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一部影视作品以后,相信大家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吧,写一份观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那么你真的会写观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重返狼群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是以纪录片的形式向我们展示的,它以格林的一个个故事作为时间轴,给我们呈现了看似是在远方,却又感觉近在眼前,仿佛我就在那片草原,与格林玩耍,帮他返回狼群一样。仿佛这不是看进去的记忆,而是,感受的记忆。这部电影是由李微漪亲手拍摄,按她所说这部电影有百分之98是当时现场拍摄,是真实生活,只有百分之2是后续拍摄的一些场景。
格林是一匹狼,狼性是根本,却在着狼性中透露着人性,从小跟着人们生活的格林,理解了一些人的美好性格比如:他懂得尊敬关心过自己的人,当女主人生病的时候,它不停的拍打窗户,甚至抓来野兔放在窗口。当女主人因身体患病必须去城市里看病时,格林独自在大雪中等待了15天,可见这是多么忠诚,这别说是一只狼了,我认为就算是一个人都不可能在雪地里等人15天。从这里我看出了狼对人们的的真实情感,我认为,动物对人们本不是抱有警惕性与威胁性,使人们原本对它们屠杀是它们有了保护自己的意识,所以才对人们抱有警惕性。
在这部电影中,又一幕使我触目惊心,也可以说的让我最心痛,也是最令我与女主人感同身受的就是看到那些牧民卖的狼皮大衣的时候,起初,我认为就是一些见钱眼开,主顾自己利益而不顾别人感受的人,我并没有过多的在意,毕竟这样的人社会上多的很,但后来我听李微漪讲到,这是用620张狼颈毛做成的衣服时,我心里一颤,这么多狼,是我想都没想到过的,拿这么多狼皮去做一件袍子,这真的值得吗?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沦丧,在我眼里他们不是人,甚至连动物都不如,动物都有人性,懂得忠诚,关爱照顾过自己的人,不冷血,而那些牧民,甚至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那些皮和牙是亲手从狼身上、狼嘴里拔出来的,真不知道他们的良心是怎么过去的。
当人们对另外一种物种提出质疑时,请先审视好自己的行为,如果自己的行为给别的物种带来了伤害,那就不要怪别的物种给自己带来伤害。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
看了之后,完全没有想到关于影片评论的两种声音会这么激烈,以至于热门里面的留言讨论都能打那么一长段,格外的真情实感。首先要表白格林,他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狼,他勇敢真诚善良,到哪儿也找不到这么笨的狼了,到哪儿也找不到这么聪明的狼了。对于影片的专业性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们本来也不是做这个的,评论里哪儿来那么多电影大师啊,真是好笑,影片一开头也说的很清楚了,而且还写了“这是一部由故事亲历者自拍的影片”吧。
其次就想说说格林,第一次与女孩分开后的重逢,开心到打滚,那一定是女孩之前对他的倍加呵护,才会让格林与她分手后那么思念她,等了一个冬天(此处表白格林的侧脸好好看),不管别人猜测摆拍什么的,格林的喜悦是真实的。格林为什么不怕人,他从小跟女孩长大,他哪里知道人心险恶。那次饿的不行了,格林的过冬藏食被女孩拿出来吃了,亦风还说格林以后肯定要换地方藏了,结果怎么样,格林逮了兔子还是放在那里(到哪里找这样笨的狼啊)。这部电影里面长篇大论的某些人就像想象着狼会换藏食地方的亦风,他们看事情只看部分,并且狭隘。
女孩脚踝受伤,格林从山那头牵了一匹马过来(到哪儿找这么聪明的狼啊),这个过程看的人暖暖的。里面那张大狼皮,真的触目惊心,多少只狼的眼睛再也睁不开……故事很短,实际上很长,格林的十个月不是随随便便那样过去的,如果你没有因为寻找狼群为格林回归而饥饿过,请不要攻击他们俩人。后面女孩犹豫过纠结过,尽管她听到“我们养他一辈子”的话也没顺坡下驴,她深深的知道,他是属于大草原的,她也是这么实践的。她帮助他恢复狼性,学习捕食和独立,她让他懂得怕人,她不畏寒冬只为帮他寻找狼群回归。
对于那些细枝末节,走路不牵绳带到城市等等一些,也没有人说她就是对的啊,但是照顾小狼,我自我比较一下,我肯定做的不会比她更好了。还有对剧情加工的说法,好歹这是人家亲自拍的,才有了这个纪录片的存在。
这个片子的意义还在于后面的几句话,“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很多人只把注意力放在了女孩长长的睫毛上(假的真的我并不关心),提到的若尔盖大草原那一段有人提吗,单纯嘴炮很过瘾,带来的仅是快感。能把别人想的太复杂的,自己也未必简单,没有人刻意站街,也别老骂这些人圣母了,你们并没有很高尚。这片子是给格林的,是给若尔盖大草原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3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观看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片子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再一遍遍说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那里是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习抓鱼;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电话,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片子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4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奥斯卡影院看电影“重返狼群”,这是一部真人真事的纪录片,非常感人。
