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野外火源,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的行为,确保发改委系统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森防办〔20xx〕11号)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发展中心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县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森防办〔20xx〕5号)精神,按照《全县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组织领导
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为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上下一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各企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加强协同配合。
(二)坚持依法治火,防治结合。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
(三)坚持底线思维,警钟长鸣。强化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及时准确分析森林火险形势,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把握工作主动权。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倡导主动防火,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深入总结短板不足,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体系、拧紧责任链条,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保障。
四、行动步骤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结合3月份县林业发展中心、县公安局联合布置的全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5月31日。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自9月20日——12月20日,结合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突出重点时间、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全面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五、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配合治理农事用火。配合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WWw.373939.com 实用申请书】
配合治理祭祀用火。配合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打击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花炮等违规用火行为。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配合治理野外吸烟。配合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主要是对进入禁烟区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工作场地,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
配合治理其他生产性用火。配合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配合治理其他非生产性用火。配合治理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问题等。配合治理林区民居、乡村和重要设施、军事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隐患问题等。
配合治理“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配合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情况,督促各地重点提升“防火码”卡口总数量、卡口启用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情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配合查处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配合查处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配合查处其他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配合查处其他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配合其他专项行动内容。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要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源头管控。要积极围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认真研究本地区历史火灾起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和重点人群,紧盯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和进山入林游客等,从源头上遏制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强视频监控、无人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切实增强监管能力水平。
(三)突出宣传引领,强化警示教育。要结合实际,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不断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配合严肃火案调查,切实加强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工作,依法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全面提升打击违规违法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力度,要配合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
(四)推进长效治理,完善制度建设。要配合开展森林火灾的评估工作,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要深入调查研究,注重长短结合,堵疏结合,探索符合实际的火源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严格落实防火期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既为野外生产、生活性用火提供方便,又要把野外违规用火坚决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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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整治实施方案
为规范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合教〔20xx〕119号)、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市校外培训机构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培联〔20xx〕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提高认识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人才观。坚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主,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落实“五育”并举,完善德育实施,改进教学评价,强化体育教学,加强美育熏陶,推进劳动实践。着力提升质量,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落实减负增效要求,打造高效灵动课堂,推进线上线下配合,让学生刻苦学习、快乐成长。
二、广泛宣传动员,回归教育本质
全县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紧迫性。学校要召开党组织(领导组)会议和全校教师会议,及时传达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合教〔20xx〕119号)、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市校外培训机构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培联〔20xx〕1号)精神,使广大教职员工对“十不得”、“六严禁”知晓率达100%;要通过经典案例、生动视频、生活实践等多种形式,反复向社会各界、向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形成减负共识。突出宣传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的重要内涵;突出宣传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对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的重要作用;突出宣传打造高效课堂,强化课堂主阵地的重要作用;突出宣传学生主体地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的重要意义;突出宣传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更趋完善;突出宣传正确对待校外培训,让学生家长理性判断、正确选择,并发动社会、家长监督举报;突出宣传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的伤害和严重后果;突出宣传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立足于立德树人根本宗旨,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三、净化校园环境,树立正确导向
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校园内外宣传标牌、宣传标语的清理工作,凡与“十不得”、“六严禁”内容相违背的一律不得宣传,凡是以分数排名、不恰当的雷语广告必须清理干净,净化校园育人环境,树立正确育人导向。县教体局将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启动修订《县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细则》,将中小学办学行为纳入考评细则之中、纳入到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年检之中,实行奖罚并举,树立科学评价导向。
各校外机构要全面动员,规范自律;所有培训机构要对照《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合教〔20xx〕306号)、《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合培联〔20xx〕1号)等文件精神,对培训课程、宣传标语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自觉规范。
四、有序推进整治,健全长效机制
中小学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10月20日—11月5日)。1、全面布置专项整治工作,县教体局召开会议,宣传贯彻整治文件(通知)精神,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十不得”、“六严禁”内容,制定整改实施方案。3、各学校在报送“七类”特殊群体学生摸底表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七类”特殊群体学生摸底帮扶表,要完善每个特殊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信息,要建立全校教师人人参与的帮扶局面,要落实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对特别需要关注学生的帮扶,要有每个帮扶学生帮扶方式、内容、效果及下步打算,真心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工作,不得流于形式。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5-11月25日)。各学校对照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合教〔20xx〕119号)内容,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全面清理校园文化宣传环境,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课程,保障学生每天1小时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取缔不合理的各类考试等。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关于印发市校外培训机构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培联〔20xx〕1号)内容,对违背“六严禁”等现象的实施全面整改、限时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26-12月30日)。1、县教体局成立七个检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详见附件2)。2、县教体局梳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三清单”,对问题单位挂牌督办整改。
第四阶段(20xx年元月—)。县教体局建立办学行为“十不得”、“六严禁”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对学校、班主任、教师以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背“十不得”“六严禁”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公布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合教〔20xx〕119号)、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市校外培训机构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培联〔20xx〕1号)精神,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中小学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等业务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中小学、校处培训机构要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结合实际制定长效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办学行为“十不得”、“六严禁”执行到位。
(二)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各中小学要主动向乡镇(园区)汇报,加强属地管理;积极做好同妇联、团委、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加强协同监管;自觉对接家长,加强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学校要积极做好课后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统筹,中心校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统一开展对辖区内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对违反“六严禁”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严厉惩处,实行销账制度。通过集中整治、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形成长效机制,净化我县教育生态环境。
(三)加强督查,压实责任。县教体局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工作督查,通过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将学校校长、班主任、教师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机构执行“十不得”、“六严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年检范围,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罚措施等,持续推进整治工作,促进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规范有序。
【方案精选】某县空间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汇编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以及中央“三块地”改革的战略部署和改革举措,坚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发展方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强化国土要素支撑与保障,促进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提质增效,树立省内县域农业、生态国土空间治理典范。抢抓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契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发挥县域比较优势,加快建设多产融合的农业第一县,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试点目标
深化细化县域农产品主产区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贯彻落实国家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耕地的有关保护任务,加强三条控制线的管控并传导到各乡镇(街道)管理单元。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满足农产品主产区发展新阶段的新需求,探索农产品主产区空间治理的战略、路径、方法、政策和措施,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创新试点2.0升级版。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农业、生态空间治理为核心,通过改革创新、要素保障、规范用地管理等措施,依托空间治理数字化手段,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和利用效率。通过3年试点,打造(金义)都市田园综合体和若干个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区域性示范性农业产业园区,形成农业空间形态集中连片,农业生产高效现代,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国土空间治理新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落实主体功能战略。
1.加强规划引领。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治理、农业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定位。通过规划引导,进一步优化县域农业、生态空间布局形态,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特色景区的功能布局,增强农业、生态空间的治理能力。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要求和用途管制制度的前提下,探索制定对项目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等进行优化调整与细化落实的制度和措施。
2.落实乡镇主体功能。在县农产品主产区的定位基础上,将主体功能进一步精细化至各乡镇(街道),延续县域主体单元类型,分为城镇化优势型乡镇(街道)、城镇化潜力型乡镇(街道)、农产品主产型乡镇(街道)、生态经济型乡镇(街道)、重点生态型乡镇(街道)五类。完善差异化落实政策,通过改革传导,形成县域内上下互动、相互融合的空间主体关系,做到精准施策、精细管控,实现各乡镇均衡发展。
(二)引导农业空间布局优化,保障耕地资源安全。
3.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功能恢复等工程,促进农田集中连片,构建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5片、百亩方永久基本农田20片。优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空间布局,加强对农村低小散等低效用地盘整利用。建立农业产业准入和监控制度,支持农用地多元化、生态化、效益化利用政策。
4.完善农业标准地制度。按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要求,开展农业提质增效,研究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地”制度,使之体系化、系统化。标准地具体划分为:一类标准地(一般农田),主要种植当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二类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可种植一年生作物;三类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并确保种植其他一年生作的地块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四类标准地(园地),主要种植一年生作物和多年生的重点农业经济作物。根据标准地的类型实施奖惩激励措施,明确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奖补措施,切实保障提升农民收益。
(三)系统开展生态空间保护与利用,保障生态安全。
5.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系统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保护、林业资源保护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严守生态底线。建立以牛头山国家森林公园、壶山省级森林公园等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加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源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地等重要生态资源的保护工作,落实保护责任。
6.探索“两山转化”实施路径。落实山区26县“双向飞地”政策,与结对帮扶地区开展产业飞地、创新科技园、产业合作园建设,谋划安排1500亩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发挥生态资源优势,谋划布局一批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科研宣教等生态经济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四)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探索建立实施新机制。
7.加大力度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立足于县的自然地理特点,从耕地质量、粮食产能、田园景观、生态价值等方面出发,研究制定具有特色的土地综合整治效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土地综合整治有效实施;系统开展田水林草系统性生态修复,制定符合县的生态修复策略和重点区域,创新引导多元化市场化主体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充分发挥地方投资平台优势,提高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效率和质量,提升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中的生态区域的治理能力。
8.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新机制。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入实施以共同富裕为主导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村庄集聚搬迁与生态修复工程,深化“下山脱贫3.0”行动。允许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农村建设用地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的原则进行复垦,取得等量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加强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与有机更新的统筹和引导,为土地整治与城乡有机更新提供制度保障。
(五)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改革创新,探索农村产业用地分类管理。
