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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读后感(收藏16篇)

2026-02-21
古兰经读后感

第一篇 古兰经读后感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这是我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最大的感慨。整部小说的主要价值,正在于塑造了保尔这样一个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典型形象。然而十九世纪英国的运动中,虽然早以出现了无产阶级文学的萌芽。但那主要是诗歌。至于其他的古典作家,他们对旧社会腐朽黑暗的揭露尽管非常深刻,但他们没有塑造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正面人物形象。保尔的出现,无论是形象的高大或形象的纯真质朴而言,都是一个新的高峰。主人公保尔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后,一度苦恼不能自拔。他也曾经产生了自杀的念头,但很快地,他对自己的行为想法感到可恶,恶狠狠的骂了起来:“……即使到了自己生活已经无法忍受的时候,也要设法活下去,要竭尽全力,使生命变得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就这样,保尔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都忍受着难以想象的痛苦的情况下,重新找到了“归队”的力量,开始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文学创作工作。保尔以自己的毕生精力,实践了自己的生活原则:“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全部经历,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保尔战斗一生的真实写照。我想,我国的创业者和建设者与他们的情况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辛劳的劳动者和革命者用血汗换来的,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炼好本领,为将来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保尔是坚强的,作战的他,在头部严重烧伤后,在坚定的革命信念的支持下,奇迹般的活了下来,以继续抗战;保尔是伟大的,他几次与死神进行生死搏斗,最终以胜利而回到亲人的身边,回到战友的身边;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不怕困难、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勤奋进取、不怕挫折的精神;在劳动中,我们应该学习保尔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精神;当我们失败时,我们应该以保尔为榜样,分析原因,鼓起勇气,重新开始;当我们成功时,我们应该以保尔为榜样,严肃认真,谦虚谨慎,继续努力;

第二篇 古兰经读后感

《时光》读后感(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我一前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盯着角落里那些时髦的男孩女孩偷偷地羡慕他们。我曾一度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看着喜欢的男孩憋到内伤也不会开口,安静的看他走过我能陪伴他的所有起起落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沉浸在漫画的世界里,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但时机还不成熟,我曾一度想过。

直到-直到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一本书,一本如此卑微的漫画书。

它可真是不太闪光,没有奢华至极的背景,没有乱七八糟的多角恋,没有卿卿我我的琼瑶段,没有玛丽苏没有尖下巴大眼睛……它不就有现在市场上任何畅销元素——作者是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它出版出来?!

然而。我并不知道它合不合所有人都胃口,反正,它是我的蛔虫。

说起来我还真是个不专一的人啊哈哈。我想自己似乎是具备着所有人物身上的一点元素。我有林晓路的那张“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脸,我有谢思瑶那傲娇可爱不失纯真的性格,我有苏妍平时安静冷峻的骄傲,我有韩彻安安静静的孤独我有……

看书时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大叔对小蔓的执着但最终的没结果而伤感,但却没有悲切——大概这就是生活吧。以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我听说。

有时候我羡慕林晓璐。她有这么好的母亲和这么多的漫画。她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它似乎是完美的。如果生活是这样的话。

那就太好了。

谢谢你呀,林晓路。

感谢你这样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让我知道没那么优秀的我也许后来也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那年操场上那洗的发蓝的墨水点,那年高三二班里最终没被找到的他的课桌,那年刻着一行迷之文字的佛头……

嘿,那年你去了巴塞罗那哟。

要开开心心的哟。

《时光》读后感(二):《时光——踮脚张望画集》:林晓路的少女时代

“青春是什么?”

我们不止一次地如此发问。

这是一个有偶像的海报可以在床单上滚动和咯咯笑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和幻像的时代。那时候,在一圈围墙围起来的绿荫葱葱中,少女们还在烦恼自己没送出去的情书,少年们还在讨论着昨天的球赛谁更厉害。

当孟克柔和张士豪骑着自行车相遇在蓝色大门的时候,未知的青春岁月似乎在摸索中成长起来;当林真心在倾盆大雨中跑开,与后的徐太宇就此别过,有些名为暗恋的辛酸悄悄地落在两人心头。

那些发生在教室的故事,都青涩地像是一颗刚长成的果子,散发着清新的、带着酸甜气息的味道,用枝叶包裹起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青春的时光如同飞鸟,如同尘埃,在尚未来得及留意的时候便已悄然溜走。

我们嘲笑我们年轻时的幼稚和轻浮,怀念那些怀旧的时光。

跌宕起伏的青春经历如同传闻一般为我们所听说着,幻想着。而即使未能成为那1%的传闻,但也不负己心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和爱。

如果你是99%普通的女孩,那么这本书就是给你的,讲述99%的故事。

我认识的这个平凡少女叫做林晓路。

平凡女孩林晓路的青春成长似乎很平静,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跟着每一步,从平凡的学校毕业。

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遇到骄傲的苏燕,比如遇到美丽的谢思瑶,比如遇到故事中的妹妹小蔓。

