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20xx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二、攻坚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APP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出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2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1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4季度,完成 “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9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授权,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平台信息互联。12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我县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事项并联办理,确保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推进工改系统与国家、省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划定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试点开设“专门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热信报装,行政审批部门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共享建设工程有关信息。鼓励专营单位共享营业网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
19.简化排水接入。制定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的,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不再单独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和排水方案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问题。(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对于合并和优化事项,制定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并注明)、审批业务流程,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县级以下)、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 (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统一编制协作规程。(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1.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事项整合力度,由县政府汇总上报省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及时修订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2.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参照省级清单模式,编制并公布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依法依规稳步推动改革。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的,10月底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涉及事项调整合并的,按程序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的,由县政府呈报省市政府,统一提请国务院授权调整。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不动产登记费用、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优化收取和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房管中心)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1.推进“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结合省级“双全双百”工程,实现各类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大数据局、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国网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完成国家部署的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现省级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9月底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争取有关事项纳入京津冀区域通办范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局、县法院、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邮政管理局)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升网办深度,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完善西部经济隆起带 “一网通办”机制,扩大“全链通”领域线上综合通办服务内容。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院、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5.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应用。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服务功能,优化栏目布局,丰富涉企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9月底前,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6.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完善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9月底前,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统一调度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局)
7.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善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深化与省平台级联对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省数据交易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价值评估。(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
11.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标准,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标准,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围绕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作风和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充分授权。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充分授权,进厅窗口不能直接完成业务办理的,推动有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进厅。(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15.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订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同步推进县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17.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 (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站点村(社区)全覆盖。9月底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与邮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网点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强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合法性审查。9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统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2.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违规收费清理。严格落实招投标“零收费”要求,杜绝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等。9月底前,完成全县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部门:县发展改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3.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启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9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完成后,即时在我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制定《关于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5.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多CA认证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数字证书(CA)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9月底前,实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单位等)
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査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县发展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9.健全投诉处理机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通信运营单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职责划分。(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11.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9月底前,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9月底前,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在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认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鲁西南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跨交易。(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本行业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县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突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紧盯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影响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攻坚。大力整治慵懒散漫、办事拖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群众推托绕冷硬横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
(六)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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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合集)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合集),供大家参考借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并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作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和服务企业意识提升,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和服务企业意识,有效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
(二)加大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加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深入推行“互联网+政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式、运行路径及实现程度进行自查,模拟运行行政审批和申请服务事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农业农村发展营商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互联网+执法基层执法效率,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教育,提升抽查覆盖率。
