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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

2022-01-26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老旧小区管理方案
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镇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治理对象

全镇城区有规模的老旧住宅小区;同时对其余小区进行摸排登记。

三、时间安排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完成30%的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完成70%;20xx年完成100%。

四、治理内容

(一)明确标识化管理。各社区要加快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对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所属社区要发动业主委员会代为履行标识化管理工作,做好消防车通道进行划线、标名、立牌。根据要求,区房管部门负责支持老旧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20xx年底前,全部要完成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要将实行督办整改。

(二)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对存在问题的老旧小区涉及标识化管理的问题事项由物业管理部门或所属社区督促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涉及支取公共维修资金的,区房管部门将给予配合、指导,消防部门将就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指导、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充分利用周边公共停车场资源,帮助周边居民实现优惠便利停车,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的现实问题,积极推行、探索实行弹性停车、错时开放、共享停车等创新方式,提高现有停车资源利用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镇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全面掌握,加强信息报送。镇消安委将跟踪掌握、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请各单位将镇城市小区消防通道治理情况摸排表于12月30日前报镇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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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2000字


人确定了目标,就需要制定计划去实现目标。在开始一项工作之前,我们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写方案,在开始写核心内容之前,不能过于急于求成。大家是不是不太清楚方案怎么写呢?考虑到你的需求,零思考方案网编辑特意整理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篇1

电动自行车火灾一直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隐患,为加强我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防范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我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停放、充电,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努力减少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此后作为日常监管长期坚持。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以及棚户区、城中村特别是群租房内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四)从住宅楼上私拉电线违规为电动车充电。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各社区负责电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落实管理责任,协助、指导弃管小区村委会、居委会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协助各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二)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物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联合消防大队负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派出所协助我街道开展行动,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电动车管理公务或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充分发挥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发挥基层安全生产巡查人员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从严执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要切实发挥执法威慑作用,对于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严格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单位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xx〕24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xx〕20号)等有关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推行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发动校内各条线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区部署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六、实施标准

各单位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汇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12月28日前发送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安委办《20xx年湖南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办发〔20xx〕3号)和各级安委会统一部署,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平稳可控。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局长涂继伟任组长,消防大队大队长刘让军任副组长,县局督察、治安、刑侦、经侦、政工室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开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开展排查,特别是夜间错时检查。坚决执行电动车停放充电“三个决不能”(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要求,发动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力量,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居民住宅区(楼)的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是消防管理第一责任人;没有物业服务和管理单位的居民楼院,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协调,明确和落实消防管理责任。

(二)开展联合检查。积极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严格电动自行车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协同联动,集中警力联合开展检查,确保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广泛运用各类媒体,深入宣贯公安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严查严处电动车违法违章行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存放电动车或充电,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清理;凡居民小区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一律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凡因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一律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凡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的,一律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综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共用区域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好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有条件的可设置固定的集中充电点或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积极联合住建、规划、房产等部门,在居民小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健全与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源头管控。

四、工作职责

督察大队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警务督察内容,每月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通报督察情况。

治安大队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治安巡逻检查内容,协助消防大队对违法单位和个人执行关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推动保安队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刑侦大队要加大电动自行车火灾刑事案件的侦办力度,对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调查。

巡特警大队要协助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以及小区、居民楼院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现象的劝解搬离工作。

政工室要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的曝光活动。

消防大队要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部署、调度推进,并认真抓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灭火救援工作,要指导派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对城区大型小区和社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建立档案。

派出所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要在每个居民楼栋张贴电动车停放告知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督促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辖区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情况排查摸底造册,逐人逐车登记建立档案并报消防大队备案。

其他警种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部署的一个全国性的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要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驻点联系,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要主动联合住建、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系统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检查;要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网格化排查。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动本部门、本警种全员参战,相互配合,高质量完成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户外媒体,以及居民区内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高频次刊播电动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宣传海报,大力普及电动车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应急知识。整治期间,要组织开展进楼入户式宣传提示,集中曝光电动车火灾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会,全面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严格落实每个星期开放一次消防队站、每周半天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传车进辖区、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点将《通告》内容纳入面对面宣告内容,督促工作对象自觉遵守《通告》内容。

(四)强化督导。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通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责。对火灾多发的区域,县局将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一、整治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推行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发动校内各条线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区部署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一)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六、实施标准

各单位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汇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12月28日前发送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在全街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杜绝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改装维修环节的管理。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和违规改装组装等行为,对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和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应及时予以查处并责令改正。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对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依法查处。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情况应加强宣传教育。对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的个人和单位指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

(一)组织机构为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安监办、派出所、交通办、农机站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安监站承担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街道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落实。具体如下:

1、街道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主抓,明确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全程督导推进工作。

2、街道安监站负责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街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房管所负责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负责督导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4、安监站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导各村、企业(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

5、各村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本辖区网格化管理和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村民、职工、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或包片民警报告,落实管理责任。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自20xx年1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0日前)。各村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二)工作措施

1、完善标准规定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2、规范停放充电。各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

3、依法严格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相关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

4、强化宣传教育。街道要组织各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动自行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细化治理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职责,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联合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逆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本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市安办将派出督查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辖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同时,要及时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总结,街道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经验做法将在全街范围内推广。

各村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1月15日前将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街安监局,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于1月20日前将各地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街道安监站。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学校内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校长郝某某,副组长为副校长许某某,副书记张某某,组员为校委会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时间

20xx年7月中旬至20xx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学校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学校对校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不同情况,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学校于12月25日前完成校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学校划定一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教师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落实管理责任。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充分利用班会、家长会、校内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典型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组织开展师生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篇7

根据《xx市学校电动自行车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xx市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不合格电动车行为,重点推动电动车的进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二、整治重点

结合学校进校车辆的实际情况,如下车辆学校整治重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踏板车、电动滑板车在类的等带电助力车辆。以下统一称电动车:

(一)打击无证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严禁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及封闭的房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

(三)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

(五)严禁将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整治措施

(一)各单位要按照《xx理工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校园内禁止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保卫巡逻车和后勤保障车除处),因学校工作需要进入的车辆,需报保卫处批准,可以在早上7:40前进校和晚上5:40后离校,停车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再骑乘。学生不准乘骑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进入校园”的内容,结合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可能导致发生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开展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活动。

(二)学工处要守好公寓区,严禁学生将电动车,以及各种充电蓄电池带入电梯或宿舍内充电。

(三)后勤处、资产公司负责对食堂、绿化、商店及各物业等服务外包人员的电动车进行管理,禁止骑乘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禁止电动车在校园内充电;加强“小白”电瓶车、校通勤车的充电桩的管理工作。

(四)保卫处将开展电动车登记工作,加强各门岗管理和校内巡查,严禁无证电动车进入校园,并按照方案第二点“整治重点”的内容,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对车辆进行扣留,或者今后不准此车进入校园的处罚。

(五)保卫处组织安保人员和师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初)。各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卫处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发动一次电动车使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保卫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学习此方案,并广泛开展宣传。采取个人自查,单位排查的方法,对整治电动车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二)各物业公司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有序。

(三)各单位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有好的经验做法请于20xx年12月27日前报送到保卫处明理云盘。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加强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限制地下、鼓励地上、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通过源头建设、综合治理、数字治理和长效管控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实现电动自行车火灾大幅降低、亡人火灾有效遏制。

二、整治对象

主要针对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其他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规范充停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鼓励在地上独立设置充停场所,或附设在建筑一层内。当独立设置时,充停场所要与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当设置在敞开式架空层内,充停场所不得正对安全出口、楼梯间;当附设在建筑内部,应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术措施,且应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

(二)强化消防设施配备。集中充停场所要按照消防标准,配置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充电专用插座,安装电气线路保护装置;地下充停场所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室内消火栓等系统,并设置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的常开式乙级防火门,不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电;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在集中充停场所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推广梯阻系统、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场景建设,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线要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经常性检查。组织发动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管理,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四)强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意识。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排摸起底阶段(5月13日前)。根据街道消安委办部署,各村、各线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对基层力量开展一轮排查业务的培训,掌握排查重点、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各小区、单位张贴通告等形式,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声势;组织村及网格对各场所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单位、分区域整理花名册,并按时上报排摸起底数据。

(二)攻坚清零阶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线要对照整治方案,组织村及网格清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一抓到底。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电动自行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一律采取责令搬离、断电措施,并对管理单位予以处罚;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处罚;对因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倒闭主体责任落实。对重大隐患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各类违法行为,派出所及街道应急办要跟进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阶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线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

(四)巩固提升阶段(7月底)。各村、各线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推广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经验,固化整治成果,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开展;下一步,经科、自规、住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防救援、邮政管理等部门会加强源头治理;消防救援机构会同住建部门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等领域消防安全技术指南,并在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时落实指南要求,相关各线要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项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沈锬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街道消安委各成员单位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张建新担任,统筹协调、组织指挥此项工作。各村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群死群伤亡人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认识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线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导问责。街道消安委办将定期“晾晒”各村、各线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街道主要领导。对工作滞后、推进乏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模板7篇


哈佛校训:机会永远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为了公司下达的相关任务,我们可以开始写一份工作方案了。方案是控制工作的标准和依据,有利于达到预期目标。究竟怎样才能写出一份详细的方案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模板7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纳雍县教育系统20xx年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纳教安[20xx]34号)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园消防安全工作,我园决定展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幼儿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能力,督促各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幼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

2、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完好有效。

3、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4、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幼儿园建筑物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篇2)

为深刻吸取北京通州区“9·20”电动自行车充电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新江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车火灾风险。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任务,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生产、违规流通、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造成的火灾事故,确保辖区电动车火灾得到有效控制。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三个显著减少”和“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辖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电动车火灾伤亡人数显著减少,较大以上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坚决不发生电动车重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安监站统筹落实:

组长:梁东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海滢,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长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消防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部署街道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报辖区电动车火灾形势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辖区整治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工作。

同时,设立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三、治理重点

(一)产品质量方面。治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二)流通销售方面。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三)维修改装方面。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行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治理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治理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治理实施工作,压紧压实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电动车充电、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率队开展1次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隐患和整改措施的“两个清单”。具体工作情况以工作简报、阶段性小结的形式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监管;强化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电动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三)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曝光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典型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辖区公安派出所对电动车(含蓄电池)回收、改装和维修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现象。

(五)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在有合适场地、满足消防安全等条件的情况下建设、改造电动车停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将集中充电和停放纳入老旧小区升级改造范畴。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区域电动车日常管理,推广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

(六)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的生产、销售台账,开展电动车及配件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质量专项抽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追根溯源”机制。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坚决查处户外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10月3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体部署情况于20xx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底数和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及产品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维修改装行为,规范电动车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验收督导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不力的单位,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生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电动车火灾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新江街道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工作研判。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电动车消防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责,对于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工作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严格督导检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通报批评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治理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月底前报送表格(附件1~6);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9月3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亮点工作可随阶段性工作小结及时报送。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篇3)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全国保有量已突破3亿辆。全省约有110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且每年有10%以上的增加量。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且火灾致死率高。20xx年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4·25”火灾造成18人死亡,20xx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9·25”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xx年广东省英德市“4·24”火灾造成18人死亡。我省电动自行车火灾也多发频发,今年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根据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为切实加强华丰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华丰镇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承担日常工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陈旅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根据镇消防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微信、海报、社区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指导物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镇消防办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内容。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镇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镇消防办依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级指导服务组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情况报送。各村(社区)委会、镇直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的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内保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积极响应“平安校园”的号召,争创“平安校园”、力建“平安大院”,为建设安全和谐的校园,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坚持依法治校,强化科学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事先由常规管理向长效管理机制的转变,减少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制止和防范校园暴力与安全事故。

3、深化教育教学后勤等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饮食安全、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工作,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加强教育和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进一步完善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做好校园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活动。

5、以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减少事故发生率、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为重点,及时消除学校内外安全隐患,实现全年安全工作责任目标和工作指标,努力创造良好的校内外治安秩序和教学环境,确保校园和师生平安。

三、主要工作

(一)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代表监管、部门全力配合、校长全面负责”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责任的落实。

1、校长是学校安全责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

2、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

3、学校要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教职员工。

4、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做到领导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学校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5、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学校通过家长会、告学生家长书等形式,强化家长是孩子监护人的意识,明确家长在安全问题上的责任,切实履行家长监护人的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警示。

(二)学习宣传贯彻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按制度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1、加强学习宣传。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制度。

2、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做到规范有序,逐步构建起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要对照检查学校安全管理情况,管理有无疏漏,教育教学后勤等设备设施有无安全问题,做到多观察,勤检查,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三)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心理安全

1、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学校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设置具体教学内容,把学生的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采用主题班会、安全知识课、墙报、黑板报、思源讲堂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推动安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2、继续开展好国旗下讲话、班主任谈话、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课间操等安全教育活动。拓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做到每天必讲安全。不断创新安全教育方法,创造浓郁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发挥环境对学生的熏陶作用,强化学生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

3、拓宽学校安全教育思路,提高安全教育大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讲安全,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促安全,形成良好的校风保安全。

4、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和完善科学、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结合学校特点,确保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师生熟记常用的报警、救援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了解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不断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5、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展“警校共建”活动。通过法制副校长及聘请法律专家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培养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法制素质。

6、开展珍爱生命教育,强化学生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健康讲座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和强化学生的心理安全。

(四)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抓好基础常规性安全工作管理

(1)做好安全预警预报工作。根据季节变化对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治、灾害性天气、饮食饮水安全、交通安全”等),学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作出预见,及时提醒师生并采取防范措施。

(2)做好常见病、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和特点,适时做好有针对性的预防知识教育,并采取积极措施,严防各种常见病、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配合卫生部门抓好检验预防接种工作,构筑防病免疫屏障。

(3)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认真分析本地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原因、特点和危险地域,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

(4)加强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各种大型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必须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人员分工明确,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特别加强对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会和各种文体比赛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继续抓好学校财产防盗工作。学校要加大技防工作力度,要积极筹措资金,安装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和重点部位报警器,要进一步做好财产保险工作,减少学校经济损失。

(6)进一步加强学习门卫工作。一是要落实门卫的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建立健全进出校门盘查制、外来人员登记制,提高警惕,严把校门关,预防社会不良人员骚扰校园、侵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7)建立安全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的管理。安全档案应分类装订成册,主要内容有组织机构、安全责任书、安全制度(含预案)、安全教育(时间、内容、活动情况、图片等)、安全会议记录、检查记载、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含重大隐患观测)及其他资料。

2、加强交通法规教育。一是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和交通规则,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四处玩耍,做到文明候车、乘车。二是加强对学生乘车、骑车、行路等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尤其要注意上学和回家途中的交通安全。要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严格执行交通规则,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上学;家长接送的,教育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用摩托车等接送孩子的一定要戴头盔,不得超载,禁止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学校通过告学生家长书等形式,将上述有关情况告诉家长,要求家长切实负担起监护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监管。

(2)加强教师私车的安全管理。驾车上下班的教师要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预防校内外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教师驾车上下班时段正是学生上放学的高峰期,要谨慎驾驶,避免事故发生。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处室和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知识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形式开展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学校每学期集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3)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防暑防虫防毒工作。

(4)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供应开水的开水桶必须上锁。

4、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必要的撤离、疏散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2)完善消防设施。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安装规范,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要保持校内通道的建筑通道畅通无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3)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工作检查。

(五)继续深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制定“平安校园”创建计划,按“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做好创建“平安校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通过年度考核验收。要进一步加大“平安校园”建设的宣传力度,激发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建设“平安校园”活动的热情,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建设“平安校园”的良好氛围,提高“平安校园”创建的参与率、满意率和通过率,推动建设“平安校园”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六)健全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信息畅通准确

1、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学校做好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指挥灵敏。

2、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月:寒假师生安全教育,落实寒假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二月:开展全校安全检查;签订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三月:安全教育周活动;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宣传和教育。