9.探索农村产业用地分类管理。为顺应新时代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拓展农业农村功能,延伸农业农村产业链条,创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用地类型,分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产业用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配套用地。对建设永久性建筑设施的融合发展产业用地,严格用途管制,严控新增规模,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对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可恢复为原地类种植条件)的融合发展配套用地,在符合农地农用和国家、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的原则下,探索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备案,以满足农村产业用地和农业配套设施需求。按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的特点,结合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地分类和《省土地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探索制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用地在空间规划管控、用途管制、项目审批、产权登记、亩均投入产出等中的用地分类衔接和过渡方法,满足县空间治理试点用地管理要求。
10.规范集体经营性用地。建立县域特色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优先安排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控制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模。对于符合规划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出让、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宅基地、工矿用地、废弃学校和公共服务用房等用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用于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发展。探索零星地块的腾挪和集聚方式,合理控制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水平,使空间更集聚,实现土地资源的盘活和集约化利用。
11.加大农村产业用地扶持力度。针对农产品主产区定位和发展路径,加大要素资源向农业、生态空间治理产业项目倾斜力度,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指标使用制度,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规划“留白”、虚位管控和动态实施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作为补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后备资源。根据项目需要,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5%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规划额度用于空间治理项目。探索农业农村地区新能源项目在农用地内开展复合利用的标准和方式。县由政府投资且经省发改委立项的基础设施、民生项目、优质农文旅项目,省级以预支的方式给予4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对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省级统筹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比例为40%。
(六)探索农村用地差别化管制,提升空间治理效能。
12.探索差别化管理模式。依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遵守农地农用原则,切实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制定和完善有特色的《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分类和管理办法》《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县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办法》《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县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实施方案》等相应的配套政策与规范,进一步规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用地和配套用地的分类、选址、规模、标准、审批(审核备案)、使用年限和监督检查等,明确空间治理项目用地审批(审核、备案)管理机制,探索农业、生态空间用地差别化管理方式。
13.探索创新供地方式。依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创新创业、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集群等业态特点,健全产业项目的准入和准出机制,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制定符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特点的建设用地赋能“标准地”,探索多元化、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新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允许划定单块面积3公顷以下的开发边界,用于安排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新业态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项目。
14.完善用地保障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和定位,结合县农业、生态空间治理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产业用地的保障政策。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特殊性与生态景观敏感区域的特殊建设要求,有关控制指标确有必要突破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控制指标下限的,经充分论证后,可适当降低容积率、绿地率、停车场配比等指标要求供地。
15.探索差别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用地发展监管体系,强化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转让土地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严格妥善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防止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名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16.探索土地要素流动补偿机制。建立县级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机制,按照“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由占用土地资源多的地区向占用资源少的地区给予经济补偿。探索制定土地要素流动补偿机制的量化指标,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行共同富裕目标。
(七)构建未来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强化数字化赋能。
17.加快“规划协同”应用场景建设。围绕规划协同共治目标,以推动纵横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多跨协同的重大平台及建设项目谋划为落脚点,在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上,建设“规划协同”应用场景,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以“空间码”为核心,通过码上智编、码上智策和码上智评三个子场景,实现规划矛盾从源头发现、规划协调跨部门共商、规划实施全方位监测,有效保障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中的管控和引领作用,保障县空间治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18.加大数字平台监管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县空间治理试点的实施监督指标体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评估预警机制。落实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体检、全面评估、及时预警,全面提升县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试点准备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
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落实省级主体功能区部署。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6月)
依据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专项规划和技术规定等,全面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三)试点总结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分析评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政策与建议,形成农产品主产区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空间治理试点实施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全域办,以及各镇街(联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协同联动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目标任务制定、政策工具集成,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制度。省、市加强工作指导,县具体实施,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明确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要求,细化工作职责和内容,加强协调沟通,加大探索力度,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
(三)确保成果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按照项目化、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推进专班工作,客观认真进行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分析阶段性成果。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实践证明不可行的举措,要及时予以调整,提出相关建议。
五、预期成效与预期成果
(一)预期成效。
1.形成一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区域,整治5个以上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项目区,耕地连片度得到明显提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到试点期末,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指标。
2.全县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完成勘界定标,一般生态空间得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到试点期末,全县林地、水面面积不低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指标。
3.高水平实现县域农业现代化。初步建成都市田园综合体,打造不少于2个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于一体的区域示范性农业产业园区。
4.形成农产品主产区共同富裕的战略、路径、方法,全面提升乡村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和空间治理效能。
5.依据各乡镇(街道)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历程,引导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地形成县域农业、生态差别化发展态势,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目标。到试点期末,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6.强化农村产业用地精准、精细化管理,形成行之有效、合理合规的管控机制。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有效的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庄生产生活民主自治机制。
7.建成未来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实现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
(二)预期制度成果。
1.编制《县空间治理专项规划》(主要内容:优化农业空间格局、做优镇街发展引导、落实主体功能战略、保障耕地资源安全、探索建立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举措、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建立农业用地差别化管控机制、分类引导村容村貌(建筑风貌)建设、安排重点项目等)。
2.编制《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分类规范和管理办法》(暂名)(建立农村产业用地分类和差别化审批、实施、监管机制及方法)。
3.修订《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4.编制《县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办法》。
5.编制《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
6.编制《县土地要素资源流动补偿实施方案》。
精选方案_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有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养殖管理,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镇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镇畜禽养殖污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规范管理,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全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环保所、畜牧兽医站、国土所、水利站、村建办、派出所、经管站、各责任区等相关单位、站所依据各自职能做好配合。
2、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户)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力度。
3、养殖环保优先。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新建养殖场必须充分考虑土地的承载能力,采用干清粪工艺,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雨、防渗、防溢流、防异味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必须三证一备案,即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养殖用地备案证,原有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全部按要求配建畜禽粪污设施。
二、整治目标
依法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完成非禁养区内存在污染的畜禽养殖场(户)综合治理,依法关停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户);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镇农用设施用地审批制度,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做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范围及工作标准
对禁养区养殖场(户)实施关停
对全镇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全面关停。
(一)做好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
1.镇范围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生猪≥500头(年出栏量)、奶牛≥100头(存栏量)、肉牛≥100头(年出栏量)、蛋鸡(鸭)≥10000只(存栏量)、肉鸡(鸭)≥50000羽(年出栏量)、羊≥500(年出栏量)、兔≥3000(存栏量)。2.镇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3.整治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相关标准实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按照《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执行。
(二)重点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种养结合不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一控两分四防两配套一基本”的原则实行。“一控”,即改进节水设备,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即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法清粪工艺,实现干湿分离。“四防”,即配套设施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流、防异味要求。“两配套”,即养殖场配套建设贮粪场和污水贮存池。“一基本”,即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对粪污处理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的养殖场(户),由环保所协同市级相关部门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分管环保、农业领导任副组长,环保所、农业办、畜牧兽医站、村建办、国土所、经管站、镇纪委、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环保所设办公室,由蒋金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执行、指导督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各村为单位,镇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共同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关停、整改畜禽养殖场(户)的牵头单位为环保所,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为镇纪委、派出所、环保站、财政所、农业办、畜牧兽医站等部门。
党政办公室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相关督查考核工作。
镇环保所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列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清单,督促各村(社区)在20xx年6月30日前依法关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核算和考核;督促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登记;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专项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畜牧兽医站职责:负责加强畜禽粪污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因地制宜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指导畜禽养殖场(户)采用减量化节水工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种养循环利用设施,配套足量的粪肥还田土地消纳面积;配合环保所做好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验收。
镇纪委职责:负责对全过程开展监督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派出所职责:负责维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依法查处环境违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综治信访办职责:负责依法维持整治工作相关秩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5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畜禽养殖污染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做好养殖场(户)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引导养殖场(户)自觉开展整治行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10日)
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状况,以整治方案实施为契机,各责任区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规模、现状,摸清底数上报,环保所、畜牧兽医站根据摸排情况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调查分析,掌握情况,分类列出整治名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1日-7月21日)
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分类开展整治。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积极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雨污分流,采用干清粪工艺,实现粪尿干湿分离,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贮粪场和贮液池等粪便污水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防止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的渗漏、散落、溢流、雨淋、异味散发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22日-7月30日)
1、检查应治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相关标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是否按照《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执行,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
2、对达到治理标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治或不达标的养殖场(户),由环保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重新明确治理期限。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户),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由市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停业、关闭决定,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照相关法律委托镇政府代履行。
3、组织督导检查。20xx年8月份,镇政府组织督导组对各责任区限期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治理不彻底的养殖场(户),每发现一处对所在责任区通报批评。
五、建立长效机制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关系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规范管理。
(一)科学规划养殖区。按照城乡发展要求、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以及畜禽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由环保所牵头会同村建办、国土所、水利站等单位制定全镇禁养区划定。