比如,在林晓路的平凡生活中,最大的麻烦——误入歧途的水墨男孩韩哲。

《时光》读后感(三):她会有多幸运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的在乎你。”《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的这句台词,估计说出了很多姑娘的口是心非。

那个时候多美好,一句心事可以在心里攒上好几年,安安稳稳又患得患失的喜欢一个人。自己像是个大导演,和他的相遇结局的每一个分镜头都烂熟于心。在电影的结尾,他和我仍然像两条平行线,毕业,上大学,出国,工作,恋爱直到结婚

那个她会有多幸运,能够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你还记得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吗?那个穿着宽大校服,戴着框架眼镜,背着藏有沉甸甸心事的书包,和毒舌却又亲密的死党一路嬉笑怒骂,一阵风一样走过学校门口那条巷子的女孩。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住着这样一个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林晓路。

短短的头发,肥肥的校服,因为腼腆而常常垂下的头,热爱画画总沾上浓浓颜料的右手小拇指,每天骑着上学的那辆浅粉色单车,斜挎在肩上的书包.......每天晚上她都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睁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告诉我今天放学路上的趣事。

她没有沈佳宜的优等生光环,不像玉面小飞龙郑微那么受欢迎,没有时代姐妹花那样高调的友谊,更没有小耳朵那样追逐爱情的勇气,甚至没有林真心幸运,有一个小痞子徐太宇为她许下“我以后叫刘德华唱给你听”的诺言。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少女”,一个喜欢活在自己小小的漫画小屋里的林晓路,因为“韩彻”两个字,开始踮起脚尖看向屋外的世界。如果说徐太宇是那个让她不知不觉开始改变的那个人,那韩彻,无疑也是林晓路的那条往屋外迈步的大路。

韩彻,韩非子的韩,彻底的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成为了打开林晓路心里最大宝藏的钥匙,从此她背着宝藏,踏上了一条将宝藏护送到“巴塞罗那”的不归路——那里,是有韩彻的地方。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开始了解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美学,第一次尝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认识了让她明白爱情真谛的张小蔓和大叔,和死党郭潇月一起为高考而绞尽脑汁,也终于鼓起了向韩彻告白的勇气。

也许有一天,林晓路会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的确像个丑小鸭,莽撞,腼腆,默默仰望着那个光芒万丈的欧阳,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那么的勇敢,坚强而真诚。

做不完的数学题,穿到厌烦的校服,沉甸甸的书包,闹哄哄的课间,刘德华的**和安东.尼高迪的画集.......被这一切所包裹的林真心和林晓路,是你,是我,是那个我们已经回不去的高中时代的见证。

她因为喜欢的人而脸红,因为生气而大喊大叫,因为沮丧而流泪。这些都是我们年情是最常经历的事情。没有无病呻吟的伤痛,没有成年人之间的承诺,跌跌撞撞却又活力十足,是我们的少女时代啊。

但那个时代,的确一去不返了。

看完这本时光,阿梗和寂地预支了我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其实很想知道,接下来的第六本,那个终于高中毕业的林晓路,会走到**。

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相信的。

《时光》读后感(四):远阿远走了的时光

在我的时代,有时踮着脚,有时鞠躬,有时沮丧,有时快乐。有时候伸手想要去触摸,伸手抓住的只是空气,轻薄透明。

《时光》画集,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个朋友发消息给我,那是阿梗、寂地的签绘行程安排,上面有我家的城市,以及我念书的城市。可惜,巧妙地错过了两边的时间,都没去成。后来,贴吧里有人多买了几本书,拿了下来,但没看,就转给了另一个比我小的朋友。

但是这并不构成我的遗憾,因为这画集算是对《踮脚张望》的一个回顾,一种纪念——在它终于快要完结的时候,而我是彻头彻尾的经历了这部漫画的整个过程的:从一开始的**,之后在《新蕾》杂志上断续的**,再后来的《约绘》**,以及它一册一册的出单行本......一直都在看着,等着。

可以说,这本书贯穿整个的青春时段,在高中的时候,也想象过,有天林晓璐会同我一起毕业,只是到后来高考,上了大学,大学念了也二三年.....林晓璐在她的世界里也还只是个高三党。

建了百余年的圣家大教堂宣布了它的完工时间,《踮脚张望》也终于进入了尾声。可是当它真的要结束时,又难免的舍不得,就像要和自己的这段时光告别了。。像林晓璐喜欢韩彻,自己也这么痴痴喜欢过一个姑娘,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上、下课都认真的看着她,喜欢她的短头发;抬手斜支着脑袋,看她睡觉,提醒旁人不要打扰她;考试时写好自己的一份后把她的卷子拿过来写第二遍;后来中考,替她补课,借给她的理化笔记至今未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天小胖打来**,说是见着了她,身边有个男生,我只是笑,哈哈~都已经过去了吧。真要说起来,也是十

