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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方案(集锦20篇)

2025-12-19
土地确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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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60号)精神,切实维护农民土地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区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止20xx年底,已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共涉及20个镇(区、园)、249个行政村、9351个村民小组,共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21385本。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回顾

本次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按其工作任务性质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权属调查阶段和审核登记阶段。现根据各阶段的工作特点作一简要回顾:

(一)准备阶段

1、建立组织。为了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国土、财政、农工办、农委、水利、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和实施等日常工作。各镇(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证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全面展开。

2、资料准备。制定、印刷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的表格约3万份,整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2。2万份,打印土地利用现状图249份,整理征地、使用土地批准文件1600余份。同时将整理好的资料分发给各村,作为各村开展权属核对的基础资料。

3、业务培训。为了让村、镇干部和国土所人员尽快熟悉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局及时编印下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业务须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镇村干部培训材料》,同时,派出业务负责同志,分别到各镇对镇村干部进行针对性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参加调查和确权的全体工作人员思想统一、政策熟悉、任务明确,提高了他们实际操作能力。每个村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全区参加培训的镇村干部达630余人。

4、组织试点。土地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基础性强、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各地的历史状况不同,调查要求和标准也不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进一步摸索和总结出适合我区实际的集体土地确权规定和技术路线,我们按照“点上试验,以点代面,积累经验、全面推开”的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三余镇新华村作为试点村。通过试点,统一了操作程序、标准和做法,为全区确权登记工作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在此基础上,各镇(区)也选择一个村干部工作能力强、有代表性的村作为试点村。为全面铺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发动阶段

1、广泛宣传。区政府于20xx年9月2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了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各镇(区、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动员会、座谈会、设立宣传点、张贴标语等形式,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引导和教育农民群众积极参加到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工作中来,确保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2、推举村民代表。推举村民指界代表,涉及村民的知情权,关系到确权工作的合法性。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按要求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我们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推举方式:一种是由村民小组农户代表直接表决;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推荐村民代表候选人,经所在村民小组表决或上门到户征求各农户意见,由农户代表进行签字确认。无论采取上述哪种方式,都必须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相关事宜决议书》上签字。每个村民小组一般确定两名村民代表,参与调查指界和申请土地登记。

(三)权属调查阶段

核查权属界线工作是整个工作的重中之重,决定了登记发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我区20xx年开展了1:5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镇、村两级干部的大力支持下,对农村土地权属界线进行了实地调查,镇、村、组之间都签订了权属界线协议书。20xx年开始的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我局根据村组合并和区划调整情况,对村组界线、名称作了修改。这些调查成果为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但由于村组合并、人员调动等原因,不少地方存在着指界人员不完全熟悉情况,指界不准确的情况。为提高此次确权登记发证的准确率,我们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成果资料为基础和依据,打印出每一个村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组织熟悉村、组界线的村民代表,到实地按登记发证的要求重新进行核对。实地界线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界线一致的,直接采用调查成果,进入权属审核环节,实地界线与二次土地调查界线不一致,存在偏差或错误的,现场进行标注,并做好文字记录,以供修改数据库权属界线使用。

(四)、审核登记阶段

一是确保发证质量。为了保障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保障成果质量,我们根据内外业各自特点,建立了“国土所自查、专业队核查、分局抽查”的三级检查责任体系,层层把好质量关。即:国土所主要对村民小组推举指界代表的合法性、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所标注的权属、地类、界线的准确性、登记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重新修改的权属、地类、界线的准确性负责检查把关;专业技术协作单位主要对有问题的权属、地类、界线进行实地核查和修改,并对宗地图的质量和准确性负责;局地籍科主要对确权登记材料组织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限时整改。同时,坚决把好发证关,对新发证书进行资料再审核、现场再核对,确保发“铁证”,不发纠纷证,不留后遗症。

二是确保工作进度。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20xx底前全面完成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我们做到统筹安排,措施跟进,在工作方法上,采取内、外业穿插进行;在工作时间上,采取“5+2”、“白加黑”工作模式;在时序进度上,采取倒计时的方式,特别是在联网审批阶段,因各镇(区)集中输入材料时数量大,时间集中,导致网速慢,效率低,且经常“死机”,严重影响了网上审批进度。为此,在不能马上增加容量,提高网速的情况下,我们通过划分“时间窗口”,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若干时段,结合各国土所(办事处)发证工作进度情况,合理安排各国土所(办事处)具体操作时间段,由我局总服务器进行控制,较好地解决和克服了上述矛盾和问题,大大提高了联网审批速度。同时,为加快工作进度,我局多次组织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协调推进,确保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到组工作按照时序进度推进。

为了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国土分局每半月编写一期《工作简报》,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对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发和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

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经验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能够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全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高度重视。20xx年8月,区政府就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XX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由区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园)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国土分局作为主要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是搞好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提。

2、部门密切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主动配合,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行政界线资料,农委、水利、交通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权源资料,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各镇(区、园)按要求积极组织好村民代表的推举工作、镇村干部业务培训的组织工作、试点村的权属界线核对工作。各村和国土所以“三员组合”(即:各村居主任为业务联络员、大学生村官为业务操作员、国土所人员为业务指导协调员)为手段,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