(二)严格畜禽养殖审批程序。投资新建养殖场,养殖场主应首先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向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召开农用设施用地联席会议,同意后发放备案申请表,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备案申请表报市国土局备案,不符合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建设单位未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直至责令恢复原状。用地未经土地部门审批或未经环保部门评估的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户),畜牧部门不得给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得提供检疫、防疫服务。
(三)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养殖场场(户)负责人负有主体责任,必须保证畜禽粪污设施正常运行,按技术指导要求完成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监管责任人,各村网格员为日常巡查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督促养殖场(户)整改,拒不整改及时上报畜禽粪污整治领导小组,保持常态化运行,切实改变脏乱差的状况。
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最新
农村居民的系统化、模式化生活活动典型形式与总体特征。农村生活方式是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最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1
根据《xx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内容要求,现将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异常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生态与环境质量,按照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我县建设“中国最美乡村”、“世界最大生态文化公园”的目标,以人为本,科学规划,注重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环保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走经济社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到五年的时间,完成我县饶河源头保护区内沿河、沿库1公里内的村庄及全县历史文化名村、生态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向全县逐步推广,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农村环境有明显改善”的目标,把我县农村建设成“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公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加大县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2、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充分考虑城乡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污水排放现状、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
3、因地制宜,加强指导。结合各地经济条件、地形地貌等实际情况,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4、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结合我县各村庄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先环境敏感区后一般区域,选择一批具有一定条件的村庄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三、治理模式(生态塘技术)
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原则上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生态塘技术”治理模式,该治理模式尤其对含氮磷较高的农村生活污水有较好的去除效率,同时具备结构简单、投资成本低、能耗低和维护管理简便等特点。
1、根据江湾村生活污水特点和我省“十二五”减排计划的要求,省环保厅已明确该村选用“氧化沟”污水治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
2、对村庄内有分散式旅游服务区、农家乐、宾馆等的污水处理应以企业主体为单位,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并经处理达到生态塘接纳标准后,引入生态塘进行污水净化,保证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3、对分散居住的村庄可以依据当地地势等实际情况设置多个小型生态塘处理。
4、对于个别无法实施生态塘治理模式村庄,亦可根据实际选用省环保厅《江西省农村面源与生活污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内的其它治理模式。
以日处理100吨废水规模为例:(以下不含管道建设造价)
①调节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30m3(造价不明),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②接触氧化池容积选择:有效容积20m3,具体施工需委托环保公司设计、施工及安装设备。(造价由环保公司报价)
③生态塘选择:
生态塘类型选择:采用将植物移植在轻质材料载体并飘浮于水面的生物浮岛,浮岛构建主要采用毛竹围栏水生植物的方式。
生态塘址选择:一般在地势低洼的地方修建,也可对农村原有的蓄水塘进行改建,在施工中需注意防渗治理和暴雨径流导流明渠建设。
生态塘植物选择:植物有宽叶香蒲、美人蕉、梭鱼草、鸢尾等。
生态塘规模选择:按5人/m2要求计算塘面面积。
生态塘造价:总造价按180元/m2计算(塘体造价按150元/m2,浮岛生物按30元/m2),塘面面积440平方,则生态塘造价7.92万元。
四、项目资金
1、资金预算
在深入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参照我县沱川乡河西村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经专业工程师核算,婺源农村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涉及11个乡镇,共72村庄(名单见附件一),常住人口45953万,建设化粪池、生态塘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共需筹集资金5000余万元(不包括由业主自行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资金)。
2、资金筹集
该项目建设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式交付使用后,运行和管护费用,由乡镇统筹配套资金解决。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
成立婺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指导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督促实施和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宣传发动、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10月—)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利用宣传车、报纸、有线电视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行动。
3、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10月—)
有关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生活污水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所有行政村、自然村所采取的处理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报县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落实。按照分批进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县领导小组要选择几个条件成熟的村庄为试点,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分阶段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4、督察考核、总结提高阶段
对有关乡(镇、街道)、村组实行动态考核制度。运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集中督察相结合等多种手段,对各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纳入乡(镇、街道)、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领导。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各自的`工作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领导挂帅,组织得力人员认真落实;要投入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确保生活污水收理、运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广泛宣传。要利用有线电视、召开村小组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开展课堂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农民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逐步实现乡风文明。
4、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主体,逐步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各村应配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人员,参与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负责建成后运行管理。
县农工部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负责卫生改厕,并做好与生活污水治理终端设施的管网衔接;
县发改委参与项目方案评审、项目审批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县建设、规划局指导编制城乡污水治理规划,指导纳管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并负责指导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县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治理模式中承建单位的资质审核、业务指导和考核验收,并牵头负责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的排泄物及污水治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治理设施建设的土地报批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与污水管网建设的相互衔接;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河道疏浚任务分配、业务指导和的实施。
县环保局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污水治理项目的衔接和争取配套资金及督促检查;
农村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的通知》和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污水治理方面
(一)工作目标
xxxx年,完成省市下达x个乡镇(西兰、洪洋、鉴江、碧里、中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附件x:《罗源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表》);推进省市下达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完成xxxx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附件x:《xxxx-xxxx年罗源县村庄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
xxxx-xxxx年,巩固完善建设成果,重点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提高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率。
(二)治理标准
乡镇、村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xxxxx)有关规定执行。要求三格化粪池数量(需按《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xxxxx-xxxx )建设)达到村庄常住户总数xx%以上;条件具备的,要在村域内全覆盖。对于不会对公共水体造成污染、仅用于农田、耕地灌溉的村庄,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或自然排水沟消纳利用。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后,还要配建相关设施对尾水进行处理,包括尾水进入氧化塘、人工湿地、微动力设施等或纳入市政管网进行后续处理,具体排放标准在项目建设阶段由环保部门把关。
(三)资金补助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省、市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主要有两个方面:
x、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新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含提升改造),总投资在xxx万元(含)以下,按实际投资额的xx%给予补助,每个乡镇补助不超过xx万元;总投资在xxx—xxxx万元,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总投资在xxxx万元(不含)以上,每个乡镇补助xxx万元。
x、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助
(x)三格化粪池补助
省级财政给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每户xxx元补助,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要求,每户补助xxx元。我县xxxx要完成xx个乡镇xx个村庄xxxx户三格化粪池建设,县补助资金xxx.xx万元,总投资xxxx.xx万元。
(x)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补助
对村庄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微动力等污水处理设施的,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xx万元。
(x)污水管网建设补助
镇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市级财政以“经济较为困难县”的标准按实际投资额的xx%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
(四)工作要求
x、组织领导
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罗源县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组织计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制定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标准,协调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x、具体落实
各乡镇应在充分摸底基础上,严格项目申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经开展过村庄污水治理、农户改厕且已领取过补助资金的,原则上不再列入整治名单;并对列入省级美丽乡村整治任务的村庄进行全面覆盖。并于各乡镇签订农村生活污水整治责任状。建立县、乡(镇)两级共同承担的长效运行资金分担机制,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按相关规定可向居民收取生活污水处理费用。
x、促进项目实施
由县住建局联合环保、爱卫办等部门,会同乡镇政府统筹抓好村庄三格化粪池建设改造指导工作。村两委要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协调解决化粪池用地、接管、尾水排放等问题,按照农村布局建立档案(xx户以内各乡镇根据住户地形区位自行安排分布,可一户一池或多户一池,xx户以上要报县住建局与其他部门商议后确定),施工前后及施工中,要拍照存档。同时,鼓励乡镇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五)建立督查机制
x、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根据考核结果,达到要求的,全额拨付奖补资金;达不到要求的,视情况予以扣减或取消奖补资金。
x、有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年平均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根据废水流量计、电费缴纳单、运行维护记录等资料核算),每降低xx%扣减奖补资金xx%,年运行负荷率低于xx%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x、未按要求落实管理制度,年终考核无法提供设施管理维护相关资料的(包括管理人员聘任合同、人员工资发放单、日常检查记录等),责令限期整改并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
x、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进出口水量明显不符合要求;出口水质监测不达标;人工湿地杂草丛生或水生植物死亡未及时更换。发现x 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发现x 次扣减当年奖补资金xx%,发现x 次(含x 次)以上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x、污水处理设施无进、出水或进、出水质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污水处理设施被人为损坏无法使用的;弄虚作假,伪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资料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处分的,或造成群众x 次(含x 次)以上有效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不予安排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农村垃圾治理方面
(一)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治理、建管并举、条块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强农村垃圾管理,明确各乡(镇)、各级部门职责,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运行体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管理、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网络,xxxx年要完成市下达xx个行政村(附件x:《罗源县xxxx年农村垃圾治理行政村任务清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和x个乡镇(附件x:《罗源县xxxx年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任务清单》)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以及自选建设一个(霍口乡)阳光堆肥房任务(附件x:《罗源县农村阳光堆肥房处理任务清单》)。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xxxx年所有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和保洁常态化机制; xxxx年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多数行政村达到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进一步巩固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体制及资金保障机制。
(三)工作步骤
x、动员部署阶段: xxxx年x-x月,制定《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动员会,研究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并广泛宣传。
x、集中治理阶段: xxxx年x-xx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活动,指导各乡(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
一是各乡(镇)指导各行政村配足村级环卫保洁人员。
二是各行政村组织人员清理积存陈年垃圾和其它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河道、池塘、沟渠、田头等区域的垃圾。
三是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修缮;改建开放式垃圾池为密闭式,购置垃圾桶;各乡(镇)配齐垃圾转运车辆,加强辖区转运站管理。
四是完善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
x、检查验收阶段:
xxxx年xx月,县将对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拾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行政村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xxxx年xx月,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各乡(镇)原则上抽查x个行政村。
x、巩固成果阶段:
xxxx年l月x日起,对于抽查验收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确保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四)农村垃圾管理标准与要求
x、配齐充实保洁队
(x)一般要求
各乡(镇)要加快建立乡(镇)级专业环卫管理队伍,并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专业环卫队伍,负责乡(镇)区域的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村道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将村里清扫保洁、收运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和人员,实现乡(镇)域范围的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x)具体要求
①各行政村原则上按照每xxxx人(含外来常住人口)配备x人以上(含垃圾收集员)的标准,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
②各行政村委会要完善保洁考核制度,加强对清扫保洁队伍的管理,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员花名册和台账,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③各乡(镇)要按照行政村基本覆盖的要求配置垃圾运输车辆,要优先选用压缩车,方便桶车对接,压缩式运输车原则上按xx~xx个村一台配置。
x、合理选择农村垃圾处理模式
城市周边、交通便利的农村应纳入城市无害化处理设施 处理;离城区垃圾处理设施远且垃圾产生量大的乡镇村庄, 可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边远村庄、海岛垃圾尽量 就地减量、处理,有害或不可降解的垃圾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提倡农村垃圾“干湿”分离,湿垃圾(即“会烂”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质)利用阳光房堆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省住建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今年选择若干乡镇开展垃圾“干湿”分类试点,成熟后全面推广。
x、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
(x)一般要求
①各乡(镇)要加快新增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农村垃圾区域集中处理;鼓励远离县级垃圾处理场的乡镇建设模块化垃圾处理设施,以乡镇为单位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②各乡(镇)要加快村庄垃圾房(池)建设。村庄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房(垃圾池)要按照村庄规划,本着就近方便、便于运输的原则进行设置。垃圾收集房(垃圾池)原则上要封闭,现有的.露天垃圾池要进行封闭改造。
