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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方案模板

2022-01-02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化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和“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初中向县城集聚”的原则做好中小学布局优化工作,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办学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县教育大会精神,主动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打造教育强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总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配置、优化高效的工作方向,处理好就近与就优、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集中财力办优质教育,提高我县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二、现状分析

全县现有小学34所,其中:县直小学8所,占比23.5%;乡镇小学17所,占比50%;农村小学9所,占比26.5%。现有在校小学生12930人,其中:在县直小学就读学生8721人,在乡镇小学就读学生3417人,在乡镇以上小学就读的学生占比93.8%,在农村小学就读的学生792人,占比6.2%。

初中学校7所,其中:县直初中3所,占比42.8%;乡镇初中4所,占比 57.2%。现有初中在校生4712人, 其中:县直初中就读学生4030人, 占比85.5%,乡镇初中就读学生682人,占比14.5%。

三、中小学布局优化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初中向县城集聚”的原则,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初中学校全部进县城,每个乡(镇)原则上保留1所示范小学,形成“布局合理、硬件达标、管理规范、质量提升”的中小学办学体系,实现 “90%以上的小学生集中在乡镇以上,100%以上的初中生集中在县城”的工作目标。

(二)分年度目标

20xx年:撤并同善初中、新城中心校小学、中心校教学点3所;改扩小学1所;新建小学、初中2所。

20xx年:撤并中心校小学1所,城北初中投入使用,撤并中学、初中、初中3所。【XD63.COm 心得体会大全】

20xx年:撤并中心校小学1所。

四、工作措施

(一)加快城区学校建设

进一步加大城区学校建设力度,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为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消除大规模学校和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提供坚强保障。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学校(幼儿园)建设,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挖掘学校办学潜力,加快推进城区学校建设。

(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办好共同体、均衡县直小学师资等改革,逐步缩小城乡间、县域间办学差距,切实让广大群众子女都能享有优质义务教育。充分发挥我县作为市智慧教育示范区试点县的优势,积极推进农村“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建设,真正实现城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城市和农村学校一个样,为建设高质量教育发展赋能添彩。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以深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调动、聘任等工作机制,合理调配教师资源,根据义务段教师学科短缺情况,及时申报特岗教师计划;积极参加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垣从教;解决城乡教师结构性短缺等问题,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实际,实施音、体、美专任教师补充计划,根据体育、艺术(美术、音 乐)专任教师缺口数量,在年度招聘教师及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中统筹考虑,优先补充农村及偏远山区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成立“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乡(镇)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总负责,解决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布局优化工作中的组织、宣传、建设以及学校撤并、师资调配及其它配套政策的落实,切实做好布局优化过程中撤并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教学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布局优化工作的经费保障、固定资产审核管理等工作;其它县直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做好布局优化中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宣传、教育等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座谈、组织参观等方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让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认识到学校布局优化对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资产管理,严防资产流失。县教育局要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做好学校撤并中的资产审核、登记和移交工作。撤并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等可动资产由县教育局统筹管理使用,土地、校舍等固定资产划归属地人民政府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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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xx〕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督〔20xx〕6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陕办发〔20xx〕22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优先发展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总体规划

(一)发展目标。20xx年,我县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按照年度规划梯次推进。20xx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xx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xx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30%的达标任务;20xx年12月完成学校总数20%的达标任务;2024年9月完成学校总数10%的达标任务,并通过市级过程督导,12月通过市级验收;2025年3月完成网报、各项纸质材料申报,年内接受国家评估认定并顺利通过(具体规划见附件1),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达到资源配置高标准、政府保障全面到位、教育质量大幅提升的目标。

(二)规划安排。全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时间安排为:20xx年,县第三小学、桥镇中心小学、下寺湾中心小学、劳山中心小学;20xx年,杨家砭小学、道镇九年制学校、县第四小学、高哨小学;20xx年,麻子街小学、下寺湾初级中学、王坪中心小学、石门九年制学校、姚店小学;20xx年,县初级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小学;2024年,县创新中学、县创新小学。到2025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并在通过国家评估认定三年内,接受国家督导评估复查和监测。

三、主要任务

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体系共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四个方面32项指标(详见附件2、3)。我县要严格对照各项指标评估标准和规划创建任务,对标对表,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求,完成创建任务。

(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仪器设备的配置水平。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要落实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任务,规划新建和改扩建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要求,建设装备符合标准的教学、运动、生活和附属基础设施、设备。从20xx年起,制定逐年消除义务教育阶段非标准学校的工作计划,对标加快升级改造和配备教学设施设备,确保校园占地面积、场馆建设、功能部室配置等达到国家标准。

(二)加强政府保障,推动优质均衡发展。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法定权益。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学区,小学、初中招生全部实现就近划片入学,初始年级班额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杜绝义务教育择校现象。

(三)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Ш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育人关键环节,突出课堂在提高教育质量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健全全面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尤其是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等课程。落实教育公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基本配置标准,教师配置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小学、初中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均达到0.9人以上;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县域内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落实教师“县聘校用”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拓宽教师招聘渠道,增加农村特岗计划和公开招聘教师数量,优化教师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对标优先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体育、音乐、美术、艺术学科和科学、劳技、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教师。