四月:春季野外防火安全教育;学校安全预案演练活动。

五月:“五一”安全教育活动;生命教育月活动;开展学校危化品规范使用专项检查;防溺水百日宣传活动。

六月:安全教育月活动;暑假师生安全教育;落实暑假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七月:食堂从业人员年度培训;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八月: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自查、维修、保养工作。

九月:开学安全工作检查;学校食堂安全自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

十月:“十一”黄金周安全教育活动;肠道传染病预防与食品安全教育。

十一月:结合“11·9”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学校安全预案演练活动。

十二月: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迎接教育局检查。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篇5)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灌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xx〕33号)精神,经开发区领导同意,开发区管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企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江苏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园区企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前)。园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实施使用管理环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企业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制止和有效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印发由省消防总队、住建厅、质监局负责制定出台的我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范》(见附件1)。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规划建设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和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安监、派出所、经发等部门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

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制止并有效处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制止和处置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为切实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活动有效开展,经研究,按照开发区机关干部驻点包保责任企业的人员分工(见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业和小区内部电动自行车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园区成立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徐占兵任组长,管委会其他领导、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安监局办公室。

(二)强化部门协作。管委会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派出所、经发、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开发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开发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园区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6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A213室);从7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篇6)

电动自行车火灾一直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隐患,为加强我街道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防范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我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停放、充电,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努力减少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xx年10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此后作为日常监管长期坚持。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以及棚户区、城中村特别是群租房内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四)从住宅楼上私拉电线违规为电动车充电。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各社区负责电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落实管理责任,协助、指导弃管小区村委会、居委会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协助各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二)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职责,指导物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联合消防大队负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派出所协助我街道开展行动,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电动车管理公务或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范围,充分发挥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的作用,发挥基层安全生产巡查人员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从严执法。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要切实发挥执法威慑作用,对于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严格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篇7)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惠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博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博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博罗县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街道办同意,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8月,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到20xx年8月底,全街道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数量显著下降,构建形成一套城乡全覆盖、环节全闭环、部门全联动、群众全程参与的常态化电动自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

(一)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范围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线上平台。

(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

(三)居民楼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场所。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公共停车场、汽车库。

三、治理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

(三)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

(四)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安全充电意识不强。

(五)各村(居)、各部门电动自行车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四、治理任务及分工

(一)完善基础信息

由各村(居)牵头,全面掌握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生产、流通、使用、维修基础情况信息。

1.各村(居)负责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充电停放场地建设情况和已建充电设施种类、地址、数量、可供充电或停放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摸排,建立信息台账。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实施指导配合。

2.市场监督所负责对全街道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3.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物流快递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电动自行车数量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4.生态环境保护办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场所和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5.其余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和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网络餐饮快递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储存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该类场所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二)强化源头治理

市场监督所要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对认定为缺陷产品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要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实施召回。市场监督所要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发现生产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出厂时不按照强制性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的,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发现销售获得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要督促认证机构追溯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市场监督所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经营主体身份进行核验、登记。

(三)实施关键治理

1.严治拆改行为。派出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严格核对车辆信息,发现涉及生产销售领域违法行为,要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生产企业存在不按照强制性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配件,以及为拆改电动自行车提供零配件或技术支持等行为的,要及时通报认证机构,在生产厂家完成整改前暂停注册登记。

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非法拼装、加装或者改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分工,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2.优化维修服务。专职消防队要发动电动车生产企业组建电动自行车安全检修队伍,设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顾问,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安全测试、故障维修工作机制,常态化提供面对面服务,及时维修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故障问题。

3.规范换装和回收报废。相关部门要完善促进快速换装新电池和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二手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办要公布废旧蓄电池收集网点和具有废旧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目录,强化废旧蓄电池收集管理,督促蓄电池生产者、销售者提供废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四)推进综合治理

1.推进设施建设。20xx年8月底前,全街道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有集中充电设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区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满足行业技术标准、保障业主共同权益的基础上,基本实现集中充电设施能建应建;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鼓励大型企业(园)区内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提升示范效应。

市场监督所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外卖平台、快递企业,配合建筑场地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集中充电等安全措施,并对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实施跟踪管理。

自然资源所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保障设施建设。

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职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有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供电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电气安全。

2.强化隐患整治。各村(居)牵头,发动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投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专职消防队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信用监管,可结合本地实际委托有关部门实施查处。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严格倒查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责任。

邮政管理部门和网络餐饮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落实通报曝光、责令改正、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工作,依法依规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3.提升科技赋能。各村(居)要广泛推广安装“电车专家”小程序,要推广借鉴大亚湾电动自行车整治经验,推动安装消防监控(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户停放、充电)联网报警系统设备和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实时跟踪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数据,禁止电动自行车入门入户。鼓励发动群众开展车辆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风险。要支持发动电动车商会等行业组织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手段,开发应用电动车监测预警平台,实施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赋码管理,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术和卫星定位技术辅助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4.强化警示宣传。由专职消防队牵头,联合宣传、派出所、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部门,广泛发动各类媒体,集中开展“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火灾案例宣传全覆盖、火灾风险宣传全覆盖、规范使用宣传全覆盖、逃生处置宣传全覆盖、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各村(居)负责开展社会面“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农村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地铁、公交城市电视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出租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专职消防队予以技术指导配合。

专职消防队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宣传为基础,联合各村(居)、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场所,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出租屋住户等为重点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骤

(一)部署发动(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梳理工作任务,并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9月23日至20xx年7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各村(居)、各部门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街道消安委办公室提交自查自验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街道安委办、消安办牵头,组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生态环境保护办、邮政、专职消防队等部门(机构)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工作会商、联合督导,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强化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街道安委办、消安办要不定期对各村(居)、各相关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质态跟踪力度,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一律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因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地区和行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回收企业,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以及住宅小区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联合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措施,依法处置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

(四)加强信息报送。20xx年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上报工作进度表和动员部署情况。20xx年9月起,各村(居)、各部门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情况,同时,积极通过动态信息、工作简报等形式反映工作成效,亮点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20xx年8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8篇


以下内容标题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是零思考方案网编辑为您特意收集。人生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有计划,有条理,听从单位领导的工作安排。我们需要提前开始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能够积极建立工作方案的人,常常代表他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果您想再次阅读此页请先将其收藏起来!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1】

《开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工作内容分解

一、各项目针对此安全文件进行内部会议宣贯、传阅

二、针对本项目外墙保温做法及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进行确认

三、对本项目楼内消防栓箱内进行全面检查,配备是否齐全完好,水压是否正常范围内

四、对楼内疏散通道进行检查有无堵塞安全出口情况,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进行全面排查,是否有损坏、故障的情况,在切非后是否切到消防电源,续航时间是否达标,疏散指示灯指向有无错误

五、防排烟系统排烟阀与送风阀位置是否错误,风阀是否能正常联动,主机是否可远程控制,280度防火阀是否可连锁关风机

六、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升高逃生能力

七、“三清一查”清理楼梯间、管道井、消火栓箱内可燃物,清理楼道内违规充电电动车,清理违规占用消防车道和消防扑救场地的车辆,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结合项目中电缆井进行排查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2】

一、演练目的

通过消防演练,进一步增强幼儿园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防范能力,做到在发生火警火灾时,能临危不乱,有序、迅速地按照消防逃生路线安全疏散,确保生命安全。

二、演练时间和地点

时间:20xx年11月9日上午9:00

地点:幼儿园操场

三、演练人员安排

总指挥:X园长

组员:园所其他老师

1、协助指挥人员:

各班老师和保育员职责:分别到各自班级活动室,相互协助。负责演习前清点幼儿人数、带领幼儿撤退、到达安全地带后清点幼儿人数。

2、现场警戒小组:

保安、门卫职责:具体负责幼儿和其他闲杂人员进入警戒地带。

3、救护小组:

保健医生职责:具体负责演练疏散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护和拨打119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等。

4、撤退后幼儿安全管理

各班教师职责:清点幼儿人数,负责安抚幼儿情绪,保证幼儿火灾后的安全。(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幼儿疏散时的撤离秩序、安全管理,严防拥挤事故发生。)

5、报警小组:

值班教师负责火警预报,向分管领导电话报警。

6、业余消防队:

后勤人员职责:负责拿灭火器灭火。

四、演练准备

1、疏散命令:

由应急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布疏散命令。

2、疏散铃声:

两短一长铃声为信号。铃声由总指挥发出。

3、疏散路线:

教师领队,幼儿排二列队伍下楼道,分班按路线疏散,一楼为先二楼为后,靠近楼梯班级为先远离楼梯班级为后。

如:第一组大一班、大二班、从东边楼梯下;与小一班走南门到操场。第二组中二班、中一班从西边楼梯下,与小二班走北门到户外。

疏散情况采取应急措施,选择最畅通的楼道疏散幼儿。

要求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操场以两列列队伍,按做操集合顺序。

注意:

具体疏散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听从疏散指挥教师的指挥。疏散通道必须保证时刻畅通。现场指挥应根据现场情况、人流密度、对疏散路线作选择或调整。

4、疏散引导:

疏散引导小组的任务是维护疏散秩序,指明疏散方向和路径。在拐角处应有人员引导,避免幼儿误入危险区域;要阻止幼儿逆向跑、窜、推搡、挤压情况发生;有人倒下,要立即扶起,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5、撤离方向:

就近安全出口撤离原则。

6、集合地点:操场

7、人员清点:各班教师在集合地点对疏散的幼儿人数进行清点,并继续寻找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幼儿和受伤人员,帮助其安全撤离。疏散引导小组应及时向总指挥报告疏散情况。

活动开始前:

1、所有幼儿进入自己所在活动室;

2、各班老师清点幼儿人数;

3、清理警戒区;

4、各工作小组进入现场。

五、演练程序

1、总指挥:宣布消防演习与紧急疏散演习现在开始。

2、发现和确认火灾事故发生。

3、应急总指挥命令预警小组发布火警报告。(幼儿园迅速启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紧急疏散:

1)在各层疏散引导人员的指挥下,全体幼儿在老师的带领下,按预定路线有序疏散,疏散时请靠楼梯左边行走,让出右边通道让消防人员赴救通行;用湿毛巾捂住鼻子,猫腰行走或匍匐前进,撤离到幼儿园活动场。

2)各班老师清点疏散人数,发现少人,迅速与疏散总指挥部联系

3)如发现有幼儿受伤,立即与现场救护小组联系,并展开紧急救护。

4)应急疏散负责人向现场总指挥汇报疏散情况。

报告:报告总指挥,全体幼儿现已安全脱险。

●疏散前的注意事项:

A、关闭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B、为保证快速、有序、安全地疏散,任何人在疏散时不应携带个人物品,更不允许逆向跑窜寻找个人物品。

●疏散时的注意事项:

A、提醒疏散的幼儿不出现惊慌与骚乱,确保他们安全撤出。

B、现场警戒小组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和现场秩序稳定。

C、各工作小组本着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现场上出现的每一个突发情况。

七、演练总结

通过紧急疏散演练,巩固幼儿所学的安全防护知识,逐步学会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让教职工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的方法及保护幼儿逃生的方法,提高抗击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3】

关于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省自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四责任、五措施、六联动”的工作措施,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安部“9?14”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积极行动,迅速打响了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攻坚战,今年1至10月份我省火灾四项指数与去年相比均不同程度下降,火灾形势平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我省接到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后,迅速向省政府做出汇报,取得了政府的支持。省政府成立了以王东华副省长为组长,省公安厅刘忠志副厅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姜国钧副局长为副组长,省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商务、教育、文化、工商、旅游等九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全省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一公布、二明确、四责任、五措施、六联动”的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省政府安委会于6月14日组织召开了各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会后,各成员单位与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签订了《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书》。全省13个市地均成立了政府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地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层层部署。齐齐哈尔市政府先后召开3次常务会议,牡丹江、伊春、绥化等地连续召开2次推进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大庆市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主管行业及主管领导的责任,提出了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佳木斯、鸡西等市及时召开人员密集场所法人代表工作会议,双鸭山、黑河等市还召开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省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了由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专门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基础数据库。

各市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纳入治理范围内单位的详细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数据库。根据我省“六小单位”火灾隐患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特点,我省在国家确定的治理范围的基础上,将治理范围扩大延伸到“六小单位”。据统计,全省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共计26801家,其中公共娱乐场所6894个;旅馆、宾馆、饭店、营业性餐馆9791个;商场、超市、室内市场1479个;寄宿制学校(大、中、小学)828个;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495个;养老院384个;医院763个;商住楼5225个;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338个;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车间483个;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员工集体宿舍121个。

(三)广泛开展检查,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有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治理期间,省政府先后两次组织有关厅局,成立督查组,由各厅局主管安全的厅(局)级领导带队开展督查,省公安厅消防局多次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有力地推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在督查阶段对列入治理范围的单位或场所开展了检查,并现场办公,督促整改了大量火灾隐患。7月10日,牡丹江市政府成立5个检查组,由政府领导带队,分赴4区、6县(市)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国庆节前夕,市政府又成立10个检查组,分别由4位副市长带队,对80余家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齐齐哈尔市成立了4个检查组,对全市100多家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市政府副市长任仕杰、张云志等领导同志亲自参加检查和夜查。黑河市政府于7月15日召开市长办公会,部署开展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战佩山副市长亲自对大检查进行了部署,抽调电信、文化、工商、教育、旅游、消防等部门人员,成立了9个检查组,对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检查。鹤岗市政府组织消防、安全监管、建设、商务、教育、文化等部门,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列入治理范围内的各单位开展了“地毯式”的检查督查。伊春市将金山屯区所有歌厅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可燃布帘全部撤除,并组织全市同行业参观,按照统一标准整治和验收,对部分不合格单位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罚。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共成立检查组2063个,检查各类场所19224个,下发有关法律文书7060份,发现火灾隐患13917处(项),整改火灾隐患11793处(项),处罚单位402个,累计罚款近100万元,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单位或场所332个。

二是重点突出,全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哈尔滨市在专项治理期间,加大了对市政府确定的市级重点单位的治理,目前市报业大厦、省人事厅培训中心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秋林公司、秋林商厦、哈一百等单位已经开始进行全面改造。受到国家和省政府关注的哈尔滨市地下商业场所火灾隐患,经过组织专家论证后,目前已经有4家经过验收合格。齐齐哈尔市各区、县政府领导亲自研究重大消防安全问题30余件,提出工作意见和作出明确答复22件。绥化市供销百货大楼、通宝商厦(现为德霖商厦)均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通过政府、市公安消防支队督促检查,2家单位在效益不好、职工工资难以保证的情况下,仍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彻底整改了火灾隐患。大庆市政府对始建于1991年的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六街上290家各类经营场所开展了集中整治,改造了消防管网,整治了消防水源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缺少、消防设施器材短缺等588处(项)火灾隐患,彻底解决了经六街多年存在火灾隐患这一“老大难”问题。双鸭山市政府多次研究论证,对多年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集贤县昌盛大厦进行了重点整治,目前该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已经完成,正在申报验收。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专项治理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加大了财政和消防设施投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稳步开展。牡丹江市副市长赵金城亲自协调有关部门,一次性投入320万元消防设施专款,用于加强全市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专门购买一台金杯面包车用于专项治理日常检查工作,大同区财政部门拨专款5000元用于印发治理通告,发放到区内每一个单位。鹤岗市教育部门结合城市建设,对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西山小学、兴山小学、大陆小学、11中学、15中学等学校开展集中治理,投资50多万元对特殊教育中心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鹤岗市民政部门投资150万元整改了老年公寓配电线路老化等火灾隐患;市人防办在两期工程已经出租的情况下,将今年到期的122个灭火器全部更换,并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测维修,更换了30个感烟、感温探测器。各单位在自查自改阶段,也加大了对消防安全的投入,齐齐哈尔市建设职工大学投资14万元,对教学楼消防设施进行了整体改造,增设了10个消火栓、40台灭火器、20处疏散指示标志和20个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鑫海集团投资100多万元,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佳木斯华联商厦新建门市房与建筑主体原来用石膏板进行分隔,在专项治理期间,一次性投入32万元,一举消除了这一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培训,专项治理社会氛围浓厚。

