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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应急预案(汇总三篇)

2025-02-22
工程类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交通运输防台风暴雨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类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做好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快速反应,部门联动。

三、工作重点

(1)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

(2)运输船舶、渡船的安全;

(3)易塌方、易滑坡、易水毁路段的安全;

(4)车站、码头、工地及高空设施的安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成立防台领导小组

为了市交通系统防台救灾抢险指挥工作,成立了防台风领导小组,防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组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台工作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各部门防台机构

在市交通运输局防台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成立本部门防台机构,负责本部门所管辖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五、台风分级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特别重大(Ⅰ级)

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内陆风力阵风11级以上,过程雨量500毫米以上。

(二)重大(Ⅱ级)

市气象台预报热布风暴严重影响我市,内陆风力阵风9—11级,过程雨量350—500毫米。

(三)较大(Ⅲ级)

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预计影响程度不重,内陆风力阵风9—10级,过程雨量200—350毫米。

(四)一般(Ⅳ级)

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对我市影响较小,内陆风力阵风小于9级,过程雨量小于200毫米。

六、防台检查

(一)市交通运输局防台领导小组应当在台汛前组织各部门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组织机构没有建立,预案体系及安全设施不完善等,要及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交管股、交管总站)应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运站以及道路运输企业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处置。

(三)公路管理部门应(道路建设股、地方公路管理站)加强对易滑坡塌方水毁路段和抢险机械设备的`检查,尽量排除险情,减少塌方、滑坡、水毁,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四)水路运输管理(港航局)应加强对运输船舶的防台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七、应急响应

(一)防台部署、救灾

交通运输局防台领导小组根据台风级别,一般Ⅰ级Ⅱ级应召开会议,Ⅲ级Ⅳ级电话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人员和设备;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防台工作情况。

①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各部门、单位开始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局防台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公路、航道、渡口、码头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渡船、运输船舶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加强对公路沿线广告牌、指示标志、行道树和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防护措施;准备好应急抢险物资、船舶、车辆和机械设备,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②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交通运输局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渡口、运输和作业车辆(船舶)及相关人员的避风防台工作;做好公路、水路、在建工程、简易工棚等人员人员的紧急撤离工作;检查抢险救灾、车辆、机械设备、应急人员和抢险物资的落实情况。

③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交通运输局组织各部门做好相关渡口、运输和作业车辆(船舶)及相关人员的停业营运,所有船舶进避风港避风,所有车辆进入指定安全区域;确保在建工程、简易工棚等人员撤离完毕;积极组织应急车辆、机械设备和抢险人员,救助遇险人员。开展塌方路段影响抗洪抢险车辆、人员经过的现场清理工作;在市三防办的指令下,及时组织车辆、船舶、机械设备、人员支援受台风影响严重地域的抗洪抢险工作。

④抢险救灾阶段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各部门加强对公路、桥梁、渡口、施工路段和高边坡、高档墙、高路堤等路段的检查,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塌方路段和数量;向公众发布公路损坏及通达情况;组织指导水毁公路和在建施工工程修复;保障各地救灾物资的运输畅通;组织对公路设施、行道树的修复、扶植和清理工作。

(二)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交通运输局防台领导小组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八、应急保障

(一)交通运输保障

台汛期的运输保障统一由局防台领导小组调度,运力由以下单位落实:

交管股、交管总站:19座客车3辆、40座客车1辆、5吨货车8辆。

(二)道路抢险保障

市公路局、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组织道路抢险队,道路抢险队由道路施工养护人员20人,割锯2把,铲车4辆,推土机2台,自卸货车2辆组成,由局防台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三)宣传

加强防台防汛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防台抗台技能,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四)演练

市交通运输局及各部门应适时进行防台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工程类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沂源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沂源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淄博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等抢险救援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4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

2.机构及职责

成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防汛抢险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和运输管理科。

2.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县政府和市局关于交通运输防汛抢险任务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体交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一组织指挥本系统防汛抢险工作,及时研究、决定、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3)根据汛情变化趋势,调配交通系统保障力量,发生重大水毁灾情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报告县政府和市局,申请支援;