3、经费落实到位。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技术性强,为有效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选择了二调合作单位XX省地质测绘院和XX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作为内业作业单位,负责部分权属界线外业核查、修改和内业处理工作。同时,区、镇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落实工作经费120多万元,为调查及确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

4、工作人员的无私奉献。确权登记发证环节中最重要、最艰苦的工作都是由村、组干部和国土所人员承担,他们工作的成效直接决定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他们这种不计报酬、忘我工作的精神,在整个确权发证工作中树立了榜样,起到了表率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加班加点达400多人次,最多连续加班七天,每天加班6个小时以上。

通过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基本查清了全区组集体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地类、面积等状况,依法界定了产权关系,切实维护了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本次确权发证过程中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全力以赴做好村、镇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目前,各镇(区、园)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村、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所有权发证,着手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力争6月底前结束。

2、集中精力完善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材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时间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证书不得发放,不留后遗症、不发问题证,确保所发放的证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3、做好确权登记材料的档案整理工作。各国土所(办事处)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要求将本次确权登记发证材料整理归档。档案整理的过程也是一次质量检查的过程,各国土所(办事处)应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4、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工作,国土所应以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起点,进行动态跟踪,加大管理力度,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地籍管理的日常工作来抓,真正发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作用,使我区农村地籍管理工作上升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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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王xx,女,19x8年x8月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住址:乐安县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事项:

请求确认位于xxx敬老院和xxx屋背的荒山(四向界址为:东至小坑,南至xxx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使用权为申请人所有。

事实与理由:

为了发展乐安经济,xxxxxx人民政府根据xxxxx县委、县政府有关拍卖“五荒”精神,将坐落于xxxx镇敬老院和xxxx镇林场屋背的荒山拍卖给申请人永久所有,双方于20xx年8月24日签订《荒山拍卖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小坑,南至鳌溪镇敬老院、鳌溪镇林场和去鳌溪镇林场小路,西至乐安至抚州油路,北至稀有杉树山齐龙分水和乐安至抚州油路。

现申请人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向贵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能,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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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土地确权自查报告”

一、前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面积的迅速缩小,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关系日益复杂。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自2013年开始,国家推出了土地确权工作,许多地方已经完成了首轮土地确权,但仍有很多地区未能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因此深入推进土地确权工作仍任重而道远。本文将结合自身所在地区的特点,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自查与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自查与总结

(一)基本情况

本地区完成了第一轮土地确权,并已经开始了第二轮工作。在第一轮工作中,本地区共计确权农户13349户。目前,在第二轮工作中,已经完成了1497户农户的确权,占应确权户数的10.6%。

(二)遇到的问题

1. 土地信息缺失

在第一轮土地确权中,我们发现许多土地信息存在缺失,如土地面积和所在位置等,这些信息是进行土地确权所必要的基础数据。这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导致工作进度缓慢。

2. 反映较差

在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的过程中,有些农民对土地确权并不理解,或对整个工作过程不信任,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工作方法

1. 做好政策认知宣传

在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加强政策宣传,向广大农民讲解相关政策和措施,帮助农民理解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和配合度。

2. 加强数据整理和采集

数据是进行土地确权工作的基础,对于土地缺失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数据采集和整理工作,特别是要对过去的土地信息进行梳理和归档,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3. 注重服务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服务,及时了解农民所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协调解决问题,这一点也能增加农民群众对土地确权工作的信任度。

三、改进建议

为了更好地推进土地确权工作,在实践中,我们提出了几点改进建议:

1. 改善数据共享问题

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农民群众都需要大量的土地信息,但存在一定的数据共享问题,导致信息流通成本较高。建议相关部门统一开设数据平台,使得信息能互通有无、易于利用。

2. 拓宽资金渠道

土地确权工作所需的资金相对较大,通过国家的投入虽然可以解决一部分问题,但仍有资金瓶颈,建议相关部门在拓宽资金渠道方面下更大的努力,通过多种渠道集合资金。

3. 加强组织协作

土地确权工作不是单一部门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组织调度和协作,加强工作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结论

土地确权工作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也是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措施。通过本地区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自查和总结,我们发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相信在全国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土地确权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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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政府:

杨疃中学始建于1958年,位于灵璧县杨疃街文明路,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现有15个教学班,800余名学生,学区覆盖近10平方千米,原来未办手续,现申请办理土地确权相关手续。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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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方案: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措施



土地确权,即是指对于土地的权属关系和界址范围等进行确认的过程。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措施,土地确权方案旨在保障公民的土地权益,保证广大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不受侵害,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确权的背景与现状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的流转和变卖日益频繁。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土地所有权不清晰、界址不明确等原因,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诸多纠纷。尤其是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土地所有权保障机制,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不断增加。这不仅大大影响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也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13亿多亩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其中涉及的户数达到1.7亿户。显而易见,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性与迫切性已经越来越显示出来。



土地确权的意义与作用



农村土地确权方案是维护公民基本权益的一个重要措施,它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保障公民土地权益:土地确权侧重于确认农民土地的权属关系、确立土地界址范围等,旨在保证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防止“一亩三分地”式的小拥有人利益遭受巨大损失。通过确权,广大农民可以凭证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权和支配权等权利,有效减少土地纠纷,增强农民的自信与发展动力。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土地密切相关。农村土地确权方案的实施有助于鼓励农民积极耕种土地,保证农民利益并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实现规模化经营,达到提高效益的目的。这样就可以逐步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为全国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乡村振兴战略是近年来我国推行的重要战略之一,而农村土地确权正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的基础之一。因为乡村振兴的核心之一就是要发挥土地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要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就是必须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实现土地流转与集约经营。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农村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为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市场和政策保障。