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易产生二次污染的简易填埋设施、焖烧炉等。现有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及时新、改(扩)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x)具体要求
①县将建成一座垃圾处理场,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置,鼓励相邻乡(镇)区域共建共享无害化处理设施。
②除偏远乡镇、海岛外,所有乡(镇)应建成x座以上压缩式转运站或购买垃圾压缩运输车直接转运。
③每个村庄至少设置x个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应有防雨和污水收集功能,配备大型垃圾桶(箱)、冲洗设备或有分类收集设备。
④村庄内公共设施、集市、车站、停车场、街道及活动广场、进出村道等场所应设置垃圾桶(箱)。居住区按每x~xx户配置x个,村庄公共设施、停车场等活动广场一般按xxx~xxx平方米设置x个,沿街道路按每xxx米配置x个,其他道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各行政村收集点数量应根据行政村面积、人口按实配置。
x、农村垃圾收集转运方式
(x)一般要求
各乡(镇)农村垃圾收运主要通过各乡(镇)垃圾转运站集中后,经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至县处理场处置。
(x)具体要求
①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和数量应与生活垃圾收集量相符,操作应实现封闭、减容、压缩。
②采用压缩车直运模式的,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内得宜选用x~x吨的垃圾运输车辆,如运输半径xx公里以上,垃圾压缩转运车吨位宜选择x~x吨。
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应依据垃圾收集量、运输距离及道路状况选择运输模式:
当运输距离小于xx公里采用“直运模式”,将收集站或以固定位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集装箱)为基础,将收集的垃圾直接运往处理场;当垃圾运输距离大于xx公里或垃圾量较大时,采用“转运模式”,将村垃圾收集点上的垃圾通过区间垃圾收集车送至乡(镇)垃圾转运站后转运至处理场。
x、完善村规民约
(x)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制订村规民约,明确各农户对自家居室、院落和村委会规划的公共卫生责任区的保洁责任,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分类。
(x)村委会与农户签订门前 “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xx%以上。发动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正确引导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村内文明程度,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x、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x)一般要求
我县按照市农村垃圾日常管理经费标准,每人每年经费不低于xx元。其中,省财政补助xx元,市财政补助xx元,县(市)财政补助xx元,乡、镇和村合计补助不低于xx元,村民自筹不低于xx元。我县xxxx年要完成x个乡镇xx个村庄约有xxxxx人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务,县财政补助xxx.x万元,总补助资金为xxx.xx万元;我县垃圾转运站建设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市、县财政各出一半(市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xxx万元);市对开展阳光堆肥房的试点补助为xx万元。
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资金投入管理办法,建立起农村垃圾常态化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其维护修缮经费,各乡(镇)、村积极引导群众适当交纳保洁费,确保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x)具体要求
①清扫保洁员工资村委会负担,乡(镇)给予补助,垃圾转运费用由乡(镇)负担。
②垃圾池建设、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村委会负责,乡(镇)给予补助。
③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与运行由县财政负坦。
(五)工作要求
x、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住建局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成立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定进度,定人员,定效果,分解落实责任。
x、落实例会,推动工作。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职能部门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安排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县住建局每月召开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会议。
x、制定方案,强力推进。各乡(镇)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县住建局工作要求,制定本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进度,强力推进。
x、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乡(镇))成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组,定期组织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下发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乡(镇)、村通报批评。各乡(镇)建立农村垃圾管理检查考核小组,实施日督导、月考核制度,定期汇冬、评比、通报凡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影响到验收的单位,要严格进行问责。
x、加大宣传,舆论引导。通过开辟专栏、曝光台以及播放公益宣传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
x、鼓励探索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农村垃圾整治的质量和效率。
精选方案_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关于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要求,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污水有效治理,健全完善设施建管机制,推进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现制定20xx年度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县统筹、落实属地责任,推行区域一体化、项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强化规划设计、规范建设运维。推进1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xx年完成年度有效投资2040万元以上。同时,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动态更新已建设施及农村黑臭水体清单
1.组织开展已建设施分类评估。应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20xx年5月中旬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建设施统一建档工作。对在用的设施,要根据尾水排放去向,对照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逐一明确设施排放标准,按规定开展设施监测监控。对停用的设施,要通过完善配套管网、改造设施工艺设备等措施实施提升工程,相关内容要纳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行挂账销号,力争20xx年上半年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对确实受损严重无法实施改造的设施,于20xx年8月底前按规定报废。
2.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结合省里下发的遥感卫片分析和群众网络举报等情况,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辖区村庄黑臭水体清单动态更新。
(二)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储备库
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30年),以问题为导向策划生成项目清单,于20xx年4月底、8月底前分批报送,经筛选审核后,省级将同步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在策划项目清单时,提前逐村确定厂站选址,对接自然资源部门绘制勘测定界图,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
(三)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1.推进11个村庄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连片治理,重点治理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七类重点区域内村庄。镇、镇要落实“一乡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3月底前完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完成时限和项目责任单位,推进11个以上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见附件1)。
2.推进17个村庄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验收工作。坚持增量规范与存量提升并重、厂站与管网并重、建设与运维并重,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强化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力争通过“纳厂、集中、分散”处理的户数占村庄常住户数比例90%以上;鼓励开展尾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全链条治理;完善长效运维机制,提升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全年力争17个以上村庄通过提升治理验收,其中,除镇、平湖镇、吉巷乡2个外,其他乡镇(街道)各1个。
(五)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并落实问题整改
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xx〕9号)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明察暗访,每月至少抽查1个乡镇、5个村庄,抽查结果实时录入“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系统”手机APP。对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专人及时开展现场核查,明确整改时限,逐项整改销号。
(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业务培训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政策宣贯,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维要求宣贯到基层一线,20xx年底前,完成50%以上的乡镇、村培训工作。
三、保障措施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其列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攻方向来加以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促落实、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县乡统筹、落实属地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等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等方面的工作;各乡镇(街道)组织做好项目谋划、资金筹备、项目审批、用地征地、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户厕后端的衔接,协调推动镇、镇政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住建部门指导做好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生态补偿资金、流域整治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政府性基金、银行融资等,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
(四)强化技术支撑。注重减轻村庄工作负担,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进村(社区)的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统计、项目过程监管、验收考核评估、常态化明察暗访等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准化、精细化管理。
(五)定期调度指导。镇、镇从每月1日前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任务进度滞后的,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年度任务进展情况,并纳入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强化典型示范宣传,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召开现场会议等方式,宣传各地典型做法。
【方案精选】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分类监管、综合防治的良好局面,有效解决扬尘污染问题,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施工扬尘进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城市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减少灰霾天气产生,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坚决遏制建筑工地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治理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
三、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着力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实现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实现“六个百分之百”治理目标到位:
1.施工现场实行100%封闭管理,城市主干道采用不低于2.2米,次干道、支路不低于1.8米硬质围挡。
2.严格按照场地施工条件设置过水沟槽、冲洗平台和三级沉淀池,安装冲洗设施,出入口车辆冲洗率达到100%。
3.建筑垃圾及余土清运实行100%密闭运输。
4.施工现场出入口及施工主要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
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必须配备洒水、喷雾等降尘设施,100%实施湿法作业。
6.工地出口两侧各30米路面100%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四、治理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工作职责。按照“谁建设、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编制完成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管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信息。监理单位应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加强施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制定施工扬尘治理细化标准。各工程项目须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纳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扬尘治理施工管理水平。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细化为工地围挡、裸土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三)打造扬尘治理示范工地。按照质量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每年度建设1-2个扬尘治理示范工地,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深入现场一线,学习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提升一线操作人员的意识和技能,加强示范引领。
(四)强化施工扬尘前期监督。从严把关,加强监督,在建设项目招标时,应把达到施工扬尘治理标准作为要约条件写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承诺。项目开工前,县质监站将对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
(五)严控施工过程扬尘污染。充分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施工过程扬尘监管。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
20xx年年底前,将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开展建筑扬尘治理专项督察行动,重点督查施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项目,按照扬尘治理规范要求进行督察,不合格的将责令整改。
(六)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扬尘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处理,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加强动态监管,增加监督抽查频次,并进行现场核验。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年度内因扬尘治理问题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处罚的,取消施工单位评选省、市优质工程资格,并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建设单位采取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公示违规行为等措施;对监理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中工作迟缓、推进不力、责任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通报批评、警示、公开约谈等措施,依法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特成立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建筑业管理股、质监站、施工管理站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站,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各工程项目要在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扬尘治理进展情况至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有关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并整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抽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推动扬尘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规范管理,从严执法。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实施本系统执法检查,与县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扬尘防控执法监管体系。
(四)鼓励公众监督。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宣传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扬尘污染防治意识。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网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的权利。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受理扬尘污染监督举报信息,及时回复,限期办理。
精选方案_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为丰富我县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期个别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社会反响强烈。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大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我县民办教育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为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排查摸底、集中治理、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行为;坚决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行为;坚决杜绝超范围违规招生;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坚决整治“无证无照”办学、超纲教学、违规收费、学籍等乱象,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内外监管、分类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严肃查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营造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范围
经审批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面向青少年开展学科类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治理内容
(一)规范办学资质
对具有办学许可证、正式登记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对举办者资格、经费来源、办学条件等资质进行复核,达到标准的继续办学,达不到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办;对“有照无证”、“有证无照”、“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厉打击,依法依规坚决取缔。
(二)规范招生管理
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管理,认真审定民办学校的招生资格和条件,坚决查处虚假招生宣传、大班额、擅自扩大招生规模、超计划违规招生等行为。
(三)规范财务管理
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重点排查学校运营期间,银行账户是否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务账簿记录情况、是否存在“体外循环”、“账外账”,抽逃办学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等情况。
(四)规范教师管理
排查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招聘录用的教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从教资格;是否与招录教师签订合法、规范的聘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有关义务;是否存在拖欠教师工资或其他侵害教师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规范收费行为
