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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自贸试验区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大全

2022-01-12
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xx〕2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20xx〕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莆市监〔20xx〕192号),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精简涉企证照,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参照中国()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做法,依据中央层面设定《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改革事项清单》的523项和我省地方层面设定的11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区的区级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区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最大便利。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区级有关部门对照省公布的《第一批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事项表》,和中央层面设定《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改革事项清单》的523项和我省地方层面设定的11项,认领属于本系统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上级出台的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

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有针对性地出台后续监管措施,其中对审批改为备案的,要明确备案所需报送材料;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公布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对优化准入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试点设立“证照分离”专窗,可合并在“一窗受理”专区,设置窗口导办员,负责向企业一次性告知并发放行政许可相关申请材料,引导企业办完营业执照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审批,为企业提供“一条龙”和“一站式”服务,探索民办学校(幼儿园)、职业培训机构、酒店旅馆、医疗机构(诊所)等行业的“证照联办”,推行“套餐式集成服务”,实现政务服务“只过一扇门、只去一个窗”的审批服务,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用申请书 373939.COM]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二)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在上级统筹布置下,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逐步纳入我区“多证合一”改革的整合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并通过信息共享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现行业主管部门对该事项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数字办)、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三)深化经营范围登记改革

推行经营范围标准化表述,区级有关部门应主动对接区市场监管局,提供市场主体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建立经营范围标准化表述与市场主体后置审批事项、后置审批部门的一一对应关系。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时,若新增的经营范围属于市场主体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上述对应关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以下简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给对应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行政审批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数字办),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四)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应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区发改委(区数字办)、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级有关部门信息对接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归集共享。落实登记“双告知”制度,区级有关单位在各自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应省级下发的涉企信息资源归集目录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账号,及时完成本级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职能认领和数据接收、数据查询、数据运用,并按照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各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办理完相关市场主体准入备案或后置审批手续后,应当将备案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信息通过“信用”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对应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数字办)、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深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涉及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工作,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数据,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出台,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监管措施和监管要求,加强公正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抽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双随机抽查“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等原则,使监管部门在“双随机”抽查时权责明确、放心履职。强化企业的信用监管,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试点,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推动形成“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格局。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区“证照分离”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我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推进和相关协调、指导等工作。区发改局(区数字办)牵头负责信息化协调、指导、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责任,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改革。

(二)坚持依法推进

区法制办负责相关规定的修订工作。各实施单位要认真研究梳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并注意做好与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修改情况的衔接工作,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支持。

(三)做好宣传培训

各相关部门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新闻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扩大各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让企业和个人真正了解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政策、思路和措施。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寻求业务指导、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狠抓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创新开展工作。对落实到位、大胆创新、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激励;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与相关部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寻求帮助解决;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工作不力、刁难企业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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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xx〕46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xx〕5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快推进镇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基层治理四平台基础上,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在镇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努力构建执法分工边界清晰、执法队伍统一指挥、执法机制高效协同、执法手段智慧升级的“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20xx年底前,着力构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强化镇执法队伍的统筹调度、指挥协调。镇行政执法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执法协调指挥体系有效运行。

(二)20xx年底,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达到25%以上,与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审批许可事项匹配率达到80%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步骤。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尽放、分批下放的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赋予试点镇统一行使。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工作实际,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涉及到市容管理、自然资源、市政公用、城市绿化、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20个领域542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县(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4.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5.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8.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9.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0.经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2.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3.气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4.水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5.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6.历史建筑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7.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8.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19.林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20.消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除上述领域外,纳入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经市、县政府统一公布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以及地方立法新设或增设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在县政府发文明确划转并公布后,同步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由其在所辖行政区域内行使。

(二)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

1、机构设置。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原则,

整合辖区现有站、所、中队执法力量,成立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镇人民政府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并接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各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

2、人员配备和管理。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以及属地管理的要求,由乡镇统一指挥协调,具体安排如下:

(1)镇班子分管领导兼任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镇合理调配部分行政编制人员充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并按规定领取执法证。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镇中队部分人员划转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应急管理局及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不定期派驻,其派驻干部履行日常监管、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职责。派驻要求为每周至少安排1-2天时间参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同时办公场地定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队所在地。

(3)执法队设置实施以乡镇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其考核工作由乡镇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有关主管部门派驻的综合执法人员,其编制、人事和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关系、日常工作等其它方面全部纳入乡镇管理,相关负责人由主管部门书面征求乡镇意见,同意后进行任免。

(三)执法指挥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基层治理四平台”统一指挥协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的基层执法体系。

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镇人民政府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案件,需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鉴定,或提供审批资料的事项,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需补办有关审批手续的,在查处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补办相关手续。当镇人民政府与相关部门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配合协调解决,无法形成协调意见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四)日常执法保障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党建先行,打造一支思想上“忠诚、担当”,业务上“规范、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镇要根据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为行政执法案件查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涉及事项下放的县级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指导。

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的款项,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警务保障制度,依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编办、县司法局为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镇等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指导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镇建立工作专班,负责承接具体事项。县级有关部门加强支持配合,明确改革配套政策,支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县委编办负责做好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相关事项保障工作,牵头调整权责清单,做好权责边界梳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方案起草及审核报批、事项梳理、执法工作衔接指导等工作;县司法局负责执法主体及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监督、研究拟订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疑难会商等制度;县财政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县人社局负责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人事管理制度。镇和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相关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

改革试点期间,各相关部门继续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防止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现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超编进入、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干预有关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方案参考: 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最新范文


当我们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感到迷茫时,我们都需要对其进行策划并撰写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一种安排全面到位的计划性文书,对于实施方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方案参考: 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最新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长学制指本科5⑻年,本硕博连读8年等。

职业教育领域谈长学制,国家层面主要从20xx年5月2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开始。《决定》提出:“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20xx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深化产教融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95号)又提:“适度提高高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生比例”。

“职业教育毕业生”包括中职中技、高职高技毕业生。这就把两类毕业生上“立交桥”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本来只到达大专的,进到可以连读本科了。

本《方案》进一步明确要展开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和加强专业硕士培养,这里又提“长学制”。这样,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3+2、3+4、3+4+2等长学制教育就和普通教育领域的3+2、3+4、本硕博连读等长学制教育基本一样。

