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进一步巩固移民搬迁成果,高质量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自然资发〔20xx〕12号)文件和3月25日全市移民搬迁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ZHe135.COM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标中省政策要求,全面完成“十三五”移民搬迁安置项目项目建设、同步类搬迁安置、旧宅腾退拆除复垦等各项工作,系统宣传总结移民搬迁工作成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安置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县共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目前水磨湾片区安置点、吉家河片区安置点、宏林湾安置点、龙泽福地安置点、界头庙镇红罗义安置点已完成建设,石堡镇泄湖安置点正在建设中。已建成安置点要对竣工验收及项目结(决)算资料进行一次核查,相关手续未完成的力争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正在建设的安置点要在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力争在6月底前安置项目全部通过质量验收备案,达到入住条件,9月底前完成项目结(决)算审计、竣工验收。
(二)提升稳定入住质量。严格对照实际入住的政策标准,对搬迁群众实际入住情况开展跟踪核实,积极配合衔接后续帮扶,帮助搬迁群众适应新环境;加大力度督促同步类搬迁对象尽快入住,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力争在9月底前实际入住率达到100%;对于举家外出务工的,逐户逐人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搬迁入住状态真实,基本信息详实,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居住。
(三)积极推进旧宅腾退。坚持易地扶贫搬迁“搬新腾旧”工作要求,对已收回的旧房,规范建立村级资产台账,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做到全面封存、统一管理、有效使用,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临时回住,消除安全隐患。同步类搬迁坚持“即搬即腾”工作要求,在抓好入住的同时,做好旧宅基地腾退拆除复垦工作,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旧宅腾退拆除复垦工作全面完成。
(四)抓好后续扶持工作。XXX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为此,一是发挥情况明、底数清的优势,继续为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服务配套、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等后续提升巩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二是配合做好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确保5月底前按时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住房登记任务;三是用足用好增减挂钩政策,配合相关部门机构加快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贷款资金还款工作。
(五)完善档案抓好宣传。完善全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平台中“搬迁对象、一户一档、入住验收、旧宅基地腾退、项目管理”等基础信息,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分类建立高标准搬迁安置、旧宅基地腾退、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档案资料,力争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留史资料归档和系统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十三五”移民搬迁工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同时,在国家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厅通报推介“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挖掘出更多有价值、有温度的奋斗精神、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案例,充分运用杂志、报刊、电视等体,多层次、多角度、多点位、立体式全社会宣传展示县移民搬迁工作成效,进一步鼓舞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干劲,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懈奋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重点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紧盯时间节点,统筹谋划进度,细化工作措施,以“回头看”为起点,稳步推进全年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全县移民搬迁工作圆满完成夯实基础。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强化业务指导,指导基层对标政策和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工作。注重改进督导检查方式,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同时要注意减轻基层负担,提升督导质量,合理运用督导检查结果,并及时向县级部门反馈工作进展和动态。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履职尽责,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瞒报、错报、漏报、虚报等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行为,对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做到措施有效、数据真实、档案完备、管理规范。
zhe135.com扩展阅读
参考方案:自然资源局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自然资源局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xx)(以下简称《技术规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面组织做好我省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20xx年度变更调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全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市级检查,省级核查,掌握20xx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全省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二、工作任务
20xx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国家下发20xx年底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图斑,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xx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xx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逐级形成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一)完成“三调”统一时点阶段问题图斑整改
对“三调”统一时点国家级内业核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发现的问题图斑,进行整改更新。
(二)接收及下发20xx年变更调查相关数据
1.遥感监测数据
接收国家20xx年年底下发的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数据。分批次下发各市开展实地调查举证。
2.用地管理信息
接收整理部下发的综合监管平台备案的20xx年度各类管理信息,下发各地辅助开展调查。各地应根据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各类报备信息补充备案截止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
(三)确定调查界线
以国家下发的调查界线为准,原则上不允许调整调查界线。确需调整县级调查界线的,必须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自然资源部批准后调整。
(四)开展县级变更调查和建库工作
各县级调查单元以20xx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结合部下发的20xx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20xx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地表植被变化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管理信息、县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内业补充提取20xx年度各类土地变化图斑,制作20xx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
各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调查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以及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需要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在县级“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
(五)开展调查成果市级全面检查
县级对20xx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市级负责组织做好本市区域调查成果的核查把关,并对本区域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各县级调查单元的20xx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六)开展调查成果省级核查
省级组织专业队伍,依据20xx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对变更调查更新数据进行全面核实,对更新图斑进行内业逐图斑检查,对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影像和举证照片不能反映为建设用地的进行外业实地核实;对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图斑进行外业实地核实;对耕地二级类变化图斑,结合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及旱改水等项目进行外业实地核实,对有异议的问题图斑和其他重点图斑进行外业实地核实。对省级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形成省级核查报告,反馈地方整改。地方对省级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要实地核实修改或补充举证,并将整改成果重新上报,直至省级核查单位复核通过。
(七)开展省级变更调查数据汇总分析
在各市、县(市、区)完成最终成果并上报后,开展对各级变更调查数据成果汇总及分析工作,最终形成20xx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的省级变更调查成果。
(八)配合开展国家级核查
对国家级内业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各市要及时组织所辖县(市、区)进行实地核实整改或补充举证,并将整改成果上报省级,通过省级核查后上报国家复核,同时配合做好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技术指标
20xx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一致。
(二)变更调查监测成果类型
1.20xx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包括正射影像图和监测图斑。监测图斑是以“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为基础,套合比对20xx年底的正射影像图,分类型提取的20xx年度国土利用变化图斑。
一是依据最新遥感影像分类提取疑似新增建设图斑,在“三调”数据库建设用地图斑范围外,提取各类新增建设图斑,并根据影像特征,对图斑进行分类,类型包括明显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别墅、水工设施、道路、铁路、疑似建设用地、疑似设施农用地、推堆土、光伏板、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围填海等类型。
二是依据最新遥感影像提取疑似拆除图斑,在“三调”数据库城市(201)和建制镇(202)单独图层覆盖范围外(含边界周围),监测“三调”数据库类型为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图斑拆除情况,并判读拆除后的土地利用类型。
三是耕地变化监测,在“三调”数据库耕地图斑范围内,根据最新时相影像特征,提取已明显变为林地、园地和坑塘等的图斑。
四是园地、林地及草地变化监测,在“三调”数据库园地和林地范围内,根据最新时相影像特征,提取已明显复耕及影像特征与地类不一致的图斑。
五是“三调”单独图层变化监测,对于“三调”数据库中临时用地、推堆土、批而未用、拆除未尽、光伏板等单独图层以及持续监管图斑,根据遥感影像特征,跟踪监测其变化后现状情况。
六是湿地变化监测,整合湿地专项监测成果,按照一年四期影像反映的水淹或积水频次,形成疑似湿地变化图斑。
七是整合20xx年度地理国情监测等其他专项监测项目发现的其他地表变化。
2.用地管理信息。用地管理信息是部规划院在20xx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上,整合部综合监管平台中备案的农转用审批、新增耕地等项目的范围界线和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建新区范围界线等信息制作的。
(三)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1.内业调查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20xx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三调”统一时点未修改的未更新图斑,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以及县级执法、土地复垦、旱改水、土地登记、征地、供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生态修复、环保督察等日常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制作县级20xx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县级工作底图”),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县级工作底图中所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中的城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
20xx年度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农业管理部门、自然资源所及乡村干部沟通,了解耕地改种或轮种菜、棉、油等状况,并组织技术人员外业核实、内业上图,进一步更新“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的耕地种植属性标注。
3.调查举证
县级调查单元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