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市政府积极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地均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了专项治理的范围、时限、重点、要求,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齐齐哈尔市创办了“关注119”消防专刊,6月份以来,编发专刊20多期,对专项治理公开报道。双鸭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了4次大型灭火疏散演习,800多名学生、500多名各类从业人员、600多名单位职工参加了演练,当地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了系列消防宣传报道,市消防支队与电视台共同录制了一期《周末课堂》消防安全专题教育节目,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牡丹江市分别组织市医学院和市师范学院联合开展了消防灭火疏散演习,指导市石油化工厂举办了消防运动会。鹤岗、绥化、伊春等地也积极在当地报纸、电视上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佳木斯市消防支队在市《安全周刊》单独开辟一个版面,进行消防常识宣传。鹤岗市消防支队在当地报纸上公布了12部举报电话,并及时公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营造了浓厚的治理工作氛围。

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我省加大了培训力度。牡丹江市消防支队对全市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副所长和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民警进行了培训。齐齐哈尔市广泛采取以会代训、内部培训和对消防违法违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大了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密集场所1870个,培训人数近7000人。绥化市举办了4期治理范围内单位培训班,全市共有319人参加了培训。

(四)组织督查验收,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10月15日,省政府专门召开工作协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赵文洲受王东华副省长委托召集省民政、建设、监察、广电等11个部门厅(局)长,并亲自部署对各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验收。10月19日,由省直5个厅局主管厅(局)长带队、11个部门参加的5个督查组分赴全省13个地市,共抽查16个区、县的45个重点单位、30余个非重点单位,对各地、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情况、宣传发动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各督查组迅速将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当地政府。截止11月8日,各地将督查组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我局。目前,全省13个市地均由政府成立督查组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全省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一是领导亲自动员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启动迅速。省政府王东华副省长、刘海生副省长亲自部署,成立了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省政府先后2次召开会议,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并派出了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省公安厅召开2次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门部署,省公安厅消防局2次派出督查组,深入各地督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及时制定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各级政府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各单位进行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并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均层层签定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状,确保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强化自查自改,加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如火如荼。据不完全统计,自9月15日以来,全省已组织检查组1800多个,出动检查人员1万余人次,排查单位9797个,发现火灾隐患1万余处,整改火灾隐患8700余处。公安消防机构已下发各类法律文书2600余份,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246份,对148个单位进行了罚款,对46个单位实施了责令停产停业处罚。

三是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全面建立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加快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决定》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省直部门征求意见。《决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管辖区域内的火灾隐患,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火灾隐患举报机制、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等五项机制,明确规定了各市、地、县人民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应当落实的消防工作责任和任务,以彻底解决一些地方的政府、政府职能部门责任不清、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佳木斯消防支队针对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具体要求,制定了七类场所消防安全基本标准,对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四是充分用足舆论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教育手段等“五种手段”,着力解决多次治理遗留下来的老大难隐患问题。鸡西市文化宫是政府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由于建筑年代较早,始终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备等老大难隐患问题,在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鸡西市消防支队积极帮助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协调落实整改措施,一举消除了这一重大火灾隐患。牡丹江市影子网络中心是全市较大的一家网吧,该中心存在防火分区超面积、无自动灭火系统等火灾隐患,在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牡丹江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检查,督促该单位消除遗留火灾隐患,目前该单位已投资60余万元,着手进行整改。

五是消防监督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原则,热情为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主动帮助火灾隐患单位用最少的钱、最有效的办法整改火灾隐患。鹤岗市兴汇大世界商城是该市最大的一家私营综合性商场,面积达40000多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节省投资未按消防设计施工,留下了重大火灾隐患。为了及时消除这一重大火灾隐患,市消防支队多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主动上门,讲清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企业反复研究,最后确定了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在自动消防设施施工过程中,市消防支队全程跟踪服务,使之既达到了技术规范的要求,又为企业节省整改资金80多万元,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树立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牡丹江市林口消防大队为确保火灾隐患整改落到实处,为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提供方便,成立了火灾隐患整改技术指导服务小组,为单位提供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帮助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林口县金桥商场是在牡丹江市政府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技术指导服务小组抽出专人帮助商场整改火灾隐患,解决困扰商场多年的消防技术难题,消除了疏散通道堵塞等火灾隐患,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0月15日,金桥商场制作锦旗送给林口消防大队。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坚持执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觉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已受理群众举报案件200多起,数量明显增多。

六是媒体广泛宣传,舆论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我省统一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宣传月”活动。各级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黑龙江晨报》连续4周专版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刊发省政府排查整治公告。黑龙江电视台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跟踪报道,播发了专题节目。全省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均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了专项治理的范围、时限、重点、要求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各地市公安消防机构结合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双鸭山市、佳木斯等市也积极在当地报纸、电视上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宣传,鹤岗、绥化、大兴安岭等地市当地报纸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并及时公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营造了浓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氛围。

七是全面落实省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1月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王东华副省长再次要求各地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冬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目前,各地已经相继召开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冬防工作实施方案,以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的冬季防火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以上报告,请审阅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4】

为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11.5吉林商业大厦火灾、11.15上海静安公寓火灾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政府下发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学校校务会研究,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学校范围内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新政办字【xx】24号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以降低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现有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消防安全行动的领导,成立学校校长齐建国任组长,学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主任、副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安稳办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冬防”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组织、协调、行动信息的搜集、汇总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1月25日前)。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学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是开展班级、科室自查。各班级、科室从即日起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各班级、科室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学校要集中整治学生宿舍、会议室、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总务室、仓库、锅炉房、学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各班级、科室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师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整体素质,打牢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

四是加强防火检查。各包年级(处室)干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进行检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设立防火巡逻组织,加强看护巡逻。

(三)总结验收阶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级、科室要认真总结冬季防火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学校要进行检查评比。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5】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苏轨集建字【2015】3号文,关于印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苏州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部署,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落实各部门、个人消防安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及应变能力。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梅玉雪 副组长:徐峰

组员:李金昌、袁忠、闻虹刚、袁卫华

三、工作重点

1、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各临时板房进行检查,所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房间距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存放区、配电箱四周灭火器是否配备充足。

3、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标志是否齐全,有无损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生活区宿舍限流器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大功率电器使用现象。

5、消火栓是否正常。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一起火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在场工人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元和停车场(IV-TS-20标)

2015年03月30日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6】

朝阳大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支队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今年6月20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积极行动,迅速打响了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攻坚战。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我区接到关于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工作方案后,大队迅速召开会议,成立了以杨峻岭为组长,刘艳波为副组长,大队全体监督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朝阳大队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又组织召开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将专项治理工作层层部署。

二、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效显。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有力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治理期间,朝阳大队先后联合商务局、民政局组织成立督查组,由各局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多次联合分局派出所进行检查,有力地推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并现场办公,督促整改了大量火灾隐患。利用1周的时间对列入治理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地毯式”的检查。按照统一标准整治和验收,对部分不合格单位进行了停产停业处罚。

(二)加强宣传培训,专项治理社会氛围浓厚。专项治理期间,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并组织有关部门在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了2次灭火疏散演习。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我区加大了培训力度。大队监督人员多次对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民警进行了培训。同时深入学校、市场等社会单位加大了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在专项治理期间,全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密集场所4个,培训人数近2000人。

(三)组织督查验收,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6月27日上午,朝阳大队召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治理工作总结会,杨峻岭大队长及马智春教导员对大队监督人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比验收。监督人员汇报了对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情况、宣传发动情况。全区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圆满结束。

专项治理期间,检查单位37家,下发有关法律文书2份,发现火灾隐患2处(项),累计罚款1000元,拘留人数1人。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7】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适时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村委会的公示栏,及时曝光违法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通过制作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具体落实本实施方案,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二)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进行电动车安全排查,辖区内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事项,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镇政府成立由镇长鹿存梅为组长,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左华磊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惠阳任副组长,镇安监、城建、城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

(二)强化部门协作。镇政府将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将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协调,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镇政府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区域,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篇8】

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xx市高新区“9.28”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根据省、市工作安排,xx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

三、治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具有厨房功能的餐饮场所,具体如下: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四、整治重点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职责分工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的教育培训机构)等集体用餐场所的内部厨房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开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娱乐场所(KTV、游戏厅、棋牌室、酒吧)等有厨房功能的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开展对餐饮类场所的检查。公安局要组织各公安派出所,指导基层网格力量,对旅馆、沿街门店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开展本行业领域内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六、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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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方案集锦


制定好生活的计划,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动力,为了确保活动科学有序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是根据工作目标和实际内容来制定的。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一篇介绍“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的文章,点击进入了解更多关于我们的资讯!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篇1

1、在现有绿地基础上,保留观赏价值较高的植物,沿路的小块绿地将其抬高,修砌花坛;楼群之间的绿地以草坪为底,适量栽植鸢尾、金山绣线菊、景天等宿根花卉,组成模纹图案;增加紫薇、连翘、榆叶梅、樱花、金银木、丁香等花灌木,在小区主要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乔、灌、草、花合理配置,层次分明、疏密有致、色彩丰富,形成恬美、幽雅、变化的园林空间,提高小区整体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2、鉴于小区绿化覆盖率不达标,在主要道路两侧采用规则式栽植方式,每隔5米起除道板,栽植树型优美的金丝垂柳、合欢、国槐等乔木作为行道树,既增加了道路景观效果,又增加了绿量。

3.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小区现有健身区,在小区空间较大的地方修建三、四处休闲广场,花坛、石凳、小品等各项园林设施齐全,为居民提供集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小型休闲广场。

4.充分利用小区现有绿化条件,本着“见缝插绿”的原则,在居民楼两侧及栏杆处栽植爬墙虎或五叶地锦等爬藤植物,适情进行立体绿化,不断延伸绿化空间,增加绿量。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篇2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谯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资金保障。一是区财政要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保障专款专用。二是以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的施工合同总价作为取费基数,费率为2%。三是区财政将工作经费拨付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拨付至各街道办事处。

3、督查考核。一是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重点核查、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违建拆除、施工进度等推进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二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各街道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将书面自评报告送交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该项工作列入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由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施工进展情况等进行督查考核。

4、结果运用。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将考核结果纳入各街道办事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效能考核之内。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篇3

◈(一)编制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地要组织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城镇各类老旧住宅小区房屋、土地及相关基础设施、权属情况、群众改造意愿、筹资能力、引入社会资本可行性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结合摸底情况,对照城市规划,梳理老旧小区周边空间资源,编制“十四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统筹安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序、内容。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建立项目库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可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项目库和实施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二)协同制定改造方案。

各县(含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由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形式多样、组织有序、实施规范的基层协商。由街道(乡镇)牵头,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在改造内容、方式等方面协商达成共识,优先考虑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先完成拆除违法建设、治理开墙打洞等事项后再启动实施改造。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征求居民意愿,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并在改造完成后协商决定小区管理模式。

◈(三)明确改造实施(投资)主体。

各县人民政府要统筹考虑实施小区改造及改造后设施运营、后期管理等因素,明确改造项目实施(投资)主体,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智慧城市、未来社区建设相结合,鼓励房地产企业参与老旧房屋改造、交通出行改善、智慧设施升级、公共服务提升等项目。鼓励国有实施(投资)主体将财政投入资金作为老旧小区改造资本金,依托改造区域内相关公共服务资源,搭建投融资平台,提升改造水平。

◈(四)强化专营设施一体改造。

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专营单位应当出资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改造后,专营设施产权移交给专营单位,并由专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专营单位的改造计划,应与市、县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有效对接,协同推进。在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不得收取进场费等额外费用。通信运营企业在实施改造时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实行共建共享。

◈(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原则,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改造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适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实现过程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绩效可量化、群众满意度可感知。将老旧小区改造各类审批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监管范围,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管线产权单位等对老旧小区改造具体方案进行联合审查,优化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审批程序,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提高改造质量。完善适应改造需求的标准体系,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规范,明确智能安防等建设要求,鼓励综合应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求。

◈(六)开展危险房屋整治。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处理。鉴定为D级的危房,需要通过棚户区改造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的,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对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

◈(七)坚持改造与管理同步提升。

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老旧小区后续长效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有条件的小区应在街道(乡镇)、社区组织协调指导下,由业主及时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照物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暂不具备条件的小区,由街道(乡镇)办事处牵头征求业主意见,可通过托管、社会组织代管、居民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加快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建设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推进建设和使用业主大会电子投票决策支持系统,有效解决老旧小区业主大会“召开难、投票难”问题。

◈(八)实施连片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划分要对接城市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资源,通过拆除违建、打通围墙、畅通微循环、设施共建共享等方式,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进行归并整合。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拆除围墙等障碍物,拓展公共空间,整合共享公共资源,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可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通过未来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鼓励拟改造老旧小区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捆绑打包,进行跨片区组合改造。连片改造应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巷肌理,创新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加快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小区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街道(乡镇)、社区用于小区养老托育、医疗卫生等用途。

◈(九)畅通资金供给渠道。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安排资金对各市进行补助,市、县人民政府对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市、县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在不同改造内容中明确居民出资责任和出资形式,鼓励居民个人以捐资、捐物、投劳等形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改造促进住户户内改造、装饰装修、家电更新等消费。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超市、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皖机构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化贷款流程和授信进度,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商业银行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依法合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十)拓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筹措渠道。

修订《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维修资金的补建、续筹工作。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应在改造方案中明确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的措施。有条件的市、县可推行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机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篇4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省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71个,房屋总建筑面积2448.11万平方米,涉及住户25.9万户。

二、实施内容

改造类型分为基本型、完善型和提升型。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拆除违建,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停车等需求的,为基本型改造;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实施加装电梯、房屋维修改造、配套停车场及充电桩、活动设施、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等,为完善型改造;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和公共环境,包括增设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件)箱等便民设施等,为提升型改造。

三、资金安排

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补助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继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各地实施改造。市县政府统筹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地方各级政府专项投入,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单位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积极探索采取赋予小区特许经营权、建设停车位、商业捆绑开发(与城镇其他优质项目打捆)等激励措施。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土地房屋功能调整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进行调整。对改变土地用途产生的土地收益,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可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鼓励倡导居民个人出资,以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

四、建设标准

以《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修订版)为标准,着力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积极推动提升型改造,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小区品质。

1、尊重居民意愿,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社区主体作用,动员居民提出改造申请,参与制定方案、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后期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推进成片改造,补齐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坚持政府统筹安排、统一规划,成片改造老旧小区。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注重风貌的协调和人居环境的改善。将有共同改造需求,独栋、零星、分散的楼房和老旧小区进行归并整合,统一设计、同步改造,形成片区,鼓励支持改造后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坚持规划引导,按照原有资金来源渠道和实施主体,补齐和完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

五、项目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老旧住宅小区整治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依法办理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实施单位要加强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1、细化前期。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年度改造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按规定程序报批。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或设计文件,编制项目概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批复。

2、严格施工。规范组织工程招标采购,精选队伍,精心组织施工。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质量和资金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3、规范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规范组织工程验收。注重发挥街道、社区、广大业主的积极性,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4、加强监管。工程实施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要求,建立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项目进度和监管记录,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

5、明确时限。只进行“基本型”改造的项目,在年底前应基本完成改造和工程验收;实施“提升型”和“完善型”改造的项目,在年底前应完成基本型改造内容,并开工实施“提升型”和“完善型”配套设施建设。

六、建后管养

改造后的小区要落实管理单位,明确管养责任,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协商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居民议事规则。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强化巡查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保证服务质量。有关执法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及时解决物业投诉和纠纷,共同维护好改造成果。

七、保障措施

各市要建立政府统筹组织、职能部门协调指导、县区具体实施、街道社区协同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大力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篇5

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加快畜牧业优势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步伐,实施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小区建设。现结合我区区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稳定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以生产优质畜产品为核心,以“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在重点优势区域内实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主攻品种改良、产品质量升级、产品安全与卫生质量等关键环节,力争在3—5年内把颍东建设成为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

二、建设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设的原则,全区建设若干个标准化生态养殖示范小区。