至此,职业教育领域,学历人材成长管道基本买通,学历还是职业教育检验学生水平的第一标准,升学仍成职业院校办学的导向。

(二)实行建议:

1、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材,建议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教科研用结合为途径”的基础上增加一条:以实现“三个对接”为目标展开。

2、宁波技师学院6年学制技师培养可谓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材的一种。建议参考。

该校从20xx年开始进行学制技师培养,挑选综合素质较高的初中毕业生入读技师班。学制6年。

具体做法是:

(1)初中毕业出发点学生挑选组成学制技师班;

(2)6年2次分流:第3年,水平一般,无力进修或自愿要求毕业就业的学生通过学业考核和获得中级技工证书落后行中级技工毕业分流,第5年,水平一般,无力进修或自愿要求毕业就业的学生通过学业考核和获得高级技工证书落后行高级技工毕业分流;

(3)剩下大约三分之一生源成为技师班学生进入第6年学习;

(4)第6年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做项目。其中,60%项目来自合作企业。

(5)对这些学制技师班的学生,合作企业知根知底,毕业后都被留用,成为企业满意的高技能人材。

方案范文: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年,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更加成熟定型。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到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分别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且符合财产状况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必要的救助措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区民政局牵头,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资金+实物+服务”救助模式。

推进救助服务提升行动,在全区“一街一品”救助服务项目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具有特色的服务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走访探视、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救助服务。(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基本生活救助。

1.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序落实,落实就业成本抵扣、收入豁免、缓退渐退等政策,引导低保对象劳动自立。〔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特困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全面签订委托照料协议,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加强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到2年底,至少建有1所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公办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有条件的供养服务机构为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以及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城乡低收入人口。〔区民政局、区农林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数据资源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专项社会救助。

1.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对象动态认定、协同核查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和住院、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直接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急危重症“先诊疗后付费”,不得因挂号、缴费等原因延误抢救时机,完善疾病应急救助费用审核拨付机制。落实完善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困难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加强医疗救助资金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套取、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行为。(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教育救助体系。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低保、特困家庭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安置”要求,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做好因身心障碍等原因不方便入学的适龄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区教体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住房救助政策。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城镇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等,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优先实施保障,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重点对象危房,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实现应改尽改。(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就业救助力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为其提供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实施社会救助与鼓励就业联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健全区、街道(镇、开发区)、社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体系,优化区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及重大自然灾害应对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救灾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持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将资金、物资保障和救助标准调整与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求相衔接,统筹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发展其他救助帮扶。鼓励各相关部门根据城乡居民遇到的困难类型,适时给予相应救助帮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困难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救助关爱服务。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区域儿童福利机构优先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范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到低收入家庭。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为身故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惠民殡葬”服务。(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妇联、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急难社会救助。

1.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措施,根据不同困难情形,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等“救急难”工作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完善转介制度,形成衔接有效的救助链,发挥救助合力。(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通过阶段性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基本生活物资等措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履行街面巡查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职责。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强化街面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流浪乞讨行为,有效减少“强行讨要”“职业讨要”等不文明现象;公安和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生活救助、落户安置工作;卫健部门要督促各相关定点医院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流浪乞讨病人的救治及联络协调工作,有关医院不得拒绝救治;街道(镇、开发区)要强化属地领导管理责任,对由救助管理机构按户籍送返回归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无条件接收并积极做好回访工作,帮助返回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社会力量参与。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将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事务性、服务性社会救助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按照现行政策从既有的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列支。(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广“五社联动”模式,发展培育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街道(镇、开发区)社工站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提升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化、规范化水平。(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开展慈善救助。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依托各类慈善组织和街道慈善综合体,结合区级“益家”社会救助专项基金,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推广社区慈善公益互助会。(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志愿服务发展。鼓励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加强社会救助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推进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推进街道(镇、开发区)志愿者联合会建设,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推动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

1.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网格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强化多主体、多层面、多渠道的主动发现。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承担社会救助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承担政府委托从事困难群众服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作用,及时发现各类困难群众,并报告有关部门。(区民政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具体负责)

2.健全“一门受理”机制。依托街道(镇、开发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根据申请人困难情况、致贫原因、劳动能力、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评估提出综合救助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区民政局牵头,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医保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办理程序。健全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镇、开发区),街道(镇、开发区)党工委(党委)领导、办事处(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联审联批制度,强化区级民政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探索推行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的做法,取消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让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区民政局牵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化“互联网+社会救助”。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完善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库,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库,实现实时数据汇集、共享。全面推行社会救助事项线上办理,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实现“就近办”“掌上办”“指尖办”。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机制。(区民政局牵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各街镇开发区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民政局牵头,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基层基础。街道(镇、开发区)办事处(政府)根据职能转变和服务能力建设实际,综合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等因素,完善救助机构、合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加强社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设立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民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查处力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街道(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实施方案一并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组织和开展学生社团活动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是适应新课程改革的一大举措,是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丰富多彩社团活动的开展,能够开阔学生视野,陶冶学生情操,启迪学生思维,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同时活跃校园生活,促进学风和校风的'优化,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团类别

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完善,陆渡中学的社团组织日趋完善,初步形成了十大社团,本学期学校将重点突出抓好以下社团:

1、“嘉则”文学社(负责人:xx)

活动时间:周四第八课

活动地点:学生阅览室

2、“彩墨”书画社(负责人:xx、xx)

活动时间:周四第八课

美术社活动地点:美术教室

书法社活动地点:三楼教室3

3、“梦之幻”舞蹈队(负责人:xx)

活动时间:周四第八课

活动地点:舞蹈房

4、校合唱队(负责人:xx)

活动时间:周二第八课

活动地点:音乐教室

5、田径队(负责人:xx)

活动时间:周四第八课

活动地点:田径场

6、篮球队(负责人:xx)

活动时间:周四第八课

活动地点:篮球场

7、健美操队(负责人:xx)

活动时间:周三第八课

活动地点:舞蹈房

8、主持与朗诵社(负责人:xx)

活动时间:周四第八课

活动地点:四楼教室二

9、科技社(负责人:xx、xx)

活动时间:周四第八课

活动地点:四楼教室一

10、电子小报社(负责人:xx、xx)

活动时间:周四第八课

活动地点:电脑房

三、组织领导(社团联合会)