(五)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大投入,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字校园推进智能化校园建设。校园网络接入带宽不低于千兆,满足信息化教学需求;校园实现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物联网全覆盖;教学班实现智慧教室全覆盖,智能设备、创客和其它智能化设备及其应用全面普及;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未来智慧校园,营造良好的智能化教育教学环境;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市、县两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促进信息化基础设施、业务流程和数据的整合、优化和共享;基本实现中小学普通教室具备互动式信息化教学环境,建设中小学多功能数字学习中心。加快教育信息化设施装备更新配备,推进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加强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建设,形成现代化的教育管理与监测体系,提升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由教科体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工作的安排和落实。领导小组设立材料组、综合组、督查组、财务组、设施配备组、宣传报道组六个工作小组,明确各工作小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负责人,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1.材料组。由县委办、政府办、教育科技体育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科体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起草相关文件及材料,收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过程中的讲话、总结、汇报等材料,汇编成册。

2.综合组。由县委办、政府办、教科体局、县委编办、经发局、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科体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及各工作小组工作,总结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3.督查组。由县委督查室、公安局、司法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教育督导室等部门组成,牵头单位为县委督查室,县委督查室主任任组长。督查指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实施进程。

4.财务组。由财政局、教科体局、税务局、审计局和各乡镇(街道办)组成,牵头单位为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安排好专项资金,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设施配备组。由教科体局、财政局、审计局、采购中心组成,牵头单位为财政局,财政局局长任组长。按照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内容与标准要求,为各学校增配仪器、器材、图书等设施设备,按时完成预算、招标、采购、安装任务。

6.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政府办、网信办、教科体局、融媒体中心组成,牵头单位为宣传部,由一名副部长任组长。搞好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制作展板、简报及专题片,宣传、报道实施过程中的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办)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从实际出发,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本乡镇(街道办)、本学校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计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责任措施到位。

(二)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逐年只增不减,保障教育经费投入达到法定要求。制定县域内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不足100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按在校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规范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10%、彩票公益金等教育投入政策的使用。加强财政统筹,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按年度足额落实到位,规范财政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营造浓厚氛围。县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要深入发现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与突出成效,及时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和展示力度,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齐抓共管,夯实创建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和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迎验期间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县经发局: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争取教育发展项目。县审计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指导落实完善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建设和校园安全“三个100%”(学校封闭化管理、视频监控一键式报警安装联网、专职保安配备),并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县委编办、人社局:负责做好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核定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组织招考补充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按政策减免教育项目用地费用等。县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做好各学校修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将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体系,落实教育建设项目相关减免政策;负责搞好学校改建、扩建、新建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等工作。县民政局、扶贫局:负责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生活得到保障。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县域内教育工作数据统计,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县司法局:负责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活动,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活动的监督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对非法雇佣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处罚。县卫健局:加强对各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和健康检查,负责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治疗。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监督学校改建、扩建工程的环境污染及噪音治理工作。县税务局:负责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入库、及时上缴县财政,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综合协调,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发挥督政、督学功能,组织好督促、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对本辖区内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

(五)深化改革,规范学校管理。县教科体局和学校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心,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为契机,以全县教育综合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建立竞争、择优、奖罚分明的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机制。把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统筹兼顾,着力把握教育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教育改革,不断加大新课程改革推进力度,扎实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和实验教学设备的应有作用,以人民满意的教育教学质量回报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六)强化管理,加强过程督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根据工作进展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要切实履行督政职能,创新拓宽督学督政工作,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创建工作完成后,县政府将对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创建延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方案范文:便民热线队伍建设和归并优化工作方案实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5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xx〕3号),推进我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队伍建设和归并优化,形成“一个号码管服务”的政府公共服务新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xx〕5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xx〕27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县政务热线)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群众为目标,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加强我县政务热线队伍建设,推进热线归并优化,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通、规范高效的热线运行机制,畅通政府与企业群众互动渠道,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企为己任,解决各类公共服务便民热线“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问题。20xx年9月底前,市政府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按照整体并入、双号并行、设分中心三种方式实施归并,实行“一号通”,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为确保我县政务热线工作顺利与市级系统完成对接,20xx年8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完成三级网络平台建设、二级网络平台升级工作。进一步实行保密制度、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考核通报的工作机制,通过完善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各网络单位提升热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8月15日前)。县政府成立“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组”,对该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热线摸底调查,督促完善政务热线网络系统升级、软硬件系统建设、办公场所及人员配备,启动政务热线优化准备工作。

(二)培训实施阶段(20xx年8月31前)。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规范,按照分类实施、遂步推进的原则,有序开展政务热线队伍建设及归并优化工作。

(三)运行测试阶段(20xx年9月15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政务热线运行管理、跟踪调度、考核评价、督办问责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业务标准,细化工作流程。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政务热线队伍建设和归并优化工作,与市热线实现对接,加强调研指导和分析研判,完善“一个号码管服务”的政府公共服务新机制,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四、实施方式

根据工作要求和当前实际,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协同配合,依据市热线的归并方式,我县成立工作组统筹管理热线队伍,实行网络升级并行,数据公开筛选,逐步推进政务热线队伍建设及归并优化工作。

(一)推行二、三级网络并行单位,加强三级网络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热线工作要求,实行基层抽查、工单直派、跟踪调查、研判考核等制度,为确保我县政务热线与上级网络顺利对接,实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二、三级网络升级并行机制,具体单位为:

1.40个单位推行二、三级网络并行工作。其中包括22个乡镇(街道)及以下18个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

以上部门,根据省、市要求8月15日前完成二、三级网络系统升级。成立分中心工作组,设置独立办公场所,办公室设置“政务服务便民热线XXX分中心”统一标识,设有办公桌两个及以上,专业电脑两台及以上,专职人员两名及以上(二级网络系统专职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工龄1年以上),打印机一台,录音电话一部,各项制度上墙。

