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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8篇

2023-01-28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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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市级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燃气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涉气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居民住宅要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应要求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阻断装置。

(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标准化手册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则》要求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20xx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带病运营等问题;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档,落实整改。

(三)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所有场所要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

(四)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要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可等审核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证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度不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五)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储罐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排查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燃气气源厂、储罐、燃气输配管网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等。对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不合标准的,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限期完成。

(六)对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摸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点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等,制定整改计划,责令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xx年10月19日起到20xx年11月18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城镇和农村燃气安全专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二)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燃气企业和用气单位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专项整治行动束后,各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区要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迅速安排落实。各乡镇区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排查的每个环节和责任人,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整改销号。

(三)强化刚性问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1.加大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设立安全管理相关本科专业。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2022年年底前,支持扶持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实现重点岗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加快矿山、化工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遴选一批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有关教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负责)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紧抓整治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三)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一、思想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三年行动实施整治,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夯实校园安全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力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维护好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我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部署校园安全整治三年行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下旬至12月)

我校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使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

我校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从而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我校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其他学校整治行动的成熟经验,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校园安全制度体系。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迅速落实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省、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7月份,由县安委办牵头,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把解决实际问题、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等内容作为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稳扎稳打。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等7个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印发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含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了“1+2+9”的任务框架。所有专项整治方案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我县着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坚决彻底闭环整改,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围绕“五保三提升”,积极开展“奋进系列”、“减量控大”、“一盔一带”、“零酒驾”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道路违法行为,以安全防范为基础,抓宣传、抓教育、抓源头,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截止目前,全年排查隐患道路点段20余处,上报预警报告17份,与各区乡、各企事业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68份;共发现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整治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210个,投入推土机1台,运料车1台,装载机2台,投入人力190人次;处理路政案件一起,下发责令通知书3份,审批道路施工1起,全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23场次,悬挂横幅30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累计巡查公里数57228公里,检查车辆97452台,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台,处理9台,学习教育2台,待处理3台,检查货运车辆非法安装,超限超载53台;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150起,乱停乱放录入7760起,吊销驾驶证5本,无证驾驶42人,行政拘留81人,酒驾6起,醉驾1起,盗抢车6辆,查获套牌车5辆,报废车11辆;道路交通取得连续3年未发生单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

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和工贸方面: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火爆竹,对全县四个加油站、酒店、超市进行逐家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68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危爆案事件。

消防安全方面:强化对重点场所、住宅、酒店、施工项目、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单位36家,排查隐患26条,处罚13300元,全部整改到位。

城市建设安全方面:1.城市运行方面:全县有1家燃气企业,已签订责任书;2.建筑施工方面: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共排查学校20所,医院19所,酒店6家,超市3家,同时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服务,2020年完成2350户三类人员(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房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共计排查安全隐患8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整改率100%。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查61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

危险废物安全整治方面:检查13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5条,全部整改到位。

农村安全整治方面:共检查9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3条,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三年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反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严从细防控安全风险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表、问题清单表和任务清单表,压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隐患不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的企业,果断责令停工停产,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推进实施。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5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6

为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初步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程序,确保校舍建设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发现校舍存在问题,制定一政策实施计划,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评价整改、施工程序完善、抗震验算评价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2)主要任务。根据目标,每栋校舍的详细整治方案将于9月24日前完成。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改方案见附件。

三、整改措施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执行,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负责整改。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后验收一个销号。二是按程序保存整改档案(纸质、电子)。

3.进展有序。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价,可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抗震评价权限,并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价、评价,特别是在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计划,确保整改的质量和安全。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7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一、学习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阐述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专题片制作完成并报审后,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XXX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XXX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XXX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煤矿安全整治。

(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煤矿安全条例》,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实现煤矿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系统、整体、协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标准。界定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范围,做好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支撑,构建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煤炭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

4.制定实施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认真评估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编制煤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实施和完成情况评估工作。

(二)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进灾害严重以及落后煤矿淘汰退出。持续推进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淘汰退出。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从资源合理开发的角度进行科学规划,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对列入当年退出计划的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严格监管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暂时确需保留的少量30万吨/年以下煤矿,逐矿明确煤炭供应对象、开采范围、开采时限,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日常监管,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关闭、违法生产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严格准入门槛。停止审批山西、内蒙古、陕西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宁夏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其他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改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

3.规范小煤矿技改扩能。指导推动小煤矿多的地区制定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实现机械化开采,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纳入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

4.规范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支持优质产能释放,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适时修订《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未淘汰的落后产能;

(2)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等隐瞒作业地点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

(6)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的;

(7)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

(8)采深超千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员多且未采取“一优三减”措施的;

(9)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10)已公示列入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的;

(11)停产停工矿井违规复工复产,技改矿井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推动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承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内部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

2.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产煤市县应配备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分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煤矿安全生产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机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按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问效、一盯到底。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克服监管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

3.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国家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健全煤矿安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4.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

5.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制定《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6.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坚持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引导煤矿企业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

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以学习培训“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标准为切入点,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制定《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在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煤矿“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

4.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煤矿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和实施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做到风险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对煤矿进行分级现场考核,强化标准化动态监管,持续开展达标煤矿现场抽查,推动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

6.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煤矿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推进煤矿救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加强煤矿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

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

2.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贯彻落实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相关政策及资金、科技立项支持,争取将煤矿智能装备和煤矿机器人研发应用列入国家“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开展系统性智能化建设,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剥)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与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遴选,引导推进煤矿企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企业等活动,推进煤矿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重大灾害治理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应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冲击地压治理、防灭火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督促各地正常生产建设煤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不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员限员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得通过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督促煤矿企业实行班队长、安全员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人员精准定位和超员监测预警。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1.坚持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牢固树立执法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认真落实煤矿分类精准监管监察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找准薄弱环节,立足防范事故,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

2.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3.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

4.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和拓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系统功能,确保全部执法活动纳入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开发建设统一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政府要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1.加快制修订相关法规规章。适应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快推动修订矿山安全法,重点修订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等部门规章。推动非煤矿山集中的省份及设区的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突出矛盾和问题。

2.加快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制修订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标准。推动出台煤系矿山、型材矿山开采等方面地方标准。健全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宣贯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撑作用,构建完善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3.加快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制定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和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强化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规模化水平。推动相互之间影响安全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及相互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露天矿山以市场方式进行整合。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等量或减量置换等政策措施对本地区尾矿库实施总量控制,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严禁新建“头顶库”、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严禁在距离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

2.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强化对市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抽查检查,建立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偏差,提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质量。加强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凡不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按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依法予以注销。

3.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煤矿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与煤共(伴)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已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作为重点关闭对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法推动关闭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强制淘汰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等企业不同特点,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出台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订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建立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应急管理部门信息平台联网。

3.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修订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完善评审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动态抽查,发现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鼓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4.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采取政府支持和多企共建、校企联建等方式,在非煤矿山集中的地区就近建设一批高水平安全技能现代实操、情景模拟和体验式实训考试基地。严格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发证。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出台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到2022年6月底前所有尾矿库建立完善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和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1.严密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对入井人数超过30人或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逐一进行专家会诊,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重点环节,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完善油气增储扩能安全风险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加大对新疆、四川、内蒙古等重点地区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组织开展海洋石油增储扩能和防台风专项执法检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极端天气、井喷、硫化氢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防控措施。建立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数据库,强化数据统计分析,提升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3.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对于具备搬迁下游居民条件的“头顶库”,尽快实施搬迁;不具备搬迁条件的,组织对前期综合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对于前期已采用隐患治理方式进行治理但本质安全水平没有提高的“头顶库”,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方案,采用闭库销号或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等方式进行治理,原则上2021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以下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1.整合后的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六、消防安全整治。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各地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石化企业以及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区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1年,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署,突出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超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场净空环境的行为。

2.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界。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

3.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四是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

4.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省级全覆盖、市级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5.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琼州海峡、渤海湾、台湾海峡、长江干线客(滚)运输、岛际涉客运输和封闭水域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滚装、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舶维修保养。

6.开展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研究危险化学品货主高质量选船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舶洗舱站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强化体系运行监督管理。严格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管理,严厉查处瞒报、谎报等违法行为。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水域航行。

7.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组织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单位2020年6月底前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情况分类予以整治,开展除险加固工作。

8.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9.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坍塌、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险性事件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10.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

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瞒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

3.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的八部委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加强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合作,推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

