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生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00字,欢迎大家分享。
许三观读后感 篇1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
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读后感 篇2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许三观读后感 篇3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xx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读后感 篇4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_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读后感 篇5
写下上面这个标题我觉得我很幼稚,但还是想写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因为我怕哪一天,忘记了某些让我动容的情节,这本书,狠好看,真心的,看得想笑但又想哭,就是有种笑中带泪,苦中作乐的感觉!
百度《许三观卖血记》电影版权卖给了韩国,有韩版的许三观,但我没有点开看,我先读了小说,我怕棒子们拍不出我们中国版民工阶层的东西,所以,先看书啦!貌似花了狠长一段时间才读完这本书!
最有映像的三个段落,一个是三乐和一个年纪相仿的男孩打架,三乐叫一乐来打架,一乐把对方哥哥的头打伤了,一个是一乐在房顶上叫何小勇魂时和许三观的对话,还有一个就是许三观为了给一乐看病一路卖血时的`艰辛!有时候就想,如果拍成电视剧,最大的看点应该是一乐比较有看点,一家人都很搞笑,但偶尔看到一些情节,让人想哭,有些苦中作乐的感觉!
不得不说合上这本书后,我有了些感慨,觉得自己真心幸福多了,生活有时候狠无奈,但我生到了好时候,许三观看过,对生活又有了一些感悟,决定好好生活!努力活着,未来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
许三观读后感 篇6
我平时没有看过余华的书,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看完之后,我非常震撼。
小说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青年,有着好奇心责任心,生活成了他活下去的动力,他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问题。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的爱,虽然几经波折许三观才承认了一乐但其实他为一乐付出了最多,甚至差点为一乐的病搭上了自己的命,即使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可许三观却对他比亲生儿子还要好,这让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爱无处不在。
许三观读后感 篇7
一生总是在追求平等,但总也平等不了。从来没想过要比别人强很多,总是在想能和别人一样;做同样多的事情,拿到同样的报酬。但总是事与愿违,总是在做很多事情却得不到认可。
就换工作一事,也很困惑。有人说,感觉不想做了就辞职,不要犹豫;也有人说先找好了下家,再辞职,毕竟现在干着也是有钱赚的,而辞了以后就没有钱了。究竟那个观点是对的呢,还有就是,对与错有什么区别呢。最关键的是我该怎么做呢,人生怎么越活越迷茫呢。
小时候总以为长大就好了,好像长大后就回变的聪明。什么事情都知道怎么处理,但是后来发现,所谓的长大不过是年龄的增加。自己还是那么笨,那么傻。仍然不懂事故,仍然不被人喜欢,不懂得为人处事。貌似小时候不会的事,年龄的增长什么改变都带不来。只会使自己没有了避风的.地方,被暴露在众人当中。没有了庇护,小时候还可以回家,家里一直是个安全的地方;可以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做的去生活。我才发现,长大只是小时候的梦想。
现在觉得自己和许三观一样,对好多事情都很困惑,但是又不如许三观。许三观至少知道他要什么,会去努力争取。
或许真的太笨了,一度努力想做个好人。但是总会被别人觉得是个坏人,什么都没做,也会被人鄙视。好烦!
许三观读后感 篇8
读完了这篇中篇小说我感觉满足极了,余华的作品《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比较出名,而后者又是他的代表作。总的感觉是富有真情,余华也说卖血的故事有很多,而这篇只不过是其中一篇而已,但这一篇绝对是相当不错的。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那么我们从第一次卖血开始,那时的`许三观还是个毛头小伙,20岁的样子,跟着村里的根龙和阿方去县城卖血,一路上喝着水(喝很多水能使血变淡的谬论,结果一人喝了8大碗),还带着给李血头的好处,就这样憋着尿卖了两大碗血(400毫升),一人得35元,我感觉这35元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也就是这笔钱让许三观娶到了老婆。也许就是因为得了好处,使许三观在很多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总想到以卖血来救急。还有一个特别有趣的地方就是每卖完一次血之后,去胜利饭店,敲着桌子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文章浓墨重彩叙述的是许三观与许一乐的父子情节,由于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三观老婆许玉兰未出嫁时的相好何小勇,加上邻居们的风言风语,许三观也开始认为自己不是这孩子的亲爹,在困难时期许三观卖了一次血,让自己的另外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自己和老婆去饭店吃了面条,唯独让一乐拿了5毛钱买了红薯,这下一乐不干了,独自一人走远了,结果家里人担心了半天,许三观也急了,那天晚上一乐最终还是回来了。第二天一乐说要去任何小勇当亲爹,结果被拎到了巷口上,许三观见者一乐被欺负,于是把一乐拉回,还带他去饭店吃面条,说就是他的亲爹。当然在给何小勇喊魂的一幕中,一乐又给许三观赚了很多面子。
小说的矛盾就是许三观与一乐可能非亲生关系的父子关系,而怪就怪在这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而许玉兰确实与何小勇有过一段风流史。矛盾之下,突出的是主人公许三观那作为父亲的奉献精神,这正是广大农民和工人所拥有的本质,是人心为善的见证。平民文学能够见真情,而这正是能打动人心的,以前总是认为辞藻华丽的才是很棒的,现在发现其实是那些最本质的东西才有意义,倾注内心的情感才最重要。
许三观读后感 篇9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
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
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