2.23个单位完善三级网络单位建设:县政协办公室、县财政局、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浮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中心、县林业局、县煤炭工业服务中心、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消防大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体育中心、县商务局、县商贸服务中心、县残联、县中心医院、县城市开发服务中心、县移动公司。

以上单位,8月15日前完成三级网络系统建设。成立分中心工作组,设置“政务服务便民热线XXX受理坐席”统一标识,设有办公桌一个及以上,专业电脑一台及以上,专职人员一名及以上,打印机一台,录音电话一部,各项制度上墙。

3.未进行网络建设需要明确专人负责的单位: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园艺场、县邮政公司。

4.其他未注明单位,政务热线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受理、办结。

(二)根据市热线要求,实行手机APP移动办公。根据市级网络升级系统要求,明确专职人员,固定手机号码,统一下载APP,通过手机APP应用,实行精准定位、确保数据传输、达到高效办结。APP的开发应用给基层工作人员带来工作的便利,同时也是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职能工作人员的考验,故以上67个单位均需按照市热线要求,于9月30日前统一开通手机移动办公系统。

(三)落实保密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县政务热线工作。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政务热线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四)完善轮岗培训制度。政务热线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受理问题越来越复杂,专业性越来越强,政务热线工作将实行轮岗培训制度。

(五)细化专讯通报制度。为促进县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有效运行,更好地发挥政务服务热线的作用,提高工单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市热线年度考核办法,细化量化政务服务热线专讯通报制度。参照国家、省、市热线数据,针对工单量大、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专职人员,进行月统计表彰。对政策内诉求未处理,因单位重视不够或个人麻痹大意的重办工单,导致影响我县在省、市热线工作排名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务热线队伍建设及归并优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范围广,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工作面临的现实困难,及时解决队伍建设及归并优化过程中的突出困难和主要问题,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省、市热线工作已纳入年底考核工作中,实行随时调度、精准数据、汇总考核的办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把该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专职工作人员要主动靠上,及时解决归并优化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做好与省、市、县热线工作的衔接和业务延续。

(三)加大宣传推广。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政务热线工作的功能定位、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政务热线合理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促进政民良性互动,扩大政务热线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政府、社会、公众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合集)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合集),供大家参考借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并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作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和服务企业意识提升,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和服务企业意识,有效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

(二)加大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加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深入推行“互联网+政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式、运行路径及实现程度进行自查,模拟运行行政审批和申请服务事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农业农村发展营商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互联网+执法基层执法效率,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教育,提升抽查覆盖率。

(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人才等优势,全力建设志愿服务队,对农业服务组织、企业、种粮大户及种粮农户合作社等,开展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活动,为营商环境优化做实事。

(五)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通过给农民、农业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在村内张贴省种子、农药、化肥公告,普及鉴定种子、农药、化肥方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

(六)提升投资环境满意度。通过秘书式服务招商引次农业企业,使得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得最快,最优的解决,投资环境满意度全面提升。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软硬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主要措施

(一)精心安排、全面展开。1、组织学习讨论。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2、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二)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局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调查宣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所属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将问题清单报局领导小组汇总。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工作,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商环境整顿工作,定期定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企业,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做解放思想、服务企业的排头兵,全面理清影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体制问题,推动思想解放、加快发展。

(二)强化精准服务。找准企业发展困难的症结,寻找最有效帮扶方法,实施精准帮扶,确保服务到位,政策运用到位,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有新思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新举措、干部精神状态有新起色、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办好信息专栏、宣传板报和专题报道,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全局干部职工借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全面优化税收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沈阳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服务升级:积极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税时限,拓展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改革。管理增效:通过进一步明晰职责,规范执法,提高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管理效能,为服务升级和形象提升提供支持。形象提升:夯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根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星级”评比等活动,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纳税服务。

1、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具体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2、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让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温暖。

3、畅通服务咨询渠道。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优化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功能。

4、推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和“掌上办税服务厅”,探索更丰富、便捷、惠民的“互联网+税务”项目。

5、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6、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七个方面66项内容,实现“同城通办”。

7、放开发票领用限制。对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8、完善拓展“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服务项目。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发票,由EMS邮政快递送票上门,进一步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全天侯完成发票领用业务。

9、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和影像扫描系统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

(二)规范税收执法。

10、规范进户执法检查。统筹规范税收进户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杜绝随意检查等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纳税人除专案、专项检查及金税发票协查等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接受国税机关的入户检查不超过1次。

11、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派单制”。制定推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实施方案(试行)》,将依纳税人申请的`需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工作事项和依税务机关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事项纳入派单范围,税收管理员根据派单内容开展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13、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行使税收执法权。

14、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制定履行法定程序。

15、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16、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网上办理。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17、提速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金税三期操作版)》的工作要求,承诺:“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税务机关业务全部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注销申请即时办结。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8、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国地税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申报、纳税等情况,联合开展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9、推进诚信建设。发挥信用等级的激励作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扩大“银税互动”范围。

(五)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2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建立和完善规范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工作流程。

21、实行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市发改委信用办要求,及时向“信用沈阳”上报公示信息。

2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网站、微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公开办税指南。

(六)强化督查问责。

23、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窗口服务质效、进户检查不规范、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4、着力整治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制定《沈阳市国税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

25、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按照《沈阳市国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规定,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

26、加强涉税中介的服务和监管。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

27、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28、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厦门等先进城市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听取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分别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认真总结、积极宣传打造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阶段成果,大力宣传在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充分展示国税形象。