4.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的要求,加强驻港监管,推进实施“港长制”。推动开展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落实“港长”管港管人管渔管安全的责任,依托渔港综合管理站,优化执法力量驻港监管,实现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渔船进出港报告为抓手,建立以船长报告为主、船舶“监护人”和基层渔业组织报告为辅的进出港报告机制,明确渔船出港前24小时之内要及时报告。做到已报抽查、未报必查,对未报告或检查发现问题的渔船,视情节轻重纳入安全记分管理或停航整改。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实施常态化的泊港渔船登临检查制度,严防渔船“带病”出港,把渔港打造成渔业管理的“岸上堡垒”。

6.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针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擅自拆卸、故意关闭渔业无线电设备,擅自擦写篡改电台识别码,设备信息未登记备案,以及“船码不符、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与推广应用,规范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管理,加快实施“宽带入海”,切实提高险情事故应急处置和搜救成功率。推动建设渔业与海事系统航行安全和海上搜救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开发基于自动识别技术的商渔船防碰撞预警系统,推动实现商渔船防碰撞合理自动预警、即时规避。

7.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针对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的突出问题,动员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渔业船员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职务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岸上排、港口堵、海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缺配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指南,拓宽培训渠道,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及时公布考试题库,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救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切实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

8.开展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针对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船舶老旧、公司经营规模小散弱、岸基支持保障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改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建立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台账,督导企业限期整改销号。

(五)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容量总量控制。对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装卸、储存的港口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新、改、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批制度。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有关要求,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0年底前停止使用;其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2年底前停止使用。

2.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

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4.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等规章制度,厘清渔业安全管理职责边界和权责清单,明确船籍港和靠泊港的管理职责。修订完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无线电管理等相关规定,督促地方理顺渔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渔业安全治理体系。

(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口所在地政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

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器消防救援真火实训基地。二是督促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三是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四是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要求,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港政、海事、海关等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通报,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五是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信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渔港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船安全适航水平。

3.提升交通运输与渔业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民航“三基”建设。一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意识建设。实现执勤管理程序落地、职责履行到位,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操作随意、懈怠麻痹、在岗谋私以及擅离职守等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科学设置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强化培训质量监督,严把考核关口,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确保培训计划满足实际需要。

5.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2020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安装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加强危险货物储罐的定期检测。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2021年底前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港口客运企业按规定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包括车辆安检设备)、身份证识读设备等,加强安检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储存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用电等特种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

6.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8.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鼓励发展渔民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在渔业领域全面实施,指导渔业保险规范有序发展。指导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依法依规做好新设保险机构的筹建、报批、登记注册和业务开展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渔业产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机制优势和渔区经济社会“稳定器”“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渔民因灾致贫返贫。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一)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1.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推动城市安全发展。明确安全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加强城市安全环境建设,扩展避难疏散空间,加强城市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做好防灾避难场所等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台体系,确保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3.督促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4.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四)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2.推动各地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五)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制定《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完善燃气设施标准。

2.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3.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4.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2.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治理,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3.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地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园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整体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两支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规范园区规划布局。各省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园区区域布局,明确园区数量、产业定位、管理体制和发展方向,有序开展园区设立、扩区、调区等工作。要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园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纳入全省统一规划、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园区,要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关闭退出。

2.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各地区要按照产业发展定位,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园区项目准入条件,制定“禁限控”目录,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入园;禁止园区项目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建立并完善园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淘汰退出园区。

3.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布置企业分区。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园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

4.完善园区公共设施。要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开展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产生“多米诺”效应。

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

3.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性的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整改等措施,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4.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5.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园区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手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出。对当前无法实施整体封闭化管理的园区,要创造条件优先对园区内高风险功能区实施封闭化管理。

(四)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

1.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各地区要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应急〔2019〕78号)要求,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环保水平技改提升类项目除外),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关闭退出;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2.着力深化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各地区要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深井铸造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突出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各地区要深刻吸取近年来仓储物流园区发生的事故教训,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运输安全。

4.强化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各地区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严防失控漏管;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分类储存,严格限定危险货物周转总量。突出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进出口危险货物安全高效运行。

(五)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各地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各地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六)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七)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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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全县将围绕2个专题实施方案、1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度,普及公众安全知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范围

20xx年6月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束。

二、宣传内容和方式

1.宣传标语标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各责任单位使用的宣传标语内容可参考附件1,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规范的宣传内容。

2.强化媒体宣传。县级新闻媒体、县直相关单位新媒体要精心组织策划,细化宣传方案,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

3.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打造一批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政务中心、主题村部等,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防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三年行动督查督导和考核重要内容。

2.坚持创新,注重实效。宣传报道要坚持深入现场,深入群众,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报道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报道实效。要坚持移动优先,注重融合传播,用好县媒体“两微一端”平台,策划推出动漫、微视频、H5等适合互联网传播特点的新媒体产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3.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县媒体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强化协同配合、不折不扣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期间相关报道长期性、延续性,确保宣传热度。要注重中央省市县宣传联动,统筹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联合网上网下、打通县内县外,形成报道合力。

4.遵守纪律,严把导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考核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县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县网信部门要强化舆情监测,妥善应对敏感舆情,及时回应舆论热点,确保舆情稳定。

2024三年行动方案(集锦8篇)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2024三年行动方案 篇1

一、行动背景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安全生产已成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形成有效震慑。

(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梳理和完善企业现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 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新员工在入职前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1.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XXXX年)

1. 制定并发布企业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2.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3. 梳理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第二年(XXXX年)

1. 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加强责任追究力度。

2.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生产现场安全稳定。

(三)第三年(XXXX年)

1. 总结三年攻坚行动成果,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情况。

2. 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的成果。

3. 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4. 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企业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和监督考核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加强对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加大投入力度

保障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所需的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实施。

(四)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2024三年行动方案 篇2

一、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林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林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当前林场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攻坚行动,实现林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确,安全生产措施更加有效,安全生产环境更加稳定,确保林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林场安全生产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 制定并修订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

2.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林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林场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3. 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三)强化安全生产措施

1.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完善防火设施,提高防火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加强林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设施,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林区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用电行为,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火灾事故。

(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1. 加大投入,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林场工作人员的生活质量。

2. 加强林区环境治理,改善林区生态环境,提高林场的生态效益。

3. 加强林区文化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林区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夯实基础,建立体系

1. 制定并修订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林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二)第二年:深化管理,落实责任

1.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林场绩效考核体系。

3. 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第三年:巩固成果,提升水平

1. 总结经验,巩固安全生产管理成果。

2. 深化安全生产措施,提高林场安全生产水平。

3. 加强林区环境治理和文化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林区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林场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林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工作,提高林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

2024三年行动方案 篇3

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xx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xx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1.加大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设立安全管理相关本科专业。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20xx年底前,支持扶持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实现重点岗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加快矿山、化工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遴选一批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有关教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负责)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到20xx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至5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xx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xx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紧抓整治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三)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2024三年行动方案 篇4

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断扩大和复杂化,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3. 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基础建设与制度建设

1. 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 开展安全生产现状评估,全面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

3. 修订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

4.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5.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第二年:隐患治理与能力提升

1. 针对第一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2.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和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4.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第三年:巩固成果与持续改进

1. 对前两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2. 巩固安全生产治理成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3.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

4. 引入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方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2.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完善、设备更新。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5. 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外部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隐患治理、能力提升和持续改进等措施,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管执法和加强与外部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等保障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024三年行动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2. 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3.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风险。

5.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考核问责。

2. 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 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 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1. 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水平。

2. 鼓励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 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发,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2.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 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 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形成安全生产文化自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本行动方案的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共享。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

本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024三年行动方案 篇6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2、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xx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3、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xx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发展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xx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 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xx年底前,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xx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xx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xx年7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xx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xx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xx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xx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xx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20xx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xx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20xx年起,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xx年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20xx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xx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xx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xx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xx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xx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强化精准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科学管控和消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指南和化工单元操作安全要点,指导、规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推动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防范“三违”行为引发事故。组织开展危化品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xx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并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省和化工重点市、县(市、区)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xx年底前,建设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温度、压力、液位、有毒有害监测报警等关键实时参数,以及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罐区的视频图像,实行风险智能分析和管控,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20xx年底前,全省85个化工园区、125个重点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20xx年底前,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实行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6个重点市、27个重点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20xx年底前,建设完成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搭建安全技术服务网上平台,扶持培育一批安全培训、咨询、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协作机制。加快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增强现有12个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力量,提高救援覆盖面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全省85个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训演练,未建立的,要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整合一切条件,明确责任分工,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跟踪督导、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严格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实施分级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关注、责任追究、“黑名单”等制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2024三年行动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镇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全面提升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现乡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3.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1. 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

