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方案范文: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

2022-01-08
方案范文 工作方案 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省市《关于深化“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体质标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对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争取在利企便民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1.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全力做好数字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服务保障,通过“一次性告知”和容缺受理等方式为项目单位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指导项目单位规范实施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年底前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广应用。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做好“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信息录入推送,做到应录尽录,确保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率、检查实施清单录入率、执法人员用户注册率、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四个百分之百”;逐步启用“通用执法风险预警”等模块开展监管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3.加强政务服务数据有序共享。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积极主动向市级部门衔接汇报,加快推动市县两级数据共享,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卫生健康、教育、就业、民政、医疗保障等领域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提高政务数据的共享率和应用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4.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加快推广应用已收集的72个电子证照,823枚电子印章,特别是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二)不断优化项目审批环境

5.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5月底前全面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全程线上办理。开展投资审批合法性审查,7月底清理取消一批缺乏法定依据的投资审批事项和“红头文件”,修订形成全口径、有分类的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加强与省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衔接,配合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承诺+监管”模式的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和一般审批事项承诺制审批。(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底前)

6.加大工改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积极推进“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全部审批事项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做到全流程全覆盖。加快推进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6月底前,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全面引入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办水、办电、办气等业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底前)

7.持续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加强规划用地与项目建设衔接,不断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6月底前力争“多测合一”工作全面开展。依据“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在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压减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审批时限。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区域,积极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8.不断压减环评审批事项办理。根据工作实际,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xx年版),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一律取消环评审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9.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4月底前,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窗口,对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底前)

(三)全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10.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方式,对第一批1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及负面清单管理,着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放宽市场准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通过“多证合一”改革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加快推进“网上办理”进程。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电子印章,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在企业开办已实现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基础上,争取将企业养老保险登记的对外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银行开户启用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收付款业务压缩至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不断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2.不断优化企业办理流程。将劳动用工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网上预审合并为一个预审环节。银行开户由原许可制改为备案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他人办理开户业务。企业养老保险登记减少《参加养老保险单位职工人员增加变动申请表》或《续保转入人员增加申报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只需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存款人联网核查、机构代码证。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依法核准企业名称申报登记范围,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社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3.清理整治变相审批。充分利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对进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全流程进行检查,确保所有事项规范办理、按期办结。并对县政府已承接和取消、调整、下放的1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14.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梳理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具体标准、适用条件,制定“两轻一免”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优先运用提醒、指导、教育、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15.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省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县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加快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强化信用信息的应用,在日常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监管,对市场主体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对失信主体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获得信贷、发票领用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信息主体异议申诉等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四)切实加快惠企政策落实。

16.全面推进“不来即享”政策扩面。加快推进“不来即享”服务系统注册登记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注册工作。全面实施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行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有明确时限的按要求完成,其余事项完成时限为20xx年12月底前)

