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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精选】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2021-12-30
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街道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农工组〔20xx〕3号)、《中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合农工组〔20xx〕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zhe135.com

为贯彻落实提出的“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同样重要,已经摘帽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要继续巩固”“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要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等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精准识别与退出,强化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立足精准施策与帮扶,持续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推行网格化动态监测管理,构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长效机制。

二、工作体系

建立全市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市乡村组”四级管理网格。

1.市级网格(一级网格)。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会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数据资源局等单位承担相关工作。

2.乡级网格(二级网格)。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落实乡级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网格长,分工联系村(社区)负责同志任网格员,乡村振兴工作站具体负责网格日常监测管理工作。

3.村级网格(三级网格)。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三级网格长,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村乡村振兴专干、村“两委”干部、计生专干等任网格员,具体负责动态监测、联络协调、统计上报等工作。

4.村组网格(四级网格)。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包片村组的“两委”干部负责指导开展工作,网格员以村民小组长为主,动员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力量参与。网格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坚持地缘相近、居住相邻、适宜管理原则,按照便于入户走访、利于就近监测、促进长效实效的要求,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一般以20-40户农户为宜(可综合考虑地形地貌、自然村庄、农户规模等各种因素,科学合理地完善村组网格,原则上不突破60户)。

三、管理服务对象和工作内容

1.管理服务对象。对网格内所有农户进行监测管理,重点是监测对象(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

2.工作内容。实行网格管理、定人定岗、定职定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职责和流程

(一)工作职责

1.市级网格:加强对接联系、做好集中排查部署、业务培训、督查指导、协调推进、数据比对、政策落实等工作。

2.乡级网格:负责本区域网格日常监测管理和组织实施集中排查,督促和指导各村建立动态监测网格,抓好督查指导、协调推进、及时预警、研判处置、落实帮扶、解决问题等。

3.村级网格:具体实施本村集中排查工作,负责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以及联村包片干部等开展跟踪走访、情况核查、信息采集、落实帮扶、联络协调、组织评议、及时上报等。

4.村组网格:负责收集信息、发现问题、联络协调、反映情况等。对符合监测对象和范围要求的,及时到户宣传相关政策并反馈到村,协助村“两委”做好监测对象按照规范程序纳入、管理和帮扶。

(二)工作流程

建立“村组—村‘两委’—乡镇—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两委’”的工作流程,形成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双向互补的闭环管理。

1.村组网格主动发现。网格员对农户(重点是监测对象)实时跟踪走访,及时掌握农户家庭收支状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其他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或信息线索第一时间向村“两委”反映。

2.村“两委”核实评议。对村组网格员反映问题和信息线索及时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分类进行处置(发现农户出现返贫致贫风险需要纳入监测对象的,要组织评议、公示,形成初选名单;监测对象有实际困难的,提出相应帮扶措施等),及时上报乡(镇、街道)。

3.乡(镇)综合研判。根据村级上报情况组织入户核查,确认后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4.市级审核。市乡村振兴局针对乡(镇、街道)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开展数据比对、现场核查和抽查。

5.部门落实政策。市乡村振兴局对监测对象基本情况和致贫返贫风险进行汇总分析,列出政策措施清单,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向相关职能部门“派单”。部门根据政策规定,安排帮扶资金项目,联合“端菜”。

6.部门筛查预警。市乡村振兴局会同公安、财政、民政、教体、卫健、医保、人社、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残联、房产等部门,加强数据比对和共享,重点筛查可能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方面的预警信息,按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因意外灾害等分类梳理汇总,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乡(镇)核实。

7.乡村落实措施。乡村两级因户因人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对落实到户到人的帮扶政策措施要及时告知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市乡村振兴局、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强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常态化监测”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在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监测”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每季度至少要研究一次动态监测管理情况,并对涉及变化的台账信息予以更新。对日常发现的符合监测范围的要及时上报,由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协调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安排复核比对,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二)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市乡村三级动态监测管理台账(以已下发的省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操作手册》内容清单为主,结合集中排查动员部署、工作落实等情况。并对附件2、3予以完善,于8月31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邮箱:),及时收集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问题实、措施明,并做到及时更新。