2.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

3. 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三)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水平

1. 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2. 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素质。

3. 利用新媒体等手段,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渠道。

(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 建立健全乡镇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模拟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3. 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更新,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行动方案的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加强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时间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为期三年。

五、附则

本行动方案由乡镇政府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2024三年行动方案 篇8

为推动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严格日常管理。要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特别是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省教育厅大数据中心的接入工作,全力保障全省校园安全稳定。

〔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学校近年来多发、频发的安全事件,认真研判中小学面临的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本地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对于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同时,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预防学生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总结近年我省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寒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强化校车安全

1.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台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

2.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再次审查,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地要在专项整治阶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4.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以上工作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将本区域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案事件,切实维护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学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xx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对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xx〕6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入贯彻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交安[20xx]37)要求,全面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通过健全一个体系和实施“一部门一行动”,推动从源头上、机制上、基础上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层基础,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xx年至20xx年三年行动期间,努力实现“一个坚决防止、两个下降5%、三个持续下降”,即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输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与前三年平均数相比均下降5%以上,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快推动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度。加强事故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二)实施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配合各级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平台,配合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和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虑排查整治,完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组织;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开展校车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实施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维修报废等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标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四)实施路面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提升事故预防及对策能力水平,深度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形势;配合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交通秩序整顿、交通组织优化、交通基础建设、交通出行结构等。加强人、车、路源头安全监管,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注销率和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学习率;严格落实营运车辆驾驶人“两个教育”;部署开展各级公路隐患排查,推动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出台隧道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推进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加强和严管路面交通秩序,部署开展“两客一危一货”“百吨王”“滴洒漏”等专项整治,严查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深化全省卡、联网联控,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等重点车辆和假套牌、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违法行为的研判查处力度。大力拓展交通文明宣传,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进校园宣讲活动,聚焦农村“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重点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巩固“声屏报网端”阵地,鼓励VR、AR新技术应用,推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刊播;配合健全完善“一墙一橱一阵地”载体阵地规范化建设。到20xx年底,配合公安部门建成1个综合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县农路所、县运管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五)实施城市道路和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健全完善渣土管理安全监管机制,参与渣土车专项整治。配合市、县两级渣土车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渣土处置行政许可制度,督促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督促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渣土车超速、超载、禁行等违法实时预警抄告制度,并适时通报、约谈有关牵头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单位:局计建股、质监站、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六)实施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

一是推进公路安全设施治理。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新、改、扩建公路项目推广安全性评价,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根据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农村公路提级改造,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和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公路中心、县农路所、局计建股)

二是做好运输安全源头管理。推进营运车辆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督促“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置,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依法查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加大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的打击力度,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箱半挂车治理推进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配合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xx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运管所、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三是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工作;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规范长途客车接驳运输管理;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部署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治超并推动科技治超工作,推动治超站引导设施及电子抓拍系统建设使用,依法打击违法运输行为;加强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推动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督,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七)实施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配合文旅等部门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行社租赁旅游车辆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旅游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旅游车辆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加大对旅行社租旅游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车辆;组织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严查违法租赁旅游包车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切实把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密切配合,联合部署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定期协商会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做到职责明晰,分工不分家,各有关单位要厘清各自负责的项目,加强对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确保“一部门一行动”顺利开展形成合力,确保各个阶段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实时跟踪指导。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本行业本部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追责问责。各单位、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向县局安办上报本年度工作总结,20xx年加报三年工作总结。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模板10篇


先计划再行动,先策划再沟通。为了达到公司的某些要求,都需要制定方案。方案的建立可以充分的让我们对于具体的情况有所了解。方案都有哪些可以供我们参考的书写格式呢?或许你需要"三年专项整治方案"这样的内容,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1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xx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刘俊义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园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我园实际,强化各项措施,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为我区“十四五”的良好开局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特制定本学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体,持续提升校我园本质安全能力,为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保驾护航,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积极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我园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层层压实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达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我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我园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对我园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郭某某

副组长:靳红艳

成 员:王某某 王某某 陶红梅 辛金利 王某某

李某某 郑某某 郝某某 李某某 赵 锐

张某某 张某某 张某某 孙某某 陈某某

王某某 乔江某某 冯某某 邸某某 白某某

赵某某 高某某 柴 华 杨某某

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在上级教育和政府、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总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排查部署及总体监督检查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通报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有关情况,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四、工作重点

(一)压实责任,齐抓共管

强化领导责任: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着力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认真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的工作,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和消防工作考核。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园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安全工作考核并与绩效考核和文明奖发放挂钩;对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的,严肃执纪问责。

实施齐抓共管,坚持每学期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家长依法对子女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的自觉性。构建适合幼儿健康成长的、家园共育的.“学校向师幼和家长承诺、老师向学校和幼儿承诺、家长向学校和老师承诺”的安全责任承诺体系。

(二)提升监管,防控风险

以预防制度漏洞和制度不落实为重点,健全各类安全制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应急预案、岗位安全职责制度的建立、上墙、落实等情况,隐患排查台账登记、整改、落实情况,《安全排查日志》执行情况。

目前疫情尚未解除,我园全体教师需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法人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守实校园疫情防控阵地,保障广大师幼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坚持每日零报告、日报告,坚持每日消毒工作,以及幼儿来离园晨午检体温测量工作。

落实省市加强“平安建设”的意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与国安、政法、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文某某、消防支队等部门的密切协同,加大校园及周边“三防”建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门卫安全、细节安全等联合执法检查密度,拓展工作成效。严厉查处校园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提升能力

强化安全培训。园所聘用所有职工都要持有相关专业证件,开学前,新入职上岗人员首先持证上岗。对从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分批进行专业化培训,切实提高从业能力。

强化安全演练。全面贯彻教育部《安全演练指南》和省教育厅《安全演练指导手册》,我园坚持每季度组织至少1次安全演练,充分发挥“校园应急演练信号系统”的作用,提高师幼对应急信号的辨识能力,增强安全演练实战性。

强化应急管理。制定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从实际出发,储备一定的应急管理物资,并加强使用管理,建立校园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应配置相应的物资装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四)聚焦保障,夯实基础

建立组织机构。我园在每个学期初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变动随时补充,确保校园安全管理人员不缺位、工作不漏岗。坚持国家安全教育、市域治理现代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和平安建设一体推进,提升“大安全”格局下校园安全工作水平。

勇于担当作为。坚持以XXX法治思想为指引,分类编制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相关内容,作为教职工学习的内容,每季度学习应不少于1次,真正夯实安全发展的底线思维。

加强安全投入。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把校园安全摆在第一位置,切实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在“保某某、保运行”的前提下,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和隐患治理的经费投入,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在实处。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3日10日)

制定《向阳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全工作计划》等,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责任到人,严格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10日--4月2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起底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员。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底)

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全面推动建立常态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机制。领导组对照本方案对我园的专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逐条逐项检查落实,不到位处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再次进行检查,直至符合要求,并对此项专项活动整理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市级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燃气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涉气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居民住宅要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应要求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阻断装置。

(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标准化手册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则》要求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20xx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带病运营等问题;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档,落实整改。

(三)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所有场所要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

(四)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要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可等审核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证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度不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五)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储罐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排查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燃气气源厂、储罐、燃气输配管网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等。对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不合标准的,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限期完成。

(六)对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摸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点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等,制定整改计划,责令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xx年10月19日起到20xx年11月18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城镇和农村燃气安全专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二)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燃气企业和用气单位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专项整治行动束后,各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区要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迅速安排落实。各乡镇区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排查的每个环节和责任人,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整改销号。

(三)强化刚性问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5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6