(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人才等优势,全力建设志愿服务队,对农业服务组织、企业、种粮大户及种粮农户合作社等,开展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活动,为营商环境优化做实事。
(五)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通过给农民、农业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在村内张贴省种子、农药、化肥公告,普及鉴定种子、农药、化肥方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
(六)提升投资环境满意度。通过秘书式服务招商引次农业企业,使得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得最快,最优的解决,投资环境满意度全面提升。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软硬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主要措施
(一)精心安排、全面展开。1、组织学习讨论。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2、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二)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局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调查宣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所属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将问题清单报局领导小组汇总。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工作,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商环境整顿工作,定期定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企业,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做解放思想、服务企业的排头兵,全面理清影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体制问题,推动思想解放、加快发展。
(二)强化精准服务。找准企业发展困难的症结,寻找最有效帮扶方法,实施精准帮扶,确保服务到位,政策运用到位,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有新思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新举措、干部精神状态有新起色、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办好信息专栏、宣传板报和专题报道,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全局干部职工借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全面优化税收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沈阳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服务升级:积极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税时限,拓展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改革。管理增效:通过进一步明晰职责,规范执法,提高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管理效能,为服务升级和形象提升提供支持。形象提升:夯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根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星级”评比等活动,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纳税服务。
1、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具体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2、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让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温暖。
3、畅通服务咨询渠道。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优化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功能。
4、推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和“掌上办税服务厅”,探索更丰富、便捷、惠民的“互联网+税务”项目。
5、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6、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七个方面66项内容,实现“同城通办”。
7、放开发票领用限制。对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8、完善拓展“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服务项目。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发票,由EMS邮政快递送票上门,进一步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全天侯完成发票领用业务。
9、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和影像扫描系统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
(二)规范税收执法。
10、规范进户执法检查。统筹规范税收进户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杜绝随意检查等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纳税人除专案、专项检查及金税发票协查等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接受国税机关的入户检查不超过1次。
11、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派单制”。制定推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实施方案(试行)》,将依纳税人申请的`需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工作事项和依税务机关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事项纳入派单范围,税收管理员根据派单内容开展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13、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行使税收执法权。
14、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制定履行法定程序。
15、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16、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网上办理。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17、提速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金税三期操作版)》的工作要求,承诺:“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税务机关业务全部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注销申请即时办结。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8、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国地税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申报、纳税等情况,联合开展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9、推进诚信建设。发挥信用等级的激励作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扩大“银税互动”范围。
(五)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2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建立和完善规范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工作流程。
21、实行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市发改委信用办要求,及时向“信用沈阳”上报公示信息。
2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网站、微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公开办税指南。
(六)强化督查问责。
23、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窗口服务质效、进户检查不规范、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4、着力整治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制定《沈阳市国税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
25、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按照《沈阳市国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规定,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
26、加强涉税中介的服务和监管。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
27、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28、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厦门等先进城市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听取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分别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认真总结、积极宣传打造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阶段成果,大力宣传在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充分展示国税形象。
(四)强化考评问责。要把握时间节点,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督办落实,对于各种违反禁令的现象和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依纪及时查处,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优秀方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模板
按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抓作风、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抓发展”活动推进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摸排整治的问题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履行职责不尽心尽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应付,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谋划,结合本镇本村工作实际和发展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镇纪委强化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工作敷衍应付、行动少落实差、推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1日
(二)简政放权不充分方面。
2、对该承接的审批事项不承接,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取消的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公布的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流程,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工作承接落实,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取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完善工作字典,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7月1日
3、对已下放且关联度高的审批事项落实不同步,导致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在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权责清单中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的事项开展专项整治。2.对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落实不同步、不到位,推、拖、绕,造成群众办事来回跑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1日
4、在办理程序复杂事项时存在推诿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责权限。2.对照复杂审批事项,建立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研究完善工作制度,责任体系、权责清单和审批流程,确保复杂审批事项权责分明,边界清晰,运转高效流畅。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7月1日