1.排查民办学校是否存在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规定收费款项外,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收取其他费用等情况;是否做好收费公示,通过公示牌(栏)、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做到明码标价。
2.排查民办幼儿园是否存在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等情况;是否存在预收费和跨年一次性收费情况。
3.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培训费的情况。
4.排查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和发票领购手续,并按规定开具发票;是否存在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等情况。
(六)规范教学行为
1.排查民办学校是否执行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是否存在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挤占挪用体育、音乐、美术、安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时间。
2.排查民办幼儿园(包括针对幼儿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实行“小学化”教育;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情况。
3.排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或“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规范行为。
(七)规范安全管理
排查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防范设备设施建设、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情况。
四、责任分工
(一)教育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资质进行复核与认定,对已登记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财务运行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治“有照无证”、“有证无照”、“无证无照”办学机构的经营行为;负责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和《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民政部门。负责对获取办学许可证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监督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活动,查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及获准办学的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注册登记;对已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梳理排查;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治“有证无照”、“无证无照”办学机构的经营行为;负责查处民办学校食堂等饮食服务设施使用情况。负责规范、指导并督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各类收费公示,不得收取公示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对违法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四)税务部门。负责落实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查处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和其他税种偷逃税款等行为。
(五)人社部门。负责指导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对履行合同义务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报栏等)设施设置及临时建筑工程的审批。
(七)住建部门。负责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户外广告批准设置后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牌匾、霓虹灯、门头广告的监察管理工作;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建设和设施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整治房屋违规租赁,房屋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八)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消毒隔离及传染病预防等工作的指导与检查以及卫生保健制度、饮用水卫生指导、儿童预防接种检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的动态;协调处置和封堵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在网上的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十)司法部门。负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执法流程,提供法律服务资源和支持。
(十一)应急部门。依法督促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十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清理整顿过程中妨碍、阻挠执法的行为,打击非法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涉嫌犯罪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周边的治安巡逻,处置突发情况,确保安全稳定。负责民办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驾驶员资格审核,严查民办学校使用车辆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消防部门。负责督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加大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督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民办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对消防设施的使用及日常的保养维护,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依法处罚消防违法行为。
五、治理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
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详细摸排分类,建立台账,根据摸底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甄别,建立台帐,建立一校一策治理档案,将甄别结果移交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治理。
(二)对存在问题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各职能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达标后方可经营。对明显不具备办学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停止办学。
(三)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学标准的,由县区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相关职能部门安排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与配合。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
县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因推诿扯皮、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或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密切协作,合力整治。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办学或私自开设办学机构的或整改期间重新开办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取缔;要积极协作,合力攻坚,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总结整治经验。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监督,全面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治理工作的作用和意义,引导广大家长自觉抵制违法违规的办学机构,积极支持配合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好存在问题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的说服教育工作,既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又要防止激化矛盾,避免影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全面检查,总结上报。各职责部门要对集中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督导小组,要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及县政府。对工作力度小、未完成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监督相关部门限时完成工作任务。
七、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民政局、县市场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组成。
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镡玉奇同志担任。
县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牵头负责辖区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对全县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质量、证书发放、招生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大整治。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实施方案,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12月10日前要完成摸排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分享】街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XXX关于扶贫工作、民政工作、统筹推进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20xx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闽民救〔20xx〕20号)、《20xx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宁政民〔20xx〕13号)和《20xx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霞民政〔20xx〕23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街道20xx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纪委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落地落实,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所盼、所急、所忧,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特困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行动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到4月25日)
各社区、村要根据实际,结合城乡低保半年复核工作、明确整治目标、行动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网格。
(二)摸底排查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
一是清理纠正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保尽保,检查是否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重点检查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清理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救尽救,检查是否全面实施分级分类分档临时救助工作,是否按规定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是清理纠正特困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养尽养,检查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上报民政办,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是清理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兜尽兜,检查各社区、村疫情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三)治理举措(6月26日至8月25日)
一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力度。继续运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做好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加强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狠抓"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落地见效,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等,6月底前逐一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农村留守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兜底保障。
二是加大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社会救助热线,落实快速响应机制要求,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对"十三五"以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进行"大起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三是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各社区、村加强推广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三种网络公开渠道,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四是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结合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民政办健全与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联查联办、直查直办机制,严肃查处专项治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加大典型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
(四)整治总结(8月26日至9月10日)
各社区、村要认真开展情况总结,着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的治理措施、形成的制度成果以及治理成效等进行梳理,形成文字材料,于9月10日前报送街道民政办。
【荐】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管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一20xx)》《市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明电〔20xx〕15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抓手,全面规范施工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细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功能区,到20xx年底,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初步建立起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机制体系建设
1.严格审批核准。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河道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应到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得交给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未经核准的处置单位处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录入建筑垃圾产生企业、运输企业(车辆)、消纳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能力及场所位置等基本信息,公开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类资源化利用需求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备定位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加强信用管理,同步建设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违法信息(黑名单)模块,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处理处罚情况。(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遗撒垃圾清理机制。对建筑垃圾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遗漏、带泥上路造成的污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工地出入口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运输车辆产生的由运输企业负责清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清理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代履行;对无法查证责任人、责任车辆的,由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
1.狠抓工程渣土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住建、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弄清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产生量、就地利用量、外运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狠抓拆除垃圾管控。完善房屋拆除工程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拆除施工企业要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拆除工程管理机制,弄清每个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装修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物业公司负责确保装修垃圾集中定点存放和及时清运,与业主签订《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协议》,并监督业主分类投放。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要与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协议,或与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业主、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处置企业清运联单制度,弄清每个装修工地装修垃圾产生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分类处理。其中,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按有害垃圾(油漆桶等)、可回收物、其他废弃物标准实行分类堆放、分类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砖块及混凝土弃料类为可资源化利用类建筑垃圾,进入特许经营企业加工为再生产品;碎木料等可燃物类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类进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规范处置;金属等可回收物类进入废旧物资资源系统回收利用;石膏板等其他无法综合利用的废弃物类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严格运输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纳入名录的运输企业名单,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严格考核并落实违规企业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运输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单位回执联单制度。施工单位选择跨县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必须到当地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将运输企业、车辆信息录入当地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垃圾跨县区运输的,要落实转运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扬尘防治和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检查房屋建筑工地洗车台是否使用,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办理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检查超量装载的车辆,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是否驶出工地;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牌无证、无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推广新型环保车辆。大力推行智能环保车和帆布平滑式全密闭箱盖车,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购置适合城区通行的装修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实现规范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四)加快消纳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消纳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喷淋、作业现场覆盖、周边道路保洁等措施,并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序分类存放。(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辛店街道办事处)