五、六岁的我认真的喜欢着十

五、六岁时候的那个小姑娘。

也是一段暗恋。

后来写了这么一段话,算是总结:我心爱的姑娘,也必然有她心怡的男生吧!我钟情于暗恋的这种暧昧,悄然开放、孤芳自赏,这般幽然雅致。虽不是惊世骇俗,却也沁人心脾。

再后来的时间里,也见得了很多的“美”,也曾经有心动过,也尝试过一次、两次,然后也没有然后。喜欢应该是简单自然而又慎重的事,在我它不是那么轻易地能说出口的。

可是,不可免的很喜欢了某个姑娘,她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有的好天气看到她坐在阳光里。

“我只是说这冬天的阳光也灿烂

你坐在阳光里就成了诗

偶尔有时你睡着了”

然后会怎么样呐?未来的事就未来里说吧。

再回转来讲《踮脚张望》,很喜欢成都和重庆,作为西南的人,看书里的某些片段很亲切,看过了**的,自然也晓得最后结局,只是多想看看晓璐后来的样子,苏妍怎么样了,任东呢?还有很喜欢的大叔和他的小蔓,以及晓璐喜欢了那么久的韩彻。

贴吧里有人拍了《时光》的图,很戏剧的画面,看来美好。

只是这书里的时光,我们看书的时光,和那些已经过了的时光阿,只会越来越远了。

远阿远,那些走了的时光,最后都成了远方,并且还将会越来越远。

。。。最后

所有人都要离开,一个一个走远

就比如说你:你来了,又走了

像一个陌生人渐行渐远

渺小的身形投射巨大的阴影

一条凶险的河

并不能阻隔

巨大影子里渺小的万物

万物里渺小的我

细小的躯体里

跳动着的微弱脉搏

响彻天地

——我渺茫的欢喜

夜.苏州下雪了。

第三篇 古兰经读后感

作为一名有思想有追求的有志青年,我看了这样一本书,这本书振奋了千百万的人。

从这本宣传小册子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有着明显而强烈的阶级观念,意欲为社会变革的哲学和舆论先驱,其前瞻力和雄心壮志十分撼人。宣言用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论证其必然覆灭的命运,同时得到论证的,是资产阶级曾几乎统治世界作为数千年社会历史中最大的伏笔,必将勾勒出无产阶级真正一统天下的宏图。

《共产党宣言》揭示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本质对立。关于对资的批判,马恩做到了前无古人的深刻。马恩深信历史的车轮会将资产阶级碾成粉末: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本身弊端将超过其容纳程度犹如充气过头的气球直至爆裂。不过到目前为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似乎仍没进化到摇摇欲坠。相反,西方现行的福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大大缓解了资阶和无阶间的矛盾,尽管它们没能避过马恩准确预言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但从人民生活水平来看,他们似乎并不如马恩预测般“水深火热”。

我已经表明了立场:读完《共产党宣言》我无法评价马克思主义;但是我倒可以说说如何对待这一学说的看法。这个才是我最想说的,中庸完了我总该代表自己说几句。

当前,社会主义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这个就不用说啦,不然这门学科干嘛要占我4个学分?但问题在于,我不是很确定马克思主义是不是正确的。数学讲究逻辑,正确与错误光靠逻辑就能辨证出来;一条公式是错的,会有理性的数学家和追求逻辑的人站起来反驳它直到纠正为止。数学很单纯。但哲学就不一样了,它往往主观而且很容易带上政治色彩。历史上哲学被迫与政治交媾的例子不少,德国希特勒就偷换了国家社会主义为种族哲学,后果无须赘述。当然当时的人们处于思想控制的高压下,很容易信服希特勒的扯淡,现在信息开放,从我能获得的数据来看,我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但是学说本身正确,并不代表大张旗鼓宣传它的人说的都是对的。

因此我觉得,不论社会主义这种理论本身对错,当一种东西在意识形态领域成为主导的时候,就更加有必要时时审视它,这一点历史很明白地告诉过我们。你肯定会猜想我是不是想例举文革,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拿这个整个民族犯傻冒的丢脸往事来譬喻当今的大好形势简直大逆不道。换做别人这么说我也会很愤慨,被别人骂傻冒没理由心平气和。但我想历史告诫我们的应该是思想的自由不该被抹杀。在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如此风行的年代,在这个社会主义几乎成为唯一一面允许飘扬的政治旗帜的国度,更加应该扩大思想的包容度。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不知道你读后是什么感觉,先说一句,这本书真的够厚的呢,真需要一些耐心才行。

第四篇 古兰经读后感

从文章看,最主要的是平等观念。在作者那里,人是生而平等的,各人境遇不同,甚至差别很大,不过是幸运与不幸造成的差别。所谓幸与不幸,包括天赋条件、成长条件、生理条件,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有平等意识,才会有平等对话,才会感觉人家上门来“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是很抱歉的。

再是人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要求社会关心个人、同情个人,尊重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作者一家对老王是怀有这种精神的。知道老王有夜盲症,就送了大瓶鱼肝油。他们总是照顾老王生意,坐他的车,让他挣点钱。老王收钱常常客气,他们总是照原价付。平板三轮不敢坐了。还是关心老王是否能维持生活。总之,对不幸者怀有一颗爱心,才能这么关心人,爱护人。