7月22日上午,我镇召开物业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对下来的三年行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镇委委员刘志达、副镇长李瑞峰,相关部门、各村(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明确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将专项行动与当前安全生产有效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刘志达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镇物业小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毫不放松地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别是要按《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严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不断改进工作,保障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刘志达和李瑞峰还率队到物业小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督导,要求各物业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迅速落实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省、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7月份,由县安委办牵头,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把解决实际问题、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等内容作为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稳扎稳打。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等7个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印发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含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了“1+2+9”的任务框架。所有专项整治方案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我县着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坚决彻底闭环整改,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围绕“五保三提升”,积极开展“奋进系列”、“减量控大”、“一盔一带”、“零酒驾”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道路违法行为,以安全防范为基础,抓宣传、抓教育、抓源头,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截止目前,全年排查隐患道路点段20余处,上报预警报告17份,与各区乡、各企事业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68份;共发现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整治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210个,投入推土机1台,运料车1台,装载机2台,投入人力190人次;处理路政案件一起,下发责令通知书3份,审批道路施工1起,全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23场次,悬挂横幅30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累计巡查公里数57228公里,检查车辆97452台,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台,处理9台,学习教育2台,待处理3台,检查货运车辆非法安装,超限超载53台;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150起,乱停乱放录入7760起,吊销驾驶证5本,无证驾驶42人,行政拘留81人,酒驾6起,醉驾1起,盗抢车6辆,查获套牌车5辆,报废车11辆;道路交通取得连续3年未发生单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

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和工贸方面: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火爆竹,对全县四个加油站、酒店、超市进行逐家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68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危爆案事件。

消防安全方面:强化对重点场所、住宅、酒店、施工项目、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单位36家,排查隐患26条,处罚13300元,全部整改到位。

城市建设安全方面:1.城市运行方面:全县有1家燃气企业,已签订责任书;2.建筑施工方面: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共排查学校20所,医院19所,酒店6家,超市3家,同时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服务,2020年完成2350户三类人员(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房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共计排查安全隐患8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整改率100%。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查61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

危险废物安全整治方面:检查13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5条,全部整改到位。

农村安全整治方面:共检查9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3条,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三年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反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严从细防控安全风险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表、问题清单表和任务清单表,压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隐患不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的企业,果断责令停工停产,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推进实施。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以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和落实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智能分析和动态监测预警。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2022年年底前,全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运行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0年年底前,省和化工产业作为发展重点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并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或者化工园区要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三年行动期间,全省要强化源头管控,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和“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落地入园,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 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2020年年底前,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全省统一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包括独立设置的化工园区和内有化工园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0年年底前仍为A级的,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1年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7月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要制定整改方案,依法上报重大隐患,有关监管部门实施挂牌督办,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2020年年底前,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2020年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2020年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县(市、区)要组织、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 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分析事故波及范围和伤亡人数,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对于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巳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2022年年底前,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从2020年起,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要求,凡列入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2021年年底前,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2022年年底前,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从2020年起,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展,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出台《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各设区的市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年底前,化工重点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者现有院校增设化学化工类专业,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省、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同一企业确定同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强化精准执法,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科学管控和消除事故隐患产生根源、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0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指南和化工单元操作安全要点,指导、规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推动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建成并有效运行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防范“三违”行为引发事故。组织开展危化品动火和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外来施工队伍、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并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省和化工重点市、县(市、区)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2020年年底前,建设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温度、压力、液位、有毒有害监测报警等关键实时参数,以及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罐区的视频图像,实行风险智能分析和管控,实现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动态监测预警。2020年年底前,全省85个化工园区、125个重点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等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预警。2020年年底前,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实行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6个重点市、27个重点县(市、区)要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2022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搭建安全技术服务网上平台,扶持培育一批安全培训、咨询、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龙头企业,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和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协作机制。加快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增强现有12个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中心力量,提高救援覆盖面和区域协同救援能力。全省85个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要规范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含按特勤站标准建设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训演练,未建立的,要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整合一切条件,明确责任分工,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科学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跟踪督导、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严格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直至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实施分级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点关注、责任追究、“黑名单”等制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9

为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初步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程序,确保校舍建设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发现校舍存在问题,制定一政策实施计划,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评价整改、施工程序完善、抗震验算评价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2)主要任务。根据目标,每栋校舍的详细整治方案将于9月24日前完成。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改方案见附件。

三、整改措施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执行,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负责整改。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后验收一个销号。二是按程序保存整改档案(纸质、电子)。

3.进展有序。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价,可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抗震评价权限,并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价、评价,特别是在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计划,确保整改的质量和安全。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10

为纵深推进镇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集中攻坚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和《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发〔2021〕9号)精神,应县委会要求,在上半年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促进全红线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防控效能明显提高、全管理能力明显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明显提高、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全隐患排查和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镇全生产水平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全感和幸福感。

二、树牢理念,全面落实全生产责任

我镇各部门要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解决全生产实际问题相结合,抓牢党政领导干部、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三个重点,实现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全覆盖,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全生产工作中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生产责任,推进实现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三个转变”。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履行《菏泽市党政领导干部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持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全发展理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与职工绩效挂钩,做到全责任、全管理、全投入、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聚焦重点,推动各行业领域任务落实

我镇要按照《全县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发〔2020〕6号)要求,结合学习宣传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落实企业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专项整治攻坚方案,动态更新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制度措施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和加油站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应急办负责。一是持续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特别是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生产经营单位全隐患,提高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做好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岗位大过关”和“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五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全管理制度;六是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准备,依据应急计划及时开展应急演练;七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

镇消防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派出所负责。

镇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高参同志负责。

镇建筑施工和“煤改气”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城建办负责。

镇城乡建设领域和燃气行业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执法队负责。

镇化工产业园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化工园区负责。

镇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环保所负责。

镇文化旅游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文化站负责。

镇油气管道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经信办负责。

镇学校(校车)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教委负责。

镇农业机械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镇特种设备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镇医院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由镇卫生院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四、强化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整治

(一)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攻坚活动。根据《关于开展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已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8月10日前,要全部整改完毕,对我镇重大隐患继续进行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隐患,也要盯紧不放,及时整改,强化源头治理,降低潜在风险。要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重大隐患清单“三个清单”,充分利用好网格化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全生产“打非治违”攻坚。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紧盯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我镇应当加强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打击全生产非法行为的监管责任,重拳出击,有效治理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开展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攻坚。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异地执法等执法检查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镇执法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活动,自觉进行学习提高,增强我镇执法专业力量。

(四)开展全生产从业人员全技能提升攻坚。以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全事故为导向,全面提高各级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全县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专项行动。到2021年底,确保全教育培训全员全覆盖,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确保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五)开展全生产宣教攻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新《全生产法》宣贯活动,扎实推进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精准化全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全知识,培育全文化,在我镇营造人人讲全、人人会全的浓厚全文化建设氛围。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对发生的亡人事故,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五、整治步骤

2021年8月至12月,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8月上旬)。我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工作情况,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深入分析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教训,明确目标责任,继续周密部署推动。

(二)实施攻坚(2021年8月中旬至11月底)。我镇各部门要围绕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融入本部门攻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攻坚力度。要突出长效长治,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不仅治标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

(三)总结提升(2021年12月)。我镇要对攻坚战进行全面分析,认真总结先进经验,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确保集中攻坚取得实效,为下一年行动提供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全生产攻坚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组织我镇攻坚行动稳步有序进行,推进攻坚任务落地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本企业单位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按照规定情形,采取坚决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行动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在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我镇要大力宣传集中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结合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举报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支持全的浓厚氛围。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3000字12篇


计划是为了更好地去安排事情的发展和走向。根据公司对我们的要求,我们需要用心写好属于自己的工作方案。制定一份全面的方案,我们在解决问题时才能胸有成竹。对如何写方案感到棘手?于是,小编为你收集整理了三年专项整治方案3000字12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刘俊义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园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我园实际,强化各项措施,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为我区“十四五”的良好开局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特制定本学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体,持续提升校我园本质安全能力,为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保驾护航,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积极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我园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层层压实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达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我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我园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对我园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郭某某

副组长:靳红艳

成 员:王某某 王某某 陶红梅 辛金利 王某某

李某某 郑某某 郝某某 李某某 赵 锐

张某某 张某某 张某某 孙某某 陈某某

王某某 乔江某某 冯某某 邸某某 白某某

赵某某 高某某 柴 华 杨某某

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在上级教育和政府、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总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排查部署及总体监督检查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通报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有关情况,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四、工作重点

(一)压实责任,齐抓共管

强化领导责任: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着力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认真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的工作,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和消防工作考核。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园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安全工作考核并与绩效考核和文明奖发放挂钩;对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的,严肃执纪问责。

实施齐抓共管,坚持每学期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家长依法对子女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的自觉性。构建适合幼儿健康成长的、家园共育的.“学校向师幼和家长承诺、老师向学校和幼儿承诺、家长向学校和老师承诺”的安全责任承诺体系。