1、养牛小区。每个养牛小区内养牛户不少于30户,每户存栏肉牛15头以上、年出栏30头以上,其中存栏20-30头以上的要有2-3户、50头以上的要有1户。

2、养猪小区。每个养猪小区内养猪户不少于20户,每户存栏二元母猪15头或育肥猪150头以上、年出栏仔猪300头或育肥猪450头以上,其中存栏二元母猪30头或育肥猪300头以上要有2-3户、存栏二元母猪50头以上或育肥猪500头以上要有1户。

3、养肉鸡小区。每个肉鸡养殖小区内养肉鸡户不少于20户,每户存栏肉鸡5000只、年出栏肉鸡3万只以上,其中存栏肉鸡10000只以上要有2-3户。

三、小区建设推荐标准

养殖小区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要远离居民区,远离交通主干道,生产区和生活区要分开。

(一)养牛标准化小区建设

1、牛舍标准:单列式,面南朝阳,檐墙高2.5米,东西长3.5米,南北长4.5米,每户不低于5间。

2、每户建120立方米青贮池1个、20立方米氨化池2个。

3、每户种植青秆玉米20亩以上(租地种或让农民种回收秸秆),以便搞好青贮饲料。

4、每户种植牧草3亩以上。

5、每户配铡草机一部,或小区配置大型铡草机二部。

6、饲养标准严格执行《XX市优质肉牛标准生产技术规范》。

7、有条件的户建沼气池16立方米。

(二)养猪标准化小区建设

1、猪圈标准:单列式,面南朝阳,每间东西长2.5米,南北长4米,游圈高0.85米,檐高1.5米,每户不低于15间。2、每户配饲料粉碎机一台。

3、饲养标准严格执行《XX市优质生猪生产技术规范》。

4、有条件的户建沼气池16立方米。

(三)养鸡标准化小区建设

1、肉鸡一律采取棚、架饲养。

2、肉鸡舍标准:拱棚,双列式,每棚两檐高1.7米,顶高2.5米,宽9米,长33米。

3、为保证养鸡效益,肉鸡饲养户可以与美国裴顿公司签订合同养殖。

4、有条件的户建沼气池一个。

四、资金投入

1、养牛小区建设集中使用世行肉牛贷款项目资金,每个小区贷款60万元左右,每户2万元左右。

2、区政府拿出20万元用于贴息,扶持建设养猪、养肉鸡小区。小区内养殖户所需贷款由乡、镇、街道与农村信用社协调解决。贷款期满后先由农户还清本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农户利息单集中,按分解指标由畜牧局审核,符合贴息要求的报区政府审批,将利息返还给养殖户。

五、具体要求

1、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由农户写出申请,报村(居)委会,以村(居)为单位签字盖章,报乡、镇、街道初审,再书面报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核查审批。

2、项目乡、镇、街道于2005年4月30日前将摸底定户情况报区畜牧局,5月1日至10日由区政府派人核查落实,5月11日至6月10日指导农户建设圈舍,6月11日至6月30日办理好贷款手续,投入生产。

3、按照总的指导原则和时间要求,项目区乡、镇、街道要认真选点布局,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全区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养殖小区要求“七统一”,统一规划、统一品种、统一饲料配方、统一饲养标准、统一用药、统一防疫、统一销售。做到“四有”,即有环保设施、有防疫程序、有管理组织、有管理制度。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精选


事实告诉我们,成功是需要一份计划的。按照单位领导的指示,我们应该亲自拟写一份全面的方案。方案在制定方案时应该更加具备严密性,而不应该脱离实际,胡乱制定。你了解方案吗?也许下面的“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精选”正合你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1】

根据当前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规范对新冠肺炎封控区管理,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特制定本预案。

一、启动应急机制

发生疫情后,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体系,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指挥中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驻村干部、村书记要到现场指挥调度疫情处置,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疫情有关情况,协同县指挥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成立工作专班

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疫情应急处置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和督促落实,整合各工作组、各乡直部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提升疫情应急处置效率。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阮开武、罗春花、全冬梅、隆佳、黄普春等人员组成。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与调度;疫情相关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防控信息的及时更新与互联互通;会议组织、文稿撰写、档案整理与归档等。

(二)流调密接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阮开武、何加正、农定彪、黄普春、罗春花、全冬梅、隆佳等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环境等危害因素调查;疫情期间流出人员的通报协查,防止疫情扩散;负责征用、储备并统筹调配集中隔离场所,足量配置工作人员,督促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措施。

(三)医疗救治组(组长:谭美金)。成员由乡等人员组成。负责统筹调度乡卫生院医疗资源,根据疫情分析研判结果及时增加留观床位;规范患者管理,做好感染防护,配合开展住院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安排好医务人员轮休等。

(四)新闻宣传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各村工作组组长组成。负责疫情信息对接、舆情监测及应对、网络信息管理;开展健康宣教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个人防护意识,引导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林师米)。成员由卢铭、农孟思、凌丽芬、黄存江、李秀丽、农红川等人员组成。负责动态了解防控物资需求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负责根据需要协调居民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集散和调运,满足防控工作需要,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六)社会维稳组(组长:秦陆军)。成员由农贵锋、何其志、黄山峰、农伊春、赵志疆、李像等人员组成。负责排查和化解各类涉疫风险矛盾,查处涉疫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人员排查管控、村封闭管理、居民生活保障、环境卫生整治与消毒等村防控措施。

(七)督导检查组(组长:覃建继)。成员由韦宇琼、陆春燕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乡直部门落实指挥部各项命令和部署情况,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等。

各工作组每天向综合协调组简要报告当日疫情更新数据及工作进展,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每日召开例会进行调度部署。各村要同步组建工作专班,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指导下有序处置疫情。

三、及时流调溯源

组织流调密接组人员,配合县流调及密接追踪组,针对“人传人、人传物、物传人”开展多链条分析,“人”“物”同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行动轨迹,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对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其工作、生活环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感染来源和传播途径,确认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24小时内向县指挥中心提供需收治、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名单。

四、实行应隔尽隔

隔离点启用后,按标准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实施转运全程封闭管理,对流调发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做到12小时内转运隔离,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实施硬隔离。并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启用备用隔离点。

五、科学划定疫区

根据县综合组专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和全员核酸检测范围。以村组为单位,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例,或发生1起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区;累计病例超过5例,14天内有2起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区。

六、实施封控管理

发动村党员干部、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分疫区、区域按不同管控措施实行管控。对中高风险区域,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居家防控等措施,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低风险区域人员持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对发生疫情的村屯、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实施封闭管理,设置卫生检疫哨卡,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严格限制人员进出,落实查证、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消杀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按照县级统筹、属地为主原则,实施全员核酸检测。1天内完成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及确诊病例所在村屯、楼栋人群核酸单检;1天内完成中风险地区村1:1核酸单检或1:5核酸混检;2天内完成低风险地区1:10核酸混检;每2小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1次采样进度和核酸检测结果。合理确定核酸检测先后次序和检测频次,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隔离人员和疫情严重地区人群,在一个潜伏期内每2一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重点对象可增加肛拭子采样。

八、做好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统筹全乡物资调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并根据疫情发展,向疫情发生村(社区)调配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等防控物资。工商分局要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日常监测,确保居民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情况;供电所、自来水厂、液化气站要做好水、电、暖、天然气供应。

九、确保社会稳定

社会维稳组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启动高等级巡逻任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加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管控,禁止公共场所开展公众聚集性活动。适时启动道路管控,畅通应急运输通道,保障街道正常运转和有关人员、车辆通行,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处置网络舆情,防止舆情发酵升级。加强重点人群稳控,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思想疏导,坚决防止不稳定因素无序蔓延。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2】

为积极应对全省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小对农村地区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结合农村地区特点,制定本预;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75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92号等编制。

二、应对措施

1.发现高危人员。村“两委”(网格员)对返乡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发现高危人员(14天内到过有疫情发生地或感染者的密接者、次密接者),立即安排专人陪同前往县(市、区)定点医院做核酸检测,并送至留观室等候。

2.迅速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两委”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应急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实施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村立

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村(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实行交通管制,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查证、测温、验码、扫码、询问、登记、消毒等措施,实行“只进不出”。封控措施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扩展到乡(镇)内其他村。

4.开展流调溯源。乡(镇)政府、村“两委”和村医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迅速查找密接者和次密接者。配合做好对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转运隔离管控及医学观察工作。

5.实行分区管理。乡(镇)政府、村“两委”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实行分区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6.实施全员核酸筛查。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开展发生疫情的村、疫点、疫区等封闭管控范围内人员全员核酸检测,设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轮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两委”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点、居住点、公共场所及其他可能受污染的交通工具和重点场所等涉及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疫区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对城乡接合部、隔离场所周边农村地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加大消毒消杀。重点场所消毒前应开展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

8.限制人员聚集。乡(镇)政府、村“两委”立即取消村内自发组织的群众性聚集性活动,停办坝坝宴、农贸集市、庙会等公众活动,关闭超市、农家乐、民宿、麻将馆、茶馆、棋牌室、村文化活动室等重点场所,严防人员聚集。

9.加强督导检查。乡(镇)政府、村“两委”发挥村干部、党员和志愿者作用,建立巡逻制度,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督促居民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检测等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10.加强生活物资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做好封控区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和配送工作。对农村孤寡老人、无人照看残疾人,及时安排专人照顾日常生活。

11.加强农业生产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建立农业生产服务先锋队,帮助开展庄稼收种、瓜果采收、畜禽喂养等农业生产工作。建立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12.强化防控宣传。乡(镇)政府、村“两委”提高应急广播、村村响宣传频次与力度,时刻提醒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出现异常及时报告的意识,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13.强化舆论引导。乡(镇)政府、村“两委”引导村民群众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坚定疫情防控必胜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网上发表不利于疫情防控的不实信息,有问题合理合法反映。

三、应急预案终止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和农村地区疫情形势,对疫情进行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并综合评估适时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四、附则

本预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治理框架,以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为抓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体、社区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示范成果,为推动蓬溪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新”“四有”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通过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建立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自治互助型”精品示范社区。20xx年3月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精心归纳提炼试点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鲜活经验”,扩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的示范引领效应,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估。

三、试点任务

(一)“五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

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组织有效识别居民需求、统筹治理资源、设计服务项目、优化项目管理的治理统筹能力,完善社区组织链接慈善资源的动员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全过程制度,优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探索建立社区治理微基金,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通过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和整合社会力量,重点在建阵地、搞孵化、引人才、建机制等方面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联动发展,形成多元参与、资源整合、力量聚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广福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能力。通过对社区文化广场进行提升改造,丰富社区阵地文化,优化社区服务环境,完善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规划建设“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链接学校、商圈、住宅小区等资源,建立社区慈善基金。通过便民的社区场景激发居民的公益精神,增强社区为民服务造血功能;利用小区架空层,大力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三)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竹林桥社区)

探索社会企业与社区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组织成立社会企业,通过企业实体化运行,解决三无小区托管失管问题,让社会企业参与、带动社区治理,持续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培育1支社区基金,使社会企业和社区基金成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载体,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为社区发展带来可持续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四)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下河街社区)

积极动员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同时引进专业社会组织,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有3个以上注册或备案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有3个以上社会组织承接购买社区服务事项。面向社区各类居民,开展儿童科普实验室项目,青少年运动公益比赛,残疾人运动比赛,老年人兴趣爱好活动比赛等服务。成立老人关爱队伍,开展日间照料、送餐、入户照护等服务活动。关爱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关爱、慰问等活动。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居民众筹等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在传统节日开展文艺活动,培养社区互助风尚。

(五)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东街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清单,拓展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结合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开展老年关爱,儿童照护、社会救助、社区助残、法律援助、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等便民服务,围绕解决群众托幼难、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养老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社区阵地亲民化改造和社区阵地、功能“双达标”建设,发挥社区阵地和服务功能优势,打造“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层次和水平。

(六)自治互助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南北街社区)

通过社区“两委”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志愿队伍主动参与,居民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方式,在社区建立“居民自治互助站”。通过自治互助模式,以自治互助站为载体,带来更精准、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服务,使得社区居民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反馈意见、参与监督等方面获得更为通畅的渠道,提高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热情,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意识。形成“众筹”优化资源、“众议”创造和谐、“众行”凝聚力量、“众享”实现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实现社区居民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开展调研摸底,深入了解试点社区的基本情况、居民真实需求,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拟制资源、需求、问题三项清单,完善项目清单。组建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考核评估、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蓬溪社区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试点单位赴市内市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指导试点单位理清思路,找准方向,规划项目,按照“一社一品”原则,认真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底前)。确定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召开试点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周期管理,定期对试点街道和社区就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导。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底前)。试点街道、社区根据试点类型和具体实施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归纳整理各类档案资料,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试点街道、社区建设情况进行初查,查漏补缺,分别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民政局。遂宁市民政局组织验收后,报省民政厅,迎接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部门考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建立每月督导、每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和定期公示、跟踪监管机制,确保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级主抓、社区配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注重协调配合,整合部门资源,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职责,专人、专班统筹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培训指导,统筹组织好社区治理的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全程指导监督试点项目实施。普安街道和赤城镇作为主体责任具体落实试点项目,要协调各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试点创建,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用于社区治理试点。

(三)加强宣传推广。试点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营造出有利于推进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试点社区建设的热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县直相关部门、试点街道、试点社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梳理和经验模式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实施试点工作显著成效,增强试点成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4】

按照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关于印发〈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10项挂牌攻坚任务清单〉〈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50项重点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广委基治委通〔20xx〕5号)要求,现就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每年选取100个居民小区作为全市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开展示范建设,推动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居民小区开展示范建设,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示范带动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

二、示范单位

每年组织各地推荐确定建设100个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建设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三、示范内容

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的治理格局。

(一)组织体系健全。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等组织健全,职能职责明确,作用有效发挥。社区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明确、运行顺畅。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依法进入业主委员会,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

(二)治理机制完善。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小区治理制度健全完善,依法将党组织参与小区治理写入相关制度章程,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程序明确规范,运行顺畅高效,“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基本形成。

(三)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下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小区服务资源有效整合,网格化管理服务常态运行,物业服务企业、社会服务力量、小区居民等积极有序参与小区服务。小区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服务队伍不断培育壮大,小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

(四)治理成效明显。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小区公共设施、环境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环境干净整洁,氛围和谐,邻里和睦,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小区文化氛围浓厚、充满正能量,居民安全感、归属感、认同感强。

四、工作措施

(一)各地推荐申报。各地每年推荐申报建设一批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各地推荐情况,择优推荐一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每年分别确定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原则上在推荐申报的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管辖范围内推荐申报。

(二)开展示范建设。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重点建设内容开展示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制度机制,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三)开展评估验收。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评选工作方案及评选细则,从市、县两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中评选10个“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作为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的具体举措,分层分类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城市基层治理项目、资金、资源等,精准投放使用,强化小区治理工作保障。要会同民政、住建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各地创新小区治理方法载体。

(三)加强经验总结。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将总结推广一批小区治理经验做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总结宣传,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服务城乡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织框架更加成熟,镇(办)、社区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的治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以社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50%,省、市、县区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城镇社区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打乱50个智慧社区,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30%。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比例达到13%。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社区治理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多元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服务优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同步推进。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解决社区治理的各类问题,优化社区结构,补齐治理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确保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理,实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依靠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规范和约束居民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各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县区发展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社区治理架构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持续加强和改进镇(办)、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镇(办)党(工)委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统筹整合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方资源,推进互联互通、互动互融。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支持、协调指导各类群众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依法开展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切实防止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以市、县区为单位,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和规范,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空间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动进行社区设置和调整,实现每个社区建成一个社区服务站,每个镇(办)建成一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自主权。在社区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和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服务,明确镇(办)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分别承担的事项清单以及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工作事项清单。引导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等活动,督促其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细化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新途径,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及时选配居民小组长和楼院门栋长。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动员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财务和公益事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都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健全推进机制