老王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所有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

第五篇 古兰经读后感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第六篇 古兰经读后感

那是一个到处是红布标语的年代。“插队”“知青”“标语”“语录”等等,几乎成了那个年代的象征,是那个年代的典型标志。

《棋王》讲的是一个关于“吃”和“下棋”的故事。主人公王一生,他对吃的要求很实在,从他吃相的几个细节描写便可看出。他棋艺高超,小有名气。在极其艰苦的岁月里,它都时刻想着下棋,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心里,已经升华为一种信仰。在倪斌用棋做交易换来他得以参赛的机会时,他拒绝了;在在艺压群雄,胜利在望,冠军老者乞求言和时,他答应了。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名望,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道,道家的“无为”;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棋,他用生命保护,像性命一样存着的母亲留给他的无字棋;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信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一种,人要有,才叫活着的信仰。

“吃”和“下棋”始终贯穿其中。中华民族凭借着极其简陋的“吃”和“下棋”,亦即物质和精神的最低层次需求度过了许多动乱的年代,这便是中华民族的韧性。一个有信仰的民族才可能在漫而长的路上走的更远,更远。

第七篇 古兰经读后感

我闲时常看《名人传》。看得多了,就觉得那些名人也不咋的,有的小时候还不如我呢!还有的更是“孺子不可教”。可是,长大后,差别咋就那么大呢?着名画家达·芬奇小时候,专门有人逼着他画鸡蛋,而我呢?好不容易有兴趣画张画,却被老妈一把逮住,直逼着我去做作业。

结果,人家达·芬奇画啥像啥,而我呢?画匹马怎么看都像只骆驼。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曾经,有一支中国考察队去美国考察美国初级教育的情况,回来后写了一篇考察报告,大意是这样的:美国的初级教育已经病入膏肓,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大字不识一斗,10以内的加减法还在扳手指头。上课毫无纪律,有的翘着二郎腿,有的在教室里逛来逛去。

20年后中国的经济水平一定会超过这个经济大国。同一年里,美国也派了一支考察队来中国,也写了一篇考察报告:中国的孩子是最优秀的,最认真的。起得最早,睡得最晚,估计20年后,中国一定会超过美国。可是25年过去了,美国病入膏肓的教育却培养出了几十位着名科学家,一百多位知识型的富翁,而中国呢?却瘳若晨星。差别咋就那么大呢?贝多芬小时候,他父亲玩命似地逼着他练琴,完不成目标就不能睡觉,还要棍棒伺候。我也有琴,不过,人家玩的是钢琴,我玩的是口琴。甭管啥琴,反正都是琴。可是我一不注意,妈妈就把我的口琴拿去送给了别人家的小孩。后来,人家贝多芬闭上眼睛都会作曲,而我呢,闭上眼睛只会作梦。牛顿因为苹果落地而发现了万有引力,而中国的学生就发现不了。

第八篇 古兰经读后感

一只蜘蛛,为了朋友的生存而上演的感人故事。

从头读起,一直被故事有趣的情节而吸引。直到夏洛的离开和她离开时的话语:“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该怎么说呢?我们出生,我们短暂的活着,我们死亡。一个蜘蛛在一生中只忙碌着捕捉、吞食小飞虫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我才可能试着在我的生命里找到一点价值。老天知道,每个人活着时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才好吧。”,感动充满了我的内心。这也许就是这部小说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孩子的道理。

我觉得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让正被自私的社会环境所影响的孩子们从心灵上明白,帮助和奉献,是一件值得奋斗到死的事。

第九篇 古兰经读后感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第十篇 古兰经读后感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第十一篇 古兰经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读完《轮椅上的霍金》这篇文章的时候,便被霍金那种乐观、感恩的心深深地感动了。 我也是像那位记者一样认为,霍金实在是失去得太多了,他一生,一刻也不能离开轮椅了,全身也只有三跟手指能动,交流也无比的困难。命运对霍金来是是不公的。但是霍金的回答却令我非常吃惊。霍金用他那一颗感恩的心,打动了所有人。他回答:“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大大脑还能思维。有我一生追求的理想,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他正视自己的命运,他并不觉得自己失去了很多。却觉得自己还拥有许多。

霍金,一个身患绝症的人,他都能用乐观的心态去看待人生、命运。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人与物。而我们,一个正常的人,难道就做不到吗?不,不是的。只要我有一颗感恩的欣,是一个会用脑思考的人,我们便可以使自己崇高。有一句话说得好啊:“人不一定能是人伟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

我佩服霍金,他用一个常人不能想象的毅力和感恩的心战胜病魔。他不断求索的精神折服了我。

这位生活强者、科学巨匠,永远是我敬佩的人,是我奋斗的目标。

第十二篇 古兰经读后感

每一次读欧亨利先生的小说,终会为故事的曲折回荡所折服,为世界的百态众生而慨叹。正如很多人所说的,如果把他的小说作为一场“戏剧”对编剧而言,是个绝佳的情节;对观众而言,算是对得起一张入场票。