(二)提升监管,防控风险

以预防制度漏洞和制度不落实为重点,健全各类安全制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应急预案、岗位安全职责制度的建立、上墙、落实等情况,隐患排查台账登记、整改、落实情况,《安全排查日志》执行情况。

目前疫情尚未解除,我园全体教师需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法人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守实校园疫情防控阵地,保障广大师幼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坚持每日零报告、日报告,坚持每日消毒工作,以及幼儿来离园晨午检体温测量工作。

落实省市加强“平安建设”的意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与国安、政法、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文某某、消防支队等部门的密切协同,加大校园及周边“三防”建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门卫安全、细节安全等联合执法检查密度,拓展工作成效。严厉查处校园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提升能力

强化安全培训。园所聘用所有职工都要持有相关专业证件,开学前,新入职上岗人员首先持证上岗。对从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分批进行专业化培训,切实提高从业能力。

强化安全演练。全面贯彻教育部《安全演练指南》和省教育厅《安全演练指导手册》,我园坚持每季度组织至少1次安全演练,充分发挥“校园应急演练信号系统”的作用,提高师幼对应急信号的辨识能力,增强安全演练实战性。

强化应急管理。制定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从实际出发,储备一定的应急管理物资,并加强使用管理,建立校园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应配置相应的物资装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四)聚焦保障,夯实基础

建立组织机构。我园在每个学期初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变动随时补充,确保校园安全管理人员不缺位、工作不漏岗。坚持国家安全教育、市域治理现代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和平安建设一体推进,提升“大安全”格局下校园安全工作水平。

勇于担当作为。坚持以XXX法治思想为指引,分类编制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相关内容,作为教职工学习的内容,每季度学习应不少于1次,真正夯实安全发展的底线思维。

加强安全投入。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把校园安全摆在第一位置,切实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在“保某某、保运行”的前提下,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和隐患治理的经费投入,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在实处。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3日10日)

制定《向阳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全工作计划》等,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责任到人,严格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10日--4月2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起底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员。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底)

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全面推动建立常态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机制。领导组对照本方案对我园的专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逐条逐项检查落实,不到位处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再次进行检查,直至符合要求,并对此项专项活动整理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为落实《诸城市校舍消防抗震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彻底解决校舍安全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初步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全面改善校舍安全现状,完善校舍建设程序,确保校舍建设质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发现校舍存在问题,制定一政策实施计划,进行消防整改、校舍安全评价整改、施工程序完善、抗震验算评价整改,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2)主要任务。根据目标,每栋校舍的详细整治方案将于9月24日前完成。学校用地()平方米,土地手续,共有()栋校舍,存在问题()栋。详细整改方案见附件。

三、整改措施

1.明确责任。校长亲自执行,是第一责任人,安排XXX负责整改。

2.规范管理。一是根据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改后验收一个销号。二是按程序保存整改档案(纸质、电子)。

3.进展有序。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评价,可同时具有校舍质量、消防、抗震评价权限,并出具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安全快速推进。

4.确保质量和安全。现场评价、评价,特别是在改造、加固、拆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和规范实施,制定安全措施和计划,确保整改的质量和安全。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学习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教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报、网、端、微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

(三)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6.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的资格准入和办学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推进办学机构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中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推进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加强校园“三防”建设,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5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相关股室、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2.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1.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抓紧整治实施,切实保证落实。

2.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市教育局将三年专项整治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3.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4

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区教体局近期印发了《全区教体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有关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我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全力保障师生安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治安能力大幅提高,积极创建平安校园,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安全工作体系逐级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有力,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加强安全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落实公共安全教育规定,推动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有五落实”,师生安全意识及遵守制度、维护安全的自觉行为和应急避险的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校内建筑和设施设备等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加强日常维护和隐患排查整治,保持硬件设施安全运行状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法规和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管理井然有序,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三、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成员: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学校将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强大声势。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燕赵行”“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在学校公共场所设置专题展板或条幅标语。

2.学校要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广泛推送、宣传、解读安全法规,方便师生和家长学习观看,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3.学校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深悟透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聚力抓落实,以实而又实、细而又细的态度和作风,时刻保持警醒,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根据法规和文件要求,健全并落实学校安全岗位责任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安全工作和教学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树牢源头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开展学校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针对学校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划分等级,制定风险平面图,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强化源头防控,坚决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充分利用“邯郸市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校建立安全隐患监管网格,提升网格排查责任人的排查率和上报率,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效率,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安全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食品、消防等问题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四)积极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结合“网格化管理系统”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及时进行整改并销号“清零”。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总务处)

2.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及标准,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按要求做好化学危险品存储柜、存储室设备更新和环境改造,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严防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教务处)

3.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加大校舍安全隐患查改力度,加强校舍装修和购置家具用品质量管理,对室内空气质量、室内家具用品等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保障学生健康。要特别关注危旧房屋等重要部位,防止因冰冻雨雪天气发生次生灾害。(责任单位:政教处、总务处)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培训。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2.持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时令性、季节性安全宣传和专题教育,普及安全常识。落实校园消防教育“四有”,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活动。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对师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各年级组)

3.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

4.提升学校安全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省教育厅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作用,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应用质量和水平。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责任单位:信息处)

5.加强学校“三防”建设。落实省、市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要求,实现学校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和配备专职保安的基础上等。(责任单位:信息处)

6.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邯郸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及时处置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实际、实用为原则,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学校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政教处、法安办、教务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5

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校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省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1.加大安全科学与工程及职业卫生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设立安全管理相关本科专业。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2022年年底前,支持扶持化工相关职业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协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实现重点岗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2.加快矿山、化工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遴选一批示范职业院校,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培训大纲和有关教材。(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五)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应急厅、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负责)

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对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教育系统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总结各地各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三年专项整治作为解决学校安全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紧抓整治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三)狠抓对标落实。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教育部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与要求,结合本地本校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统一行动的整治内容不出现一个盲区和漏洞,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6

为确保全镇消防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四川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崇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基础,以做实消防信息化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消防标识标志建设(责任人:副镇长乐明,责任办所:应急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完成消防车通道的调查研判,对纳入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区域,制定“一镇一策”“一街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完成6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镇一策”“一街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2.文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责任人:副镇长李学明,责任办所:民生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对本地文博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一庙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明确本地“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场所。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现有消防基础条件进行系统评估,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调查研判,制定科学可行的整体改进方案。2021年,本地宗教互动场所全面实施“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在所属社区(村)全部建成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对宗教活动场所内老旧电气线路、电气设备进行规范改造,定期检测维护。

3.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升。(责任人:人大主席岑元清,责任办所:社区发展办公室)

工作任务:2020年,制定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森林火灾监控扑救指挥系统”现有系统增效提能工作。2021年,相关村(社区)在林区开展森林消防水池建设,推进重点治理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推动基层标准化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强化人员配备、防火物资储备和业务技能培训。2022年,完成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固化长效机制。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加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3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6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100%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3.加强彩钢板建筑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2020年,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全镇3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1年,完成全镇7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2022年,完成全镇100%违规彩钢板房整改、拆除。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工作任务:2020年,各村(社区)专题研究一次本村消防工作,完成本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本村消防安全机制;完成本村消防规划编修;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全镇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四)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工作任务:2020年,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涉安办所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1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2020年,全市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本级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建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和消防大数据平台。2021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本镇建成达标1处对应级别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常态化运行。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国家、省、成都市、崇州市统一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所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工作,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职责分工、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精准推进排查任务。

(三)集中攻坚(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社区)、各办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由镇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各办所边整治、边总结,结合实际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地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办所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分解三年目标任务,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加强跟踪问效,逐项推动落实,真正实现“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三)抓好典型示范。各村(社区)、各办所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

(四)严格考核督导。专项整治成效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和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作为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委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迅速落实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省、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7月份,由县安委办牵头,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把解决实际问题、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等内容作为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稳扎稳打。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等7个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印发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含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了“1+2+9”的任务框架。所有专项整治方案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我县着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坚决彻底闭环整改,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围绕“五保三提升”,积极开展“奋进系列”、“减量控大”、“一盔一带”、“零酒驾”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道路违法行为,以安全防范为基础,抓宣传、抓教育、抓源头,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截止目前,全年排查隐患道路点段20余处,上报预警报告17份,与各区乡、各企事业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68份;共发现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整治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210个,投入推土机1台,运料车1台,装载机2台,投入人力190人次;处理路政案件一起,下发责令通知书3份,审批道路施工1起,全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23场次,悬挂横幅30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累计巡查公里数57228公里,检查车辆97452台,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台,处理9台,学习教育2台,待处理3台,检查货运车辆非法安装,超限超载53台;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150起,乱停乱放录入7760起,吊销驾驶证5本,无证驾驶42人,行政拘留81人,酒驾6起,醉驾1起,盗抢车6辆,查获套牌车5辆,报废车11辆;道路交通取得连续3年未发生单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

