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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06
实施方案 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村因采煤沉陷等历史原因造成的群众房屋裂缝问题,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实际情况,给群众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确保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理念,着力解决村因采煤沉陷等历史原因造成的群众房屋裂缝问题,实施村移民搬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搬迁范围

村范围内涉及136户。

三、搬迁原则

移民搬迁工作事关社会稳定、民生福祉,坚持“政府指导、村级主办、依法搬迁、让利于民、社会稳定”的原则,搬迁工作总体由政府指导,具体工作由村为主体实施,镇村两级统筹力量,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实现依法依规和谐搬迁。

四、搬迁安置

(一)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分为三种,根据群众意愿,可由个户自行选择,每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1.现房安置。按照方便群众、促进发展的原则,安置地点选在我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小区龙门社区,户型以60平方米为基准,一户一宅。个户承担每户补助12.08万元的10%,即1.208万元。安置房面积超出60平方米的部分由个户按现行成本价自行负担。

2.就近安置。因年老体迈、故土难离等原因不愿迁离的群众,可在水峪贯镇区域内就近安置。安置地点为水峪贯镇镇政府所在地,距离村4公里,砖混结构,户型为100平方米(免费带地下室,地下室面积不含在100平方米内),水电暖齐全,个户免自筹。

3.货币安置。对不愿意集中安置或就近安置的群众,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具体补助标准参照20xx年采煤沉陷治理补助标准,具体为每户补助10.872万元,费用全部由县级自筹。

(二)临时安置

临时安置措施本着“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安全保障”的原则进行。对村现有群众居住的住房全部进行安全标准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临时性安置;对现有住房安全的居住村民,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愿意进行临时安置的群众给予安排;对有安全保障但无意愿临时安置的群众,镇村两级安排专人,对群众住房安全、生活保障等进行跟踪监测,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处置。

临时安置区域分两种,根据群众务工、就学、就业等实际情况,由群众自行选择。一是在水峪贯镇村周边区域临时安置的,由水峪贯镇党委政府负责安排;二是群众自行安置的,县财政承担租房费用及搬迁费用,按政策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临时安置期拟定两年,至20xx年12月底群众搬迁入住为期限。临时补助标准分为一次性搬迁补助费和房屋租赁周转过度补助费用。其中一次性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00元。租赁面积按照人均15平米计算(单人户按照30平米计算),每人每月每平米补助6元,按年度支付。

(三)搬迁标准

参照搬迁安置相关政策要求,村原址所有地上建筑物需全部拆除。在原址居住的个户自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起限期一周将现有房屋全部腾空,个户领取安置住房钥匙或领取货币安置补助资金后限期一个月内全部拆除。在新村居住的个户自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起限期一周将现有房屋全部腾空,个户领取安置住房钥匙或领取货币安置补助资金后限期一个月内全部迁出,不得在村居住。

(四)时间节点

1.20xx年6月-7月底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移民安置细则;

2.20xx年8月-9月底入户进行政策讲解、宣传发动、统一群众思想;进行搬迁村民申报户型、签字确认;

3.20xx年10月-12月底组建分房小组、制定分房方案并进行公示;组织分房;

4.20xx年12月底启动交房程序。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关乎民生福祉、关系社会稳定,水峪贯镇、各部门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移民搬迁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搬迁工作顺利进展,我县决定成立村移民搬迁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能源局、房管中心、农经中心、天宁镇、水峪贯镇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

(三)确保平安稳定。移民搬迁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尊重民意,通过民主商议等方式解决,及时化解矛盾问题,确保移民搬迁工作顺利实施,使群众能尽早安居乐业。

(四)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处置,定期对移民安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影响及后果的,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严控廉政风险。搬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在积极推动搬迁工作的前提下,严格规范操作,依法依规推进移民搬迁工作,切实防控廉政风险,杜绝出现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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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20xx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进一步巩固移民搬迁成果,高质量圆满完成移民搬迁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自然资发〔20xx〕12号)文件和3月25日全市移民搬迁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对标中省政策要求,全面完成“十三五”移民搬迁安置项目项目建设、同步类搬迁安置、旧宅腾退拆除复垦等各项工作,系统宣传总结移民搬迁工作成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全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安置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县共建设集中安置点6个,目前水磨湾片区安置点、吉家河片区安置点、宏林湾安置点、龙泽福地安置点、界头庙镇红罗义安置点已完成建设,石堡镇泄湖安置点正在建设中。已建成安置点要对竣工验收及项目结(决)算资料进行一次核查,相关手续未完成的力争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正在建设的安置点要在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正排工序、倒排工期,力争在6月底前安置项目全部通过质量验收备案,达到入住条件,9月底前完成项目结(决)算审计、竣工验收。

(二)提升稳定入住质量。严格对照实际入住的政策标准,对搬迁群众实际入住情况开展跟踪核实,积极配合衔接后续帮扶,帮助搬迁群众适应新环境;加大力度督促同步类搬迁对象尽快入住,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力争在9月底前实际入住率达到100%;对于举家外出务工的,逐户逐人建立台账,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确保搬迁入住状态真实,基本信息详实,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居住。

(三)积极推进旧宅腾退。坚持易地扶贫搬迁“搬新腾旧”工作要求,对已收回的旧房,规范建立村级资产台账,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做到全面封存、统一管理、有效使用,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临时回住,消除安全隐患。同步类搬迁坚持“即搬即腾”工作要求,在抓好入住的同时,做好旧宅基地腾退拆除复垦工作,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旧宅腾退拆除复垦工作全面完成。

(四)抓好后续扶持工作。XXX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强化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入”。为此,一是发挥情况明、底数清的优势,继续为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服务配套、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等后续提升巩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二是配合做好安置住房登记发证工作,确保5月底前按时完成移民搬迁安置住房登记任务;三是用足用好增减挂钩政策,配合相关部门机构加快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贷款资金还款工作。