(四)强化考评问责。要把握时间节点,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督办落实,对于各种违反禁令的现象和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依纪及时查处,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精选】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意见》(党发〔20xx〕12号)和《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新”总体要求和省委“一二三四”总体思路,落实“强省会”五年行动,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充分发挥地处——遵义“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奋力建成魅力门户、中开放枢纽、城乡共美高地。到2025年:

——城镇空间更具规模。做大做强“三城一园两中心”,城镇建成区面积与常住人口规模相匹配,县城规划范围达60平方公里,县城常住人口达25万人,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

——城镇经济更具实力。县域经济总量突破500亿元,占贵安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全力做大做强现代化工首位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550亿元。

——城镇品质更具内涵。三年内全面改造完成棚户区10个、老旧小区18个、背街小巷56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保持98%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城区路灯亮灯率达100%,“雪亮工程”实现全覆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城镇服务更加完备。创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1所,引进12年一贯制优质民办学校1所,构建户籍管理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匹配的教育供给服务体系;每千人床位数达6张以上,每千人医生和护士分别达3人、4人以上,创建三级医院2家;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万个以上,城镇吸纳聚集人口功能明显增强。

——城乡融合更加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四带一园”产业布局,建成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点15个以上。农民持续性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力争控制在2以内。

二、优化城镇发展格局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核心,现代化工产业园为支撑,镇和镇为区域中心的“三城一园两中心”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动产城互动、港城联动、景城融合。坚持东拓西进,加快顶方新区建设,形成东湖组团,推动县城向东拓展;强力推进翁井水库水功能置换,加快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建设,形成西部组团,推动园区与县城形成产城互动。加快港港区及集疏运道路建设,将花梨集镇纳入港区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发展临港产业,推动港城联动。以打造禾丰康游度假区、南江康居颐养区、健康制造区为抓手,建成市北部康养健康城,形成景城融合。到2025年,产城建成区面积达30平方公里,港城建成区面积达1平方公里,景城建成区面积达6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做大现代化工园区。全力实施工业大突破奋进计划,将永温镇、金中镇、双流镇纳入经济开发区统筹规划,大力推进园区交通、能源、通讯、物流、标准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坚持产业协同,合理布局“一区五组团”,建成市北部500亿级现代化工产业园区。到2025年,园区建成区面积达12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四)做强区域中心城镇。稳步推动产业、交通、水利、教育、医疗等资源要素向镇、镇倾斜,增强区域中心城镇承载能力。到2025年,镇和镇建成区总面积达5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大城镇人口规模

(一)促进人口合理聚集。提升县城和区域中心城镇的人口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人口向县城聚集,有序引导宅吉乡、高寨乡、毛云乡等乡镇人口向区域中心城镇聚居。到2025年,全县城镇常住人口达35万人,县城常住人口达25万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农村人口转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制造业、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产业和就业规模;强化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着力保障农村转移人口住房、教育、医疗等;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优先安置在县城和区域中心城镇。到2025年,农村人口向县域城镇转移达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人才工程”引进计划,重点引进现代化工、现代农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人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吸引更多外县籍高学历人才来县就业创业。积极组织县域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设立专家人才工作站,推动人才(团队)到创办企业。到2025年,全县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做强城镇经济支撑

(一)夯实城镇产业基础。深入实施产业奋进计划,做强城镇现代产业支撑。突出现代化工首位产业,抢抓磷酸铁锂市场风口期,强力推进实施以“磷系新材料、新能源材料”产业为主链,氯碱化工、新型建材为辅链的新型现代化工“倍增再倍增计划”,强化精准招引,全力打造市北部千亿级现代化工产业核心支撑引领区。突出富硒功能农业,主攻“茶、蔬(菌)、果、药、猪”五大主导产业,加快建设高标准富硒种植展示区、富硒产业支持平台、加工园区服务平台,形成富硒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集聚区,打造富硒功能农业示范县。突出康养度假产业,深挖文化、地热、峡谷等资源禀赋,盘活优势旅游资源、强化多业态叠加,积极发展南部生态康养、温泉疗养、旅游地产等产业,串珠成线开发精品旅游项目和线路,打造“生态+温泉+硒养”的中全时特色康养度假区。到2025年,园区新增20亿级项目5个以上,园区总产值达5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5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左右;旅游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重点支持安达科技发展壮大、转主板上市,支持磷化集团、川东化工和三环磨料等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台农、蓝芝等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正邦、正大等企业早日投产达产。支持家家康大药房、宏顺汽贸等企业上限,支持劳务派遣服务、广告、汽车修理与维护等服务行业企业上规。鼓励和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2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30家,新增上市企业1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25家,限上商贸业企业达45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20家,全县各类市场主体达15000家。(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扩大城镇投资消费。加快推进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强力推进“3+4+1”项目建设。深入推进“百场千店万铺”行动计划,提升打造万象君汇、麒龙广场等传统商圈,加快推动中国硒街升级。到2025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560亿元以上,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达8.5%。(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一)构建现代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县城至久城大道建设,改造提升云开二级公路,积极融入贵安城市经济圈。

