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工作方案

2022-01-31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河道保护治理工作方案
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投资法规,疏解投资建设领域堵点,提升投资治理能力,根据国家、省、州发改委关于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专项行动规定,定于20xx年3月至5月,在全县集中开展“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依法集中疏解治理一批投资“堵点”,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政策落地、建设条件落实等一批难点问题,提振社会信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挖掘扩大有效投资空间,进一步稳定投资运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检验和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地。加快落实法定职能,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管理重心向监管和服务转型。

二、重点任务

认真开展清理审批事项、治理投资堵点、落实两个《条例》、促进民间投资、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应用、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六大专项行动。

(一)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对照省发改委等15个厅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等15部委》(湘发改投资〔20xx〕717号),对县级实施的投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一是清理是否存在依法设立的投资审批事项未纳入清单的情况;二是清理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外,以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增设审批事项或以“政务服务”等名义变相设立审批的情况。

(二)治理投资堵点。一是治理行政审批“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实际工作中违规增加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前置要件、证明材料,审批效率低下,不同部门审批标准、要求不一致,违背项目单位意愿和违反项目前期工作规律及客观实际、僵化套用“审批流程”、强行要求项目单位对有关审批事项先办、后办、代办、等待一起办、“见面办”等,设置所谓“审批前期服务环节”、对实质审查“体外循环”、对审批时间弄虚作假,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制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二是治理投资政策“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国家政策不落地、执行“中梗阻”,规划、产业政策等不完善、不清晰,要素资源价格和供给方式不透明、不可及,行业准入存在“玻璃门”“隐性门槛”,招商引资工作中引资条件与当地投资政策、建设要求不衔接,导致“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乱改旧账”、不按合同办事、轻诺寡信等影响投资信心和预期的问题。三是治理建设条件“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空间规划、发展建设规划和投资政策不衔接,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不健全,落实建设条件会商协调工作薄弱,政府投资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不到位,因参与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不够导致论证不充分、脱离实际以及划定冲突和边界矛盾解决不到位等问题。四是疏解投资数据“堵点”。深入查找和纠正投资管理工作和投资统计脱节,对投资统计制度改革的实际影响认识不到位、对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数据督促不够、投资项目统计联网直报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数据失真等问题。

(三)落实两个《条例》。一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xx〕796号),对县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管理规定进行梳理,加快现行制度“立改废”,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二是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对包括建立项目储备机制、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范项目决策程序、加强投资计划与预算的衔接等,加快落实到位;查找和纠正未批先建、自批自建、擅自调整投资概算、决策审查流于形式导致批后难以实施、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较大变更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重点围绕制定统一的核准目录、制定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备案机关制定项目备案统一格式文本等方面进行自查评估;查找和纠正核准职能下放层级与承接能力不相匹配、简单一放到底、基层托不住,擅自扩大核准范围、核准环节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事项以及对违反产业政策等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四)促进民间投资。建立向民间资本定期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和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所有拟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一律纳入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管理,加强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相关股室加强与财政对接,一是深入查找和纠正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的运行问题以及更新PPP项目进展信息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按照两个《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xx〕1098号)文件要求,查找和纠正PPP项目开展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建立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和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PPP项目信息存在的问题。

(五)深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18号)、《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20xx年第3号令)、两个《条例》等法规文件,深入检查在线平台运用落实情况。一是检查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执行在线平台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在线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公示等落实情况。二是检查利用在线平台提高服务引导水平、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汇集分析和应用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创新性工作情况。

(六)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两个《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第14号令)等规定,建立审批服务窗口与对口业务科室紧密衔接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投资项目监管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核查项目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以及项目建设信息报送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依托县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反映渠道和线索转办机制(问题举报电话:0743-6222324)。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整改(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对照治理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采用网上征询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项目、深入部门、深入政务服务大厅,及时掌握问题、及时转办协调、及时调度协调、及时疏解到位。

(三)调研督促(根据实际适时安排)。局相关股室对相关工作开展针对性的调研指导,帮助聚焦问题、推动工作,并积极与州、省发改委衔接,认真做好上级部门实地调研各项准备工作。

(四)总结提升(20xx年5月上旬)。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剖析原因,形成长效机制。于5月10日前报至州发改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陈昌武任组长,副局长李宇任副组长,各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法规股、投资股、优化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产业股、社发股、环资能源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设法规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规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股长兼任副主任。法规股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相关股室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对重大复杂问题及时报请研究解决。(好工具范文网 fanWEn.hAO86.coM)

(二)加强宣传引导。建立信息交流机制,相关股室要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工作亮点、典型案例,互相借鉴工作经验。要通过媒体和网站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展、解决实际问题的生动事例。局办公室将适时宣传推广,促进工作交流。

(三)创新工作方式。一是发现解决问题和推广正面经验相结合。既要查找整改突出问题,也要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推广交流,发挥正面典型示范效应。二是自查自纠和督促指导相结合。相关股室要加强组织、督促、指导,要强化发现治理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自查自纠。三是集中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针对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总结制定长效制度。

(四)按期完成任务。20xx年4月10日前相关股室完成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小结纸质版交局法规股;20xx年4月30日前相关股室将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的工作总结交法规股;20xx年5月10日,局“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县投资法规执法检查疏解治理投资堵点工作总结报州发改委。

zhe135.com编辑推荐

执法检查报告


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在海量数据中挑选了一篇非常实用的“执法检查报告”。古人曾说,力行而后知之真,为了总结一个阶段的工作或学习。经常会需要我们去写报告,出彩的报告一定是基于对业务的理解。此文一读相信您会拥有新的思考方向!

执法检查报告 篇1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综合执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提高综合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各级执法机构都在不断加强自身的监督与自查。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便是一种重要的工具,旨在清晰准确地反映综合执法工作的整体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的标题虽然简明扼要,却蕴含着深刻的内涵。首先,“综合执法”二字意味着这是一项涵盖多个领域的检查工作。在现代社会中,执法不再是单一的行政机关的职责,而是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才能实现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有效管理和处理。因此,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涉及的内容多样且复杂,需要全面准确的描述执法工作的整体情况。

其次,“自查”二字强调了执法机构自我审查和自我改进的重要性。政府或各级执法机构自身具有一定的工作瑕疵和不足,这些问题可能是存在于执法程序、执法效率、执法公正等方面的。通过自我检查,执法机构可以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自查报告中的反思和建议将有助于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并增强社会对执法机构的信任与认可。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的撰写需要准确反映执法工作的全貌,因此,详细具体且生动地描述是非常重要的。以一次综合执法检查为例,通过对某市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自查报告进行描述,来揭示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的内容和特点。

该自查报告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问题层面的整体分析、具体问题的综合考察和建议改进的措施。

在问题层面的整体分析中,报告详细列举了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例如,执法部门的人员配备不足、执法力度不够大、执法方式单一、执法效果欠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了当前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在具体问题的综合考察中,报告收集了各级执法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实际案例。例如,执法人员在实际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处理流程不规范、执法依据不清晰、执法操作不规避隐患等。这些具体问题的描述生动地展示了执法工作中的常见困境和挑战。

在建议改进的措施部分,报告根据问题层面的整体分析和具体问题的综合考察,提出了一系列可行的改进措施。例如,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完善执法标准与规范、加强协同合作等。这些具体的改进建议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指导。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的撰写不仅要求详尽描述整体情况,还要求在表达方式上生动有趣,以吸引读者的关注。例如,在具体问题的描述中,报告可以引用实际案例来展示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另外,在建议改进的措施中,报告可以运用生动的比喻和形象语言,使读者容易理解和接受提出的建议。

总之,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是一种重要的工具,通过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描述,能够准确反映综合执法工作的整体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这种审查与改进的机制,有助于提高综合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

执法检查报告 篇2

        文章标题: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四至五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执法检查组分八个小组通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调阅文书档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对市人民政府及36个相关单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评价检查表明,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为:(一)组织宣传教育。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普遍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2004年9月,市人民政府邀请湖南大学教授给近千名处级以上干部做了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市交通局组织全市运管所、公路管理所的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并对学员进行了闭卷考试。市建设局将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各单位在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对该部法律的认知水平。(二)开展许可清理。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的规定,对行政许可的项目、实施主体、许可依据等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了行政许可项目1307项,取消801项,建议保留506项,经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同时,废止违背行政许可法的规范性文件158份。市政府撤消了湖天开发区,开发区建设、规划等行政许可主体回归各职能局。(三)建立配套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指导和帮助有关单位制订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其进行备案审查。大多数市直行政机关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积极建立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如市公安局建立了行政许可质量考评办法、市林业局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办法,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等部门相继制定了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许可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这些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较好地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四)提高许可效率。各行政许可单位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特点,积极改进行政许可方式方法,推行多种便民措施,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如市工商局于行政许可法实施当日启用了注册登记大厅,所有行政许可登记全部在大厅一站式办理,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许可效率。又如市发改委实施行政许可审批提速,凡符合产业政策、申请资料完备的,自申报之日起,项目建议书2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需要上报省里审批的3个工作日完成上报。二、存在问题(一)部分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具备主体资格。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法定,行政机关委托行政许可,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事业单位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不得从事行政许可。我市行政许可主体不符的现象表现在:一是部分事业单位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从事行政许可。二是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许可。检查发现市经委将黄金开采许可委托其二级机构黄金办办理,市教育局将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方面的行政许可,委托给二级事业单位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办理。三是越权许可。如县(市、区)公路局没有行政许可权,却从事了本应由省公路管理局行使的行政许可权。(二)程序违法现象比较突出和普遍。第一,程序缺失。突出表现为许可缺公示、受理缺凭证、送达缺回执、听证缺资料。一是个别单位许可没有公示或公示不全。如市人防办有5项行政许可,只公示一项,其余4项没有公示。公示的这一项也没有将许可条件、程序、期限、依据等内容全部公示完备。二是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三个单位行政许可的受理均无受理凭证,无从确定受理日期和办理期限;个别单位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未制作法律文书告知诉权。如运管处对行政许可的申请不予受理,没有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仅作内部台帐了事。该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客观上剥夺了申请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救济权利。三是多数单位行政许可档案里缺少送达回执,无从体现许可决定书和许可证书是否送达被许可人。四是不少单位该组织听证未组织听证,应告知听证权利的未告知听证权利,有的以协调会的形式替代听证会。第二,程序倒置。市水利局在办理会同山益水电有限公司取水许可中,先许可后审查。在受理的当天告知了申请人缺少4项资料,且不是当场就能作补正的,但市水利局在当天就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而通知专家评审时间却在许可决定之后。第三,程序错位。如市商务局对3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许可,按照许可法的规定,对县里的企业项目应由企业报县商务部门,经县商务部门初审后,再报市商务部门许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以县商务部门的名义申报,市商务部门许可决定也下达给县商务部

执法检查报告 篇3

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能全面配合,积极实施,认真组织开展了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向县统计局报送了相关材料。从上报统计局的相关材料和自查报告中看,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各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健全,统计资料归档完整,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报表资料也基本完整,自查结果与上报数据基本一致。但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个别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有6个工业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其中迟报5个;有2个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分别有1个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有7个单位劳动工资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有2个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自查还发现全县有xx人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再如,太华煤矿产品产量上报数为万吨,核查数为万吨,虚报万吨;该企业产值上报数为xx元,检查数为xx万元,二者相差xx万元。

从总体上看,x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根据省政府《意见》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反腐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能够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有关部门能够设立或指定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设置统计岗位,能够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地向统计局报送国民经济核算和政府管理所需的资料。各乡镇能够依法设置统计站或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县政府能够关心和支持统计工作,从提高执政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经常听取统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统计部门排忧解难,积极改善统计部门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必要的保障。能够把统计部门作为科学决策的“智囊团”,在决策过程中经常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计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县长办公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统计工作情况汇报,对统计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县政府每年都在有关会议和文件中强调要求抓好统计数据质量,使之客观如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三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有关统计工作的重大事项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出席全县性的统计工作会议并作强调讲话。四是县委、县政府在召开会议研究经济工作时,都要求统计部门领导参加,把统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五是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统计工作调研,掌握统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统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六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县统计局报送的统计信息、分析材料和送呈件等资料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对所反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早研究对策给予解决。七是对统计工作经费给予列入县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对一些临时增加的统计工作费用给予追加或及时筹措解决。x虽是全省经济欠发达县份之一,但为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县财政对统计工作经费绝不拖欠,而且还根据需要及时增加预算,如及时拨付乡镇统计站专用电脑的配套资金3.6万元,近几年来每年为统计局配置电脑或打印机1—2台,每年追加城调业务缺口经费1万元,按市里要求的上限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纳入预算。

通过自查,县政府、统计局、城乡调查队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不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也未发现存在阻挠、限制或干扰统计执法检查等行为的现象。县统计局、城乡调查队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行为。县统计局每年均下发《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根据相应内容认真组织实施,不存在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行为。统计调查对象基本上能够按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统计资料,统计人员能够按有关规定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能够依法设置和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执法检查报告 篇4

根据市局法规处《关于开展20xx年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责成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由局办公室具体部署、组织全分局的自查工作。

今年,在市局法规处和分局主管局长的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坚持科学监管理念和依法行政原则,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强化行政执法案件办理,重点突出法制宣传培训,做到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政策法规参谋、助手的作用,做到了案源管理、案件办理、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强制措施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全落实,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做好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我局认真对照市局文件中的五项检查内容和标准,对全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案源管理情况

加强案源管理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提高执法质量的基础。我分局高度重视案源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相关制度建立。到目前,我局相继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办理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特别是今年,我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案源集中管理,结合我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建立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清分局案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办案科室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案源信息的范围和分类、案源受理和采集、案源信息档案建立和管理等内容,并将案源线索管理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和依法行政评价考核体系,基本实现了对案源线索接收(收集)、登记、核查、审批、办理、反馈以及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等全过程的制度化管理、全方位监督,保障了案件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使药品、医疗器械稽查案件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按市局和分局上述相关制度要求,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依循登记、核实、查处、反馈等案源管理流程原则,对受理的24件案件进行登记,对其中16件予以核实、立案查处,包括日常监管检查发现4件,药品检验确认11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举报、投诉1件,目前已结案11件。

三是,按照《转发的通知》〔食药监办2号〕等国家、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来函、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的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受理。登记举报案件8件(统一编码管理),受理举报案件7件,其中匿名举报2件,所有受理的举报案件于受理15日之内予以处理、其中立案1件,并已结案。需听证案件1件,当事人在被告知当天已放弃听证权利。所有案件处理按照要求在60日内完成,因匿名举报案件,查处结果故未予以回复,其余均将处理情况回访给举报人。