(4)明确各级各单位防汛责任,督导检查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5)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提出防汛抢险工作意见和建议;

(3)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zHE135.cOM

(4)指导协调本系统各级各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5)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有关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2.3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防汛抗旱工程组: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监察队、规划建设科。

职责:落实公路保畅通专业保障队伍和设备设施、物资的储备,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确保险情发生时重要县乡道路、重要桥涵以及运输抢险救灾物资人员道路畅通。

(2)运输保障组: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

职责:负责所需车辆的预先登记,落实运输方式,确保一定数量的值班车辆,优先组织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防汛物资、设备,确保险情发生时在30分钟内运得出、送得上。负责本行业本单位运输车辆和站场汛期安全运营,确保安全度汛。

(3)水上交通防汛组: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职责:督导所辖水上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加强水上旅游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安全。负责组织提供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所需船舶,优先组织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设备。

(4)通行保障组:政策法规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察队。

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执行有关突击性任务;协调高速、收费站等单位,确保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因降雨、台风等引发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后勤保障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县公路工程管理处。

职责:落实防汛应急物资和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所需专项资金,抗洪抢险队伍和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品和日常生活供应,治安保卫等工作。

(6)宣传报道组:办公室、宣教科、局属各单位。

职责:防汛抢险工作情况的统一宣传、发布,雨情、汛情、台风预警等重要信息的播发,防灾抗灾知识的宣传普及。

3.预防与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分析、汇总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有关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上报县防汛指挥机构和市局。

3.2预防与准备

3.2.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2.2人员车辆准备: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运输保障车辆。

3.2.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河道、桥梁及时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物资设施准备: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抢险设备、物料,并合理配置,登记备案。

3.2.5防汛预案准备:及时编制和修订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3.2.6防汛检查:汛前开展综合性检查,汛期开展经常性检查,消除隐患。

3.3汛情预警

3.3.1预警级别

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3.2预警启动

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根据县防汛指挥机构指令,以及交通运输汛情、灾情,发布、启动、终止相应防汛预警。

3.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单位要严密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Ⅰ级为最高级别。

4.1.1蓝色预警响应(IV级)

由县交通运输局相关行业机构及时将受灾情况、救援情况向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报告。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变化,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及时分析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4.1.2黄色预警响应(III级)

(1)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副组长在指挥部指挥,并根据情况,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汛情,实施防汛抢险指挥。

(2)各责任单位做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准备,随时待命。

(3)运输保障组调度防汛抢险运输货车、客车,保证随叫随到,随时听从防汛指挥部调动。

(4)防汛工程组加强路况巡查,清理路障,加固、抢修、抢建公路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畅通。交通在建工程暂停作业,做好人员撤离、设备设施安全等工作。

(5)水上交通防汛组加强调度,确保水运船舶设施安全,禁止旅游船舶通行。根据上级要求拆除浮桥。

(6)县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调整公交运营计划,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区域公交绕行具体线路。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7)运输保障组组织防汛抢险队伍根据需要调遣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4.1.3橙色预警响应(II级)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迅速开展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1)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部署,并按程序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局汇报。

(2)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在指挥部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指派局领导、局属单位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防汛抗旱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在一线开展抢险救灾。

(3)防汛抗旱工程组立即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水毁工程,保证承担防汛抢险救灾的交通干线畅通,保证救灾运输物资车辆通行。交通建设工地停止施工作业,组织有关人员撤离、疏散。

(4)运输保障组及时调派抢险运输车辆,组织抢险运输。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城市公交车根据雨情、道路积水情况决定是否运营。

(5)通行保障组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6)水上交通防汛组加强现场管理,禁止旅游船舶通行。根据需要,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提供所需船舶保障。

(7)后勤保障组做好抗洪抢险队伍和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品和日常生活供应,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做好治安保卫等工作。

4.1.4红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迅速、全力投入防汛抗灾工作。

(1)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迅速主持召开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部署。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汇报汛情及工作动态,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

(2)设立防汛抢险前线指挥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长赶赴现场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3)各防汛抢险工作组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到响应迅速、行动快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