(五)完善档案抓好宣传。完善全省易地扶贫搬迁信息平台中“搬迁对象、一户一档、入住验收、旧宅基地腾退、项目管理”等基础信息,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分类建立高标准搬迁安置、旧宅基地腾退、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档案资料,力争8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留史资料归档和系统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十三五”移民搬迁工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同时,在国家发改委和省自然资源厅通报推介“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挖掘出更多有价值、有温度的奋斗精神、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案例,充分运用杂志、报刊、电视等体,多层次、多角度、多点位、立体式全社会宣传展示县移民搬迁工作成效,进一步鼓舞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干劲,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懈奋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移民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重点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紧盯时间节点,统筹谋划进度,细化工作措施,以“回头看”为起点,稳步推进全年各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全县移民搬迁工作圆满完成夯实基础。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强化业务指导,指导基层对标政策和工作要求,规范开展工作。注重改进督导检查方式,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同时要注意减轻基层负担,提升督导质量,合理运用督导检查结果,并及时向县级部门反馈工作进展和动态。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履职尽责,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瞒报、错报、漏报、虚报等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行为,对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做到措施有效、数据真实、档案完备、管理规范。

方案推荐: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县城发展步伐,加快镇草莓小镇研学基地项目建设,切实维护项目范围内被搬迁人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和《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S311路(二期)改建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搬迁范围

县镇草莓小镇研学基地项目(位于镇合水路以南、村委会以东)涉及村村民组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管(杆)、线等。

二、搬迁实施单位

本项目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由镇人民政府实施。

三、安置房屋地点

伍岗安置点(县城南二环以南、伍岗水库公园以东),期房。阮巷安置点(位于S311道路以东、志和小学对面),期房。

四、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式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方式。非住宅房屋搬迁实行货币补偿。

五、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下列情形不作为补偿的依据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三)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

(四)迁入户口或者分户(因婚姻、出生、大中专毕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等原因迁入户口的除外);

(五)新申领的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

六、被搬迁房屋和有效面积的认定

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非住宅房屋认定。

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住宅房屋搬迁补偿,计算有效面积的人员为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房屋安置对象。分别按照下列情形计算有效面积:

(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若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证载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二)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安置对象可以按照3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合法有效面积。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三)村级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的房屋应当依据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确定合法有效面积。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已使用集体土地兴办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或者乡镇企业,经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由镇政府审核后,可确定为有效面积。

(四)在搬迁范围内抢建、新建等其它违法建筑,先予拆除。其他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

七、安置对象户及人口的认定

本实施方案之日作为界定房屋安置对象及人口的截止时间。

(一)安置对象户的认定

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的,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予以住宅房屋补偿安置。但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的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额或差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住房福利政策的,不得重复安置:

1、依法享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

2、补偿房屋属于自有产权;

3、方案公布时属于征地范围内常住户籍人口(含全日制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正在服刑人员和就地征地“农转非”人员)。

国家和省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落户的人员,在搬迁范围的可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

(二)安置对象户中直系亲属人口的认定

符合本方案第七条第(一)款的房屋安置对象的家庭户中,有属于下列情形的直系亲属,可视为房屋安置人口。但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额或差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政府住房福利政策的人口除外:

1、本方案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人员的具有中国国籍的配偶及共同婚生子女(含依法收养的子女),在方案公布前户籍已迁入征地搬迁范围。

2、原在当地享有承包土地和房屋,从征地范围迁出后在城镇落户的人员本人。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未初婚子女户籍在县(含市市区内)的,配偶、子女可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人均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现役军官的补偿参照本项规定执行。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胎儿(其生母应当属于房屋安置对象,并且在实施方案公布前已怀孕)。

八、房屋搬迁安置补偿

(一)选择产权调换的,符合房屋安置对象的可按人均60平方米有效建筑面积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40平方米。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剩余人均实有房屋面积按照产权调换比例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置换差价按砖混50元/平方米,砖木80元/平方米,土瓦100元/平方米标准找补,补齐的面积部分不找补差价。对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且证载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房屋建筑面积参照县人民政府印发的《S311乌曹路(二期)改建工程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分别按砖混、砖木、土瓦等结构分别给予6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拆除补助;如产权调换后剩余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合法证照的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单位平方米造价标准予以补偿。产权调换后,房屋安置对象(符合购买安置人口除外)可按安置房单位平方米建筑安装成本造价,人均申请增购10平方米建筑面积。

被搬迁人在选择安置房时,按应安置建筑面积(含增购建筑面积)选择最接近的房屋套型,如因套型选择与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相差部分,按照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价;被搬迁人在不增加应安置面积并在套型许可的情况下,可申请分套安置;如选定套型后剩余应安置面积达到安置点最小套型面积一半及以上,可再选择最接近套型安置。

本项目安置房位于阮巷安置点(期房)(位于S311道路以东、志和小学对面)和伍岗安置点(期房)(县城南二环以南、伍岗水库公园以东)予以安置,被搬迁人自由选择。安置房为高层楼房,套型初步设计为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和120平方米四种套型(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二)被搬迁房屋权利人不在认定的安置对象范围内,按照本方案公布之日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其被搬迁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部分造价评估结果予以货币补偿。

(三)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非住宅房屋,对合法有效面积按房屋造价评估结果予以货币补偿。

(四)房屋安置对象利用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自行改为非住宅或者用作其他用途的,按照住宅房屋予以补偿安置。

2005年8月29日,市查违办《关于严禁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通知》(合查违组〔2005〕10号)施行前,利用沿街底层及以上私有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连续合法经营,并能够提供纳税记录的,根据被搬迁房屋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同区域生产、经营用房,评估基准价的5‰定额标准,给予6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至房屋搬迁公告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记录等经营手续并连续合法经营在5年以上的,按4个月标准补贴;5年以下、2年以上的,按2个月标准补贴;2年以下的不予补贴。

(五)房屋涉及不可拆卸的附属物、构筑物,按照市政府公布的标准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的,按照本方案公布之日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九、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在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实际过渡期自房屋安置对象交房之月起,至实施单位房屋安置公告时止。实际过渡期内,房屋安置对象自行过渡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支付临时安置费:

(一)过渡期限18个月以内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超过18个月不满30个月的,自第19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

(三)超过30个月的,自第31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现房安置或者房屋安置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规定标准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按照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含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人均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集体性质非住宅,不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按照县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十、搬迁费