为保证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准确性,对国家下发的疑似新增建设图斑,要逐图斑拍照举证(依据影像能够明显判读为建设用地,如果按照建设用地调查可不举证)。对按建设用地调查的图斑,如果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为建设用地的,须拍摄内部照片;对按设施农用地调查的图斑,须拍摄建筑物内、外部照片或能反映用途的建、构筑物照片(依据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的打谷场等可不举证);对国家下发的疑似建筑物的图斑,实地不是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的,须拍摄举证照片。
对“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实地举证。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此类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变化原因、分布及面积,说明市级核实情况及汇总面积(属于省级以上移民搬迁或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应提供能够落实空间范围的批文或规划等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地方更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
各县(市、区)可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阶段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xx〕18号)关于优化举证方式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举证方式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人类难以到达区域的图斑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特殊地区举证方式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xx〕22号)的有关要求开展举证。对于采用类型举证、承诺举证、高清影像举证、或因降雪等天气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实际无法开展补充举证的,必须在举证信息表的类举标注字段,填写“类型举证”“承诺举证”“高清影像举证”“积雪覆盖”“按规程无需举证”或“无法到达”等情况,未填写相关情况的视为未举证。同时,采用类型举证方式进行举证的,所有类举的图斑均需挂接类举照片,不符合类型举证要求的(如影像特征不一致、举证区域非集中连片等),不得采用类型举证方式进行举证。
(四)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县级调查单元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xx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查。城镇村庄内部调查应首先开展新增城镇村庄范围的调查工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原城镇村庄内部地类变化根据地方实际组织开展,来不及在初报成果上报时限完成的,可在上报初报成果时予以说明,并在上报数据后继续开展调查工作并在核查整改时补充上报。
(五)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县级调查单元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xx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
(六)20xx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县级调查单元按照统一的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xx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1.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方法
(1)县级采用数据库变更软件,以“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为基础,将发生变化的信息逐块录入并变更“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生成“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与20xx年12月31日时点之间的增量变化信息及相关变更统计报表。
(2)县级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20xx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将增量变化信息导入该软件生成县级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包,并利用20xx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与“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的校核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3)因图斑分割引起耕地坡度分级变化的,要根据国家检查合格的坡度图和报备的田坎系数同步调整耕地坡度与田坎系数。田坎系数应与坡度分级一致,确因土地综合整治引起的实际田坎系数与区域田坎系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程验收资料,逐图斑上报备案,并在数据库中录入实际田坎系数。
(4)县级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成果经省级检查、国家最终质量检查通过并确认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级20xx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2.增量数据质量检查及更新要求
20xx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国家制定统一的数据库更新标准与质量检查规则,研发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下发各地,各地应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要求,以通过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的“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及统计报表为基准开展数据库更新工作。县级采用的数据库更新软件,必须满足国家数据库更新技术相关要求,支持增量数据导出、耕地坡度自动赋值、统计报表自动计算等功能,且导出的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必须完全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确保数据成果无错误。
(七)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分阶段和分级检查的检查制度,认真做好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
1.县级自查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变更调查增量数据的规范性。
2.市级检查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检查把关作用,对县级调查成果进行检查和汇总,在全面内业检查基础上,对重点变化地类和重点图斑进行外业抽查和检查,并检查县级调查更新成果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形成市级检查报告报送省级全面核查和汇总。
3.省级核查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省级核查单位对市级检查合格的县级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对照20xx年度变更调查的卫星遥感影像底图和举证照片,检查县级更新成果是否及时、彻底,对存在问题的图斑,省级及时反馈各市进一步核实及修改完善,确保省级调查成果整体质量。对通过核查的县级调查成果,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进行数据质检,对质量检查不通过的,组织地方修改完善。
4.配合国家完成国家级内业核查和互联网+在线外业核查
对国家内业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地方要实地核实修改或补充举证,并将整改成果报省级复核通过后,上报自然资源部复核。
配合自然资源部做好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工作。
四、主要成果
20xx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xx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xx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xx)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20xx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
五、进度安排
20xx年12月31日前,开展省级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有关工作准备,包括技术服务单位的招投标、全省工作部署等工作;编制省级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受疫情影响,省级不组织线下相关技术培训,由各市有序组织各县(市、区)和作业单位开展国家和省实施方案、相关课件、讲义、录音等的培训学习工作。
20xx年1月1日-2月20日,省级接收遥感影像及监测图斑并分批次下发,县级调查单位自接收数据之日起15日内,将举证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完成全部外业举证、县级自查、市级检查工作,提交至省级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县级数据建库。
20xx年2月21日-3月25日,省级接收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各县(市、区)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成果,组织完成省级检查和指导市、县整改工作,向自然资源部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20xx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
20xx年3月26日-31日,依据初报数据完成20xx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初步汇总分析工作。
20xx年6月30日前,对国家级核查存在问题的县(市、区)进行修改完善,经省级复核后,再次上报国家。
六、实施保障
20xx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应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形式组织实施,按照“统一制作底图、内业判读地类,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流程推进。各地要加强国土调查成果和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数据的管理,确保调查成果和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数据的安全保密,凡涉及保密数据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一)组织保障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20xx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级核查及省级数据汇总、工作报告起草等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
各地应参照省组织模式,健全国土调查及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本地区20xx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开展宣传工作、开展各级培训、确定承担单位、核实调查底图和行政界线、组织具体调查工作、组织检查与指导工作、组织预检验收和核查、开展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成果汇总等。
具体调查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由专业队伍承担,有能力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自行开展调查。
(二)技术保障
1.统一技术标准规范
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写20xx年度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规定、方案,并结合本省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省制定的调查规范、标准和细则,制定调查的具体方案。
2.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
在执行统一标准和规范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进一步充实、完善国土调查工作的软、硬件环境。充分应用成熟、实用的现代高新技术手段,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互联网+和网络技术为核心,全面提升调查的科技含量。
3.加强技术指导与咨询
省自然资源厅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调查问题对接机制,对调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三)机制保障
1.建立检查验收制度
各地采取切实的保证措施,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包括: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避免将错误带入下阶段工作;分级检查验收制度,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上报调查成果,国家、省、市、县分级负责检查验收。县级国土调查成果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预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对市级汇总成果验收。同时,为加强成果质量检查力度,省对县级成果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外业抽查核实,确保20xx年度变更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
2.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0xx年度变更调查专项资金,依据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并制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按任务提出年度预算,列入部门预算。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评估情况,按项目合同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3.建立质量保障目标责任制
20xx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对数据真实性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虚报、瞒报国土调查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并对相关领导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为保证调查成果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主观人为干扰和弄虚作假,所有调查过程成果应全部留档,确保全过程可溯源检查。