5、对下放的事项不研究、不协调、不对接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尤其是下放的事项,承接部门积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确保事项有人接、依法办。2.坚持向优秀者学习、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原则,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归口部门,定期开展先进典型案例交流学习、疑难复杂问题研究讨论等,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会和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8月1日
(三)监督管理不规范方面。
6、自设标准、自设门槛,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办、队、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督查行动,严格审核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执法、依据废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等情况。2.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原则,及时通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完善到位。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事项:20xx年10月1日
7、权责边界不清晰、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理顺镇属部门与市级部门和镇属各部门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各自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权责明确、边界明晰,推进有力。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1日
8、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不严格,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充分运用好“互联网+监督”体系,坚决杜绝出现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9、钓鱼执法,不文明执法,或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结合随机抽查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日
10、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借机谋取私利,高权力寻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减少人为干预,规范自由裁量权。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
(四)服务质量跟不上方面。
11、服务意识不强,推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互通不积极,造成数据堵点,影响“一网通办”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推进数据共享力度。2.牢牢抓住酒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乡镇)示范点建设契机,加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好差评系统规范使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镇公共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
12.推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制等窗口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出现循环证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日
13.监管部门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勾连,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车收费、强行收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14.对涉企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影响政府诚信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事项实行“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经理人”式的全程跟进、“监护人”式的全程保护,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做到“有事必应”,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二、保障措施
(一)自查整改。镇属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跟踪督导。镇纪委对各部门自查整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自查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进行工作约谈。
(三)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镇纪委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有针对性的分批次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自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没有措施的、企业群众意见较大的、走形式主义的一律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没有效果的,上报市纪委监委、作风办。
(四)强化巡察。专项检查组在开展巡察中,要将“放管服”改革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巡察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交办、跟踪督办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镇属各部门务必要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市委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由镇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专项检查组,镇属各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靠实工作责任。要积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承担抓落实的整治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职责范围的工作。
(四)确保取得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十分复杂,要从政治上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判,具体分析,全面检视、靶向纠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方案范文:人保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制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排队等号,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別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数据通道,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枚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日,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竟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已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五、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梁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杋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三)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査,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査结束后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优秀方案: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动力支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六稳”、“六保”要求,落实市委“五抓一优一促”部署,聚焦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惠企政策,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我县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商标品牌,营造更加宽松便捷公平有序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至20xx年末全县市场主体达2.6万户,到2025年末,全县市场主体总量突破3.6万户;全县商标总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25年,全县有效注册商标数量翻一番达到1500件,其中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达到5件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进一步激发创业潜力
1.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指导帮助企业综合运用股权出质、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手段解决融资难题。20xx年,要组织落实好县市场监管局与邮储银行联合开展的“百亿送贷”活动,筛选一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中交易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银企恳谈会、产品推介会等多种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贴身差异化的融资服务,力争全年投放贷款0.7亿元。(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
2.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适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针对涉企的水电气价格、企业房屋租金、物流领域相关收费、融资过程相关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各类保证金等六大领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责任单位:价格监督管理股)
(二)持续深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除随机抽查、质量抽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开展上门检查,让企业安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每年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为依托,加强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做到“应归尽归”、“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归集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鼓励各类企业自愿作出信用承诺,注重归集、公示民营企业荣誉、专利等正面信息。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深入挖掘涉企信用信息价值,对守信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涉企信用信息公示率达100%。(责任单位: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对整个执法过程实行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重大执法决定、自由裁量权幅度较大的案件,必须经有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单位:法规股、执法稽查股、综合执法队、相关股室)
(三)持续深化服务方式改革,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6.推进质量强市。深化质量提升行动,选取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发挥质量奖标杆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帮助企业通过质量提升,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质量计量股)
7.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指导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进行注册商标、专利申请。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全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量和拥有量持续增加。(责任单位:广告和知识产权保护股)
8.强化标准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帮扶、指导标准化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建设。到2025年,建成市级标准示范试点2个,完成标准立项7个。(责任单位:标准和认证监管股)
9.加大认证支持力度。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引导市场主体开展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到2025年,全县各类认证获证总数达到150张。(责任单位:标准和认证监管股)
