

第十六条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平安保险合同【篇2】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是指针对大学生推出的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和困难。这个保险合同为大学生提供了一种稳定和可靠的保险保障,有助于他们在学习和成长的过程中更好地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


大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正处在人生的关键阶段,面临着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而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则帮助他们建立起一道坚实的保险防线,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等问题。


保险合同的签订是大学生平安保险的第一步。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大学生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和学籍证明,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准确了解被保险人的身份和状况。同时,保险公司也会根据大学生的个人情况和需求,为其量身定制保险计划,以满足其在意外风险上的保险需求。


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保险费用也相对较低,以适应大学生的经济状况。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别。人身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用于应对大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可能遇到的身体损害。财产保险则主要覆盖大学生的财产损失,如学习用品、电子设备等。


意外伤害保险是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学生时常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如运动、社团活动、实习等,这些活动中难免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就会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这样,大学生和其家庭就能够免除一部分经济负担,更加从容地面对意外伤害带来的困境。


在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中,疾病保险也占有重要地位。大学生作为年轻人群体,往往较少有严重疾病的发生。一些常见的传染性疾病或突发性疾病,如流感、感冒等,可能会给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一定的困扰。疾病保险在这种情况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为大学生提供及时的医疗保障,减轻经济压力,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地完成学业。


除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也是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在校期间拥有的财产,如学习用品、电子设备、贵重物品等,都可能会面临损失的风险。保险合同可以为大学生的财产提供一定的保险保障,一旦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损失进行理赔,从而帮助大学生解决经济问题,重新购置相关物品。


{网站}小编认为,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是为大学生提供全方位保障的重要措施。这个保险合同旨在帮助大学生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和困难,在其学习和成长的道路上提供支持和保护。通过合理签订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大学生能够享受到稳定和可靠的保险保障,更加从容地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成长。

平安保险合同【篇3】

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书,是保险公司与保险购买者之间的约定和规定,为风险转移和保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平安保险合同"。

一、平安保险合同的定义

平安保险合同是平安保险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一份约定,规定了保险公司在特定保险范围内对客户的风险给予赔付补偿的条款和条件。

二、平安保险合同的内容

1.基本条款: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费支付方式、保险限制等基本信息。

2.保险责任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赔偿范围和条件,如:疾病、意外、财产损失等。

3.免除责任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战争、核爆炸等。

4.理赔条款:说明了保险公司如何处理理赔申请,理赔的时间要求和申请材料等。

5.保险费用条款:明确了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保费计算方法等。

6.解约条款:规定了客户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和方式。

三、平安保险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签订:客户可以在保险公司营业网点、网上购买平安保险,签署保险合同。

2.生效:当客户支付了保险费用,保险公司确认并签署保险单后,保险合同生效。

四、平安保险合同的续保

1.保障连续性:平安保险合同一般会约定自动续保,保障客户的保险连续性。

2.续保手续:客户须在续保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续保申请,按照约定的保费支付方式支付保费。

五、平安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变更:保险公司和客户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但需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解除:客户可以在合同期满前解除保险合同,但需经过协商、书面申请等程序,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

六、平安保险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新的保险合同。

2.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保费、提供虚假情况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七、保险合同的意义

平安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有力约束,客户在遭遇风险时有法律依据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保险合同对保险公司的约束也很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诚信度。

总之,平安保险合同是一份重要的保险协议,约束和规范了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是风险转移和保障的法律依据,也提升了保险行业的公信力和服务质量。

平安保险合同【篇4】

平安保险合同:保障您的安全与平安

作为现代人,我们经常面临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购买保险成为保护自己和家庭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在保险行业中,平安保险合同是非常出名的一种保险产品。本文将详细介绍平安保险合同,为大家剖析其特点和优势。

平安保险合同是平安保险公司为了满足客户不同需求而推出的一种保险产品。该合同主要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用等关键信息。通过签订平安保险合同,客户可以获得全方位的保险保障,为自己和家庭提供安全和平安。