4.建立项目监理制度
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招投标确定技术力量强、信誉好、质量把关严的单位为项目监理单位,推行项目监理制。没条件的地区,也可从项目承担单位抽调技术人员交叉监理,全程跟踪监督项目进展和成果质量。
由项目监理机构在规定的权利和职责下开展日常监理工作。项目监理实施前须制订规范的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委托方、监理机构和项目承担方的权利和职责。项目监理实施须满足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四)经费保障
20xx年度变更调查经费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按分级保障原则,由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调查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国土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保障20xx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各地要及时关注本地区的疫情风险级别,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外业调查、核查工作,待降为低风险后方可开展外业调查、核查工作。
2.要求外业调查、核查人员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外业调查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六)数据保密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本级“20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保密主体责任,始终将保密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自上而下逐级压实责任,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保密教育、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到岗到人,参与本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各调查人员要切实担负起保密工作的直接责任,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制度,全面履行落实好保密协议和保密责任书规定要求。
【荐】自然资源局平安建设宣传月实施方案分享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启之年。为持续深入推进平安自然资源建设,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支持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氛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县局决定在三月份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党的以来,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宣传党的社会治理理念,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两者的关系,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多元主体的基层治理体系,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
(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整治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行业乱象重点问题工作;
(四)《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
(五)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涉及土地权属、山林权属、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矿山开发补偿突出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六)平安志愿者行动开展情况,推广使用平安志愿者APP,发动、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平安志愿服务;
(七)介绍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八)抗击病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在抗疫斗争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事迹;
(九)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十)全局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时间探索和经验做法。
二、宣传形式
(一)新闻媒体宣传。利用电子屏幕、横幅、展版、标语、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知晓率;
(二)贴近群众宣传。将平安建设宣传与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便民服务活动、平安自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举办一系列的活动,动员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宣传活动更加深入实际、贴近群众;
(三)集中策划宣传。坚持统一谋划,宣传内容围绕主题精心开展。同时积极参加县里集中开展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
(二)强化统筹协调,创新方式方法,力求在提高宣传质量上见成效。
(三)认真总结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鲜活经验,积极向媒体投稿宣传。同时将本次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局综治办。
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村因采煤沉陷等历史原因造成的群众房屋裂缝问题,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实际情况,给群众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确保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理念,着力解决村因采煤沉陷等历史原因造成的群众房屋裂缝问题,实施村移民搬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搬迁范围
村范围内涉及136户。
三、搬迁原则
移民搬迁工作事关社会稳定、民生福祉,坚持“政府指导、村级主办、依法搬迁、让利于民、社会稳定”的原则,搬迁工作总体由政府指导,具体工作由村为主体实施,镇村两级统筹力量,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实现依法依规和谐搬迁。
四、搬迁安置
(一)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分为三种,根据群众意愿,可由个户自行选择,每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1.现房安置。按照方便群众、促进发展的原则,安置地点选在我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小区龙门社区,户型以60平方米为基准,一户一宅。个户承担每户补助12.08万元的10%,即1.208万元。安置房面积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由个户按现行成本价自行负担。
2.就近安置。因年老体迈、故土难离等原因不愿迁离的群众,可在水峪贯镇区域内就近安置。安置地点为水峪贯镇镇政府所在地,距离村4公里,砖混结构,户型为100平方米(免费带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不含在100平方米内),水电暖齐全,个户免自筹。
3.货币安置。对不愿意集中安置或就近安置的群众,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具体补助标准参照20xx年采煤沉陷治理补助标准,具体为每户补助10.872万元,费用全部由县级自筹。
(二)临时安置
临时安置措施本着“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安全保障”的原则进行。对村现有群众居住的住房全部进行安全标准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临时性安置;对现有住房安全的居住村民,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愿意进行临时安置的群众给予安排;对有安全保障但无意愿临时安置的群众,镇村两级安排专人,对群众住房安全、生活保障等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置。
临时安置区域分两种,根据群众务工、就学、就业等实际情况,由群众自行选择。一是在水峪贯镇村周边区域临时安置的,由水峪贯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二是群众自行安置的,县财政承担租房费用及搬迁费用,按政策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临时安置期拟定两年,至20xx年12月底群众搬迁入住为期限。临时补助标准分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和房屋租赁周转过度补助费用。其中一次性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00元。租赁面积按照人均15平米计算(单人户按照30平米计算),每人每月每平米补助6元,按年度支付。
(三)搬迁标准
参照搬迁安置相关政策要求,村原址所有地上建筑物需全部拆除。在原址居住的个户自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起限期一周将现有房屋全部腾空,个户领取安置住房钥匙或领取货币安置补助资金后限期一个月内全部拆除。在新村居住的个户自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起限期一周将现有房屋全部腾空,个户领取安置住房钥匙或领取货币安置补助资金后限期一个月内全部迁出,不得在村居住。
(四)时间节点
1.20xx年6月-7月底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移民安置细则;
2.20xx年8月-9月底入户进行政策讲解、宣传发动、统一群众思想;进行搬迁村民申报户型、签字确认;
3.20xx年10月-12月底组建分房小组、制定分房方案并进行公示;组织分房;
4.20xx年12月底启动交房程序。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关乎民生福祉、关系社会稳定,水峪贯镇、各部门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移民搬迁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搬迁工作顺利进展,我县决定成立村移民搬迁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能源局、房管中心、农经中心、天宁镇、水峪贯镇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
(三)确保平安稳定。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尊重民意,通过民主商议等方式解决,及时化解矛盾问题,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使群众能尽早安居乐业。
(四)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处置,定期对移民安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严控廉政风险。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在积极推动搬迁工作的前提下,严格规范操作,依法依规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切实防控廉政风险,杜绝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方案范文: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分享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在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案卷评查自查的范围和方式
此次案卷评查自查的范围是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审结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卷宗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需写出书面说明。此次评查活动采取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对评查的案卷要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具体按照以下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查: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三)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
(五)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
(六)是否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告知权利、交待的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
(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案卷制作是否符合标准。
三、案卷评查自查时间和具体要求
(一)案卷评查自查工作从8月1日开始,8月30日前将相关案卷整改完善,并报回专项工作组进行集中评查。
(二)执法大队、监察股、各乡镇自然资源管理中心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列出20xx年行政处罚案卷目录,然后,按照评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对各类案卷进行自查,记录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及时加以整改。
四、评查方法和步骤
案卷评查活动分为自查、检查和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
对照本方案将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评工作,梳理出在办理执法案件中存在的突岀问题。自评工作结束后,对案卷评查工作认真总结。
(二)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评基础上,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案卷进行案卷评审,并进行打分,记录存在的问题,并逐卷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其中优秀案卷3件。
(三)整改总结阶段:
各股室对各自自评过程中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督查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梳理,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
五、组织领导
为促进本次案卷评查自查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搬迁实施方案10篇
方案既要注重发挥个人的作用也要发挥团队的作用,按照公司对工作目标的要求。我们应根据目标制定方案,如何制定属于自己的专属方案呢?希望这份“搬迁实施方案”能够满足您的期望,我会鼓励您仔细考虑我所提供的建议并把它们考虑在您的决策中!