会长:xx

副会长:xx

成员:xx、xx,另各班的班长和团支部书记。

四、社团活动基本要求

1、社团活动开展前要制定活动计划,每周活动不少于一次,社团联合会将不定期对开展的活动质量进行检查。

2、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学生代表须认真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并及时交社团联合会存档。

3、每学期结束后,各社团应对本学期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交社团联合会存档。

4、每学期未,社团联合会根据各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奖励方式:通报表扬、证书、奖品等。

5、各社团活动如使用学校场地、设施,请注意维护场地整洁,爱护设备,使用后注意关闭水、电、锁好门窗。

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实现学校特色办学、学生多元化成长以及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建设健康、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校园文化,根据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决定广泛开展以“学生社团建设”为重点的校园文化活动以落实双减政策。结合我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务处、政教处要按照学校班务会精神,在领导班子和学科组中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发动,使师生真正认识:学生社团建设以及社团活动的组织开展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校园文化内涵的有机载体;是实施素质教育、创建特色学校的有效途径;是学校实现自身内涵发展的必要手段;是激发学生活力、培养创新精神、张扬个性魅力、营造文化氛围的新型教育模式。班子成员、各科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范畴,将其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最佳切入点,真正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予以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力求实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实际、扬长避短、突出特色、持续发展原则。

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充分研究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以及人员的优势,倾力打造特色社团。努力做到重点建设、重点发展,力争建就建出特色,抓就抓出成果。切忌面面俱到、盲目发展、肤浅敷衍、短期行为。让学生社团建设工作有根有据,实现真正意义的'梯次推进、可持续发展。

2.坚持分类选拔、优先发展、自主参与、全面参与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学生社团组建优先保证音体美社团和小作家社团。保证大多数社团由对某一方面感兴趣的同学联合组成,人数有一定保证,争取使全校学生都加入到社团组织活动中。班主任协助指导教师负责人组建好社团。通过学生的参与,实现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创新。

三、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社团活动领导小组,由张廷成校长任第一责任人,分管德育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构成。实行领导和环节干部带团制,分管德育教学干部均要带管社团。并实行每周检查制度。

2.加强计划管理。将社团活动纳入计划,有序实施。学校将学生社团组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政教处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社团的组建、各项制度的健全、指导教师的确定和活动过程的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反馈等。使各项工作科学有序的展开。严禁无章无法,无组织无规划。不断促进学校社团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提升社团活动质量。

3.加强过程监督。学校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每周定期深入社团,检查指导活动开展情况,保证社团活动的良好秩序。将活动实施过程纳入班级和社团负责人的工作考评,每学期考评一次。

四、活动步骤活动规划(每学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二月末,筹备启动。充分发掘本校资源优势,确立着眼点、重点、亮点,确定主抓人员,开始组建学生社团。

第二阶段:三月上旬,制定计划。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符合学校学生特点的《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方案》和个人《社团活动计划》。

第三阶段:三月中旬—七月上旬,组织实施。按计划组织活动。

第四阶段:七月中旬,验收评比。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社团活动展示,评比优秀社团。

五、几点要求

1.科学构建。要健全活动组织机构,实行负责人制。学校二——六年级师生全员开展社团活动。社团负责人要扎实有效的开展活动,学校要求每周四第七节课全校开展社团活动。除班主任外,每位任课教师均要带团,不提倡合作带团。跨课教师以所任主课课程年级对待。

2.加强管理。各社团要制定好的计划,力求具体可行、可操作、可考评、可持续。

3.完善档案。各社团要加强活动组织过程的档案管理。负责人管理该组活动档案。档案内容应该包括:组建过程资料(包括活动记录、各学生社团成员名单等)、学校实施方案、各种相关的制度措施、各社团指导教师的活动计划以及各项活动的策划方案、教材、活动过程资料(活动记录、图片、音视频资料等)、活动总结。

4.保证投入。加大社团活动投入。学校对学生社团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提供必要的活动空间,给与必要的经费,添置必须的活动器材,保证各项社团活动正常有序有效开展。

5.质量考评。对全校社团实施质量跟踪考评。每学期对社团给予等级评价。一级社团3个,二级社团10个,其它为三级社团。评出三个级社团赋分1-5分(5分,一级社团4-5分,二级社团3分,三级社团1-2分,结果计入教师量化考评教学工作二级指标之中。)。对一级社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参评社团学生人数少于15人的不予参评定级。

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篇3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以育人为宗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重点,以社团活动为契机,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多元化发展,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满足学生运动技能,艺体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塑造健全的人格,形成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特色文化,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实验中学真正成为每个学生成长、成功的摇篮。

二、活动目标:

1、通过组织多种社团活动,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地、有选择地参加书画、文艺、体育、计算机等方面的活动,以发展他们的兴趣和特长。

2、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实践活动,使他们课内所学到的知识得到巩固和加深,同时获得更多展示的平台,增强自信心和表现力,为他们掌握课内基础知识提供广阔的智力背景。

3、培养学生健体审美能力,增长知识,发展智力,让学生在活动中学有所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4、通过引导学生参加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使他们受到良好的思想品德教育,丰富校园文化。

5、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获得科学的休憩,使他们生活愉快,身心健康。

三、活动原则

坚持鼓励引导和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学生是社团活动小组的主体,原则上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需要,自愿地选择活动项目,但限于场地设施和教师因素,只能预先规定好各班人数,指导教师和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特长实际和意愿做好引导分组,严格控制人数。活动由各级部主任负责组织学生报名工作,班主任具体落实负责动员、报名、管理、监督;对本班学生兴趣、爱好进行调查了解,每位学生最多报一项。学生对要参加的社团活动小组要有充分的了解,对相应的项目最好有一定基本功。

四、活动要求

为确保活动正常有效地开展,做到计划、组织、辅导、活动内容的落实,学校从人员、时间、制度等方面加强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活动小组负责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目标,每学期制订活动计划,每次活动应严格按计划精心组织,并认真做好相关活动记录。

2、社团活动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活动,不能无故缺席。活动课前5分钟的预备时间,教师要带领学生准备活动器材等,及时到位。

3、指导教师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常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点名制,记录每次学生参与情况,要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不可随意让学生退出活动班组。社团活动做好活动室内物品保管、门窗关锁工作。