(二)执法程序情况

一是,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局第1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开展的每一件行政执法活动,均严格遵守2人以上亮证执法要求,并在《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等用文字进行表述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告知其申请回避权利等。

二是,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局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审批事项的办理。做到统一办理程序,统一受理、审理、审批文书式样,积极推行“四同步”的工作模式开展审批工作即:申请筹建与提前介入同步;店面装修与人员培训同步;筹建完工与审查验收同步;企业运营与受理发证同步的工作模式,切实为企业的开办做好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共完成行政审批事项89件,累计收到褒奖锦旗50面。从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审批、合议、撤案申请、责令改正通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行政处罚审批、重大案件讨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物品处理、送达、延分期缴纳、行政结案报告等各个环节分局执法人员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认真执行。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我分局已于20xx年与公安武清分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随后20xx年为适应《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局与区公安局进一步完善了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补充完善了联席会议相关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确定联系部门、联系人,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了案源共享、技术互补、人员互动,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互补的工作模式,推动部门联合打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今年我局与区公安召开联席会议4次,移交公安部门案件1件:天津市昌昊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配合处理案件1件:天津军英化工厂涉嫌无证生产药品。(四)行政强制措施执行情况

一是,20xx年度我局共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7次,均为查封扣押。上述7次行政强制措施均按照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药品管理法》65条,《医疗器械管理条例》31条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是,我局今年存在采取的一起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超时限的情况: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案的查扣环节存在超时限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分局分别于20xx年5月17日、5月30日分两次对违法生产、销售的劣药予以查扣,并于分别于20xx年6月15日、6月28日予以延期,查扣超时限60日。根据市局(津食药监安[20xx]258号)《关于对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召回的铬超标胶囊剂药品予以销毁的批示》中的指示,在依法履行案件办理等程序后,对查扣的劣药予以监督销毁。

二、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为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据可依,我局从建局之初就高度重视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特别是在20xx年组织编写了《武清分局规章制度汇编》,其中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加快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几年的努力,先后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与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普法宣传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办理规定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行政诉讼应诉制度》等10余件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制度,为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开展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市局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放在了武清分局。分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几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责成专人负责。分局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并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人员。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分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我局制定了20xx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将计划任务也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和执法人员。同时,结合本单位职能,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科室岗位职能工作的工作规程和工作时限,各岗位工作规程均已得到有效落实,执法工作均有条不紊中进行。二是,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于人员和科室编制限制,我局没有专门的法制部门。目前,由办公室兼法制部门,在其工作职责中,由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案件审核工作。因此,我局是由办公室来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

(二)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分局定期开展本单位的执法监督工作。

1、我局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1—2次执法人员、法制人员法规专题培训,“读书说法”、案例讲座等多种培训方式,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可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

2、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一是,每月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月份已办结案卷开展“案卷三评制”工作,即第一评由案件承办科室负责人主评;第二评由办公室案件审核人员主评;第三评由主管局长亲自主评。将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深入,从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告知、处罚、结案等阶段分别进行评查,对每件案件的每次评查中存在的问题绝不枯息,及时反馈承办人员整改,承办人员存在争议的问题写出整改意见,在科务会议上进行讨论。对每一个案件按市局要求制定“案件审核申请表”、“案件审核意见表”,做到每件多评、每月月评、每季季评,使每一个案件在办理过程中都能够做到层层把关,使案件的承办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是,每季度定期召开了由法制干部参加的案件总结分析会,对办结案件存在问题、争议焦点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讨论与分析;通报近期案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截至到9月底,已召开3次案件分析工作会,分别就行政强执法中查封扣押强制措施的新规定和适用、餐饮服务监管法律文书的应用等方面知识进行了讲解,进一步充实了执法办案人员的法律知识,开拓了法律视野。

(三)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情况

一是,我局建立了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方案,与分局的效能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和激励机制,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度,各项考评制度目标明确,内容具体丰富,可操作性强。在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方面,本着“教育在先、惩治在后,教育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的运用效果,与单位的工作实绩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奖惩分明,严格追究执法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各执法科室和事业单位在每年xx月底,将本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书面总结,报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成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委员会就各执法部门和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有关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经过考评被确认为成绩显著的行政执法责任部门和人员,分局给予表彰和奖励。被确认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分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四)行政执法监督问题纠正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在案卷评查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8月,我分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分局行政执法案件制作问题分析培训会。培训会上,我局法制干部对市局法规处反馈我局20xx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随后,办公室对照存在的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了产生原因,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分局案卷评查标准。最后,分局办公室对全体行政执法办案人员开展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和使用、查办案件中应该注意的主要事项、严格投诉举报制度和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培训。通过此次分析、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分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提高了分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食品药品法律意识

(一)“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

20xx年10月,根据市局“六五”规划,我局制定下发了我局“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了我局“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保证规划的贯彻实施,我局成立了分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普法工作。

(二)今年普法计划及实施情况

今年,我局在3月份就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20xx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全局今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培养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按照制定的全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我局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的舆论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曝光相结合的措施,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情况,引导全社会都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一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我们通过每月7、8、9、10的例会和不定期地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并结合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建设,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教育。重点开展贯彻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加大对驻店执、从业药师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执、从业药师职能作用。使全年行政相对人的培训覆盖面达100%,做到培训不留盲区,从整体上提高相对人的综合素质和药品管理水平。

二是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充分利用3.15等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下乡日常监管机会,在农村、城镇居民小区、学校、涉药单位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有关药品的'法律知识和常识,提高鉴别假劣药品能力。积极配合食品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到9月底,共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参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参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的20xx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启动“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等4项相关普法主题活动,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近300人。

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有效提高执法能力,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好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一是,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或讲座活动,或进行执法经验交流,做好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加强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便提高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使执法人员做到人人会执法、个个会办案。二是,结合分局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在执法人员中开展“读法说法”活动。分局每位执法人员至少要读一本法律知识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写出读法心得。分局人事科和法制干部负责组织自查和抽查,切实在执法人员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今年,我局计划组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30次,截至到9月底已实施21次,具体培训内容为:《保密法》、《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两办法》《餐饮审查、操作规范》、《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0xx年修订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执法制度,全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自觉学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20xx年度中学习法律知识50学时的目标要求和执法人员年度自学法律知识80个学时的目标要求,目前均已过半,职工培训率达到100%,进展顺利。

四、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提出的相应对策建议

(一)疑难问题

主要是抽验不合格药品要求发布公告前协查,有些案件中涉及到有查扣的情况,有些协查的复函在查扣到期时仍没有收到,造成了查扣超时的现象。特别是,对于重大案件的办理,由于案件复杂,需要调查取证的工作量比较大,又涉及查封扣押产品。在《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案件很难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终结。

(二)对策建议

在查封扣押物品时限问题上,有查封扣押物品情况的,因案情复杂,难于在《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案件无法办结,又有证据证明查封扣押物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解除查封扣押有可能造成证据灭失或转移的情况,可以先对查封扣押产品予以没收,待案件事实查清后,再做出罚没款等其他行政处罚。

总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需提高。今后,我局要以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市局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用科学监管理念指导分局行政执法工作,努力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局的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为促进辖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地区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执法检查报告 篇5

20xx年10月14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赴重庆检查。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带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佐书任组长,成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范徐丽泰,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蔡毅、颜宝铃、李沛霖。检查组先后听取了重庆市及其沙坪坝区、垫江县和万州区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城镇初中、农村寄宿制学校、村小学9所,召开了校长和教师代表座谈会3次。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庆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取得的新进展

自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特别是20xx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重庆市委、市政府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扎实推进“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xx年,重庆市通过了国家“两基”验收,全面实现“两基”攻坚规划目标。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将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推进均衡发展作为“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目前,重庆市有义务教育学校5779所,在校生303.05万人,专任教师19万人。小学入学率99.98%,巩固率98.53%,升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9.43%,巩固率99.41%,升学率95%。

这几年,重庆市贯彻义务教育法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努力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重庆市是一个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并存,城乡二元结构特征突出的直辖市,在经费上面临着许多困难。但市政府重视教育,克服困难,建立健全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过去5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年递增,占GDP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以上。20xx年,全市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654.6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投入521.2亿元,占GDP的4.55%。预算内教育经费比20xx年增加115.8亿元,增长32.24%,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3.75个百分点。政府每年统筹教育费附加、土地收益、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近45亿元用于教育。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行和促进均衡发展,重庆市建立了城乡统筹的经费保障机制。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投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统一城市和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分别为500元、700元;提高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测算标准,由每平方米500元提高到700元。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每年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审计、统计公示,完善监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这次检查组所到的区县,在增加教育经费方面也作出了很大努力。万州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心,财政较困难,但20xx年至20xx年,全区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年均增长31.3%,20xx年义务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46%。垫江县20xx年至20xx年,教育财政拨款从3.15亿元增加到5.54亿元,生均教育经费从2900元增加到5100元,生均公用经费从500元增加到1200元。沙坪坝区在逐年加大本级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管。教育经费预算及追加,均按程序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定,并定期向其报告执行情况。20xx年,该区在全市率先成立教育经费集中核算支付管理中心,加强对经费的管理。

2.教师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全市农村小学教师8.9万人、初中教师5.7万人,分别占全市小学、初中教师数的46.8%、30%;小学、初中教师学历达标比例分别为99.83%、99.24%;小学、初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分别是40.88%、47.5%;义务教育生师比16∶1.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从原来的城市、县镇、农村三类调整为城市、县镇两类,缩小城乡中小学编制标准差距。

针对农村边远学校教师短缺,音体美和英语等学科教师紧缺的情况,实施“双特计划”,即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同时,实施特色学科教师配备计划。20xx年以来,为农村学校补充教师1万多名。从20xx年起,每年为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层次的全科教师,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将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20xx年,5所高校招录培养小学全科教师700名。每年安排教师培训资金1.5亿元,重点实施农村教师全员培训、农村薄弱学科教师轮训以及农村骨干教师、校长培训等计划。近4年来,国培计划培训农村教师10万人、市级培训教师20万人次,培养认定农村学科带头人100名、农村市级骨干教师1000名、农村区县级骨干教师10000名,构建了“国培做示范、市培抓重点、区县保全员、校本重教研”的教师培训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万州区为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20xx年以来,新招聘的义务教育教师1108名,其中90.8%的教师补充到农村学校。为了改善农村教师居住条件,20xx年以来,投入了5000万元,建设1000套农村教师周转房;投入了130万元,改善27所村小学教师的居住条件。垫江县为了提高教师素质,近3年培训教师3.5万人次。目前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小学为99.67%,初中为97.77%。沙坪坝区为了稳定教师队伍,不断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目前实现全区专任教师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近3年,新建、改建教师午休房312套,农村学校食堂13个,争取政策修建教育系统经济适用房320套。

3.均衡发展正在逐步推进

重庆市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建立了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城乡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总体上按照每2万人设置1所小学、每3.5万人设置1所初中,在人口聚集区、新建小区、公廉租房、镇乡结合部、主城二环区域布局建设学校,满足新增城镇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全市确定了46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项目”,28个区县教委、18个中小学和教科所从多个方面开展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形成了“上下联动、城乡互动、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重庆市还印发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成立了重庆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建立了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数据监测体系,全面启动自下而上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创建、督导评估工作,力争20xx年前全面实现均衡发展的目标。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通过100所城市示范学校与100所农村项目学校“一帮一、一带一”的方式,将100所项目学校培养成为引领农村教育发展的领雁学校,辐射带动全市4000多所农村中小学提高办学质量。各区县选择20%以上的乡镇农村学校作为区县领雁工程项目学校,不断扩大“领雁工程”的参与面。大力支持区县探索优质学校与毗邻学校实行学区制管理、强校托管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捆绑发展等模式,开展“+分校”、“强校+弱校”等改革试点,推动城乡学校均衡发展。

万州区为了加强统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80%以上的建设项目安排在农村和城区薄弱学校;对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实行“三统一、两打捆”,即:统一规划、统一安排经费、统一实施建设,打捆办理工程审批手续、打捆公开招标。垫江县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撤销25个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成立9个片区教育管理中心,推进片区内学校共同发展。沙坪坝区想方设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近年来,已累计接受约10万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4.教育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重庆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利用红岩革命纪念馆、三峡博物馆等基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健全制度、突破难点、深入推进的阶段,围绕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确立科学的培养目标,完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改革教学方式和学生评价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0xx年和20xx年,重庆市先后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十项规定”和“提质十项规定”。通过控制在校学习时间、作业量、考试次数和难度等,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让学生有合理的时间休息、参加体育锻炼和其他各种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实施《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让学生学得轻松愉快、生动活泼。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办学特色,实施“体育、艺术、科技2+2”特色发展项目,让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具备一项艺术特长和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开展“千名专家进万校”活动。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财政经费,改善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

万州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垫江县在狠抓教育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展特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培育市县级体育、艺术、书法等特色项目或特色学校96个。沙坪坝区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率均接近100%,初中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比例保持在97%以上。

二、主要问题

1.学校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资金短缺

根据中央要求,重庆市中小学建设规划总投入51.3亿元。其中,校舍建设改造,中央下达专项资金13.55亿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7.12亿元,区县投入4.33亿元,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任务还十分繁重,资金缺口较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历史性债务沉重及学校安全工程改造也有较大资金缺口。20xx年以来,重庆市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工作的过程中,地方财政困难、资金短缺成为首要的制约因素。

2.农村学校师资结构性缺编比较突出

重庆农村学校地处偏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自然环境差,教学和办公条件简陋,农村教师编制少,课时量多、教学任务重。农村学校普遍缺乏保安、厨师、校医、生活教师等编制,专任教师承担的工勤工作多。村学校和教学点“包班制”现象比较普遍,包班老师“请不了假、生不得病”。全市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农村学校中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骨干教师所占比例较小,农村小学、初中具有高职称的教师分别占总数的34.3%和4.7%。

3.农村教师周转房紧缺,居住条件亟待进一步改善

重庆市主城区外的30个区县有农村中小学校5437所,教师156622人。农村教师中,特岗教师有4226人,支教交流教师有3652人,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有9028人。重庆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基本都是大山区,交通不便,教师工作的学校与住家距离较远,教师周转房紧缺,多数教师靠“走教”和租房,有的乡镇无房可租,部分教师只能挤住在学生宿舍或食堂里,条件亟待改善。