搬迁实施方案 篇1
附件
福建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坚决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精准识别,精准搬迁。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水平。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各项资金都要精准集聚,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和后续脱贫,防止“大水漫灌”。
2.群众自愿,应搬尽搬。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努力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并统筹处理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确保有序搬迁、平稳搬迁、顺利搬迁。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做好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的规划和建设,防止因建房面积过大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防止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因建房而负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丽乡村规划,做到新房与新村同步建设。切实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整合资源,稳定脱贫。紧密围绕搬迁对象脱贫目标,把扶持搬迁对象后续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积极拓宽搬迁对象稳定增收渠道,实行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并重,努力提高搬迁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争取完成对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保护区等有搬迁意愿农户的搬迁任务,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5.9--8.5万人(目前我
省有搬迁意愿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约5.9万人,考虑到因灾因病等因素可能导致新增返贫,“十三五”期间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人数在5.9—8.5万人之间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做到立足实际、应搬尽搬。实施搬迁后,搬迁对象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收入结构明显多元,经济收入整体提高,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迁出区水土流失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需要搬迁农户,主要为:偏远自然村农户、地灾隐患点农户、生态保护地需搬迁农户、灾后需重建农户,以及居住在危旧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二)搬迁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两种,鼓励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对于偏远自然村且有意愿搬迁的农户,应采取自然村整村搬迁方式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和城镇化进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镇、县域和工业园区周边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水平高和就业条件好的地方,采取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引导搬迁群众集中安置。
2.购房安置。购买集镇、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实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到城镇购房的,均可享受搬迁同等补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4.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设内容
(一)搬迁群众住房建设
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和抗震设防标准,对每个安置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或农户自建搬迁群众住房。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其中,单人单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幸福院、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具体建设方式和标准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扩建。省定贫困户和非贫
困户搬迁安置,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以及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建筑面积。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条件,满足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区主干道;根据对安置区供配电调查情况,实施电力扩容及线路改造;努力解决搬迁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广播电视、宽带户户通;对安置区村社公共活动场所周边、主要道路两侧、院落四周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区可依托现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尽量不再新建相关教育设施;现有设施规模小、分布零散、设置不均衡的,根据需要增加新建或扩建。规划为每个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一个群众活动小广场。根据安置区实际情况和需要规划建设安置区村委会。根据安置区搬迁群众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分散供养养老院。为优化安置区环境,实现垃圾定点收集,规划实施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规模配置和建设标准等,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置区建设规划执行。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对于整村搬迁后的原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积极开展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
四、补助标准
(一)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每人可享受补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以及省级财政补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补助3000元基础上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对象还可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地可根据需要,从农发行、国开行提供的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中切出部分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专项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对贫困户的后续扶持。
(二)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10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
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三)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3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全省搬迁25万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资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万元测算,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共需150亿元以上,实际投资根据搬迁人数进行调整、确定。
(二)资金筹措
1.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55--5.95亿元(按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争取补助7000元测算),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
2.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8.3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约1万元的地方政府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
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专项建设基金。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为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3.25--4.25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0.5万元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省级造福工程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建房补助资金9亿元以上,用于搬迁户住房建设补助。
5.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资金4亿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缺口资金118--123亿元,除引导农户自筹约50亿元资金外,主要通过争取由农发行和国开行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以及其他投融资渠道解决。
六、融资模式
(一)资金承接、发放与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组建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的投融资任务。国家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和专项建设基金额度,分别由省财政和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作为项目资本金。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专项贷款规模分批发放至省级投融资主体,贷款份额由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担50%,利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优惠利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由省级投融资主体统贷统还,并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县(市、区)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或指定现有平台承接扶贫开发投融资业务,并作为承贷主体,负责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提出贷款申请。贷款获批后,省级投融资主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分批发放贷款资金给县(市、区)投融资平台,由市县实施主体建设使用,实行专款专用。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投融资平台直接与农发行及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并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品种
1.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对于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统计数据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对于地方政府给予搬迁补助政策的其他搬迁改造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2.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用于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原居住地的复垦及整理等相关项目。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七、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门涉农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集中安置区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众搬迁改造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金融政策。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落实和衔接好易地扶贫搬迁所需信贷资金,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并加强督促检查。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在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搬迁群众及集中搬迁安置区予以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的管理体制。省级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重点做好实施方案编制、确定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市县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搬迁对象的组织动员、审查认定、安置区选址,以及落实建设用地和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农村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科学规划布局。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发展、工业园区开发、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有机结合,一起规划。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尽可能地将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在集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周边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创新搬迁模式。坚持住房模式多样化,既可统一安排宅基地,统一规划,每户一宅;也可群众集资统一建设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户一套;还可几户合作,集中联建。坚持建房方式多样化,各地要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亲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乡村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承包代建。
(四)多方筹措资金。要建立健全“以财政补助为导向、群众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支持” 11 的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和乡村集体也要不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还要通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外出乡亲集资、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续发展。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坚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发展经济并重,把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质量。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要根据每一个搬迁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发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六)坚持规范运作。要注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运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搬迁对象的筛选确定上,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公开公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实行施工进度月报制度。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报账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资金。省级投融资主体要按照“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要求规范运行。