小说来源现实,在读者的眼中绽放,凸显它刻画的一切。先生通过短短的篇章,小小的故事,妙笔生花,在人们的心门上叩出无味人生。

有人说《警察与赞美诗》诉诸的是人生中的机遇问题。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那么理所当然,索比上演了一个无知的不知悔过遭人唾弃的小丑,背负起那个时代下芸芸众生相悖于正义和常理的渣滓。不值得同情。而赞美诗的结局便成了点睛般的反衬。当他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变原形毕露。

有人说这是上帝在作祟。索比是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穷困潦倒,衣不蔽体,他为了进监狱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而故意犯罪,惹是生非多达六次,竟没能达到目的,后来想改邪归正之时,警察却逮捕了他,仿佛是上帝和他开的一个玩笑。上帝很公平,很大方吗?对于索比来说,当他真正想要努力去做的时候,上帝偏偏又开始吝啬了,反悔了,赖皮了。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昆德拉先生所说的,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在我而言,索比也只是和阿Q的影子罢了。所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相处两个国度下的命运,两者都是杯具,而后者多少有些上帝和主人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的意味了。

还有人说小说接索比的故事讽刺了那个社会。在哪个到处崇尚自由民主的国度中,却终因金钱模糊了正义而纯洁的价值观。“那警察急匆匆地跑去馋一位穿晚礼服的金发高个女士过马路,免得它在两条街以外朝这边驶过来的电车撞着。”警察并不关注苏比与“伞主人”的争执,而去帮助一些或许根本就不需要帮助的人。正是说明了这一点。甚至于在索比丢下第一块石头时,警察惯性的思维讲索比的“梦想”丢在一边,警察的观点代表了那个和谐社会的想法,一切顺理成章。然而当苏比最后在赞美诗的意境中醍醐灌顶,一股强烈的冲动激励着他去向坎坷的命运奋斗的时候,警察却留意了他。这就是不公平给予他的。也正是欧亨利所讽刺的哪个可笑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不公平不仅仅来源于金钱,还来源于社会地位。索比便是那个世界下最为普通的小小的一员,他用他的思想和觉悟,用他笨拙的行为为世界留下淡淡的一笔。

然而我想说的,如今我们也在提倡和谐社会,可至今也许只是空有架子,人们看不到和谐,阿Q思想和索比精神仍然存在,更多的人看不到春天的美好。和谐,和谐,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欧亨利先生将这一切告诉众人,便是警示众人,至此,我们努力摒弃那些可笑的观念,慢慢感化这个世界,未来,总是美好的吧。

第十三篇 古兰经读后感

《背影》读后感(一):无染的白莲花

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读到朱自清的这篇《背影》时,没有任何感触,只是觉得它只不过就是一篇必学的课文罢了,如今,每每读到朱自清或清新或温情的文章,才觉得他是一位温文而雅感情细腻的男子。

对于他,我也只是初步的了解,朱自清原名自华,因处乱世“决定做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处乱世而高洁,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改名自清,表字也一并改为“佩弦”,时刻警策着自己。他的一生也如其名,清白了一世。

也许自古才子命多舛,有着八个子女,先后步入两次婚姻的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举步维艰。他终于被这些所有的磨难而压垮,“走”时年仅50岁,他的语言洗练,文笔秀丽,他的《背影》带来的温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也许我说了,他的话仍然延续着他的生命。

本书的每一篇不可谓都是他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他的博学,他对中外文化的差异无不在《欧游杂记》《伦敦杂记》里面一一体现。不管他在国内还是国外,他最喜欢的是去书店。也许这是文人对文字的痴迷。他对儿女的教育以及对亡妻的怀念,也不无用他自己的方式一一展现。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小家伙,也跟我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拿到书的第一个睡前,小家伙做在我的怀里,给他读了三遍的《匆匆》和《歌声》,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想象的美妙,第二个晚上除了那两篇的三遍,又读了一遍《荷塘月色》,小家伙体会到了文字描述的美,五岁的娃竟感慨的说了一句,“写的好美啊!我能想象出来。”

《背影》读后感(二):三读《背影》

小时候心智不成熟时,读《背影》是一种机械的阅读。我认为朱自清的文章中有很多动词。我能学会写作文。又认为文中的父亲买橘子动作有点“搞笑”。全无感慨之言。

年纪稍长一些时再读《背影》竟开始读懂溢于文字之间亲情流露。父亲不善于言辞,非常爱儿子,但他受生活所迫,希望尽一切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儿子也爱父亲,但是爱在心中羞于表露。

好在父子两人心心相惜。

成熟之后再读《背影》,不禁被文中的父子两人感动。感于深沉的父爱亘古不变。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孩子奔波而毫无怨言。

同时,感于儿子的自我剖视。好在他极早的明白了理解了父亲满满的爱。虽不能给予父亲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起码在心里还是怜惜父亲。

好文章历经时代仍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背影》读后感(三):背影的书评

朱自清的散文,用最朴实的文字,和朴实的叙述,也带着非常真挚的感情。我读了他的散文,总觉得很流畅,仿佛每一个字都那么自然,我也常常能感受到作者的正直、热情、闲适、幽默,以及他对朋友和家人的向往。

