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合理控制河砂开采,稳步提升机制砂石等替代砂源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加强市场监管,稳定砂石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价格合理、供需平衡作为砂石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力争在2025年底前形成砂石资源开发产业集中化、规模化、绿色化、智能化格局,全市砂石市场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规范有序的砂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机制砂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加快落实《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xx〕239号),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在规划布局、工艺设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上下游衔接,不断提高优质和专用产品应用比例。加强机制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严格产品溯源管理,严格按照机制砂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立规范化的产品检验流程。(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2.优化机制砂石开局。统筹当地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等因素,在现有资源保障基地的基础上,依托砂石矿产资源赋存和交通优势,布局一批规模化、工业化、绿色化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引导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建设生产基地与加工集散中心,改进装卸料方式,减少倒装,有效改变“小、散、乱”局面。(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3.加快形成机制砂石优质产能。将大型机制砂石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从市级层面加强协调服务,建立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推动大型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指导砂石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并督促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增加优质砂石供给能力。(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降低运输成本。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强不同运输放时间的有效衔接,配合省上做好铁路专用线建设。(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委)
5.支持砂石设备生产企业发展。支持市场主体生产机制砂石洗选、破碎筛分、传输等设备,保障我市机制砂石生产需要。推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砂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机制砂石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砂石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
(二)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与利用
6.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加强砂石行业全环节、全流程监管,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自然资源、交通、生态、公安、电力、水务等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结合,形成水务部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和自然资源部门(河道管理范围以外采砂)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长效监管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
7.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行业指导,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因砂石资源匮乏和影响河堤安全的河道,不做河道采砂规划,必须无限期禁采。河道采砂应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开采、谁恢复”的原则,实行保证金制度。以河道采砂规划为依据,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推进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建立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
(三)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8.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废石、矿渣、尾矿等砂石资源,实现“变废为宝”。(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
9.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手段,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烧结类等建材产品。各区县可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产品应用。(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城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0.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对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允许地方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委、市水务局)
11.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对装配式钢结构生产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中的应用,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城镇住宅和农房建设中的推广应用。(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12.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开采、非法盗采、违规生产、污染破坏环境、造假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依法查处“三无”采砂及非法改装、伪装、隐藏采砂设备的船舶。(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13.规范砂石市场秩序。全面加强砂石质量抽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互相串通、签订垄断协议、操纵市场价格、哄抬价格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和价格秩序。(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
14.确保重点领域砂石需要。各区县要针对当前砂石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保供方案,加强砂源统筹协调和运输调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砂石需要。结合实际,针对防汛抢险等应急用砂石,建立应急开采机制和工作方案,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15.加强定期监测。全面摸清全市各区县机制砂石重点企业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砂石土矿山采矿权投放情况、河湖砂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砂石行业供需情况等,由专人负责,按照附表1-附表4建立台账(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市发改委汇总),及时市场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做出反映,稳定市场预期。(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研究解决砂石市场监管和保供稳价具体问题。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为市级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牵头部门,统筹做好促进砂石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强化监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保护企业正当权益。推进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砂石矿山开采、河道采砂、机制砂石等行业,保护合规砂石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
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做好砂石保供稳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摆上重要工作议程。抓紧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协调,加强指导,共同推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全市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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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2020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大全
为缓解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矛盾,保障用电负荷高峰情况下居民生活、农业生产、重要用户正常用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将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需矛盾给社会和企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依据《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和《20xx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全市供用电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
(二)把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重点用电需求放在有序用电工作的首位,常态管理、动态调整,合理安排有序用电措施,减少限电影响。
(三)按照"四定"原则(定企业、定设备、定容量、定时间),将有序用电方案落实到户,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制定有针对性的有序用电措施。
(四)有保有限,区别对待。
优先保障以下用电:
1.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
2.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看守所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3.危险化学品生产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4.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5.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6.国家重点工程。
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五)属地管理
将调控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开发区),实行分层分区管控,对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
(六)技术控荷