(三)实行公示评议制度。对符合监测范围的,按照监测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人员(包括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村级需进行民主评议,由市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公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网格划分要求,健全完善网格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防返贫监测管理网格可综合疫情防控、党建、文明创建、拆违控违等网格进行统筹划分,充分利用现有的网格进行补充完善优化,避免重复设置,注重发挥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乡村两级要加强宣传,强化监测对象识别退出政策及程序宣传、监测范围宣传,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意愿,特别是困难群众、特殊群众的需求,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市直相关部门、市乡村振兴局,重大突发性情况应立即上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防返贫网格化动态监测和帮扶管理培训工作,确保信息掌握得准,问题排查得清,政策知晓率高,识别精准度好,实现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抓好协调落实。市、乡、村、组网格要建立顺畅的工作流程,正确处理好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与一般农户之间的关系,协调用力,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机制落实到位。

(四)严肃工作纪律。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市级对乡镇街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评价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创新工作举措,抓紧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重点加强网格队伍管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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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县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的工作方案》(扶办发〔20xx〕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定在全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排查范围

覆盖所有农户,重点是脱贫不稳定户(包括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今年省市划定的防止返贫风险线为6500元。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6500元,且生活整体出现困难的人员作为重点监测排查人员。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等特殊群体。

三、工作开展

(一)组织专题培训。分层次组织办事处人员、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结合省市县部署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工作要点,有重点的分类开展集中培训,掌握排查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确保排查彻底,措施有力,整改到位。

(二)集中入户排查。办事处人员、帮扶责任人、村干部按照分工进村入户,重点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等核心指标,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拉网式摸排,及时发现因重大变故导致家庭困难的农户。

(三)明确主要任务。对脱贫不稳定户,按照“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脱贫政策落实情况,确保不返贫;对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应纳尽纳,是否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出现新致贫。对排查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按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市防贫监测信息平台。

(四)及时查漏补缺。统筹做好扶贫产业项目、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巡视、审计、信访、考核、验收、调研等发现问题的排查工作,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五)利用“大数据”分析监测。充分利用各部门“大数据”平台提供的信息,统筹整合扶贫、民政、公安、人社、医保、卫健、教体、残联、住建等部门数据信息,对因病、因残、因灾等重大意外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预警监控、及时干预。探索建立“大数据”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功能,坚持预防性监测与事后帮扶措施相结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构建防止返贫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研究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组织专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入户排查,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表》,建立问题台账,坚持即知即改、彻查彻改,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初步完成排查工作,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表》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台账》上报镇扶贫办,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第三阶段:回访核查。镇扶贫办牵头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核查,并将各办事处、各村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在全镇进行通报,核查情况列入村星级化考核。

第四阶段:巩固提升。全面梳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并将监测对象相关数据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市防贫监测信息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排查责任。各相关责任人要把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关键抓手,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办事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根据辖区各村情况,统筹安排本办事处的排查整改工作,强化工作指导,压实村级责任,确保排查整改进度和工作质量。

(二)严格标准要求。排查工作开展要严格按照要求范围,确保全面排查,坚决把问题查细、查实、查深、查透,确保不留死角。对户情况的摸排要彻底精准,确保反映户真实情况,需纳入监测范围的要按照入户核实、民主评议、信息比对、村级公示等程序规范认定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返贫致贫风险的动态监测,建立“日常发现、大数据监测、农户申请、其他方式”相结合的长效动态监测管理机制。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注重日常发现上报,参考行业部门数据反馈,结合农户申请,利用信访等渠道反馈信息,全面做好日常监测。

精彩范文 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排查、整改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街道20xx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为手段,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消防监管力量,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单位为单元划分管理网格,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体系,确保消防安全管理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行业、部门不漏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基层“网格”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共分三级:

1.构建以街道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街道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街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构建以村居委会为基本单元的“中网格”:村居委会建立消防安全队伍,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明确村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员为网格员,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

3.构建以村居划若干片区为基本单元的“小网格”:以行政村下辖若干片区为对象,形成小网格,指定专门负责人,加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日常检查,积极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二)明确工作责任

1.街道网格职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包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承担各包片区域消防安全责任。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挂点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消防办、安全办、民政办、各村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下设消防办公室,明确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常态化消防安全整治,组织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2.村居网格职责。村居支部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是“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主要职责:(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2)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3)按照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应建立专职消防队;(4)每月组织对居民小区(楼、院)、村民集中居住区域、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发现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5)帮助、指导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3.片区网格职责。由村居委会确定1至2名包片责任人,可由村居两委干部、退伍(转业)军人及热心消防工作的群众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部门单位职责。街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5.监管部门责任。

消防办: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理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涉嫌消防安全生产犯罪的刑事案件。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对辖区“九小场所”、出租屋街开展日常性消防监督检查。

安全办:负责指导、督促规上企业以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辖区企业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消防安全管理。

水利站:负责指导督促辖区水利工程(含单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水电站)、水利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村镇建设规划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屠宰行业、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使用、农垦)生产、食用菌生产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系统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由文化部门依法审批和管理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指导督促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等旅游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督促体育类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以及大型体育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指导督促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等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

民政办:负责指导督促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老年人照料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

中小学:负责校园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卫生院:负责本卫生院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全面提升基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有效遏制基层火灾多发态势,确保全街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途怪。各村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办事处消防工作目标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出台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保障工作的有效措施,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尽其职,突出重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村委会做好消防安全基础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工商、民政、安全、村建、企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开展的坚强合力。特别要突出重点薄弱环节,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老人会、菇棚、房屋电线等的日常监管:加强巡查整改,以消除隐患。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范畴: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打牢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切实提升基层防火整体能力。

优秀方案: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国共产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xx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国有企业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将现有能够分割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无偿划转给镇(街道)或社区;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永办发〔20xx〕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xx-20xx年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交接和管理工作,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支部建设;

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舆论导向的引导,协调各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市工信局负责将专项工作小组工作进展等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分离办,并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各项工作衔接落实;

市医保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

市发改局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镇(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生活困难的特殊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持范围;

市文旅局、市教科局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市卫体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退休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积极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摸底统计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xx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方案精选】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合集


为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贫减贫作用,带动建档立卡农户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扶领办通〔20xx)3号)、《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及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委办字〔20xx)7号)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XXX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结合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责权”落实到县的实际,以明晰扶贫资产产权归属、确保扶贫资产安全为目的,以强化扶贫资产监管、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为重点,以规范扶贫资产经营运行、明确资产权益分配为导向,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

二、工作目标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科学界定产权归属,分类管理,合理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和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等问题,防止扶贫项目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级主导。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县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切实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体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充分调动积极性。

(三)坚持权责一致。按照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各地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办法和细则。

(四)坚持科学管护。在权属明晰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备案、运营维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和监督管理等制度体系,确保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高效运转,提高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效益。

(五)坚持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村级公告公示栏上将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有效提高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充分发挥脱贫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脱贫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四、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三定四管”模式,通过定资产范围、定资产类型、定资产权属,规范登记管理、规范运行管理、规范维护管理、规范处置管理,切实抓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一)安排部署阶段

按照国家、省、市扶贫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为规范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运营管理、资产收益、清查处置等程序,细化相关内容,我县已成立扶贫资产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促指导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

第一步:全面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县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是非到户类资产,逐年逐个项目追溯资金来源、用途去向、资产状况等信息,核实形成扶贫项目资产情况,县、乡、村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时间为3月31日前。

第二步:准确区分扶贫项目资产类型。扶贫项目资产类型主要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经营性资产主要为具有经营性质的产业就业类固定资产及权益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为公益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固定资产。到户类资产主要为通过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所形成的生物性资产、固定资产等。各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对纳入管理范围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类进行管理,4月15日前,县、乡、村三级均要按照分类情况建立管理台账。