(七)强化监督考核。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具体考核步骤。通过采取主管部门考核、加强贷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全覆盖。一是主管部门考核。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国土厅、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点地区抽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选择、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总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加强贷前审查、贷中管理和贷后信贷资金监管,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对贷款支持对象是否精准、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贷款发放与回收的重要依据。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委托社会组织以及咨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
搬迁实施方案 篇2
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机房设施的搬迁已成为许多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机房搬迁将现有的IT设备和服务从一个位置转移到另一个位置,这需要高度的计划和执行能力。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个有效的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搬迁机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更大的机房空间以适应企业不断增长的需求,并改进设备的效率和性能。机房搬迁还可以优化设备的布局,提高机房的可维护性和安全性。
二、准备工作
在正式开始机房搬迁之前,需要进行充分准备工作,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以下是准备工作的具体步骤:
1.制定详细计划:确保所有相关方面都得到充分考虑,包括时间表、资源需求、项目目标等。该计划需要与所有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确认。
2.评估设备:对所有现有的IT设备进行详细评估,确定哪些设备需要搬迁,哪些设备需要更新或替换,以及新机房的需求。
3.选择新机房:根据当前和未来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新机房。考虑到机房的可扩展性、安全性、通风和温度控制等因素。
4.安排设备迁移:确定搬迁过程中设备的顺序和方法,并制定详细的设备迁移计划。还需要确保有足够数量的人员和适当的设备来完成迁移工作。
5.备份数据:在搬迁之前,务必进行全面的数据备份工作。这将确保在搬迁过程中不会丢失任何关键数据。
三、实施步骤
机房搬迁的实施过程需要有条不紊,确保一切安排妥当。以下是实施过程的详细步骤:
1.通知利益相关者:提前通知所有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给他们一个详细的时间表和搬迁计划,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关切。
2.设备断电和拆卸:在搬迁日期之前,确保所有设备已经断电,并按照计划顺序进行拆卸。在拆卸过程中,要小心谨慎,以免损坏设备。
3.设备包装和运输:对所有设备进行仔细包装,以保护其安全。同时,确定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方法,将设备安全地从旧机房运输到新机房。
4.设备安装和连接:在到达新机房后,安装和连接设备。确保所有设备按照正确的位置和顺序安装,同时保证设备之间的连接可靠和稳定。
5.测试和验证:在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必须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证工作。包括网络连接、电力供应、设备运行情况等方面的测试,以确保一切正常运行。
四、风险和应对措施
机房搬迁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和相应的应对策略:
1.设备损坏或丢失:在设备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为了应对这种风险,必须做好设备包装和保护工作,并确保设备都有明确的标识和记录。
2.设备连接问题:在新机房安装设备时,可能会出现连接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为了应对这种风险,应进行详细的设备连接测试,并提前做好备用连接方案。
3.数据丢失:如果在搬迁过程中没有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就有可能出现数据丢失的情况。为了应对这种风险,务必在搬迁之前进行全面的数据备份,并验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
五、总结与展望
机房搬迁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项目,需要精心策划和执行。本文详细介绍了一个有效的机房搬迁实施方案,包括准备工作、实施步骤和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搬迁机房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需求,并与所有相关方面进行合作和沟通。同时,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评估、机房选择和数据备份等。
通过正确的执行方案,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应对,可以确保机房搬迁的顺利进行,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并提高IT设备的效率和性能。
搬迁实施方案 篇3
市行政管理中心经过几年紧张有序的建设,今年下半年将投入使用,届时市级机关近50个部门迁入市行政管理中心办公。现就做好市级机关搬迁、市行政管理中心启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机关搬迁
(一)本次迁入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的单位主要是原市府机关大院和墨池坊大院及部分在外的市级行政机关。
(二)市级机关的搬迁,要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做到安全、有序、高效。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搬迁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搬迁的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要成立搬迁小组(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搬迁工作。要落实职责,认真做好搬迁的各项准备。
(四)搬迁经费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划拨。
(五)市级机关搬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公用房分配及装修
(一)办公用房分配面积标准。依照《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x]250号)规定,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办公用房按现实职正厅、副厅、正处、副处及科级以下相应标准分配。
(二)办公用房装修及办公用具配备。按照国家计委[x]250号文件规定,一般办公室按普通标准装修,领导办公室和其他重要部位按中级标准装修。市四套班子的会议室、公共会议室、接见厅、贵宾休息厅等办公用具统一分期分批配置,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原则上使用原办公用具,确需添置的,由各部门自筹资金解决。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设备、办公用具等购置要坚持实用、精简、节俭的原则,所需购置经费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预算,市计委、财政局、招投标中心等职能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立项、审核、资金落实和招投标工作。
(四)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办公用房分配方案,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机关原有办公用房等资产的处理
(一)凡搬入市行政管理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搬入科技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办公区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在中心区新建办公楼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原办公楼统一由市政府收回。收回的办公楼由市财政局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统一调剂使用和盘活处置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没有列入搬迁的部门,其办公用房(地)产权的管理,目前仍由该部门负责,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地)产权管理意见下发后,按规定执行。
(三)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管理市级机关房(地)产的法定单位,要加强管理,保证房(地)产的安全、完整,使其充分发挥效益。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一)坚持管理与服务相分离的原则,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二)按照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市行政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的后勤服务工作,坚持服务社会化的方向,除因安全工作需要,部分服务项目自行管理外,均实行市场化运作。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内的用水、电、气及保洁、绿化经费,由大楼内各单位根据办公使用面积按比例分摊承担。大楼公共部位的水、电、气及保洁、绿化等大楼管理经费,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方案,市财政局审核划拨。
搬迁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
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__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搬迁实施方案 篇5
为了切实做好全乡20XX年地质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北湖区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及我乡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和防治经验,编制本预案。
一、20XX年全乡地质灾害情况
乡政府对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工作布Z早,及时下发了《xxx瑶族乡20XX年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与各村委会主任签订了防灾避灾责任书,建立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行动迅速,宣传到位,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及知识增强。20XX年汛期与往年相比,降雨量相对较少,且相对集中,主要发生在4月、5月,由于防范早,加上雨水较少,因此没有形成大的地质灾害。
二、20XX年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1、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村
①xxx村
②十寺村
③桃仁村
④太阳村
⑤茶元村
⑥介木山村
⑦正冲村
2、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矿区(点)
①十寺矿区
②亭子板非法砂场
3、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交通干线路段
①郴仰公路xxx段
②xxx――桃仁路段
③xxx――太阳路段
4、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近几年我乡地质灾害情况调查,共有地质灾害隐患近十处,其中有些隐患点潜在危险较大,若诱发因素达到一定程度,即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要特别加强防范。
①正冲至下介木山新村泥石流
位于正冲村至介木山新村河谷地段,山高坡陡,溪沟狭窄,河床纵坡比大,三面环山,集雨面积大,具有短时间内大量来水的地形,而且因修建郴仰公路境内的生态尚未得到全面恢复,泥石流物源丰富,遇到大暴雨或强降水,就可能发生泥石流。严重威胁着正冲、介木山新村居住在河口、临近河床的95户、43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②赵家湾后山滑坡群该滑坡群
该滑坡群在20XX年“8.8”洪灾后,虽未见明显滑动,但仍于不稳定状态,其后缘裂缝长260米,宽50米,滑体体积约5000立方米。该滑坡群对赵家湾35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③十寺矿区
十寺矿区虽然是近年来才启动开发工作的,但其矿区开采历来已久,地表山坡随处可见大大量堆放的煤矸石、废石,地下采空区域越来越大。大暴雨时极易引发大范围的矿渣流及透水事故,严重威胁矿区民工、居民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④亭子板非法砂场
此处砂场临近郴仰公路,其周围植被严重被破坏,裸露的砂石透水强,抗冲力弱,经暴雨冲刷和长时间浸泡极易形成泥石流和山洪,给郴仰公路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重点防范期
一般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乡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强降雨及不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关系极为密切,预测今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6―9月份的集中降雨时段,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另外为注意防范夏季热带风暴对我乡的影响。矿业活动强烈的地区要高度注意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监测
(一)重点监测的范围、内容
原则上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本年度监测的范围,在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判断。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监测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1、汛期巡查
一般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乡、村两级必须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并落实监测责任。
2、群测群防监测
利用已建立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监测人,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对灾情及早发现,主动避让。
(三)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在驻村乡干部的指导下,由各行政村和当地群众组织实施监测。
2、危及主要交通干线、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直接防灾单位负责监测。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乡政府成立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灾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防灾预案的同时,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和编制防灾预案,将防灾避灾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管理地段要明确专人进行监测预防,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对监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对山洪地质灾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平时要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绿化和保护好环境;对处于山洪河谷中的住户要进行避让搬迁;对隐患点要加大监测和巡查力度,发现的裂缝及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夯实,在其上方开挖截水沟、排水沟。
3、尽量做到勤监测、早发现,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疏散人员。
4、建立健全重大险情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应在6小时内速报乡政府(电话:2705003)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做好应急处理,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防止灾情扩大。
搬迁实施方案 篇6
坪上煤业监测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沁秀公司:
因我坪上煤业联建楼内各部门房间调整,现监测机房需搬家至本楼一层靠东侧房间,搬家后原机房用作澡堂使用,同时经与重庆煤科院、江西联创等几家单位协商,厂家要求确定具体时间才能到矿服务,现监测机房已基本准备到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施工时间:2022年8月9日08:00—8月14日08:00
二、施工地点:监测监控新、旧机房
三、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程 松 安全负责人:张丽江 技术负责人:孙会亮 范敏飞
四、施工顺序
1、8月9日—8月11日搬迁光纤系统,期间将影响所有外线电话、电视、网络、35KV变电所电力通讯专线,监测监控数据上传,期间所有通讯靠手机联系。
首先将旧机房主光缆掐断,将光缆布放至新机房,同时光纤机柜(含里面所有配套设备)也将搬至新机房,在熔接好光纤之前,外线电话、网络、35KV变电所电力通讯将中断,中断期间所有通讯靠手机联系;然后对光纤进行接续,按光纤上的标签一一进行熔接,所有光纤熔接完毕,确认光纤衰耗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重新进行熔接。确认熔接完毕,恢复电视、网络、监测数据上传、35KV变电所电力通讯。
2、8月9日早8:00—8月14日早8:00搬迁内外线交换机,期间将影响井上下所有内外线通讯线路中断,调度台通讯中断。
(1)利用8月9日9:00—11:00两个小时内临时沟通井下小交换机电话,用作临时通讯。
(2)按计划进行搬迁工作。首先将旧机房内的程控机及机柜(包括录音
系统)进行拆机,然后将其搬至新机房内,(期间将导致井上下所有内外线通讯中断、调度台通讯中断)同时将所有通讯电缆搬迁至新机房。程控机及机柜搬至新机房后,将其与光纤系统进行连接。最后按原先接线顺序将所有通讯电缆一一进行接续,确保接续正确,接线顺序按先井下后地面的顺序进行接线,恢复通讯。
3、8月9日早8:00—8月11日早8:00搬迁监测系统,期间将影响监测数据上传。