4.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发展依然不平衡

农村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三峡库区还有不少薄弱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市“一小时经济圈”的12个区接受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两翼”地区还没有一个区县接受评估,全面实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学校布局还有待优化。由于农村学龄人口自然减少和向城市流动,一些农村地区出现了“空壳”和“麻雀”学校,城区学校容量不足,存在大班额现象。城市新区开发和小区新建过程中,一些小区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学校,或配套学校不能满足小区学生就学需求。

此外,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子女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择校、择师现象依然存在。农村学校布点需要进一步科学化,目前存在撤并学校后学生上学路途太远,随之带来上学路途不安全、午餐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学校标准化水平不高,不少学校设施设备不齐全,教师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尤为不足。

三、工作建议

1.加强对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

建议中央加大对西部地区教育投入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发挥发达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对西部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向西部地区农村学校倾斜,大力加强西部地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缩小办学条件差距。建议中央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加大对西部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支持力度,重点解决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村级学校教师、村小教学点教师在校住宿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以来,对口支援省市给予重庆教育事业积极援助,帮助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建议中央坚持这一政策,积极帮助库区提高教育水平。

2.完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建议积极创造条件,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逐步扩大到省属师范院校,着力培养扎根农村的教师。完善农村教师补充退出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任教。重点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对培训后仍不合格的教师,可开展提供退养补贴、一次性退出岗位的试点工作。

3.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

建议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和编制配备政策,积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班师比核定编制,适当增加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同时,根据农村学校课程设置、教师离职培训、学生寄宿和安全、卫生、后勤管理等实际需要,将学校必需的生活管理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等纳入学校编制,明确标准、足额配备,或者由政府出资购买社会服务。

4.研究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能否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一代人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社会都有责任关注、爱护留守儿童,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重庆建立了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探索“代理家长”、寄宿之家、托管家园、亲属代管等方式,旨在使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取得了初步成效,值得研究推广。

5.研究制订学校安全法规

学校安全体制与职责、安全预防与管理、安全事故责任界定与处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的立法还不完善、不统一。学校承受着过大的安全责任和压力,有的学校为了保安全,甚至取消正常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建议制订学校安全法规,科学界定学校安全管理职责与法律责任,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法规依据,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执法检查报告 篇6

近期,我市电力局完成了一次针对自身档案行政执法的检查自查工作。此次自查旨在进一步规范档案工作流程,提高办公效率,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电力局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档案支撑与保障。自查工作分为四个方面进行,即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管和利用、档案工作质量、档案局部管理。在档案管理制度方面,电力局通过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的档案文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分类、装订、分类、保管、使用和销毁,杜绝了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同时,电力局还完善了档案的编目和检索系统,确保档案的及时提取和查询,并推进了电子档案的建设和应用,提升了档案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在档案保管和利用方面,电力局注重档案资料的保密性和利用率的提升。通过对档案库房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电力局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制定了严格的档案借阅制度,严把档案资料的出库关口,有效维护了档案的不可知性。同时,电力局还加强了档案的利用工作,针对各部门的需求,精心策划了档案学习和研究活动,提高了档案的有效利用率。档案工作质量是检查自查的关键方面,电力局通过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评估,提高了员工的档案素质和业务能力;制定了详细的档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了档案工作的细致和有序进行;同时,电力局还完善了档案事务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档案局部管理是自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电力局通过对各个档案局部的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例如,对一些存放时间较长的档案进行了整理和分类,清理了一些冗余的档案;对一些损坏的档案进行了修复和整备;对一些档案操作规范不符的地方进行了纠正和规范。这些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档案局部的管理水平和档案资料的整体质量。本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自查工作的开展,为电力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督促和指导。通过各项整改措施的推行,电力局不仅完善了自身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还提高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质量,增强了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能力。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电力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得到推进和完善,为电力局的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档案支撑和保障。

执法检查报告 篇7

关于对我区《药品管理法》

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根据人大常委会10年工作安排,8月16日至17日,我们第五检查小组在王洪渊主任带领下,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要求,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药品生产企业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我组所查的润泽制药公司,注册资本1.48亿元,拥有员工800余人。该公司能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了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定期对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规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该公司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体检,并建有健康档案。药品的生产和存储管理比较规范,车间内环境整洁,各种设施齐全,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基本符合《药品管理法》要求。

2、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所查药品经营企业,营业面积均符合法定要求,环境整洁,各种制度和证件齐全并正确悬挂,工作人员均能做到持证上岗;进货渠道正规,流通环节的各种票据、记录完整;批发企业药品仓储比较规范,有独立的常温库、阴凉库和冷藏库,通风、避光、温湿度控制等各种设施齐全,所有药品均按不同标准分类存放,保障了流通环节的药品质量。

3、医疗机构执行《山东省药品使用管理条例》情况。各医疗机构都能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管理条例》要求,设立专门药房,并配备专人负责药品的使用管理。进货渠道规范,购进验收记录真实完整。各种药品分类明确,严格凭处方进行调配。从业人员配置比较合理。基本能满足安全用药需求。

二、存在问题:

1、涉药企业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淡薄,《药品管理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药品广告管理不够规范,群众用药存在安全隐患。在药品广告管理上,相关部门管理还不到位,违法虚假药品广告往往夸大疗效宣传,药品广告宣传的功能疗效不能够与药品本身相符,误导人们安全用药,侵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和知情权。

3、个别医疗机构药房建设和药品存放不够规范。因受场地限制,药房面积达不到《药品管理法》要求,药品乱摆乱放,分类不够明确。存储设施不能满足药品存储要求,特别是针剂类药品存储条件较差,存在用药安全隐患。

4、临床用药和新特药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特别是进货渠道不够规范,暗箱环节较多,造成临床用药和新特药价格虚高,增加了患者负担。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药品管理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药品管理法,在加强对管理相对人学习宣传的同时,将学习宣传的重点转向城市社区、转向广大农村,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人民群众中普及安全、合理用药知识,提高全民的药品监督和自我保护意识。要继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意识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依法治药的良好氛围。

2、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监管水平,为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提供有力保证。要建立完善举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关,建立有效信息网络,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和

准确性,更好把握市场监管主动权。

3、要进一步加强涉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涉药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定期开展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保障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不断提高涉药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4、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以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爆光,以起到震慑违法分子、规范药品秩序、净化药品市场、警示全社会的作用。

5、要继续强化药品广告监管工作。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强化对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对违法广告的监管能力,将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信息沟通,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合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治理违法广告的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广告。

6、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医药市场管理水平。

执法检查报告 篇8

市档案局: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馆)认真对照有关检查内容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依法管理档案事业是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全县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以开展“xx”普法为抓手,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围绕《档案法》和《xxx省档案条例》进行重点宣传贯彻,档案人员的法律素质得以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的学法、用法能力得到加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水平逐步提升。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少数单位领导档案法制意识还很淡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现象。为此,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计划于县政府办公室正在起草文件,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

二、国家档案局执行情况

自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颁布实施以来,我局精心组织安排,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促进8号令得以贯彻执行。

一是及时调整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至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

二是精心组织培训,20xx年4月举办了为期3天的培训班,邀请市局专家进行授课,参加人员达148人。今年计划于9月下旬再次举办一次培训班,并纳入单位年初工作目标。

三是及时审查批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县总工会、九成检察院等30多家单位报送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占全县的65%以上。

四是全面贯彻实施,到目前为止,已有县委办、县政府办、法院、民政局、农行等大部分单位按照8号令要求对本单位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但是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由于一些单位专兼职档案员业务不够熟练,再则档案员岗位变动频繁,使得对该项工作不能够具体贯彻落实,个别单位领导档案意识不是很强,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制约了此项工作的开展;部分单位还没有按规定上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三、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

一是顺利完成一号库房搬迁工作。年久失修,雨水渗漏严重,12596册资料全部安全转移到二楼办公室,确保了馆藏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是按照“九防”的要求,搞好安全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了库房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库房安全四级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消化馆藏存积的工作余量。从编史、修志、落实政策、机关查考、调解纠纷、核实工龄、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复退伍军人安置、学术研究等方面提供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资料,解决了大量的问题,增强了社会档案意识,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知名度。

但是由于县档案馆还是租房办公,保管条件因此难以达到规定的标准;库容早已饱和,接收档案工作停滞不前,难以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利用档案的需求,也无法充分发挥档案馆作为国家档案资源的保管基地和利用服务中心的功能。基层档案室保管条件参差不齐,不少单位的档案保管条件仍比较落后,达不到安全标准,与整齐、规范、统一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四、重点建设项目、民生档案和各类专业档案管理、利用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共同配合,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法律援助等民生工程在实施的同时,档案工作及时跟进。协助相关部门整理完成农村低保档案城镇低保档案退伍军人档案地名、勘界、下放、文书、会计、基建等各门类档案整理工作也全部结束。

指导县住建局整理民用建筑、市政工程等门类档案水利重点工程雷港泵房档案验收审查验收,目前这项工作只是由建设局一家单独操作;“林改”档案、人口普查档案、婚姻档案、劳动保障专业档案等没有及时进馆;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未列入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部分乡镇和县直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离省、市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五、档案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发布现行文件、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了解办事程序、查阅资料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同时争取到领导重视,将县档案局纳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具体负责指导目录分类和索引编制,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归档,提供查询服务。积极开展档案文件级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在有条件的单位推广科怡计算机管理软件,县国税局、农发行、法院等单位基本实现了运用计算机管理档案。

为改变局馆档案信息化落后的工作现状,我局制订了《xxx县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将6台电脑及相关设备和业务软件,争取完成省档案局布置的年内完成1949年至1970年的馆藏案卷级目录和文件级目录的录入工作,同时积极向县政府争取20万元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

六、档案人员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目前全县档案持证上岗人员共市相关文件,积极准备财政局进行备案登记,并得到了许可。计划安排培训人数80人,邀请市局专家授课,并在xxx设置分考场。

七、档案用品、装具标准化执行情况

指导县档案事务所按照市场化规范运作,统一购置标准的档案用品和装具。计划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一次档案用品和装具的检查,查缴市场上不全格的产品,监督各单位购置标准化的档案用品和装具。 xxx县档案局 20xx年xx月xx日

执法检查报告 篇9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洪法》

及相关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 2014年**月**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5月至6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市防洪条例》(以下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5月8日,组织视察我县“五水共治”工作,分别查看了****海塘维修加固工程、****整治工程、****防洪排涝一期工程等推进情况。5月29日,配合市人大防洪排涝专项审议检查组对我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情况检查。6月13日,举行了《防洪法》及相关条例专题讲座。6月24日,对****的部分海塘、闸门、河道进行了检查。现将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我县是台风侵袭的重点区域,每年都遭受台风暴雨袭击,给我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近年来,县政府积极实施“治水强基”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五水共治”,在健全组织机构、编制防洪规划及应急预案、建设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创建数字化防汛决策系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工作机制健全。设立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指总指挥由县长担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水利局、县人武部、县监

察局等25个部门组成。编制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事件分级、预防和预警机制、社会公众防御指引、应急保障措施、善后处理、监督管理等内容。重视抓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每年通过“3.22世界水日”、5月12日“防灾减灾日”等多形式集中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注重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依法开展防洪工作的能力。

(二)规划逐步完善。编制完成《**县城防洪规划报告》、《**县中心城区流域防洪规划报告》、《浙江省**县中心城区(丹城片)河道整治规划》等防洪排涝专项规划。此外,《**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和《**县重点区域防洪排涝规划》正在编制,摸清全县易淹易涝区域底数,明确治理措施。其他镇乡、区域也完成了防洪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防洪工程建设。一是病险水库、山塘治理。全县共有水库81座(中型6座、小Ⅰ型18座、小Ⅱ型57座)。在2012年统计时,全县共有病险水库24座。2013年开始对***水库、***水库、*****水库等8座水库进行维修加固。目前尚有16座没有维修加固,拟在2017年底全部完成。全县共有山塘1281座,其中屋顶山塘639座。自2009年实施强塘工程以来,除229座山塘维持现状外,截止2013年底,已完成治理844座(其中全面整治290座,维修加固273座,报废281座)。今年还有203座山塘需要治理,计划投资1亿元。二是标准海塘建设。全县海塘全长约203.7公里,其中标准海塘170公里,非标准海塘31.66公里。经过多年运行,由于原先设计标准偏低、水闸功能改变等原因,部分标准海塘及闸门沉降变形已较为严重。从2006年开始,对我县海塘开始了第二轮维修加固。目前,还有9条约12.2公里的海塘

需要维修加固,总投资达1.33亿元,预计2016年可以全部完成。三是河道、小流域和穿村溪坑治理。全面实施“河长制”,全县所有河道都设“河长”,其中,*******等4条河道一级“河长”由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担任。今年以来,我县在中心城区集中清理了******等16条主要河道的部分河段,共清理河道20公里。并着手实施******整治,启动建设*******节制闸拓宽工程等。除城区外,我县还安排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有9个镇乡列入治理计划,从2013年到2015年计划整治70多公里,目前已经整治了20多公里。此外,从2008年开始,小流域和穿村溪坑分别以每年3公里和30公里的速度推进,当前的治理任务主要集中在******等4个镇乡。

(四)加强执法监管。按照防汛防台的工作要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做好防汛清障工作,每年汛期均多次组织联合行动,拆除违章建筑、清除阻水渔网、水生植物,保障河道行洪安全。规范涉水项目管理,明确对一切涉及占用水域、河道、堤防等建设项目,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制定了各项涉水建设项目的审批条件、程序和办事流程、时限等制度。城区涉水建设项目,要求必须符合城市防洪总体规划,相关的行政审批以涉水审批为前臵条件。注重涉水项目审批的后续管理,加强日常巡查,跟踪检查,确保建设项目按审批要求实施。

(五)数字化防汛决策系统建设。我县在立足完善工程体系的同时,出资1600万元在全省率先构建了县、镇乡、村三级数字化防汛决策指挥体系。在原来47座水雨情遥测站的基础上,新建成128座水库(山塘)、22条小流域水位报警点,10处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点,在274个村设立防汛减灾预警屏,配备41套“单兵巡查设备”。在省内率先实现了县、镇乡、村三级远程双向视频会