住宅房屋按县政府公布的标准支付2次搬迁费。

对本方案公布时仍利用住宅房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符合安全生产等规定的,可由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生产经营设施现值进行评估(已报废设施不予评估),经所在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可按照评估结果的10%一次性支付搬迁费。集体性质非住宅搬迁费,参照执行。

十一、奖励

被搬迁人自实施单位正式公布《县镇草莓小镇研学基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七日内签订协议,一次性整体搬迁结束,经验收合格并交出钥匙的,按被搬迁房屋人均60平方米有效建筑面积(按3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的面积除外)或房屋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农房建筑执照》等按合法证照所载有效面积,奖励200元/㎡;逾期不予奖励。

十二、三榜公示制

实施单位应当对征地搬迁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和安置对象进行认定,严格落实调查、审核和“三榜公示”等制度,并及时将房屋补偿安置内容等信息,在征地搬迁范围、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门户网或《报》进行公示。

十三、法律责任及其它

(一)房屋安置对象提供虚假、伪造资料,骗取补偿安置的,经调查属实,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自始无效,依法追回已经发放的补偿费和安置房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施单位和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方案相关规定。违反本方案相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项目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实施单位提请县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报县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执行前,实施单位就申请执行房屋补偿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公证。

(四)本方案涉及的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县镇草莓小镇研学基地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五、本方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搬迁实施方案10篇


方案既要注重发挥个人的作用也要发挥团队的作用,按照公司对工作目标的要求。我们应根据目标制定方案,如何制定属于自己的专属方案呢?希望这份“搬迁实施方案”能够满足您的期望,我会鼓励您仔细考虑我所提供的建议并把它们考虑在您的决策中!

搬迁实施方案 篇1

附件

福建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坚决打赢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精准识别,精准搬迁。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水平。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各项资金都要精准集聚,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和后续脱贫,防止“大水漫灌”。

2.群众自愿,应搬尽搬。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努力做到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并统筹处理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确保有序搬迁、平稳搬迁、顺利搬迁。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严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要求,做好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的规划和建设,防止因建房面积过大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防止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因建房而负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丽乡村规划,做到新房与新村同步建设。切实做好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整合资源,稳定脱贫。紧密围绕搬迁对象脱贫目标,把扶持搬迁对象后续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积极拓宽搬迁对象稳定增收渠道,实行搬迁安置与产业发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并重,努力提高搬迁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争取完成对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保护区等有搬迁意愿农户的搬迁任务,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5.9--8.5万人(目前我

省有搬迁意愿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约5.9万人,考虑到因灾因病等因素可能导致新增返贫,“十三五”期间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人数在5.9—8.5万人之间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做到立足实际、应搬尽搬。实施搬迁后,搬迁对象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收入结构明显多元,经济收入整体提高,全面实现脱贫致富,安置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迁出区水土流失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

二、搬迁对象与安置方式

(一)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需要搬迁农户,主要为:偏远自然村农户、地灾隐患点农户、生态保护地需搬迁农户、灾后需重建农户,以及居住在危旧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二)搬迁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两种,鼓励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对于偏远自然村且有意愿搬迁的农户,应采取自然村整村搬迁方式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综合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和城镇化进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引导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镇、县域和工业园区周边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务配套水平高和就业条件好的地方,采取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的方式,引导搬迁群众集中安置。

2.购房安置。购买集镇、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实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到城镇购房的,均可享受搬迁同等补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耕地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4.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外,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应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设内容

(一)搬迁群众住房建设

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生产实际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布局、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和抗震设防标准,对每个安置区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或农户自建搬迁群众住房。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其中,单人单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幸福院、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具体建设方式和标准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扩建。省定贫困户和非贫

困户搬迁安置,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以及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建筑面积。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条件,满足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区主干道;根据对安置区供配电调查情况,实施电力扩容及线路改造;努力解决搬迁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广播电视、宽带户户通;对安置区村社公共活动场所周边、主要道路两侧、院落四周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集中安置区可依托现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尽量不再新建相关教育设施;现有设施规模小、分布零散、设置不均衡的,根据需要增加新建或扩建。规划为每个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一个群众活动小广场。根据安置区实际情况和需要规划建设安置区村委会。根据安置区搬迁群众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分散供养养老院。为优化安置区环境,实现垃圾定点收集,规划实施农村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规模配置和建设标准等,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置区建设规划执行。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优先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对于整村搬迁后的原宅基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积极开展迁出区生态恢复工作。

四、补助标准

(一)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每人可享受补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以及省级财政补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补助3000元基础上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户、贫困残疾人户等对象还可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各地可根据需要,从农发行、国开行提供的人均不超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中切出部分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专项贷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对贫困户的后续扶持。

(二)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10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

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三)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

省级财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补助3000元,同时享受造福工程相关政策叠加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市、县两级政府要给予一定比例贴息支持。

五、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全省搬迁25万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资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万元测算,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共需150亿元以上,实际投资根据搬迁人数进行调整、确定。

(二)资金筹措

1.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55--5.95亿元(按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争取补助7000元测算),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

2.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8.3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约1万元的地方政府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

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专项建设基金。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专项建设债券设立的专项建设基金,为市场化运作的省级投融资主体注入3.25--4.25亿元(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每人提供0.5万元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资本金,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以及包括同步搬迁人口在内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4.省级造福工程专项资金。省级财政建房补助资金9亿元以上,用于搬迁户住房建设补助。

5.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资金4亿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缺口资金118--123亿元,除引导农户自筹约50亿元资金外,主要通过争取由农发行和国开行提供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以及其他投融资渠道解决。

六、融资模式

(一)资金承接、发放与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组建福建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担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工作的投融资任务。国家下达我省地方政府债和专项建设基金额度,分别由省财政和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作为项目资本金。

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专项贷款规模分批发放至省级投融资主体,贷款份额由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担50%,利率按国家政策执行优惠利率,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贷款,由省级投融资主体统贷统还,并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县(市、区)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签订相关协议。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投融资平台或指定现有平台承接扶贫开发投融资业务,并作为承贷主体,负责向省级投融资主体提出贷款申请。贷款获批后,省级投融资主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资本金到位情况,分批发放贷款资金给县(市、区)投融资平台,由市县实施主体建设使用,实行专款专用。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投融资平台直接与农发行及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并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品种