先将监测系统的所有设备进行拆机(包括上传服务器、主备机、数据库等),然后将其所有设备、线路搬迁至新机房,搬至新机房后将其与光纤系统进行连接,连接好声光报警系统,最后检查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同时试运行1——2天。
4、8月11日—8月13日搬迁双回路供电系统并调试,将影响井上下监测、通讯等约一个小时(根据进度待定)。
将旧机房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所有设备、线路进行拆移、UPS电源及后备电池进行拆卸,然后搬至新机房,重新进行重组,最后进行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最后待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对整个中心站系统进行试运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我井井上下监测监控所有测点的数据上传将会中断,因此通风科、安监科要做好此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2、搬迁前,监测队提前做好监测报告,将所有上传测点进行屏蔽。
3、施工期间重庆煤科院、联创等厂家在矿进行现场服务,矿方制定周密措施进行实施,保证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机房实施方案
搬迁实施方案
易地搬迁实施方案
扶贫搬迁 实施方案
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搬迁实施方案 篇7
档案接收是国家赋予档案局(馆)的重要职能,是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档案法》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因市档案局原库房已严重饱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除特殊情况外,基本未接收档案。20xx年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研究协调档案馆搬迁,同时财政列出专款完成库房设施建设,保证了档案进馆要求。为进一步整合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增强档案服务能力,确保档案安全管理,促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拟于今年开展“档案集中接收年”,集中接收全市到期档案。为了按时完成档案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市档案馆接收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着重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档案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
三、具体要求
(一)档案接收期限
1、列入市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移交,即20xx年(含)以前形成的档案;
2、被撤销、解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被撤销、解散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
3、国有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企业破产清算终结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4、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自重大活动或者重要事件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提前或者延期移交档案的,需经市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二)内容范围
接收市级下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工作查考、科学研究和历史凭证作用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
具体内容如下:
1、市委及其所属各部门形成的档案;
2、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3、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形成的档案;
4、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5、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形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6、市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的档案;
7、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8、以上各单位设置的直属临时机构和下属单位所形成的档案;
9、国家有关部门驻邢单位的档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国家档案馆接收;
10、被撤销和解散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的档案;
11、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邢台市某项事业或者建设活动为主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三)档案进馆的质量要求
1、进馆档案必须符合案卷质量规范标准。各单位应对进馆档案逐卷、逐件进行检查,使之符合移交规范。
(1)文书档案的整理。20xx年以前的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20xx年以后的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xx)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2)科技档案的整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xx)执行。
(3)专门档案的整理。不同的专业档案要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如会计档案要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等。
(4)特殊载体档案的整理。不同载体的档案要符合各自的整理规范要求,如照片档案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xx)的要求等。
(5)企业移交进馆档案按《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xx)整理编目。
2、编制检索工具。各单位在移交档案时,必须编制好案卷目录和文件级目录一式三套,两套随档案移交档案馆,以确保进馆档案的有效利用,一套留原单位,以备日后查阅使用。
3、其它须移交的材料:
(1)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介绍;
(2)立档单位档案分类方案;
(3)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档案利用效果汇编等)。
(四)接收档案进馆的程序和手续
1、移交档案前,先由市档案馆对所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案卷质量达到进馆要求后,方可进行移交。
2、档案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逐卷、逐件清点核对,如发现有误应当场改正或在案卷备考表中注明。
3、验收合格后的档案由移交单位装箱向市档案局移送。
4、交接双方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存一份备查。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档案集中接收年”从20xx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3月1日至3月底结束,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4月1日至4月底结束,对已整理好的档案,填写摸底表,未整理档案可先估计大体数量,4月底前填表上报市档案局市直业务指导科。
第三阶段整理验收。5月1日至8月底结束,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散存档案进行整理,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按时完成整理工作。已整理完善的单位,可随时验收入馆。
第四阶段集中接收。9月1日至12月底结束,对整理验收单位进行集中接收。凡列入本次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期移交;对拒不移交或延期移交而造成档案缺失、损毁的,将依照《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档案接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确保完成。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党组成员高立春同志为组长的“档案集中接收年”领导小组。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领导和实施人员,负责对档案接收进馆的具体工作,确保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业务指导。市档案局做好档案接收的指导工作,对档案整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指导,尽快完善整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应交不交的情况发生。档案移交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进行档案达标认定、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搬迁实施方案 篇8
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摘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一次机房搬迁的实施方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设备搬迁过程、网络迁移和测试等步骤,以确保搬迁过程顺利、安全、高效。
第一部分:前期准备工作
机房搬迁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整个搬迁过程顺利进行。需要对目标地点进行评估,包括机房面积、网络环境、电力供应等方面的检查。同时,明确搬迁的时间节点,制订详细的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另外,还需要备份所有的数据和系统,以防数据丢失和系统损坏。
第二部分:设备搬迁过程
设备搬迁是机房搬迁的关键步骤之一。在搬迁前,需要做好设备清单,并对设备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在搬迁过程中,所有设备需要谨慎处理,避免碰撞和损坏。对于大型设备和机柜,需要采取专业的搬运工具和操作方法,确保搬运过程安全可靠。在设备搬迁结束后,还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部分:网络迁移和测试
网络迁移是机房搬迁的另一个重要步骤。在搬迁前,需要制定详细的网络迁移计划,包括IP地址的变更、网络拓扑图的更新等。在搬迁过程中,需要谨慎处理网络设备,确保网络连接的稳定和可靠。在网络迁移完成后,还需要进行网络测试,如ping测试、带宽测试等,以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安全措施和风险管理
机房搬迁过程中,安全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搬迁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对所有参与搬迁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性。同时,还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在搬迁过程中,需要对设备和数据进行定期的备份和恢复,以降低数据丢失和系统故障的风险。
:机房搬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充分的准备和计划。本文介绍了一种详细的机房搬迁实施方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设备搬迁过程、网络迁移和测试等步骤。通过执行这些步骤,可以确保机房搬迁过程顺利、安全、高效,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搬迁实施方案 篇9
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一、概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机房的搬迁变得日益重要。机房作为企业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承载着大量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和数据存储设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机房搬迁需要精心策划和周密安排,以确保搬迁过程中的信息完整性、安全性和连续性。
二、准备工作
1.制定搬迁计划
在开始机房搬迁工作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计划包括搬迁的具体时间、人员调配、设备准备以及通信计划等。同时,还需要评估搬迁的影响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备份关键数据
在搬迁前,务必对机房中的关键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地方,并进行多重备份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同时,还需要测试备份数据的可用性,确保在搬迁中不会丢失重要数据。
3.评估设备和网络
在进行机房搬迁之前,需要对现有的设备和网络进行评估,确保其能够满足新机房的需求。如果发现设备过时或网络带宽不足,需要及时考虑更新或升级,以避免在搬迁后出现故障或瓶颈问题。
4.测试搬迁方案
在正式搬迁之前,需要对搬迁方案进行全面测试。测试中应模拟真实的搬迁过程,并评估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通过测试,可以发现搬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及时调整方案以减少风险。
三、实施步骤
1.停机准备
在搬迁前,需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停止机房内的各类服务。在停机前,要确保所有的数据已备份,并进行最后一次备份确认。同时,还需要通知相关用户和客户机房将进行搬迁,以便他们做好准备。
2.设备拆卸
在搬迁当天,需要组织人员对机房中的设备进行拆卸。拆卸时应注意设备的安全,在拆卸过程中需记录设备位置和连接方式,以便后续快速恢复。
3.网络迁移
在设备拆卸完成后,应着手进行网络的迁移工作。网络迁移包括布线和设备连接,确保新机房的网络能够正常运行。在布线过程中,要注意线缆的走向和长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信号损耗和干扰。
4.设备安装
网络迁移完成后,需重新安装设备。在安装过程中,要按照原来的设备连接方式进行连接,并确保连接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同时,还要测试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5.数据恢复和测试
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要进行数据恢复和测试工作。需将备份的数据恢复到新机房中,并对恢复后的数据进行校验和测试。测试包括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测试,以确保迁移后的数据能够正常使用。
四、风险控制
1.备用设备和电源
在搬迁过程中,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和电源。备用设备可在原机房发生故障时快速替换,备用电源可在断电情况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以减少搬迁期间的风险。
2.人员培训和指导
搬迁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进行人员培训和指导,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数据恢复以及紧急救援等,以提高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工作效率。
3.应急预案和演练
在搬迁过程中,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预案包括问题识别和解决的流程,应急人员和联系方式的清单,以及备用方案的准备等。通过演练,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避免搬迁过程中的紧急情况。
五、总结
机房搬迁是一项复杂且风险较高的任务,需要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安排。通过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备份关键数据,评估设备和网络,以及进行测试和风险控制,可以确保机房的顺利搬迁。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问题,以降低搬迁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机房搬迁的效率和成功率。
搬迁实施方案 篇10
易地扶贫搬迁
学习目标:
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
学习内容:
读与写
搬迁自然水土地方村庄整体同步安置旧房
新家协议按期
学与用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1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
2需要整村搬迁的村庄
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标准
1城镇安置: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农村安置:
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3平方米。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日奖励15000元
【荐】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合集
为做好全县20xx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根据《市20xx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自然资发〔20xx〕2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卫片执法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在黄河沿岸县域非法用地采矿以及露天矿山越界开采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力维护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彻底扭转我县当前违法占地、违法采矿多发的被动局面。
二、工作任务