商,整合了海洋与渔业局全球渔船定位系统,公安局视频监控,规划局2.5米分辨率的高清影像图,气象局雨情风情遥测雷达预报等防汛资源,构建完成全国第一个基于先进的网络化操作系统的全媒体防汛决策指挥系统。在降雨集中、强降雨频发的情况下,该系统及时采集数据、预警到村,在提升科学决策能力的同时,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水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在防洪排涝工作累计投入建设资金15.7亿元,建设完成了一大批防洪工程项目,率先构建了数字化防汛决策指挥体系,成绩值得肯定。但是,执法检查组在调研和检查过程中也发现,我县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规划编制和实施滞后。防洪排涝规划的编制工作存在被动性,部分规划的编制在省、市政府督促下才开始着手编制,而不是根据本地实际需求,缺乏规划编制的主动性,有“运动式治理”的倾向,这种现象在其他县(市)区也比较普遍。同时,由于县财政困难,部分规划实施滞后,相关防洪工程建设进度偏缓,不能如期完成。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尚有不足,个别区域规划在编制时,对周边区域未作统筹考虑,致使相关防洪措施建设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二)建设资金难以保障。今后七年,我县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建设65个总投资30亿元的“五水共治”项目。仅全县主要河道的整治,从2014年至2018年,我县将计划投入8.7亿元。作为全大市财政实力垫底的**,执法检查组担心在资金保障上可能出现问题,如果大规模的举债建设,今后的债务包袱将过于沉重。

(三)工程性方面的问题。一是水库、山塘安全度汛依然严峻。虽然我县近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水库、山塘的治理工作,但仍有16座水库、180座山塘仍然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河道建设设障和人为设障现象较多。如公路建设时工程临时施工便道和围堰,导致部分河道行洪不畅。河道人为设障较为普遍,河道淤积严重。如*****,河岸随意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河道内放臵养鱼网箱;***等河道行洪滩地挖塘养殖等。三是部分项目建设时“科学性”不够。如水流湍急的河道两岸砌石是有必要的,而地势相对较平、水流不急的河道可以不用砌石也能达到行洪目的,这样可以大量地节约建设资金。如丹城蒋家村新建安臵小区的建设高程只有3.6米,很容易受淹。四是部分排涝闸门无备用电源并缺少专业化管理。在前年抗击强台风“海葵”过程中,我县出现大面积停电现象,一些重要的闸门只能人工开启。灾后除个别出海排涝闸配备备用发电机外,大部分乡镇基本没有配备,一旦停电,闸门启闭速度难以保证。同时,部分中型水闸无专业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在运行管理中存在隐患。

(四)排涝工作任务艰巨。我县易淹易涝地区较多,如****一带等等,共有23个区块。但目前拥有强排泵站的仅有****,其他区域均没有强排措施。虽然《**县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和《**县重点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已经着手编制,但由于涝区情况不同,治理难度较大。

(五)执法工作难以到位。在通村公路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少数村有侵占河道的行为,有的村建桥时桥洞窄于河道影响行洪,对于此类村级组织的违法行为,执法难度相对较大,难以到位。对于向河道倾倒建筑垃圾、农副产品废弃物的现象也比较常见,但很难查处当事人,最后只能由政府清理买单。同时,水利项目建设像其他行业一样普遍存在项目招标被人为控制、项目被层层转包、资金被层层盘剥、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到位监管难、施工技术力量薄弱等建设市场共性问题,存在项目法人、监理人员自我约束机制不完善,有些项目施工进度慢、质量差,监管部门束手无策、被动等待等问题。

此外,还存在乡镇、部门的预案基础数据不够准确、可操作性不强以及全社会防灾避灾意识不强,主动参与防汛防台的意识不够,增加了防汛防台的工作难度等问题。

三、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要加强规划引领。结合“五水共治”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编制和完善防洪排涝规划,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县水利部门要加强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区域防洪排涝规划在编制时,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要求,系统性地考虑与周边区域防洪排涝规划的有机衔接。道路交通、城乡建设等其他规划编制也要符合防洪排排涝规划的要求,切实增强规划的权威性,真正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更好地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切实增强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加大规划落实力度,坚决杜绝违法审批、建设行为。

二要注重资金保障。充分认识“防汛防台”工作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性,加大财政资金对防洪排涝工程的保障,在年度预算安排时应优先考虑。重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具体工程设计时,应结合本地财力,量力而行,把握好项目建设科学性、前瞻性和资金使用绩效之间的关系。探索多元化投资渠道,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向上争取水利补助资金,有效弥补财政资金的投入

不足。

三要加强防洪设施建设。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海塘、水库、山塘等防洪设施的维修加固,安全隐患较大的防洪设施修建项目要优先考虑。对于丧失原本功能的山塘,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屋顶山塘,要强制报废处理。高度重视老城区排涝工作,针对易涝地段,在道路改造,或今后旧城改造时,充分考虑排涝因素,逐步予以解决。在修建道路暗渠时,应更多地采用预制厢梁拼装等新技术,缩短施工时间,减少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在摸清全县涝区底数的基础上,依据区域实际情形,实施分类治理。防洪设施建设要应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避免“过度投资”或“降低标准”。加快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尽快解决河道清淤之后的淤泥处理问题。合理安排建筑垃圾倾倒区域,从源头上解决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防止建筑垃圾侵占河道,影响河道蓄水行洪能力。完善防洪设施的细节,逐步解决排涝闸门的备用电源等问题。继续完善非工程性防洪体系建设,加强监控、巡查设备的维护,健全信息预警、人员转移等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化防汛决策指挥系统在防洪实践中的作用。

四要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洪执法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整合部门力量,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强化对部门、镇乡政府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确保防洪规划、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杜绝项目建设中随意改变河道、填埋河道的行为。妥善处理好海水养殖和强降雨时期排洪之间的矛盾。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坚决整治,对严重违法以及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水库、山塘、海塘等防洪排涝工程招投标程序,严禁项目层层转包、资金层层盘剥,并加强施工监管,确

保项目质量。着力克服“重建轻管”现象,落实防洪设施的管理人员,加强防洪设施的维护,确保防洪设施能真正发挥效应。重视做好防洪基础设施资料的收集、统计、汇总工作。

五要重视宣传引导。加强《防洪法》及相关条例的宣教工作,提高全社会防洪减灾意识,增强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水患意识和依法防洪意识,切实把防洪工作摆上重要位臵,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及时公布“防洪排涝”相关规划、年度计划方案及实施进度,确保公众知情权。在项目实施前期,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吸纳社会公众对整治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生活污水、垃圾直接倾倒进入流域水体的问题,引导公众积极引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动员和发动社会公众(志愿者)参与河道整治、保洁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治水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 篇10

根据州统计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统计法》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县于7月23日,根据州局要求对局内各统计专业安排了自查,从自查情况看:

1、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依法能够正常履行。

2、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GDP数据来源是根据各专业及各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核算的,我县GDP核算范围包括兵团数据和地方数据两部分。兵团数据来源是由农二师报州统计局,州局再反馈给我们县。地方数据来源,一、二产业由各专业提供数据进行核算,三产由各单位如:金融、保险、交通运输、邮政、税务、财政及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财务决算表进行核算,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来源主要是按填报范围,我局专业统计与计划、城建、经贸、水利、交通等单位经常联系了解情况,按照工程施工进度由单位电话如实上报,不存在失真问题。

我县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根据自设工业统计台帐,按企业上报的基层表,先算出每个企业的增加值率,再算出每个企业的增加值、总产值、销售产值,最后进行汇总。

目前用的是(90年不变价)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新的工业发展速度(价格指数缩减法)正在试用期。

我县目前使用的农村居民纯收入数据,是由县农经站根据各乡镇农经站上报的各乡镇农村居民纯收入,汇总出全县农村居民纯收入,数据来源是乡镇农经站根据各点调查户记帐方法取得的。

3、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自20xx年1—6月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案一件,结案一件。

4、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管理情况:

我局目前使用的统计报表是由上级统计部门统一下发的统计报表,对部门统计报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统计数据的管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提供数据要有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5、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目前我县专(兼)职统计人员150人,参加统计上岗培训(已有上岗证)人员137人,占全部统计人员的91.33%,全部报表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职统计人员。

执法检查报告 篇11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县统计执法工作,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环境,做好本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xx号),并成立了“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司法局、统计局、城调队、农调队等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中层干部担任。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务必高度重视,从全县的大局出发

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急事认真抓紧抓好。各乡镇、各部门也均成立了相关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机构,自下而下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明确责任、突出任务

为了确保本次大检查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我局向各乡镇、县直各企事业单位下发了《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实施方案》(xx号),并制作了《XX年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自查问卷》、《xxx年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乡镇统计站自查表》、《xx年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政府有关部门自查问卷》和《XX年x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调查对象自查表》,明确自查主体为乡镇政府、县直部门、乡镇统计站和统计调查对象四个层次

明确自查时限为xx年至XX年1—6月,同时根据不同的自查主体对自查内容也予以明确,做到了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整改报告《县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此外,县统计局还将本次大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要求局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所涉及的统计调查对象的自查工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负责,当地调查对象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三、全面配合,积极实施

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都能全面配合,积极实施,认真组织开展了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向县统计局报送了相关材料。从上报统计局的相关材料和自查报告中看,各级各部门统计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各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台帐、报表原始记录健全,统计资料归档完整,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报表资料也基本完整,自查结果与上报数据基本一致。

但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个别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如:有6个工业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其中迟报5个;有2个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分别有1个建筑业和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

有7个单位劳动工资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有2个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上报数与自查数不符;自查还发现全县有xx人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再如,太华煤矿产品产量上报数为xx万吨,核查数为xx万吨,虚报xx万吨;该企业产值上报数为xx元,检查数为xx万元,二者相差xx万元。

最新报告: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中国人提倡做事预先作好规划。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方案是一种对某个项目进行具体安排的文书,如何才能真正的写好方案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最新报告: 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一、《教师法》对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权利、义务、资格、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我校通过展板、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加强教师工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依法执教水平。认真学习配套的《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各级制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市教育局发的《教师师德六不准》等。学校也相应制定了《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等。

二、1、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方面。①开展一次深入的自查。我校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一次深入的自查,通过主动直接征求和听取群众的意见,举办以“弘扬奉献精神,培养严谨教风,塑造师表形象”为主题的师德研讨会,就“弘扬为人师表师德风尚”、“以德治教与师德建设”、“道德建设与青年教师发展”、“学科教育渗透德育”等论题展开深入探讨,进一步提高育人意识,树立良好的育人形象,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他们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 ②进行一场深刻的整改。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学校认真组织教师对照《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撰写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措施,确保存在问题能够逐一加以整改。

2、我校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教师素质上下功夫,狠抓业务培训。首先,制定严格的培训制度,要求教师加强自学,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先进的教学方法。每个教师必须订阅一本教学刊物,切实提高自身理论水平。然后,要求教师观看所教学科的教学录像和专家讲座,并写出心得体会。在此基础上,主管教学领导深入课堂,指导教学实践,每周要随机听2-3节课。在开发区教文卫局的安排下,暑期进行了区级和校级培训。

三、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在25个教师节到来之前全部到位,学校没有殴打、侮辱、打击报复教师的现象。

四、学校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爱与责任”为核心,以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规范依法执教行为,塑造敬业爱生师德风范为重点,强化师德教育,落实道德和法律双重责任,努力造就让人民满意的师资队伍,创建文明和谐校园。认真学习师德规范,坚持依法治教。向榜样学习,培养教师优秀品格。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期初,每位教师都签订了“师德承诺书”,学习承诺书上的条款,用这些条款指导自己的工作。

五、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情况。学校建立了校务公开阵地,设立了校务公开专栏,每年办校务公开专栏10期;设立了校长信箱;规定了校长接待日;成立了家长委员会;还设立了网上电子校务公开栏和网上校长信箱。全面推行了校务公开制度,确保校务公开的内容全面、及时、真实。长期以来,我们先后将教职工职称评审、工资晋级、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评优表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凡事关教职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都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各项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职工奖惩、岗位聘任进行公开,做到该公开的必须公开,能公开的尽量公开。目前,我校校务公开已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深化学校内部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校党支部、工会、教代会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定期召开教代会,学校的重大决策或实施某一项规章制度,必须依靠工会、教代会监督贯彻实施。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精选


事实告诉我们,成功是需要一份计划的。按照单位领导的指示,我们应该亲自拟写一份全面的方案。方案在制定方案时应该更加具备严密性,而不应该脱离实际,胡乱制定。你了解方案吗?也许下面的“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精选”正合你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1】

根据当前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规范对新冠肺炎封控区管理,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特制定本预案。

一、启动应急机制

发生疫情后,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体系,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指挥中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驻村干部、村书记要到现场指挥调度疫情处置,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疫情有关情况,协同县指挥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成立工作专班

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疫情应急处置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和督促落实,整合各工作组、各乡直部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提升疫情应急处置效率。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阮开武、罗春花、全冬梅、隆佳、黄普春等人员组成。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与调度;疫情相关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防控信息的及时更新与互联互通;会议组织、文稿撰写、档案整理与归档等。

(二)流调密接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阮开武、何加正、农定彪、黄普春、罗春花、全冬梅、隆佳等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环境等危害因素调查;疫情期间流出人员的通报协查,防止疫情扩散;负责征用、储备并统筹调配集中隔离场所,足量配置工作人员,督促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措施。

(三)医疗救治组(组长:谭美金)。成员由乡等人员组成。负责统筹调度乡卫生院医疗资源,根据疫情分析研判结果及时增加留观床位;规范患者管理,做好感染防护,配合开展住院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安排好医务人员轮休等。

(四)新闻宣传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各村工作组组长组成。负责疫情信息对接、舆情监测及应对、网络信息管理;开展健康宣教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个人防护意识,引导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林师米)。成员由卢铭、农孟思、凌丽芬、黄存江、李秀丽、农红川等人员组成。负责动态了解防控物资需求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负责根据需要协调居民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集散和调运,满足防控工作需要,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六)社会维稳组(组长:秦陆军)。成员由农贵锋、何其志、黄山峰、农伊春、赵志疆、李像等人员组成。负责排查和化解各类涉疫风险矛盾,查处涉疫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人员排查管控、村封闭管理、居民生活保障、环境卫生整治与消毒等村防控措施。

(七)督导检查组(组长:覃建继)。成员由韦宇琼、陆春燕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乡直部门落实指挥部各项命令和部署情况,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等。

各工作组每天向综合协调组简要报告当日疫情更新数据及工作进展,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每日召开例会进行调度部署。各村要同步组建工作专班,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指导下有序处置疫情。