1.扶贫搬迁地方政府补助资金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对于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统计数据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对于地方政府给予搬迁补助政策的其他搬迁改造人口的专项贷款,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2.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主要用于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水、电、路、气、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原居住地的复垦及整理等相关项目。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0%以内执行;项目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

七、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门涉农资金,统筹用于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集中安置区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众搬迁改造和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三)金融政策。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指导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落实和衔接好易地扶贫搬迁所需信贷资金,做好相关金融服务,并加强督促检查。

同时,结合相关部门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实,在产业发展、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搬迁群众及集中搬迁安置区予以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的管理体制。省级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重点做好实施方案编制、确定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市县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搬迁对象的组织动员、审查认定、安置区选址,以及落实建设用地和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农村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科学规划布局。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框架,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发展、工业园区开发、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有机结合,一起规划。坚持集中安置为主,尽可能地将搬迁群众集中安置在集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周边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三)创新搬迁模式。坚持住房模式多样化,既可统一安排宅基地,统一规划,每户一宅;也可群众集资统一建设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户一套;还可几户合作,集中联建。坚持建房方式多样化,各地要在统一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亲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乡村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施工队承包代建。

(四)多方筹措资金。要建立健全“以财政补助为导向、群众投入为主体、有关部门资金整合、社会力量大力支持” 11 的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和乡村集体也要不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投入,还要通过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外出乡亲集资、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续发展。以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扶持对象,依据不同搬迁安置模式,通过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坚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发展经济并重,把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搬迁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质量。搬迁任务完成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剩余资金可用于对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的后续扶持。要根据每一个搬迁户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发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六)坚持规范运作。要注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运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在搬迁对象的筛选确定上,严格按照标准,实行公开公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实行施工进度月报制度。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要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项目报账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资金。省级投融资主体要按照“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的要求规范运行。

(七)强化监督考核。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指标和具体考核步骤。通过采取主管部门考核、加强贷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全覆盖。一是主管部门考核。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国土厅、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点地区抽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监测评估等方式,对搬迁对象选择、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信贷资金及项目资本金运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运用、搬迁对象脱贫销号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监测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二是加强贷款管理。农发行福建省分行、国开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总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加强贷前审查、贷中管理和贷后信贷资金监管,严格贷款用途管理,对贷款支持对象是否精准、贷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贷款发放与回收的重要依据。三是委托第三方评估。委托社会组织以及咨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第三方独立评价。

搬迁实施方案 篇2

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的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机房设施的搬迁已成为许多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机房搬迁将现有的IT设备和服务从一个位置转移到另一个位置,这需要高度的计划和执行能力。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个有效的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搬迁机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更大的机房空间以适应企业不断增长的需求,并改进设备的效率和性能。机房搬迁还可以优化设备的布局,提高机房的可维护性和安全性。


二、准备工作


在正式开始机房搬迁之前,需要进行充分准备工作,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以下是准备工作的具体步骤:


1.制定详细计划:确保所有相关方面都得到充分考虑,包括时间表、资源需求、项目目标等。该计划需要与所有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确认。


2.评估设备:对所有现有的IT设备进行详细评估,确定哪些设备需要搬迁,哪些设备需要更新或替换,以及新机房的需求。


3.选择新机房:根据当前和未来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新机房。考虑到机房的可扩展性、安全性、通风和温度控制等因素。


4.安排设备迁移:确定搬迁过程中设备的顺序和方法,并制定详细的设备迁移计划。还需要确保有足够数量的人员和适当的设备来完成迁移工作。


5.备份数据:在搬迁之前,务必进行全面的数据备份工作。这将确保在搬迁过程中不会丢失任何关键数据。


三、实施步骤


机房搬迁的实施过程需要有条不紊,确保一切安排妥当。以下是实施过程的详细步骤:


1.通知利益相关者:提前通知所有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给他们一个详细的时间表和搬迁计划,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关切。


2.设备断电和拆卸:在搬迁日期之前,确保所有设备已经断电,并按照计划顺序进行拆卸。在拆卸过程中,要小心谨慎,以免损坏设备。


3.设备包装和运输:对所有设备进行仔细包装,以保护其安全。同时,确定合适的运输工具和方法,将设备安全地从旧机房运输到新机房。


4.设备安装和连接:在到达新机房后,安装和连接设备。确保所有设备按照正确的位置和顺序安装,同时保证设备之间的连接可靠和稳定。


5.测试和验证:在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必须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证工作。包括网络连接、电力供应、设备运行情况等方面的测试,以确保一切正常运行。


四、风险和应对措施


机房搬迁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必须提前做好应对措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和相应的应对策略:


1.设备损坏或丢失:在设备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为了应对这种风险,必须做好设备包装和保护工作,并确保设备都有明确的标识和记录。


2.设备连接问题:在新机房安装设备时,可能会出现连接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为了应对这种风险,应进行详细的设备连接测试,并提前做好备用连接方案。


3.数据丢失:如果在搬迁过程中没有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就有可能出现数据丢失的情况。为了应对这种风险,务必在搬迁之前进行全面的数据备份,并验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


五、总结与展望


机房搬迁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项目,需要精心策划和执行。本文详细介绍了一个有效的机房搬迁实施方案,包括准备工作、实施步骤和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搬迁机房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需求,并与所有相关方面进行合作和沟通。同时,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评估、机房选择和数据备份等。


通过正确的执行方案,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应对,可以确保机房搬迁的顺利进行,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并提高IT设备的效率和性能。

搬迁实施方案 篇3

市行政管理中心经过几年紧张有序的建设,今年下半年将投入使用,届时市级机关近50个部门迁入市行政管理中心办公。现就做好市级机关搬迁、市行政管理中心启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机关搬迁

(一)本次迁入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的单位主要是原市府机关大院和墨池坊大院及部分在外的市级行政机关。