首先,平安保险合同的特点在于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不论是财产还是人身,平安保险合同都可以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保险方案。比如,个人可以购买平安人寿保险合同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和健康;企业可以购买平安财产保险合同来保障公司的财产和经营风险。无论您的需求是什么,平安保险合同都可以满足您的要求。

其次,平安保险合同的优势在于其全面的保障内容。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类型,平安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多种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疾病医疗、财产损失、责任保障等。这些保障内容可以有效地保护客户免受不可预测的意外损失带来的经济和心理压力。与此同时,平安保险合同还提供了便捷的理赔服务,确保客户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减轻经济负担。

第三,平安保险合同注重客户的权益保护。合同的细则和条款都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需求进行精心设计和制定的,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平安保险公司为了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了公开和公示,客户可以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途径查阅相关信息。这种信息公开的做法使得客户能够全面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最后,平安保险合同也注重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和保险知识。保险合同中除了详细说明了保险责任和权利义务外,还提供了相关的风险提示和保险知识宣传。这些资讯旨在帮助客户更好地了解保险行业和相关的风险因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综上所述,平安保险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全面的保障内容、注重客户权益保护和风险教育的特点和优势。通过签订平安保险合同,您可以为自己和家庭提供一份真正的平安和保障。无论是意外风险、疾病风险还是财产风险,平安保险合同都可以为您提供一份安心的选择。让我们一起携手保障自己的安全和平安吧!

平安保险合同【篇5】

平安保险合同: 为您的未来提供全面保障

引言:

在当今不稳定的世界中,人们纷纷决定投保以保护自己、家人和财产免受意外损失的影响。作为中国领先的保险公司,平安保险一直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障。其中,平安保险合同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安全保障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平安保险合同的内容和特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保险类型。

第一部分:平安保险合同的背景介绍

1.1 平安保险合同的定义和目的

平安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达成的法律协议,通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金额作为保险费,以便在确定的风险事件发生时,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应赔偿和帮助。其目的是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减轻投保人在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经济负担,保护他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1.2 平安保险合同的种类和范围

平安保险合同既可以是个人保险合同,也可以是企业保险合同。个人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通常旨在保护个人的生命和健康。而企业保险合同则主要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工程保险等,旨在保护企业的财产和运营。

第二部分:平安保险合同的要素和特点

2.1 保险合同的要素

平安保险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要素: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和保险责任等。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在发生意外事件时将向投保人提供的最大赔偿金额。保险期限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和失效的时间范围。保险费率是指投保人需要支付的保险费用,具体金额根据不同保险类型和投保人的风险情况而定。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特定事件发生时承担的赔偿责任。

2.2 平安保险合同的特点

平安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2.2.1 多样性

平安保险合同涵盖了人们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风险,包括意外伤害、财产损失和健康问题等。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以获取全面的保障。

2.2.2 具体详细

平安保险合同通常以详细的条款和定义来说明保险责任和赔偿条件。这有助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纠纷和误解。

2.2.3 灵活性

平安保险合同通常具有灵活的选项和附加条款。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特定需求,选择适合其风险状况和预算的保险方案。此外,合同还允许客户在需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和调整。

第三部分:平安保险合同的运作机制

3.1 投保和承保

平安保险合同的运作开始于客户选择适当的保险方案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保险公司接受投保并收到保险费,合同即生效,并保障客户在合同期间内的风险。

3.2 保险责任和赔偿

当客户遭受保险合同规定的风险并提出合理的索赔申请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并按照合同条款提供相应的赔偿。这包括直接的经济赔偿,例如支付医疗费用、修复损坏的财产,以及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援助,例如提供紧急救援和法律咨询等。

3.3 合同终止和续保

平安保险合同通常在保险期满后终止。然而,对于某些保险类型,客户可以选择续保合同,以延长其保障期限。此外,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风险表现和合同要求决定是否继续承保。

结语:

平安保险合同的建立和实施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保护个人和企业不受意外事件的影响。通过了解合同的背景、要素、特点和运作机制,客户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利用平安保险合同,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提供更安全、更稳定的保障。同时,保险公司也通过合同的实施获得了可持续的收益,以继续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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