加强技术手段控制负荷,对在规定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仍未按要求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用电企业,电力主管部门授权供电公司通过多种技术手段进行限电或全厂停电。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预案编审、任务分解、工作督导、成效评估、奖惩考核等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根据电网供应能力和负荷预测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决定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及安全可靠供电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指导全市的电力有序供应工作。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由发改局与供电公司联合办公(办公电话:发改局,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由郑海成和李梁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体旅游局、供电公司主管科室负责同志组成。市有序用电协调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有序用电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实施用电高峰期间有序用电指标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落实属地有序用电工作。职责分工
1.市发改局:会同供电公司编制全市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分解下达负荷调控指标,并督导电力用户落实负荷调控指标。制定方案时,应充分分析供电薄弱环节,增强有序用电方案的可操作性,采取多组别、多轮次等方式优化有序用电策略,尽量减少对用户生产影响。负责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分析和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及参与错避峰和停限电能力,指导此类用电企业制订《内部负荷应急控制方案》。
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引导、倡导商业、餐饮、城市综合体等用户在大负荷期间降低空调负荷。
4.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在大负荷期间停止一切生产用电。
5.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在大负荷期间减少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用电。
6.市文体旅游局:牵头负责在大负荷期间减少娱乐场所用电。
7.各乡镇(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分解下达的负荷调控指标,支持配合供电公司开展可调节负荷控制等技术措施,认真组织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8.市供电公司:根据工业用户具体情况、用电性质制定相应的执行标准(包括参与企业明细,执行批次,压降负荷,远程负控轮次),据此进行用户梳理,组织用户签订《有序用电责任告知书》和《需求侧管理协议》。开展负控(远程费控)等技术措施,实现对工业企业、商业制冷负荷的精准控制,与用户协商确定负控终端(远程费控装置)安装位置、跳闸轮次和安装调试时间,签订《需求侧管理协议》。对暂不具备安装负控终端(远程费控装置)的大用户实施精准调控,与用户协商确定错避峰措施、调控负荷、可拉限线路/开关和设备,签订《需求侧管理协议》。
9.有序用电参与企业:签订《有序用电责任告知书》和《需求侧管理协议》;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配备合格电气人员;确认机台设备、压限负荷和负控轮次,编制《内部负荷应急控制方案》,执行有序用电指令,保证有序用电方案有效落实。
10.配售电公司和参加市场化售电的企业:公平履行有序用电工作义务,应按规定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有序用电措施。因执行有序用电导致的交易合同偏差电量,可按照相关交易规则及免考程序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预警及解除工作
1.市供电公司要根据上级供电指标密切跟踪电力需求走势,精准预测市电力供需形势。预判将出现供需缺口时,根据供电公司安排,市有序用电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各乡镇(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下达启动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并向社会预警信息。建立分级指挥机制,根据分级负荷预警情况,随着预警等级升高,依次由市供电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市发改局副局长、政府常务副市长坐镇指挥,统筹调度。
2.市供电公司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及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送达有序用电通知书等方式,提前对企业履行告知义务,指导企业妥善安排生产。相关企业接到有序用电指令后要立即响应,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内部负荷调控指标落实到位。
3.当电力供应矛盾缓和后,供电公司及时解除有序用电信息,通知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预警解除后一天内,供电公司要将有序用电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书面上报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监督检查
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监督检查责任单位有序用电工作。利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和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监测企业负荷控制落实情况,督导企业落实调控目标。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和相关政策的供电企业,要责令改正。对电力用户基础信息弄虚作假、不签订有序用电告知书、不执行限电指令、客户侧设备改造达不到负荷控制要求的、不配合供电公司跳闸功能测试、接入的、破坏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的行为,责令其改正,行政约谈,情节严重的列为失信主体,取消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直至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停止供电。
(三)提高节约用电水平
当启动Ⅱ级以上有序用电方案时,要减少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用电,景观照明22:00前一律暂停亮灯用电(招牌照明用电除外),晚间城市路灯延时亮灯,在亮度适当的情况下,道路两侧错开启用;控制减少娱乐场所用电,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指有中央空调)、城市综合体,公共楼宇、娱乐场所等商业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建筑工地减少施工,直至停工。
(四)及时修订有序用电方案
市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具有错避峰能力的工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和梳理,及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并报经领导小组批准执行,确保有序用电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对符合有序用电执行原则的新装或恢复用电以及用电变更的电力用户,要及时纳入有序用电方案中;对永久性减容或销户企业,要及时调减指标或从方案中删除。
精彩方案: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根据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宣传“七进”工作的通知》(安办发【20xx】46号)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安全宣传“七进”),广泛营造全县关注和参与文广旅行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并结合《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和本行业实际,现制定文广旅行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坚持社会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从安全价值、安全伦理、安全认同、安全意愿、安全意识、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七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活动目标
通过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现我县文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群众旅游安全意识增强,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引导文化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文化旅游行业平稳有序运行,着力提升社会安全程度和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活动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责任单位:市场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对外交流科、执法大队)
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城市安全12条》《城市安全宣传标语16条》。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加强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景区景点旅游安全建设工作,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等标识,通过岗位练兵等途径,提高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开展送文化旅游安全知识上门活动,结合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传达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知识。组织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旅游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文化旅游安全意识。
(二)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责任单位:市场管理科、文艺科、文物科、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地方戏种保护中心)
要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的区划标示,通过在主要文物古建筑、乡村旅游点等重点部位,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志;要充分利用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等场所,通过设置安全宣传橱窗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化创作,开展群体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通过“送安全文化下乡”、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方式,提高群众文化旅游安全意识,丰富群众安全知识。
(三)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地方戏种保护中心)
局属各单位要与志愿服务的社区对接,利用社区宣传栏、户外显示屏、广播等播放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口号,如《城市安全12条》《城市安全宣传标语16条》等,文化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自救常识,并印制文化旅游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到社区,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四)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责任单位:办公室、文物科、文化馆、图书馆)
通过文旅微信公众号、旅游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和利用举办“图书进校园”“文物进校园”等活动的机会,广泛宣传文化旅游安全常识、文明旅游知识,特别要做好寒暑假前学生出行的安全、文明旅游温馨提醒,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出游的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广大学生出游的旅游安全防范及文明旅游的意识和能力。
(五)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地方戏种保护中心)
局属各单位和科室要大力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观看警示片、发放教育读本、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在机关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机关领导干部的文化旅游安全责任意识。
(六)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责任单位:市场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对外交流科、文物科、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地方戏种保护中心)