2.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存放。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工程渣土的,要做好覆盖,临时堆放超过3个月以上的,要进行绿化。需要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往施工工地外自行临时存放的,必须到政府指定消纳场存放,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确需要在其他地方通过填坑等方式存放,改变土地现状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并出示书面意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国有储备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区水利局对区管河道确权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余区域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对占用农田、河渠、绿地、铁路及公路保护用地的存量建筑垃圾,限期清理;对规定期限内未清理的,依法处罚;对符合规划,土地产权人同意进行绿化的,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鼓励直接应用。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坑塘、填海造地。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供求信息。(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政府投资的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率先使用再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再生产品目录,定期再生产品市场指导价。划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部位和产品种类。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先供地,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纳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范围、绿色建材推广目录、《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利用各级支持政策,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成立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广泛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治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机制体系,加强源头减量,强化运输管控,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三)验收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各镇街、商贸园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成效验收评估,并结合每季度工作情况,形成考核成绩,列入对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会商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全方位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和城市品质提升考核。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
(三)强化督导调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治理行动全过程。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及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模板
准备种子,就收获果实,制作方案也是如此当我们在工作中开展某些项目时,我们需要开始考虑方案的制定与执行。一切方案都应该以实行难度的高低作为第一个门槛,其次在能够实行的前提下,再谈创意。你对写方案感兴趣吗?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学生总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发展,雅周镇中心小学立足于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从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入手,树立学生劳动意识,努力将学生培养成为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
一、明确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
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突出抓好校园日常劳动训练、生活实践劳动教育、志愿服务劳动公益行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初步学会劳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培养学生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二、坚持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
1.实践性原则。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基本特点。学生亲身参加劳动操作实践是劳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基本方法。实践是劳动教育必不可少的环节。创新素质只有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才能得到发展。学校要结合实际,创设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千方百计为学生创设劳动操作的条件,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劳动的知识和技能。切实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提高劳动教育的教学效果。
2.基础性原则。劳动教育是基础教育阶段最基础的教育,通过劳动教育,应该使学生具备基本的劳动技术能力,以适应未来的职业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在劳动教育中,通过某些劳动技术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相关的劳动知识,提高他们运用工具进行加工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思维能力,为将来的发展、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3.开放性原则。劳动教育应不拘泥于校内,应做到校内校外相结合,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互协调、互为补充的劳技教育体系,能够为劳动技术有特殊兴趣和爱好的学生,提供一个充分发挥自己天赋、才能和创造力的新思路。
三、实施步骤和策略。
1.课程引导,强化劳动意识教育。
充分发挥晨会课、少先队活动课、劳技课等课程的正面引导作用,多渠道对学生进行劳动意识强化教育。定期开展以热爱劳动为主题的班队会或少先队活动课,让学生展开讨论,深入理解什么叫“劳动”?怎样做才算是热爱劳动。
2.榜样引领,激发主动劳动热情。
对于小学生来说,身边的榜样是最好的引领。因此作为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以身立教,以德育德,以行导行,用爱和诚感染学生,用言和行引导学生,用自身的劳动行为来为人师表;同时我们要充分挖掘我们身边有关热爱劳动的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对他们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扬,在学生中营造一个学先进、比先进的氛围,从而在榜样的引领下,充分激发他们主动劳动的热情。
3.内外联动,创设劳动实践环境
正常开展校内劳动。组织学生做好每日的卫生包干区保洁工作和每周一次的全校大扫除。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社团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班务整理、书包整理、队角装饰等实践活动。广泛组织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手工劳技展演,提高学生的劳动意识。
积极组织校外劳动。将校外劳动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劳动实践。安排一定时间到雅周生态农业园进行农业生产的劳动实践。
大力鼓励家务劳动。大力倡导学生在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弘扬优良家风,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2)
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和教体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意识形态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意识形态工作目标 (一)坚持政治方向。坚持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
(二)坚持育人为本。把坚定理想信念放在首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机制,使各个教育环节同向同行,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坚持分工合作。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合理分工,强化责任,明确要求,齐抓共管,全员支持参与,构建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
三、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校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四、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保持高度一致。
2.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学校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总结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4.加强对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5.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倡导文明上网,加强对公用微信群和QQ群的管理,准确把握整体舆情动态,引导网上舆论。健全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校园网络安全防护,提高校园网络信息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7.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市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五、意识形态工作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等制度,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3.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加强学校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强化校园宣传阵地建设,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4.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5.加强督查考核。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3)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阜阳市、界首市、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和卫生校园创建,适应新学期爱国卫生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以“抗击新冠肺炎,创建卫生校园”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卫生城市,营造卫生环境、切断传播途径、增强防控意识,养成卫生习惯,强健师生体质,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开展一次全面的卫生环境整治行动暨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安全的校园环境,全力打赢抗击非冠肺炎疫情阻击战。
二、实施内容
(一)校园卫生精细化
加强校园内环境卫生清理和保洁工作,彻底清除学校周边垃圾,清洁教室门窗和楼梯扶手,清除垃圾、污物、痰迹,搞好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清理垃圾车、垃圾桶等卫生死角,做好病媒生物防制,铲除“四害”孳生地。校园内要做到无杂草、无乱丢废弃物、无痰痕、无口香糖污渍、无污水洼、无乱写乱画。厕所要做到无臭、无蝇蚊蛆滋生。教室与宿舍要做到地面墙壁无污迹、窗明桌净、物品摆放整齐。
(二)杀菌消毒日常化
每天早晨、中午和晚上至少三次,对校园所有方位、所有区域、所有空间进行杀菌消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对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厕所以及垃圾回收桶、楼梯扶手、门把手、电灯开关等进行多次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佩戴口罩习惯化
所有教师、学生以及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包括在校园生活区居住的社会人员,无一类外,必须强制一律全部佩戴口罩,作为一项铁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违反。学校门岗、保安、值班人员以及师生志愿者要不间断的巡查督查,并列入学校考核内容,把佩戴口罩作为一项刚性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四)晨午检报告制度化
每天上、下午必须两次体检,进校门、进班级必须进行两轮体温检测,并逐人登记。对有乏力、感冒、发烧、咳嗽、胸闷等异常体感的师生进行统计上报,及时临时隔离。并请示当地卫生或疾病防控部门,采取居家观察或医学观察措施。
(五)废弃口罩处置规范化
教育并严格管控教师、学生不要乱扔废弃口罩,学校要严格按照市防指统一要求,放置专用的废弃口罩消毒回收桶,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放置回收并彻底消毒,做到分类放置,科学回收。
(六)室内通风常态化
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功能室等,在雨天无碍、安全无碍的情况下,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必须开窗通风换气,每次通风必须半小时以上,以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七)洗手消毒科学化
学校要向师生进行全面科学的洗手操作培训,实行“六步洗手法”,强制要求师生养成课后、饭后、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提前维修供水设备和师生饮用开水设备,彻底根治学校饮用水安全隐患。每天频繁对自来水龙头进行消毒。
(八)教育宣传多样化
学校要开足健康教育课,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病疫情防控和卫生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定期张贴宣传资料,出好黑板报,并利用校园广播、升旗议式、团队活动和班会等形式向师生传授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教职员工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利用每周一升旗议式、团队活动和班会等形式向师生传授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九)医疗资源社会化
根据本校卫生条件,加强与东城办事处和社区医院的联系,促进学校医疗资源社会化,解决好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设立学校医务室或独立的健康观察室,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成立界首市第四小学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实行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岗位、具体责任人,实行班级卫生、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的分块负责制度。
界首市第四小学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波
副组长:马军杰夏刚王洪远姜丙坤
成员:全体班子成员教研组长各班班主任
(二)、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通过电子屏幕、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栏、校园广播、活动展板、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和卫生意识。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以改善民生、落实县委、县政府20--年惠民实事计划为出发点,以创建卫生城为目标,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改善环境、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文明素质为目的,广泛深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开展以环境综合治理和灭鼠灭蟑为重点的春季爱国卫生活动,为创建卫生城和省级卫生乡镇(村)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深入动员,多维度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宣传车、宣传条幅、板报、墙体标语、宣传单、村广播、职工大会、村民大会、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创建“卫生城、省级卫生乡镇(村)、环境保护、文明公约和卫生防病常识”为内容的宣教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自觉克服随地吐痰、乱泼脏水、乱扔垃圾等生活陋习,全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卫生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常年开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卫生环境
1、清理越冬垃圾。清除居民区、主次街路、城乡结合部、公园、广场、绿地、空地、河道、城堤、铁路沿线、单位庭院等各部位各类暴露垃圾、污物和漂浮物。城区内的物业小区、主次街路、闲置空地和城区段河道、城堤、铁路沿线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未纳入保洁范围的城乡结合部地段、居民区、铁路沿线、河道河堤由东丰镇负责;莲河、绕盈河水面和南站半截河桥头由水利局负责;国省县级乡级公路及村路由各乡镇负责,交通运输局配合;弃管楼院按照《--县弃管楼院综合管理实施方案》(东创卫办发〔20--〕24号)的责任分工,由东丰镇和各包保部门负责。
2、清理小广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清除城镇墙体、楼道、建筑物等各部位张贴、喷涂、书写的各类小广告。城区物业小区由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清理;主街主路临街墙体、电线杆、灯柱和其它公共设施由综合执法局城管大队负责清理;弃管楼院由东丰镇和各包保部门负责清理。
3、规范牌匾。5月20日前,对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上设置的商业牌匾和公司、企业招牌进行综合整治。取缔落地匾、刀匾、异地匾;拆除破损的商业牌匾、广告;逐街统一商业牌匾、招牌规格,做到整洁、美观、用字规范;督促业主维护霓虹灯式牌匾,保持经常完好。此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局负责。
4、规范占道经营。清理街路、学校、公园、广(日照市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下发)场、车站周边和繁
华商业区、居民区内的各类占道行为,马路摊区要实行退路进厅,暂时不能进厅已审批的占道市场摊位,要加强管理,强制配备垃圾收集箱(桶),划定摊主卫生保洁责任区,确保无落地垃圾。严格规范入市、撤市时间,禁止超时和外溢,并做到撤市后及时清理,保证环境卫生整洁、交通顺畅。取缔流动商贩。此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局负责。
5、维护公共设施。清洗、维护、粉刷临街建筑物和候车厅(公交站点)、阅报栏、果皮箱等各类公共设施。增补、更新街路破损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清理公厕卫生,修整破损马路缘石和人行步道方砖,疏通下水管网。清理人防工程地下通道、地上门厅等构筑物卫生。清理供电设施护栏内卫生。此项工作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由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人防办、供电局、邮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6、整治居民楼院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帖、乱画和积尘、污物,清除临街两侧居民楼阳台上吊挂、堆放的杂乱物品,搞好居民住户室内外卫生,做到楼院、楼道、供水房无卫生死角、无视觉污染,物业小区由综合执法局负责,弃管楼院由东丰镇和各包保部门负责。
7、整治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商场(店)、超市、宾馆、饭店、集贸市场、食品加工、畜禽交易屠宰等生产经营场所达到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油渍、垃圾和废弃物,四壁一顶无灰(蛛)网;证照齐全,防鼠措施和餐饮具、寝具消毒制度落实。此项工作由工商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粮食局、卫生局负责。
8、整治公共交通环境。完善卫生设施和保洁制度,做好客运站、
火车站清洁、通风、消毒、禁烟工作。客运车辆、出租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杜绝乘客随意向车外丢抛瓜果皮核等生活垃圾,杜绝出租车司机随意在停靠点丢弃瓜子皮。此项工作由交通运输局、东丰火车站负责。
9、整治学校卫生。普及卫生常识,传播文明公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学生在小餐桌、各类摊位购物消费时随意向街路丢弃各类包装纸(袋)的行为发生。严格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和每日晨检、消毒、通风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完善各项卫生设施,净化、美化、绿化校园环境。此项工作由教育局、卫生局负责。
10、整治机关单位卫生。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采取“搬家式”、“地毯式”的清扫方式,彻底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卫生死角。会议室和走廊设禁烟标识,不设吸烟器具。职工食堂证照齐全,消毒设施完善。此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工厂企业由经济局负责督促)。
11、整治交通环境。对车辆乱停乱放、乱掉头、乱载客等行为进行整治,做到车辆停放整齐无违规占道,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城区非法营运的出租车和三轮车。此项工作由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负责。
12、规范废物回收和煤炭交易场所。加强对现有废品回收、煤炭交易市场的卫生管理,采取帆布遮掩、增高墙杖、场地封顶等防护错施,杜绝塑料袋等白色垃圾飘移、煤碳灰扬尘现象发生。此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局、工商局负责。
13、整治建筑工地卫生。建筑工地实行围挡作业,建筑物料摆放整齐有序,工地内外保持整洁干净。出入口设置车轮泥土冲洗设施,避免泥土带入城区。沙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采取帆布遮掩等措施运输,有效降低扬尘。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清运及时。厕所清掏及时,干净卫生。工人宿舍、食堂达到相应卫生要求。此项工作由住建局、食药监局负责。
14、大力实施植树绿化美化。修整绿地花坛,清理枯死树木,补栽缺损苗木,植树绿化道路、公园、闲置空地、居住小区和机关庭院,美化办公环境,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倡议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生在单位庭院、校园、居住小区自愿栽植“纪念树、友谊树”)。此项工作由综合执法局、林业局、各相关单位负责。
15、整治农村卫生环境。按照《--县农村环境卫生三年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东办发〔20--〕6号)精神,加强对乡镇直单位、村组、街路、公路等卫生环境的治理,清除各部位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机关单位达到窗明几净,庭院整洁,无卫生死角;街路达到“五净三根清”,即路面、马路牙子、人行道、排水井口、绿化带净,墙根、树根、电柱根清。组织村民做好自家室内外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理“三堆”(柴草堆、粪堆、垃圾堆),解决垃圾围村围屯现象。充实环卫保洁力量,完善环卫保洁设施,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乡镇主街主路保洁时间白天不低于8小时,做到随时保洁)。开展畜禽养殖场所治理,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养殖场污水横流、臭气熏天、干扰居民生活等环境污染问题。此项工作由各乡镇负责。