(一)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支持和帮助居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社区协商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决策事项、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协商主要内容,以县区为单位,研究制定社区协商指导性目录。根据社区协商内容,实行一事一议,选择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等参与协商,充分体现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创新社区协商形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提高协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联系社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切实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报告等职责,及时发现掌握社区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选优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人才队伍,在物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各类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平安社区,坚决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三)深化“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市场联动互补机制,推动社区服务资源、项目和队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社区枢纽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组织和社工工作室,通过开展项目推介、公益创投等活动,搭建“四社联动”工作对接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和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向社会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务、人口计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倡导并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奖励激励制度,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创新社区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镇(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管理运行体制改革,县区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负有规划、指导和协调职责,镇(办)派1—2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或副站长职务,负责对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管理,承担社区日常工作的指导、支持、协调和帮助。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社区考核评价机制,由县区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探索通过群众测评、交叉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镇(办)与社区双向考评模式,增加居民群众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绩效挂钩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使用范围及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引领作用。市级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考核办法,县区要及时出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突出治理重点

(一)加快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其中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0%,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级住建(规划、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由住建部门监督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求、达不到标准的,由县区负责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推动移民安置点社区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移交社区必须按照规定无偿划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实现社区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和宣传公示栏目“四统一”,规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提倡一室多用和错时使用。严格落实优惠政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

(二)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编制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提供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庭、健康和养老等服务性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供销合作社、邮政、金融、电信、燃气及连锁经营超市、早餐店、菜市场等在社区设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生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致富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等作用,带领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农业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

(三)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市、县区要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事项目录或负面清单等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购买形式、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等内容。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制度,对购买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社会综合效能等进行考核评价。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点为社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康复照顾、矫正融入、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聚焦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水平。凡由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承担,不得将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子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简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20xx年前建立电子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提供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社区信息化支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逐步实现省、市、县区、镇(办)和社区(村)五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通过一号通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体运行、一站解决的“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推动公共政务服务、商业服务、互助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向社区延伸,依托信息平台开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为社区居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加快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手持式信息终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合共享、发布传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快递购物等服务,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大力宣传社区服务宗旨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等骨干力量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对接居民需求,带动更多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民主选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社区选举知晓率和参选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加强群众性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居民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广泛发动居民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改善社区生产生活环境,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

(七)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鼓励社区研究制定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社区实际、契合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并自觉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制度,激励人们向上向善、敬老爱亲。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馆、家风馆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场所等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以居民为主角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八)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的议事协调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院落和小区,指导居民自主选择自管、托管、共管等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七、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由市、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负责社区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经验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治理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县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个镇(办)选择1—2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形成全面推进工作基础。

(二)组织实施。20xx年,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狠抓工作创新和落实。社区治理成效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55%以上的农村社区。汉台区和西乡县智慧社区实现建设全覆盖,其他县区智慧社区覆盖所有城镇社区。

(三)督导检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县区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四)巩固总结。20xx年6月至12月,各县区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个受全国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4—5个受全省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依托社区治理议事协商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县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办)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费随事转、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继续做好招聘工作。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镇(办)领导岗位,鼓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先进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6】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发生的交织叠加态势,全球新冠疫情依然高位流行,而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20xx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村(社区)换届领字〔20xx〕2号)和县换届办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环节,全方位做到疫情防控全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防控举措,在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辖区内各县直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日钦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参加换届选举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

加强返乡选民健康管理。各村(社区)要对从区内、区外、境外返乡的党员、选民进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分类做好健康管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或境外返乡的,要按要求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规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只有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现场选举。

加强党员和选民个人防护。在整个换届选举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参与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和换届选举有关会议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存在咳嗽、流感等症状的党员、选民,一般不参加现场选举投票,尽量劝说其采取委托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严格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防护。换届选举期间,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均需持健康码绿码参加选举服务工作,并要每天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参与相关工作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一般不得参加。会议开始前,进入会场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会议。境外(含港澳台)入灵参会人员,要执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方可参加。

(二)健全完善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在区外就读学生返乡情况,减少聚集性、现场性、接触性的宣传动员,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以及乡村小喇叭、乡村小广播、标语、板报、传单、公开信、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开展换届工作宣传,确保换届选举人人知晓,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

做好会议期间的防控。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和小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应急管理、卫生消杀等工作。换届选举期间,要增加室内会议场地的通风、消毒等频次,引导减少会场内人员走动和聚集。会议期间,一般不安排聚餐;确实需要安排用餐的,一律采取盒饭方式就餐,不得集体集中用餐。

疫情防控换届期间场所要求:

(1)参会会人员座位应保持间隔位(或80厘米以上距离)。参会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会议,尽可能采用户外场地。

(2)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要求会议场所入口安装现场体温检测设备或配备手持测温仪。

(3)隔离区设置,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在选举场所设置隔离点。

(4)选举场所消毒,会议前对会议场所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重点对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电梯、卫生间、固定话筒和移动话筒等人员经常接触场所和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保持选举场所自然通风,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5)配备防疫用品,在选举场所配备免洗手消毒液(酒精),特别是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设置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等。

(6)场所出入及登记管理。场所指定出入口,所有人员必须由指定出入口进出,其他出入口不得通行。

(7)医护人员配备。换届选举期间,选举场所均需按照防疫要求配备一组医护人员待命,以应对突发情况。

(8)防疫用品更换及清理。及时对选举场所配备的`免洗手消毒液、备用口罩进行检查、补充或更换,清理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

(9)突发情况应对。如出现可疑疫情,会议立即中止,并按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配合医务工作组。场所配备一组医务工作组,并对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活动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二)做好疫情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可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三)做好会场卫生监督。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加大会场及户外活动场所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力度,并做好相关清洗消毒记录。

(四)做好会场健康宣教。积极做好有关人员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普及防疫知识,告知所有人员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7】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二、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医院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自身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能力,有效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体制、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任务

1.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加强医院重点场所安全保卫,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保卫力量,落实安保防范制度机制。完善个人极端案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等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强化实战演练。

2.加强对重点人群、弱势群体、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推动医疗就诊信息平台与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管理平台的联网衔接。

3.加强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治理

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全面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宣传防范,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构建卫健、公安、审计等部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加强非法集资、非法借贷治理,依法惩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法犯罪,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4.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①防范化解涉医疗矛盾风险。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②防范化解家庭婚恋纠纷风险。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优势,常态化入户走访,加强对家庭婚恋纠纷的专项排查,重点关注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情况,掌握有关家庭和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③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对市域内涉疫矛盾等新问题新风险进行专项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范“疫后综合征”。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

5.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隐患

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心理人才库”。

6.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先行垫付机制,建立长期支持和帮扶见义勇为人员机制。

7.加强村(社区)组织动员和服务能力

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着眼于无涉访违法行为、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零酒驾、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等目标,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

四、推进措施

1.完善医院区域安保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防止因治安防控漏洞或处置不当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医案事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茅东华

责任科室:安监科

责任人:丁健

2.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强制医疗执行规范到位,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3.加强对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茅东华

责任科室:财务审计科、安监科

责任人:茅赛红、丁健

4.落实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责险覆盖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比例高于50%。对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矛盾突出、反复纠缠的高风险就诊人员,建立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对有暴力倾向、扬言伤医等人员,落实帮扶救助、疏导管控措施;治理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初次信访事项化解率不低于9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林思敏、秦海松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办公室

责任人:黄磊、徐卫菊

5.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100%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市域内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6.在系统内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探索开展典型选树活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秦海松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人:施惠

7.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社会治理功能完备。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负责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医院管理和建设中风险防控贯穿各工作环节,推动医院治安管理工作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委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日常工作台账,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管是配合单位,还是牵头科室,或是协作科室,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把涉及到的工作任务理清楚,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坚定工作意志,坚决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8】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长:刘玉梅

副组长:张书平

成员: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黄风光,成员杨鹏举、张斌、阚贤生)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孙冬梅,成员赵健、程玉芳、陈艳锋)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的建议。

(2)负责配合社区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张书平,成员邵丽、李新元)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治安管理组(负责人范松磊,成员姜楠、朱效兰、邵世勇)

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具体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所有自然村组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园区干部、社区干部,网格长、网格员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自然村内“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防控工作,确保自然村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园区内自然村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

(三)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自然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对相应自然村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底数。以家庭为单位,对自然村内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自然村内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自然村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自然村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报告,由社区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社区报告,由社区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维修外,社区内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园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园区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自然村、每个家庭。

2.园区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主要部位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聚集、聊天、串门等。园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内党员协助社区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9】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文昌路街道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包区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街道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根据管辖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疫情办,吕沅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xxx)和日常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2.负责起草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防治工作需要;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个人防护知识教育;

4.疫情发生后,组织对疫情进行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5.及时报告疫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疫情管控措施

(一)摸排

充分利用村居、社区疫情摸排构架,对入境返莱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本省内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快速响应

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街道疫情办,2小时内感染者转运到位,12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到位,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三)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

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演练

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有针对性的进行全员核酸采集、全员疫苗接种等活动的培训、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经费物资保障

财政所将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疫情处置的必要开支。党政办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五、社会动员与舆论

利用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明白纸、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10】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11】

一、建立保障机制

各村(社区)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流调排查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清洁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村(社区)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辖区内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市人民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的密接)进行追踪登记。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及时送市人民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村(社区)网格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省、许昌市及我市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楼栋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村(社区)出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

4.按照市卫健委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等防控区域封锁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村(社区)要全力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居民及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明确村(社区)医务人员配合市卫健委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每天保持与所在村(社区)负责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村(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市卫健委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三、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市卫建委组织专家评估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1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数字晋城”为总目标,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和决策分析等方面,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的实时数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便民惠民。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点从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事情入手,通过提升平台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区。

(二)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区、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三、目标要求

以我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契机,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面向群众提供党员活动、数字驾驶舱、疫情防控、宣传公告、民情沟通、生活服务、安防监控、事件处置等多样化的数字化服务。由市大数据应用局开发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先期在我区西街街道前书院社区,开发区街道东圣社区、东谢匠社区,钟家庄街道凤庆社区、晓庄社区进行了试点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巩固拓展智慧社区的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2月起,在我区所有社区全面开展“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力争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覆盖我区80%以上的社区,再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平台进行完善,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切实提升我区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社区数据录入

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加速采集整合社区各类基础信息。全面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具体如下:一是由各社区梳理相关信息台账,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将人口、房屋、车辆、设施、机构等数据录入或导入平台,形成社区全息档案,不断挖掘数据价值,更好的应用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中;二是要基于智慧社区平台全面集成社区安防监控、门禁道闸、电梯、环境监测等各类智能设施,对社区基础设施进行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有效支撑;三是由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利用智慧社区平台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数据互通机制,切实减轻社区的数据采集压力。

(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在市大数据应用局的技术指导下,各社区依托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将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开办证明、民情沟通、通知宣传、平安管理、事件处置等常态化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基层履职效能。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数字化管理,开展志愿活动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要发动群众力量,借助随手拍、民情反馈、电子投票等手段,开展群防群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命运共同体。要推进各小区物业单位使用电子巡更等系统,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提高居民对平台的利用率

各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物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张贴海报、线下活动、新媒体推广等方式,积极引导、激励社区居民注册使用平台。围绕社区居民生活需求,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各单位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事项公开等工作,围绕老百姓“吃、住、行、娱、购”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医疗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开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吹响智慧社区建设的“集结号”。各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实操性专题培训,明确细化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推广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为每个社区开通管理员账号,并对社区数据进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备接入条件社区的安防监控视频进行统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个社区的部署推广、3-4月份完成33个社区的推广、5-6月份完成34个社区的推广,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3个批次的社区名单。由市大数据应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时间对社区进行回访,跟踪社区的使用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个季度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过程中的经验,挖掘新需求,持续完善功能,深化应用维度,通过场景的不断叠加,形成社区治理、服务、运营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社区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民政局牵头抓总,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障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我区城市社区全面推广,取得成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在平台推广过程中,区民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协调会议,建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利用情况。

(三)营造推广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开展宣传,宣传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建设的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我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情况和成效。

(四)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各级平台操作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7篇


使方案设计更加规范、专业、精美,对方案设计的实战起到指导作用,每当自己变得软弱时。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方案,有哪些写好放方案的技巧呢?下面由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关于印发〈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10项挂牌攻坚任务清单〉〈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50项重点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广委基治委通〔20xx〕5号)要求,现就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每年选取100个居民小区作为全市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开展示范建设,推动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居民小区开展示范建设,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示范带动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

二、示范单位

每年组织各地推荐确定建设100个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建设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三、示范内容

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的治理格局。

(一)组织体系健全。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等组织健全,职能职责明确,作用有效发挥。社区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明确、运行顺畅。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依法进入业主委员会,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

(二)治理机制完善。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小区治理制度健全完善,依法将党组织参与小区治理写入相关制度章程,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程序明确规范,运行顺畅高效,“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基本形成。

(三)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下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小区服务资源有效整合,网格化管理服务常态运行,物业服务企业、社会服务力量、小区居民等积极有序参与小区服务。小区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服务队伍不断培育壮大,小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

(四)治理成效明显。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小区公共设施、环境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环境干净整洁,氛围和谐,邻里和睦,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小区文化氛围浓厚、充满正能量,居民安全感、归属感、认同感强。

四、工作措施

(一)各地推荐申报。各地每年推荐申报建设一批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各地推荐情况,择优推荐一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每年分别确定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原则上在推荐申报的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管辖范围内推荐申报。

(二)开展示范建设。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重点建设内容开展示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制度机制,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三)开展评估验收。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评选工作方案及评选细则,从市、县两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中评选10个“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作为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的具体举措,分层分类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城市基层治理项目、资金、资源等,精准投放使用,强化小区治理工作保障。要会同民政、住建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各地创新小区治理方法载体。

(三)加强经验总结。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将总结推广一批小区治理经验做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总结宣传,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文昌路街道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包区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街道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根据管辖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疫情办,吕沅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xxx)和日常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2.负责起草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防治工作需要;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个人防护知识教育;

4.疫情发生后,组织对疫情进行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5.及时报告疫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疫情管控措施

(一)摸排

充分利用村居、社区疫情摸排构架,对入境返莱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本省内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快速响应

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街道疫情办,2小时内感染者转运到位,12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到位,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三)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

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演练

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有针对性的进行全员核酸采集、全员疫苗接种等活动的培训、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经费物资保障

财政所将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疫情处置的必要开支。党政办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五、社会动员与舆论

利用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明白纸、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数字晋城”为总目标,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和决策分析等方面,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的实时数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便民惠民。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点从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事情入手,通过提升平台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区。

(二)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区、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三、目标要求

以我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契机,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面向群众提供党员活动、数字驾驶舱、疫情防控、宣传公告、民情沟通、生活服务、安防监控、事件处置等多样化的数字化服务。由市大数据应用局开发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先期在我区西街街道前书院社区,开发区街道东圣社区、东谢匠社区,钟家庄街道凤庆社区、晓庄社区进行了试点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巩固拓展智慧社区的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2月起,在我区所有社区全面开展“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力争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覆盖我区80%以上的社区,再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平台进行完善,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切实提升我区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社区数据录入

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加速采集整合社区各类基础信息。全面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具体如下:一是由各社区梳理相关信息台账,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将人口、房屋、车辆、设施、机构等数据录入或导入平台,形成社区全息档案,不断挖掘数据价值,更好的应用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中;二是要基于智慧社区平台全面集成社区安防监控、门禁道闸、电梯、环境监测等各类智能设施,对社区基础设施进行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有效支撑;三是由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利用智慧社区平台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数据互通机制,切实减轻社区的数据采集压力。

(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在市大数据应用局的技术指导下,各社区依托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将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开办证明、民情沟通、通知宣传、平安管理、事件处置等常态化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基层履职效能。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数字化管理,开展志愿活动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要发动群众力量,借助随手拍、民情反馈、电子投票等手段,开展群防群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命运共同体。要推进各小区物业单位使用电子巡更等系统,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提高居民对平台的利用率