总结



对于实施土地确权方案,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其背景、意义与作用。以此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和方案,逐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深入实施,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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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自查报告

一、背景简介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重要,土地确权也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土地确权能够有效维护土地所有权利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土地合理使用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入实施土地确权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重要任务之一。

二、自查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地确权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总结市场福田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规范土地使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农村土地确权自查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农村土地到户清查核实小组,针对深圳市福田区农村土地确权审核清查工作,进行了自查。

三、自查过程和情况

(一)自查过程:

1.明确自查任务,及时启动自查工作,细化工作计划,把握工作进度。

2.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自查,对于可疑问题,及时查找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保自查结果真实可靠。

3.自查过程秉持着认真负责、严格认真、紧密配合的原则,对所有到户清查信息逐一核对,保证清查结果的准确性。

4.根据自查结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和改进工作。

5.将本次自查情况、问题整改措施和工作均列入汇报材料,并上报有关部门,接受领导检查和监督。

(二)自查情况:

本次自查主要针对在农村土地确权审核清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农地到户清查信息的真实性,质量效率达到了预期目标。经过数日的自查,我们整理出以下情况。

1.确权程序不合规

近年来,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土地确权工作的程序并不严格符合规定,工作人员没有执行有关手续和程序,导致土地确权不规范。我们的小组发现了一部分确权农户的确权程序不合规问题,政策灵活性和科学性应得到进一步完善。

2.部分农户信息不全面

在核实和检查中,我们发现,在有关的农户信息中,存在一部分不全面的情况,这些不全面的信息会导致问题的出现,因此,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口的信息登记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3.部分地块信息复杂

在核实相关信息时,我们发现某些地块由于历史原因、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围墙不够清晰,或者有旁门左道,关系不太明确,因此,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时,一些信息的核实是有困难的,这些问题需要由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

四、自查结果

本次自查是一次重要的经验总结和检查过程。通过自查,我们对福田区农村土地确权审核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但总的来说,福田区农村土地确权审核清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农民土地确权方面,证实了工作人员在长期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能力,也为下一步的工作打好了基础。

五、自查总结

本次自查是一次积极向上的工作,它既发现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不好的地方,也使我们更好地巩固和发扬工作中的优点和经验。因此,我们应进一步认真总结和应用这些经验,提高相应的工作质量,不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深入实施的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应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实践,使土地确权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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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依规。以“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量算准确”为原则,严格执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严禁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二)便民高效服务。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设立服务窗口,抽调业务精干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妥善处理权属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因土地权属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积极化解土地矛盾。

(四)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资料。包括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形成的图件、数据库成果资料,年以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成果资料,还包括近年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影像资料、土地统计台帐等资料。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与日常地籍管理、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实现土地登记与土地调查有机衔接,推进地籍信息化动态管理、查询,基本实现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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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我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根据《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契机,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为目标,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快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任务目标。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开展,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城镇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年底,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50%以上。到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基本建立全区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以“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量算准确”为原则,严格执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严禁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

(二)便民高效服务。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设立服务窗口,抽调业务精干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妥善处理权属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因土地权属而引起的争议或纠纷,积极化解土地矛盾。

(四)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资料。包括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中形成的图件、数据库成果资料,年以来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成果资料,还包括近年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影像资料、土地统计台帐等资料。

(五)加强信息化管理。与日常地籍管理、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实现土地登记与土地调查有机衔接,推进地籍信息化动态管理、查询,基本实现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和核心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底前,完成全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写、论证工作,成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根据确定的范围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镇(街道)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应机构,落实培训区、镇(街道)、村、国土资源所以及专业测绘队伍参与确权调查有关工作人员;发布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公告。

(二)实施阶段。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建设农村地籍数据库和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农村地籍数据库为基础,按照土地总登记的要求,集中受理确权登记申请。登记申请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经初审符合登记要求的,以村为单位将权属审核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区政府审批后,为权利人颁发集体所有权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宅基地权利证书。

(三)总结检查阶段。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成果资料进行整理、自查和数据汇总,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成果、数据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权属确认。

1.区别对待,依法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

(1)凡是土地界线清楚,土地更新调查时已签订了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由相邻权属单位重新签字盖章确认后,采取“组有村管”的方式,将《集体土地所有证》发放给村民委员会。

(2)属于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给该镇(街道)农民集体,没有镇(街道)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镇(街道)集体土地所有权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行使。

(3)不能证明属于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或村(社区)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应依法确认村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已经打破了村(社区)小组农民集体土地界线的地区,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给村农民集体。

(4)因“合村并组”导致行政村或村(社区)小组区划调整的,将土地所有权确定给合并后的村农民集体所有,但不得改变各农业集体成员在合并前所享有的土地份额。

(5)因采煤塌陷村庄搬迁、土地综合整治等情形,涉及土地所有权调整的,要在经农民集体协商同意或按土地调整协议约定,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人侵害的前提下确定土地所有权。

2.注重现实,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1)凡属于经过依法批准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批准文件确权。