17.切实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加强各类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推出“商易贷”“小微企业循环贷”信贷产品,提高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及保证担保比例,减少企业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环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人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8.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诚信兴商宣传月”为契机,陆续推出一系列的便民办税举措,实现所有税(费)业务“一窗通办”。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梳理“非接触式”涉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清单185项,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的操作辅导。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采取电话咨询、网上申报、发票邮寄,做到“非必要、不到厅”。不断拓宽“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通过邮寄、送达资料等业务范围,扩大非接触办税缴费覆盖面,实实在在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五)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9.全力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完善县乡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功能性服务专区。(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0.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即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持续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部门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提供的各类材料,推行“一表申请”、“一窗通办”,确保已公布的73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年内全面开展业务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服务和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1.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为目标,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积极同市政务服务大厅衔接,加快政务数据共享,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加强与市政务大厅的沟通联系,推出一批线下线上互认互办事项,明确统一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2.不断提高老年人事项办理便利化服务水平。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围绕出行、就医、办事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配备导医、志愿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针对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不识字、不会使用申请软件系统的办事群众一律实行全程帮办,并采取即办件立等可取,承诺件邮寄送达的方式,不断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好已实施174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证明材料“能减则减、主动核查”的原则,对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且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照省、市下放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公布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明确适用对象;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4.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与18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和260个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互联互通。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村和社区延伸,实现185项乡镇赋权事项和社会保险、农技推广、社会救助、生育管理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25.大力推行“好差评”制度。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立接受评价一受理一整改一反馈一信息公开一结果应用的“好差评”全流程工作机制,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主动评价率,做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好差评”系统和差评整改系统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以评价促进基层政务服务质量的提升,切实增强企业与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26.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省市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整合要求,制定我县12345热线平台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做好场地改造、软件开发、设施设备、工作流程、业务指标等相关工作,加强对上对下热线的对接联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整合范围,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政务服务一个号码响应,打造“7×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监察投诉中心,县信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和各专责组职能,统筹推进“接放管服”改革工作,将重点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按照重点工作任务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层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紧盯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加快节奏,争分夺秒,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攻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强化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克服各自为政、消极应付思想,主动与牵头部门配合,主动与服务发展相协同,切实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查问责。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各部门的改革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要大力追究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zhe135.com延伸阅读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合集)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合集),供大家参考借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并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不作为、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等作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和服务企业意识提升,不断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和服务企业意识,有效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效率,使政策环境、政务环境、社会环境等得到优化。

(二)加大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加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深入推行“互联网+政减少办理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深入推行“互联网+政行政许可等领域的“一次办结”机制。同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方式、运行路径及实现程度进行自查,模拟运行行政审批和申请服务事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农业农村发展营商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互联网+执法基层执法效率,提高农业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实现”双随机”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强化执法服务意识教育,提升抽查覆盖率。

(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局现有的设施、技术、仪器、人才等优势,全力建设志愿服务队,对农业服务组织、企业、种粮大户及种粮农户合作社等,开展以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主的服务活动,为营商环境优化做实事。

(五)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通过给农民、农业企业发放宣传资料,在村内张贴省种子、农药、化肥公告,普及鉴定种子、农药、化肥方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群众基础。

(六)提升投资环境满意度。通过秘书式服务招商引次农业企业,使得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能得最快,最优的解决,投资环境满意度全面提升。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软硬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主要措施

(一)精心安排、全面展开。1、组织学习讨论。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2、开展动员部署。召开全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

(二)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局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开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调查宣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所属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项归类,形成问题清单。将问题清单报局领导小组汇总。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条整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整顿工作,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优化商环境整顿工作,定期定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深入企业,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做解放思想、服务企业的排头兵,全面理清影响发展的思想、制度和体制问题,推动思想解放、加快发展。

(二)强化精准服务。找准企业发展困难的症结,寻找最有效帮扶方法,实施精准帮扶,确保服务到位,政策运用到位,引导企业不断发展,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有新思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新举措、干部精神状态有新起色、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三)加强舆论引导。运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办好信息专栏、宣传板报和专题报道,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全局干部职工借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全面优化税收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沈阳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服务升级:积极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税时限,拓展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改革。管理增效:通过进一步明晰职责,规范执法,提高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管理效能,为服务升级和形象提升提供支持。形象提升:夯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根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星级”评比等活动,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纳税服务。

1、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具体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2、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让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温暖。

3、畅通服务咨询渠道。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优化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功能。

4、推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和“掌上办税服务厅”,探索更丰富、便捷、惠民的“互联网+税务”项目。

5、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6、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七个方面66项内容,实现“同城通办”。

7、放开发票领用限制。对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8、完善拓展“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服务项目。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发票,由EMS邮政快递送票上门,进一步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全天侯完成发票领用业务。

9、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和影像扫描系统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

(二)规范税收执法。

10、规范进户执法检查。统筹规范税收进户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杜绝随意检查等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纳税人除专案、专项检查及金税发票协查等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接受国税机关的入户检查不超过1次。