(三)大力实施春季灭鼠灭蟑活动
按照《--县流行性出血热防控工作方案》(东办发〔20--〕53号)和《20--年--县春季灭鼠灭蟑工作方案》(东爱卫发〔20--〕3号)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从20--年4月1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8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总体部署,逐级进行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意识,营造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9日至5月10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除越冬垃圾等治脏、治乱活动。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商户、居民住户等全面开展室内外卫生大扫除,开展行业卫生大整顿,彻底清理室内外脏乱死角,各行各业各户达到环境卫生要求。
第三阶段:深化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5月11日至5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组织自查自改,深化提高。并将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报县爱卫会办公室,县爱卫会组成检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对完成好的乡镇、部门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差、卫生不达标、灭鼠灭蟑不利,又不认真进行整改的报县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任务繁重,意义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成立领导组织,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要切实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全员抓的工作局面,调动一切力量,把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爱卫办要在做好整体协调、调度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排查较大范围的卫生死角,解决群众反响较大的环境卫生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营造良好的爱国卫生工作氛围。县广电台要丰富创卫专栏,宣传好的做法,对卫生脏乱差和灭鼠灭蟑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县政府将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3、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限度地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并为建设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奠定基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打好环境卫生整治的突击战。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5)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地抓好我校劳动教育工作,根据《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寒假劳动教育指导建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教育目标,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劳动教育,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统筹资源,构建模式,形成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把我校创建成劳动教育特色学校。为了有序、有效推进工作实施,实现既定的劳动教育目标,决定成立胜利小学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陈喜会(总负责)副组长:周宗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成员:教导处各学段主任、一至六年级班主任二、坚持基本原则,发挥育人功能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思想引领。劳动教育既要让学生学习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更要通过劳动帮助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坚持有机融入。要有效发挥学科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劳动教育功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形成劳动光荣、劳动伟大的正确观念。坚持实际体验。要让学生直接参与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适当适度。要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性别差异、身体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抓住关键环节,开展教育活动1、学习生活技能,提高自理能力。引导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学习力所能及的生活技能,利用这个寒假学会1-2项,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提高劳动教育实效性。2、协助家务劳动,减轻家长负担。引导学生结合疫情期间的特点,协助家长开展家务劳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学习做好清洁卫生,消毒防疫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好孝老、敬亲、爱老等活动。3、开展兴趣劳作,体会劳动乐趣,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兴趣劳动,创作各种手工作品,促进手眼协调、手脑协调能力,体会劳动乐趣,提高劳动技能。4、利用家访,转变家长对孩子参与劳动的观念,使他们懂得劳动在孩子学习、生活和未来长远发展中的积极意义和作用,让家长成为孩子家务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劳动教育合力。四、劳动成果展示,评选劳动达人1、确立学生劳动评价方式,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方面,把具体劳动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通过撰写劳动叙事作文,制作手工作品,拍摄劳动实践照片、小视频等方式展示交流劳动教育成果。2、开学后,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劳动教育主题班会,评选班级“劳动之星”“家务劳动小达人”、“手工达人”“种植小能手”等荣誉称号,在全校进行展示评选出学校的“劳动小能人”。3、把教师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和班级(劳动)管理情况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有效增强老师们对学生劳动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4、上交形式:1)每个班级每月制作两篇劳动美篇,在1月31日和2月22日分别以组为单位上传,开学后上交美篇文本。2)开学时各学年组收齐《胜利小学学生假期家务劳动评价单》相信,通过这充实而有意义的寒假劳动教育,能够激发学生们创新创造,感受劳动的艰辛和收获的快乐,一定会养成珍惜劳动成果、珍视幸福生活,珍爱生命自然的好习惯,树立起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6)
为认真贯彻《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通知》(昭防疫指发[2020]16号)精神,巩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共享的良好势头,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整治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提升盐津整体形象,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省、市爱卫办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以增强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为目的,以开展乡镇集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重点,坚决把全县科学防疫、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治的有效做法固化下来、坚持下去,以爱国卫生运动的大推动、大整治、大落实,促进城乡环境大改善、群众面貌大提升、整体形象大改观。
二、基本原则
——党政齐抓,全民参与。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监管、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体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再宣传、再培训、再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切实增强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在统筹抓好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的同时,突出环境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卫生保洁机制等重点难点,推动城乡环境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集中整治,常态坚持。结合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既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既抓环境卫生、又抓习惯养成,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长效化。
——示范引领,网格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压实点线面协调推进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在城乡广泛开展卫生创建,营造爱国卫生运动良好氛围。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健康教育
为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进一步增长卫生防病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传单、电视、专栏、墙报、标语、口号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干部职工、村(居)民群众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卫生防病知识,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和培训,办好健康教育墙报,大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县卫健局要加强对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制定县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县教体局要抓好全县中小学的健康教育,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各单位要抓好行业健康教育;各乡镇政府抓好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教育;县融媒体中心要抓好大众传媒健康教育,搞好控烟宣传和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宣传。
(二)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1.街巷卫生
(1)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收集站(点)、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
(2)将城镇主要街道、次干路、支路、背街背巷、城乡结合部全覆盖纳入定期保洁范围,彻底清理城中村、建筑施工场地积存垃圾,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3)城区主次干道无乱堆乱放、乱停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
(4)街道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00%密闭储存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收集站(点)、果皮箱无满溢现象。
(5)城区主次干道下水道和排水沟渠排水通畅,无污水横流现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6)主要街道两侧门店前无乱写乱画、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
(7)街巷及人行道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果皮、纸屑、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
(8)街巷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
(9)街巷花坛(池)和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树干、树枝上无乱挂杂物。
2.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
(1)室外环境整洁。道路平整,全面硬化,排水畅通。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树木花草养护良好,无病树、无枯枝,草坪定时修剪。落实人员每天对室外环境进行清扫保洁。“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2)室内清洁卫生。无蛛网、积尘,窗明几净。楼道无杂物、无痰迹、无烟蒂。室内所有家具、文件、物品摆放整齐。
(3)垃圾、厕所管理。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密闭化,有专人定时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单位厕所全部为水冲式,标志规范,设施完好,有专人清扫、保洁。便池、蹲坑内无积粪、无尿垢粪垢,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厕所内四壁无尘,地面整洁。
3.街道公厕卫生。冲水等设施完好,有专人清扫、保洁、消毒。便池、蹲坑内无积粪、无尿垢粪垢,无蝇蛆,基本无臭味。厕所内四壁无尘,地面整洁。
4.集贸市场卫生。摊位布局合理,划行归市,有序经营;卫生设施齐全,环境整洁,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完好;有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垃圾定时清运;活禽售卖、宰杀区域相对独立,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
5.住宅小区卫生。住宅小区内外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门前无乱写乱画、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带中无裸露垃圾;公厕冲水设施完好,通风良好;车辆停放整齐。
6.居民户卫生。门前人行道、院坝无垃圾杂物、污水、污垢、油渍、严重积尘;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树干、树枝上无乱挂杂物;无乱挂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乱停放车辆、乱摆摊设点等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室内桌椅、窗台等感观整洁,无蛛网、积尘,窗明几净。
7.河道卫生。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直接将人畜粪便排入河道现象。
(三)全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卫生创建、爱国卫生月活动和不同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科学开展除“四害”活动。举办除“四害”技术培训班,确保除“四害”工作安全、有序、有效。搞好环境的综合治理,消除和破坏鼠的孳生、生存场所,确保灭鼠工作取得成效。要广泛动员干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在搞好室内外卫生的同时,对鼠易藏身的场所要进行重点清理。春秋两季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坚持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切实降低蟑螂、鼠、蚊、蝇的密度。
(四)全面开展省级卫生镇村创建
2020年10月份,落雁乡达到省级卫生乡标准,牛寨乡、兴隆乡、庙坝镇和普洱镇积极争创省级卫生乡镇。今年,各乡镇60%的村创建为省级卫生村,未完成省级卫生村创建任务的乡镇,在4月底前将拟创建省级卫生村名单报县爱卫办(邮箱:[emailprotected],联系电话:6631769);8月底前,各乡镇须完成辖区卫生村创建的初评、申报工作,县爱卫办于9-10月份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达标的村,由县爱卫办统一向市爱卫办申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统筹负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乡镇爱卫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确保专人负责。各乡镇爱卫会要牵头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判、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工作任务,形成整体合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乡镇政府要将爱国卫生运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投入。要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解决建设和管护资金问题。要建立“以奖代补”“以奖促建”等政策,支持镇村卫生创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环境卫生意识的教育,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党员、离退休干部、村民小组长、妇女和中小学生的作用,通过开展走村入户、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开展“小手牵大手”等举措,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爱国卫生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大卫生”观念。
(四)加强通力协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的方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托幼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领导,做好督促和指导。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爱国卫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7)
为全面落实XXX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湖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进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区创文办关于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党委要求,切实做好流行性疾病在我校零输入、零感染的工作目标,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身和生命安全。现就我校爱国卫生运动和疾病预防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XX关于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身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特点全力构筑疫情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严密防线,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020年12月
三、活动目的养成良好健康行为,提高师生健康素养,提升疾病防护意识,增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落实校园卫生安全制度,全面创建文明卫生校园。
四、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希湖(全面负责)
副组长:汪开柱(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分管:鲁志明
宣传联络:吴星星
成员:张利群周明远陈金望石光及各班主任
五、工作职责
1、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制订工作方案,夯实责任,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针对学校实际,认真了解学生情况及时交流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深入各班,调查与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于重大疾病预防工作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学校责任落实到位,逐层负责,包干到人,做到工作细致,各司其职(若有大事及时上报,防止事态蔓延)。
六、方法措施
1.认真学习,提高对卫生工作的认识
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常见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充分认识搞好班级卫生、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创设清洁的育人环境,使学生健康地成长。
2.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全员管理的作用
加强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行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教师一齐抓的管理模式,实行班级卫生、环境卫生、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工作的分块负责制度。严格要求学生禁止在校园内乱吃零食、乱丢果皮纸屑。各班卫生区清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学校班子成员将不定期检查,要求各班每天早晚检查,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达标。
3.加强环境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开展绿化、净化、美化学校环境活动。积极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推进学校的整体卫生工作上台阶,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环境,陶冶师生的情操。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
(1)开设健康教育课,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的传授,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2)定期张贴宣传资料,出好黑板报,并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利用每周一升旗议式、团队活动和班会等形式向师生传授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5.加强防治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1)切实抓好一课二操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的时间,增强学生的体质。
(2)学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进一步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防治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发现传染病,马上严格进行隔离,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对一些突发性、传染性强的流行性疾病,备有预案。
七、卫生责任分工:
校园公共卫生:徐翠元(清洁工)
校门口卫生:保安
教室卫生:各班主任(包括教室走道)
功能室卫生:各功能室负责人
办公室卫生:各办公室人员,教师办公室由办公室石主任安排值日表,值日教师负责卫生.