(2)凡属于历史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按不同时期的政策规定确权。之前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实际使用状况确权。至之间占用并使用至今的,按照《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条例》等规定处理后确权。以后占用的,按照占用时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后确权。

(3)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镇(街道)、村企业,因破产、兼并、改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但镇(街道)、村办的企业以及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单位因管理权限上收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因此而发生变化,土地权利仍确定给原权利人。

(4)镇(街道)、村办企、事业单位因倒闭、合并等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原土地所有权人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确权登记:

①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②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③以兴办“乡镇企业”、“镇(街道)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④以租代征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⑤明确定性为“小产权房”的;

⑥土地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尊重历史,分阶段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1)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超出面积只登记不确权发证。

(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勘丈,制作宗地图和进行土地登记,按法定面积标准予以确权。

(3)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按当时的政策规定确权宅基地使用权,超过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勘丈,制作宗地图和进行土地登记,按法定面积标准予以确权。

(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应依法确权宅基地使用权,超过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法定的土地面积标准重新确权登记。

(5)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只要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房屋拆迁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民集体收回。

(6)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依法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7)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已经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并颁发证书的,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民集体收回。

(8)新申请的宅基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

(9)原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调整而转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因工作需要离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或转为城镇户口等原因,宅基地仍在继续使用,面积符合规定的,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确权登记:

①宅基地使用者未申请登记的;

②地上建筑物权属不清的;

③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⑤一户多宅的;

⑥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住宅的;

⑦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乡、村建设规划的;

⑧出租、出卖住房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

⑨经批准即将征用、拆迁的宅基地;

⑩土地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立土地登记簿。宗地划分、宗地编号、地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凡确权登记的宗地,必须根据土地登记审批表填写土地登记卡,将登记卡按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成土地登记簿,并按土地登记卡建立土地归户卡。在建立纸质土地登记簿同时建立电子土地登记簿,并明确专人管理及更新,确保其现实性、真实性。

(三)争议地、插花地、无权源土地等土地的处理。切实做好对争议地、插花地、飞地及无权源土地的处理。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发证。插花地及飞地,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可维持现状,但应调查统计造册。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可调查上图,统计造册,暂不确权登记。

(四)工作协作。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和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每个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权属界线调查确定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界址调查确定的部署和组织落实,并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对集体土地登记申请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村委会负责在指定时间内,按照历史形成及目前实际拥有的土地权属范围,协商划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属界线,埋设界线拐点,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组织完成村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址调查、设定和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

1.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别属于镇(街道)、村、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其中村是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最基本的权利主体。

请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有下列资料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来源资料:

(1)土地详查时颁发的土地所有权证;

(2)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土地的相关资料;

(3)镇(街道)、村共同出具有关面积和界线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农村土地权属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资料。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组织)及法定代表人或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宅基地由户主申请。

请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由村委会出具证明,镇或街道审查);

(5)其他证明材料。

(二)地籍调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及专业测绘队伍开展地籍调查。全区农村土地所有权调查统一使用1:10000比例尺的基础图件。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的资料、图件为基础,充分利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指界资料,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的现场标定和测量工作,采用GPS定位技术实测所有权界址坐标。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所有权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界线核定工作优先采用双边确界模式;其次可采用农民集体各自单边走界模式(重叠部分为争议区);如相邻农民集体中的一方不配合、不提供单边界线的,可采用缺席指界模式核定双方界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认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要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全区村庄地籍调查统一使用1:500比例尺的基础图件,土地用途具体分类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确定。

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

(三)登记材料组织汇总。以村为单位,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果及申请资料,并对材料初审,按每月一次汇总初审通过的材料报送至区国土资源分局;

(四)审核。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各镇(街道)报送的地籍调查成果及申请资料,对土地权属性质、权属来源、四至、面积、用途(地类)等进行审核。

(五)公告。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确权登记结果在现场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张贴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宣传栏或村委会宣传栏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公告张贴在登记宗地现场和该宗地所有权人办公场所宣传栏内;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公告以村为单位集中张贴在该村委会宣传栏内。

(六)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颁发土地证书。登记卡应记载权属总面积及耕地面积和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书填写土地权属总面积。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成果的,应在土地证记事栏加以备注。

六、工作成果

(一)文字资料: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有关文件、会议资料等。

(二)图件成果:反映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村庄地籍图,宗地图。

(三)调查统计表册: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统计表;以镇(街道)为统计单位的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权属面积汇总表。

(四)土地登记资料成果:土地登记申请表及有关权源文件,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记卡、归户卡、土地证书签收簿,宗地图(界线相邻各方签字盖章)、坐标册等资料。

(五)数据库成果:建立全区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调查数据、登记数据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组织成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情况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负责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农业部门负责协助确定集体土地地类、位置和面积;公安部门负责协调调阅户籍档案;民政部门负责行政边界确定和行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林业部门负责协调国有林区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工作;水务部门负责协调水利设施占用的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工作;公路部门负责国道、省道等道路占用的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界限相关工作;区信访、法制部门负责协调在签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信访维稳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支撑。

(二)保障工作经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三)严格规范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用国土资源部统一制发的土地登记表格。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具体操作规程,依据《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实施。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严禁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乱发证书。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的管理,保证登记资料的全面、统一和规范,确保土地权利证书发放到权利人,严禁以统一保管等名义扣留、延缓发放。