10.加强党建指导力度。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加强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积极为市场主体发展建言献策、解决问题。以党建引领非公企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双强六好”党组织创建和扩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活动,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使非公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推动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86个,党员总数达到610人。(责任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所、队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主体培育,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统筹、政策落实,为培育市场主体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所、队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研,摸清基础数据,将本实施方案细化为具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将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分类施策。各业务条线要针对规上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特点,梳理出“服务菜单”,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帮扶举措,健全市场主体从准入到存续、退出的“全链条”服务模式,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出得去。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和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对培育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和熟悉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精彩范文 环境保护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建设,助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优化环评审批,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和高效
(一)全面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在方便企业下深功夫,开通绿色通道和咨询平台。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准入政策、法律法规、环保手续办理等全程咨询服务,为项目单位在环评编制、如何申报环评文件等方面做好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管理。
(二)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审批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27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压缩50%以上。
(三)全面履行“审批无假日”的承诺。实施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领办、代办等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一)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扩展和企业双方沟通的渠道和平台,通过千名干部进千企等活动,面对面征询企业意见,及时回应关切。
(二)建立环保正向激励机制。强化环保信用评价应用,对“绿色”等级企业给予环保优惠政策,在同等法定条件下,给与政策支持或倾斜,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新建项目优先调剂使用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补助资金等,促进企业提高治污和环境管理水平。
(三)依法为困难的企业进行帮扶。对生产经营困难、信用良好的企业,根据其特点,积极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咨询,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确保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
三、不断优化管理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一)不纳入环评管理。认真执行《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xx版)》,对目录中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二)免于环评手续。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较大或环境风险较高的新兴产业外,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三)实行网上备案。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行网上备案,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量化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刀切”等懒政、敷衍做法。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散乱污”企业,根据“散乱污”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整合搬迁”的分类整治方式,科学分类,一企一策,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二)妥善处理依法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实行“阳光执法”,加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服务指导,做好普法宣传。对中小企业没有主观故意、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充分保障企业法律救济权利。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和平台,受理企业的法律咨询、投诉举报。对反映的执法问题、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依法受理、及时办理;对企业因经营困难一时无力缴清罚款的,要甄别情况,依法予以分期收缴。
(四)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执法人员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杜绝执法尺度不统一等裁量权滥用行为,坚决查处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重视程度。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转变工作作风。要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掌握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支持企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积极宣传和深入解读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宣传创新落实主动服务中小企业的典型做法,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通用
如何写出好的方案?针对我们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方案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工具。今天零思考方案网的编辑推荐给大家这篇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优质文章,再次感谢您的光顾也请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篇1)
1、服务企业的形式内容还需要不断改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面宽点多,既涉及政府和人大的立法、行政单位的执法、政法部门的司法,还涉及社会面的普法教育和面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同时,全市各类企业数量众多,需求千差万别。目前我们的工作覆盖面还不够全,服务形式还不够多样,服务内容还不够精准,督察指导的力度举措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加强。
2、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还需要探索优化。企业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有自己内部的工作管理机制。部分企业管理者在面对劳资关系等企业内部事务时,不大情愿外力介入,个别时候会觉得是给他们添乱。多数企业实行三班倒工作制,深入企业开展普法中个别企业怕影响工人休息、影响内部关系。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上门服务,还需要不断研究企业规律、企业心理,在服务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不断研究探索差异化服务方式方法,力争让每一个企业都满意。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篇2)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以下是我能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一、营商环境概念。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二、政策依据及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三十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年静海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做好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打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作目标。围绕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天津市政府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目标要求,确定我区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督促全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全市一流营商环境。
四、主要任务。1、全面提升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意识。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健全企业家参与政府决策机制。2、全面提升办事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承诺审批制度,持续深化“五减”“四办”改革,推进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推进企业设立和注销便利化,提升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效率,全面简化建设项目前期环节,加快推行“标准地”改革,规范中介服务行为,规范招投标行为,改进市政基础设施接入服务,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推进企业进出口贸易便利化。3、全面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减轻市场主体税负,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质量发展,拓宽企业融资渠道。4、全面构建智能政务服务体系。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提高“无人审批”超市服务水平,落实政府诚信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5、全面杜绝干扰企业正常活动的行政行为。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切实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切实提高商事纠纷化解效率。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建立完善工作推动机制。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4、加强宣传引导。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新闻网南宁10月26日讯(记者 潘晓明)为加快推进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增强我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根本要求,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改善政务、建设经营、融资、税费、人力资源、通关、信用、法治等八大环境,努力实现“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2018年,政务服务“一张网”基本建成,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企业要素成本明显降低,要素保障明显改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业务覆盖率超过70%,办税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建成,9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压缩一半,资金和人才集聚取得明显成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业务覆盖率超过90%,重点领域信用联合惩戒取得重要进展,企业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2020年,力争8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时限再压缩一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综合业务实现全覆盖,大部分营商环境指标与全国先进省区并跑,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国前列,迈向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