各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物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张贴海报、线下活动、新媒体推广等方式,积极引导、激励社区居民注册使用平台。围绕社区居民生活需求,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各单位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事项公开等工作,围绕老百姓“吃、住、行、娱、购”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医疗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开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吹响智慧社区建设的“集结号”。各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实操性专题培训,明确细化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推广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为每个社区开通管理员账号,并对社区数据进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备接入条件社区的安防监控视频进行统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个社区的部署推广、3-4月份完成33个社区的推广、5-6月份完成34个社区的推广,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3个批次的社区名单。由市大数据应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时间对社区进行回访,跟踪社区的使用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个季度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过程中的经验,挖掘新需求,持续完善功能,深化应用维度,通过场景的不断叠加,形成社区治理、服务、运营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社区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民政局牵头抓总,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障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我区城市社区全面推广,取得成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在平台推广过程中,区民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协调会议,建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利用情况。

(三)营造推广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开展宣传,宣传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建设的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我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情况和成效。

(四)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各级平台操作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4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发生的交织叠加态势,全球新冠疫情依然高位流行,而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20xx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村(社区)换届领字〔20xx〕2号)和县换届办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环节,全方位做到疫情防控全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防控举措,在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辖区内各县直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日钦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参加换届选举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

加强返乡选民健康管理。各村(社区)要对从区内、区外、境外返乡的党员、选民进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分类做好健康管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或境外返乡的,要按要求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规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只有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现场选举。

加强党员和选民个人防护。在整个换届选举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参与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和换届选举有关会议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存在咳嗽、流感等症状的党员、选民,一般不参加现场选举投票,尽量劝说其采取委托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严格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防护。换届选举期间,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均需持健康码绿码参加选举服务工作,并要每天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参与相关工作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一般不得参加。会议开始前,进入会场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会议。境外(含港澳台)入灵参会人员,要执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方可参加。

(二)健全完善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在区外就读学生返乡情况,减少聚集性、现场性、接触性的宣传动员,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以及乡村小喇叭、乡村小广播、标语、板报、传单、公开信、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开展换届工作宣传,确保换届选举人人知晓,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

做好会议期间的防控。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和小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应急管理、卫生消杀等工作。换届选举期间,要增加室内会议场地的通风、消毒等频次,引导减少会场内人员走动和聚集。会议期间,一般不安排聚餐;确实需要安排用餐的,一律采取盒饭方式就餐,不得集体集中用餐。

疫情防控换届期间场所要求:

(1)参会会人员座位应保持间隔位(或80厘米以上距离)。参会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会议,尽可能采用户外场地。

(2)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要求会议场所入口安装现场体温检测设备或配备手持测温仪。

(3)隔离区设置,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在选举场所设置隔离点。

(4)选举场所消毒,会议前对会议场所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重点对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电梯、卫生间、固定话筒和移动话筒等人员经常接触场所和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保持选举场所自然通风,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5)配备防疫用品,在选举场所配备免洗手消毒液(酒精),特别是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设置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等。

(6)场所出入及登记管理。场所指定出入口,所有人员必须由指定出入口进出,其他出入口不得通行。

(7)医护人员配备。换届选举期间,选举场所均需按照防疫要求配备一组医护人员待命,以应对突发情况。

(8)防疫用品更换及清理。及时对选举场所配备的`免洗手消毒液、备用口罩进行检查、补充或更换,清理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

(9)突发情况应对。如出现可疑疫情,会议立即中止,并按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配合医务工作组。场所配备一组医务工作组,并对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活动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二)做好疫情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可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三)做好会场卫生监督。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加大会场及户外活动场所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力度,并做好相关清洗消毒记录。

(四)做好会场健康宣教。积极做好有关人员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普及防疫知识,告知所有人员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服务城乡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织框架更加成熟,镇(办)、社区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的治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以社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50%,省、市、县区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城镇社区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打乱50个智慧社区,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30%。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比例达到13%。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社区治理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多元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服务优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同步推进。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解决社区治理的各类问题,优化社区结构,补齐治理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确保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理,实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依靠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规范和约束居民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各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县区发展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社区治理架构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持续加强和改进镇(办)、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镇(办)党(工)委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统筹整合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方资源,推进互联互通、互动互融。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支持、协调指导各类群众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依法开展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切实防止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以市、县区为单位,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和规范,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空间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动进行社区设置和调整,实现每个社区建成一个社区服务站,每个镇(办)建成一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自主权。在社区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和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服务,明确镇(办)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分别承担的事项清单以及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工作事项清单。引导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等活动,督促其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细化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新途径,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及时选配居民小组长和楼院门栋长。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动员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财务和公益事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都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健全推进机制

(一)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支持和帮助居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社区协商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决策事项、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协商主要内容,以县区为单位,研究制定社区协商指导性目录。根据社区协商内容,实行一事一议,选择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等参与协商,充分体现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创新社区协商形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提高协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联系社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切实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报告等职责,及时发现掌握社区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选优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人才队伍,在物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各类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平安社区,坚决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三)深化“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市场联动互补机制,推动社区服务资源、项目和队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社区枢纽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组织和社工工作室,通过开展项目推介、公益创投等活动,搭建“四社联动”工作对接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和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向社会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务、人口计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倡导并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奖励激励制度,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创新社区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镇(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管理运行体制改革,县区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负有规划、指导和协调职责,镇(办)派1—2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或副站长职务,负责对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管理,承担社区日常工作的指导、支持、协调和帮助。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社区考核评价机制,由县区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探索通过群众测评、交叉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镇(办)与社区双向考评模式,增加居民群众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绩效挂钩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使用范围及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引领作用。市级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考核办法,县区要及时出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突出治理重点

(一)加快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其中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0%,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级住建(规划、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由住建部门监督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求、达不到标准的,由县区负责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推动移民安置点社区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移交社区必须按照规定无偿划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实现社区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和宣传公示栏目“四统一”,规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提倡一室多用和错时使用。严格落实优惠政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

(二)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编制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提供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庭、健康和养老等服务性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供销合作社、邮政、金融、电信、燃气及连锁经营超市、早餐店、菜市场等在社区设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生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致富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等作用,带领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农业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

(三)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市、县区要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事项目录或负面清单等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购买形式、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等内容。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制度,对购买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社会综合效能等进行考核评价。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点为社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康复照顾、矫正融入、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聚焦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水平。凡由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承担,不得将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子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简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20xx年前建立电子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提供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社区信息化支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逐步实现省、市、县区、镇(办)和社区(村)五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通过一号通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体运行、一站解决的“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推动公共政务服务、商业服务、互助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向社区延伸,依托信息平台开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为社区居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加快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手持式信息终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合共享、发布传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快递购物等服务,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大力宣传社区服务宗旨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等骨干力量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对接居民需求,带动更多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民主选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社区选举知晓率和参选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加强群众性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居民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广泛发动居民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改善社区生产生活环境,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

(七)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鼓励社区研究制定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社区实际、契合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并自觉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制度,激励人们向上向善、敬老爱亲。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馆、家风馆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场所等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以居民为主角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八)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的议事协调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院落和小区,指导居民自主选择自管、托管、共管等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七、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由市、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负责社区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经验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治理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县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个镇(办)选择1—2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形成全面推进工作基础。

(二)组织实施。20xx年,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狠抓工作创新和落实。社区治理成效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55%以上的农村社区。汉台区和西乡县智慧社区实现建设全覆盖,其他县区智慧社区覆盖所有城镇社区。

(三)督导检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县区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四)巩固总结。20xx年6月至12月,各县区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个受全国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4—5个受全省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依托社区治理议事协商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县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办)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费随事转、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继续做好招聘工作。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镇(办)领导岗位,鼓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先进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为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方针,认真履行《新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防盗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化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提升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使要我安全变我要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各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的消防器材、防火制度建设、值守情况、巡查情况和应急预案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

2、对各住户进行安全使用天然气知识的宣传,尤其对独住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教怎样安全使用液化气炉等安全知识。

3、切实加大食品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食用等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落实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用各种形式宣传防盗、防诈骗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社区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物业、群防群治队员组成。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网络健全的新体制。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要以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要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和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防盗、防诈骗等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事故教育展览,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手机诈骗短信、组织反思大讨论等活动,达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分别组织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3、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于每周一上午13点之前,上报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安委办。

4、标本兼治,全面推进。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防火、防盗、防诈骗、食品安全等的重点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一方面要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另一方面要加大防火、食品安全等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把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古政办〔20xx〕72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一)构建组织领导架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工作分解到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主干等,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经镇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镇“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等为副组长,包村干部,相关所站负责人、村主干等为组员。

(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环保站、水利站等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宣传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切实要负起本村辖区内“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巡查管控,细分责任区,各村进行全面摸排“青山挂白”点位,登记造册,填写“青山挂白”摸底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要求

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下发摸底表,制定工作方案。针对每个模排点制定方案、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

(二)落实治理

对照方案及问题清单,开展落实,按要求制定时间节点,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治理工作,洋上村“秋竹垱”的废弃机砖厂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隧道废渣场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村碎石场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争取所有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治理工作。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7篇


我们写方案时要注意一些什么?为了初入职场更好的提升自己。有效的方案对于项目进行必不可少。您可以从下面的内容中了解更多关于“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的信息,希望我的意见对你有所帮助请记得将其收藏起来!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1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2年度“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暨社区星级评定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幸福江西”建设,以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基层更加和谐稳定,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带动党员群众、各类组织、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健全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2.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巩固基础、补足短板、提升质量,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因地制宜。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社区特点,分层分步实施,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符合本地需求、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

4.坚持协同共治。推动各部门各领域的政策、资金、人员、设施、资源在社区有效融合,发挥整体效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三)工作目标

到2026年,全市5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综合平台夯实有效、人才队伍齐备多元、服务供给便捷精准、工作机制健全有序、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的社区服务星级等级标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生活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把党的领导贯穿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全过程,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筹领导,构建街道党工委为引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主导,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挂点帮扶社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健全网格化治理机制,细化街道、社区、网格(居民小组)三级架构,健全干部下派,挂点帮扶社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长效机制,通过活动共联、资源共享、事务共商,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共建互联、参与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落实社区事项准入制度,规范社区事务、挂牌考评和证明事项。

(二)综合平台夯实有效。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平台“133+X”标准化建设:“1”即1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3”即3块牌子,社区对外悬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3块牌子;“3”即三大服务平台,即便民服务站、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X”即根据社区服务需求,设置政务服务、党群活动、养老护幼、协商议事、文化体育、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综治警务、消防站点、应急救助等功能区。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鼓励各地根据本地特点和群众需求,创新设置服务功能区,打造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平台。鼓励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完善社区服务阵地。鼓励社区服务场所和功能设置有效整合、充分利用,力戒形式主义和“空转”,务求各类站点平台发挥实效。推进社区信息化应用集成便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建设智慧社区、数字社区,在小区物业、治安消防、养老护幼、卫生医疗、文体科普、应急救援救护等领域提供智慧服务。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服务。

(三)人才队伍齐备多元。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确保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职网格员,并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选聘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岗位薪酬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探索拓宽其他社区工作者职业上升通道。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建设,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推进社区工作专业化。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党员到所在社区和居住地区报到”全覆盖,探索拟提拔的优秀机关干部及企事业单位后备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强化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志愿者管理、激励、回馈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多样化、常态化、规范化。

(四)服务供给便捷精准。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着力提升社区生活品质。推进政务服务下沉社区,构建实体受理窗口、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元化服务格局,推动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便捷办理,实现城乡社区服务“365天不打烊”。推进公共服务全覆盖,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加强养老、护幼、助残等服务供给,扩大社区公共安全、卫生、就业、法律、教育、文化、体育、科普等服务。加快完善便民商业服务,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打造老年友好、儿童友好、无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全龄共享友好社区,扩大居民参与,提升社区居住品质,发展社区电商、共享经济,提升居民获得感。开展社区营造,推动“社区共同体”建立,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作用,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突出社区文化引领,培育公共精神,促进邻里和谐,激发社区活力,建设社区家园共同体。

(五)治理机制健全有序。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以社区“两委”为主导,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工专业作用,引领志愿者参与,挖掘社会慈善资源,在平台建设、资源整合、项目运作、队伍建设、共建共享上实现联动,推动社区内部资源盘活、外部资源引入,形成社区活力充分激发、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社会工作人才专业作用显著发挥、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社会慈善资源有效开发的良好局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完善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机制,通过公益创投等形式,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创新供给侧改革机制,坚持社区需求和居民满意导向,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制度,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实现资源项目与居民需求精准匹配,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共同富裕。

(六)居民自治充满活力。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转变社区工作理念和方式,扩大居民参与,通过深化协商实践,推动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激发共治活力。积极搭建协商平台,规范协商流程,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和公共事务,常态化开展社区协商。建立协商成果落实机制,推行“县城织锦人”“小区值日生”“圆桌会议”“6+X协商模式”“城市会客厅”治理模式,推动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社区物业治理,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职进行监督指导。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商机制,对社区内物业重大事项及服务纠纷进行协商解决,推动无物业老旧小区物业自治。倡导制定务实管用、居民认同的居民公约等自治规范。完善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分级评定。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评定,实地考核与资料查核,群众评议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三星社区”由市民政局评定,“四星社区”和“五星社区”由省民政厅评定。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集中评定。由县(区)民政局初评,市民政局复核,报省民政厅评估验收,考核通过的评定相应等级并命名。具体评定标准和评定办法另行下发。

(二)分步推进。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4年左右时间,对全市中心城区社区开展星级等级评定。到2026年,全市50%以上城市社区创评三星以上“幸福社区”。

(三)动态管理。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城市社区进行打造提升,努力使全市“三星”级以下社区普遍实现转化提升,“三星社区”“四星社区”普遍实现晋位升级,“五星社区”普遍实现巩固提高。对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谁评定、谁负责”原则,每3年复评一次,对符合更高星级标准的社区升级增星,对不符合现有星级标准的社区降级摘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落实“幸福江西”奋斗目标的具体举措,紧密结合市域社会治理、创文创卫、基层减负等重点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明确分工,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跟踪指导工作进展,形成“人人有责、层层有责、地地有责”的责任闭环。

(二)强化激励措施。“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将纳入市县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统筹协调和绩效评估机制。对评定为“三星”及以上等级的“幸福社区”予以适当支持。在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及各类社区建设资助项目评选时,原则上优先从“幸福社区”中产生。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强对城市社区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的宣传和引导,加大推介报道力度,扩大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通过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幸福社区”在全市、全省、全国的社会知晓度、百姓认同度、群众满意度。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2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是一个重要而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旨在提升社区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包含了多个领域的工作内容,例如社区安全、环境卫生、文化活动、服务设施等等。通过有效的规划和执行,可以使社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地方。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内容和目标。


社区安全是社区综合治理的重点之一。社区安全是社区居民生活的基础。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中,将加强社区的治安巡逻和防范措施,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在修建或改建社区的时候,会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建设,确保社区的消防设备、电力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环境卫生是社区综合治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社区的环境卫生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中将加强社区的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推广垃圾分类的理念,并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社区还将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控制噪音污染、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问题,保护社区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文化活动也是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将加强对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推广,举办更多的社区文化节、展览和演出等活动。通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可以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同时,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还将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组织文化培训班和传统技艺展示等活动,使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服务设施也是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将加强对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社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中,会着重解决社区内的基础设施问题,包括道路状况、供水供电等问题。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还将加强对社区服务机构的规划和建设,提供更好的医疗、教育、金融等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小编认为,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旨在提高社区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环境卫生、文化活动和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工作,可以使社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地方。通过有效的规划和执行,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将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将带动社区的发展,推动社区建设的进一步提升。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3

为了推动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构筑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群防群治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原州”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我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区综治办的组织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全局,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规范和落实我局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平安原州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各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区综治办的指导下,实现全区交通和乡镇建设“五无”工作目标,即“无经济刑事案件、无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重大群

体性事件、无工程安全事故、无重特大客运事故”。杜绝重大生产安全、社会治安、刑事犯罪、黑恶涉毒事故的发生,局系统各股室、各单位、各办公场所、各住宅小区无“黄、赌、毒”行为。