4、班主任协助指导教师管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出勤与纪律,学生在社团小组的行为表现纳入班级常规管理。

5、学校将对各担任社团活动小组的指导老师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社团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学生兴趣的培养,让学生尽情展现自我是我们学校社团活动开展的宗旨,也是我们的目标。因此更注重过程性评价和活动成果展示,辅导老师平时要注意收集学生作品,并采取创造性方式展示学生的活动成果,学校也将适时组织活动成果汇报展示会。同时,指导老师也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获得好成绩。

6、每次活动前指导教师一定要备好课,活动课教程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循序渐进的特点,同时更贴近学生生活经验及兴趣,学期末学校将组织活动课教程评比活动,评比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

五、活动内容

活动项目确定符合“八个性”:一是多样性,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发展的需要;二是专业性;三是艺术性;四是健身性;五是趣味性;六是学科性;七是渗透性,八是教育性,所有的活动都坚持育人为本,遵循学生心身发展的规律,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及学生的兴趣爱好,本学期我校拟开展以下几方面的社团活动小组活动:

艺术类:国画、素描、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声乐、管弦乐、舞蹈。

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篇4

一、活动目的

借助英语角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口语水平。制造一个沟通的空间,丰富同学们的生活。通过制作英语贺卡,英语小嬉戏,画图标单词,英语手抄报,英语单词大比拼等形式绽开,侧重培育学生的兴趣和动手操作力量。

二、活动宗旨

提高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增加语感,培育听说力量和口语表达力量,使学生在语音,语调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能够让学生在详细的真实语境中表达英语,更好地帮助英语教学。

三、指导思想

Happy English,Happy life欢乐英语,欢乐生活。

四、活动地点

校园活动角和课余时间

五、详细安排

1、每月的四个星期内容交替进展。周三或周四下午课外活动时间。

2、宣传活动:任课教师负责在本班召集团员,原则上每班不超过五人。

3、活动内容:

第一期主题:以My School为主。(介绍自己的`学校设施,问路等对话形式,也可以画出自己心目中的校园等)

其次期主题:制作手工表,并能用所学句型训练时间的问法,并能向别人询问时间以及在某个时间该干什么,重点训练孩子动手力量。

第三期主题:画图标单词,依据中心电视台天气预报图标,自己绘出天气预报图标,并能在图标旁边标出英语单词,重点培育孩子的动手和动脑力量,并能联系生活实际,把英语学问生活化。

第四期主题:英语单词大比拼,本局部主题要求学生对日经常见的.蔬菜和动物进展分类汇总,也可以设计学过的内容和生活中见到的此类单词,目的是丰富孩子的词汇量。

第五期主题:英语表达,此局部是理论联系实际,让孩子们用自己平常的着装进展表达,让学生能在生活中学习英语,让英语来自生活再回到生活。

第六期主题:以《小红帽》为本自编课本剧,让学生把所学学问用表演的形式展现出来。

六、评价方式

教师综合学生的表现赐予学生嘉奖,也可分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可以获得物质嘉奖。

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篇5

新课程改革实施以来,素质教育日显重要,它的核心是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为此,我校以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本着合格加特长的育人目标,重视培养学生的艺术特长工作,依据学生实际和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学生艺术特长学习和培养计划如下:

一、培养目标:

1、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线,注重学生多种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充分发展。

2、在文艺、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技制作等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动手操作的能力,学会自主创新,学会欣赏美、创造美。

二、主要任务:

1、通过特长生培养计划的实施,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挖掘学生潜能,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发挥,使学校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2、使教师彻底改变陈旧的教育教学观念,特别是不再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3、鼓励、关注、培养在艺术方面出类拔萃的学生,使他们得到更好的发展空间,能够不断进步,培养出我校在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特长学生。

三、培养类别

1、文艺特长小组 由班内喜爱音乐、舞蹈,且在这方面有点天赋的同学组建一支文艺特长小组,由音乐教师和班级文艺委员负责,利用课余时间相互学习,一起练习。

2、美术特长小组

班里有一部分同学美术画得特别好,手工制作也有意思,由这些同学组成一个美术特长小组,由美术教师负责,利用课堂和课余时间一起练习画画、做手工,并负责班级板报的设计和更新。

3、信息技术小组

由班级里喜爱电脑的学生和动手能力强的学生组成,由信息技术教师负责,指导学习电脑知识和相关制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选拔学生、确定培养目标与方法

每学开始,教师从自己的日常教学工作中选拔有专长及有发展潜力的学生,作为初步的培养对象,还可根据学生发展情况进行调整,或增加或变换。依据具体情况确立培养目标和措施。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完善阶段

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指导学生进行训练,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比赛和表演活动,使学生勇于展现自己的能力,并不断提高艺术水平。

第三阶段: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通过以上工作,使学校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具有专长甚至多才多艺的`学生。

五、主要方法与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由学校教导处主任为副组长,各教研组长和艺术课教师为成员组成。

2、组织课任教师为骨干,成立课外活动小组,针对学生爱好进行培养指导。

3、本着老师教学生、学生教学生的原则,开展互助式、互动式的辅导,充分发挥学生的聪明才智。

4、定期进行比赛、展演、文艺汇演,激发学生的创作欲望。

5、教育学生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6、在班级创建各类文艺、书法、写作、美术、音乐等比赛活动,给学生创设展示才华的机会,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活动,并争取良好成绩。

总之,通过培养学习,使学生在原来的水平上有一个较大的提高,熟练掌握一些艺术技能,从而全面提高学生各方面的整体素质,达到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促进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

精彩方案: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持续提高我区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经济发展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建设质量强区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中国制造2025》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产品质量标准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

——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省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顾客满意度达到我市领先水平,培育二家服务名牌企业。

——区域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均衡,现代农业发展走到全国前列,地区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水平,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质量提升工程。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高载能等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些由我区参与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设“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在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化工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通信设备、农业机械、电力装备、智能终端,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等重点产品领域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高新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名优产品高新技术含量显著提高。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加强计量传感技术、远程测试技术、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提高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等关键质量特性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满足民众消费升级需求。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

服务业増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围绕日用瓷、日用玻璃、绿色造纸、洗涤产品完善轻工日用品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新型家具设计和开发,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支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和引导服装服饰家纺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特色高端纺织品。加快推进文体用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妇幼、老年人和残疾人用品功能设计和安全标准化,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名牌产品达到5-10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个。(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三)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