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和工贸方面: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火爆竹,对全县四个加油站、酒店、超市进行逐家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68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危爆案事件。

消防安全方面:强化对重点场所、住宅、酒店、施工项目、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单位36家,排查隐患26条,处罚13300元,全部整改到位。

城市建设安全方面:1.城市运行方面:全县有1家燃气企业,已签订责任书;2.建筑施工方面: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共排查学校20所,医院19所,酒店6家,超市3家,同时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服务,2020年完成2350户三类人员(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房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共计排查安全隐患8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整改率100%。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查61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

危险废物安全整治方面:检查13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5条,全部整改到位。

农村安全整治方面:共检查9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3条,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三年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反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严从细防控安全风险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表、问题清单表和任务清单表,压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隐患不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的企业,果断责令停工停产,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推进实施。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永丰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村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到2022年,全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健全完善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持续夯实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四)大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下降,力争全镇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按照区政府办《凉州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凉政办发〔2020〕7号)要求,完成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二)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各单位按照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凉政办发〔2019〕188号)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基层村民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细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充分发挥专(兼)职、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作用,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2022年,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政府、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三)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1.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我镇“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武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考评激励等机制,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镇应急管理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各村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将消防工作纳入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四)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联席制度,相关组织、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和培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2021年底前培树“五进”宣传示范单位不少于1个,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2020年起,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镇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各中小学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新生军训课程,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教材、师资、课时、场地“五落实”。

3.开展消防宣传体验教育。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培训,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社会有关团体共同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活动。

4.实施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辖区各学校要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假期消防宣传社会实践等活动。镇属各站办所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宣传服务活动。

5.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包村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共享共管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本村、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镇政府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辖区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1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9

为推动落实校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XXX、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特别是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

1.夯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健全体制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以及应急救援机制、安全教育机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机制等体制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严格日常管理。要严格门禁管控、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场所及设施设备安全、各类学生活动安全管控、预防溺水、预防踩踏等日常管理事项内容。特别是对原有其它建筑物改造成学校教学等场所及设施的,要加强日常隐患排查,严格按照人员聚集场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要加强在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经费投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要求,强化安全基础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构建全员参与的人防体系。结合学校及周边治安特点,按要求建设必要的隔离栏、减速带、升降柱等安全防控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到位、安全防护用品齐全,安全警示标识齐备,构建安全适用的保障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三个“100%”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与省教育厅大数据中心的接入工作,全力保障全省校园安全稳定。

〔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

1.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学校近年来多发、频发的安全事件,认真研判中小学面临的安全形势,深入总结分析本地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认真查找安全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教育工作方案,上好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等方面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全方位,做到警钟长鸣,毫不松懈。

2.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以及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安全教育内容。要做好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增强教育活动吸引力,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要严格落实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发布、夹带商业广告。

3.重视应急疏散演练。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有关要求,坚持做好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对于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以及存在安全风险点的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次数。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开展小规模应急演练。演练期间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加强对演练的过程监测和数据采集,确保应急演练安全和效果,坚决防止因演练引发的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

4.强化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学生校外安全提醒制度,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看护责任。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进城务工子女要予以重点关注,共同构筑起安全防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同时,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预防学生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做好消防安全

1.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突出风险预防,实行关口前移、主动防范,认真查找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风险隐患,把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在总结近年我省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邀请消防、应急等部门,针对区域性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患一档一策”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整治、销号”闭环管理要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火灾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2.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要落实“上好一堂消防课、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布置一次寒假消防作业、完成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的“四个一”活动。消防安全课和主题教育活动可结合学校“火灾案例”,以警示教育为主,简单易学、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常识;寒假消防作业要突出家庭火灾逃生疏散路线和辨认消防疏散标识,防范烟火入侵等知识为主;疏散逃生演练应正视模拟火灾灾景,严格演练程序、严肃演练纪律,起到示范和规范作用。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值守应急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有力,最大限度的降低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强化校车安全

1.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有完备的随车接送台账;要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对照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

2.进行全面排查。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租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各类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各地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整治。要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对学校校车和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对照相关技术标准集中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性能达不到校车标准,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接送学生车辆立即停驶。对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要进行再次审查,坚决杜绝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各地要在专项整治阶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4.完善校园周边标线标识。要主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对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整改。

〔以上工作由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1.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制。明确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将本区域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纳入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年度考评,纳入校长学期和学年考评,纳入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考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明确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把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开展以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校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措施。

2.强化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要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管理,深入查找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化解隐患;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性侵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案事件,切实维护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生权益。

3.开展积极有效宣传。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要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

4.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5.强化教育惩戒作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和暴力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以上工作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动员,做好前期准备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校园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要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督促学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全面整治,严防走形式、摆过场。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负责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对整治不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深入分析校园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机制体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具体措施,总结各学校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各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本着对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生命负责的态度,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认真动员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扎实开展检查督查。

(二)创新工作方法。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校园安全重点工作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排查检查,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主动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效缓解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10

为加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秀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秀屿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教〔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学校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工作机制和防范体系,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三防”建设,切实提升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

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集中学习和广泛宣传活动。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宣传贯彻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责任单位: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省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办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和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按《莆田第十中学安全负责示意图(2018年修改)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强化系统思维,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构建科学完善的系统内外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2020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负责制,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索码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全面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和评价考核。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总务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责任单位:教务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健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学生行为的整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开展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重点做好学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学校及周边易致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或泥石流区域,低洼洪涝地段以及防洪堤、护坡、驳岸、挡土墙、围墙等设施安全排查,落实有效防护措施。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责任单位:总务处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倡导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避险和自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多元协同机制,与卫健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落实心理疏导和援助措施,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合力。要配齐配足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课程,加强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摸排学生心理思想状况,分门别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干预。建立健全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到专业诊治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个别心理疾病严重者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诊治部门,并适时跟踪反馈。[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班级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建设和人才培养

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助构建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产业工人培养试点,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处室、年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广“树实体标杆,供可学模式”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围绕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消防、食品、校车及道路交通、建筑、实验、社会实践、学生体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学校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鼓励利用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将生命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会学生珍爱生命,理解生命意义,创造生命价值,不仅要珍惜自身生命,更要关注、尊重、热爱他人生命。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到学生安全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教材、师资、经费和每学年学生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广泛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在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安全知识教育,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观看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教务处、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3.提高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安全管理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总务处、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4.增强学校应急处置能力。适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责任单位:政教处牵头,各处室、年段配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订印发《莆田第十中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处室、年段、班级要结合《莆田第十中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督导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加大攻坚力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年段、班级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成立工作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辨识标准规范、分级管控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体系重要内容。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11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关于印发山西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价钱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险货物燃气运输突发事故发生,现在全公司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单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燃气市场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司车辆途经的路段。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司全体车辆

三、整治要求

(一)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

(二)必须加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三)必须淘汰超期限未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

集中宣传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意义、整治范围重点、整治要求,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

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总结验收,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

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篇12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乡镇属地管理,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全面负责,市级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燃气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坚决遏制涉气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对使用管道燃气供气的机关、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镇、农村居民住宅要重点排查户内管道管件、连接软管、计量器具,以及灶具、热水器等使用燃气的设备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检查户内装修对燃气设施的影响,并进行漏气检测等,巡检入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漏点、老化及非标连接软管,室内硬质管线锈蚀、损坏,超期服役计量器具等隐患,各燃气供应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应要求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阻断装置。

(二)对农村煤改气工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按《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标准化手册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则》要求设计、施工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20xx年农村气代煤工程竣工验收指导意见》要求竣工验收、带病运营等问题;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施工队伍无资质,工程层层转包问题;是否存在管道布局不合理,警示标志设置不明显、不到位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达标问题;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和偷盗气问题;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晾晒衣物、缠绕电线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档,落实整改。

(三)对使用液化气作为主要气源的所有场所要重点排查证照、使用空间、燃气钢瓶资质、消防设施,以及购气凭证等。对排查出的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使用不合格燃气钢瓶的(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未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要立即停业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

(四)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汽车天然气、液化气加气站要重点排查相关证照许可等审核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类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资格持证上岗证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排查出的证照不全、制度不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的,对应急、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全的,对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的,要立即停业整顿,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