三、及时流调溯源

组织流调密接组人员,配合县流调及密接追踪组,针对“人传人、人传物、物传人”开展多链条分析,“人”“物”同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行动轨迹,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对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其工作、生活环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感染来源和传播途径,确认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24小时内向县指挥中心提供需收治、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名单。

四、实行应隔尽隔

隔离点启用后,按标准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实施转运全程封闭管理,对流调发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做到12小时内转运隔离,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实施硬隔离。并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启用备用隔离点。

五、科学划定疫区

根据县综合组专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和全员核酸检测范围。以村组为单位,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例,或发生1起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区;累计病例超过5例,14天内有2起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区。

六、实施封控管理

发动村党员干部、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分疫区、区域按不同管控措施实行管控。对中高风险区域,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居家防控等措施,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低风险区域人员持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对发生疫情的村屯、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实施封闭管理,设置卫生检疫哨卡,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严格限制人员进出,落实查证、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消杀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按照县级统筹、属地为主原则,实施全员核酸检测。1天内完成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及确诊病例所在村屯、楼栋人群核酸单检;1天内完成中风险地区村1:1核酸单检或1:5核酸混检;2天内完成低风险地区1:10核酸混检;每2小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1次采样进度和核酸检测结果。合理确定核酸检测先后次序和检测频次,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隔离人员和疫情严重地区人群,在一个潜伏期内每2一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重点对象可增加肛拭子采样。

八、做好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统筹全乡物资调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并根据疫情发展,向疫情发生村(社区)调配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等防控物资。工商分局要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日常监测,确保居民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情况;供电所、自来水厂、液化气站要做好水、电、暖、天然气供应。

九、确保社会稳定

社会维稳组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启动高等级巡逻任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加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管控,禁止公共场所开展公众聚集性活动。适时启动道路管控,畅通应急运输通道,保障街道正常运转和有关人员、车辆通行,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处置网络舆情,防止舆情发酵升级。加强重点人群稳控,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思想疏导,坚决防止不稳定因素无序蔓延。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2】

为积极应对全省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小对农村地区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结合农村地区特点,制定本预;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75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92号等编制。

二、应对措施

1.发现高危人员。村“两委”(网格员)对返乡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发现高危人员(14天内到过有疫情发生地或感染者的密接者、次密接者),立即安排专人陪同前往县(市、区)定点医院做核酸检测,并送至留观室等候。

2.迅速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两委”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应急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实施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村立

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村(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实行交通管制,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查证、测温、验码、扫码、询问、登记、消毒等措施,实行“只进不出”。封控措施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扩展到乡(镇)内其他村。

4.开展流调溯源。乡(镇)政府、村“两委”和村医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迅速查找密接者和次密接者。配合做好对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转运隔离管控及医学观察工作。

5.实行分区管理。乡(镇)政府、村“两委”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实行分区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6.实施全员核酸筛查。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开展发生疫情的村、疫点、疫区等封闭管控范围内人员全员核酸检测,设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轮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两委”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点、居住点、公共场所及其他可能受污染的交通工具和重点场所等涉及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疫区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对城乡接合部、隔离场所周边农村地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加大消毒消杀。重点场所消毒前应开展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

8.限制人员聚集。乡(镇)政府、村“两委”立即取消村内自发组织的群众性聚集性活动,停办坝坝宴、农贸集市、庙会等公众活动,关闭超市、农家乐、民宿、麻将馆、茶馆、棋牌室、村文化活动室等重点场所,严防人员聚集。

9.加强督导检查。乡(镇)政府、村“两委”发挥村干部、党员和志愿者作用,建立巡逻制度,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督促居民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检测等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10.加强生活物资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做好封控区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和配送工作。对农村孤寡老人、无人照看残疾人,及时安排专人照顾日常生活。

11.加强农业生产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建立农业生产服务先锋队,帮助开展庄稼收种、瓜果采收、畜禽喂养等农业生产工作。建立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12.强化防控宣传。乡(镇)政府、村“两委”提高应急广播、村村响宣传频次与力度,时刻提醒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出现异常及时报告的意识,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13.强化舆论引导。乡(镇)政府、村“两委”引导村民群众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坚定疫情防控必胜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网上发表不利于疫情防控的不实信息,有问题合理合法反映。

三、应急预案终止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和农村地区疫情形势,对疫情进行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并综合评估适时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四、附则

本预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治理框架,以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为抓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体、社区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示范成果,为推动蓬溪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关于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新”“四有”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通过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建立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自治互助型”精品示范社区。20xx年3月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精心归纳提炼试点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鲜活经验”,扩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的示范引领效应,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估。

三、试点任务

(一)“五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

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组织有效识别居民需求、统筹治理资源、设计服务项目、优化项目管理的治理统筹能力,完善社区组织链接慈善资源的动员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全过程制度,优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探索建立社区治理微基金,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通过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和整合社会力量,重点在建阵地、搞孵化、引人才、建机制等方面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联动发展,形成多元参与、资源整合、力量聚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广福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能力。通过对社区文化广场进行提升改造,丰富社区阵地文化,优化社区服务环境,完善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规划建设“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链接学校、商圈、住宅小区等资源,建立社区慈善基金。通过便民的社区场景激发居民的公益精神,增强社区为民服务造血功能;利用小区架空层,大力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三)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竹林桥社区)

探索社会企业与社区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组织成立社会企业,通过企业实体化运行,解决三无小区托管失管问题,让社会企业参与、带动社区治理,持续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培育1支社区基金,使社会企业和社区基金成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载体,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为社区发展带来可持续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四)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下河街社区)

积极动员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同时引进专业社会组织,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有3个以上注册或备案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有3个以上社会组织承接购买社区服务事项。面向社区各类居民,开展儿童科普实验室项目,青少年运动公益比赛,残疾人运动比赛,老年人兴趣爱好活动比赛等服务。成立老人关爱队伍,开展日间照料、送餐、入户照护等服务活动。关爱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关爱、慰问等活动。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居民众筹等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在传统节日开展文艺活动,培养社区互助风尚。

(五)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东街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清单,拓展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结合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开展老年关爱,儿童照护、社会救助、社区助残、法律援助、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等便民服务,围绕解决群众托幼难、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养老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社区阵地亲民化改造和社区阵地、功能“双达标”建设,发挥社区阵地和服务功能优势,打造“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层次和水平。

(六)自治互助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南北街社区)

通过社区“两委”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志愿队伍主动参与,居民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方式,在社区建立“居民自治互助站”。通过自治互助模式,以自治互助站为载体,带来更精准、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服务,使得社区居民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反馈意见、参与监督等方面获得更为通畅的渠道,提高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热情,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意识。形成“众筹”优化资源、“众议”创造和谐、“众行”凝聚力量、“众享”实现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实现社区居民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开展调研摸底,深入了解试点社区的基本情况、居民真实需求,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拟制资源、需求、问题三项清单,完善项目清单。组建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考核评估、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蓬溪社区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试点单位赴市内市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指导试点单位理清思路,找准方向,规划项目,按照“一社一品”原则,认真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底前)。确定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召开试点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周期管理,定期对试点街道和社区就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导。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底前)。试点街道、社区根据试点类型和具体实施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归纳整理各类档案资料,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试点街道、社区建设情况进行初查,查漏补缺,分别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民政局。遂宁市民政局组织验收后,报省民政厅,迎接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部门考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建立每月督导、每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和定期公示、跟踪监管机制,确保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级主抓、社区配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注重协调配合,整合部门资源,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职责,专人、专班统筹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培训指导,统筹组织好社区治理的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全程指导监督试点项目实施。普安街道和赤城镇作为主体责任具体落实试点项目,要协调各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试点创建,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用于社区治理试点。

(三)加强宣传推广。试点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营造出有利于推进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试点社区建设的热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县直相关部门、试点街道、试点社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梳理和经验模式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实施试点工作显著成效,增强试点成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4】

按照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关于印发〈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10项挂牌攻坚任务清单〉〈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50项重点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广委基治委通〔20xx〕5号)要求,现就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每年选取100个居民小区作为全市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开展示范建设,推动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居民小区开展示范建设,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示范带动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

二、示范单位

每年组织各地推荐确定建设100个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建设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三、示范内容

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的治理格局。

(一)组织体系健全。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等组织健全,职能职责明确,作用有效发挥。社区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明确、运行顺畅。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依法进入业主委员会,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

(二)治理机制完善。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小区治理制度健全完善,依法将党组织参与小区治理写入相关制度章程,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程序明确规范,运行顺畅高效,“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基本形成。

(三)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下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小区服务资源有效整合,网格化管理服务常态运行,物业服务企业、社会服务力量、小区居民等积极有序参与小区服务。小区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服务队伍不断培育壮大,小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

(四)治理成效明显。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小区公共设施、环境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环境干净整洁,氛围和谐,邻里和睦,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小区文化氛围浓厚、充满正能量,居民安全感、归属感、认同感强。

四、工作措施

(一)各地推荐申报。各地每年推荐申报建设一批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各地推荐情况,择优推荐一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每年分别确定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原则上在推荐申报的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管辖范围内推荐申报。

(二)开展示范建设。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重点建设内容开展示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制度机制,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三)开展评估验收。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评选工作方案及评选细则,从市、县两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中评选10个“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作为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的具体举措,分层分类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城市基层治理项目、资金、资源等,精准投放使用,强化小区治理工作保障。要会同民政、住建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各地创新小区治理方法载体。

(三)加强经验总结。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将总结推广一批小区治理经验做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总结宣传,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服务城乡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织框架更加成熟,镇(办)、社区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的治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以社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50%,省、市、县区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城镇社区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打乱50个智慧社区,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30%。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比例达到13%。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社区治理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多元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服务优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同步推进。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解决社区治理的各类问题,优化社区结构,补齐治理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确保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理,实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依靠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规范和约束居民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各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县区发展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社区治理架构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持续加强和改进镇(办)、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镇(办)党(工)委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统筹整合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方资源,推进互联互通、互动互融。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支持、协调指导各类群众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依法开展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切实防止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以市、县区为单位,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和规范,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空间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动进行社区设置和调整,实现每个社区建成一个社区服务站,每个镇(办)建成一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自主权。在社区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和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服务,明确镇(办)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分别承担的事项清单以及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工作事项清单。引导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等活动,督促其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细化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新途径,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及时选配居民小组长和楼院门栋长。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动员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财务和公益事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都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健全推进机制

(一)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支持和帮助居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社区协商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决策事项、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协商主要内容,以县区为单位,研究制定社区协商指导性目录。根据社区协商内容,实行一事一议,选择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等参与协商,充分体现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创新社区协商形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提高协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联系社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切实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报告等职责,及时发现掌握社区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选优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人才队伍,在物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各类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平安社区,坚决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三)深化“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市场联动互补机制,推动社区服务资源、项目和队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社区枢纽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组织和社工工作室,通过开展项目推介、公益创投等活动,搭建“四社联动”工作对接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和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向社会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务、人口计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倡导并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奖励激励制度,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创新社区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镇(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管理运行体制改革,县区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负有规划、指导和协调职责,镇(办)派1—2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或副站长职务,负责对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管理,承担社区日常工作的指导、支持、协调和帮助。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社区考核评价机制,由县区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探索通过群众测评、交叉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镇(办)与社区双向考评模式,增加居民群众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绩效挂钩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使用范围及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引领作用。市级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考核办法,县区要及时出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突出治理重点

(一)加快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其中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0%,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级住建(规划、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由住建部门监督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求、达不到标准的,由县区负责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推动移民安置点社区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移交社区必须按照规定无偿划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实现社区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和宣传公示栏目“四统一”,规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提倡一室多用和错时使用。严格落实优惠政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

(二)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编制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提供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庭、健康和养老等服务性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供销合作社、邮政、金融、电信、燃气及连锁经营超市、早餐店、菜市场等在社区设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生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致富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等作用,带领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农业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

(三)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市、县区要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事项目录或负面清单等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购买形式、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等内容。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制度,对购买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社会综合效能等进行考核评价。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点为社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康复照顾、矫正融入、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聚焦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水平。凡由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承担,不得将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子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简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20xx年前建立电子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提供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社区信息化支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逐步实现省、市、县区、镇(办)和社区(村)五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通过一号通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体运行、一站解决的“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推动公共政务服务、商业服务、互助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向社区延伸,依托信息平台开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为社区居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加快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手持式信息终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合共享、发布传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快递购物等服务,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大力宣传社区服务宗旨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等骨干力量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对接居民需求,带动更多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民主选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社区选举知晓率和参选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加强群众性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居民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广泛发动居民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改善社区生产生活环境,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

(七)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鼓励社区研究制定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社区实际、契合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并自觉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制度,激励人们向上向善、敬老爱亲。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馆、家风馆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场所等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以居民为主角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八)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的议事协调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院落和小区,指导居民自主选择自管、托管、共管等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七、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由市、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负责社区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经验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治理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县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个镇(办)选择1—2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形成全面推进工作基础。

(二)组织实施。20xx年,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狠抓工作创新和落实。社区治理成效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55%以上的农村社区。汉台区和西乡县智慧社区实现建设全覆盖,其他县区智慧社区覆盖所有城镇社区。

(三)督导检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县区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四)巩固总结。20xx年6月至12月,各县区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个受全国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4—5个受全省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依托社区治理议事协商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县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办)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费随事转、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继续做好招聘工作。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镇(办)领导岗位,鼓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先进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6】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发生的交织叠加态势,全球新冠疫情依然高位流行,而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20xx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村(社区)换届领字〔20xx〕2号)和县换届办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环节,全方位做到疫情防控全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防控举措,在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辖区内各县直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日钦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参加换届选举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

加强返乡选民健康管理。各村(社区)要对从区内、区外、境外返乡的党员、选民进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分类做好健康管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或境外返乡的,要按要求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规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只有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现场选举。

加强党员和选民个人防护。在整个换届选举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参与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和换届选举有关会议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存在咳嗽、流感等症状的党员、选民,一般不参加现场选举投票,尽量劝说其采取委托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严格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防护。换届选举期间,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均需持健康码绿码参加选举服务工作,并要每天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参与相关工作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一般不得参加。会议开始前,进入会场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会议。境外(含港澳台)入灵参会人员,要执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方可参加。

(二)健全完善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在区外就读学生返乡情况,减少聚集性、现场性、接触性的宣传动员,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以及乡村小喇叭、乡村小广播、标语、板报、传单、公开信、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开展换届工作宣传,确保换届选举人人知晓,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

