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关于信访维稳工作要求,确保20xx年度我镇社会和谐稳定,制定镇领导接访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千方百计、四个坚决防止、四个降下来”的要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处访活动,避免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赴省集体访、去市、区重复集体访,为打造“财富双林、魅力双林、宜居双林、幸福双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接访时间安排
每周一上午(工作日)为镇领导接访时间。具体安排如下:第一个周一上午由镇党委书记接访;第二个周一上午由镇长接访;其他周一上午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每周由信访办通知到相关领导)。
特殊期间、重点时段镇领导接访另行安排。
三、组织实施
(一)实行提前公示。提前下发文件,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镇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
(二)实行联合接访。领导接访前,根据来访事项由信访办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接待,信访办同志参与,联合接待信访群众。同时,把联合接访与化解信访积案相结合,对疑难信访积案进行联合会商,促进长期信访人停访息诉,防止接访工作避重就轻、避难就易。
(三)实行预约接访。信访办根据镇领导分工和群众诉求,提前同接访领导和信访群众预约,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四)实行“谁接谁处”。接访领导、责任单位、信访办现场研究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实行“谁接访、谁包案”,包案领导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四包责任制”,确保案结事了。
(五)实行跟踪督办。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领导接访的到岗情况及信访事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督办和每周通报,对达不到结案标准的案件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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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方案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安排部署,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党建+信访”为基础,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以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为主线,以信访工作“四无创建”、“四重攻坚”、“创人民满意窗口”为载体,扎实开展以矛盾纠纷大排查、领导干部大接访、信访问题大化解为主要内容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领导带头,带头查摆存在问题、带头研究工作思路、带头排查矛盾纠纷、带头接访下访、带头包案化解、带头整改落实,又要坚持全员参与,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走村串户、进厂驻企,到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困难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把心思放在基层、把力量沉到基层、把功夫下到基层,凝聚智慧化解矛盾、集中力量解决困难。
二是坚持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核心,最大限度地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加大人文关怀,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尽最大努力做好帮扶救助、教育疏导工作,实现“事心双解”。
三是坚持依法处理与依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要运用法治思维,把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统一起来,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政策为准绳,客观公正处理好群众诉求,又加大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有效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坚持各负其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县直部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做好本地本单位本领域的信访工作。同时,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信访突出问题高效解决。
五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既要以务实作风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大力整治,干部作风得到全面优化,又要以改革精神完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健全诉求表达、分类处理、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当前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涉众型金融、城建房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社保、扶贫、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热点问题;解决久拖不决疑难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解决国家、省、市、县交办,省、市、县委书记,省、市、县长批示,领导信箱来信中的重点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干部作风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实际成效惠民生、谋民利、分民忧、解民难。
(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书记(县长)信箱,巩固人民来信绿色通道,强化12345民生热线电话,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规范联合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完善信访事项“全程跟踪、公开评价、回访督办”机制,压实有权处理责任单位的办理责任,实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完善基层群众工作机构,落实有场所、有人员、有保障、有效果的“四有”标准,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打造有温度、能办事、有效率、现代化、信服力强的“人民满意窗口”;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防控后社情民意动向,加强风险预警;持续深化“四无”创建,推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基层信访、综治、司法等资源力量,组织“五老人员”、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形成源头预防化解合力。
(四)有效减降非正常越级上访。加大依法逐级走访推进力度,全面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初信初访事项办理,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积极开展信访事项第三方回访核实工作,以回访倒逼责任落实和问题化解;开展越级访专项治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攻坚化解,加大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到市赴省进京越级重复上访。
(五)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总结活动经验,建立和完善适应形势需要、符合我县实际的信访工作源头预防机制、阅信接访机制、约访下访机制、包案化解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督查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20xx年3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比总结三个部分。
(一)动员部署(3月21日—3月26日)
1.成立领导机构。县委、县政府成立“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活动的开展。
2.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乡镇、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效果。
3.召开动员大会。3月26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3月27日—9月16日)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3月27日—4月23日)
1.组织千名干部下基层。以党员干部进村入户、驻企驻厂指导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耕生产等工作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下村组、进厂矿,面对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下访排查梳理信访问题。
2.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厂矿,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摸底,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人”。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分析涉众型金融、城建房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社保、涉法涉诉等带有部门和行业特点的群体上访事件以及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
3.实行台账备案管理。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要注明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工作预案等要素,分门别类、逐人逐案建立台帐,梳理汇总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案件台账实行逐案销号制。
第二阶段:攻坚化解(4月24日—8月27日)