(四)严肃责任追究。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该项工作纳入国土资源工作责任目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汇总统计和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区政府,对工作进展慢的实行挂牌督办乃至警示约谈。

八、省、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土地确权方案 ⬭

XX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XX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高仁乡共有耕地亩,其中国有土亩(不在确权范围)。本次我乡共丈量耕地面积亩,农村土地确权的外业调查已结束,内业统计工作已完成微机录入,现在分户汇总完成工作量的75%。这次土地确权工作以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平罗乡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充分发挥和调动了乡、村、队三级干部和党员的积极性,依法按照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在公开、公正、透明.民主的原则下顺利完成了土地确权工作。截止目前,全面核实工作已经结束,张榜公示正在进行。

一、宣传动员

为使土地确权的外业调查登记工作开展顺利,我乡在5月20日就召开了乡、村、队三级干部动员大会,会后各村依照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队队召开群众大会由乡村干部进行宣传讲解,使群众在土地登记确权之前就能够清醒地了解和认识到这次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乡上成立了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一是乡长任组长负总则;二是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三是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直接参与和指导所包村队的工作任务。为使此项工作能够按时间、要求、技术、质量完成任务,乡上和各村层层签订了土地确权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还抽调全乡所有干部,协助村队逐田块丈量,使外业调查工作做到户不重名、户不漏块、块不漏户、块户相符、丈量准确、数据真实、登记无误,为内业统计汇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具体做法

1、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做好外业调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乡设7个组,每个工作组都有一名副科以上的干部担任组长,4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时间安排合理。有效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3、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问题梳理归类。在宣传动员前,一是做好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二是搜集准备宣传讲稿,讲稿内容要符合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内容;三是做好宣传记录的准备工作,把农户提的问题、疑难问题、有共性的问题、尖锐突出的问题一一梳理归类。分别给予解决。

4、外业调查汇总。外业工作开展后,各村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实地丈量,丈量做到:户不重名、户不漏块、块不漏户、块户相符、丈量准确、数据真实、登记无误和公开、公正、透明。外业调查结束后,及时将田块按户汇总。

5、纠错核实。外业按户汇总结束后,各村立即进行纠错核实阶段,纠错核实工作要认真、细致,反复多次才能核准。保证了各项指标的准确无误。

6、监督检查。纪检检查组及时、自觉、主动、不定期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解决。对于消极怠工、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都要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好的表扬,差的批评,把存在的疑难问题汇总出来研究解决。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在外业调查和内业统计工作中出现了以下问题,需研究解决:

1、外业调查存在的问题。把耕地、生地、荒地登记在一起混淆不清,影响汇总;沟渠路核减数据标注不清、不一致,导致面积有一定误差,群众意见分歧;纠错核实时间拖得太长,给汇总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影响了进度。

2、没有统一的模式,指导不及时。此次土地确权的业务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统一的登记表册,给外业登记和内业汇总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其次是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的说明宣传彩页发放不及时,使土地确权工作的相关问题一度搁浅,无法解释答复。XX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在郑河乡具峡村、条牛沟村2村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农牧局、农业经营管理站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的原则,聘请专业测绘公司,指导乡村两级积极配合,动员、组织试点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宣传培训、实地调查、梳理矛盾、审核公示、完善归档,至XX年月12月底,除未验收、登记、颁证外,确权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试点村基本情况。全县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辖18个乡镇,293个行政村,1521个社,今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的村为郑河乡具峡村、条牛沟村,其中具峡村共有4个社、154户684人,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亩;条牛沟村共有3个社、119户552人,土地二轮承包面积亩。

2、试点工作情况。根据签订的合同,甘肃煤田地质局一四六队、天水三和数码测绘院两家测绘公司分别对试点区域耕地进行了航拍,制作了比例尺为1:XX的工作底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属调查、家庭成员及承包地块信息采集、土地承包数据库建设等专业技术工作,乡村收集了土地二轮承包资料,并组织试点村农户积极参与,向村土地确权工作组提供家庭成员信息、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对各自的承包地块进行指认、指界、确认,工作组完成了公示、审核等工作。共调查承包户266户,调查承包地块2442块,完成各种表册11种3434份(套),其中,发包方调查表2份,承包方调查表、信息公示表、结果归户表、家庭成员基本情况表各266份(户均一份),地块调查表2442份,宗地面积汇总表、承包方信息汇总表、确权台账、承包地块分布图各2套,收集土地二轮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各种证明材料、委托书等资料1064份,建立了试点村土地承包数据库建库。根据实地调查测绘,条牛沟村实测面积为亩,比二轮承包面积多出亩,亩均多出亩;具峡村实测面积为亩,比共二轮承包面积多出亩,亩均多出亩。试点村土地承包权属明晰,承包地块空间位置明确、四至清楚,农户承包地面积准确,达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目标。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牧、财政、国土、林业、住建、司法、档案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郑河乡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包括国土所、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村成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组,成员包括村社干部、村民代表、测绘公示调查人员。县乡村三级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2.积极宣传动员。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及早着手,在测绘公司进村开展工作之前,就与乡村联系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政策的宣传工作,乡村干部向群众讲解有关政策,试点工作一开始,就分别组织召开了动员会议,现场宣讲了试点工作政策、方法步骤,向试点村群众及周边村群众发放致承包农户一封信10000份,对于农户需要配合的工作作了说明,打消了群众疑虑,为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奠定了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政策指导。县上制定下了《庄浪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13条27款,为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了依据。县农业经营管理站编制印发《庄浪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手册》1000册,细化了工作流程,对24类具体问题作出明确处理规定。试点工作开展以来4个月时间里,给每个试点村确定两名干部专门驻村指导,派出督导组多次进村进社开展现场督导,对因承包农户家里无人、联系不上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于存在的一些个性问题与乡村社干部及群众共同商讨,妥善解决。