二、措施计划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宣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

大力宣传《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群守法用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充分利用“3.15”、“4.22”、“12.4”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平安单位”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大综治、大稳定、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大力宣传我局在综治与平安建设活动中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及取得的明显成效,用榜样的力量和典型经验指导、推动综治与平安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加强领导,努力健全组织机构。

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需要局领导和各单位、股室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全体人员积极参与。为使全区交通和乡镇建设系统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没有盲区,没有暗点,没有死角,今年我们将把贯彻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按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好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任务。局各股室、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统筹和协调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做法,层层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落实。领导小组情况见原州区交通和乡镇建设局《关于调整成立社会管理、安全治保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原交建发[20xx]19号)。

3、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推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各下属单位要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层层分解,细化量化成具体指标,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局将根据与下属单位所签订的工作责任书和考核细则,加大对各单位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单位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抓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危及安全、人员意外伤亡和干部职工违法犯罪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县局报告,报告情况直接与责任考核挂钩,对故意隐瞒或不能及时报告的,经查实后,将在考核中加倍处罚。

(二)夯实基础,抓好防范,进一步促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不断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真正把全体交通和乡镇建设系统人员发动起来,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对已建各项技防设施要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技防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继续加大综治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抓好单位科技创安工作,提高科技防范的水平,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

2、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稳定分析会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制度,落实“严格监督、严肃查处、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危窑危房改造、道路维修、运输市场管理等易引发群众群体上访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自我调处、自我化解的积极作用。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局的矛盾和纠纷,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力争局内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集众闹事,对局内社会安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防控措施得力。把各种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能依法及时果断处置,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

3、积极主动协助重点帮扶村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村两委班子解决工作困难,平安顺利地做好农耕生产、移民、劳务输出等各项工作。协助帮扶村有序有效开展以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家园、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农耕生产、移民、劳务输出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4、积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成“六五”普法年度计划,普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骨干,有阵地,讲求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5、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备,加大消防设施的合理配置,有针对性地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加强消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广泛宣传预防火灾、逃生自救常识,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预案演练,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家属的消防意识和能力,尽量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6、做好宣传教育,以“6.26”禁毒日、“11.9”消防日、“12.1”艾滋病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禁毒、消防、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7、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系统的每一个角落。此外还要联系工商、公安部门,结合单位的实际,积极配合抓紧抓好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监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传销活动及时报告,坚决打击。

在20xx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及区综治办的领导下,进一步抓好工作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和考核,认真及时抓好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及时准确反映我局开展工作的情况。认真抓好综治维稳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作的贡献。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4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街道的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方针,以群众立场、群众心声、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切入点,深化群众观念,加深群众感情,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广泛凝聚力量,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计划

通过建立“一推行四公开”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解答群众困惑,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找得到人、办得好事、解得了难、交得上心”。20xx年,社区群众工作站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根据“一推行四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八有”(即:有办公地点、有电话、有公示牌、有上墙展牌、有工作日志、有工作台账、有考勤登记表、有意见箱)标准加强社区群众工作站阵地建设。

(二)、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到位,保证群工站在规定时间有值班人员的同时,要走进千家万户,贴近人民群众,写好民

情日记,做到入户率达到100%,并重点走访“五必访”人群,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扶贫帮困、多办实事,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事业。

(三)、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以一种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为民办事、造福一方,努力将社区群众工作站打造成为一流的标准化群众工作站点。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5

今年以来,昭化区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昭化”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聚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法治扶贫等重点领域,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责任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强化组织保障是推动工作具体落实的利剑,把聚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向,坚持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重要领域,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股室具体抓,充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统筹依法治区三项制度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紧盯工作任务及要求,统筹依法治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统筹机制。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理清工作责任,瞄准工作抓手,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大盘子”,“一揽子”统一实施、推进、考核。注重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局党组会、司法行政业务分析会专题讨论研究,采取“精准式、点穴式”精准施策。二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横向推进机制。严格按照依法治区“1+3+N”工作推进机制,即一个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十六个重点成员单位,充分结合依法治区工作,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贯穿推进,融会贯通。三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纵向推进机制。以区级部门、镇、村(居)社3个层级为纽带,以12个司法所为单元,推行司法所联系指导辖区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层级+行业+区域”联动协同机制。

三、统筹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统筹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本,梳理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区长、镇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建立谁执谁普机制。始终坚持处理一件影响一片执法普法体系,细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守法意识。三是持续优化审批与服务。严格落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政务APP、微博微信、网上办公等电子信息化系统,为群众提供办件查询、办事导引、网上初审、自助填单等服务。对全区各部门涉5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将5000余项行政权力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压缩各类审批办理时限50%以上。四是规范加强市域执法监督体系。充分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强化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注重规范执法流程及执法程序,今年来,开展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20余次,受理食药安全案件8件,采取行政措施40余件。

四、统筹镇村改革后半篇文章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围绕乡镇行政区划及村级建制调整,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第一时间融入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工作。采取实施“三强化”助推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改革,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三项措施,为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提供良序。第一时间摸清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情况。为建强改革后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督促司法所及时掌握改革后乡镇和村级建制撤并情况,强化对撤并后12个镇及150个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进行充实调整和优化。第一时间完成改革后充实调整调解员培训。为确保改革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延续性,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推动不乏力,迅速组织改革后被充实的670余名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促使其更好的提能履职;同时,采取“四评四审”(村、镇、司法所、司法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荐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2名,区级人民调解能手3名,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通过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充分激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工作动能性。第一时间促改革后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发挥作用。镇村改革后被调整设立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动作为,为防止镇村改革后因涉及人民群众土地、山林以及遗留问题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72次,排查矛盾纠纷198件,预防纠纷171件,调解矛盾纠纷618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疫情期间,劝调取消各类酒宴33起,基层治理得以夯实。

五、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工作理念。一是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三级联动”。坚持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着力点,全面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覆盖了100%;87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强化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治蜀兴川、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兴广战略及昭化实践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贴近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基层乡镇提供文件合同合法性修改意见和建议23条,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1件,审查合同(协议)48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等7件;开展送法进项目、进工地、进项目服务65场次,开展企业各类合同法治体检598份,调处化解涉企用工矛盾纠纷22次34人,为企业用工挽回经济损失17.37万元。三是极力推动法律援助“五零”服务落地落实。极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本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受援范围,创新适合贫弱群体的援助方式,让法律援助在群众身边“零距离”服务;坚持援助中心和承办人员从申请到办结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并积极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为受援人在费用上提供减免缓等“零收费”服务;坚持应援尽援的理念,主动为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服务的“零障碍”服务;开展当场接待符合条件及时受理“零等待”服务;同时,全面打通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和咨询通道,采取通过电话、QQ、微信、微博等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实现“线上”法律服务,2019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到司法部表彰。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8件,提供法律咨询1110人,法律援助服务总人次1426人次。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6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引言:

作为一个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有效的社区治理,可以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并为社区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在这篇文章中,将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一套全面有效的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一、建立社区治理体系

1.1 建立社区自治机构: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居委会,在社区范围内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决策。

1.2 设立多方协商平台:成立社区协商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政府官员、社区机构代表等组成,定期会商,共同制定和解决社区问题的措施。

1.3 建立社区管理队伍:组建有经验丰富的社区管理团队,包括社区干部、社工人员等,负责社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

2.1 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将社区的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2 发展社区医疗和教育资源:建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学校,提供居民的基本医疗保健和教育需求。

2.3 加强社区安全管理:设立专门的社区安保力量,加强社区的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确保社区居民的安全。

三、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3.1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居民创业,提供必要的创业支持和优惠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尽快发展壮大,为社区带来更多就业机会。

3.2 打造商业区域:规划社区商业区域,引导商业企业进驻社区,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物、娱乐和服务设施。

3.3 发展乡村旅游:利用社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增加社区的经济收入。

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4.1 丰富文化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社区庆典等活动,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

4.2 建设文化设施:兴建图书馆、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居民的文化学习和交流场所。

4.3 弘扬社区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社区的文化传统,举办传统节庆活动,提高居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

五、加强居民参与

5.1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社区治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5.2 鼓励居民参与决策:通过召开居民大会、听证会等形式,让居民参与到社区决策中,实现民主决策。

5.3 建立志愿者队伍: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志愿者活动,发挥居民的主人翁精神,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

结语:

通过以上的社区治理工作方案,我们可以完善社区的治理机制和体系,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当然,社区治理工作也需要不断适应时代需求和社区变化,不断优化和完善,以确保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希望以上方案能成为社区治理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的参考,为实现社区共荣作出有益的贡献。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7

为贯彻落实城市党建“四联四化”机制和《灵武市贯彻“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方式,通过党建引领,密切党群联系,实现“邻里沟通、邻里和谐、邻里互助”的“幸福邻里”目标,最大化发挥社区治理成效,结合灵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用好用足用活社区和小区阵地,依托“邻里驿家”服务平台,全面发挥社区直管党员和在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调动社区广大居民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党建引领,开展丰富多彩“邻里”主题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拉近邻里之间距离,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小、处理在早,在全社会形成“幸福邻里”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广大居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内容

1.建设“邻里驿家”,推动服务平台下沉。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综治中心、群团工作室等各类阵地资源,通过腾、挪、合、借等方式,全面打造“有鲜明政治功能、有多方参与队伍、有明确功能职责、有常态活动开展、有基本运行保障、有长效管理机制”的“邻里驿家”。健全居民区党组织运行机制,完善“邻里驿家”阵地使用制度,面向有一技之长但缺少资金和场地的弱势群体以及群众生活急需的服务群体,低于市场价服务辖区居民,形成“街道统筹、部门协同、社区主抓、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建立小区“邻里服务圈”,精心设置“邻里读报点”“邻里充电站”“邻里议事厅”等,引导居民主动、理性、有序参与社区治理。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壮大“邻里队伍”,培育邻里互助力量。对小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有一技之长的群众等人员进行大起底、大盘点,积极挖掘“有能力、有威望、有公心、有热情”的居民,建立“邻里能人库”。坚持党员示范、居民代表带动、普通群众参与,建立一批“知心奶奶”“啄木鸟巡逻队”“邻里小事互助社”等,让“邻里能人”发挥特长参与小区治理。大力宣传守望相亲的“邻里”模范和榜样,吸引更多的治理能人深入参与小区建设,壮大邻里力量。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融媒体中心,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3.认领“邻里心愿”,助力邻里互助和谐。按照“虚拟组织、实体运行”原则,搭建“互助微平台”,发布居民服务小需求,组织教师、医生、律师、维修师、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认领“小需求”“微心愿”,协助解决居民生活中的操心事、揪心事。依托“邻里驿家”,每个居民区党组织至少组建1支党员先锋服务队,积极配合小区抓好文明创建、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等工作,增强邻里互动和交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卫健局、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4.改进“邻里服务”,提升为民办事能力。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推进落实“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立完善社区班子成员常态化包抓小区联系制度,点对点进行“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建立健全错峰错时志愿值班制,向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代办、志愿服务等各项服务,打造15分钟城市社区党群服务圈。推动居民区党组织与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合办公,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小区治理问题就地解决、快速化解。培育“草根型”备案类公益性社会组织,组建各类志愿服务队伍。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5.开展“邻里守望”,营造和谐友善氛围。提供“为老、为幼、为弱”服务,积极协调辖区各界爱心人士、爱心商企、爱心组织等,开展募捐物资、招募志愿者等活动,利用各类节庆为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送去关心关爱。组建党员为主体,志愿者和热心居民参与的“邻里帮帮队”“邻里互助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等,帮买生活物资、疏导陪伴等,以实际行动促进社区文明和谐,营造互帮互助、和谐友善的邻里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扶贫服务开发中心,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6.培育“邻里文化”,开展邻里主题活动。制定“邻里节”活动方案,各社区统筹安排“邻里主题日”,结合实际开展“幸福邻里”系列活动。以“邻里听、邻里学、邻里帮、邻里和、邻里安、邻里情”为主题,以小区为基本单位,开展义诊、义剪、民族团结政策宣讲、道德讲坛、法律咨询、正规理财介绍、传统文化小讲座等等。邻里驿家按月公示,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培育有社区、小区特色的“邻里文化”。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文旅广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7.健全“邻里机制”,深化巩固工作成效。建立邻里议事机制,全面推行 “邻里说事、邻里议事、邻里办事、邻里评事、邻里晒事”的“五事工作法”,小区重大事项决策前,坚持“支部先议”,广泛凝聚共识。建立党员为主体的多元参与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小区(网格)议事会、板凳听评会等,激发小区居民主体意识,带动参与小区治理。建立志愿服务正向激励机制,每年对党员服务次数进行统计,根据统计情况及服务质量评价反馈,对优秀党组织及个人进行表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城区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幸福邻里”创建主体责任,要对各社区“邻里驿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综合研判,根据社区居民构成特点和地域分布情况等,指导建设具有社区特色和满足不同需求的“邻里驿家”,做好人财物和运作机制保障。要积极对接下沉服务垂管职能部门,运用“党建联席会”和“一书三单”工作机制,对标落实“幸福邻里”创建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好各项任务和目标。

(二)做好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司法、住建、卫健等职能部门要切实配合街道推进“幸福邻里”创建,积极主动与街道、社区对接,跟踪协调抓好下沉“邻里驿家”服务事项,确保发挥实效。要积极落实《灵武市贯彻“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发挥好专业资源优势,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三)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幸福邻里”创建工作纳入年底“星级化”考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重视、不到位的,将进行工作提醒或通报;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推进有成效的,将在党建项目申报、升星晋级中优先予以考虑。在推进“幸福邻里”创建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各相关镇街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工作宣传。

参考方案: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减少城区餐饮饭店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根据区餐饮油烟整治方案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街道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为总要求,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整治油烟直排,确保辖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范围

街道管辖区域。

三、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办事处是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生态环境和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工作。

3.排污治理原则。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改清洁能源等费用由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四、整治对象

1.现有餐饮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设置专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仍在使用煤炭、柴油、木柴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饮单位;未持有餐饮经营许可合法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新开设餐饮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方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

4.违规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流动摊点、倚门设摊等烧烤经营,擅自设置的摊群点。

五、检查标准

1.检查餐饮经管手续。依法检查餐饮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卫生服务许可、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手续证件,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安装油烟净化器要求。一是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经国家认可、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二是净化设备安装必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xx)要求,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三是无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定期维护设施并建立记录,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3.排查烟气排放管道。一是净化后的油烟必须进入专门烟道排放,不得散排扰民;二是无公共烟道或预设专用烟道的餐饮单位,必须按标准修建专用排烟道空中排放;三是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不能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四是餐饮业单位不得利用换气系统排放油烟,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烟道,不得占用人行道排放油烟。

4.使用清洁能源要求。炉灶或保温设施进行更换或改造,燃料必须使用电、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六、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街道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排查辖区餐饮服务业单位明细,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

2.加强检查。街道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办理合法经管手续,安排达标油烟净化装置,规范排烟管道建设,取缔违法餐饮摊点,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集锦


以下是由零思考方案网编辑收集整理的《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人活着要有一个生活目标:一个一生的目标,一段时间的目标,一个阶段的目标,一年的目标,为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应该赶忙去准备一份方案,在整个书写方案的流程当中,我们的思路应该保持清晰。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关于印发〈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10项挂牌攻坚任务清单〉〈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50项重点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广委基治委通〔20xx〕5号)要求,现就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每年选取100个居民小区作为全市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开展示范建设,推动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居民小区开展示范建设,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示范带动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

二、示范单位

每年组织各地推荐确定建设100个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建设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三、示范内容

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的治理格局。

(一)组织体系健全。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等组织健全,职能职责明确,作用有效发挥。社区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明确、运行顺畅。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依法进入业主委员会,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

(二)治理机制完善。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小区治理制度健全完善,依法将党组织参与小区治理写入相关制度章程,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程序明确规范,运行顺畅高效,“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基本形成。