11、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派单制”。制定推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实施方案(试行)》,将依纳税人申请的`需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工作事项和依税务机关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事项纳入派单范围,税收管理员根据派单内容开展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13、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行使税收执法权。

14、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制定履行法定程序。

15、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16、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网上办理。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17、提速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金税三期操作版)》的工作要求,承诺:“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税务机关业务全部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注销申请即时办结。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8、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国地税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申报、纳税等情况,联合开展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9、推进诚信建设。发挥信用等级的激励作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扩大“银税互动”范围。

(五)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2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建立和完善规范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工作流程。

21、实行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市发改委信用办要求,及时向“信用沈阳”上报公示信息。

2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网站、微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公开办税指南。

(六)强化督查问责。

23、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窗口服务质效、进户检查不规范、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4、着力整治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制定《沈阳市国税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

25、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按照《沈阳市国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规定,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

26、加强涉税中介的服务和监管。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

27、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28、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厦门等先进城市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听取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分别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认真总结、积极宣传打造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阶段成果,大力宣传在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充分展示国税形象。

(四)强化考评问责。要把握时间节点,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督办落实,对于各种违反禁令的现象和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依纪及时查处,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方案范文:人保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制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发展总要求,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着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排队等号,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別受理、同标准办理,制作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打通数据通道,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枚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日,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竟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加快行政职能转变,优化政府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已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

五、树立契约经济理念,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梁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严格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杋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三)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査,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査结束后要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优秀方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模板


按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抓作风、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抓发展”活动推进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摸排整治的问题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履行职责不尽心尽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应付,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谋划,结合本镇本村工作实际和发展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镇纪委强化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工作敷衍应付、行动少落实差、推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1月1日

(二)简政放权不充分方面。

2、对该承接的审批事项不承接,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取消的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公布的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流程,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工作承接落实,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取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完善工作字典,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7月1日

3、对已下放且关联度高的审批事项落实不同步,导致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在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权责清单中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的事项开展专项整治。2.对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落实不同步、不到位,推、拖、绕,造成群众办事来回跑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1日

4、在办理程序复杂事项时存在推诿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责权限。2.对照复杂审批事项,建立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研究完善工作制度,责任体系、权责清单和审批流程,确保复杂审批事项权责分明,边界清晰,运转高效流畅。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7月1日

5、对下放的事项不研究、不协调、不对接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尤其是下放的事项,承接部门积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确保事项有人接、依法办。2.坚持向优秀者学习、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原则,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归口部门,定期开展先进典型案例交流学习、疑难复杂问题研究讨论等,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会和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8月1日

(三)监督管理不规范方面。

6、自设标准、自设门槛,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办、队、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督查行动,严格审核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执法、依据废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等情况。2.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原则,及时通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完善到位。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事项:20xx年10月1日

7、权责边界不清晰、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理顺镇属部门与市级部门和镇属各部门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各自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权责明确、边界明晰,推进有力。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1日

8、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不严格,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充分运用好“互联网+监督”体系,坚决杜绝出现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9、钓鱼执法,不文明执法,或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结合随机抽查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日

10、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借机谋取私利,高权力寻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减少人为干预,规范自由裁量权。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

(四)服务质量跟不上方面。

11、服务意识不强,推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互通不积极,造成数据堵点,影响“一网通办”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推进数据共享力度。2.牢牢抓住酒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乡镇)示范点建设契机,加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好差评系统规范使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镇公共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

12.推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制等窗口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出现循环证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1日

13.监管部门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勾连,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车收费、强行收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14.对涉企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影响政府诚信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事项实行“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经理人”式的全程跟进、“监护人”式的全程保护,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做到“有事必应”,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xx年9月30日

二、保障措施

(一)自查整改。镇属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跟踪督导。镇纪委对各部门自查整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自查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进行工作约谈。

(三)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镇纪委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有针对性的分批次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自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没有措施的、企业群众意见较大的、走形式主义的一律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没有效果的,上报市纪委监委、作风办。