做好会议期间的防控。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和小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应急管理、卫生消杀等工作。换届选举期间,要增加室内会议场地的通风、消毒等频次,引导减少会场内人员走动和聚集。会议期间,一般不安排聚餐;确实需要安排用餐的,一律采取盒饭方式就餐,不得集体集中用餐。

疫情防控换届期间场所要求:

(1)参会会人员座位应保持间隔位(或80厘米以上距离)。参会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会议,尽可能采用户外场地。

(2)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要求会议场所入口安装现场体温检测设备或配备手持测温仪。

(3)隔离区设置,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在选举场所设置隔离点。

(4)选举场所消毒,会议前对会议场所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重点对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电梯、卫生间、固定话筒和移动话筒等人员经常接触场所和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保持选举场所自然通风,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5)配备防疫用品,在选举场所配备免洗手消毒液(酒精),特别是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设置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等。

(6)场所出入及登记管理。场所指定出入口,所有人员必须由指定出入口进出,其他出入口不得通行。

(7)医护人员配备。换届选举期间,选举场所均需按照防疫要求配备一组医护人员待命,以应对突发情况。

(8)防疫用品更换及清理。及时对选举场所配备的`免洗手消毒液、备用口罩进行检查、补充或更换,清理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

(9)突发情况应对。如出现可疑疫情,会议立即中止,并按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配合医务工作组。场所配备一组医务工作组,并对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活动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二)做好疫情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可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三)做好会场卫生监督。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加大会场及户外活动场所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力度,并做好相关清洗消毒记录。

(四)做好会场健康宣教。积极做好有关人员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普及防疫知识,告知所有人员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7】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二、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医院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自身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能力,有效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体制、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任务

1.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加强医院重点场所安全保卫,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保卫力量,落实安保防范制度机制。完善个人极端案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等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强化实战演练。

2.加强对重点人群、弱势群体、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推动医疗就诊信息平台与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管理平台的联网衔接。

3.加强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治理

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全面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宣传防范,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构建卫健、公安、审计等部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加强非法集资、非法借贷治理,依法惩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法犯罪,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4.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①防范化解涉医疗矛盾风险。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②防范化解家庭婚恋纠纷风险。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优势,常态化入户走访,加强对家庭婚恋纠纷的专项排查,重点关注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情况,掌握有关家庭和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③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对市域内涉疫矛盾等新问题新风险进行专项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范“疫后综合征”。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

5.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隐患

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心理人才库”。

6.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先行垫付机制,建立长期支持和帮扶见义勇为人员机制。

7.加强村(社区)组织动员和服务能力

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着眼于无涉访违法行为、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零酒驾、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等目标,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

四、推进措施

1.完善医院区域安保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防止因治安防控漏洞或处置不当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医案事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茅东华

责任科室:安监科

责任人:丁健

2.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强制医疗执行规范到位,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3.加强对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茅东华

责任科室:财务审计科、安监科

责任人:茅赛红、丁健

4.落实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责险覆盖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比例高于50%。对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矛盾突出、反复纠缠的高风险就诊人员,建立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对有暴力倾向、扬言伤医等人员,落实帮扶救助、疏导管控措施;治理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初次信访事项化解率不低于9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林思敏、秦海松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办公室

责任人:黄磊、徐卫菊

5.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100%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市域内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6.在系统内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探索开展典型选树活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秦海松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人:施惠

7.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社会治理功能完备。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负责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医院管理和建设中风险防控贯穿各工作环节,推动医院治安管理工作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委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日常工作台账,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管是配合单位,还是牵头科室,或是协作科室,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把涉及到的工作任务理清楚,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坚定工作意志,坚决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8】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长:刘玉梅

副组长:张书平

成员: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黄风光,成员杨鹏举、张斌、阚贤生)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孙冬梅,成员赵健、程玉芳、陈艳锋)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的建议。

(2)负责配合社区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张书平,成员邵丽、李新元)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治安管理组(负责人范松磊,成员姜楠、朱效兰、邵世勇)

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具体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所有自然村组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园区干部、社区干部,网格长、网格员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自然村内“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防控工作,确保自然村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园区内自然村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

(三)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自然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对相应自然村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底数。以家庭为单位,对自然村内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自然村内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自然村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自然村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报告,由社区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社区报告,由社区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维修外,社区内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园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园区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自然村、每个家庭。

2.园区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主要部位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聚集、聊天、串门等。园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内党员协助社区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9】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文昌路街道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包区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街道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根据管辖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疫情办,吕沅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xxx)和日常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2.负责起草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防治工作需要;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个人防护知识教育;

4.疫情发生后,组织对疫情进行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5.及时报告疫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疫情管控措施

(一)摸排

充分利用村居、社区疫情摸排构架,对入境返莱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本省内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快速响应

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街道疫情办,2小时内感染者转运到位,12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到位,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三)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

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演练

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有针对性的进行全员核酸采集、全员疫苗接种等活动的培训、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经费物资保障

财政所将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疫情处置的必要开支。党政办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五、社会动员与舆论

利用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明白纸、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10】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11】

一、建立保障机制

各村(社区)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流调排查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清洁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村(社区)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辖区内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市人民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的密接)进行追踪登记。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及时送市人民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村(社区)网格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省、许昌市及我市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楼栋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村(社区)出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

4.按照市卫健委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等防控区域封锁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村(社区)要全力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居民及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明确村(社区)医务人员配合市卫健委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每天保持与所在村(社区)负责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村(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市卫健委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三、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市卫建委组织专家评估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2023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1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数字晋城”为总目标,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和决策分析等方面,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的实时数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便民惠民。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点从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事情入手,通过提升平台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区。

(二)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区、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三、目标要求

以我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契机,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面向群众提供党员活动、数字驾驶舱、疫情防控、宣传公告、民情沟通、生活服务、安防监控、事件处置等多样化的数字化服务。由市大数据应用局开发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先期在我区西街街道前书院社区,开发区街道东圣社区、东谢匠社区,钟家庄街道凤庆社区、晓庄社区进行了试点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巩固拓展智慧社区的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2月起,在我区所有社区全面开展“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力争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覆盖我区80%以上的社区,再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平台进行完善,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切实提升我区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社区数据录入

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加速采集整合社区各类基础信息。全面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具体如下:一是由各社区梳理相关信息台账,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将人口、房屋、车辆、设施、机构等数据录入或导入平台,形成社区全息档案,不断挖掘数据价值,更好的应用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中;二是要基于智慧社区平台全面集成社区安防监控、门禁道闸、电梯、环境监测等各类智能设施,对社区基础设施进行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有效支撑;三是由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利用智慧社区平台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数据互通机制,切实减轻社区的数据采集压力。

(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在市大数据应用局的技术指导下,各社区依托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将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开办证明、民情沟通、通知宣传、平安管理、事件处置等常态化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基层履职效能。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数字化管理,开展志愿活动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要发动群众力量,借助随手拍、民情反馈、电子投票等手段,开展群防群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命运共同体。要推进各小区物业单位使用电子巡更等系统,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提高居民对平台的利用率

各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物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张贴海报、线下活动、新媒体推广等方式,积极引导、激励社区居民注册使用平台。围绕社区居民生活需求,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各单位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事项公开等工作,围绕老百姓“吃、住、行、娱、购”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医疗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开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吹响智慧社区建设的“集结号”。各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实操性专题培训,明确细化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推广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为每个社区开通管理员账号,并对社区数据进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备接入条件社区的安防监控视频进行统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个社区的部署推广、3-4月份完成33个社区的推广、5-6月份完成34个社区的推广,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3个批次的社区名单。由市大数据应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时间对社区进行回访,跟踪社区的使用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个季度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过程中的经验,挖掘新需求,持续完善功能,深化应用维度,通过场景的不断叠加,形成社区治理、服务、运营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社区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民政局牵头抓总,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障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我区城市社区全面推广,取得成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在平台推广过程中,区民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协调会议,建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利用情况。

(三)营造推广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开展宣传,宣传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建设的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我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情况和成效。

(四)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各级平台操作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7篇


使方案设计更加规范、专业、精美,对方案设计的实战起到指导作用,每当自己变得软弱时。我们最好是预先准备好行动的方案,有哪些写好放方案的技巧呢?下面由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关于印发〈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10项挂牌攻坚任务清单〉〈20xx年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50项重点攻坚任务清单〉的通知》(广委基治委通〔20xx〕5号)要求,现就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每年选取100个居民小区作为全市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开展示范建设,推动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居民小区开展示范建设,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示范带动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

二、示范单位

每年组织各地推荐确定建设100个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确定建设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三、示范内容

健全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机制,理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的治理格局。

(一)组织体系健全。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会等组织健全,职能职责明确,作用有效发挥。社区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明确、运行顺畅。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依法进入业主委员会,小区党组织书记或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或成员。

(二)治理机制完善。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小区治理制度健全完善,依法将党组织参与小区治理写入相关制度章程,党组织领导下的议事决策程序明确规范,运行顺畅高效,“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格局基本形成。

(三)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资源下沉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小区服务资源有效整合,网格化管理服务常态运行,物业服务企业、社会服务力量、小区居民等积极有序参与小区服务。小区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服务队伍不断培育壮大,小区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

(四)治理成效明显。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小区公共设施、环境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环境干净整洁,氛围和谐,邻里和睦,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小区文化氛围浓厚、充满正能量,居民安全感、归属感、认同感强。

四、工作措施

(一)各地推荐申报。各地每年推荐申报建设一批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各地推荐情况,择优推荐一批省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各区(县)结合实际每年分别确定一批县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原则上在推荐申报的省级(市级)基层治理示范社区管辖范围内推荐申报。

(二)开展示范建设。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重点建设内容开展示范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制度机制,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三)开展评估验收。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结合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评选工作方案及评选细则,从市、县两级基层治理示范小区中评选10个“全市基层治理十佳示范小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作为提升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的具体举措,分层分类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小区建设。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城市基层治理项目、资金、资源等,精准投放使用,强化小区治理工作保障。要会同民政、住建等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动各地创新小区治理方法载体。

(三)加强经验总结。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基层治理工作组将总结推广一批小区治理经验做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总结宣传,全面反映群众感知的真实变化,引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文昌路街道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包区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街道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根据管辖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疫情办,吕沅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xxx)和日常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2.负责起草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防治工作需要;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个人防护知识教育;

4.疫情发生后,组织对疫情进行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5.及时报告疫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疫情管控措施

(一)摸排

充分利用村居、社区疫情摸排构架,对入境返莱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本省内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快速响应

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街道疫情办,2小时内感染者转运到位,12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到位,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三)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

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

四、保障措施

(一)应急演练

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有针对性的进行全员核酸采集、全员疫苗接种等活动的培训、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经费物资保障

财政所将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疫情处置的必要开支。党政办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五、社会动员与舆论

利用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明白纸、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数字晋城”为总目标,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和决策分析等方面,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的实时数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便民惠民。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点从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事情入手,通过提升平台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区。

(二)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区、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三、目标要求

以我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契机,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面向群众提供党员活动、数字驾驶舱、疫情防控、宣传公告、民情沟通、生活服务、安防监控、事件处置等多样化的数字化服务。由市大数据应用局开发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先期在我区西街街道前书院社区,开发区街道东圣社区、东谢匠社区,钟家庄街道凤庆社区、晓庄社区进行了试点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巩固拓展智慧社区的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2月起,在我区所有社区全面开展“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力争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覆盖我区80%以上的社区,再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平台进行完善,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切实提升我区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社区数据录入

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加速采集整合社区各类基础信息。全面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具体如下:一是由各社区梳理相关信息台账,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将人口、房屋、车辆、设施、机构等数据录入或导入平台,形成社区全息档案,不断挖掘数据价值,更好的应用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中;二是要基于智慧社区平台全面集成社区安防监控、门禁道闸、电梯、环境监测等各类智能设施,对社区基础设施进行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有效支撑;三是由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利用智慧社区平台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数据互通机制,切实减轻社区的数据采集压力。

(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在市大数据应用局的技术指导下,各社区依托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将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开办证明、民情沟通、通知宣传、平安管理、事件处置等常态化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基层履职效能。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数字化管理,开展志愿活动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要发动群众力量,借助随手拍、民情反馈、电子投票等手段,开展群防群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命运共同体。要推进各小区物业单位使用电子巡更等系统,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提高居民对平台的利用率

各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物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张贴海报、线下活动、新媒体推广等方式,积极引导、激励社区居民注册使用平台。围绕社区居民生活需求,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各单位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事项公开等工作,围绕老百姓“吃、住、行、娱、购”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医疗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开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吹响智慧社区建设的“集结号”。各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实操性专题培训,明确细化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推广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为每个社区开通管理员账号,并对社区数据进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备接入条件社区的安防监控视频进行统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个社区的部署推广、3-4月份完成33个社区的推广、5-6月份完成34个社区的推广,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3个批次的社区名单。由市大数据应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时间对社区进行回访,跟踪社区的使用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个季度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过程中的经验,挖掘新需求,持续完善功能,深化应用维度,通过场景的不断叠加,形成社区治理、服务、运营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社区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民政局牵头抓总,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障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我区城市社区全面推广,取得成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在平台推广过程中,区民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协调会议,建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利用情况。

(三)营造推广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开展宣传,宣传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建设的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我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情况和成效。

(四)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各级平台操作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4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发生的交织叠加态势,全球新冠疫情依然高位流行,而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20xx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村(社区)换届领字〔20xx〕2号)和县换届办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环节,全方位做到疫情防控全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防控举措,在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辖区内各县直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日钦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参加换届选举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

加强返乡选民健康管理。各村(社区)要对从区内、区外、境外返乡的党员、选民进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分类做好健康管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或境外返乡的,要按要求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规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只有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现场选举。

加强党员和选民个人防护。在整个换届选举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参与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和换届选举有关会议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存在咳嗽、流感等症状的党员、选民,一般不参加现场选举投票,尽量劝说其采取委托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严格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防护。换届选举期间,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均需持健康码绿码参加选举服务工作,并要每天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参与相关工作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一般不得参加。会议开始前,进入会场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会议。境外(含港澳台)入灵参会人员,要执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方可参加。

(二)健全完善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在区外就读学生返乡情况,减少聚集性、现场性、接触性的宣传动员,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以及乡村小喇叭、乡村小广播、标语、板报、传单、公开信、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开展换届工作宣传,确保换届选举人人知晓,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

做好会议期间的防控。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和小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应急管理、卫生消杀等工作。换届选举期间,要增加室内会议场地的通风、消毒等频次,引导减少会场内人员走动和聚集。会议期间,一般不安排聚餐;确实需要安排用餐的,一律采取盒饭方式就餐,不得集体集中用餐。