第三步:科学界定扶贫项目资产权属。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到户类资产,原则上属于农户所有;公益性资产,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确权和管理;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参考目前管理现状明确权属,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有序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单独到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明确权属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跨乡跨村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按照资金投入比例或事先约定确定所有权比例,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归属于国有资产。

第四步: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清单。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对村内属于行业管理的扶贫项目资产,各部门应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集体要切实担负起对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的直接管理责任;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履行民主公开和决策程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五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村集体的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进行管护;产权归属农户的由农户自行管护,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指导和帮扶。公益性资产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可通过调整优化现有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解决管护力量不足的问题,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劳动力参与管护。属于村集体的公益性资产管护经费,可由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地方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对供水等易损耗、易损坏公益性资产落实受益者责任,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管护,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费用。经营性资产可以釆取承包、托管、租赁、合作等方式落实运营主体,确定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注重风险防控。各地可根据实际,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运营,管护经费根据运营方案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第六步:规范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为前提。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制度未予明确前,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进行收益分配。属于村集体收益的,由村委会按照“村集体提方案、乡镇审批、县级备案”的流程,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告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分配。属于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省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七步:合规合法处置扶贫项目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按照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属于村集体的扶贫项目资产处置由村民主决策经乡镇审核,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及时公开。对金额小于十万元(含十万元)的扶贫项目资产,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简化程序处置。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不得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扶贫项目资产损毁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评估证明文件,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销。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总台账,准确记录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核销情况,行业部门和乡村两级要同步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核销登记台账。

第八步:精准登记扶贫项目资产信息。各乡镇(街道)在确定扶贫项目权属的基础上,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及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扶贫项目资产状况发生变动的需及时更新登记,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7月30日前,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将完整的扶贫项目资产信息登记台账(附件3)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完善阶段

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扶贫资产、台账及运行管护机制进行检查验收,看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彻不彻底,扎不扎实,是否建立相关制度,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没有落实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完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对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和成效提炼总结形成报告,于8月30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既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保障;各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责任,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既不缺位,也避免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共同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管理机制。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产清查、核算、登记、运营、收益分配和处置等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

(三)严肃追责问责。加强风险防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预防资产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善导致资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隐藏不报、虚报、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用或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群众积极支持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良好氛围。

精彩范文 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水利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经县水务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目前我县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情况,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落实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从近期央视曝光的个别省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长期不通水、群众脱贫后饮水仍困难等问题,我局组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及基层6个供水管理所工作人员分乡镇按照行政区划以村为单位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摸和动态监测,按照拾遗补缺的原则,再次逐村、逐户核查核实,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障要立足全县农村用水户,重点监测群众经常反映停水断水的村组、偏远山区、管网末端,促进供水隐患零见底,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

(二)坚持排查、监测全覆盖。督促管理人员对包抓村逐村逐户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按工程进行汇总,建立问题台账。确保运行情况摸排、监测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可能存在供水隐患的部位,通过采取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必须在故障发生前彻底消除停水隐患,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抢修预案,强化应急抢修演练,储备充足的抢修物资装备,确保饮水故障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水。

三、工作范围

全县15乡镇250个行政村的59648户自来水用户。

四、工作内容

按照农村供水产权划分与运行管理责任的规定,由管理单位、村级组织与用水户按照“不落一村,不落一户”的原则,对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和动态监测,并通过定期沿管线巡查、核查井内设施、入户调查了解管道运行情况、开挖抽点管段等方式,深入排查工程是否正常运行、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自来水到户工程是否完善、群众日常供水是否稳定、取水是否方便,水质是否达标,饮水安全证明是否规范等问题,并及时消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供水正常稳定。