在网吧、KTV、星级饭店、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旅行社等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悬挂、张贴、播放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如《城市安全12条》《城市安全宣传标语16条》等。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文明旅游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宣传文化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自救常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活动措施,并明确具体负责的机构和人员,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七进”工作任务。要结合各自实际,利用会议、培训、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局属各单位要积极与志愿服务的社区对接,发挥社区的作用,有效促进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成果落地生根。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在对辖区内的文化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时,要将“七进”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检查督查的重要内容,并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作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确保“七进”活动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请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务必于12月16日前,将本单位、本科室的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宣传资料等)和工作总结报局市场管理科科;工作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做法,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精彩方案:廉洁清水建设实施方案
廉洁清水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纪委推进廉洁上饶建设和区委、区纪委推进廉洁广信建设实施意见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办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廉洁建设具体工作中,以惩治和预防基层微腐败为主线、以促进全乡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乡镇权利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洁工作,为乡建设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乡村干部队伍。加强学习教育,夯实廉政基础;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体引导党员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综合素质,激发干事活力;一方面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开展绩效考评制度,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
2、压实一岗双责,完善一套有效、精准的乡村监督制度。建立乡村两级廉情档案,完善村级干部负面清单,重大事项报告。乡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履行“一岗双责”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履行好“一岗双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运用好四支监督队伍,乡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乡工作的监督、问责、执纪,驻村村务公开监督员负责监督村里的三重一大及村务公开工作,村级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村两委日常工作的开展,乡纪委委员对村两委及各站所实行网格化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3、推进村级廉政工作,构建一批廉洁农村先进点。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以廉政文化进农村为依托,通过举办文艺汇演、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办廉政讲堂等形式,加强农村廉政教育形成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强化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等。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廉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乡纪委书记兼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纪检监察办要认真履行监督推动、保障执行的职责,确保廉洁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完善工作机制。各村、各站所要自觉把廉洁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强化理论支撑,加强廉洁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打造、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保障廉洁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廉洁建设的认同感,为廉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分步推进实施。制定具体方案,强化具体举措,明确时间节点,以项目化的形式推进实施。到20xx年底,廉洁建设取得初步阶段性成果;到20xx年,全乡各党支部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体系、廉洁教育体系、防治腐败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社会道德体系等初步建成;到2025年,廉洁建设的各项机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权力运行规范有序,社风民风清朗,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社会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若水廉洁建设阔步迈进。
4、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廉洁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廉洁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精彩范文 发展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享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372号)精神,促进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加大“四带一自”产业支持,着力在园区建设水平、主体带动效果、自种自养收益和产业发展质量上提升特色种养业,推动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村集体经济和脱贫户稳定增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全县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80%以上(基数为具备特色产业发展条件、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成果的脱贫户),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省级标准自种自养脱贫户1600户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1200户以上,为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的园区18个以上,发展“一村一品”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的出列村3个。
三、扶持对象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对有劳动能力,在本县范围内自主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并通过验收的或符合本实施方案奖补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给予奖补。同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了多个符合奖补条件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可以一并申报,每户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4000元。当年已享受过财政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行政村。对符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内的村(包括出列村和一般村),其建设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到村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整合资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三)带动主体。对通过股份、订单、劳务和租赁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村集体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四、扶持标准
(一)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奖补
1.种植类
(1)种植大棚蔬菜(包括瓜类、蔬菜等)1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2)种植露地蔬菜(包括瓜类、水生蔬菜等)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人均种植0.6亩以上中药材,一次性补助1000元。
(4)新建钢架大棚1亩以上,并种植蔬菜、瓜果的,一次性补助4000元。
2.养殖类
(1)当年养殖肉禽100羽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2)当年养殖生猪3头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当年养殖肉牛1头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4)当年养殖肉羊6只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5)精养鱼塘3亩以上,一次性补助2000元。
(6)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7)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元。
3.林业类
(1)木本油料林:人均种植0.8亩以上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作物、林业产品。
(2)苗木花卉产业:人均培育0.8亩以上苗木花卉或林业产品。
(3)果树:人均种植0.8亩以上果园(鼓励发展葡萄、桃、无花果等)。
(4)林下经济: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符合上列(1)(2)(3)条件之一或同时发展达到人均0.8亩以上,林木保存率80%以上,抚育管理良好的,历年林每亩补助400元,新增林每亩补助1000元(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符合林下经济条件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但不得与上列(1)(2)(3)以及种植业、养殖业补助项目重复享受。
4.休闲农业类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视为达标并奖补1000元:
(1)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能力。
(2)每户人均经营果园、茶园、菜园等0.5亩以上采摘园,或人均经营鱼塘1亩以上垂钓园。
(3)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5.其它类
(1)就业务工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等,下同)务工,签订务工合同,年收入达50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入股分红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其“自有要素”(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与带动主体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户一次性补助400元。