4.2响应结束

当汛情、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根据相应职责权限终止应急响应。

5.灾后处置

各级各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6.奖惩

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延误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名词术语说明

汛期:根据汛情发生的规律,规定每年防汛抗洪的起止日期。沂源县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7.2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工程类应急预案 篇3

为有效处置台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涉及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科学组织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和防台风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晋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江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预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修订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防汛防台风应急范围是指发生台风、大暴雨和汛期期间等自然灾害所可能危害或危害辖区内交通建设安全、交通设施安全、道路畅通安全、公共安全需保障人员疏散与物资运输的总称。

第二章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处置的长效机制,依靠科学手段,把台风、大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第三章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安全第一。坚持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在平时常检查、常巡查、常排查,最大程度确保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二、统一领导,全员参与,分类负责,合力应对。在市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等各科室、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技术人员、专业队伍、养护班组等参与组建抢险队伍,建立交通部门抢险救灾应急组织体系,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类负责,确保交通部门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到人、物资到位、措施落实、指挥高效、处置及时,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水平。

三、整合资源,创新手段,加强联动,提高效率。坚持资源共享、条块结合、信息互通,加强单位之间的联动,整合交通运输系统资源,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力量,有效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运用科学的防汛救灾减灾知识,提高处置防台防汛防台风综合管理水平。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晋江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局防汛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局防汛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局防汛办),挂靠在建管科。

一、局防汛领导组

(一)人员组成:

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市交通运输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市路桥公司董事长、市市政公司董事长)

(二)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市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风工作,统筹、协调市防指成员单位之间有关事宜及交通防汛防台风“四个机制”(领导指挥机制、分工协作机制、联动抢险机制、灾后重建机制)和“四方力量”(交通应急抢险队伍、武警交通部队、在建施工力量、社会联动应急力量)。

2.部署和组织本单位防汛防台风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道路桥涵水毁等的修复,处理影响安全畅通的有关问题。

3.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

4.研究解决有关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工作的重大问题。

5.做好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中心、上级相关部门交办事项。

二、局防汛办

(一)人员组成: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科长、市交通运输局道管科负责人、市交通运输局运管科科长、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科长、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股负责人、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主任、市路桥公司总经理、市市政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在局防汛领导组领导下具体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等相关工作。

1.编制、修改、完善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和完善细化专业(类)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并审核上报审批。

2.向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传达各级防指、上级相关部门及局防汛领导组的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实。

3.督促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汛前各类隐患排查以及落实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组建、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设备储备等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及时完善和更新各类防汛应急要素,并做好台账记录,上报局防汛办汇总。

4.组织开展防灾科普宣传和应急抢险技术培训,督促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5.负责防汛防台风经费和物资的计划、调度,以及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

6.协调办公室做好汛期及各类应急响应阶段的值班值守安排、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等各类信息的发布和灾情报送、汛期疫情防控和避灾点的卫生管理工作。

7.协调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对汛期抢险救灾通道及全市主干公路、城市道路的地质灾害抢修和交通疏导。

8.协调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管科组织调度、征用抢险救灾车辆、船只,保障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和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工作。

9.协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公安、边防、海事等部门迅速实行交通应急管制、调度应急通行线路,确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在应急行动时优先运送应急物资和人员。

10.协调路桥公司、市政公司迅速启动防汛救灾应急响应,抢险队伍、机械、物资一步到位,立即组织对各在建工程的现场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疏散转移。

第五章预防部署

一、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应对处置流程与措施规范的,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专业(类)应急预案和预警机制。其中,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对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易发水毁阻车路段要预先制定绕行路线方案,一旦发生重大水毁阻车难于及时抢通的,要立即启动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

二、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汛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职责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设备(机具设备、运输车辆或船只)储备,加强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及时完善和更新各类防汛应急要素,确保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应急设备器材部件使用有效,并一一对应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人。