《方案》指出,要营造更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全面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全力推进“354560”提速行动,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更加利企降本的建设经营环境。强化用地供给,降低用地成本,优化用地办理,降低用电成本,降低用水用气成本,规范水电气报装行为,降低物流成本,优化安全质量和生产许可管理。营造更加公平良好的融资环境。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营造更加简便减负的税费服务环境。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用工“五险”负担,优化税收服务环境。
《方案》提出,要营造更加优质充足的人力资源环境。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人才创业支持,增加技能培训和就业补助。营造更加快捷通畅的通关环境。完善通关设施,优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服务。营造更加奖惩分明的信用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快商务诚信建设,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力度。营造更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涉企监管,规范涉企办案,整治治安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完善破产制度体系建设。
《方案》提出,要构建更加亲商安商的政商关系。完善政企工作联系机制,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健全企业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机制,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机制。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篇3)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深化工作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深化工作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扩大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按照《2020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以“五细”要求落实为重点,聚焦机关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落实“五细”要求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XXX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要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掌握情况要细,分析问题要细,制定方案要细,配套措施要细,工作落实要细”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标准、增强工作质效、提升干部能力,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北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掌握情况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落实上级部署、执行上级决定没有联系北安实际,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导致好政策没有好效果;调查研究不深入,对基层一线存在的困难问题了解不全面、掌握不透彻,决策缺乏全面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支撑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分析问题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干部精神懈怠、动力不足、不思进取,对上级精神、最新政策缺乏足够的政治敏锐性,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企业反映难点突出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制定方案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制定的工作方案别人抄袭套用敷衍应付,逻辑混乱词不达意,内容东拼西凑蒙混过关,失去应有之义;只管制定不顾效果,把方案制发作为工作完成的依据,完全不考虑方案确定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是否具体、周密、可操作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配套措施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工作凭经验、循惯例,对新情况新挑战主动研究少,思维上有惰性,路径依赖,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思维和行动跟不上时代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工作落而不实、落而不深、落而不靠,表态多、行动少;工作消极应付,回避矛盾问题,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时不拍板;过度留痕,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圆,看似细致入微,实则流于表面、推卸责任、不敢担当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素养,进一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全局干部“五种思维”和学会“八种本领”,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
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着力解决工业企业、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破难题的勇气、抓落实的力度,坚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持续开展帮扶企业、帮扶职工群众工作,努力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清新、工作更加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督办问效等环节,分业务制定流程图、操作书,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确保“五细”要求在工作中取得实效。聚焦全局主要业务工作,精准定位职能职责,将业务流程、工作环节、注意事项规范标准细化到位,将全局“五细”落实工作绘制一张“行动图”,设定各阶段的完成目标与时限,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针对全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建立问题清单。通过“对照查”、“互相查”等方式,切实找准部门和干部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方法、责任人、完成时限。
严格落实整改。坚持真纠实改,对照整顿重点和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好。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推动行政效能不断提升、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干群关系深度密切。
四、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五细”落实工作的领导,成立“五细”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拿出时间和精力,专项推进,集中攻坚,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即知即改。
(二)压实落靠责任。领导干部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带头搞好思想发动、带头查摆突出问题、带头抓好专项整治,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要经常沟通情况、密切协调配合,破解工作难点、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有效。
(三)强化考核考评。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五细”落实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加强对“五细”落实工作的考核评价,将“五细”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干部年度目标考评,确保“五细”落实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深化工作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作风办要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组织下辖支部开展作风整顿工作,取得应有成效,现将开展情况做以总结。
一、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卫计系统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迅速召开由各基层支部负责人参加的作风整顿动员专题会议,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向干部职工讲清作风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作风整顿中来。组织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突出整顿重点,强化推进措施,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作风整顿工作有力开展。
二、围绕整顿重点,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深入学习提升素质。采取多种学习教育方式,重点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XXX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主题讨论,激发工作热情,转变思维守旧、安于现状、消极畏难“三种思想”,形成更新观念、奋发作为、勇于争先“三个意识”,切实提高干部参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围绕旅游提升服务。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围绕山马、山地自行车赛安全救援强化医疗保障服务;深化旅游志愿者服务,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蛇洞山景区提供志愿者服务,9月份在北疆交通岗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培训业务提升本领。每个月组织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一次;围绕培养专业能力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四是运用法治提升素养。开展新《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开展测试2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将专项整治收受“红包”纳入整治民生领域问题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医院、科室、个人”三级工作责任机制,逐步形成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构建治理“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一系列关于禁止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方面的警示教育。二是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签订医患不收、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制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落实出院病人回访等制度,每名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住院治疗期间医务人员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有奖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对部分出院患者进行回访,并通报检查结果。
四、深入推进“五零”承诺服务工作
将开展“五零”承诺服务作为提升服务工作质效的目标,制定区《卫计局“五零”承诺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五零”承诺服务工作原则和标准,落实窗口服务“七统一”,推行窗口工作人员“六不准”。定期对基层单位“五零”服务承诺和“六规范”进行抽查,大大的提升了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流程运转实际和工作需要,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简政放权、精简程序、提速增效。建立、完善和实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真正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守,形成机关服务工作质效提升的常态化机制。
深化工作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提示要求和卫生健康局工作方案,结合我执法大队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活动纪律整顿开展情况进行了开会部署。
5月11日,我大队迅速对如何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快速启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
一、搭建起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担任组长、副队长担任副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要求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迅速制定出整顿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切实担负起作风整顿建设的工作职责,让作风整顿建设成为塑造队伍形象、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载体。