(一)主干管网排查及采取措施

供水干支管及其配水设施,按照供水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由各工程管理所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高位蓄水池开始至村级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重点排查管道途经的沟道、河流、农路、地埂等极易受自然和人为因素扰动的区段,因降雨侵蚀和人为活动造成管道埋深达不到1.2m以上,配水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等极易引发停水现象发生的,有针对性的采取了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实现了提前消除隐患,确保主干管网管道与设施正常供水。

(二)村级管网排查及采取措施

村级管网及其配水设施,以村级管理组织为主体,包村管理员紧密配合,定期逐条管道、逐个检查井进行排查,特别排查工程投入运行后,没有硬化的沙土路受降雨冲刷等自然因素和村内巷道硬化、取土、建房等人为活动因素可能造成停水隐患的具体位置,采取现场挖探的方式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隐患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处置,能够增加覆土厚度解决隐患的,村级组织受益群众投劳完成,需要更换管道和设备的,供水管理单位无偿提供管材和配件,村级投劳配合完成,避免因村级管网断裂或阻塞而导致区域性停水断水。

(三)户用设施排查及采取措施

户用设施主要由受益用户负责。提醒用户水表井内不能有积水,也不能贮藏蔬菜等生活物资,保持干燥、干净和整洁,以免影响水表正常运行;日常取水裸露在外的立杆和龙头应随时检查并关是否能正常关闭,以免漏水等原因导致户内停水断水。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5月24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及基层6个供水管理所工作人员按照“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留隐患”的原则,对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安排专人负责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往年供水情况,掌握相关资料,保障群众用水正常。坚持即知即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5月24日前完成所有摸排工作。

第二阶段(5月25日至12月31日):由各供水工程管理所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定期核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即知即改,检视问题有无遗漏、有无新增,再督再战,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用水正常。

六、方式方法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题为“掺假的脱贫摘帽”的报道后,省水利厅及市水务局随即下发了《关于开展饮水安全运行情况摸排的紧急通知》,县水务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农村供水保障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对下一步保障好供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供水工程管理所负责对全县集中供水工程是否正常运行,管护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水质、水量是否达标,户内供水设施是否正常开展全面的排查摸底,并了解往年供水情况,掌握相关资料,保障群众用水正常。

二是加大排摸,全力解决停水断水隐患。安排6个供水工程管理所定期对各自辖区内主干管网、村级管网和户用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动态监测,特别是重点排查、监测管道途经的沟道、河流、农路、地埂等极易受自然和人为因素扰动的区段,因降雨侵蚀和人为活动造成管道埋深达不到设计值1.2m以上;工程投入运行后,没有硬化的沙土路受降雨冲刷等自然因素和村内巷道硬化、取土、建房等人为活动因素可能造成停水断水隐患的具体位置,以真实情况为支撑,必要时可以采取现场挖探的方式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做到第一时间排除,采取覆土和更换设施等措施,必须在断水前彻底消除隐患,确保主干管网及村级管道与户内设施全部正常供水。同时,不断完善应急抢修预案,强化应急抢修演练,储备充足的抢修物资装备,确保饮水故障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抢修、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供水。

三是强化宣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我县充分利用村镇广播、村级微信群、持续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加强村户供水设施管护责任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以乡镇、村组为单位向群众更新告知维修人员电话及监督服务电话,进一步畅通了农村供水服务反映投诉渠道,切实确保从“源头”到“龙头”无长期停水断水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是对脱贫攻坚农村饮水问题清零结果的全面检视,务必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松懈思想,要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注重方式方法。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组要按时限要求,通过入户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和过细的工作措施,发现短板、消除盲点、固强补弱,切实达到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供水正常。

(三)强化成果运用。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工作要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坚持边排摸、边发现问题边整改,既要排摸点上存在的问题,也要举一反三促进面上的工作。各供水管理所定期要将监测结果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根据梳理汇总出的问题清单全面认领,并明确整改时限,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四)严肃问责问效。各工作组带队领导、抽调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真查实核的态度,认真定期排查农村供水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各级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务必做到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同时常态化监测督查问责组对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不认真、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影响全县农村供水的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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