农产品、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围绕蔬菜、干鲜果、杂粮、食用菌、畜产品等特色产业,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绿色有机产品供给比重。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振兴发展传统食品、特色食品、现代食品三大食品产业。指导帮扶乳制品、食醋、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建立以二维码为追溯标识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餐饮品牌建设,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到98%。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塑造工程品牌形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新增省建筑工程汾水杯3项。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全区乡道优良路率达到80%,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区级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质量水平。加快城市基础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决策,保证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严格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质量责任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从规划设计、建材及部品生产加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到运营管理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动管理体系升级。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建筑部品、绿色产品、绿色建筑认证和相应检验检测,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不断提高建筑能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培育2-3家服务品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服务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扩大服务质量升级试点企业覆盖范围,引领服务业质量稳步提升。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体育演艺、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体系,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一些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店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店,培育1-2个左右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品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完善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体系。引导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创建家政企业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标识和管理制度。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金融、物流、高技术、商务、交通运输、信息咨询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推进现代物流业智慧发展,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构建立体式现代物流产业格局。规范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会展业提速发展,加快完善会展设施,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延伸会展产业链。推进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构建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业体系建设,支持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综合效益。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接文化旅游板块产业集聚、品牌塑造,办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重点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和智慧旅游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具备休闲、度假、运动、养生、娱乐、生态等功能的旅游综合体。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加快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按照全城旅游理念和“旅游+”“+旅游”的思路,建设国际一流、富有特色的体育旅游、娱乐休闲、康养度假设施,拉动旅游全产业链发展,优化旅游供给结构,带动深度旅游,促进全城旅游。加强旅游教育、管理、服务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开展“旅游教育名师”“旅游工匠”“金牌导游”“旅游服务明星”评选推广,全面提升旅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影响力。在景区、饭店和旅行社等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建设一批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单位,推动旅游景区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发优秀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念好“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旅游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左右。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左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智慧化、数字化、精细化程度,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高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建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民办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对象广泛、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房地产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供给结构,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网,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

(八)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行动

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扩大先进装备、新材料、小杂粮、干鲜果等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鼓励现有出口产品打造国际品牌。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加快建设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大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融入中部城市群区域合作,主动加强与京津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质量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九)开展生态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提高生态质量为目标,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清洁供热全覆盖,严控大气污染。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加大水污染防治。健全污染土地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提档升级和市区园林绿化、生态体建设。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物种资源丰富度和综合植被覆盖度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形成健全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3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xx年下降2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十)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深化大数据场景下的网络数据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能力。全面强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等新技术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与促进,全面提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服务牵引、垂直整合与融合发展能力。重点开发党政电子政务系统、网络监测预警、工业控制安全、加密类信息、信息安全终端及服务器等核心产品。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的新架构、新应用和新模式,结合II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成需求引领、企业主体、政产学研用共同推进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覆盖服务质量评价、数据(信息)保护、运行维护、云计算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产品测评认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质量创新攻关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战略发展,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提供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案。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引领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依托省级、市级、区级科技计划,支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积极优化“军转民”“民参军”体制机制,形成集科研教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军品生产于一体的国防工业集群和军民融合板块,努力建设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产品,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立创新攻关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产业体系。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质量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等方面的技术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二)深化全面质量管理

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质量培训和会商会诊,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围绕单个产品做精做细,打造一些质量生命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提高原材料、初级加工及配套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对接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深度融合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鼓励各类组织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争实现国际标准零的突破,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开展标准分析、标准比对、标准升级,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加快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民生标准体系,切实提升民生质量。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工程标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立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治理标准体系,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美丽乡村、网络安全、行政审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标准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

(四)推进品牌创新建设

以产业集聚地为龙头,开展品牌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区域品牌。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地方老字号、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的推选和培育保护,开展“中国品牌日”、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打造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荐机制,引导我区优秀的组织和人才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建立获奖组织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加大对获奖组织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五)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统筹管理,保持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广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建设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与国际一致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推进计量检测资源军民共享,开展军民融合计量科技协同创新。打造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和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省市标准云平台、标准孵化基地、标准化人才专家库等省级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优秀企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企业。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具有品牌效应的检验检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六)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加速培育一批质量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与高等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共同建设,推进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组织一支质量培训和管理咨询的专家队伍,强化质量管理培训,提升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匠心传递,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生安全。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探索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监管职责和执法重点,提高执法合力和行政执法效能。落实执法责任,建立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要进出口商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加快构建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进出境邮快件、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质量统计分析

积极探索建立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开展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指标研究,积极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健全完善质量综合统计分析制度,围绕区域经济、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开展质量状况分析,通过信息汇集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定期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及质量发展建议。推动我区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反映区域质量发展水平,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实现质量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强化数据信息分析运用,建立集信息、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动态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实施服务质量检测基础建设工程,推广实行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定期向社会行业服务监管、服务质量及用户申诉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九)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打通部门“信息孤岛”,整合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质量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步伐。推动企业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质量信用报告。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质量违法和失信成本。加强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检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促进公众信用消费习惯养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十)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积极开展质量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进国家和省级、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培养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増强行业协(商)会、第三方机构、消费者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更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社会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與论监督,开展质量首负责任制承诺试点,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把增强竞争优势的重点放在以质取胜上来,加快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统筹各方资源,推动我区经济发展走出“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之路,引领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发展统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质量提升职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各乡(街办)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动建立质量提升情况报告制度,区乡两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报告上一年度质量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狠抓督察考核

建立完善质量督察工作体系和质量提升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把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等纳入督办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健全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区乡两级政府设立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质量创新攻关、全面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市场竞争力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优先采购各级质量奖获得企业和名牌企业的相关产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五)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报道我区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利用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宣传,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质量公益宣传,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塑造质量形象。把质量理论纳入专题学习培训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方案范本_区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


区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把激发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作为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根本任务,推动财政与金融扶贫良性互动,促进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增强金融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我区如期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提供政策支持。

二、发放对象

区“十三五”期间,有劳动能力、有增收项目、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三、相关政策

1.贷款金融机构。以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银行)及其在区所辖乡镇支行为承办主体。