4.开展技术服务。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在多方考察联系的基础上,认真签订合同,聘请了甘肃煤田地质局一四六队、天水三和数码测绘院分别承担具峡村、条牛沟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的技术工作,编写技术方案,开展权属调查,查清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土地用途等信息,进行公示审核,勘误修正,对权属调查和登记发证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表格,按照档案规范化的要求,分类进行归档整理、信息入库。

5.县、乡、村紧密配合。在乡村土地确权试点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方法步骤和进度要求,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配合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及测绘公司调查人员开展工作,妥善化解农户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联络外出户、多年不在家的农户寄回委托书,为调查人员创造条件,提供工作便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县国土资源局免费提供了试点村的国土二调、农村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和宅基地资料,县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分别提供林地确权颁证、水域面积、农村建设规划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县司法局、xxx对《意见》、《方案》、测绘合同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指导乡村调解矛盾纠纷,县xxx提前指导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县财政局预先拨付试点工作经费5万元。乡村和部门的紧密配合,为土地确权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高效保障。

三、存在问题

一是确权资金筹措难。二是土地确权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业务繁重,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力量薄弱。三是农户部分成员外出,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非常困难。四是农村土地历经两轮承包,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变化非常复杂,给登记颁证工作带来较大难度。五是由于机构更迭、人员变动等原因,使得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丢失严重,给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XX年12月4日农业部、省农业厅视频会议精神,中央初步将甘肃列为全国土地确权整省推进之一,明确要求在XX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工作。根据我县实际,初步考虑是:

1.工作计划。全县共18个乡镇、293个村、1521个社,农村总户数万户,农村人口万人,总耕地万亩。按照分期分批、统筹开展、难易兼顾、地理相邻的原则,初步拟定XX年第一批完成郑河乡、通化乡、永宁乡、良邑乡、韩店镇、盘安乡、南坪乡、万泉镇、阳川乡等9个乡镇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共有142个村、654个社、万户、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万亩。XX年第二批完成水洛镇、朱店镇、柳梁乡、大庄乡、卧龙乡、南湖镇、赵墩乡、岳堡乡、杨河乡等9个乡镇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共有151个村687个社、万户、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万亩。

2.工作措施

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乡镇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统一协调开展工作。

二是公开招标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的专业测绘实施技术公司,确定在每年冬春两季开展航拍、权属调查等确权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对乡村及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四是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乡村组织和部门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五是筹措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 土地确权方案 ⬭

4月24日—26日,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在广州联合举办全省农村土地确权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这次培训班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县镇两级的关键主体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

2017年是我省土地确权工作的攻坚之年,在今年全省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我省提出要在2017年完成70%农村土地确权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至少再完成20%。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时间越来越紧迫,形势逼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共同谋划做好下一阶段确权工作,从而打好农村土地确权这场“大会战”,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具有深远的意义。

⬭ 土地确权方案 ⬭

土地确权纠纷行政诉讼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市_____区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女,_____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住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院_____号楼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号的房屋归原告所有;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的子女,_______________系被告_______________的父亲。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立下遗嘱,其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区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号,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在_______________去世后由原告继承,该遗嘱于立遗嘱当天经河南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公证处公证。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去世,原、被告因继承发生争议,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_____条之规定,依法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 土地确权方案 ⬭

5月8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额敏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额敏县农经局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会议由额敏县农经局局长刘俊平主持,农业部规划研究院赵虎博士、塔城地区农经局业务骨干、额敏县各乡镇场农经站站长共计21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俊平就近期农村土地确权进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截止目前,额敏县县已完成对全县12个乡镇场,67个村基础数据收集、土地指界、公示等工作。

最后就额敏县各乡镇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交流,农业部规划研究院赵虎博士分别就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有关程序和有关政策做了详细讲解。此次推进会的召开,及时解决了额敏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前问题,有效推进了额敏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扎实开展。

⬭ 土地确权方案 ⬭

申请人:郑xx,男,汉族,初中文化,务农职业,生于1974年7月13日,贵州省正安县人,住正安县土坪镇林溪村上坪组,电话:15329428838。

被申请人:胡永维,女,汉族,不识字,64岁,住址同上,系申请人母亲。

郑继华,42岁,初中文化,系郑继勇之二哥。

申请事项:请求镇人民政府依法确认申请人原猪圈所属地基(地名:新房子)的使用权属申请人。

事实及理由:申请人共四兄弟,截止1987年祖父母,父母共有老房子一间半,新房子四列三间,猪圈三列两间,1987年申请人的二哥郑继华结婚后不久,父母便请窦永良、韩世伦、郑德友等人在场就把家分了。由于是四兄弟,老房子的一间半就分给幺弟郑凯,所房子的四列三间分给大哥郑继平各一间半,申请人就没房子。只分得猪圈三列两间,为了在价值上予以充平,便把当时的72块大小不等的木板分给申请人,但当时我去拿的时候只有40块,还差32块不知去哪儿了,并由分是房子的三弟兄共同补800元钱和300斤粮食给申请人,钱是兑现了的,粮食没有兑现我都没有追他们要。