三、立即着手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要求大队整顿办公室对卫健局提出的机关作风整顿“五细”要求,结合执法大队监管工作实际,查找出本单位的需要整顿的作风问题;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积极查找自己及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问题,并作为今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大队领导班子要深入到被监督单位了解业户的所需所求使作风整顿建设做到不走过场,保证整顿质量。
四、确定了整顿的重点环节和岗位。根据职能把卫生行政许可及审批、执法监督作为作风整顿建设的三个重点环节;确定了涉及三个重点环节的行政许可发放窗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股、母婴托幼监督股3个部门作为作风整顿建设的重点岗位,重点解决这些环节和岗位存在的作风问题,寓服务于依法监管中,寓服务于经济发展中,更好的为我市经济和人民群众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篇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xx区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x区优化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商务工作贯通城乡、联通内外,涵盖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商务执法等领域,在以“六保”促“六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要求各股室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依法行政为保障,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确保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为提升优化商务营商环境做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推动“非禁即入”原则落实。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重点外资项目落地。建立健全外商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
(二)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积极开展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信息联动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的便捷服务模式,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实现xx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一站式”全覆盖,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和广交会、“x贸通”平台作用,全方位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学习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业务知识,组织企业加入国际营销服务平台(亚马逊、阿里巴巴、中国制造)体系,扩大国内外市场营销,大力推动“双循环”活动,精心组织参加第四届进博会,春秋广交会及境内外展会,落实中央、省、市、区外经贸发展奖励政策。推广应用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保持“全覆盖”。提高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保持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等主要业务100%使用“单一窗口”办理。
(四)提升商务执法水平。成品油市场监管有条不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巡查持续深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汽车销售市场管理稳步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正式启用,完成了“一单两库”的建立。及时公平公正处理各类投诉、咨询。
(五)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力做好汉江禁渔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镇级菜市场建设工作、集贸市场创文工作、巩固消费扶贫工作、组织企业开拓市场,开展产销对接会。消费者维权工作、二手车市场新建申报指导工作。
(六)提升商贸流通实力。着重线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抓好社区和商贸网点建设,促进消费,全面抓好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抓好商贸企业文明指数达标工作,大力推动和引导我区餐饮住宿行业开展“绿色饭店”创建工作,提升企业节能减排能力。
(七)进一步推动电商产业进展。大力推进电商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运营服务商,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加快网点建设,不遗余力推动复苏,积极对接京东、淘宝、邮乐网等多家电商平台,组织企业参与直播带货活动。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对电子商务、交易场所等领域开展了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的专项排查工作杜绝发生非法集资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八)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贯穿商务工作始终。
(九)落实惠企政策。进一步宣传落实商务领域各级惠企业政策,组织、指导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兑现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xx区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康向阳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同志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贸股,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开展“连促”活动。组织开展“商务干部联系企业、服务企业、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定期走访联系企业。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作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考核内容,列入督办事项,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商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见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篇5)
(一)健全推进机制,建立高效有力的工作体系。一是领导重视,专班负责。“一把手”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协作,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牵头协调,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推进,业务科室分工履职尽责。二是四个纳入,全面推进。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指标、“八五”普法规划、司法行政年度工作重点,做到有领导指挥、有机制保障、有目标推进、有考核督导,公开选聘x名法治督察员,对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保障有力。
(二)依法治市牵头,统筹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牵头完成省级评价工作。今年x-x月份,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x家单位,高标准开展全省20xx年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权益保护指标的梳理、填报和整改工作,圆满完成迎检任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平台持续推进。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大板块列入我市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重点加强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搜狐、网易、人民法治网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先后刊载我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事例x余篇次,为营商环境提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创新府院联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品牌。认真履行市府院联动小组办公室职责,参与起草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府院联动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着力在市场主体联动服务、企业破产联动处置、行业监管联动执法、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执行难题联动破解等方面发力,推动全市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落地。温县试点探索建立“执行+公证”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对我市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省委深改办对我市深化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前移司法服务职能,探索多元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构建“大复议、小诉讼”模式通报表扬。
(四)整合系统资源,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在全系统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六大专项行动。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惠民生专项行动。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x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x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x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x个,选聘法律顾问x名。截止到x月底,xx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量x人次,群众满意率达x%,办理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案件x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x人次,为x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二是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全市成立x个律师服务团,参与服务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x人次,体检企业x家,开展政策宣讲x次,提出法律意见x余条,为企业审查合同x余份。三是法治宣传入企入户专项行动。在全系统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助力小微企业、护航xx发展”等专项活动,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就产权保护、税费负担、企业融资等民营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开展政策法律法规解读宣传。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x余次。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涉企行政执法投诉等问题。指导市生态环境局等六个部门完成我市x部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修订和公示工作。组织对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广电和旅游等系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x个问题得到反馈整改。通过扎紧监督的“篱笆”,倒逼执法部门拧紧执法的“螺栓”。五是减证减负便企利企专项行动。实行一次性告知、电话预约制度,对简易公证事项,推行公证办理“最多跑一次”、变“当事人跑”为“公证人员代查”,法律服务前延后伸,知识产权保全“私人定制”服务已成为我市公证行业一大亮点。六是涉企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千名干警进万家为民服务护安宁”专项活动,建立“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机制”,鼓励和引导商事主体当事人优先选择仲裁调解、仲裁等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满足广大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
(五)对标教育整顿,深化提升服务企业效能。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活动为契机,促进服务企业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一是坚持问计于民,突出一个“实”字。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集中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二是回应群众期盼,突出一个“便”字。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工作制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通道更加通畅。三是满足群众需求,突出一个“贴”字。先后赴xx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xx力创制动器有限公司、xx多氟多化工有限公司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搜集各类意见和建议x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