在“荷塘月色”里,写他一个人在晚上到荷花池边散步,描写了自己独处的描出,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接着,他描述了荷花、荷叶、月光、柳树,让我在脑海中画出一幅场景,不知不觉中我也仿佛走进了宁静的荷塘。

在“匆匆”里,朱自清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像是在跟我对话,他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来和我解释“时间是多么匆匆的流过,一点也抓不住它。””洗手的时候,日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过去。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用这么多鲜活的形容,来说到匆匆而过的时间,真的太巧妙了。

在“春”里,好像出演了一场戏剧,山,草,水,太阳,都是演员。山朗润起来,水长起来,太阳的脸红起来,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还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他们都开满了花。快点。

我目不暇接的看着这场戏剧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满了活力,满了生命的朝气,原来春天是这么不一样的感受啊?

在“冬天”里,朱自清开始于一锅热腾腾的白煮豆腐,围绕着桌子坐的是他爸爸跟他两个兄弟,在大冬天里,一同吃着豆腐,全家又开心,又温暖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冬天一起去西湖划船。另一张**是他一家四口在笑。虽然老师冬天在外面,但家里总是在春天。不管多冷,多大的风和大雪,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总是温暖的。

在“背影”里,开始于一个丧礼,那一年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变卖典质还有亏空,所以又借了钱来办丧事。家里的情况很惨淡,一方面是因为丧事,另一方面是因为朱自清的父亲没有工作。

那年朱自清二十岁,还要回北京念书,需要告别父亲。朱自清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的告别,这让他终生难忘,尤其是父亲的背影。这份对父亲的感情又真实又感人。

朱自清的散文非常有亲和力,让读者很容易走进他所描述的画,产生相同的感受,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朱自清的“背影”。最后朱自清说他还会常常想起他爸爸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让我更加珍惜我和爸爸在一起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总是那么温暖,永远会珍藏在我的脑海里。

《背影》读后感(四):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北岛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北京大学青年预备生朱自华在思考这个问题。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处于关键时期,战争呈上升趋势。当时,由于袁世凯去世,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

在父亲的帮助下,朱自华举行了一场像样的婚礼。他的妻子武钟谦是一位著名医生的女儿。她温柔贤惠,善于管理家庭。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

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立志之后,便是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

根据规定,学生应先修两年的预科,然后才能修本科。改名的朱自清全力以赴,次年提前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幸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1920年,朱自清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从1920年6月到1925年8月的五年间,朱自清在不同的城市改变了七所学校。幸运的是,他的妻子一直陪伴着他。他井然有序地管理着他的家庭,使他不必担心。

武钟谦不仅是个好母亲,也是个好妻子。除了孩子,她心里最重要的是丈夫,但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朱自清在北京大学读书时,为了学费,她把嫁给丈夫的金手镯换了。朱自清爱书,她在领着一家老小躲兵乱时,还带着那一箱箱沉重的书。

武钟谦朴素而文静。他每天都把朱自清送到大门口,直到看不到朱自清的背影才回去。每有客人来到,总是笑脸相迎,殷勤招待。她很勤劳,能操持家务,烧饭、洗衣、纳鞋底、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手脚不停,把小家料理得舒舒服服。

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相知相伴,使朱自清享受到了朋友之间醇厚的情谊,让他觉得这段日子是“一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他的代表性散文作品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

1928年,武钟谦生下第六个孩子后,病情越来越严重。第二年,他因病去世,享年31岁。

最土的情书圣手

武钟谦去世后,朱自清的心情一直十分苦闷,几个朋友劝朱自清续弦,但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一个不善于照顾生活的人。他的前妻在扬州留下了六个孩子。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考虑再婚。

一个秋天的晚上,在北平西单的大陆春餐厅,一张大桌子上坐满了人。朱自清坐在里面有点拘谨。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是他未来的第二任妻子陈竹银。

陈竹隐后来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天的情形:“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气,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

‘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我并不以为然。他写的文章我读过一些,我很喜欢,很敬佩他,以后他给我来信我也回信,于是我们便交往了……”

他们交往的时候,交通不方便,主要靠写信联系。书信成了促进他们情感升温的催化剂。

1931年6月12日朱自清的情书中写道:“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谢谢你给我力量。”

1931年8月8日,朱自清换上了亲昵的称呼:“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到这种滋味,很害怕真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

在朱自清情书的“轰炸”下,陈竹隐终于熬不住心内强烈的感情,接受了他和六个孩子。

求清白,得清贫

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知识分子贫困史。

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而我仍用得拮据而归,甚矣;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

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

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

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虽说**教授待遇优渥,但朱自清年轻时忙着还债,中年以后则为养家和时代所累,一生清贫。有一次叶圣陶去探望他,但是他连饭钱都没有,只能向人借了两元五角钱。