(3)土地流转项目。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流转土地给带动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在获得正常土地流转租金的基础上,带动主体另给予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4)以上条款没有明确,但确已达到《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xx〕1111号)规定的其它情形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特色种养到村项目奖补
1.围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鼓励实施跨村域、带动好、效益高、体量大的到乡到村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烘干晾晒、分级包装、冷链物流,以及休闲农业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支持园区联合兴建,鼓励位置相邻、产业集中的村联合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园区,资源整合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对经批准新建特色种养业产业园或原有扶贫产业园(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验收合格的,按审计决算价给予补助。财政资金补助所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坚持“谁受益、谁管护”原则,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所获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2.发挥特色产业发展项目支持引导作用,持续实施出列村“一村一品”推进行动,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业档次。对出列村主导特色产业产值达到该村农业总产值30%以上的,给予新达标的村40万元奖补,给予再次达标村1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可自营、合作、参股等形式专项用于产业发展。
(三)对带动主体的奖补
1.继续开展特色种养业示范基地创建行动。产业基地达到《市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方案》标准,且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5户以上,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的,或带动所在村发展特色种养产业且上一年度支付村集体分红或租金总额4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补;被评为省、市、县示范基地的,分别一次性增加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就业务工,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务工年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对带动主体按每带动一户奖补500元。
3.对以订单形式,加价或保底价收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特色农产品货值3000元以上并签订协议的,每带动一户奖补400元。
4.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设备、设施、资金等)入股分红协议,且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分红收益达500元以上的,每带动一户奖补200元。
5.带动主体与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在支付租金的基础上再予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10%租金扶助的,每带动一户奖补300元。
6.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为防范自然灾害和意外风险,对承包经营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种养业和原扶贫产业园(基地)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全额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达标产业项目保险政策参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贫困户特色种养业达标产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秘〔20xx〕25号)执行。
7.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借助农交会、农交会以及县里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等平台,加强扶贫农产品的品牌宣传推介,强化扶贫农产品的产销信息服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扶贫产业园(基地)产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参展补助。大力倡导消费帮扶,组织机关单位、引导龙头企业积极采购扶贫农产品。强化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消费帮扶供应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申报、验收程序
(一)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项目。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以乡镇(园区)为单位汇总上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乡镇负责组织验收,并对到户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负责。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一卡通”账号兑现奖补资金。并将公示、公告、到户补助清册和资金拨付凭证等材料以文件形式报县主管部门备案。县主管部门对乡镇(园区)验收的到户项目进行抽验。
(二)特色产业到村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批”要求,由乡镇(园区)汇总报送县行业主管部门评审。通过评审的,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特色产业到村项目由乡镇(园区)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项目开工建设后,可以预拨30%资金,并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进度款。项目竣工,经乡镇(园区)初验合格后,向县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初验报告、乡镇研究部署特色产业到村项目建设的会议记录、中标通知书等),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县级验收。
(三)产业示范基地(产业园)。依据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由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奖补。
(四)其他带动主体奖补项目。由带动主体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需提供带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名册、带动合同、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带动收益凭证等材料],经村(社区)审核和乡镇(园区)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相关资料报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特色产业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特殊重要性,把特色产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攻坚劲头,做到方向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缓、工作不松,全力推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成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协调、管理、督查和指导等工作。乡镇(园区)也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形成“一个产业、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扎实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供保障。到户项目通过“一卡通”账号直接兑现奖补资金;到村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到乡镇,由乡镇按要求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支持开展农业特色产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另行安排。
(三)坚持统筹协调。各乡镇(园区)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统筹普惠政策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政策,形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组合拳”;要统筹出列村与一般村、脱贫户与一般农户,实行集中连片开发,促进特色种养产业稳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共同致富。
(四)强化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责、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合力做好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项目指导和协调,指导乡镇(园区)申报相关项目,督促项目序时推进,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类、养殖类项目以及相关带动主体、示范基地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林业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林业类项目、相关带动主体的认定奖补工作;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审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拨付和监管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的监督审计工作。
(五)加强指导服务。发挥产业发展指导员、产业技术专家组作用,为行政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提供产业发展指导服务,继续落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组织农技人员对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技术包保服务。鼓励通过组织研讨班、轮训班、提升班、考察团等形式,对产业发展指导员、村“两委”成员、带动主体负责人、自种自养户开展分类培训,提高培训实用性、实效性。乡镇(园区)及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户干部要在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种自养的日常扶持上发挥主力军作用,确保每名自种自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至少一次参加农业特色产业技术培训。
(六)强化督查调度。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建立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实施情况适时通报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题调度。乡镇(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特色种养业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分解到村到户,在9月底前把各项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预防腐败和作风问题,妥善保存到村、到户落实清单。
(七)严肃工作纪律。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特色种养业提升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监督、检查,对落实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确保顺利完成特色种养业提升目标任务。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八)强化典型宣传。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评选、选优树新、宣传表扬等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良好氛围,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实用