疫情防控换届期间场所要求:

(1)参会会人员座位应保持间隔位(或80厘米以上距离)。参会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会议,尽可能采用户外场地。

(2)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要求会议场所入口安装现场体温检测设备或配备手持测温仪。

(3)隔离区设置,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在选举场所设置隔离点。

(4)选举场所消毒,会议前对会议场所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重点对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电梯、卫生间、固定话筒和移动话筒等人员经常接触场所和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保持选举场所自然通风,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5)配备防疫用品,在选举场所配备免洗手消毒液(酒精),特别是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设置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等。

(6)场所出入及登记管理。场所指定出入口,所有人员必须由指定出入口进出,其他出入口不得通行。

(7)医护人员配备。换届选举期间,选举场所均需按照防疫要求配备一组医护人员待命,以应对突发情况。

(8)防疫用品更换及清理。及时对选举场所配备的`免洗手消毒液、备用口罩进行检查、补充或更换,清理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

(9)突发情况应对。如出现可疑疫情,会议立即中止,并按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配合医务工作组。场所配备一组医务工作组,并对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活动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二)做好疫情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可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三)做好会场卫生监督。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加大会场及户外活动场所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力度,并做好相关清洗消毒记录。

(四)做好会场健康宣教。积极做好有关人员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普及防疫知识,告知所有人员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服务城乡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织框架更加成熟,镇(办)、社区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的治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以社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50%,省、市、县区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城镇社区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打乱50个智慧社区,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30%。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比例达到13%。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社区治理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多元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服务优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同步推进。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解决社区治理的各类问题,优化社区结构,补齐治理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确保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理,实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依靠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规范和约束居民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各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县区发展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社区治理架构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持续加强和改进镇(办)、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镇(办)党(工)委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统筹整合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方资源,推进互联互通、互动互融。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支持、协调指导各类群众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依法开展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切实防止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以市、县区为单位,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和规范,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空间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动进行社区设置和调整,实现每个社区建成一个社区服务站,每个镇(办)建成一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自主权。在社区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和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服务,明确镇(办)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分别承担的事项清单以及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工作事项清单。引导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等活动,督促其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细化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新途径,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及时选配居民小组长和楼院门栋长。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动员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财务和公益事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都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五、健全推进机制

(一)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支持和帮助居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社区协商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决策事项、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协商主要内容,以县区为单位,研究制定社区协商指导性目录。根据社区协商内容,实行一事一议,选择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等参与协商,充分体现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创新社区协商形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提高协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联系社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切实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报告等职责,及时发现掌握社区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选优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人才队伍,在物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各类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平安社区,坚决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三)深化“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市场联动互补机制,推动社区服务资源、项目和队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社区枢纽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组织和社工工作室,通过开展项目推介、公益创投等活动,搭建“四社联动”工作对接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和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向社会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务、人口计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倡导并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奖励激励制度,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创新社区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镇(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管理运行体制改革,县区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负有规划、指导和协调职责,镇(办)派1—2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或副站长职务,负责对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管理,承担社区日常工作的指导、支持、协调和帮助。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社区考核评价机制,由县区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探索通过群众测评、交叉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镇(办)与社区双向考评模式,增加居民群众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绩效挂钩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使用范围及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引领作用。市级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考核办法,县区要及时出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突出治理重点

(一)加快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其中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0%,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级住建(规划、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由住建部门监督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求、达不到标准的,由县区负责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推动移民安置点社区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移交社区必须按照规定无偿划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实现社区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和宣传公示栏目“四统一”,规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提倡一室多用和错时使用。严格落实优惠政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

(二)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编制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提供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庭、健康和养老等服务性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供销合作社、邮政、金融、电信、燃气及连锁经营超市、早餐店、菜市场等在社区设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生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致富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等作用,带领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农业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

(三)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市、县区要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事项目录或负面清单等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购买形式、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等内容。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制度,对购买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社会综合效能等进行考核评价。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点为社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康复照顾、矫正融入、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聚焦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水平。凡由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承担,不得将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子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简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20xx年前建立电子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提供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社区信息化支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逐步实现省、市、县区、镇(办)和社区(村)五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通过一号通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体运行、一站解决的“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推动公共政务服务、商业服务、互助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向社区延伸,依托信息平台开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为社区居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加快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手持式信息终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合共享、发布传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快递购物等服务,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大力宣传社区服务宗旨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等骨干力量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对接居民需求,带动更多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民主选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社区选举知晓率和参选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加强群众性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居民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广泛发动居民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改善社区生产生活环境,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

(七)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鼓励社区研究制定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社区实际、契合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并自觉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制度,激励人们向上向善、敬老爱亲。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馆、家风馆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场所等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以居民为主角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八)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的议事协调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院落和小区,指导居民自主选择自管、托管、共管等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七、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由市、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负责社区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经验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治理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县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个镇(办)选择1—2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形成全面推进工作基础。

(二)组织实施。20xx年,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狠抓工作创新和落实。社区治理成效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55%以上的农村社区。汉台区和西乡县智慧社区实现建设全覆盖,其他县区智慧社区覆盖所有城镇社区。

(三)督导检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县区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四)巩固总结。20xx年6月至12月,各县区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个受全国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4—5个受全省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依托社区治理议事协商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县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办)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费随事转、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继续做好招聘工作。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镇(办)领导岗位,鼓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先进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社区微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为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方针,认真履行《新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防盗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化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提升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使要我安全变我要安全。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各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的消防器材、防火制度建设、值守情况、巡查情况和应急预案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

2、对各住户进行安全使用天然气知识的宣传,尤其对独住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教怎样安全使用液化气炉等安全知识。

3、切实加大食品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食用等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落实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用各种形式宣传防盗、防诈骗等知识。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社区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物业、群防群治队员组成。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网络健全的新体制。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要以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要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和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防盗、防诈骗等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事故教育展览,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手机诈骗短信、组织反思大讨论等活动,达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分别组织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3、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于每周一上午13点之前,上报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安委办。

4、标本兼治,全面推进。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防火、防盗、防诈骗、食品安全等的重点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一方面要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另一方面要加大防火、食品安全等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把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古政办〔20xx〕72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一)构建组织领导架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工作分解到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主干等,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经镇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镇“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等为副组长,包村干部,相关所站负责人、村主干等为组员。

(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环保站、水利站等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宣传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切实要负起本村辖区内“青山挂白”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巡查管控,细分责任区,各村进行全面摸排“青山挂白”点位,登记造册,填写“青山挂白”摸底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时间要求

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下发摸底表,制定工作方案。针对每个模排点制定方案、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

(二)落实治理

对照方案及问题清单,开展落实,按要求制定时间节点,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治理工作,洋上村“秋竹垱”的废弃机砖厂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隧道废渣场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村碎石场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治理。争取所有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治理工作。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7篇


我们写方案时要注意一些什么?为了初入职场更好的提升自己。有效的方案对于项目进行必不可少。您可以从下面的内容中了解更多关于“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的信息,希望我的意见对你有所帮助请记得将其收藏起来!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1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2年度“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暨社区星级评定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幸福江西”建设,以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基层更加和谐稳定,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带动党员群众、各类组织、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健全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2.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巩固基础、补足短板、提升质量,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因地制宜。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社区特点,分层分步实施,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符合本地需求、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

4.坚持协同共治。推动各部门各领域的政策、资金、人员、设施、资源在社区有效融合,发挥整体效益,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三)工作目标

到2026年,全市5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综合平台夯实有效、人才队伍齐备多元、服务供给便捷精准、工作机制健全有序、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的社区服务星级等级标准,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生活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把党的领导贯穿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全过程,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筹领导,构建街道党工委为引领,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主导,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挂点帮扶社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健全网格化治理机制,细化街道、社区、网格(居民小组)三级架构,健全干部下派,挂点帮扶社区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长效机制,通过活动共联、资源共享、事务共商,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共建互联、参与社区治理。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落实社区事项准入制度,规范社区事务、挂牌考评和证明事项。

(二)综合平台夯实有效。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综合服务平台“133+X”标准化建设:“1”即1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3”即3块牌子,社区对外悬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3块牌子;“3”即三大服务平台,即便民服务站、综治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X”即根据社区服务需求,设置政务服务、党群活动、养老护幼、协商议事、文化体育、心理咨询、社会工作、综治警务、消防站点、应急救助等功能区。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鼓励各地根据本地特点和群众需求,创新设置服务功能区,打造个性化、特色化服务平台。鼓励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完善社区服务阵地。鼓励社区服务场所和功能设置有效整合、充分利用,力戒形式主义和“空转”,务求各类站点平台发挥实效。推进社区信息化应用集成便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建设智慧社区、数字社区,在小区物业、治安消防、养老护幼、卫生医疗、文体科普、应急救援救护等领域提供智慧服务。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改造,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服务。

(三)人才队伍齐备多元。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确保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职网格员,并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选聘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岗位薪酬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探索拓宽其他社区工作者职业上升通道。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建设,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推进社区工作专业化。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党员到所在社区和居住地区报到”全覆盖,探索拟提拔的优秀机关干部及企事业单位后备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强化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志愿者管理、激励、回馈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多样化、常态化、规范化。

(四)服务供给便捷精准。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着力提升社区生活品质。推进政务服务下沉社区,构建实体受理窗口、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元化服务格局,推动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便捷办理,实现城乡社区服务“365天不打烊”。推进公共服务全覆盖,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加强养老、护幼、助残等服务供给,扩大社区公共安全、卫生、就业、法律、教育、文化、体育、科普等服务。加快完善便民商业服务,构建社区“15分钟生活圈”,打造老年友好、儿童友好、无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全龄共享友好社区,扩大居民参与,提升社区居住品质,发展社区电商、共享经济,提升居民获得感。开展社区营造,推动“社区共同体”建立,发挥自治、法治、德治作用,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突出社区文化引领,培育公共精神,促进邻里和谐,激发社区活力,建设社区家园共同体。

(五)治理机制健全有序。创新“五社联动”机制,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以社区“两委”为主导,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工专业作用,引领志愿者参与,挖掘社会慈善资源,在平台建设、资源整合、项目运作、队伍建设、共建共享上实现联动,推动社区内部资源盘活、外部资源引入,形成社区活力充分激发、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社会工作人才专业作用显著发挥、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社会慈善资源有效开发的良好局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完善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机制,通过公益创投等形式,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创新供给侧改革机制,坚持社区需求和居民满意导向,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制度,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实现资源项目与居民需求精准匹配,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共同富裕。

(六)居民自治充满活力。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转变社区工作理念和方式,扩大居民参与,通过深化协商实践,推动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激发共治活力。积极搭建协商平台,规范协商流程,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和公共事务,常态化开展社区协商。建立协商成果落实机制,推行“县城织锦人”“小区值日生”“圆桌会议”“6+X协商模式”“城市会客厅”治理模式,推动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社区物业治理,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并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职进行监督指导。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商机制,对社区内物业重大事项及服务纠纷进行协商解决,推动无物业老旧小区物业自治。倡导制定务实管用、居民认同的居民公约等自治规范。完善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分级评定。坚持平时考核与集中评定,实地考核与资料查核,群众评议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三星社区”由市民政局评定,“四星社区”和“五星社区”由省民政厅评定。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集中评定。由县(区)民政局初评,市民政局复核,报省民政厅评估验收,考核通过的评定相应等级并命名。具体评定标准和评定办法另行下发。

(二)分步推进。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4年左右时间,对全市中心城区社区开展星级等级评定。到2026年,全市50%以上城市社区创评三星以上“幸福社区”。

(三)动态管理。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对城市社区进行打造提升,努力使全市“三星”级以下社区普遍实现转化提升,“三星社区”“四星社区”普遍实现晋位升级,“五星社区”普遍实现巩固提高。对星级社区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谁评定、谁负责”原则,每3年复评一次,对符合更高星级标准的社区升级增星,对不符合现有星级标准的社区降级摘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落实“幸福江西”奋斗目标的具体举措,紧密结合市域社会治理、创文创卫、基层减负等重点工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明确分工,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跟踪指导工作进展,形成“人人有责、层层有责、地地有责”的责任闭环。

(二)强化激励措施。“幸福社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将纳入市县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统筹协调和绩效评估机制。对评定为“三星”及以上等级的“幸福社区”予以适当支持。在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及各类社区建设资助项目评选时,原则上优先从“幸福社区”中产生。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加强对城市社区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的宣传和引导,加大推介报道力度,扩大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通过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幸福社区”在全市、全省、全国的社会知晓度、百姓认同度、群众满意度。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2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是一个重要而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旨在提升社区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包含了多个领域的工作内容,例如社区安全、环境卫生、文化活动、服务设施等等。通过有效的规划和执行,可以使社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地方。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内容和目标。


社区安全是社区综合治理的重点之一。社区安全是社区居民生活的基础。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中,将加强社区的治安巡逻和防范措施,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在修建或改建社区的时候,会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建设,确保社区的消防设备、电力设备等方面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环境卫生是社区综合治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社区的环境卫生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中将加强社区的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推广垃圾分类的理念,并配备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社区还将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控制噪音污染、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等问题,保护社区居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文化活动也是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将加强对文化活动的组织和推广,举办更多的社区文化节、展览和演出等活动。通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可以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同时,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还将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组织文化培训班和传统技艺展示等活动,使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


服务设施也是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方面。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将加强对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社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在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中,会着重解决社区内的基础设施问题,包括道路状况、供水供电等问题。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还将加强对社区服务机构的规划和建设,提供更好的医疗、教育、金融等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小编认为,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计划,旨在提高社区的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环境卫生、文化活动和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工作,可以使社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地方。通过有效的规划和执行,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将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归属感。社区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将带动社区的发展,推动社区建设的进一步提升。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3

为了推动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构筑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群防群治体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原州”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我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区综治办的组织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全局,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规范和落实我局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更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平安原州建设活动,进一步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各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区综治办的指导下,实现全区交通和乡镇建设“五无”工作目标,即“无经济刑事案件、无影响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重大群

体性事件、无工程安全事故、无重特大客运事故”。杜绝重大生产安全、社会治安、刑事犯罪、黑恶涉毒事故的发生,局系统各股室、各单位、各办公场所、各住宅小区无“黄、赌、毒”行为。

二、措施计划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宣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