,幺兄弟郑凯结婚才三天就与发生家庭纠纷,申请人就必须另想办法修房子搬出去他们的房子,按分家时的

明确是“今后申请人办房子就由父母给的土地做屋基”。但没有去向父母要屋基,便把房子修到了离原住处约1公里的地方(幸福学校旁),房圈都建好后,申请人就拆掉了分家所得的猪圈,现被申请人说那块圈屋基是他们的,不是申请人的,甚至横不讲理,阻碍申请人对该地行使使用权。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都属于申请人拥有使用权。特申请镇人民政府依法确权。

⬭ 土地确权方案 ⬭

土地确权自查报告

一、引言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土地所代表的生产资料属性更加突出,确权也愈加重要。尽管我国基本建立了土地所有权统一制度,但是该制度的实施离“确权、登记”这一国家制度的目标还存在差距。本次土地确权自查报告就是为了加强土地所有权的保障和监管,把土地确权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强,推进我国土地登记跨越式发展,实现“确权、登记、交易、流转”的目标。

二、背景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尽管政府不断鼓励和支持土地确权工作,但是由于各地土地制度的不同、土地使用权的繁琐等原因,实际上很多土地确权工作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1. 土地使用权纠纷较多

目前,由于缺乏有效的土地确权措施,不少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存在问题。比如,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程中,往往出现土地无法定位、未完全登记等情况;又或者是在农村集体土地的分配过程中,缺乏规范的流程和制度,导致土地所有权归属模糊不清,难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土地信息系统不健全

我国土地信息系统分为登记系统、监管系统、审计系统等多个体系。然而,这些体系互相协调性不高,信息岛屿现象严重,土地确权工作难以全面展开。同时,地籍图谱、土地登记档案等数据没有及时更新,缺乏完善的保密制度,存在信息泄露和篡改等问题。

3. 土地所有权侵害严重

虽然土地所有权属于公共利益,但是在实践中,一些不正常的行为却无休止地发生。比如一些黑心开发商通过虚构合法的文件,私自将土地转让给物业公司,致使农民失去土地使用权而没有获得合法的赔偿。这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不断发生,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四、解决措施

1. 开展土地调查核实

在确保各项土地法规得到充分执行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土地调查、统计、核实等工作,找出土地确权短板和漏洞,加强土地的管理和监管。

2. 推广信息化技术

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建立综合信息平台。开发专业的土地信息管理软件,增强对土地信息的监管能力,提高土地确权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增加土地保障经费

土地确权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有些社区甚至无法承担这些费用。在此基础上,政府应通过财政拨款、土地增量入市等方式,为土地确权工作提供更多经费和保障。

4. 完善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确权工作的制度化,并通过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和接受土地确权的意义,增强大众支持土地确权工作的认知和行动力。

五、结语

土地是中国的母亲河,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确权是保障国家利益、维护农民权益的基石。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先进国家的宏伟目标,我国应该深化土地确权工作,切实提升土地所有权保障水平,加强各项土地管理对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全国土地确权工作完成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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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

根据市局《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材料准备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丰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5至2006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2]49号)县政府下发了两个文件,一是《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丰政办发[2005]29号),二是《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成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和建制镇镇区地籍更新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丰政办发[2005]34号),召开了由相关部、委、办、局和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布置了这项工作。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相关规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编制了《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总体工作方案》和《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技术设计书》,并上报市局备案。2005年经县政府批准,经费预算70万元。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我们本着节俭的精神,依靠自身技术力量,精打细算,实际支出40万元。这次发证以2004年丰县完成的全县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资料为基础,于2006年完成,调查了全县360个行政村,2391个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发证7637宗,发证率99.93%。

二、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换证情况

1、组织准备工作

在市局部署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换证工作后,我局于2011年9月14日召开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换证工作会议,相关股室、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所等有关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会议要求由地籍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二次调查数据及调查表格核查确认工作,为换证工作奠定基础。

2、编制经费预算

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预计共约1300万元,已经县政府同意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待分三年支付,拟先由我局垫付,待与财政进行结算。经费测算具体项目主要包括: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组建班子、制订方案、原有资料搜集整理、表格印刷、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确权、测量建库、数据库软件及硬件、购买证书、制图打证、项目监理、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及不可预见等费用。

3、编制工作方案及招标工作情况

我局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丰县实际,编制了《丰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已形成初稿,待局党组研究确定后,报县政府,拟由县政府办公室转发,明确了确权登记发证范围、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政策依据、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和有关政策规定。

经过2005年依靠自己力量开展集体所有权发证工作,我局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业务人员得到了锻炼,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本次换证我局拟依靠本系统业务人员和技术力量进行开展,在启动之前专门组织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到村组情况

(1)2005年登记发证情况。2005至2006年开展的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确权登记发证到村民小组,调查了全县360个行政村,2391个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共7642宗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权土地,最终发证7637宗,发证率99.93%。

(2)第二次土地调查时,土地权权属界线协议书签到村,试点镇签到组,其余各镇签到村。所有村委会主任都在相应的协议书上进行了签字和盖上村委会公章;地籍调查表填写到组,所有调查表全部由当时担任或兼任的村民小组长代为签字,但均没有公章可盖。我县拟按照最新要求,集体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到组,相应的材料按相关规定补充完善到位。