2.贷款额度和期限。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以家庭为单位,扶贫小额信贷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根据申贷农户的生产经营周期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贷款额度和期限由民丰银行根据贷款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项目资金需求、还款能力等情况,在风险可控范围内自主审查、自主确定。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得上浮或变相提高贷款利率。

4.贷款用途。农户贷款应主要用于发展种、养、加和流通等生产性、服务性增收项目。在低收入农户自愿和参与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可尝试贷款支持低收入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或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不得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婚丧嫁娶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得将扶贫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全面落实“户贷户用、户借户还”原则,严禁转借他人、改变用途、“垒大户”和“户贷企用”、严禁低收入农户不参与产业项目经营活动,单纯以扶贫小额信贷入股企业或参与分红的行为等违纪违规行为。

5.贷款贴息。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按期足额归还扶贫小额信贷的享受全额贴息,由民丰银行先挂账垫付,定期与区财政部门办理结算。未按期归还或逾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其正常贷款期限内的贷款享受贴息政策,逾期部分不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资金年度内实行预拨,按年清算(贷款计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区财政部门会同区扶贫部门按年将贴息资金预拨给民丰银行,待年度终了依托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清算拨付。

6.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区财政部门在民丰银行支行开设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实行专款专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风险补偿金由省与区财政共同筹资设立,省承担80%、区承担20%,由区财政和扶贫部门共同管理。风险补偿金按照定期一年存款利率结息,其利息作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补充。

7.扶贫小额信贷免抵押、免担保。民丰银行要根据文件要求,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走访、授信工作,具体的授信额度情况按年报区扶贫部门、区财政部门备案。民丰银行要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尽量满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对发展产业项目的信贷资金需求。

8.无还本续贷。在“十三五”期间,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由借款人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村(居)审核推荐后,民丰银行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严格把控无还本续贷申请条件:借款人满足在建档立卡名册内,生产经营正常,贷款未逾期,续贷本金不增加,经营收入预计能覆盖贷款、增加收入和改善生活,借款人没有逾期(逾期贷款不仅包括扶贫小额信贷,也包括借款户取得的任一银行的其他贷款)、资金转借他人等不良记录、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借款户可无需偿还本金办理续贷,续贷期限由民丰银行根据贷款项目、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决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只能办理1次续贷,办理续贷的扶贫小额信贷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9.贷款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的贫困户,民丰银行可为其办理贷款展期,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期到三年期的中长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办理展期的扶贫小额信贷继续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10.贷款发放程序。

(1)提供名册。区扶贫部门向民丰银行提供当地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名册。

(2)农户申请。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本人向村(居)委会提出贷款申请,村(居)委会对申请农户的建档立卡身份、贷款用途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向当地民丰银行出具扶贫小额信贷推荐书(见附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贷农户凭村(居)委会出具的扶贫小额信贷推荐书,向当地民丰银行申请贷款。

(3)审核认可。民丰银行根据建档立卡数据库中信息及村(居)出具的扶贫小额信贷推荐书,对贷款对象自主审查、自主确认。

(4)签订借款合同。经民丰银行核批后,按贷款管理相关规定手续与符合条件的农户签订借贷合同,贷款资金一律转入农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中,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11.贷款考核补助及损失责任。按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省“十三五”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扶办〔20xx〕35号)及市扶贫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监管分局《关于规范“十三五”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宿扶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管理职责

区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和民丰银行按照以下分工,各负其责。

1.扶贫部门。区扶贫部门负责向民丰银行提供真实、规范、准确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名册;负责审核审批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及贷款损失,参与管理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负责每月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子系统”;牵头组织对年度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确认本地区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兑现规模,并上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乡镇扶贫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进行宣传;负责对本辖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疑问户的身份核实;会同民丰银行按月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回收情况在乡镇、村的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会同财政所审核把关民丰银行提出的贷款核销申请及贴息垫付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等。

2.财政(金融)部门。负责将区级应承担的相关资金纳入年度扶贫资金预算,切实保障扶贫部门开展各项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及贷款损失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办理贴息、补助及核销资金的拨付;负责管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负责督促指导民丰银行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精准合规发放贷款,加强信贷风险防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

3.民丰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贷前调查、贷中服务、贷后管理工作。对贷款对象自主审查、自主确认并发放贷款。严格按规定对象、额度等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并设立专账核算,确保准确核算当年贷款发放、回收情况;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负责对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负责每月向区扶贫部门统计上报扶贫小额信贷数据;会同乡镇扶贫部门按月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回收情况在乡镇、村居的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数据材料等。

五、其他要求

1.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根据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为低收入农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贷款服务;要将扶贫小额信贷组织发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分管扶贫工作领导负责扶贫小额信贷的协调组织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管理。民丰银行要明确专人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实施工作,每月需编制扶贫小额贷款月报表,并于月末后的3日内,报区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区扶贫部门收到月报表应在每月5号前审核数据无误后统一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

2.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杜绝扶贫小额贷款转借他人或改变用途,要加强贷前调查,重点审查项目准备和实施情况,坚持有项目、才放款的原则,杜绝见推荐书不审查即放款现象。全面落实贷中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善、齐备,贷款合同规范,公平合理,不得约定对逾期的农户通过关联账户等方式扣收养老金、补助金等各类补贴资金用于偿还扶贫小额信贷。严格执行贷后跟踪,及时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对发现转借他人的,要限期收回;对改变用途的,要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要限期收回。加强审计监督,每年3月底前由区扶贫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对上一年度全区扶贫小额信贷的全面审计工作。

3.严格督查问责。扶贫、财政(金融)、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将扶贫小额信贷列为重点检查事项,采取随机抽查、督查或委托社会第三方审计等方法,狠抓政策落实,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转借、改变用途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电网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电网建设,确保各类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电力保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发〔20xx〕6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电网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全市各类电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促进新能源电力上网送出,加快推进构建安全、可靠、清洁、高效的电力供应体系,提升全市电力用户“获得电力”水平,及时满足新增负荷用电需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电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提升规划质量