曲终人散,终证其名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

第十四篇 古兰经读后感

翻开《活法》一书的目录,每一小节的标题都是鼓舞人心的励志语句,没有华丽的词藻和专业的管理类名词,细细研读文中的字字句句,那些简单而质朴的语句里蕴含着深刻人生哲学,令人久久回味。

稻盛和夫先生很善于总结,他通过亲身的经历诠释了简单人生“活法”的意义,希望通过自己毕生总结出的为人处事哲学能够引领世人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在读此书的过程中,你会强烈感觉到书中的道理其实与我们的生活很贴近,是那些从孩提时代就被教导的简单道理,大家耳熟能详,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能参悟透并且认真实行的人并不多,这些简单道理在稻盛和夫的人生道路上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最后成就了他非凡的人生和非凡的事业。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章“磨练灵魂、提升心志”。这一章节内容不禁让我想起清朝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人生词话》:“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第一境界寓指当前形势相当恶劣,只能爬上高楼,看到远方天的边际,排除干扰不为暂时的烟雾所迷惑,看清形势发展的主要方向抓住问题的实质,这是取得成功的基础。第二境界是描述如何为目标而努力奋斗。尽管遇到各式各样的困难,还要坚持奋斗,继续前进,没有什么康庄大道在等着我们,人生就是不断奋进的过程。第三境界是指在经过多次挫折和磨练之后,人就会逐渐成熟起来,别人看不到东西他能明察秋毫,别人无法理解的事物他能触类旁通。这时他在事业上就会取得不凡的成就。这三大境界简单至纯至善的真理和稻盛和夫先生在《活法》一书中始终贯穿在人生与企业经营的发展原则是一致的。让人惊叹真理无关乎年代,无关乎国界,无关乎行业,所有美好的、令人振奋向上的道理总是相通的。

在年轻时期稻盛和夫先生备受挫折、甚至有些幼稚想凭借着自己一些武功底子加入黑社会,后来进入到了一个濒临倒闭的陶瓷企业做技术员,他努力提高自己技术能力,做出完美的作品,这是“望尽天涯路”的第一境界。进入经营者时期,他凭借一颗单纯努力做好企业之心迎接困难和挑战,以满腔的热情、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投入,朝着目标心无旁骛去努力充实,这正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第二境界。当稻盛和夫先生65岁从两家世界500强的企业上的领导者位置上退下来,回顾一路拼搏的经历,发现原来“活法”其实可以这么简单,于是有专属于他的“灯火阑珊处的美丽”。功名利禄皆为身外之物,品格事业才是立身之本。也许稻盛和夫的一些理念对于年轻的我尚还不能完全理解,但这本中很多道理都会在我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今后人生道路上不断影响着。

每个人的人生都会面临遇到艰难的时刻,残酷的现实会让我们暂时失去前进的勇气,艰难的环境让我们暂时丧失拼搏的动力,但当我们再次登高望远,远远看到那阴霾后的美丽阳光,我们心里知道自己脚下的路依然是一条通向成功的阳光大道。人类的生命和浩瀚的宇宙相比显得短暂而渺小,但我们的灵魂在终结死后的价值必须高于降生时的价值,这才是我们生存的意义和目的,一切努力的过程体现了人高贵的品质。

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人生与事业的成果,是由这三个要素“相乘”的结果,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工作中,很多工作都是重复性的,工作的激情会随着重复性逐渐消退。这时,我们需要不断发问自己内心,找到人生和工作的价值,保持着持续的热情。能力是可以后天开发和培养的,每个人都有着巨大的潜力,我们要在认识自我的基础上,扬长避短,不断开发自己的内在潜力。勤能补拙,天资高不代表人生成就高,论天分,也许稻盛和夫先生只算是个资质一般的人,一个学习技术的年轻人,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不断反省自己,在技术上追求完美,在做人和做企业上追求积极向上,最后成就了非凡的人生。

一个人的人生就是他思维的产物,他的人生就是他心中蓝图的现实描绘,只有主动追求的东西才有可能到手,强烈的愿望会在成功的道理上起着很重要的因素,但是稻盛和夫所倡导的是正面的欲望,为他人为国家谋利。求利之心每个人每个企业都有也是必须的,但把利他之心摆在前面。“损而后得,输而后赢”,先利人后利己和中国俗语中的好人有好报的朴素理念一脉相承。一个能够成就伟大事业的人,在他心灵深处,一定有着最简单的人生观。

稻盛和夫先生作为京瓷公司和KDDI这两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创始人,和松下公司的创始人松下幸之助、索尼公司创始人盛天昭夫、本田公司的创始人本田宗一郎并称日本的四大“经营之圣”。他的成功经历了许多风雨,但他一直保持着简单的人生理念。“简单才是不可动摇的原理原则,越接近真理,道理越简单”。在《活法》一书中稻盛和夫先生阐释了他人生的经验和感悟,诸如人的本质、人生的哲学、经营的艺术、劳动的魅力等等。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高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