(二)市级机关的搬迁,要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做到安全、有序、高效。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搬迁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做好搬迁的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要成立搬迁小组(将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搬迁工作。要落实职责,认真做好搬迁的各项准备。

(四)搬迁经费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划拨。

(五)市级机关搬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办公用房分配及装修

(一)办公用房分配面积标准。依照《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x]250号)规定,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办公用房按现实职正厅、副厅、正处、副处及科级以下相应标准分配。

(二)办公用房装修及办公用具配备。按照国家计委[x]250号文件规定,一般办公室按普通标准装修,领导办公室和其他重要部位按中级标准装修。市四套班子的会议室、公共会议室、接见厅、贵宾休息厅等办公用具统一分期分批配置,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原则上使用原办公用具,确需添置的,由各部门自筹资金解决。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设备、办公用具等购置要坚持实用、精简、节俭的原则,所需购置经费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预算,市计委、财政局、招投标中心等职能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立项、审核、资金落实和招投标工作。

(四)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办公用房分配方案,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机关原有办公用房等资产的处理

(一)凡搬入市行政管理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搬入科技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办公区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在中心区新建办公楼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原办公楼统一由市政府收回。收回的办公楼由市财政局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统一调剂使用和盘活处置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没有列入搬迁的部门,其办公用房(地)产权的管理,目前仍由该部门负责,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地)产权管理意见下发后,按规定执行。

(三)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政府管理市级机关房(地)产的法定单位,要加强管理,保证房(地)产的安全、完整,使其充分发挥效益。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一)坚持管理与服务相分离的原则,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二)按照管理科学化的要求,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订《市行政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的后勤服务工作,坚持服务社会化的方向,除因安全工作需要,部分服务项目自行管理外,均实行市场化运作。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楼内的用水、电、气及保洁、绿化经费,由大楼内各单位根据办公使用面积按比例分摊承担。大楼公共部位的水、电、气及保洁、绿化等大楼管理经费,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方案,市财政局审核划拨。

搬迁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

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__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搬迁实施方案 篇5

为了切实做好全乡20XX年地质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北湖区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以及我乡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和防治经验,编制本预案。

一、20XX年全乡地质灾害情况

乡政府对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对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工作布Z早,及时下发了《xxx瑶族乡20XX年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与各村委会主任签订了防灾避灾责任书,建立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行动迅速,宣传到位,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及知识增强。20XX年汛期与往年相比,降雨量相对较少,且相对集中,主要发生在4月、5月,由于防范早,加上雨水较少,因此没有形成大的地质灾害。

二、20XX年地质灾害威胁对象与范围

(一)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1、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村

①xxx村

②十寺村

③桃仁村

④太阳村

⑤茶元村

⑥介木山村

⑦正冲村

2、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矿区(点)

①十寺矿区

②亭子板非法砂场

3、存在地质灾害的主要交通干线路段

①郴仰公路xxx段

②xxx――桃仁路段

③xxx――太阳路段

4、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

根据近几年我乡地质灾害情况调查,共有地质灾害隐患近十处,其中有些隐患点潜在危险较大,若诱发因素达到一定程度,即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要特别加强防范。

①正冲至下介木山新村泥石流

位于正冲村至介木山新村河谷地段,山高坡陡,溪沟狭窄,河床纵坡比大,三面环山,集雨面积大,具有短时间内大量来水的地形,而且因修建郴仰公路境内的生态尚未得到全面恢复,泥石流物源丰富,遇到大暴雨或强降水,就可能发生泥石流。严重威胁着正冲、介木山新村居住在河口、临近河床的95户、43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②赵家湾后山滑坡群该滑坡群

该滑坡群在20XX年“8.8”洪灾后,虽未见明显滑动,但仍于不稳定状态,其后缘裂缝长260米,宽50米,滑体体积约5000立方米。该滑坡群对赵家湾35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③十寺矿区

十寺矿区虽然是近年来才启动开发工作的,但其矿区开采历来已久,地表山坡随处可见大大量堆放的煤矸石、废石,地下采空区域越来越大。大暴雨时极易引发大范围的矿渣流及透水事故,严重威胁矿区民工、居民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④亭子板非法砂场

此处砂场临近郴仰公路,其周围植被严重被破坏,裸露的砂石透水强,抗冲力弱,经暴雨冲刷和长时间浸泡极易形成泥石流和山洪,给郴仰公路及下游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重点防范期

一般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乡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强降雨及不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关系极为密切,预测今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6―9月份的集中降雨时段,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另外为注意防范夏季热带风暴对我乡的影响。矿业活动强烈的地区要高度注意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监测

(一)重点监测的范围、内容

原则上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本年度监测的范围,在汛期地质灾害巡查中,应重点核查并作出稳定情况的初步判断。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地质灾害监测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1、汛期巡查

一般每年汛期是地质灾害高发时期,乡、村两级必须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并落实监测责任。

2、群测群防监测

利用已建立形成的群测群防网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监测人,通过监测及时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对灾情及早发现,主动避让。

(三)监测责任单位、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在驻村乡干部的指导下,由各行政村和当地群众组织实施监测。

2、危及主要交通干线、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

3、其他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直接防灾单位负责监测。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1、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乡政府成立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灾工作领导小组和编制防灾预案的同时,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班子和编制防灾预案,将防灾避灾工作落到实处。对重点管理地段要明确专人进行监测预防,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对监测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2、对山洪地质灾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平时要加大植树造林的力度,绿化和保护好环境;对处于山洪河谷中的住户要进行避让搬迁;对隐患点要加大监测和巡查力度,发现的裂缝及险情要及时上报并夯实,在其上方开挖截水沟、排水沟。

3、尽量做到勤监测、早发现,在第一时间内及时疏散人员。

4、建立健全重大险情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应在6小时内速报乡政府(电话:2705003)并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灾,做好应急处理,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防止灾情扩大。

搬迁实施方案 篇6

       坪上煤业监测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沁秀公司:

       因我坪上煤业联建楼内各部门房间调整,现监测机房需搬家至本楼一层靠东侧房间,搬家后原机房用作澡堂使用,同时经与重庆煤科院、江西联创等几家单位协商,厂家要求确定具体时间才能到矿服务,现监测机房已基本准备到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施工时间:2022年8月9日08:00—8月14日08:00