教学楼三楼卫生:石光镇丽霞
教学楼四楼卫生:陈金望蔡姗红刘明兵
教学楼五楼卫生:周明远汪文姝秦鹏
食堂卫生:总务处和炊事员
学生宿舍卫生:团支部和保育员
规划局围墙下:陈希湖黎念宁邱翠兰
职康楼一楼卫生:张利群雷会星
职康楼二楼卫生:吴星星陈细云
职康楼三楼卫生:鲁志明王亚平
教师宿舍楼卫生:汪开柱潘佳吴莹
班级清洁区:教学楼到校门(聋二班)
教学楼到科技楼(培四班)
运动场及台阶(聋七八)
食堂及周边(培五班)
咸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8)
一、重要意义
加强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广泛开展劳动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劳动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进而养成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良好品格。
在教育实践中,丰富劳动实践育人途径,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实践能力,对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等职业学校要紧密结合“服务发展宗旨和促进就业导向”,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我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1.育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准确把握劳动教育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以诚实劳动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2.遵循规律。将劳动实践教育有效融入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段特点、学生特点、学业特点,与专业发展有机结合,选择恰当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安排适度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融合专业。结合学生专业学习过程和特征,探索建立产教融合的劳动教育方式,将劳动教育与实习实训活动有机融合,明确劳动教育时间,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4.实践导向。将劳动实践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的主要途径,让学生直接参与生产劳动过程,增强劳动感受,体会劳动艰辛,分享劳动喜悦,掌握劳动技能,养成劳动习惯,提高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主要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学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观念,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形成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
通过劳动精神教育,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通过劳动实践教育,培养学生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创新劳动教育模式,“五育”并举,“五育”融合,知行合一,逐步建立有我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建立新颖高效的劳动教育体系。
用3-5年时间,争创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实现中职劳动教育常态化,形成学校、企业、社会、家庭普遍重视劳动教育良好氛围。统筹区域多样化劳动教育资源,推动建立科学的课程体系、丰富的教育资源、多样化的方式方法、健全有效的教育机制,形成立体、开放的中等职业教育劳动教育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建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将劳动教育纳入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注重选择新型服务性劳动的内容,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创新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将学生管理一日常规与每天劳动时间有机结合,与实训实习有机结合,发挥实习实训课在劳动教育中的载体作用。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每学年设立一个集体劳动周,根据专业、年级实际情况自主安排。根据需要编写职业学校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或自主开发劳动教育校本课程,结合学校、社区、社会资源,开发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社区劳动实践课程。开发校外劳动实践教育课程。职业学校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其他战略新兴产业,结合专业设置,基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开发企业劳动实践课程。
(二)有效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校劳动教育实践
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专职人员,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将劳动课程纳入学校课程管理,明确劳动教育目标,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设计学生劳动技能培养目标,将学校、企业、社会、家庭劳动实践有机结合,有序开展。统筹组织好学校劳动实践。结合学生管理一日常规,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学生创设参与校园卫生保洁、绿化美化、食堂劳作、教室环境美化、实训室清扫、勤工俭学等劳动实践岗位,建立学校、系部、班级劳动实践岗位系统图谱,引导学生自主制定校内劳动实践公约,倡导学生自治管理,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劳动服务理念。组织实施好劳动周,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企业,参加校外劳动锻炼。基于产教融合的企业劳动实践。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及生产性实训基地,鼓励学生用技能参加劳动,通过劳动促进各专业交流,引导学生尊重规范和标准,积累职业经验;将劳动教育和创新创业相结合,鼓励创新型劳动,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
(三)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
充分发挥家长职责。各班级要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和沟通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劳动教育的意义和措施,使广大家长深刻领会劳动实践在学生学习、生活和未来长远发展中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引领家长自觉成为孩子家庭劳动的指导者和协助者,形成育人合力。合理安排劳动作业。针对中职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明确家庭劳动内容,布置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作业,以一定形式保持与家长的交流反馈,并表彰鼓励积极参加家庭劳动的学生。
(四)大力推进社会劳动实践教育
明确校外劳动实践教育实施要求。将校外劳动实践纳入社会实践范畴。加强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一定时间的校外劳动实践。推行学校集体组织与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数量和质量。通过各类培训提升教师指导能力,教师躬亲示范,以身作则,结合各类基地特点组织劳动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循序渐进参加劳动,逐步提升学生劳动实践能力。加强对教师劳动教育参与度和劳动教育能力、实践指导能力等的考核。公益劳动实践教育方式。联合社区、街道及各类公益场所,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校团组织的作用,做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教育引导学生在志愿服务中加强劳动,培育良好的社会公德。
(五)加强劳动教育载体和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建设部分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制定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力争挂牌省级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率先建成一个规模适度、课程完备、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的校内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职业体验中心),并向所在地区中小学生开放。鼓励学校因地制宜栽植多种类的花草、树木,开辟专门区域种植农作物,开展适宜的养殖活动,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承担养护、种植和养殖等劳动任务,学习相关劳动技能和动植物知识。打造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统筹各类社会优质资源,因地制宜,面向行业、企业建设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形成一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劳动教育实训基地。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
(六)创设劳动文化传承主阵地
积极营造“劳动光荣”的校园文化,多渠道表彰宣传劳动实践优秀典型,在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同等重要的理念。结合学校特色挖掘劳动教育素材,广泛开展以劳动实践为主题班会、劳模报告会、工匠进校园、手工作品制作、劳动技能表演等活动。发展与劳动实践有关的学生社团、兴趣小组、志愿者组织,结合植树节、五一劳动节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将劳动实践教育活动与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精益求精等相关劳动文化相结合,与二十四节气、“中国农民丰收节”等中国传统劳动所包含的人生智慧相结合,农村学校可结合地域特点和新农村建设,提升劳动实践教育的文化内涵。教育学生热爱家庭,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弘扬优良家风,积极践行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
(七)建立科学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
将学生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评价内容,制定评价标准,建立激励机制。结合学生在学校、企业、家庭、社会劳动实践中的表现,将具体劳动内容、过程和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客观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并作为升学、评优、毕业的重要参考。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劳动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由主管部门牵头,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开发和整合劳动教育资源,协调学校设计劳动教育课程、实践项目、组织实践活动。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学校劳动教育的指导。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劳动教育的督导评估,将劳动教育纳入督导体系,将学校劳动教育组织实施情况纳入督导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劳动教育组织和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的专项督导。
(二)加强师资队伍保障
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配备必要的专职教师,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树先、培养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专业教师同等对待,保持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实践教育教师队伍,从企业、社会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校外劳动实践基地要根据规模和特点,配备能满足基地教学和管理需要、结构合理、有专业特长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可争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在坚持公益性原则下,可以发挥专业技能优势,适当开展一些经营性创收,减轻家庭负担。教育部门会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推动将校外劳动实践纳入校方责任险范围,鼓励保险企业开发有针对性的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
(四)加强安全保障
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劳动教育实践工作规程,校内外劳动实践教育均要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各学校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要制定完备的活动方案和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学校开展校外劳动实践活动,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和权利。
(五)加强宣传引导
职业学校要结合职业教育特点,着重加强对劳动教育的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技能宝贵、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畅树奉献意识,引导学生树立在重大疫情、灾害面前的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