5、存在的问题

(1)经费难以及时到位。尽管目前县政府已经同意将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却无法及时拨付,目前只能先由我局从正常办公经费中进行垫付,这对于我们来说,压力巨大。

(2)由于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登记到村民小组,而村民小组组长更换频繁且部分空缺,所以出现指界人指界不一致的情况。(3)村民小组或本行政村内村民个人之间私自换地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数据库的数据和实际现状有出入。

(4)有个别村民小组仍在延续区划调整以前的体制,和民政部门掌握的情况不符。

(5)按照部颁要求,行政区域边界应以民政部门的勘界边界为准,但实际上勘界资料有错误,与土地权属界线不一致。

6、有关建议

应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上级政府考核下级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内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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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概况

按照***国土局要求,7月份以来,***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艰苦努力,截止到现在,我单位**个街道(**)、**个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成。

领导重视是关键

一是及时成立指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开展工作。同时,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列为20XX年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由国土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探讨、研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易稿,做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使工作方案更趋于科学、全面、合理。

精选人员与配置设备是前提

每个工作组根据所包村的实际状况,划分10个工作区(9个镇和4个街道),确定指界人员,然后通过外业土地来源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到内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等各种表格及绘制宗地图、面积量算等程序,查清全县各类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最终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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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方案是指针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登记的一项政策措施。在中国,农村土地确权方案是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其目的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能力和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村土地确权方案的实施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在过去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隐性的、不明确的,容易被侵占和侵权。而通过土地确权方案,可以确保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得到明确和保护,使农民享有相应的权益,有效遏制土地流转中的非法侵占、违法转让等问题的发生,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确权方案的实施可以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能力和积极性。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农民可以更加有底气地经营土地,投入更多精力和资金进行农田的改良和农作物的种植。同时,土地确权还会为农民提供参与土地流转市场的条件,使农民能够更自由地选择农田的使用方式,积极参与农田流转和合作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确权方案的实施还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通过土地确权,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一方面,农民可以将自身的土地资源进行有序调整,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土地确权还能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田的整合和规模经营,推动农田流转和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


农村土地确权方案的实施还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过去农村土地使用权不明确的情况下,农民之间因为土地争议而发生冲突和纠纷的情况比较常见。而通过土地确权,可以明确每个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减少土地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土地确权方案还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村的经济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从而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小编认为,土地确权方案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该方案的实施,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能力和积极性,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维护社会稳定。只有确立良好的土地确权制度,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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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底前,完成全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写、论证工作,成立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范围,根据确定的范围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镇(街道)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应机构,落实培训区、镇(街道)、村、国土资源所以及专业测绘队伍参与确权调查有关工作人员;发布全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公告。

(二)实施阶段。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和村庄地籍调查,建设农村地籍数据库和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农村地籍数据库为基础,按照土地总登记的要求,集中受理确权登记申请。登记申请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经初审符合登记要求的,以村为单位将权属审核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区政府审批后,为权利人颁发集体所有权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或宅基地权利证书。

(三)总结检查阶段。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成果资料进行整理、自查和数据汇总,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成果、数据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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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5月11日,湘潭市岳塘区荷塘街道召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区农业局、街道及各村农业相关负责人,湖南博通技术公司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该街道相关负责人提出了图纸难以看懂、村民的解释工作存在困难、面积存在差异、技术力量需要加强等问题。湖南博通技术公司专业人员一一纪录并表示,下一步公司技术人员将会加强与街、村的联系,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图纸、面积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区农业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按照时间节点,必须在6月底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街、村在工作中要做到有序引导、正面引导、程序到位、资料齐全,从而顺利通过9月份省、市有关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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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是一个宏大的问题,牵涉到数以亿计的农民以及广阔的土地资源。作为一名土地确权的个人,我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深刻体会到了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和责任。



首先,我必须承认,土地确权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对于许多农民来说,他们多年以来一直只是以“种地”为生,对于土地确权这个新名词并没有多少了解。因此,在我开始进行土地确权之前,需要对农民进行深入宣传和解释,让他们了解到土地确权对他们及后代的重要意义,以及土地确权的过程和流程。这个过程虽然困难,但一旦农民真正理解了土地确权的重要性,他们会积极参与进来,加快土地确权进程。



其次,作为土地确权的个人,我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因为土地确权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活,也涉及到法律和规章制度。因此,我需要掌握土地确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土地确权。同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我还需要结合当地土地政策、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具有可行性的确权方案。



最后,我还需要注重沟通协调工作。如前所述,土地确权工作牵涉到大量的农民和土地资源,因此需要与相关部门、农民代表等多方开展有效沟通。在沟通过程中,我必须认真倾听农民的意见和反馈,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积极调动其积极性和参与度。



在这一年的土地确权工作中,我充分体会到了制定土地确权方案时所面临的挑战、沟通协调的复杂性以及对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但同时,我也充分感受到了土地确权对于农民群众的重要性,以及作为个人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虽然这项工作还有许多困难和挑战,但我相信在坚定信念、持之以恒的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有效推进土地确权工作,让更多的农民拥有他们的土地,实现真正的产权义务分离,推动田园美丽中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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