       二、施工地点:监测监控新、旧机房

       三、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程 松 安全负责人:张丽江 技术负责人:孙会亮 范敏飞

       四、施工顺序

       1、8月9日—8月11日搬迁光纤系统,期间将影响所有外线电话、电视、网络、35KV变电所电力通讯专线,监测监控数据上传,期间所有通讯靠手机联系。

       首先将旧机房主光缆掐断,将光缆布放至新机房,同时光纤机柜(含里面所有配套设备)也将搬至新机房,在熔接好光纤之前,外线电话、网络、35KV变电所电力通讯将中断,中断期间所有通讯靠手机联系;然后对光纤进行接续,按光纤上的标签一一进行熔接,所有光纤熔接完毕,确认光纤衰耗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重新进行熔接。确认熔接完毕,恢复电视、网络、监测数据上传、35KV变电所电力通讯。

       2、8月9日早8:00—8月14日早8:00搬迁内外线交换机,期间将影响井上下所有内外线通讯线路中断,调度台通讯中断。

       (1)利用8月9日9:00—11:00两个小时内临时沟通井下小交换机电话,用作临时通讯。

       (2)按计划进行搬迁工作。首先将旧机房内的程控机及机柜(包括录音

       系统)进行拆机,然后将其搬至新机房内,(期间将导致井上下所有内外线通讯中断、调度台通讯中断)同时将所有通讯电缆搬迁至新机房。程控机及机柜搬至新机房后,将其与光纤系统进行连接。最后按原先接线顺序将所有通讯电缆一一进行接续,确保接续正确,接线顺序按先井下后地面的顺序进行接线,恢复通讯。

       3、8月9日早8:00—8月11日早8:00搬迁监测系统,期间将影响监测数据上传。

       先将监测系统的所有设备进行拆机(包括上传服务器、主备机、数据库等),然后将其所有设备、线路搬迁至新机房,搬至新机房后将其与光纤系统进行连接,连接好声光报警系统,最后检查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同时试运行1——2天。

       4、8月11日—8月13日搬迁双回路供电系统并调试,将影响井上下监测、通讯等约一个小时(根据进度待定)。

       将旧机房双回路供电系统的所有设备、线路进行拆移、UPS电源及后备电池进行拆卸,然后搬至新机房,重新进行重组,最后进行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最后待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后,对整个中心站系统进行试运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施工期间,我井井上下监测监控所有测点的数据上传将会中断,因此通风科、安监科要做好此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2、搬迁前,监测队提前做好监测报告,将所有上传测点进行屏蔽。

       3、施工期间重庆煤科院、联创等厂家在矿进行现场服务,矿方制定周密措施进行实施,保证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坪上煤业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

       机房实施方案

       搬迁实施方案

       易地搬迁实施方案

       扶贫搬迁 实施方案

       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搬迁实施方案 篇7

档案接收是国家赋予档案局(馆)的重要职能,是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档案法》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因市档案局原库房已严重饱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除特殊情况外,基本未接收档案。20xx年市委、市政府领导专门研究协调档案馆搬迁,同时财政列出专款完成库房设施建设,保证了档案进馆要求。为进一步整合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增强档案服务能力,确保档案安全管理,促进我市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拟于今年开展“档案集中接收年”,集中接收全市到期档案。为了按时完成档案接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市档案馆接收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着重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档案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

三、具体要求

(一)档案接收期限

1、列入市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10年移交,即20xx年(含)以前形成的档案;

2、被撤销、解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被撤销、解散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

3、国有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时尚未移交的档案,自企业破产清算终结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4、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自重大活动或者重要事件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

提前或者延期移交档案的,需经市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二)内容范围

接收市级下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工作查考、科学研究和历史凭证作用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

具体内容如下:

1、市委及其所属各部门形成的档案;

2、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3、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和单位形成的档案;

4、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其常设机构形成的档案;

5、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形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6、市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形成的档案;

7、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形成的档案;

8、以上各单位设置的直属临时机构和下属单位所形成的档案;

9、国家有关部门驻邢单位的档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国家档案馆接收;

10、被撤销和解散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的档案;

11、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单位形成的以反映邢台市某项事业或者建设活动为主的,并经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市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

(三)档案进馆的质量要求

1、进馆档案必须符合案卷质量规范标准。各单位应对进馆档案逐卷、逐件进行检查,使之符合移交规范。

(1)文书档案的整理。20xx年以前的档案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20xx年以后的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xx)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2)科技档案的整理。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xx)执行。

(3)专门档案的整理。不同的专业档案要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如会计档案要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等。

(4)特殊载体档案的整理。不同载体的档案要符合各自的整理规范要求,如照片档案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xx)的要求等。

(5)企业移交进馆档案按《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xx)整理编目。

2、编制检索工具。各单位在移交档案时,必须编制好案卷目录和文件级目录一式三套,两套随档案移交档案馆,以确保进馆档案的有效利用,一套留原单位,以备日后查阅使用。

3、其它须移交的材料:

(1)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介绍;

(2)立档单位档案分类方案;

(3)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档案利用效果汇编等)。

(四)接收档案进馆的程序和手续

1、移交档案前,先由市档案馆对所移交的档案案卷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案卷质量达到进馆要求后,方可进行移交。

2、档案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案卷目录逐卷、逐件清点核对,如发现有误应当场改正或在案卷备考表中注明。

3、验收合格后的档案由移交单位装箱向市档案局移送。

4、交接双方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存一份备查。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档案集中接收年”从20xx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动员。3月1日至3月底结束,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4月1日至4月底结束,对已整理好的档案,填写摸底表,未整理档案可先估计大体数量,4月底前填表上报市档案局市直业务指导科。

第三阶段整理验收。5月1日至8月底结束,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散存档案进行整理,要抽调专人,集中时间,按时完成整理工作。已整理完善的单位,可随时验收入馆。