为进一步扶持、发展和壮大肉牛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根据《肉牛产业“六个重点”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围绕打造“中国的和牛”——黄牛的总目标,聚焦肉牛和牧草品种培育、适度规模养殖和延伸产业发展,为把“牛、牛天下”靓丽品牌作出应有贡献。按照县委提出“力争在5至10年把肉牛产业链打造成千亿级的特色产业”,以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畜牧富镇”的实现。
(二)目标任务。20xx年,稳定养殖牛存栏达9600头,其中实现能繁母牛养殖4800头;新增能繁母牛1200头,稳定发展专业合作社1个、新增养殖200户,完善家庭农场申报40个,实现新增肉牛养殖规模养殖场8家;强化牧草及饲料加工,全镇加工收贮青贮饲料1000吨;完成肉牛人工授精配种2500。
二、工作重点
(一)巩固能繁母牛群基础。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的原则,重点发展饲养3头以上能繁母牛养殖户,增加能繁母牛养殖量。
(二)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鼓励自繁自养,重点发展存栏肉牛20—50头、年出栏肉牛50—100头的专业养殖户和家庭农
场,对年出栏50—100头的养殖场(户)实行标准化提升。打造“黄牛”品牌,走高端化路线,建立健全相应的品种标准、饲草标准、饲养标准、技术标准、品质标准、食用标准和环保标准,让肉牛养殖各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养殖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管理农户的优势,让农户、贫困户积极参与并广泛受益。推进肉牛产业实现重大突破,带动更多贫困户通过养牛脱贫致富。
(四)扎实做好牧草及饲料加工。通过招商引资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饲料加工厂,开发生产符合肉牛营养需求的全价料、配合料。鼓励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优质牧草示范基地,增加亩产,开展青贮饲料加工和标准化收贮。
(五)稳定推进品种培育和改良工作。科学合理开展黄牛培育工作,在充分发挥现有畜牧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培育黄牛品系,走特色化、高质量道路;同时引进改良国外优势品种,走规模化、大众化道路,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提高效益。坚持“母牛本地化、商品牛杂交化、配种服务市场化”发展模式,规范全镇肉牛人工授精输配服务制度,结合市场需求推广利木赞、红安格斯、西门塔尔、黑毛和牛等优良肉牛品种。镇农业服务中心2名技术人员牵头,各村(社)明确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牛产业统计、疫病防控等技术服务指导,组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开展培训,对养殖农户及贫困农户培训做到全覆盖。
(六)做好肉牛精准统计监测。建立肉牛产业统计工作制度和数据库系统,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各村(社)按春秋两季上报生产情况,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农业服务中心、统计站加强对产业信息、品种结构、产品价格、市场流向等主要指标信息监测,综合分析研判,提供科学决策参考。加大与上级部门协调对接力度,确保肉牛产业信息数据统计准确。
(七)做好肉牛疫情防控。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和外来动物疫病防控,将牛口蹄疫纳入强制免疫的范畴,对其他疫病因病设防。严格执行跨境引种规定,从疫区引进肉牛。严格落地观察机制,对引进的肉牛执行隔离观察制度和牛场定期消毒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镇肉牛产业专班的作用(名单详见附件2),严格执行县肉牛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各村(社)主要负责同志对肉牛产业发展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切实抓好产业发展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根据肉牛产业相关工作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定期分析研判,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推进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对饲养3头能繁母牛的养殖户,执行“见母补犊”政策。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过程中,修建标准化养殖场的农户执行基础设施补助,优先支持粪污综合利用和种养循环模式发展的养殖户。对以饲养黄牛为主且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的集中育肥场,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推荐申请项目补助。对全镇养殖场(户)执行肉牛养殖保险政策(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3,肉牛保险相关事宜以保险方案为准)。对利用冬闲田土种草用于养牛的,由镇农业农村局无偿提供牧草种子。对新建规模化养牛场所需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肉牛产业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用材、环评、微企等方面手续,尽量简化审批环节,给予肉牛项目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争取县农业农村局涉农资金,用于能繁母牛发展、龙头企业培育、牛犊繁育、服务体系建设和品牌打造。镇农商行制定落实相关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以及召开群众会、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结合产业技术培训会,向广大农户宣传肉牛产业发展政策,坚定产业发展信心,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检查考评。将肉牛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各村(社)单项目标考核。按季度对各村(社)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精彩方案: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区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发〔20xx〕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要求,坚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持续提高我区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经济发展品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明显好转,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供给质量明显改善,建设质量强区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中国制造2025》中期目标基本实现,产品质量标准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
——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省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顾客满意度达到我市领先水平,培育二家服务名牌企业。
——区域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经济、人口布局均衡,现代农业发展走到全国前列,地区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水平,地区总体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装备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质量提升工程。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高载能等产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些由我区参与制定(修订)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设“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在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化工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通信设备、农业机械、电力装备、智能终端,以及核心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等重点产品领域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主要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领先水平,高新技术产品质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名优产品高新技术含量显著提高。在工具、量具、模具、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基础类装备,以及重点通用类装备等领域,试点建立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加强计量传感技术、远程测试技术、仪器仪表核心零部件、核心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可制造性设计等质量工程技术,提高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等关键质量特性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
(二)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满足民众消费升级需求。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
服务业増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0%以上。围绕日用瓷、日用玻璃、绿色造纸、洗涤产品完善轻工日用品标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鼓励新型家具设计和开发,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支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提供家居装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鼓励和引导服装服饰家纺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特色高端纺织品。加快推进文体用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妇幼、老年人和残疾人用品功能设计和安全标准化,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产品等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名牌产品达到5-10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个。(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
(三)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行动
农产品、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出口食品、农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推行种养殖清洁生产,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围绕蔬菜、干鲜果、杂粮、食用菌、畜产品等特色产业,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提高绿色有机产品供给比重。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100%,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振兴发展传统食品、特色食品、现代食品三大食品产业。指导帮扶乳制品、食醋、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建立以二维码为追溯标识的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餐饮品牌建设,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达到98%。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