1、统筹做好城市规划与电网规划。发改局要提前委托编制全市电网发展规划,作为电力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在项目选址上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实现电网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一致。要将电网规划确定的变电站、开闭站站址,输配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用地及电网设施保护区统一纳入各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近期建设专项规划,并予以预留。对于新建铁路、公路、渠道、广播、通信等工程项目,相关业主单位要按照电网规划向发改局和国网市供电公司征求意见后实施,并预留输电线路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2、建立健全电网建设前期协调机制。供电企业要在中长期电力规划的指导下,加强对全市各供电区域内电力负荷的预测,按照电力负荷发展的需要,制定电网建设项目计划,并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计划建设项目报建申请。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电企业要根据项目批复,加快配套电网的建设计划申报和规划建设,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相关单位实施道路、桥梁、涵洞等建设,要充分采纳供电企业意见,预留电网工程规划位置。相关单位要支持电网发展建设的规划选址、路径方案选定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3、依法依规保护电网设施建设用地。工信局要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配电线路走廊予以严格保护,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擅自占用已列入规划和投入运行的电网设施用地、架空线走廊和电缆通道。新建电网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工信局要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电网设施保护范围的要求,对依法需要确定的电网设施保护区进行公告。在公告明示的电网设施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危及电网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新种植危及电网设施安全的植物。架空输、配电线路走廊、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征地;杆塔基础使用的土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权利人一次性经济补偿,该土地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

4、严格执行电网规划调整审批制度。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电力建设项目用地、线路走廊等,应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规划调整、审批及相关手续。非电网设施建设单位因建设需要,确需对已规划的电网设施用地及架空输、配电线路走廊和电力电缆通道的位置进行调整的,要征求电网建设单位意见,依法办理规划调整手续。(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二)高效推进电网建设

5、重点争取实施高等级输电线路工程。发改局要始终将高等级大容量电力外送通道作为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工程来抓。抢抓750千伏输变工程列入国家、省市电网公司“十四五”规划的有利契机,力争20xx年启动实施,为红柳泉风光储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启动提供电力送出通道。同时,积极做好“陇电入沪”争取工作,力争以为起点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新能源电力送出能力。为解决后续新能源项目电力送出,积极向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和电力公司汇报,争取在红柳泉、花海、宽滩山、抽水蓄能等区域布局5座330千伏变电站(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6、将电网工程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相关单位要将电网项目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管理,加强业务指导。供电企业通过政务平台提交审批手续,各相关单位应对电力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优化各类手续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期限,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促进项目尽快实施。加快花海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相关前期手续办理,早日开工建成,为花海光电基地电力送出提供保障。加快实施昌马西风电场至莫高变330千伏输电线路、330千伏清泉变、变、110千伏花海变等间隔扩建工程、110千伏阳关变、镇等主变增容工程及康庄35千伏输变电工程,进一步提高区域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水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7、科学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局要将年度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同时,明确电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xx〕41号)执行。供电企业要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征地拆迁、环境评价等工作。电网项目建设用地选址,输、配电线路路径选择时,要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居民聚居区、采矿区、学校和其他环境敏感区。确实无法避开的,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报请有关单位依法审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8、更好保障农村电网建设需求。随着市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文化旅游、现代化畜牧养殖等产业项目相继落地实施,居民生产、生活用电负荷、用电量逐年增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配网升级改造工程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强化服务保障,着力解决乡村工商业电力设施不配套、用电负荷不足问题,全面提升保障乡村振兴电网建设需求能力,在推进农村产业发展时同步考虑电网设施配套建设需求,全力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建设。供电企业要加大职责范围内的多回路电网配套、大用户主干线路、大负荷主变等项目投资,切实提升用户用电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三)切实强化电力保护

9、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供电企业要定期向工信局报送电力设施保护情况,遇重大或紧急事宜即时报送。工信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危害电网安全的违建、取土、开挖、爆破等违法行为,依法劝阻电力通道周围群众搭建彩钢房、施工棚、铺放果园地膜、修建公共设施、设置工商企业等行为,对已存在的隐患点,要督促权利人或管理人及时整改,排除障碍,确保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电网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0、加强消防安保领域联动协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330千伏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电力调度大楼等重点部位的保护,指导供电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联合开展防暴处突实战演练。要督导供电企业完善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充实保卫力量,指导开展保卫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单位内部安防能力。应急、消防管理单位、供电企业要加强联系沟通,深化应急联动协作,对供电企业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工作给予指导支持,提高供电企业应急管理水平。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1、分级常态管控电力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要将电力通道走廊内的安全隐患整治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施工、违章建筑、“三线”违章搭挂、树木、彩钢房等根据隐患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对于城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急、工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协助;对于各乡镇供电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乡镇协助处置。(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2、全力维护电力工程建设秩序。供电企业每年2月份前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电网建设工程清单,每项工程建设前,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对电网项目落实“六统一”服务保障要求,指导做好人员驻地、施工现场和材料库房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深入排查化解涉电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电网建设过程中恶意阻挠、恶意讨薪、偷盗材料等导致工程受阻的违法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3、加强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在接到供电企业报备的各类客户侧安全隐患、缺陷后,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整改,供电企业提供指导服务,督促用户整改到位,保障供用电安全可靠。(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4、依法依规开展树患消缺作业。针对存在的电网树线隐患,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组织开展树木通适度修剪,对景观有要求的行道树木或邻近景区的树木可派人现场指导修剪工作,确保涉电林木消防安全和树下行人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四)持续净化电力环境

15、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要与供电企业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常态化沟通、共享机制,及时与供电企业对接招商引资类项目的招标立项、用电规模及建设进度信息。供电企业要提前介入,全面掌握用户需求,约定双方责任界面,协助各部门开展用电前期咨询服务,全面拓展用电客户线上办电渠道,实现申请、派单、收资、报验全流程线上服务,有效压减用户办电环节、手续和时间,加快配套电网工程建设,为用户提供可靠的供电保障,确保招商项目有效落地,实现用电企业快接电、早用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6、规范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供电企业、相关单位要对重点转供电单位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供电企业要详细掌握并向有关部门准确提供转供电主体相关资料,积极宣传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转供电环节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17、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共同研究窃电取证方法、流程和标准,确保依法取得违法犯罪证据,提高打击效率。加强警企合作,建立健全警企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要根据收到的窃电线索,积极办理窃电案件和治安纠纷,严厉打击各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供电企业会同各单位加大电力相关法律宣传,增强全民依法用电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五)推动实施重大项目