(一)及时核查卫片执法图斑。按照自然资源部提高卫片执法图斑下发效率,随时监测提取、制作、下发,结合国土变更调查补充数据等工作模式,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将图斑以表格+影像形式下发至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社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核查并上报核查情况,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要在本月完成上一个月自然资源部下发图斑用地、用矿情况的核查汇总和数据填报。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限时督促整改。对于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中发现确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以及相关乡镇(社区)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整改,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三)严格开展约谈问责工作。对违法严重、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社区),县自然资源局将适时报请县政府严肃开展约谈问责,督促限期整改,并将约谈情况报告市卫片办。
三、工作方式
(一)“月清”。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将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卫片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和判定工作,并保存确认。市自然资源局将对我县上报数据真实性逐图斑采取内业和外业双重审核,每月25日前完成审核确认,市自然资源部门将审核结果同时通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将每月最后一天前,汇总确认全省的核查与填报结果,作为统计依据。
(二)季度卫片、月度卫片、土地变更调查抽查工作协同推进。季度卫片、月度卫片、土地变更调查抽查检查同步开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在月度、季度卫片调查阶段,县自然资源局要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和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合法性判定;对其中尚未查处的违法用地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社区)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查处整改。
凡自然资源部、省厅下发的20xx年季度、月度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在卫片检查中已经恢复土地原貌的,纳入下一月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的“往年批准本年建设”(“PJ”)图斑,填报相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并计入年度实际建设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三)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相衔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以下简称北京局)在开展例行督察过程中,将对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例行督察发现确属违法行为的,应纳入但未纳入土地卫片检查范围的,北京局将督促将其纳入检查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整改。
土地卫片执法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按照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卫片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组织指导、督促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20xx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宣传动员,通报工作情况,推进各阶段工作,开展县级督查和迎接验收工作,提请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有责任的负责人、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配合完成部、省、市三级督导、抽查、挂牌督办、公开通报、验收、约谈问责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社区):部署组织本辖区内卫片执法工作,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图斑核查、调查取证、查处落实等相关工作,承担整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主体责任。乡镇长(管委会主任)既是自然资源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要主体;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全县卫片执法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全县卫片执法图斑进行核查、数据填报;对违法图斑进行查处、移送等工作。主持县卫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卫片执法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卫片执法工作涉嫌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依法做出处理,抓捕相关责任人员;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找违法责任人;对卫片执法中阻碍执法,发现的“涉黑涉恶”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县检察院、法院:负责追究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违法主体法律责任,做到应诉尽诉,应判尽判,从重从快。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农村宅基地等农村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生态环境破坏及环境污染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的非法经营销售行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住房建设领域违法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查处卫片执法工作中涉及林地破坏行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政同责的要求,乡镇(社区)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社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耕地保护面的新形势,准确把握今年卫片执法工作的新变化,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违法占地(“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建房问题)、私挖滥采、违建别墅、挖湖造景等问题发生,对属地再次发生上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移送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二)早发现、早制止。各乡镇(社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内业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部、省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经核查后认定为违法的,要及时采取制止、报告、查处等措施,防范违法事实形成或进一步扩大,着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三)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矿种,加强矿产卫片执法工作。要严格按照《矿产执法卫片图斑填报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图斑核查、判定、处理、填报和审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矿产执法台账,把“依法依规”、“严起来”理念落实到各个环节特别是要强化对自然保护地、长江流域和黄河沿岸县域等重点地区、稀土等国家战略性资源重要矿种的监管,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行信息公示。各乡镇(社区)、县直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媒体深入宣传卫片执法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精选】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合集
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体系建设,夯实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中的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动态巡查,是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单位)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全面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负直接责任。年初要制定动态巡查计划,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职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报告准确、制止有效、查处到位”。
三、职责分工
各单位是动态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行政处罚及实施强制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任务,实行责任追究。
因建设办和胜利办未设立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其辖区(主城区)内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暂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伍负责。
(一)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以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
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
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
6.在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7.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二)动态巡查工作实行巡查台账登记制度。巡查台账应当记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
(三)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各单位要根据案情依法及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整治整改力度,把违法行为处理在违法建筑形成之前;对已形成的违法建筑未实际使用,可拆除复耕的,由各单位组织拆除复耕到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确需占用的,查处到位后督促违法当事人补办用地手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在取得批准手续之前严禁复工违法建设。
(四)各单位动态巡查工作实行抄告制度。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组织立案查处或指导查处。抄告要及时全面,内容包括违法主体、违法时间、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实际用途等相关情况。
(五)各单位负责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工作。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到用地竣工验收期间,按照合同或决定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用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将相关监管材料、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监管系统,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市自然资源局。
(六)各单位负责对辖区内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规模较小的违法用地及违反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于已形成违法事实,且案情较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交由市自然资源局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护耕地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坚定“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的现实检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巡查,注重效果
各单位要加大动态巡察工作力度,坚持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有效遏制新增,积极处理历史违法案件,尽快消除违法状态。
(三)夯实责任,严肃纪律
要层层建立包保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动态巡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动态巡查工作布置、开展不到位,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较多的;
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或者未有效制止的;
4.发现违法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的;
5.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
6.填写巡查台账时弄虚作假的。
【精选】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汇编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决定将20xx年确定为师德师风建设年,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修身正己,立德树人”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充分认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形势任务,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准确把握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使命担当。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以“修身正己,立德树人”为主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学习,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增强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匡正师德师风,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用思想铸魂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把加强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以及党的精神作为教师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引导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增强价值判断、选择、塑造能力,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并做好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各校(园)要围绕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拟定培训方案,认真开展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集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0学时,将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总学时。
(二)加强法制纪律学习,用规则立德
各校(园)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等教师职业规范。机关纪律作风“十条禁令”、《校长十不准》《教师十要十不要》《机关职工十不准》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纪律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同时,要加强师德失范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各校(园)要建立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在教职工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会或党员教师大会、教研组会议等会前,固定时间进行学习。明确学习内容,并要求每位教师做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期间,要紧紧围绕“正己修身,立德树人”的主题,结合学习内容,开展师德师风问题的大讨论。要注重教师学习实效,讨论主题要鲜明、讨论情况要有记录。
(三)注重典型树德,用榜样示范
坚持党建引领师德师风建设,要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制度,以制度的力量涵养初心、坚定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对标“四有”好老师标准,开展第36个教师节系列活动,挖掘在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采取多种形式,对高尚师德进行宣传和褒扬。20xx年起,县教育局将每年评选一批“县师德标兵”进行表扬激励,并推荐评选“州师德标兵”,获此殊荣者,在职称推荐评审中,当年的年度考核可视为“优秀”。
(四)严格考核评价,用师德规范