(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塑造工程品牌形象。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建设百年工程。新增省建筑工程汾水杯3项。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全区乡道优良路率达到80%,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路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区级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城乡道路交通设施、供热供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质量水平。加快城市基础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科学论证决策,保证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严格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质量责任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扎实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从规划设计、建材及部品生产加工、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到运营管理的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动管理体系升级。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建筑部品、绿色产品、绿色建筑认证和相应检验检测,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不断提高建筑能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以诚信评价、行政监管、风险监测、认证认可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培育2-3家服务品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服务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扩大服务质量升级试点企业覆盖范围,引领服务业质量稳步提升。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体育演艺、休闲娱乐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体系,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一些国家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店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店,培育1-2个左右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品牌。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完善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体系。引导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创建家政企业服务品牌。发展大众化餐饮,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标识和管理制度。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金融、物流、高技术、商务、交通运输、信息咨询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推进现代物流业智慧发展,培育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构建立体式现代物流产业格局。规范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服务、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会展业提速发展,加快完善会展设施,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延伸会展产业链。推进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构建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业体系建设,支持工业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综合效益。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卫健体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六)开展文化旅游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接文化旅游板块产业集聚、品牌塑造,办好重大旅游节庆活动,重点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和智慧旅游示范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具备休闲、度假、运动、养生、娱乐、生态等功能的旅游综合体。全面提升景区品质,加快景区改造、提升、完善。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按照全城旅游理念和“旅游+”“+旅游”的思路,建设国际一流、富有特色的体育旅游、娱乐休闲、康养度假设施,拉动旅游全产业链发展,优化旅游供给结构,带动深度旅游,促进全城旅游。加强旅游教育、管理、服务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开展“旅游教育名师”“旅游工匠”“金牌导游”“旅游服务明星”评选推广,全面提升旅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影响力。在景区、饭店和旅行社等领域打造一批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建设一批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单位,推动旅游景区参与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鼓励开发优秀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推动文化旅游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念好“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旅游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左右。推动创业创新发展,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左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智慧化、数字化、精细化程度,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高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建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民办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对象广泛、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聚焦房地产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供电、供气、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供给结构,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网,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
(八)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行动
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扩大先进装备、新材料、小杂粮、干鲜果等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鼓励现有出口产品打造国际品牌。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加快建设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加大对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积极融入中部城市群区域合作,主动加强与京津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质量区域合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九)开展生态质量提升行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提高生态质量为目标,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清洁供热全覆盖,严控大气污染。实施水源保护工程,加大水污染防治。健全污染土地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提档升级和市区园林绿化、生态体建设。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物种资源丰富度和综合植被覆盖度增加,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形成健全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3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xx年下降25%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
(十)开展信息技术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深化大数据场景下的网络数据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能力。全面强化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三维图形显示(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等新技术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能力的提升与促进,全面提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重点领域服务牵引、垂直整合与融合发展能力。重点开发党政电子政务系统、网络监测预警、工业控制安全、加密类信息、信息安全终端及服务器等核心产品。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的新架构、新应用和新模式,结合II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成需求引领、企业主体、政产学研用共同推进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覆盖服务质量评价、数据(信息)保护、运行维护、云计算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技术服务产品测评认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质量创新攻关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查,组织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战略发展,加强与国际优质产品的质量比对,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提供解决质量问题的方案。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引领企业瞄准先进标杆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组织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依托省级、市级、区级科技计划,支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积极优化“军转民”“民参军”体制机制,形成集科研教学、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军品生产于一体的国防工业集群和军民融合板块,努力建设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倡导优质优价。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和优势产品,开展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建立创新攻关与国际同步、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的先进产业体系。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高端品质认证。鼓励质量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等方面的技术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
(二)深化全面质量管理
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质量培训和会商会诊,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小组活动,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围绕单个产品做精做细,打造一些质量生命力强的“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提高原材料、初级加工及配套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促进协同制造和协同创新,实现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标准提档升级