三、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汛前公路、城市道路、水运等设施及在建项目的隐患排查、监控,并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逐一落实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第一时间在现场做好安全防护隔离,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局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重点加强公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主体及其沿线的地质灾害等隐患排查和隐患路段、危桥危涵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高边坡及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检查,并制定整治措施或方案,在汛期来临前完成整治、修复,消除安全隐患。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缺损修复。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管科重点加强对主要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设施等的监控,加强对道路水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筛查;做好各项防汛救灾要素的准备和统计;做好管理对象的防汛防台风宣传预防工作;做好公交车辆的安全调度工作。

路桥公司、市政公司重点加强在建项目隐患区域及施工人员居住地和工棚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筛查,并落实在建项目汛期、台风期间施工计划安排,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汛期、台风期间人员、材料和设备安全。

四、汛前,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防台风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海洋、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密切关注汛情、雨情、水情、洪涝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讯息,视情启动不同级别的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并发布通知或发布航行通(警)告,及时做好相关检查、准备工作。

1.局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加强农村公路、城市道路设施的巡查,掌握道路基本状况。

2.局建管科要加强在建项目汛前检查,督促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做好人员、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加固和转移工作,并对高空作业设施全面检查、加固,必要时暂停高空作业或予以拆卸,确保安全。

3.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管科应加强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行车安全管理,随时掌握客运线路的道路通行状况,并敦促客运企业加强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对存在严重通行安全隐患的,必要时应及时暂停相关客运线路的运营,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立即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运输船舶及时进港避风,避开台风区域,做好船舶(漂浮物)锚固工作,并加强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设施的.巡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五、汛前,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至少组织一次以人员避险转移、应急处置环节和危险区域群众自主转移避险为重点实战演练,提升防汛履职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六、机关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防汛预警和部署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短信、GPS、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告知交通行业相关单位、人员及社会公众,做到早防范、早准备;要重点加强相关车站、车船、内河港口、码头、建设工地和从业人员的信息发布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限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

第六章应急响应

在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发布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时,局防汛领导组(局防汛办)根据灾情可能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影响和破坏,以及所需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适时启动IV、III、II、I四级预警响应。

一、IV级应急响应

防汛办发出IV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1.局办公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同步梳理、完善单位内部抢险物资情况。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局道管科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到公路、城市道路、桥涵、运输枢纽、客(货)运输站场、内河港口、渡口和码头等一线巡查,全面排查存在隐患并做好安全防范。

3.局建设管理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组织到全市各在建项目检查,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好防范准备措施。

4.所有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全员待命。

二、III级应急响应

在IV级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办召集相关单位会商,必要时召集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交通部门人员进行部署。根据会商意见发出Ⅲ级应急响应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加强24小时值班。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视情对公路运输线路和班次进行调整,确保行车安全;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至就近港口码头避风。

3.局建管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由科室(单位)负责人、项目组组长带队,全面检查在建交通工程工地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及地质灾害点和低洼地带等施工驻地的安全情况。

4.局道管科、交通工程服务中心针对防汛办组织检查组针对公路、城市道路易积水、高边坡、沿线地质灾害易发点(隐患点)再次排查并做好防护、封闭措施。

5.所有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全部集结参加值班。

三、II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领导组副组长再次召集相关单位(必要时邀请专家)会商风情、汛情,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御措施。根据会商意见发出II级响应紧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防汛办负责人与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受影响区域的相关客运线路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适时停止航行作业,进港靠岸避风。

3.受较大影响区域的在建交通工程全部停工,并对工地进行必要加固和抢护,沿海施工工地、海堤险段、低洼地带、易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物资、设备及时进行转移和保护。

四、I级应急响应

在II级应急响应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局防汛领导组发出I级响应特急预警通知,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1.局防汛领导组组长坐镇指挥防抗工作,局防汛办全面落实各项防范举措,及时发现、处理并报告水毁灾情,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受影响的相关客运线路全面暂停运营;通知水路运输企业组织受影响区域的运输船舶(含内河运输船舶)全部停止航行作业。

3.受影响区域,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全面停止施工,人员全部转移。

五、应急结束

接到市防指宣布解除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后,局防汛办根据上级的指示和局防汛领导组有关领导指示,向有关单位迅速下达结束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