(五)对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储罐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排查燃气气源厂、储罐的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情况,燃气气源厂、储罐、燃气输配管网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等。对消防、压力容器和防雷系统检测以及罐体水封不合标准的,对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限期完成。

(六)对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现象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摸清燃气管网违章占压点位、长度、占压形式、整治经费等,制定整改计划,责令限期整改。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从20xx年10月19日起到20xx年11月18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方案,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并完善城镇和农村燃气安全专项台账,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二)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燃气企业和用气单位结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验收阶段(11月16日-11月18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专项整治行动束后,各牵头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1月22日前报县安委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区要迅速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

(二)迅速安排落实。各乡镇区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专门台账,详细记录排查的每个环节和责任人,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确保整改销号。

(三)强化刚性问责。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方案推荐: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xx年工作方案》(萍办字[20xx]5号)文件精神,以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为总体要求,紧扣打造“两地三区”、让人民过得更好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把建设得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全域推广和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依托,以文明创建、管理创新为抓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走出一条彰显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

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拓展红色文化内涵、彰显古色历史特质,全力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新融合,树立城市新风貌,凸显城市高品质,塑造城市好形象,展现城市新魅力,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全区城市功能与品质“两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

两年上台阶,完善设施补短板。针对制约城市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加快完善城市各项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着力完善城市路网、公共停车等交通设施,全面推进海绵城市、污水管网、垃圾环卫设施等建设,完善文教体卫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年进一流,彰显特色提品质。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文明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美丽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底蕴,加快生态修复和特色彰显,着力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充分展示城市魅力,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跻身全省一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豪感。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科学规划、系统制定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特色彰显等专项行动。

——因城施策,量力而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按照城市规模、发展定位和发展阶段,科学设定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不搞脱离实际、超出能力的政绩工程和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突出特色,保护优先。打好绿色生态最大品牌,擦亮历史文化名片。坚持保护优先,加快修复城市生态,修补城市功能,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建设具有特色的城市。

二、主要工作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八大行动。

(一)开展“治脏”行动

1.继续深入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市容环境,强化城市道路的日常保洁和沿街建筑立面的定期保洁,做到“路见本色、房见底色”,实现大街小巷一个样、老城新区一个样。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卫服务水平,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全域市场化。到20xx年底以前,在现有城区环卫市场化基础上,推进城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实现全城环卫市场化。加大治超力度,严厉打击货车抛洒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2.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脏”。切实做到建筑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进一步推行工地围挡标准化,按照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度,加强渣土车管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3.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信用等级评价等制度,开展居住小区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市内一流水平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落实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完善公租房小区管线清理、垃圾分类、环卫、消防、文体、停车位等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开展“治乱”行动

4.继续深入治理建筑风貌“乱”。提升建筑本体美,建筑设计应以“生态、惠民、提质美观”为目标。整治建筑外表,依法依规拆除屋顶广告牌,规范空调围挡、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整治“防盗窗”。强化户外广告设置审查,严禁无规划设立户外广告。开展违法张贴整治,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披乱挂”。改造老城区沿街建筑立面、坡屋顶、店招、亮化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

5.继续深入治理市容秩序“乱”。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管控、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对丧失功能的亭棚一律依法依规拆除。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物流、石材、钢材、废品收购、二手车等市场和夜宵夜市,源头治理马路市场等市容乱象。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推进老旧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升级改造,推广净菜超市,推进净菜入城。(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6.继续深入治理违建临建“乱”。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大力推进围墙整治,拆墙拆临,透绿亮绿,腾出用地优先增加公共绿地、休闲、停车等设施。推进城市批而未建围挡地块专项整治,一年以上暂不开发的应开辟为临时停车、健身场地或绿化。(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

7.继续深入治理施工管理“乱”。规范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严格道路、人行道、透水海绵体等设施挖掘工程审批管理,严厉打击违章开挖行为,及时恢复路面,减少道路挖掘施工对市容环境、市民生活、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影响。加强对夜间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为居民营造安静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8. 继续深入治理背街小巷“乱”。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畅通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品质。到20xx年底,实现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开展城市各类架空线整治,基本消除“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广电分公司、供电公司)

(三)开展“治堵”行动

9.加强交通畅通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交通畅通工程建设,完善路网布局,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提高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建设,推进新型立体交通、人流密集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建设,积极打造“畅通城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10.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交城市创建,优化公交站点布局,设置公交专用道,实行公交优先。改善公交车辆乘车环境,优化公交线路,完善站台站点设施,加快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加大新能源公交车、公交充电桩推广使用。进一步强化公交合乘优先系统,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管局)

1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单行线。加强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建设,规范盲道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机非分离,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绿波带建设。大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城管贴单、交警把关”,联合整治人行道、广场违规停车现象,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加强城市共享单车管理,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问题。提升市民素养,倡导文明、绿色、低碳出行。(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区委宣传部、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

12.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利用城市支路作为夜间限时间歇性停车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全面清理被占用的停车设施,恢复其功能。新改建小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确保停车位满足使用要求。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推广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一批立体停车库,配备充电桩。新建住宅停车场须按标准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交警大队、区发改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建局)

(四)开展“功能修补”行动

13.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和社区管理服务等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优化学前教育及教育网点布局。加快推进文化中心、体育馆等项目建设,着力提高群众最关心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强社区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邮政快递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等在内的服务场所建设,打造15分钟步行便民社区服务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民政局、区文广新局、昌盛投资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邮政局)

1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积极推进缆线管廊、管道、管沟建设,解决“马路拉链”问题。加快对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老旧燃气管网实施更新改造。保障道路路面完好率、平整度,城市道路完好率96%以上,确保窨井盖和道路路面平齐。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广电分公司、供电公司)

1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和污水干管改造。推动雨污分流改造,畅通排污管道,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发改委、昌盛投资公司)

16.加强垃圾环卫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要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xx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深入开展城市“厕所革命”,形成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如厕文明的公厕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商务局)

17.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力争每个城市街道均有1处公益性的篮球场或羽毛球场。新建综合体育馆,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空置场所建设健身设施,逐步实现“公园体育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笼式足球、五人制等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足球场地。加快城镇绿道绿廊建设,推进城市型、郊野型、山地型绿道建设,每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道里程达1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

18.加强老旧小区设施建设。全面整治楼院、楼栋、楼道、楼顶破败杂乱面貌,完善旧住宅区停车、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智能快件箱、二次供水、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便利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身休闲等社区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旧住宅加装电梯,20xx年底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9.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好应急避难场所作用,提升城市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对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消防栓、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五)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20.实施城市山体和矿山修复工程。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对城区及周边因采石、采煤、采矿开发建设等造成受损的山体,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生物措施进行修复,恢复森林植被,改善植被群落结构,减少水土流失,消除安全隐患,在有条件的地段建成郊野公园,扩大绿色生态休闲空间。(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林业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

21.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萍水河和渌水樟里河清河行动,积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滨水空间改造,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

22.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老城区利用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建成一批小绿地和小广场。全面推进城区“拆墙透绿增绿”工程,城市绿道建设提升行动,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香溢化、本土化。对城区闲置裸露土地力争100%绿化美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增加道路绿化乔木比重,强化街道树池管理,城市主要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和大树进城。加大小绿地、小游园、小憩园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行建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窗台绿化。(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林业局)

23.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道路和公园海绵城市建设,实行海绵管控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新建小区“两证一书”、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全面完成城区低洼易涝点的治理,告别“城市看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财政局)

(六)开展“特色彰显”行动

24.开展城市设计。把城市设计作为彰显城市特色风貌的总遵循。完成总体城市设计,框定城市总体景观结构,明确城市特色景观风貌,控制好景观视线廊道范围内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貌,打造中心城区地标、天际线。做足“显山露水、治山理水”文章,保护城市水体和山体。打造下埠特色小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25.实施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做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传统风貌区域的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历史建筑的登记造册、归档管理和挂牌保护,对濒危建筑进行抢险维修。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成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既有建筑的价值,对其进行功能更新、环境改造和合理利用,传承时代记忆,杜绝简单粗暴的“一拆了之”。(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七)开展“亮化美化”行动

26.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水平,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98%以上。重点打造云程公园、龙舟公园、太阳广场、月亮广场、萍水河沿河两岸等夜景亮化,强调有层次、人性化,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在居住区避免造成光污染。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景观照明按照重大节庆模式、节假日模式、平日模式设计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