第四阶段集中接收。9月1日至12月底结束,对整理验收单位进行集中接收。凡列入本次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或延期移交;对拒不移交或延期移交而造成档案缺失、损毁的,将依照《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把档案接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动,确保完成。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党组成员高立春同志为组长的“档案集中接收年”领导小组。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领导和实施人员,负责对档案接收进馆的具体工作,确保档案接收进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业务指导。市档案局做好档案接收的指导工作,对档案整理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指导,尽快完善整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应交不交的情况发生。档案移交工作的开展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进行档案达标认定、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搬迁实施方案 篇8

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摘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一次机房搬迁的实施方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设备搬迁过程、网络迁移和测试等步骤,以确保搬迁过程顺利、安全、高效。


第一部分:前期准备工作


机房搬迁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整个搬迁过程顺利进行。需要对目标地点进行评估,包括机房面积、网络环境、电力供应等方面的检查。同时,明确搬迁的时间节点,制订详细的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另外,还需要备份所有的数据和系统,以防数据丢失和系统损坏。


第二部分:设备搬迁过程


设备搬迁是机房搬迁的关键步骤之一。在搬迁前,需要做好设备清单,并对设备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在搬迁过程中,所有设备需要谨慎处理,避免碰撞和损坏。对于大型设备和机柜,需要采取专业的搬运工具和操作方法,确保搬运过程安全可靠。在设备搬迁结束后,还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部分:网络迁移和测试


网络迁移是机房搬迁的另一个重要步骤。在搬迁前,需要制定详细的网络迁移计划,包括IP地址的变更、网络拓扑图的更新等。在搬迁过程中,需要谨慎处理网络设备,确保网络连接的稳定和可靠。在网络迁移完成后,还需要进行网络测试,如ping测试、带宽测试等,以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安全措施和风险管理


机房搬迁过程中,安全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搬迁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并对所有参与搬迁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性。同时,还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在搬迁过程中,需要对设备和数据进行定期的备份和恢复,以降低数据丢失和系统故障的风险。


:机房搬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充分的准备和计划。本文介绍了一种详细的机房搬迁实施方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设备搬迁过程、网络迁移和测试等步骤。通过执行这些步骤,可以确保机房搬迁过程顺利、安全、高效,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搬迁实施方案 篇9

机房搬迁实施方案


一、概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机房的搬迁变得日益重要。机房作为企业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承载着大量的服务器、网络设备和数据存储设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机房搬迁需要精心策划和周密安排,以确保搬迁过程中的信息完整性、安全性和连续性。


二、准备工作


1.制定搬迁计划


在开始机房搬迁工作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计划包括搬迁的具体时间、人员调配、设备准备以及通信计划等。同时,还需要评估搬迁的影响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备份关键数据


在搬迁前,务必对机房中的关键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地方,并进行多重备份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同时,还需要测试备份数据的可用性,确保在搬迁中不会丢失重要数据。


3.评估设备和网络


在进行机房搬迁之前,需要对现有的设备和网络进行评估,确保其能够满足新机房的需求。如果发现设备过时或网络带宽不足,需要及时考虑更新或升级,以避免在搬迁后出现故障或瓶颈问题。


4.测试搬迁方案


在正式搬迁之前,需要对搬迁方案进行全面测试。测试中应模拟真实的搬迁过程,并评估搬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通过测试,可以发现搬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及时调整方案以减少风险。


三、实施步骤


1.停机准备


在搬迁前,需要提前与相关部门协调,停止机房内的各类服务。在停机前,要确保所有的数据已备份,并进行最后一次备份确认。同时,还需要通知相关用户和客户机房将进行搬迁,以便他们做好准备。


2.设备拆卸


在搬迁当天,需要组织人员对机房中的设备进行拆卸。拆卸时应注意设备的安全,在拆卸过程中需记录设备位置和连接方式,以便后续快速恢复。


3.网络迁移


在设备拆卸完成后,应着手进行网络的迁移工作。网络迁移包括布线和设备连接,确保新机房的网络能够正常运行。在布线过程中,要注意线缆的走向和长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信号损耗和干扰。


4.设备安装


网络迁移完成后,需重新安装设备。在安装过程中,要按照原来的设备连接方式进行连接,并确保连接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同时,还要测试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5.数据恢复和测试


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要进行数据恢复和测试工作。需将备份的数据恢复到新机房中,并对恢复后的数据进行校验和测试。测试包括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测试,以确保迁移后的数据能够正常使用。


四、风险控制


1.备用设备和电源


在搬迁过程中,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和电源。备用设备可在原机房发生故障时快速替换,备用电源可在断电情况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以减少搬迁期间的风险。


2.人员培训和指导


搬迁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进行人员培训和指导,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培训内容包括设备操作、数据恢复以及紧急救援等,以提高人员的应急能力和工作效率。


3.应急预案和演练


在搬迁过程中,需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预案包括问题识别和解决的流程,应急人员和联系方式的清单,以及备用方案的准备等。通过演练,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避免搬迁过程中的紧急情况。


五、总结


机房搬迁是一项复杂且风险较高的任务,需要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安排。通过制定详细的搬迁计划,备份关键数据,评估设备和网络,以及进行测试和风险控制,可以确保机房的顺利搬迁。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问题,以降低搬迁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机房搬迁的效率和成功率。

搬迁实施方案 篇10

易地扶贫搬迁

学习目标:

学会读写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的字词,了解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建设标准、补助标准。

学习内容:

读与写

搬迁自然水土地方村庄整体同步安置旧房

新家协议按期

学与用

一、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1居住地自然条件恶劣

2需要整村搬迁的村庄

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标准

1城镇安置:

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2农村安置:

农村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3平方米。

三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0000元,整村寨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均住房补助12000元。

签订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每日奖励15000元

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分享


为深入贯彻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完善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更好推动我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相关精神,我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以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为基础,全面掌握我县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形成乡村振兴工作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实现乡村建设工作能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为更好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xx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建村〔20xx〕60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县农村建设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完成乡村建设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四个方面的数据整理、收集及上报,配合省专家团队完成现场实地调研、部门座谈及问卷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加大评价宣传,全力配合,通过乡村建设评价充分掌握我县乡村建设的问题和短板,为下步我县乡村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决策依据,不断提高县乡村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关于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完善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乡村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主任