对接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深度融合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改革标准供给体系,鼓励各类组织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力争实现国际标准零的突破,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进一步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程度。开展标准分析、标准比对、标准升级,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大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市场产品质量差距。加快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农业标准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民生标准体系,切实提升民生质量。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现代服务业质量水平。完善工程标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立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治理标准体系,提升政府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美丽乡村、网络安全、行政审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标准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行政审批局)
(四)推进品牌创新建设
以产业集聚地为龙头,开展品牌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区域品牌。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评价体系,加强对地方老字号、地理标志、生态原产地、省名牌产品等品牌的推选和培育保护,开展“中国品牌日”、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打造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完善各级政府质量奖推荐机制,引导我区优秀的组织和人才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建立获奖组织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加大对获奖组织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五)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统筹管理,保持中央、省、市、县四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系统完整。广泛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推中小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全面加强质量提升。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建设具有高精确度高稳定性、与国际一致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断提高量值传递和计量溯源体系的覆盖率,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推进计量检测资源军民共享,开展军民融合计量科技协同创新。打造计量科技创新体系和共享服务平台。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形成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计量检测服务能力。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依托省市标准云平台、标准孵化基地、标准化人才专家库等省级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优秀企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企业。
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具有品牌效应的检验检测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建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认证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六)加强质量人才培养
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实施全员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加速培育一批质量学科带头人和质量科技领军人才。与高等院校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共同建设,推进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研究与教育联盟。组织一支质量培训和管理咨询的专家队伍,强化质量管理培训,提升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对一线工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匠心传递,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
(七)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质量的全方位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民生安全。开展质量问题产品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探索并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监管职责和执法重点,提高执法合力和行政执法效能。落实执法责任,建立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国门质量安全底线。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重要进出口商品质量信息追溯体系,加快构建网购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进出境邮快件、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的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质量统计分析
积极探索建立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开展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指标研究,积极推动将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健全完善质量综合统计分析制度,围绕区域经济、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开展质量状况分析,通过信息汇集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应用,定期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及质量发展建议。推动我区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反映区域质量发展水平,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实现质量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强化数据信息分析运用,建立集信息、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科学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动态掌握产品质量状况。实施服务质量检测基础建设工程,推广实行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定期向社会行业服务监管、服务质量及用户申诉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九)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打通部门“信息孤岛”,整合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质量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步伐。推动企业实施产品质量信息自我披露,公开产品质量承诺,质量信用报告。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大幅提高质量违法和失信成本。加强技术机构诚信建设,增强检验检测数据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发展第三方信用中介服务,支持鼓励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促进公众信用消费习惯养成。(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
(十)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积极开展质量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推进国家和省级、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培养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増强行业协(商)会、第三方机构、消费者组织在质量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自律功能,更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社会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社会监督和與论监督,开展质量首负责任制承诺试点,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创新质量治理模式,注重社会各方参与,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四、组织保障
(一)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把增强竞争优势的重点放在以质取胜上来,加快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统筹各方资源,推动我区经济发展走出“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之路,引领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
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发展统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质量提升职能,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质量提升合力。各乡(街办)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动建立质量提升情况报告制度,区乡两级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报告上一年度质量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狠抓督察考核
建立完善质量督察工作体系和质量提升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把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事项等纳入督办平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健全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区乡两级政府设立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质量创新攻关、全面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提档升级、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市场竞争力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的全过程,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优质服务,优先采购各级质量奖获得企业和名牌企业的相关产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五)加强宣传动员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报道我区质量提升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利用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宣传,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质量公益宣传,讲好质量故事,推介质量品牌,塑造质量形象。把质量理论纳入专题学习培训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将质量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方案推荐:某县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某县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xx〕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xx〕2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xx〕19号)、《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委发〔20xx〕43号)精神,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个人自律、预防为主、优化服务、共建共享为基本路径,强化政府、社会、个人健康责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在全县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县人民健康。