(二)优化市政公共交通。

(三)提升城镇保障能力

六、提升城镇形象品质

(一)加快城市更新改造。

(二)提高城镇治理水平。

(三)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七、保障城镇公共服务

(一)保障教育服务供给。优化调整教育布局,大力推进普惠幼儿园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3所,与市同步在全省率先通过学前教育国家普惠认定;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4所;推进实施普通高中五年自主发展计划,巩固一中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成果,完成三中省级“信息技术教育”特色学校支持计划项目建设,组织职校争创省级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引进一所优质12年一贯制学校,充实办学力量。强化师资培训与学历提升,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新增学位达20440个。(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保障康复服务供给。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力争完成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完成硒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县人民医院和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力争通过三级医院认证,力争卫生院、花梨卫生院、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将南江卫生院提升为医护康养一体化机构,建成县人民医院老年病康复中心。贯彻落实“三孩”系列优惠政策,释放生育政策潜力,逐步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张以上,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人以上,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4人以上,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3人,成功申报省、市重点专科5个。(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住房服务供给。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长租房政策,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到2025年,新增房地产开发量达300万平方米,新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00套以上,建成高端人才公寓100套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县乡村一体化教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加快文化体育公园、“三馆一中心”、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体育馆、体育场、游泳中心服务设施。积极推动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优先开通禾丰、南江、双流、永温公交专线。推进省市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创建,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2025年,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成“三感村寨”15个以上,争创省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3个,市级田园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20个,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型村寨30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路提等升级,争创“美丽农村公路”国家级示范县。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水利输送管网,推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面清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施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加快农村“煤改电、煤改气”步伐。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到2025年,创建“美丽农村路”500公里,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5%,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率达36.9%以上。基本实现5G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贯彻落实“三孩”系列优惠政策,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增强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能力,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流动人口分布动态监测体系,提升常住人口市民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比全国平均水平增加2岁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完善乡贤返乡、城乡人才合作交流等乡村人才振兴机制,推动教科文卫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深化“三变”改革,在全县范围大力推广水东乡舍发展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和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强化措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日常工作,全面推进实施城镇化重点项目。

(二)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规划设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规划法律约束和实施监督,注重城市设计和特色风貌塑造管控。加强村庄规划和风貌引导,加快塑造山水城市、绿色小镇、和谐社区、富美乡村特色风貌。

(三)强化项目支撑。县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完成时间节点,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干部。

(四)强化考核评估。县新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委督办督查局,制定县新型城镇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将县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纳入县直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学校体育和美育教育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县各学校体育、美育教学改革发展,以实际行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增强提升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是新时展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事关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各校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体育美育质量水平,让每一位学生都享有良好的接受体育美育教育机会,努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重点围绕解决当前基础教育阶段体育美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构建以提升学生运动技能、强健体魄和培养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教学有案”“课时有量”“参与有面”“课间有样”“课外有影”的“五有”建设活动为载体,建立以提高体育美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督导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体育美育质量与水平。

二、优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体育美育课程。各校围绕“一年养兴趣、二年打基础、三年有特长”工作目标,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并结合本校特点积极开发体育艺术特色课程,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的课堂主渠道作用。要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规范实施体育美育课程,严禁挪用体育美育课时,严禁期末提前结束体育美育课程。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并学会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二)加强体育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各校要及时提出体育美育教师补充计划,严禁学校体育美育学科教师转任其它学科教学,已转任其它学科教学的体育美育教师必须由学校重新安排担任原专业学科教学。对部分体育美育教师由于课时量不够,兼任其它学科教学任务的,要计算工作量。加大体育美育师资培训力度,强化体育美育教师岗位练兵,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体育美育教师承担学校统一安排的课后辅导和社团美育辅导、艺术实践活动和各类体育艺术竞赛及赛前训练(排练)等工作,工作课时与其它学科同等计算。对常年担任学校体育运动队训练的主教练或25人以上的艺术社团(合唱团、舞蹈团、管乐队、艺术工作坊、艺术社团等)的主要指导教师,被评为“课外活动优秀辅导员”的,在参加职务评审和聘任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加强体育美育教育科学研究。探索建立行政领导、教研指导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体育美育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教研组建设和管理,提高校本教研实效。

(四)积极开展特色示范创建活动。大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美育传统校、特色校和示范校创建活动,评选命名一批市、县级体育美育特色(传统)校、示范校,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美育特色(传统校)、示范校。深入实施“一县一品”、“一校一品”工程,打造体育美育工作品牌。每个学校都必须规划建设一个在全县乃至全市打得响的体育品牌和艺术品牌,鼓励保持传统、增加特色,挖掘传承地域艺术文化。支持普通高中差异化、特色化办学,开办体育、美术、音乐特长班。

(五)搭建体艺赛事交流活动平台。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体育艺术比赛、展演及交流活动,为学生搭建体质健康与艺术素养提升的平台,营造良好的体育艺术活动氛围。进一步完善县、校活动开展机制,办好两年一次的县级运动会、艺术节,各每年学校都应当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定期举办学生体育节(或运动会)、艺术节。鼓励学校组建合唱团、管弦乐团等特色艺术团队,办好学生艺术展演、艺术实践工作坊,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活动。

三、强化学校体育美育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体育美育教育评价机制。强化考试测评的导向作用,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科学运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国家及省级体育艺术质量监测结果,将中小学生艺术测评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体艺测评成绩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体艺教师工作业绩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体育美育教师从教行为。各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强化师德师风要求,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对体育美育学科教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体育美育教师在校外开设(或以他人名义开设实则由自己操控)培训机构、工作室或长期兼课,或长期兼职从事其它商业活动的,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被纳入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的体育美育教研员、教师,不得牵头组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研机构主办(或联办)的教学与活动评比(比赛)工作,并原则上不得担任评委。