街道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水务管理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制定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行动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开展工作;履行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统筹调度各部门对乡村建设评价指标数据的采集和资料收集,协调各乡镇配合省专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开展村民和村干部问卷调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县住建局代章。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该领导小组不作为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各部门、乡(镇、街道),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采集基础数据,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工作任务。

(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调度,认真研究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指标体系,加强与专家团队对接协调、全力支持调研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职能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推动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落实。

2.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具体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通过乡村建设评价工作,进一步全面掌握我县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乡村建设水平,为我县科学统筹乡村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3.各乡(镇、街道办)积极配合专家团队开展实地调研,村民和村干部问卷调查,采集村景照片等工作,做好调研服务。

三、工作任务

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4方面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的指标体系共18个分解目标,71个指标进行评价。按照指标体系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数据提供给专家团队进行分析,配合专家团队现场调研。

(一)乡村建设发展水平目标方面。主要收集农民收入指标,政府财力水平,就业发展水平,产业发展水平,治理水平,生态环境等19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2项。(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水务管理局、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农房建设方面。主要收集住房现代,风貌特色等12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5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村庄建设方面。主要收集村级公共服务质量,环境宜居等11个指标数据。其中村民及村干部问卷调查3项。(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县城建设方面。主要收集县城建设密度强度,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生产服务,交通服务,住房服务,市政设施服务等29项。(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发动宣传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村民和村干部参加完成问卷调查,村景照片采集,以及涉及所在乡镇的相关指标的填报工作,做好群众宣传和发动工作,积极配合专家团队实地开展调研工作。(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步骤

按照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安排部署,我县需要配合完成基础数据采集,问卷调查,村景照片采集工作,配合专家团队完成实地调研,座谈等工作。

(一)数据采集。主要对乡村建设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和县城建设4个方面,71个指标要求进行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信息系统填报。

(二)问卷调查。积极配合专家团队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对指标体系中的问卷调查项对村民和村干部进行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查找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和短板。

(三)现场调研及部门座谈。配合省专家团队对乡镇和村庄开展实地调研,进村入户对农民群众、村干部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农村和村庄建设管理、乡村风貌等情况。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信息数据的填报和对接。

(二)确保数据质量。认真开展数据采集,整理及信息填报,确保数据有效、真实、准确。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和现场调研等工作确保20xx年8月25日前完成。

(三)强化培训指导。聘请省专家团队到进行动员和专业的培训指导,掌握评价内容和方法,高质量开展评价工作,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评价问题及时对接专家,尽快解决,做好专家座谈记录。

(四)引导群众评价。要把县乡村建设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县域乡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扩大村民问卷调查覆盖范围,广泛收集对乡村建设的建议,引导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方案范本_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试点村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我乡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培育典型、打造精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乡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建设目标

实现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特色产业,推动产业振兴

(1)产业化发展富硒产业。扶持2-3家富硒农产品龙头企业,争取3年内达到市级龙头企业要求。建设1家稻米粗加工厂,服务全乡稻米粗加工。建立2个具备现代化储藏功能的富硒农产品储存基地,建设3-5个兼具仓储与景观功能的米仓。

(2)营销推广富硒农产品。委托专业机构,设计新产品包装;组织驻村干部、回乡大学生与技术能人组成专业营销队伍,通过微信、电商等平台的进行富硒农产品营销;召开富硒富锌土壤与新产品新闻会。

(3)完善富硒产业服务管理。成立乡农业技术协会,推广应用水稻规范化种植技术,推行无公害种植模式;保护建设富硒产品核心区,以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目标,引导农户科学种植管理。

(4)融合发展乡村其他产业。远期在富硒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开展民宿、农家乐与农事体验等项目。深化“农业+”旅游、康养、休闲等新型业态的合作。

(5)富硒产业园路网改造提升。以富硒产品核心区为中心,改造提升现有道路条件,打造一个宜居、宜游的便捷出乡、出县特色旅游走廊,完成部分道路的路灯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振兴

(1)保护坑坪村的山林自然景观与河道,保护具有一定历史的木建筑,有序引导乡村发展,整治村庄杆线,推进“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继续推进完成村庄房前屋后整治,目前已完成山头自然村的整治,计划今年完成坑坪村的房前屋后整治;

(2)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产品品质。建设2-3处应用生态处理工艺的农村污染处理设施。防范水土流失,治理3处重点滑坡重点区域;

(3)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梯田及茶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设置休闲步道。

(三)围绕乡风文明,推动文化振兴

(1)制定村民公约,传承孝道、勤劳、诚信等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休闲文化廊亭修建,打造文明幸福新时代的新农村;

(2)修缮一幢木建筑,作为坑坪村乡村文化传习所;

(3)实施古官道修复,重现古官道历史风貌,发掘历史积淀和人文价值,丰富历史文化底蕴。

(4)打造文旅产业业态。以坑坪村为中心设计乡乡村生态一日游路线,持续开展孝德文化节、“醉美茶园”采摘节等活动,带动沿线特色农产品销售产业发展。

(四)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人才振兴

(1)引领示范。充分发挥支部引领,党员带头,采取“支部+合作社+党员+农户+科技”模式,积极鼓励外出劳动力返乡种植。推进示范项目建设,选择1-2个种植管理科学的连片基地予以奖励。

(2)引进人才。依托县“电商平台”建设,鼓励年轻人积极返乡创业,通过电商平台、微信平台以及一些农特产品店铺等渠道销售大米、黄豆等硒锌特色产品,大大提高种植户收入水平和生产积极性。

(3)培养在地人才。培育30名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邀请乡在职与退休干部以及科技特派员指导发展生产。

(五)壮大人才队伍,推动组织振兴

(1)设立乡村振兴服务站。整合村级农民技术员(含水利技术员、动物防疫员、林业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公共卫生员、文化协管员等“六大员”职能、队伍、经费,提高公共服务整体水平。

(2)强化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争取到20xx年,村年经营收入超过20万元。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积极争取上级派出第一书记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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