全县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科学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优生优育、职业病防护、环境与健康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和传播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功能,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发挥劳模、名医志愿者队伍作用,组织劳模、名医志愿者深入到乡村、企业、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社区、重点工程工地宣传普及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提高健康意识。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7%和30%以上。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xx-2030)》。根据居民饮食结构特点,加强营养膳食指导和干预,促进全县居民合理膳食。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引导全县居民减少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到20xx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居民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体医结合”,针对不同人群提供科学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行为。到20xx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以上和80%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心理健康“进单位、进学校”活动。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到20xx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水源地安全保护等。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确保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到20xx年和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持续改善。
7.实施健康城市(村镇)建设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城市、乡镇、旅游景点公厕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农村无害化户厕普及率。持续开展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卫生乡镇向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升级”。到20xx年和2030年,逐步完成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8.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全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加强生育全程保健工作,完善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到20xx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5‰以下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10万以下和10/10万以下。
9.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加强中小学生卫生保健工作,加强设备配备。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对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的绩效考核。到20xx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全县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1个百分点以上,近视发病率明显下降。
10.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全县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xx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1.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为老年人服务的网络功能。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xx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2.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血糖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形成协同救治网络。根据全县救治机构分布情况,适时脑卒中、胸痛“急救地图”,打造“区域黄金时间救治圈”。开辟急诊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到20xx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10/10万以下和200/10万以下。
13.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落实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推进诊疗新技术的应用与管理。加强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促进医保、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到20xx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4%和47%。
14.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xx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0万以下。
15.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强健康教育,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推进“互联网+糖尿病健康”管理。到20xx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
16.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疫苗接种的自觉性。强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xx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和98%以上。
(四)优化健康服务
17.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或治未病中心。鼓励社会力量规范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推进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健全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拔尖人才培养和中医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设。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到20xx年和2030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8.实施健康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实施“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加强医疗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xx年,基本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服务圈,2030年,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达到与市同步水平。
19.实施健康信息化推进行动。建设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市、县二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智慧医疗惠民服务和远程医疗为重点,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到20xx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对健康信息化服务的感受度持续提升。
20.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产业融合。推进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相关资质培训工作。到20xx年和203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30%以上,服务量占比持续提升。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健康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由推进委员会制定《健康行动(20xx-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行动》),明晰实施路径,推进健康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健全领导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任务。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落实推进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制定落实《健康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细化目标、指标、任务,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并抓好工作落实。要将有关工作纳入“十四五”及今后各个时期的部门发展规划,持续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
按照《健康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办法(试行)》,及时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强化评估和考核结果运用,把《健康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支撑保障
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切实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财政支持,完善卫生健康投入政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医疗保障制度与健康政策的衔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健康人员队伍。
(五)动员全社会参与
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政策解读,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要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行动的强大合力。
精彩方案:商业街区项目实施方案
商业街区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业街区项目。
责任单位: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依法公开招标确定。
建设地址:区。
建设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
总投资:850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项目建设背景
城北片区是最早发展的城市核心区域,旧城区风貌已严重落后。受、山地、峡谷及旧城建成区影响,未有大规模开发建设空间,发展较为迟缓。为完善城市配套、构筑城市灵魂、塑造城市品牌、美化城市环境,大力推动商业用房商业开发管理,改善旧城功能,强化商业配套,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加快中高端消费回流,为更好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打好基础。
三、项目建设内容
对4850平方米的独栋落地用房商业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布局亮化工程,优化周边环境,大力发展夜经济,打造新地标。
四、预期效益
项目建成后将通过专业运营企业运营招商,引入商家40—50家,解决就业200人以上,每年可接待游客和消费者500万人次以上,实现年缴税5000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