大力宣传《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群守法用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充分利用“3.15”、“4.22”、“12.4”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平安单位”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任务措施;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动“大综治、大稳定、大调解”格局的形成;大力宣传我局在综治与平安建设活动中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及取得的明显成效,用榜样的力量和典型经验指导、推动综治与平安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2、加强领导,努力健全组织机构。

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需要局领导和各单位、股室负责人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全体人员积极参与。为使全区交通和乡镇建设系统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没有盲区,没有暗点,没有死角,今年我们将把贯彻落实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按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好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任务。局各股室、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统筹和协调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做法,层层建立保障机制,确保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落实。领导小组情况见原州区交通和乡镇建设局《关于调整成立社会管理、安全治保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原交建发[20xx]19号)。

3、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推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各下属单位要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层层分解,细化量化成具体指标,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局将根据与下属单位所签订的工作责任书和考核细则,加大对各单位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单位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的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抓好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危及安全、人员意外伤亡和干部职工违法犯罪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县局报告,报告情况直接与责任考核挂钩,对故意隐瞒或不能及时报告的,经查实后,将在考核中加倍处罚。

(二)夯实基础,抓好防范,进一步促进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不断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注重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真正把全体交通和乡镇建设系统人员发动起来,使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对已建各项技防设施要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技防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继续加大综治的经费投入,进一步抓好单位科技创安工作,提高科技防范的水平,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

2、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稳定分析会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制度,落实“严格监督、严肃查处、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危窑危房改造、道路维修、运输市场管理等易引发群众群体上访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自我调处、自我化解的积极作用。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局的矛盾和纠纷,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力争局内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集众闹事,对局内社会安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防控措施得力。把各种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能依法及时果断处置,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

3、积极主动协助重点帮扶村做好平安建设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村两委班子解决工作困难,平安顺利地做好农耕生产、移民、劳务输出等各项工作。协助帮扶村有序有效开展以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家园、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农耕生产、移民、劳务输出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4、积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成“六五”普法年度计划,普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骨干,有阵地,讲求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5、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和设备,加大消防设施的合理配置,有针对性地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加强消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广泛宣传预防火灾、逃生自救常识,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预案演练,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家属的消防意识和能力,尽量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6、做好宣传教育,以“6.26”禁毒日、“11.9”消防日、“12.1”艾滋病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禁毒、消防、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7、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系统的每一个角落。此外还要联系工商、公安部门,结合单位的实际,积极配合抓紧抓好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监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传销活动及时报告,坚决打击。

在20xx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及区综治办的领导下,进一步抓好工作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和考核,认真及时抓好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及时准确反映我局开展工作的情况。认真抓好综治维稳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作的贡献。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4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街道的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方针,以群众立场、群众心声、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为切入点,深化群众观念,加深群众感情,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改善干群关系,广泛凝聚力量,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计划

通过建立“一推行四公开”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解答群众困惑,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到“找得到人、办得好事、解得了难、交得上心”。20xx年,社区群众工作站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根据“一推行四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八有”(即:有办公地点、有电话、有公示牌、有上墙展牌、有工作日志、有工作台账、有考勤登记表、有意见箱)标准加强社区群众工作站阵地建设。

(二)、群众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到位,保证群工站在规定时间有值班人员的同时,要走进千家万户,贴近人民群众,写好民

情日记,做到入户率达到100%,并重点走访“五必访”人群,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扶贫帮困、多办实事,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事业。

(三)、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以一种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为民办事、造福一方,努力将社区群众工作站打造成为一流的标准化群众工作站点。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5

今年以来,昭化区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昭化”建设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聚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法治扶贫等重点领域,务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

一、强化组织保障夯实责任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强化组织保障是推动工作具体落实的利剑,把聚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方向,坚持围绕市域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治理体系建设、矛盾风险化解、公共法律服务重要领域,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股室具体抓,充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统筹依法治区三项制度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紧盯工作任务及要求,统筹依法治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强化工作协调配合,助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统筹机制。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理清工作责任,瞄准工作抓手,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大盘子”,“一揽子”统一实施、推进、考核。注重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会、工作例会,局党组会、司法行政业务分析会专题讨论研究,采取“精准式、点穴式”精准施策。二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横向推进机制。严格按照依法治区“1+3+N”工作推进机制,即一个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十六个重点成员单位,充分结合依法治区工作,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贯穿推进,融会贯通。三是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纵向推进机制。以区级部门、镇、村(居)社3个层级为纽带,以12个司法所为单元,推行司法所联系指导辖区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层级+行业+区域”联动协同机制。

三、统筹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目标,统筹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0-2025年),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标对本,梳理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区长、镇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建立谁执谁普机制。始终坚持处理一件影响一片执法普法体系,细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的方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法、尊法、守法意识。三是持续优化审批与服务。严格落实“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政务APP、微博微信、网上办公等电子信息化系统,为群众提供办件查询、办事导引、网上初审、自助填单等服务。对全区各部门涉5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将5000余项行政权力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压缩各类审批办理时限50%以上。四是规范加强市域执法监督体系。充分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强化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注重规范执法流程及执法程序,今年来,开展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20余次,受理食药安全案件8件,采取行政措施40余件。

四、统筹镇村改革后半篇文章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围绕乡镇行政区划及村级建制调整,切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第一时间融入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工作。采取实施“三强化”助推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改革,即: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助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筑牢稳定“第一道防线”;强化特殊人群管理三项措施,为乡镇行政区划改革及村级建制调整提供良序。第一时间摸清乡镇行政区划及村建制改革情况。为建强改革后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督促司法所及时掌握改革后乡镇和村级建制撤并情况,强化对撤并后12个镇及150个行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进行充实调整和优化。第一时间完成改革后充实调整调解员培训。为确保改革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延续性,确保工作不断档,工作推动不乏力,迅速组织改革后被充实的670余名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促使其更好的提能履职;同时,采取“四评四审”(村、镇、司法所、司法局)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推荐评定三级人民调解员2名,区级人民调解能手3名,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通过激励先进,选树典型,充分激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工作动能性。第一时间促改革后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发挥作用。镇村改革后被调整设立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主动作为,为防止镇村改革后因涉及人民群众土地、山林以及遗留问题等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72次,排查矛盾纠纷198件,预防纠纷171件,调解矛盾纠纷618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疫情期间,劝调取消各类酒宴33起,基层治理得以夯实。

五、统筹公共法律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始终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区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工作理念。一是大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三级联动”。坚持围绕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着力点,全面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覆盖了100%;87个公共法律服务室,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强化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治蜀兴川、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兴广战略及昭化实践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贴近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基层乡镇提供文件合同合法性修改意见和建议23条,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1件,审查合同(协议)48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涉法事务等7件;开展送法进项目、进工地、进项目服务65场次,开展企业各类合同法治体检598份,调处化解涉企用工矛盾纠纷22次34人,为企业用工挽回经济损失17.37万元。三是极力推动法律援助“五零”服务落地落实。极力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本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受援范围,创新适合贫弱群体的援助方式,让法律援助在群众身边“零距离”服务;坚持援助中心和承办人员从申请到办结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并积极与其他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为受援人在费用上提供减免缓等“零收费”服务;坚持应援尽援的理念,主动为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上门服务的“零障碍”服务;开展当场接待符合条件及时受理“零等待”服务;同时,全面打通线上线下法律援助和咨询通道,采取通过电话、QQ、微信、微博等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实现“线上”法律服务,2019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到司法部表彰。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8件,提供法律咨询1110人,法律援助服务总人次1426人次。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6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引言:

作为一个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治理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有效的社区治理,可以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并为社区的繁荣做出积极贡献。在这篇文章中,将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提出一套全面有效的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一、建立社区治理体系

1.1 建立社区自治机构: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居委会,在社区范围内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决策。

1.2 设立多方协商平台:成立社区协商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政府官员、社区机构代表等组成,定期会商,共同制定和解决社区问题的措施。

1.3 建立社区管理队伍:组建有经验丰富的社区管理团队,包括社区干部、社工人员等,负责社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

2.1 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将社区的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2 发展社区医疗和教育资源:建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学校,提供居民的基本医疗保健和教育需求。

2.3 加强社区安全管理:设立专门的社区安保力量,加强社区的治安巡逻和防范工作,确保社区居民的安全。

三、促进社区经济发展

3.1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居民创业,提供必要的创业支持和优惠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尽快发展壮大,为社区带来更多就业机会。

3.2 打造商业区域:规划社区商业区域,引导商业企业进驻社区,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物、娱乐和服务设施。

3.3 发展乡村旅游:利用社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增加社区的经济收入。

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4.1 丰富文化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社区庆典等活动,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增强社区凝聚力。

4.2 建设文化设施:兴建图书馆、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居民的文化学习和交流场所。

4.3 弘扬社区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社区的文化传统,举办传统节庆活动,提高居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

五、加强居民参与

5.1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社区治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5.2 鼓励居民参与决策:通过召开居民大会、听证会等形式,让居民参与到社区决策中,实现民主决策。

5.3 建立志愿者队伍: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志愿者活动,发挥居民的主人翁精神,共同促进社区的发展。

结语:

通过以上的社区治理工作方案,我们可以完善社区的治理机制和体系,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当然,社区治理工作也需要不断适应时代需求和社区变化,不断优化和完善,以确保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希望以上方案能成为社区治理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的参考,为实现社区共荣作出有益的贡献。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通用 篇7

为贯彻落实城市党建“四联四化”机制和《灵武市贯彻“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方式,通过党建引领,密切党群联系,实现“邻里沟通、邻里和谐、邻里互助”的“幸福邻里”目标,最大化发挥社区治理成效,结合灵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用好用足用活社区和小区阵地,依托“邻里驿家”服务平台,全面发挥社区直管党员和在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调动社区广大居民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党建引领,开展丰富多彩“邻里”主题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拉近邻里之间距离,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小、处理在早,在全社会形成“幸福邻里”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广大居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内容

1.建设“邻里驿家”,推动服务平台下沉。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综治中心、群团工作室等各类阵地资源,通过腾、挪、合、借等方式,全面打造“有鲜明政治功能、有多方参与队伍、有明确功能职责、有常态活动开展、有基本运行保障、有长效管理机制”的“邻里驿家”。健全居民区党组织运行机制,完善“邻里驿家”阵地使用制度,面向有一技之长但缺少资金和场地的弱势群体以及群众生活急需的服务群体,低于市场价服务辖区居民,形成“街道统筹、部门协同、社区主抓、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建立小区“邻里服务圈”,精心设置“邻里读报点”“邻里充电站”“邻里议事厅”等,引导居民主动、理性、有序参与社区治理。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2.壮大“邻里队伍”,培育邻里互助力量。对小区直管党员、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有一技之长的群众等人员进行大起底、大盘点,积极挖掘“有能力、有威望、有公心、有热情”的居民,建立“邻里能人库”。坚持党员示范、居民代表带动、普通群众参与,建立一批“知心奶奶”“啄木鸟巡逻队”“邻里小事互助社”等,让“邻里能人”发挥特长参与小区治理。大力宣传守望相亲的“邻里”模范和榜样,吸引更多的治理能人深入参与小区建设,壮大邻里力量。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融媒体中心,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3.认领“邻里心愿”,助力邻里互助和谐。按照“虚拟组织、实体运行”原则,搭建“互助微平台”,发布居民服务小需求,组织教师、医生、律师、维修师、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等,认领“小需求”“微心愿”,协助解决居民生活中的操心事、揪心事。依托“邻里驿家”,每个居民区党组织至少组建1支党员先锋服务队,积极配合小区抓好文明创建、环境整治、公共服务等工作,增强邻里互动和交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卫健局、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4.改进“邻里服务”,提升为民办事能力。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推进落实“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建立完善社区班子成员常态化包抓小区联系制度,点对点进行“访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建立健全错峰错时志愿值班制,向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代办、志愿服务等各项服务,打造15分钟城市社区党群服务圈。推动居民区党组织与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合办公,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小区治理问题就地解决、快速化解。培育“草根型”备案类公益性社会组织,组建各类志愿服务队伍。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5.开展“邻里守望”,营造和谐友善氛围。提供“为老、为幼、为弱”服务,积极协调辖区各界爱心人士、爱心商企、爱心组织等,开展募捐物资、招募志愿者等活动,利用各类节庆为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送去关心关爱。组建党员为主体,志愿者和热心居民参与的“邻里帮帮队”“邻里互助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等,帮买生活物资、疏导陪伴等,以实际行动促进社区文明和谐,营造互帮互助、和谐友善的邻里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扶贫服务开发中心,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6.培育“邻里文化”,开展邻里主题活动。制定“邻里节”活动方案,各社区统筹安排“邻里主题日”,结合实际开展“幸福邻里”系列活动。以“邻里听、邻里学、邻里帮、邻里和、邻里安、邻里情”为主题,以小区为基本单位,开展义诊、义剪、民族团结政策宣讲、道德讲坛、法律咨询、正规理财介绍、传统文化小讲座等等。邻里驿家按月公示,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培育有社区、小区特色的“邻里文化”。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文旅广局、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7.健全“邻里机制”,深化巩固工作成效。建立邻里议事机制,全面推行 “邻里说事、邻里议事、邻里办事、邻里评事、邻里晒事”的“五事工作法”,小区重大事项决策前,坚持“支部先议”,广泛凝聚共识。建立党员为主体的多元参与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小区(网格)议事会、板凳听评会等,激发小区居民主体意识,带动参与小区治理。建立志愿服务正向激励机制,每年对党员服务次数进行统计,根据统计情况及服务质量评价反馈,对优秀党组织及个人进行表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城区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城区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履行“幸福邻里”创建主体责任,要对各社区“邻里驿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综合研判,根据社区居民构成特点和地域分布情况等,指导建设具有社区特色和满足不同需求的“邻里驿家”,做好人财物和运作机制保障。要积极对接下沉服务垂管职能部门,运用“党建联席会”和“一书三单”工作机制,对标落实“幸福邻里”创建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好各项任务和目标。

(二)做好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司法、住建、卫健等职能部门要切实配合街道推进“幸福邻里”创建,积极主动与街道、社区对接,跟踪协调抓好下沉“邻里驿家”服务事项,确保发挥实效。要积极落实《灵武市贯彻“四优四提”城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发挥好专业资源优势,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三)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幸福邻里”创建工作纳入年底“星级化”考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重视、不到位的,将进行工作提醒或通报;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推进有成效的,将在党建项目申报、升星晋级中优先予以考虑。在推进“幸福邻里”创建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各相关镇街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大力开展工作宣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