各校(园)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局要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管理目标考核和校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各学校要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评价结果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20%,良好的比例不得超过30%。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资格;师德考核良好及以上,作为今后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的必备条件。加强新入职教师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对于查实的师德失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半年上报要求,报县教育局备案,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防结合,夯实师德失范惩处责任层层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传,全面动员阶段(20xx年6月下旬—7月初)
学习领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师风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各项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积极对标“四有”好老师标准,全面启动20xx年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
(二)实践落实,全力推进阶段(20xx年6月下旬—11月下旬)
各校(园)要利用暑假或党支部会议、党员教师会议、全校职工大会等,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活动,开展教师自我剖析、自查自纠活动,开展师德师风知识竞赛评比活动。在教师节开展师德模范评选和宣传活动,宣传师德先进典型、激励先进人物。
(三)梳理特色,总结提炼阶段(20xx年12月)
根据本校(园)的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十项准则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梳理存在问题,制定下阶段工作改进措施,切实提升活动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思想认识,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要夯实学校主体责任,压实学校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全州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研究制定本校(园)具体实施方案和培训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确保建设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校(园)拟定的实施方案和培训方案,请于7月15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审核后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
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开展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情况每月报教育局人事监察股(9月至11月)。教育局将师德师风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纳入对各校(园)的目标绩效和校长绩效考核。
(三)注重活动实效
各校(园)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部署,切实加强政策创新和方法创新,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推进学习系统化、经常化,往实走、往心里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要深入总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年为契机,固化制度和成果并推广运用,健全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今后每年加以贯彻实施。要认真梳理和总结提炼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四)严管厚爱并重
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LED显示屏、QQ群、微信群、报刊杂志、互联网和“两微一端”等媒介载体,深入宣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提振师道尊严。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充分关心关爱广大教师,特别是教育教学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安心从教、潜心育人。需要营造尊重教师、理解教师、关爱教师的社会氛围,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敬业精神。
方案推荐: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县城发展步伐,加快镇草莓小镇研学基地项目建设,切实维护项目范围内被搬迁人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和《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S311路(二期)改建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范围
县镇草莓小镇研学基地项目(位于镇合水路以南、村委会以东)涉及村村民组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管(杆)、线等。
二、搬迁实施单位
本项目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实施。
三、安置房屋地点
伍岗安置点(县城南二环以南、伍岗水库公园以东),期房。阮巷安置点(位于S311道路以东、志和小学对面),期房。
四、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式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方式。非住宅房屋搬迁实行货币补偿。
五、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下列情形不作为补偿的依据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
(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因婚姻、出生、大中专毕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等原因迁入户口的除外);
(五)新申领的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
六、被搬迁房屋和有效面积的认定
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非住宅房屋认定。
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住宅房屋搬迁补偿,计算有效面积的人员为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房屋安置对象。分别按照下列情形计算有效面积:
(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二)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安置对象可以按照3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合法有效面积。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三)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的房屋应当依据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确定合法有效面积。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已使用集体土地兴办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或者乡镇企业,经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镇政府审核后,可确定为有效面积。
(四)在搬迁范围内抢建、新建等其它违法建筑,先予拆除。其他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
七、安置对象户及人口的认定
本实施方案之日作为界定房屋安置对象及人口的截止时间。
(一)安置对象户的认定
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的,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予以住宅房屋补偿安置。但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的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额或差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住房福利政策的,不得重复安置:
1、依法享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
2、补偿房屋属于自有产权;
3、方案公布时属于征地范围内常住户籍人口(含全日制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正在服刑人员和就地征地“农转非”人员)。
国家和省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落户的人员,在搬迁范围的可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
(二)安置对象户中直系亲属人口的认定
符合本方案第七条第(一)款的房屋安置对象的家庭户中,有属于下列情形的直系亲属,可视为房屋安置人口。但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额或差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住房福利政策的人口除外:
1、本方案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人员的具有中国国籍的配偶及共同婚生子女(含依法收养的子女),在方案公布前户籍已迁入征地搬迁范围。
2、原在当地享有承包土地和房屋,从征地范围迁出后在城镇落户的人员本人。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未初婚子女户籍在县(含市市区内)的,配偶、子女可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人均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现役军官的补偿参照本项规定执行。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胎儿(其生母应当属于房屋安置对象,并且在实施方案公布前已怀孕)。
八、房屋搬迁安置补偿
(一)选择产权调换的,符合房屋安置对象的可按人均60平方米有效建筑面积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剩余人均实有房屋面积按照产权调换比例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置换差价按砖混50元/平方米,砖木80元/平方米,土瓦100元/平方米标准找补,补齐的面积部分不找补差价。对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房屋建筑面积参照县人民政府印发的《S311乌曹路(二期)改建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分别按砖混、砖木、土瓦等结构分别给予6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拆除补助;如产权调换后剩余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的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单位平方米造价标准予以补偿。产权调换后,房屋安置对象(符合购买安置人口除外)可按安置房单位平方米建筑安装成本造价,人均申请增购10平方米建筑面积。
被搬迁人在选择安置房时,按应安置建筑面积(含增购建筑面积)选择最接近的房屋套型,如因套型选择与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相差部分,按照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价;被搬迁人在不增加应安置面积并在套型许可的情况下,可申请分套安置;如选定套型后剩余应安置面积达到安置点最小套型面积一半及以上,可再选择最接近套型安置。
本项目安置房位于阮巷安置点(期房)(位于S311道路以东、志和小学对面)和伍岗安置点(期房)(县城南二环以南、伍岗水库公园以东)予以安置,被搬迁人自由选择。安置房为高层楼房,套型初步设计为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和120平方米四种套型(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二)被搬迁房屋权利人不在认定的安置对象范围内,按照本方案公布之日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其被搬迁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部分造价评估结果予以货币补偿。
(三)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非住宅房屋,对合法有效面积按房屋造价评估结果予以货币补偿。
(四)房屋安置对象利用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自行改为非住宅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2005年8月29日,市查违办《关于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通知》(合查违组〔2005〕10号)施行前,利用沿街底层及以上私有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连续合法经营,并能够提供纳税记录的,根据被搬迁房屋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同区域生产、经营用房,评估基准价的5‰定额标准,给予6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至房屋搬迁公告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记录等经营手续并连续合法经营在5年以上的,按4个月标准补贴;5年以下、2年以上的,按2个月标准补贴;2年以下的不予补贴。
(五)房屋涉及不可拆卸的附属物、构筑物,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的,按照本方案公布之日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九、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在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实际过渡期自房屋安置对象交房之月起,至实施单位房屋安置公告时止。实际过渡期内,房屋安置对象自行过渡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支付临时安置费:
(一)过渡期限18个月以内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超过18个月不满30个月的,自第19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
(三)超过30个月的,自第31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现房安置或者房屋安置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规定标准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按照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含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人均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集体性质非住宅,不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按照县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十、搬迁费
住宅房屋按县政府公布的标准支付2次搬迁费。
对本方案公布时仍利用住宅房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符合安全生产等规定的,可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生产经营设施现值进行评估(已报废设施不予评估),经所在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可按照评估结果的10%一次性支付搬迁费。集体性质非住宅搬迁费,参照执行。
十一、奖励
被搬迁人自实施单位正式公布《县镇草莓小镇研学基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七日内签订协议,一次性整体搬迁结束,经验收合格并交出钥匙的,按被搬迁房屋人均60平方米有效建筑面积(按3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的面积除外)或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按合法证照所载有效面积,奖励200元/㎡;逾期不予奖励。
十二、三榜公示制
实施单位应当对征地搬迁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和安置对象进行认定,严格落实调查、审核和“三榜公示”等制度,并及时将房屋补偿安置内容等信息,在征地搬迁范围、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门户网或《报》进行公示。
十三、法律责任及其它
(一)房屋安置对象提供虚假、伪造资料,骗取补偿安置的,经调查属实,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自始无效,依法追回已经发放的补偿费和安置房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施单位和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方案相关规定。违反本方案相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项目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实施单位提请县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报县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执行前,实施单位就申请执行房屋补偿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公证。
(四)本方案涉及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县镇草莓小镇研学基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五、本方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