第七章信息报告

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敏锐性,亲自把关,并指定防汛联络员,专人报送材料和信息,确保及时快速、准确高效。

交通灾情信息报送,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重大灾情速报,二是报部交通阻断信息,三是灾情统计快报。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灾情情况,对应三大类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灾害对交通运输影响、灾毁损失、防范及处置措施等信息,建立“一般及较大灾情短时报、重大及特大灾情即时报”的报告机制。

一、报送时间要求

1.IV、III级应急响应:每日上午10时与下午16时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局防汛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

2.II、I级应急响应:每日8时至24时每两个小时适时将灾毁情况报送局防汛办(遇重大及特大灾情要立即报告),特殊情况下要加大报灾频次。灾情数据未发生变化的,也要按照“零报告”制度进行报告。

3.灾情稳定后,根据省、泉州市防指及上级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灾情终报。

灾情报送根据当时防汛防台风等具体情况可作进一步加强。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道管科、建管科、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路桥公司、市政公司等要根据职责分工和行业特点就灾情报送作进一步细化。

二、报送重点

1.局道管科、市交通工程服务中心:重点提供全市普通公路、城市道路阻断汇总(均按现行格式报送,国省道重点体现阻断条/数;农村公路重点体现通乡村抗灾生命线中断数,另全毁桥梁数要体现;城市道路重点体现中心市区主次干道中断数,另全毁桥梁数要体现);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2.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管科:重点提供客运停运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停运区域);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重点提供内河航运停航、渡口停渡情况综述(要求体现数量、涉及水域);灾毁简况综述、统计总的直接损失(整体综述,不要逐点描述);全行业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3.局建管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重点提供在建工程停工情况综述(不报具体项目);抢险现场投入力量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物资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4.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点提供抗灾现场交通执法力量投入累计汇总(人数、设备数等,不含集结待命数)。

三、报送方式

1.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防汛防台灾害应急处置手机APP模块)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20xx年以来的全省交通防汛防台信息报送及相关管理工作将全面通过该手机APP模块开展,并对运用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应重视该手机APP模块的应用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填报和更新以下信息:

(1)“应急准备”模块填报抢险资源(含抢险队伍、应急设备);

(2)“预案执行”模块填报每次台风暴雨预案启动后相关预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工地停工、港航停运、道路运输、道路管制等情况);

(3)“灾害评估”模块填报每次台风暴雨灾情发生后受灾损失、抢险投入、灾毁阻断等情况。

2.微信群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已组建“泉州交通防汛防台”微信群,市、县两级交通主管部门防汛分管领导、联络人及乡(镇、街道)防汛分管领导均已入群。我局也已组建“交通局防汛群”微信群,局相关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已入群。两微信群的职能主要是及时部署和开展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的有关预警通知、决定、指令工作,有关人员须及时关注接收,确保灾情信息及时快速、准确高效的传达。

第八章应急保障

为提高对防洪防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单位要着眼于“事先防、事中避、事后改”的原则,抓好应急能力建设与储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设施、机械、车辆和救援物资的储备。

一、应急人员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组建应急保障队,常备在编人员20名,由建管科负责召集人员组建;路桥公司组建应急保障队,常备在编人员63名;在建项目分别组建若干抢险救援队伍;确保发生台风、洪灾危害时刻能够迅速集中,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应急装备保障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依托运输公司组建客运队3支(常备客车22辆、座位数857个)、货运队7支(常备货车24辆、吨位数421.8吨);在建项目分别储备抢险机械设备(装载机15台、挖掘机23台、推土机4台、吊车6台、自卸汽车29辆、水泵51台、发电机13台。上述应急装备保有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三、应急物资保障

在建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储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详见附件1),局建管科、路桥公司、市政公司要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明确应急储备物资的类型、数量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调用制度,确保在应急响应时,各种物资准备充分并能及时运输到位。

四、应急经费保障

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企业每年要安排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物资和应急培训、演练,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章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局防汛办督促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举办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

二、培训

局防汛办督促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安排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三、演练

局防汛办督促系统各单位、各企业根据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演练。

第十章附则

一、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局防汛办负责解释。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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