(三)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下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小区服务资源有效整合,网格化管理服务常态运行,物业服务企业、社会服务力量、小区居民等积极有序参与小区服务。小区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服务队伍不断培育壮大,小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

(四)治理成效明显。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小区公共设施、环境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环境干净整洁,氛围和谐,邻里和睦,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小区文化氛围浓厚、充满正能量,居民安全感、归属感、认同感强。

四、工作措施

(一)各地推荐申报。各地每年推荐申报建设一批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各地推荐情况,择优推荐一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每年分别确定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原则上在推荐申报的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管辖范围内推荐申报。

(二)开展示范建设。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重点建设内容开展示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制度机制,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三)开展评估验收。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评选工作方案及评选细则,从市、县两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中评选10个“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作为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的具体举措,分层分类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城市基层治理项目、资金、资源等,精准投放使用,强化小区治理工作保障。要会同民政、住建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各地创新小区治理方法载体。

(三)加强经验总结。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将总结推广一批小区治理经验做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总结宣传,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篇3

社区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把道德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提出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工作方案如下: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深入居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拓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

三、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

五、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八、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服务城乡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织框架更加成熟,镇(办)、社区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的治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以社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50%,省、市、县区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城镇社区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打乱50个智慧社区,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30%。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比例达到13%。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社区治理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多元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服务优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同步推进。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解决社区治理的各类问题,优化社区结构,补齐治理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确保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理,实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依靠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规范和约束居民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各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县区发展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社区治理架构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持续加强和改进镇(办)、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镇(办)党(工)委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统筹整合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方资源,推进互联互通、互动互融。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支持、协调指导各类群众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依法开展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切实防止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以市、县区为单位,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和规范,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空间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动进行社区设置和调整,实现每个社区建成一个社区服务站,每个镇(办)建成一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自主权。在社区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和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服务,明确镇(办)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分别承担的事项清单以及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工作事项清单。引导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等活动,督促其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细化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新途径,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及时选配居民小组长和楼院门栋长。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动员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财务和公益事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都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健全推进机制

(一)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支持和帮助居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社区协商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决策事项、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协商主要内容,以县区为单位,研究制定社区协商指导性目录。根据社区协商内容,实行一事一议,选择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等参与协商,充分体现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创新社区协商形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提高协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联系社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切实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报告等职责,及时发现掌握社区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选优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人才队伍,在物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各类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平安社区,坚决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三)深化“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市场联动互补机制,推动社区服务资源、项目和队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社区枢纽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组织和社工工作室,通过开展项目推介、公益创投等活动,搭建“四社联动”工作对接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和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向社会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务、人口计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倡导并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奖励激励制度,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创新社区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镇(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管理运行体制改革,县区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负有规划、指导和协调职责,镇(办)派1—2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或副站长职务,负责对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管理,承担社区日常工作的指导、支持、协调和帮助。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社区考核评价机制,由县区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探索通过群众测评、交叉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镇(办)与社区双向考评模式,增加居民群众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绩效挂钩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使用范围及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引领作用。市级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考核办法,县区要及时出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突出治理重点

(一)加快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其中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0%,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级住建(规划、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由住建部门监督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求、达不到标准的,由县区负责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推动移民安置点社区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移交社区必须按照规定无偿划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实现社区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和宣传公示栏目“四统一”,规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提倡一室多用和错时使用。严格落实优惠政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

(二)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编制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提供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庭、健康和养老等服务性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供销合作社、邮政、金融、电信、燃气及连锁经营超市、早餐店、菜市场等在社区设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生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致富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等作用,带领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农业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

(三)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市、县区要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事项目录或负面清单等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购买形式、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等内容。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制度,对购买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社会综合效能等进行考核评价。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点为社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康复照顾、矫正融入、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聚焦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水平。凡由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承担,不得将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子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简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20xx年前建立电子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提供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社区信息化支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逐步实现省、市、县区、镇(办)和社区(村)五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通过一号通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体运行、一站解决的“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推动公共政务服务、商业服务、互助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向社区延伸,依托信息平台开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为社区居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加快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手持式信息终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合共享、发布传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快递购物等服务,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大力宣传社区服务宗旨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等骨干力量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对接居民需求,带动更多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民主选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社区选举知晓率和参选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加强群众性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居民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广泛发动居民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改善社区生产生活环境,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

(七)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鼓励社区研究制定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社区实际、契合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并自觉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制度,激励人们向上向善、敬老爱亲。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馆、家风馆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场所等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以居民为主角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八)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的议事协调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院落和小区,指导居民自主选择自管、托管、共管等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七、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由市、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负责社区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经验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治理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县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个镇(办)选择1—2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形成全面推进工作基础。

(二)组织实施。20xx年,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狠抓工作创新和落实。社区治理成效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55%以上的农村社区。汉台区和西乡县智慧社区实现建设全覆盖,其他县区智慧社区覆盖所有城镇社区。

(三)督导检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县区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四)巩固总结。20xx年6月至12月,各县区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个受全国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4—5个受全省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依托社区治理议事协商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县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办)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费随事转、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继续做好招聘工作。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镇(办)领导岗位,鼓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先进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文昌路街道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包区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街道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根据管辖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疫情办,吕沅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xxx)和日常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2.负责起草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防治工作需要;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个人防护知识教育;

4.疫情发生后,组织对疫情进行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5.及时报告疫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疫情管控措施

(一)摸排

充分利用村居、社区疫情摸排构架,对入境返莱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本省内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快速响应

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街道疫情办,2小时内感染者转运到位,12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到位,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三)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

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演练

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有针对性的进行全员核酸采集、全员疫苗接种等活动的培训、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经费物资保障

财政所将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疫情处置的必要开支。党政办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五、社会动员与舆论

利用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明白纸、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长:刘玉梅

副组长:张书平

成员: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黄风光,成员杨鹏举、张斌、阚贤生)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孙冬梅,成员赵健、程玉芳、陈艳锋)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的建议。

(2)负责配合社区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张书平,成员邵丽、李新元)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治安管理组(负责人范松磊,成员姜楠、朱效兰、邵世勇)

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具体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所有自然村组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园区干部、社区干部,网格长、网格员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自然村内“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防控工作,确保自然村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园区内自然村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

(三)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自然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对相应自然村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底数。以家庭为单位,对自然村内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自然村内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自然村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自然村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报告,由社区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社区报告,由社区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维修外,社区内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园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园区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自然村、每个家庭。

2.园区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主要部位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聚集、聊天、串门等。园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内党员协助社区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篇7

根据当前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规范对新冠肺炎封控区管理,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特制定本预案。

一、启动应急机制

发生疫情后,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体系,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指挥中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驻村干部、村书记要到现场指挥调度疫情处置,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疫情有关情况,协同县指挥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成立工作专班

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疫情应急处置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和督促落实,整合各工作组、各乡直部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提升疫情应急处置效率。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阮开武、罗春花、全冬梅、隆佳、黄普春等人员组成。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与调度;疫情相关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防控信息的及时更新与互联互通;会议组织、文稿撰写、档案整理与归档等。

(二)流调密接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阮开武、何加正、农定彪、黄普春、罗春花、全冬梅、隆佳等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环境等危害因素调查;疫情期间流出人员的通报协查,防止疫情扩散;负责征用、储备并统筹调配集中隔离场所,足量配置工作人员,督促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措施。

(三)医疗救治组(组长:谭美金)。成员由乡等人员组成。负责统筹调度乡卫生院医疗资源,根据疫情分析研判结果及时增加留观床位;规范患者管理,做好感染防护,配合开展住院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安排好医务人员轮休等。

(四)新闻宣传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各村工作组组长组成。负责疫情信息对接、舆情监测及应对、网络信息管理;开展健康宣教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个人防护意识,引导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林师米)。成员由卢铭、农孟思、凌丽芬、黄存江、李秀丽、农红川等人员组成。负责动态了解防控物资需求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负责根据需要协调居民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集散和调运,满足防控工作需要,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六)社会维稳组(组长:秦陆军)。成员由农贵锋、何其志、黄山峰、农伊春、赵志疆、李像等人员组成。负责排查和化解各类涉疫风险矛盾,查处涉疫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人员排查管控、村封闭管理、居民生活保障、环境卫生整治与消毒等村防控措施。

(七)督导检查组(组长:覃建继)。成员由韦宇琼、陆春燕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乡直部门落实指挥部各项命令和部署情况,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等。

各工作组每天向综合协调组简要报告当日疫情更新数据及工作进展,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每日召开例会进行调度部署。各村要同步组建工作专班,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指导下有序处置疫情。

三、及时流调溯源

组织流调密接组人员,配合县流调及密接追踪组,针对“人传人、人传物、物传人”开展多链条分析,“人”“物”同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行动轨迹,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对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其工作、生活环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感染来源和传播途径,确认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24小时内向县指挥中心提供需收治、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名单。

四、实行应隔尽隔

隔离点启用后,按标准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实施转运全程封闭管理,对流调发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做到12小时内转运隔离,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实施硬隔离。并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启用备用隔离点。

五、科学划定疫区

根据县综合组专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和全员核酸检测范围。以村组为单位,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例,或发生1起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区;累计病例超过5例,14天内有2起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区。

六、实施封控管理

发动村党员干部、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分疫区、区域按不同管控措施实行管控。对中高风险区域,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居家防控等措施,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低风险区域人员持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对发生疫情的村屯、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实施封闭管理,设置卫生检疫哨卡,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严格限制人员进出,落实查证、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消杀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按照县级统筹、属地为主原则,实施全员核酸检测。1天内完成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及确诊病例所在村屯、楼栋人群核酸单检;1天内完成中风险地区村1:1核酸单检或1:5核酸混检;2天内完成低风险地区1:10核酸混检;每2小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1次采样进度和核酸检测结果。合理确定核酸检测先后次序和检测频次,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隔离人员和疫情严重地区人群,在一个潜伏期内每2一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重点对象可增加肛拭子采样。

八、做好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统筹全乡物资调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并根据疫情发展,向疫情发生村(社区)调配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等防控物资。工商分局要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日常监测,确保居民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情况;供电所、自来水厂、液化气站要做好水、电、暖、天然气供应。

九、确保社会稳定

社会维稳组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启动高等级巡逻任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加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管控,禁止公共场所开展公众聚集性活动。适时启动道路管控,畅通应急运输通道,保障街道正常运转和有关人员、车辆通行,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处置网络舆情,防止舆情发酵升级。加强重点人群稳控,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思想疏导,坚决防止不稳定因素无序蔓延。

最新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综治委的指导下,我镇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紧紧围绕助推天府新区新津分区建设主题,结合我镇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实际,大力开展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基础,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安全生产监管、防邪、铁路护路、应急管理工作为抓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一)扎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我镇坚持把宣传工作与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镇工作相结合,全年在学校开办法制课7堂次,制作综治简报11期,召开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座谈会20多场次,开展专项和综合的法制宣传10场次,发放安全社区创建宣传手册1000多份,各类法制知识宣传资料10000多份,法治宣传购物袋1000多个,张贴标语150多条,为推进依法治镇和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深入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金华镇坚持以信访稳定工作为牵引,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在基层、化解在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确保辖区社会安定稳定。截止目前,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94起,调处矛盾纠纷94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91起,调处成功率95%;镇级受理信访案件74件,办结率95%、公开率95%、群众息诉息访率达95%;办理网上信访14件,按时办结督办个案1件;网上公开受理和回复群众11件;阳光热线回复29件;“重大活动”、“节假日”共抽派1400人次参与重点人员稳控工作。

(三)健全了治安防范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预警机制,及时反馈情报信息,开展农村不稳定因素和治安热点问题排查,稳妥做好处置工作。加强了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两会”、西博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等重要时段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二是建立和完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我镇把经常性打击与集中行动、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不同的斗争方式、保持“严打”斗争的强度和力度。同时,不间断地搞好辖区治安巡查、项目阻工行为的排查整治工作,且建立了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了整治成果,保持了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三是及时调整了帮教小组成员,同10名村组干部签订了帮教责任书。今年1—11月,我镇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4名,全部衔接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名,每月帮教回访一次,做到记录、档案、签字“三落实”,今年止目前,我镇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建立和完善了治安防范机制。在镇、村设立综治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治安巡逻队等五员六网(五员:应急救援队员、网络舆情引导员、人民调解员、治安联防员、维稳信息员;六网:互助联防网、和谐社区网、街面管控网、校园净化网、楼群服务网、巡查震慑网),不断壮大群防技防群治队伍,积极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努力实现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移。今年截止目前,全镇共发生治安案件38起,查结38起,其中打架致伤案2起,盗窃案2起,黄赌毒案30起,其他案件4起。

(四)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有力。金华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镇域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运用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做好监督管理。截止11月中旬,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四次专项整治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再次,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逐级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将安全生产责任逐步落实到各分管领导、挂村领导、村(组)干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构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固的防线。

(五)反邪教工作扎实有力。我镇20--年度重点监管的“邪教”练习者在册人员32人,其中“邪教”不放心人员3人,一名“-邪教”练习者在教育转化中;年内,辖区内无邪教组织暗中组织、聚会、煽动、制造事端等事件,确保了辖区安全稳

(六)铁路护路工作进一步加强。镇党委政府多次例会研究了铁路护路工作,镇护路小组利用板报、标语、宣传单和条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据统计,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固定板报4块;开展“校园护路小卫士”活动2次;培训护路队员10名;请铁路和司法部门的同志授课,受教育群众达千余人次。

(七)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年初即制定了《金华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金华镇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建立完善了本级应急处突事件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应急处突事件规范化;整合现有资源,要求各村委、各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同时,按照县级工作要求对灾后实施重建、保障等各类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预案。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不足之处还是显而易见,具体表现在:一是临近年底,各类涉法涉诉问题呈高发状态,维稳压力大;二是由于此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治安警力相对缺乏;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创新推动;四是以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为平台,需要持续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今后,相信我们一定能克服困难,查漏补缺,将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引向深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月份我们社区围绕区、街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抓“稳定、保发展,保和谐,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好综治法制宣传工作。三月份综治工作汇报以下几点:

一、三月份由街道组织一场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建设平安福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在街道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的活动,以展示法制图片、发宣传品等宣传形式,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二、召开第一季度安全隐患宣传会议,及群防群治会议,通报三月份案情,参加会议的有各物业负责人,楼长,中心户长及巡逻队员,对全年案件高发地段整治提出五点要求和措施:

1、加强无物业小区夜间巡逻,特别是盗电动车案多发的莲宅新村小区,增加夜间保安巡逻次数。

2、针对管理不善的单位宿舍如“铁厂宿舍、纺织宿舍、交管宿舍”等开展防范盗窃整治活动,督导无物业小区居民配合各门卫管理人员,对陌生人采访人员进出进行登记及车辆寄存管理。

3、对各公共聚集场所张贴警告提示,要求各场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外口人员的管理及出租户管理。

5、加强车辆安放管理及宣传工作。

三、每天到各公共聚集场所巡查一遍消防安全工作,并提醒各场所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及防范措施。

四、整治能源巷1-1号游戏厅,内设不合法游戏机利用晚上进行赌博,我们和民警配合针对这一情况扣留店里的不合法游戏机并对店主进行批评教育,以安定稳定社区的治安。

五、与社区各店面及公共场所签订20--年消防安全责任书50份,居民小组综治工作责任书50份,发放综治宣传品100份(雨伞)

六、每周三,周五坚持走访外口,及时掌握外口进出情况,与出租户签订20xx年外口管理协议。

七、由社区民警为队长、社区主任、治安主任及协管员组成的巡逻队每周二次坚持带班巡逻,以增加群防群治责任意识和保护地方居民的安全。

八、三月份上门走访两劳释放人员近况,并与家属协议共同做好他的思想转换工作。

九、成功调解一起莲宅新村1-401雇主与保姆之间发生的纠纷。

以上是三月份所做的综治宣传工作,不足之处有待我们进一步努力和完善。

和谐社会就是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良好的治安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的坚强保障,我们努力探索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各种新办法和新经验,为社区人民的安居做出新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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