它讲述的是一位画野生动物的女画家,在旅行的路上发现了一只可怜的小狼。这只小狼的爸爸,是一只非常勇猛厉害的狼王,但不幸的是狼王被人捕获了,为了逃跑,狼王咬断了捆绑着的一只前腿。无力奔跑的'狼王,最终还是被人打死了。而狼妈妈在狼王死去的附近,悲伤的嚎叫了一晚上,第二天也死去了。他们留下了这只孤独的小狼,就被女画家带回了自己的家,开始了人的抚养。女画家给这只小狼取名叫格林,希望在它的身上会有属于它的童话与希望。从此,人妈妈和狼宝宝就开始了他们有趣而充满爱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格林越长越大了,它学会了开电视、换台,关电视,它还经常看有关于狼的节目,从电视里格林学会了抓鱼、抓野兔等各种关于捕食的技能,但每当它看到一些残忍的人类杀死一些狼的时候,格林就会晚上大声的嚎叫。格林越来越健壮,也越来越淘气了,它学会了咬电线。为了警告格林咬电线很危险,妈妈就在电线上抹了一些芥末,格林被辣得直叫唤。终于有一天,格林长的不再像一只小狗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它,妈妈决定带它回到它出生的地方,让它重返狼群,做一匹真正的狼。
妈妈带着格林在大草原上生活了很久,从绿草遍地的夏天到漫天白雪的冬季,他们一直在寻找狼群,并一次又一次的教格林怎样在大自然中保护自己,怎样在野生的环境下捕捉猎物。格林也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对妈妈依依不舍,并一次又一次的帮助妈妈脱离困境。他们找了很久很久,终于在冬天找到了野生狼群,并成功地让小狼格林回到了属于它的地方,成为了一匹真正的狼。
这个电影充满了人与动物间的爱,也告诉了我们爱可以穿越一切,可以让不同的生命相互信赖,共同地生活在一起。人们野蛮的屠杀和无知的行为,会给大自然带来破坏,更会给自己带来灾难。所以,我们要尊重身边的每一个生命,爱惜每一个生命,让大自然更加美好,让世界更加和平!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5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6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7
上大学也有几年了,除了写下日记平常已经很少去写写类似文章的东西了,文字开始变得单调,突然都觉得自己以前的写的某些歌片段都很有文采范。
这几天买了一本书,是因为在这本书中的介绍中提及了《狼图腾》,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在表哥的介绍下,买了《狼图腾》,那时为了知道下面是怎么一回事“没日没夜”地看。所以这次看到这本书的介绍也就在当当网上把它买下。
慢慢的开始看《重返狼群》这本,或许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狼图腾》或其他小说那样的跌宕起伏,毕竟小狼格林是在“宁静”的城市中开始自己似狗的归隐生涯的,到了慢慢开始觉悟,开始长刺的时候,才开始为这个人类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作者“拉登”(她的藏名,实名我记不住)对格林的描述,唤起了我以前要养狗的念头,但是苦于各种的因为没有得以实现。而作者对于养育狼这个样貌似很恐怖的,确实很恐怖的事情却都能够做出自己的努力,蒙蔽父母将小狼格林带入自己的天地——“画室”。从作者描述小狼与“狐狸”争夺各种东西如:睡窝、食物等。这些跟小孩子做的事情,其实很相像、或许那时小孩并没有接受到所谓的教育,骨子里头仍旧残存的一丝野性。
当作者描述狼与羊的区别,羊不断地在主人挖掘地的沟之间来回地跳跃,目的居然就是为了将自己种群里面的弱者尽快的产生出来,而不是像格林那样在两家藏獒争斗时,在其他藏獒面前不足一提的小狼也要死命的加入到战斗中去。而这些东西描述的跟我们现在的好多的东西也能够匹配到一起去。这也让我想到以前做过的一本教辅书的插图,大概的意思是“两个人遭到了猛兽的攻击,而其中袷的话是,我只要穿好鞋我就能比其他的快,那就行了”;就像小时候跟小伙伴们遇到“疯狗”一样,我想着就是尽快地撇掉那条恶犬,当看到它奔向其他人去的时候,心中怀着一丝的窃喜,虽说不是有意的,但是说起来还真的有那么的一丝愧疚啊。
更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与这头孤狼似等级而带亲情的关系,这头狼并没有像其他的家畜一样能接受人类的束缚,即便是最后勉强的接受了这个装饰,但是它必须是“领路狼”而不是“被领狼”。作者与狼的关系,我想描述出来,但是实在是乏力。它不像是我们生活中的有些东西,为了维系某种东西而去牺牲理应属于自己权利(自由、梦想)。格林仍然有自己的处事的方法,有自己的个性,而不像我们这些似乎更有思想的人们,忘却了自己的本源,忘却了自己姓甚名谁。
作者和《狼图腾》的作者姜戎描述中的狼,确实可以对照一下当今社会的现状,不仅仅是所谓的生态的原因,而是我们心中的价值、观念。好久都没有说这么正常的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