(三)加大体育美育工作经费投入。各校要充分保障体育美育经费投入,保证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教师聘任、教研活动、教学培训、外出比赛交流等所需经费,将体育美育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安排。要加强体育美育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绩效考评机制。

方案范文:人保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制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排队等号,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別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数据通道,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枚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日,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竟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已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五、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梁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杋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三)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査,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査结束后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2021年学校卫生工作方案模板


20xx年,全县学校卫生工作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我县学校卫生工作。

一、提高认识,继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机制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的要求,从保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为防控原则,充分认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患意识。学校要继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县各卫生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卫生副校长制度,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快速反应,防控到位。学校领导要定期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加强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工作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治、监测、报告工作。全面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缺勤原因追踪制度、传染病报告等制度,并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围绕、麻疹、水痘、腮腺炎、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做好消杀器械及药品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及开窗通风,特别要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托幼机构要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发现疫情及时向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卫生院报告,各乡镇卫生院要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相应措施,发现聚集性疫情时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健局报告。各学校要做好自备供水、管道分质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和检测等卫生管理工作,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落实强化查漏措施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构筑防病免疫屏障。

一是要认真做好新入托入学的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要确保学校覆盖率、学生查验率、建卡率均100%;二是在发生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等疫情后,要及时、规范采取以疫苗应急接种为主的综合防护措施。积极防止可预防传染病在幼托机构及学校内的发生流行。

四、加强健康体检工作,开展包虫病等学生常见病防治

学校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开展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并及时汇总、分类管理。各学校要完善学生健康档案,收集反映学生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信息,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教学环境监测工作。

包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社会发展的重大传染病。各中小学校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包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学生筛查、患者治疗、犬驱虫、健康教育等综合性防治措施,有力地推动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将包虫病防治知识、健康生活理念、健康行为传入千家万户;组织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五、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健康教育

各学校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包虫病防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其自我防护的意识,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行为形成率≥80%。按照国家要求,将健康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开设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等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幼儿园以家长会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健康教育。根据季节变化,开展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将肺炎、肺结核、艾滋病预防方法纳入学生基本技能教育内容;根据新时期青少年青春期特征和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点,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缓解心理矛盾,解决心理问题。

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要按照常备不懈原则,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学校卫生应急工作,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学校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着力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规范管理。将现场救护知识的培训纳入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提高应对突发意外伤害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

七、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校园卫生安全健康环境

为切实履行学校卫生工作,县教育局和卫健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应加强教学环境和卫生设施、饮用水卫生、卫生保健与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内部管理与检查,推动学校积极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继续在全县中小学校、全日制职业教育学校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行动”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万无一失。

八、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学校卫生创建

以健康促进与教育、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以无烟学校、卫生先进学校、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食堂)、健康促进学校创建为抓手,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共同组织下系统科学的开展学校各类卫生创建活动。

九、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级医疗机构,各学校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对20xx年入学的初一和高一新生进行PPD(结核菌素试验)筛查并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表见附件)建立健康档案。对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应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教育局,督促学生或家长尽快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

1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县卫健局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卫健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县卫健局会同县教育局及时对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核实,并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如确认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县卫健局应当在事件确认后2小时内向上级卫健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县教育局。

在学校的支持配合下,县疾控中心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根据疫情情况合理确定筛查范围。对密切接触者中初次筛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非强阳性者,应当在2-3个月后再次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以便早期发现初次筛查时仍处于窗口期的新近感染者。

学校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优秀方案: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xx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20xx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二、攻坚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APP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推出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2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1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3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 (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1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4季度,完成 “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 “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机制,9月底前,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建立工程领域纠纷仲裁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6.探索实行建筑师负责制。9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授权,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其团队的技术优势和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平台信息互联。12月底前,在省级层面对工程审批系统进行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我县工程审批系统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施工图联审、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到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施工图联审”“联合验收”“多评合一”“多测合一”等事项并联办理,确保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加强全过程审批信息监管。推进工改系统与国家、省级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审批部门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1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联合报装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报装申请纳入“一张表单”和“联合踏勘”,不再单独申请。实现工程审批系统与专营单位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或在工程审批系统设置报装模块,专营单位实时获取项目接入需求,及时提供主动服务。市政设施接入涉及的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8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划定市政公用服务专区,试点开设“专门窗口”无差别受理水电气热信报装,行政审批部门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账号,共享建设工程有关信息。鼓励专营单位共享营业网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

19.简化排水接入。制定优化排水接入实施方案,简化办理流程,纳入工程审批系统“一张表单”的,接入环节不超过1个,不再单独提供材料。排水接入服务单位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周边排水设施情况和排水方案咨询,并一次性告知方案存在问题。(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对于合并和优化事项,制定全县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申报材料清单(可实行告知承诺的一并注明)、审批业务流程,统一补正,发放一个证书;审批权限涉及跨层级(县级以下)、跨部门的,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代替审批,合并后原审批事项对应监管责任主体不变。对于政府部门 (含市政专营单位)协作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编制协作规程,实施闭环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牵头部门,统一编制协作规程。(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1.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事项整合力度,由县政府汇总上报省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及时修订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各阶段“一张表单”和服务指南,梳理事项申请材料,同步明确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材料。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各类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发证办结全流程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2.编制公布审批事项清单。10月底前,参照省级清单模式,编制并公布县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名称、适用范围、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政府相关部门)