27.实施城市细部美化工程。全面提升城市雕塑、标识标牌、“街道家具”内涵和美学美感,建成行政路、沿河北路皮影戏等特色雕塑。改善城市道路步行、骑行环境,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林荫道座椅,增设红绿灯路口遮阳雨棚。(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治理创新”行动

28.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新一代无线移动通讯网和物联网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工地等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推动智能技术、绿色技术与建筑业深度结合,新建建筑一律实施绿色建筑,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新建商品住房配备智能化停车、安防等系统,预留家居智能管理系统接入、智能快件箱基础设备。(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区科学技术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广新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邮政局)

29.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城管平台全面投入运行,开通数字城管APP。充实管理执法力量,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30.开展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做好区本级基础工作。加强城市人文形象宣传,设置彰显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标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局)

31.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强化市民公德意识,进一步落实市民公约,规范市民行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礼仪教育。加大对车窗抛物、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充分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区委、区政府成立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协调、督查、考核、通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领导,参照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

(二)尽责真抓实干。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设施投入。创新多元化资金筹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特色街区、街头游园、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鼓励全民参与。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采取专栏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根据实施行动方案,按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落实工作。

(四)狠抓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日常督查工作,一月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并列入全区项目观察考核内容,对于工作进展较好的,给予奖励,对于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定期通报,建立约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具有量化指标、明确标准、清晰流程的城市建设管理标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长效化、常态化发展。

农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农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扎实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集中攻坚要做到点面结合,严格隐患整改。首先是全场面上,对照我场隐患清单,严格执行安全隐患分级管控和销号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进督办未完成整改的各类隐患,通过八十天的时间对已完成整改的开展“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其次是突出重点,围绕消防、燃气、烟花爆竹、加油站、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开展彻底地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二、攻坚重点领域

(一)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领域。由工业科牵头负责,扎实开展“小化工”、“小字头”企业专项整治和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辖区内是否存在危化品单位和库房;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

(二)消防安全领域。由城管科牵头负责,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沿街商铺、集贸市场消防设备是否充足、有效,是否存在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消防通道是否畅通;2.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

(三)教育、卫生领域。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切实保障各项民生安全。重点关注以下风险隐患:1.医院诊所是否存在消防、用电安全隐患,是否规范医疗废品清运;2.幼儿园是否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宿舍、食品安全等方面是否管理到位。

(四)场安委办将主要街道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消防安全等知识常识,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各科室、各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勇于担当作为,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全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通用


上帝把食物喂给鸟,而不是喂给巢。为了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方案是梳理自己的事业,方案可以是负责人为实施某项具体工作而形成的文件。我们该如何动笔去写自己的具体方案呢?为此,我们特意呈上“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 篇1

7月22日上午,我镇召开物业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对下来的三年行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镇委委员刘志达、副镇长李瑞峰,相关部门、各村(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明确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将专项行动与当前安全生产有效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刘志达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镇物业小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毫不放松地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别是要按《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严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不断改进工作,保障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刘志达和李瑞峰还率队到物业小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督导,要求各物业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主管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现将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迅速落实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省、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7月份,由县安委办牵头,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把解决实际问题、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等内容作为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稳扎稳打。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等7个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印发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含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了“1+2+9”的任务框架。所有专项整治方案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我县着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坚决彻底闭环整改,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围绕“五保三提升”,积极开展“奋进系列”、“减量控大”、“一盔一带”、“零酒驾”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道路违法行为,以安全防范为基础,抓宣传、抓教育、抓源头,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截止目前,全年排查隐患道路点段20余处,上报预警报告17份,与各区乡、各企事业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68份;共发现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整治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210个,投入推土机1台,运料车1台,装载机2台,投入人力190人次;处理路政案件一起,下发责令通知书3份,审批道路施工1起,全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23场次,悬挂横幅30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累计巡查公里数57228公里,检查车辆97452台,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台,处理9台,学习教育2台,待处理3台,检查货运车辆非法安装,超限超载53台;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150起,乱停乱放录入7760起,吊销驾驶证5本,无证驾驶42人,行政拘留81人,酒驾6起,醉驾1起,盗抢车6辆,查获套牌车5辆,报废车11辆;道路交通取得连续3年未发生单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

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和工贸方面: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火爆竹,对全县四个加油站、酒店、超市进行逐家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68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危爆案事件。

消防安全方面:强化对重点场所、住宅、酒店、施工项目、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单位36家,排查隐患26条,处罚13300元,全部整改到位。

城市建设安全方面:1.城市运行方面:全县有1家燃气企业,已签订责任书;2.建筑施工方面: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共排查学校20所,医院19所,酒店6家,超市3家,同时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服务,2020年完成2350户三类人员(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房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共计排查安全隐患8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整改率100%。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查61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

危险废物安全整治方面:检查13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5条,全部整改到位。

农村安全整治方面:共检查9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3条,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三年行动总体方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反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持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严从细防控安全风险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时间表、问题清单表和任务清单表,压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隐患不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的企业,果断责令停工停产,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推进实施。

安全生产三年整治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刘俊义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园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我园实际,强化各项措施,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为我区“十四五”的良好开局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特制定本学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体,持续提升校我园本质安全能力,为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保驾护航,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积极防范校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我园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层层压实责任,提升监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达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我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校园安全工作专项行动,我园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对我园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郭某某

副组长:靳红艳

成 员:王某某 王某某 陶红梅 辛金利 王某某

李某某 郑某某 郝某某 李某某 赵 锐

张某某 张某某 张某某 孙某某 陈某某

王某某 乔江某某 冯某某 邸某某 白某某

赵某某 高某某 柴 华 杨某某

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在上级教育和政府、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总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排查部署及总体监督检查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通报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有关情况,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四、工作重点

(一)压实责任,齐抓共管

强化领导责任:持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着力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认真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的工作,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和消防工作考核。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园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安全工作考核并与绩效考核和文明奖发放挂钩;对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的,严肃执纪问责。

实施齐抓共管,坚持每学期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家长依法对子女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的自觉性。构建适合幼儿健康成长的、家园共育的.“学校向师幼和家长承诺、老师向学校和幼儿承诺、家长向学校和老师承诺”的安全责任承诺体系。

(二)提升监管,防控风险

以预防制度漏洞和制度不落实为重点,健全各类安全制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应急预案、岗位安全职责制度的建立、上墙、落实等情况,隐患排查台账登记、整改、落实情况,《安全排查日志》执行情况。

目前疫情尚未解除,我园全体教师需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法人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守实校园疫情防控阵地,保障广大师幼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坚持每日零报告、日报告,坚持每日消毒工作,以及幼儿来离园晨午检体温测量工作。

落实省市加强“平安建设”的意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与国安、政法、公安、市场监管、交通、文某某、消防支队等部门的密切协同,加大校园及周边“三防”建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用电安全、活动安全、门卫安全、细节安全等联合执法检查密度,拓展工作成效。严厉查处校园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提升能力

强化安全培训。园所聘用所有职工都要持有相关专业证件,开学前,新入职上岗人员首先持证上岗。对从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分批进行专业化培训,切实提高从业能力。

强化安全演练。全面贯彻教育部《安全演练指南》和省教育厅《安全演练指导手册》,我园坚持每季度组织至少1次安全演练,充分发挥“校园应急演练信号系统”的作用,提高师幼对应急信号的辨识能力,增强安全演练实战性。

强化应急管理。制定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从实际出发,储备一定的应急管理物资,并加强使用管理,建立校园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应配置相应的物资装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四)聚焦保障,夯实基础

建立组织机构。我园在每个学期初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变动随时补充,确保校园安全管理人员不缺位、工作不漏岗。坚持国家安全教育、市域治理现代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零事故”单位创建和平安建设一体推进,提升“大安全”格局下校园安全工作水平。

勇于担当作为。坚持以XXX法治思想为指引,分类编制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相关内容,作为教职工学习的内容,每季度学习应不少于1次,真正夯实安全发展的底线思维。

加强安全投入。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把校园安全摆在第一位置,切实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在“保某某、保运行”的前提下,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和隐患治理的经费投入,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在实处。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3日10日)

制定《向阳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校园幼儿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全工作计划》等,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责任到人,严格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10日--4月2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起底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员。

(三)检查总结阶段(4月底)

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全面推动建立常态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机制。领导组对照本方案对我园的专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逐条逐项检查落实,不到位处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再次进行检查,直至符合要求,并对此项专项活动整理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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