1.分解任务,领导包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先党委后政府”、“先正职后副职”,“管行业管信访”的各级领导包案原则,县信访联席办对排查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等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要明确好包案县级领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信访突出事项和矛盾隐患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调处化解措施,逐案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稳控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2.公开接访,案情研判。开展“三级书记大接访”和“千名党员干部解民忧”活动,把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接访、基层巡访相结合,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多方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定期召开案情研判会,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案件进展情况、责任单位采取的措施和化解矛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化解稳控方案。县信访联席会议的十二个专项工作小组要开展定点接访与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专题接访工作,掌握化解专项信访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3.集中攻坚,推动化解。对上级交办、自主排查的重点问题和矛盾纠纷,按处理的责任范围逐级调处,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乡镇、基层单位不能解决的信访突出问题,县级包案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化解。对县内涉及面广、关系全局、单个地方和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信访问题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报请县级领导包案,集中开展“疑难案例集中攻坚”活动,统筹协调推动化解;对涉及县外难以解决的信访事项,县信访联席办要及时报请市信访联席办,争取市级领导包案统筹协调推动化解。对越级访突出的城建房产、涉众型金融领域等重点领域,要成立高规格联动处置专班,由信访联席会议相关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做到县乡镇联动、部门协作,集中攻坚、依法处置。对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多次处理,但当事人仍不服的疑难个案,开展“疑难案件公开听证化解”活动,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上访人及亲属代表公开听证,出具结论,通过听证推动终结一批。
4.案件归档,核查终结。对已经化解的矛盾和息诉罢访的信访案件,经包案领导、责任人、信访人签字后,整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账销号。对已经多次出具处理意见,但信访人仍继续上访的疑难复杂案件,整理上报相关资料后,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查是否符合结案标准。
第三阶段:成果巩固(8月28日—9月6日)
1.跟踪回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对“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对问题处理不彻底的案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2.后续管理。对结案后上访人仍不服、有继续上访苗头的,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已经落实“三到位”仍然继续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公安部门要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对重访人员,要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名部门干部、一名村(社区)干部和一名公安民警负责稳控,防止赴省进京滋事。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将后续管理稳控责任分解情况汇总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9月7日—9月16日)
1.总结提炼经验。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着重从加强源头预防、完善社会治理、多元化解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加强基层基础、落实工作责任等方面,逐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工作机制。
2.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借鉴,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修订完善信访工作有关制度,建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评比总结(9月17日—9月30日)
1.形成总结报告。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重点是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长效机制建设,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开展考核评比。县委、县政府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资料、抽点基层单位、回访重点案件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检查验收报告。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在全县表彰通报,并推荐至市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酌情延期补课;对工作软弱无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进行组织调整。
3.召开总结大会。县委、县政府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通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工作成绩和主要经验,对加强信访工作提出要求,确保“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长效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为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县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一)督查督办工作组。县委办副主任组长,由县委办牵头,县信访联席办、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参加,负责“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规范秩序工作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违法信访行为的依法处理、信访秩序的有序规范等工作。
(三)制度建设工作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任组长,由县信访局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建设信访工作新机制、新制度。
(四)责任查究工作组。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任组长,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联席办等部门参加,负责对在信访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联席办,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评、案件审理、制度建设指导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明确工作责任,级级抓好落地落实。各乡镇书记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协调解决问题,其他领导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县领导将联点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县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也要针对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领导接访包案情况和信访问题攻坚化解情况,确保活动程序严格、不走过场,并及时进行“回头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要突出干部考核。县组织部门全程参与“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注重工作成效的考核和干部工作能力的评价,发现一批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作风扎实、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对活动中工作不到位、行政不作为引发上访、处理信访问题不力的干部,严肃问责;对行政乱作为、社会负面影响大、甚至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干部,严肃查处。
五要抓好依法处置。公安部门要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对煽动策划非正常上访、聚集滋事的组织者,对事实清楚、处理到位而又长期闹访缠访的非正常上访人员,依法采取训诫、警告、拘留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六要坚持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要做到“六个结合”,与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相结合;与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相结合;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培养和考核干部相结合;与全面推进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参考方案:2025年司法局公开大接访活动方案【例】
市委、市政府定于20xx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在全市统一开展第四季度"公开大接访"活动,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XX市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xx﹞2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xx年第四季度公开大接访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0xx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XX副局长
社矫科、律管科、公管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各1名同志
办公室:
(一)参加接访活动的人员要认真解答来访人员咨询,解决投诉问题并做好记录。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活动桌椅、记录本等布置、准备工作,做好来访统计和汇报。
精彩方案:领导驻村入企办实事活动方案
领导驻村入企办实事活动方案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驻村入企办实事、服务项目促发展”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重心下移接地气,深入基层解难题,办好实事促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为切入点,继续组织局领导干部进农村促发展、入企业解难题、下项目促提速,访农户送温暖,拓展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内容,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展示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真正把“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传承好、坚持好、发扬好,使之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服务基层群众的有力抓手,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动课堂,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为“港城崛起,再铸辉煌”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具体做到“四个着力”:
1、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本局、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组织局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项目等基层一线,着力解决经济建设、项目推进、产业转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化解,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落实,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2、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进村入户、结对帮扶、接访下访等制度,引导局领导干部同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意见建议,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增进同群众的思想感情,着力解决“不勤、不实、不正、不廉”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着力提升群众工作本领。把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局领导干部到困难大、问题多、发展慢、基础薄弱、工作不力的地方,向基层学习,拜群众为师,经受锻炼考验,在实践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4、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把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指导基层党组织大力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农村“六要”工作法,推行“135”社区党建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程,增强基层组织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工作重点
深化“驻村入企办实事、服务项目促发展”活动以局领导班子为重点,全体干部参与,着力推进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等工作。
1.信访接待下基层,听民声化民怨。本局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落实好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过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听取来访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单位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到所挂钩的村(社区)接待群众来访。每季度要对信访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梳理,对接访中当场不能解决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确定包案领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信访的包案处理信访案件责任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牵头科室:基层科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现场办公下基层,解民忧惠民生。严格执行精简会议有关规定和“无会周”制度,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保证单位领导干部有更多的时间下基层。建立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机制,推行“一线工作法”,围绕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带头带领相关部门,采取走访、座谈会和推进会等形式,实行现场办公,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现场研究解决问题,把工作力量更多压到一线,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本单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到基层现场办公,本单位领导干部要把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现场办公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征海、就业、就医、就学、社保、饮水、食品安全等问题,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针对征迁安置问题,要重心下移、和谐征迁,把征迁安置作为推进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地推进征迁工作。
牵头科室:基层科、政工科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3.调查研究下基层,访民情汇民智。本单位领导干部每年要安排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带着课题、带着问题,采取实地蹲点、驻村入户、“解剖麻雀”、随机调研等方法,深入到田间地头、群众家中、企业车间,直接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零距离交谈交往,建立民情台账,记好“民情日记”,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要注重在一个点上深入调研,走访不同类型群众,倾听群众心声,找准问题症结,寻求解决办法。本单位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90天,调研结束后要向同级党委提交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同时要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释民惑聚民心。本单位领导干部每年要采取政策宣讲、形势报告、上党课等形式,组织开展一至两次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区委、区政府加快实现“港城崛起、再铸辉煌”的战略部署,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精神送到千家万户。要积极开展法律、政策、信息、科技咨询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回答基层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做好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的工作。项目征迁工作中,要扎实深入群众、引导群众、发动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大力宣传重点项目建设对推动跨越发展、港城崛起、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帮助群众算好“生活条件改善账、征地拆迁补偿账、居住环境优化账”三本账,大力宣传征迁法律法规和补偿标准,把道理讲清,把政策讲透,争取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主要领导干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利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每年至少一次为基层单位或本部门本单位上党课、作形势报告或专题讲座,重点面向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两违”整治等方针政策,在社会掀起党的方针政策宣讲和学习热潮。
牵头科室:宣传科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三、方式方法
单位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区委的部署、部门的职能和群众的期盼紧密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协调,讲究方式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深化“驻村入企办实事、服务项目促发展”活动有序开展、有效推进。
1.统筹时间安排。要合理确定下基层的时间、人员和方式,做到分期分批、有序错开,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尽量多与基层群众接触、交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下基层现场办公,主要安排在“无会周”,其他干部下基层尽量错开“无会周”,一般不安排在节假日。新提拔领导干部和年轻领导干部中缺乏基层经历的,要有计划地选派到基层锻炼,直接参加联系服务群众、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2.落实挂钩帮扶。本局与乡镇(街道)之间要加强横向和纵向的衔接沟通,合理安排联系点和帮扶对象。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要结合业务工作,挂钩1个重点项目、1个村(社区)。
3.坚持常态长效。要把在下基层调查研究、信访接待、现场办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提炼,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使每个单位都建立1个下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要组织开展经常性回访,进一步听取意见,找出不足,做好查漏补缺,及时跟踪落实,巩固活动成果,为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四下基层”,干部是主体,党员要行动。全局务必从讲政治、顾大局、促跨越的高度,以饱满的热情、过硬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四下基层”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区司法局党支部要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把推行“四下基层”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本局各科室要立足职能、通力协作,统筹安排、共同推进,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2.突出务实清廉,确保活动实效。要认真落实执行“”,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下基层不搞层层陪同,不走马观花,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务实促发展、清廉树形象”。要怀着深厚感情下基层,带着思路、资金、项目下基层,与干部群众共谋发展之策、共解发展难题。要把组织开展“四下基层”活动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3.强化评议考核,注重结果应用。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准,让群众来评议,由群众说了算,建立有效的群众评议机制和顺畅的群众反馈机制。要注重考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开展“四下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4.搞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四下基层”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工作成效。深入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和感人事迹,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总结“四下基层”活动的好做法好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