23.依法依规稳步推动改革。涉及调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适用的,10月底前,由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程序及时提出修订意见。涉及事项调整合并的,按程序调整部门权责清单。涉及调整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适用的,由县政府呈报省市政府,统一提请国务院授权调整。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简易低风险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不动产登记费用、供排水供电供气外线工程城市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优化收取和减免政策。(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房管中心)

(三)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1.推进“双全双百”工程。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结合省级“双全双百”工程,实现各类高频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以事项为基础,优化场景集成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9月底前,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爱”移动端等平台,设置服务专区,线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实行“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大数据局、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国网供电公司、县烟草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

2.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完成国家部署的第二批74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实现省级面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的107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落地,12月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9月底前,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梳理与京津冀交流频繁的通办事项,争取有关事项纳入京津冀区域通办范围。(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局、县法院、县残联、县畜牧服务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邮政管理局)

3.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9月底前,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行动态调整和同源管理,确保同一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研究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提升网办深度,9月底前,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完善西部经济隆起带 “一网通办”机制,扩大“全链通”领域线上综合通办服务内容。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人防办、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委党史研究院、县畜牧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气象局)

5.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应用。持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移动端服务功能,优化栏目布局,丰富涉企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9月底前,建立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数字档案,实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提供精准化服务应用和政策推送,为各服务渠道提供全面支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6.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完善提升县级政务服务平台,提高跨层级、跨部门的业务运行支撑能力,加大政务数据统筹管理和共享应用。9月底前,加强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我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统一调度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大数据局)

7.全面推动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推动证照证明数据统一归集和管理,实现身份证、营业执照、结婚证、驾驶证、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全县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推广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中的应用,覆盖涉企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公安局)

9.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建设完善县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深化与省平台级联对接,逐步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数据统汇统管。(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全省数据交易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数据交易和数据价值评估。(牵头部门:县大数据局)

11.持续深化“一窗受理”改革。9月底前,研究制定“一窗受理”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比例达到80%以上,鼓励公共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等更多事项进驻大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2.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标准,通过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设置窗口领域、精简完善业务流程、梳理制定业务手册等,指导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运行。(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3.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9月底前,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标准,规范帮办代办服务,深化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健全“吐槽找茬”和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完善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提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线下服务水平。围绕窗口服务规范、纪律作风和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开展专项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4.推动向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充分授权。9月底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充分授权,进厅窗口不能直接完成业务办理的,推动有审批权限工作人员进厅。(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有关部门)

15.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9月底前,完善制度,修订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规范,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强政策优化集成服务。9月底前,完成县级政策标准化梳理,实现政策最小颗粒度拆解,建立惠企政策库,同步推进县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完善政策服务“中央厨房”全流程功能,实现涉企政策智能精准推送,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通达率。(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17.深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 (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一次办好”服务网络基层全覆盖。以“六有一能”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站点村(社区)全覆盖。9月底前,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强与邮政、金融、通信、商超等网点业务合作,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在基层便民服务场景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1.规范招标投标规则制定程序。加强规则制定前的评估论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合法性审查。9月底前,建立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征求机制,维护制度规则统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2.开展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和违规收费清理。严格落实招投标“零收费”要求,杜绝隐形收费、搭车收费等。9月底前,完成全县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并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县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专栏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清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部门:县发展改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3.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启动远程异地评标试点;9月底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协同系统建设完成后,即时在我县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制定《关于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施行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

5.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身份认证方式。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多CA认证平台功能,9月底前,实现数字证书(CA)向移动端延伸,通过移动客户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6.畅通招标投标提出异议渠道。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9月底前,实现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单位等)

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施行信用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完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信息库,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共享。(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成各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紧盯招标投标关键环节,合理确定抽査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9月底前,完成首批次随机抽查,将抽查检查结果同步归集至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部门:县发展改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9.健全投诉处理机制。9月底前,完善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县通信运营单位等)

10.研究制定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快落实工业、农业农村、广播电视、能源等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完善监管措施。9月底前完成职责划分。(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络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11.探索开展水利项目招标投标大数据分析监管。强化交易过程监管,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整合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对交易异常行为进行监测预警,9月底前,实现交易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2.扩大“一网交易”覆盖范围。9月底前,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完成在数据资源共享、电子认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监督管理等方面协同合作,推动鲁西南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公共资源跨交易。(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在本行业系统、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广电网公司、各通信运营单位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抓好调度落实。

(二)凝聚工作合力。牵头部门要真正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责任部门健全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聚焦本县实际问题编制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突破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夯实主体责任,紧盯市场主体最困扰、办事群众最反感、影响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全面检视、靶向攻坚。大力整治慵懒散漫、办事拖沓,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服务群众推托绕冷硬横等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同时,加大对窗口人员培训力度,持续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管,倒逼作风改进、效能提升。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五)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窗口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发现的正面典型予以褒奖激励,对反面案例予以问责曝光。

(六)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推介,展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行动和成效,形成全社会知晓、支持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学校包虫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模板


为切实加强学校包虫病防治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预防包虫病规范犬只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一)建立包虫病防治防控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校(园)长为成员的教育系统包虫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学校相应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分管副校(园)长为副组长的包虫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校(园)长是包虫病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每校设立一名包虫病预防工作联络员,负责学校包虫病日常预防工作。

(二)各校(园)包虫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校(园)包虫病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完善学校卫生室的功能;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学生饮食管理工作;制定日常消毒制度;制定日常环境卫生打扫制度;制定学生日常卫生行为习惯制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包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完善每日晨午检制度;规范学生因病缺课追查排查登记制度;制定学生疾病症状监测登记制度;规范包虫病及其他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岗,工作到位,做到包虫病工作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县教育局会同卫生、疾控、公安、畜牧、水利等多个部门,各学校会同当地卫生院、社区医院,定期召开包虫病防控工作会议,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加强校(园)重大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