《活法》一书从头到尾稻盛和夫先生都在反复的讲述着人生的真理,应该如何找到人生正确的前进道路。人的一生追求梦想的过程比结果更加重要,享受奋斗的经历。梦想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保持朝气和活力的秘诀就是不断的超越自我,完善自我,并在这个过程中找到快乐和满足。我相信人生的幸福和满足感绝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和拥有,物质不是衡量一切的标尺。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短短几十年载,但人与人的生命质量却是千差万别。每一次的经历都是一笔财富,努力奋进的人生会更加有意义。

第十五篇 古兰经读后感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初读此书,完全出于好奇。好奇原由来自于模糊记忆中一部老电影的片段。看那电影时年纪尚小,换频道瞎混时间无意看到凤凰卫视正在放的这部片子。那个镜头把我吓住了:背景是窗外极空旷又狰狞的凸凹不平的荒野,风呼啸着高高掀起窗帘,一个长相奇特的男子半跪在地上,和看上去极虚弱的一个女的相拥而泣,悲恸之状感天动地,说的一些话也是可以使人肝肠寸断,悲至极点的一类,气氛很是压抑;音乐又深重,如浊水,回旋着淤结住,流不开化不了的让人喘不过气来。整个画面多少有点怪异的感觉,甚至让人有颤栗的恐怖感,仿佛有无形之手诡异的伸出来扼住了咽喉,使人窒息。很自然的我扫了眼片名,顿时觉得那名字也怪,叫什么《咆哮山庄》。就着孩童丰富想象力和自以为是的理解力,我当场对片名作了想当然的几种解释,——现在看了书才知道当时全是曲解了——对于这个有怪怪的名字的稀奇古怪电影我兴趣不大,转而换台寻动画片去了。可那魅影般的印象却再也挥之不去,萦绕记忆深处至今日。读了原着,忆起那个镜头,也知道《咆哮山庄》就是手中所捧的这本《呼啸山庄》了,才觉得那片子把味道拍得很浓,很真实,很到位。天性愚驽,书中个别文字其中的深意一时未能领会,可那栩栩如生的描写,饱含激情的对话,性格各异的人物,激起心中丰富的情感浪花,悲喜无法自制,竟身陷其中难以自拔。艾米莉的文字是活生生有灵性的,它们在风中呼号,在矛盾中痛苦挣扎,在痴恋中撕心裂肺,它们点化了我拙钝的心智,引着我进入那个癫狂,野性的世界,各色人物的脸或笑或泣,旋转着,在眼前变换着,冲突着,意乱神迷。寒假重读此书,再次陷入那个怪异的梦魇。

是的,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凯瑟琳说:希刺克利夫就是我,我就是他……这种爱不被旁人理解,接受,和允许,他们于是在不断的斗争,与周遭的一切斗,可现实折磨他们,刁难他们,希刺克利夫被当作下人,没有地位,背景,修养的野孩子,流浪儿的低贱出生使他被剥夺了享受优裕生活的权利,被粗鲁的打骂,侮辱。他也放弃了曾有过的成为一个体面绅士的憧憬;而凯瑟琳是大小姐身份,理应嫁给像林淳那样的少爷,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也因此蒙上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弄人,他们没有走到一起,但他俩的默契灵魂相依相偎,冲破一切束缚,试图越过难以逾越的造化的鸿沟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但这危险的爱使他们付出惨重的代价,凯瑟琳重病而逝,从此二人阴阳两隔,希刺克利夫悲痛至极,爱人的离去激化了他人性中报复的阴暗面,他疯狂的报复儿时对自己不逊的辛德森和他儿子哈里顿,报复林淳和他妹妹伊丽莎白,曾经因凯瑟琳爱的感化而深藏心底的野性暴露无遗,日益尖锐直至占据他灵魂的绝大部分,他变得恐怖而阴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着,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与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这坟墓下的人,有怎样不平静的睡眠呢”,千言万语一句话,此情绵绵无绝期。一场惊天动地,生生死死,明争暗斗,剩下宁静的旷野,柔风在草间飘动,死去的人,活着的人,情在绵亘,情无绝期。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流浪儿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老欧肖收养为子,欧肖女儿凯琵琳挚爱着他;儿子亨德莱却憎恨他夺了父爱,以致老欧肖死后将希沦为奴仆。凯希二人探访画眉山庄时,凯爱上山庄长子林顿并与之结婚,希悲伤出走,三年后发财而归开始了复仇。他使亨坠落使其子吉默顿丧失人性,并诱他不受的亨的妹妹伊莎贝拉同他结婚生下儿子小林顿。凯死前生下凯茜。亨死后,希成为呼啸山庄债权人并将吉沦为奴仆,他迫使儿子小林顿与凯茜结婚,终于将两家财产都弄到手。

第十六篇 古兰经读后感

在读《老舍读本》之前,我的心情非常紧张,因为老舍是位大作家,我想他的文章一定很深奥、难懂,而且这本书还要写读后感。

读了几篇文章之后,我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简洁、易懂,充满了童趣。读着读着,我仿佛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仿佛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仿佛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O分!”;我仿佛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仿佛观看了土地庙的一场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内心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不一样了,写出的文章充满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老舍爷爷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平凡、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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