18、加快完善基础充电设施。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充电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规划指导,按照《市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xx-2025年)》,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安排集中式充换电站的土地供应。相关单位要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流程,加快手续办理速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谁投资、谁受益,鼓励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上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新建居民小区、商业大厦、大型停车场等要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充电设施规划区域(或预留敷设条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19、加快实施老旧小区电气化改造。住建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摸底及方案编制工作。供电企业要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现场摸排及电力设施接收方案的编制,做好拟接收电力资产的验收、管理及接收后居民客户的供电服务工作。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停车位电气化改造,综合考虑配套电力设施改造需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专项债券等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0、推动新建项目清洁能源利用。各相关单位要指导开发企业在新建住宅小区、商业中心等采用城市集中供暖或清洁能源供暖,配套足额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供电企业要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以电代柴工程的实施,提高全市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对利用新型能源的单位,供电企业要积极争取在电价和配套电力设施方面给予优惠和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市住建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1、全力支持智慧型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电力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依法依规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要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线上缴纳电费,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用电交费各项业务,提高电力用户线上缴费普及率,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大数据中心一体化政务服务的对接,推动电力业务“一网通办”,满足用户一站式多元化用能需求。要推进楼宇智慧用能优化,加强节能设备监测,探索“互联网+节能”服务新模式,及时向重点用能单位提供政策解读、技术推荐、节能诊断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2、做好两保户免费电费兑付工作。认真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惠民政策,各乡镇要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基础信息,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开展免费电费兑付工作,确保减免电费资金全额清退到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市供电公司)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3、积极扶持重大电网建设项目。对于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的电网建设工程,要按有关规定享受重点工程项目规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确需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按收费事项的管理审批权限报批。(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24、有效降低电网日常运维成本。协调做好电网工程与市政建设衔接,对电网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通道治理、抢修运维等工作,有关单位要比照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对电网建设项目涉及占道挖掘、占用城市绿化的,要依法依规减免相关费用。供电企业按照要求办理开挖手续,因占道挖掘、占用城市绿化损坏城市道路和绿化设施的,要按照先施工后恢复的原则,由专业部门恢复原状,并由主管部门验收通过,费用标准按财政评审结果执行。(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网市供电公司)

(七)提供电力可靠保障

25、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供电企业加强与发改部门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开展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规划前期论证和昌马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源网规划和项目实施统筹衔接,全力支撑市“十四五”新能源规划落地实施,全面助力按期实现“双碳”目标。(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

26、保障重大项目电力可靠接入。供电企业要提前对接市重大项目建设,施行重大项目用电专人客户经理制,全面做好供电服务,优化配置电网资源,确保配套电力供应与重大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产,以全面优质供电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发改局)

27、促进电力设施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供电企业要充分对接城市规划和发展需求,加强现有变电站供电能力诊断分析,提前做好城市配电网项目储备并纳入城市规划,高效、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要加强城市配电网升级改造,积极实施业扩工程,实现电力设施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协调发展;要高效有序做好电力线路迁改的方案评审、竣工验收和现场配合工作,要统筹停电计划管理,通过“一停多用”最大限度减少重复停电,提高辖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国网市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改局作为电网发展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做好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审批等工作,推进电网项目建设,确保电网规划落地,电网项目顺利实施。工信局作为电力设施保护的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协调机制,强化信息互通,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切实加强电力设施保护。

(二)强化协作配合。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公安、应急、水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与供电公司的日常工作联络,建立政企对接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日常工作联络,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形成政企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电网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强化督查问责。加大对电网建设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故意阻碍电网建设,严重影响电网建设进度的,要严肃进行问责,确保全市电网建设顺利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精选】工伤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大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我县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全流程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实现常态化工伤保险公共服务领域“一次办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根据市委改革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工伤保险“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发〔20xx〕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换位思考、有求必应”的主动服务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业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实现多项工伤保险业务申请材料统一提交、数据信息归集共享、不同事项联动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一件事”服务模式,进一步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适用范围

(一)涉及内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二)适用对象。我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或雇工。

三、主要任务

(一)流程再造“简便办”。全面梳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流程,按照“减次数、减材料、减环节”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开发完善以网上申报、即时推送、线上审核、档案归集和快速检索为主体的五段式工伤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实行信息直报、结果共享,通过数据读取,自动生成各类文书,从而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申请,以数据的多跑路,实现群众的少跑腿。

(二)业务打包“提速办”。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三项业务打包为“一件事”办理,对普通案件,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简易案件7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工伤保险待遇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支付到位。

(三)早期介入“提前办”。职工发生伤害就诊时,单位可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窗口申报工伤,工作人员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并推送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共享材料后,工伤认定业务股室即时启动案件调查。对于简易案件在职工出院前完成工伤认定,并将有关文书推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在职工出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即时联网结算。

(四)搭建平台“同步办”。搭建人社“一件事”平台,通过对工伤职工申报材料实行归档管理,同步建立检索机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与纸质文件有效综合,实现工伤档案信息化“一人一档、一件事一档”,确保原始信息记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填写《市工伤保险“一件事”申请表》后,可通过网上、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窗口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申报工伤。

(二)受理。申请人将填写的《市工伤保险“一件事”申请表》,同申报材料一并扫描上传至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人社部门工伤认定业务股室通过人社“一件事”平台获取住院申报材料,实现数据结果外部共享,符合受理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受理。

(三)审核。人社部门工伤认定业务股室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若需要其他联办单位提供所需材料,及时通过人社“一件事”平台与相关单位联系,实现材料共享。工伤认定决定做出后,同步推送至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经办机构按规定即可通过有关材料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工作。劳动关系业务部门通过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提取工伤认定结果,实施劳动关系监督。

(四)办结。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做出后,分别于20日内当面或邮寄送达。

五、职责分工

县委改革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工伤“一件事”推广实施和部门间沟通协调。

县公安局负责对工伤认定调查中涉及的道路交通事故提供正式法律文书;对治安刑事案件中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依法协助提供公安机关掌握的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依法提供受伤害职工住院病历材料;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工伤认定申报窗口,实施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公共服务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是各部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重要措施。各联办单位要加强沟通、全力配合、密切协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二)加快工作进度。按照“县直先行、全县推开”原则,抓好工伤保险一体化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推行通过工伤“一件事”平台申报业务,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实现全县范围内工伤“一件事”线上和线下、外部和内部的双线联办、结果共享。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联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实践成效,积极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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