包虫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狗吃了患有包虫病牛羊的生内脏后会感染包虫病,将包虫病传给人。包虫病主要长在肝脏上,也可长在肺部、脑部、肾脏等。得病后严重影响学习、生活、健康。各校(园)积极开展包虫病卫生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一)包虫病卫生预防宣传教育进课堂

各学校把包虫病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包虫病教育课。根据包虫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3次以上的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知识讲座、班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对广大师生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师生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切实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卡片

教育局统一编写制作通俗易懂的包虫病健康教育宣传册500本、包虫病预防知识读本500本,宣传卡片2000份、宣传光碟100张,分发到各学校,各学校充分利用手册卡片开设包虫病教育课。

(三)展板制作

26所学校在校园固定位置制作一幅包虫病预防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展板。展板由学校排版设计、确定尺寸,教育局定点统一制作。

(四)活动开展

1.各学校教师上一堂包虫病防控公开课或讲座,要有教案、讲义、图片、简报;

2.各学校学生开展一次包虫病防控比赛活动,活动内容包含黑板报、手抄报、征文、绘画、书法比赛及展出,也可开展与包虫病防控有关联的其他类型活动。优秀作品拍成电子照片jpg格式,做好命名,打包压缩后传教育局德育股QQ群。

3.活动要求:每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于11月15日前完成活动,活动在校级层面颁发奖状奖品。活动经费详见附表(按1-100名学生的学校500元;101-500名学生的学校800元;501-1000名学生的学校1000元;1001-1500名学生的学校1500元;1500名以上学生的学校2000元的标准执行)。活动经费按报账制落实,各学校于11月20日前到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报账。

三、加强学校卫生管理

(一)加强师生个人卫生教育

预防包虫病的关键是不玩狗,不让犬舔人的手、脸等,应避免与宠物之间过度亲密的行为。要求学生饮用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不洁食物及野生瓜果,不食用病死禽畜,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垃圾,勤洗手、勤通风、勤晒衣被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把包虫病发生的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师生自觉的行动中去。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各学校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行动,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清理污染不留死角、环境消毒不留空白,尤其是学校人群集中的场所(教室、寝室、礼堂、食堂、图书馆、计算机房等)须保持清洁,开窗保持空气流通,定期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等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开展学校厕所革命,防止粪便污物外溢污染周围环境,尤其不能污染水源。同时,学校应重点加强污水排放沟、垃圾堆放点、厕所等重点区域的消杀灭工作,消除蚊蝇孳生环境,并认真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

(三)强化饮水卫生安全

各学校加强广大师生饮水卫生安全,为师生提供开水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桶装纯净水。学校供水尽可能使用市政供水。直接取用山沟水的学校,对水源水质、沟渠卫生状况进行随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猪圈、厕所、垃圾、腐烂物等污染水源水渠。

四、强化包虫病防控的组织管理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包虫病防控的组织管理,确立专职管理人员。积极利用好教育局发放的宣传教育读本、光碟等,将包虫病防控知识融入到课堂内外,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利用小手牵大手的活动形式,把包虫病防控知识带回家,宣传到家庭、村组、社区,引起家长和全社会重视。重视程度不够。

2.结合当地政府、卫生院、社区医院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讲座等让多部门联合联动完成包虫病防控工作。

【精选】教体局教育扶贫工作方案优秀篇


20xx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水平,夯实教育扶贫攻坚工作基础,保障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辍学,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的原则,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构建覆盖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的资助体系,保证其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三、工作任务

(一)调查摸排,确保扶贫对象精准。

1.建立精准扶贫学生档案。以区扶贫办建档立卡情况为依据,核实贫困家庭子女上学情况,将全区贫困家庭中接受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学生逐一全面进行登记核实造册,分别建立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幼儿扶贫等详细档案,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2.动态管理扶贫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就读学校、家庭住址、家庭经济条件的变化及时变更相应信息。对扶贫对象享受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对已实现脱贫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贫困家庭,要继续扶持其子女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二)加大力度,严格落实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我区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进行资助。资助资金优先用于直接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减免餐费,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学校不得“先收后返”。资助标准为500-1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对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收取高于补助部分的学杂费)、免教科书费。“一补”即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资助标准:免学杂费小学685元/人/年、初中885元/人/年;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小学1000元/人/年,初中125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3.高中教育阶段。对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助”即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4.中职教育阶段。在我区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三免一助”政策。“三免”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一助”即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免学费1600元/人/年,免住宿费500元/人/年,免教科书费300元/人/年。助学金标准:2000元/人/年。学生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5.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予以资助。资助标准:省内院校500元/人、省外院校1000元/人。高考录取后,学生向高中毕业学校申请。

(三)协调联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对于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在做好资助全覆盖的前提下,确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辍学”现象发生。如各相关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区教体局汇报,同时学校要向镇、村汇报,协同配合,做好劝返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不辍学。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资助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教育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做到校长亲自抓,确保组织到位。

2.浓厚舆论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彩页、大家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扶贫内容、政策标准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关爱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工作的知晓度、透明度,努力营造教育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严格督导检查。区教体局将教育扶贫工作作为对基层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并针对教育扶贫目标要求、政策落实、效果反馈等方面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各类教育扶贫项目的实施、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等情况,及时总结,适时,确保全区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政策落实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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