(四)强化巡察。专项检查组在开展巡察中,要将“放管服”改革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巡察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交办、跟踪督办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镇属各部门务必要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市委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由镇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专项检查组,镇属各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靠实工作责任。要积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承担抓落实的整治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职责范围的工作。

(四)确保取得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十分复杂,要从政治上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判,具体分析,全面检视、靶向纠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精彩范文 环境保护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县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建设,助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优化环评审批,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和高效

(一)全面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在方便企业下深功夫,开通绿色通道和咨询平台。变“坐等”审批为“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准入政策、法律法规、环保手续办理等全程咨询服务,为项目单位在环评编制、如何申报环评文件等方面做好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管理。

(二)压缩审批时限。建设项目审批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现压缩为27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压缩50%以上。

(三)全面履行“审批无假日”的承诺。实施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领办、代办等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二、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一)健全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扩展和企业双方沟通的渠道和平台,通过千名干部进千企等活动,面对面征询企业意见,及时回应关切。

(二)建立环保正向激励机制。强化环保信用评价应用,对“绿色”等级企业给予环保优惠政策,在同等法定条件下,给与政策支持或倾斜,优先办理环保行政许可、新建项目优先调剂使用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补助资金等,促进企业提高治污和环境管理水平。

(三)依法为困难的企业进行帮扶。对生产经营困难、信用良好的企业,根据其特点,积极提供现场指导和技术咨询,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确保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

三、不断优化管理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一)不纳入环评管理。认真执行《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xx版)》,对目录中的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二)免于环评手续。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外的建设项目,除环境影响较大或环境风险较高的新兴产业外,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三)实行网上备案。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实行网上备案,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量化政策措施,精准发力。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中,严格禁止“一刀切”等懒政、敷衍做法。全面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散乱污”企业,根据“散乱污”企业存在的问题,按照“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整合搬迁”的分类整治方式,科学分类,一企一策,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二)妥善处理依法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实行“阳光执法”,加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事中事后服务指导,做好普法宣传。对中小企业没有主观故意、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三)充分保障企业法律救济权利。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和平台,受理企业的法律咨询、投诉举报。对反映的执法问题、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依法受理、及时办理;对企业因经营困难一时无力缴清罚款的,要甄别情况,依法予以分期收缴。

(四)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执法人员简单粗暴执法、任性任意执法、选择执法、情绪执法等行为,杜绝执法尺度不统一等裁量权滥用行为,坚决查处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重视程度。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日程,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转变工作作风。要把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掌握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支持企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积极宣传和深入解读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可及性。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要总结宣传创新落实主动服务中小企业的典型做法,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

精彩范文 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汇编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及其他工程的跟踪服务,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政【20xx】55号)、市政务服中心《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容缺预审的意见》(试行)(政服【20xx】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重点工程及工业园区项目实行“容缺受理”、“预审”、“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优化服务。

一、“容缺受理”工作制度

(一)“容缺受理”服务范围

1、工程范围

“容缺受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项目、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商业开发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容缺受理”服务范围。

2、业务范围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临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含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IFA、人员信息实名制、项目经理变更、总监变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容缺受理”必备材料

1、立项批复。

2、县国土部门出具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同意使用的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的承诺。

3、环保、防空、消防等资料问题

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告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跟进监管,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相关资料的承诺后,先行办理规划等审批手续。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问题

关键资料齐全,安居工程、民生工程及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限期报送相关手续的承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载体部门提供限期报送相关手续的承诺后,办理有关手续。

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容缺受理的申报材料,指导申请人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见附件1),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并说明逾期后果,并提交受理单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当场退还申请人,一份由受理单位存档备查,“容缺受理”项目需镇、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建设工程"预审"工作制度

(一)“预审”服务范围

1、工程范围

“预审”服务的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商业开发项目原则上不纳入“预审”服务范围。

2、业务范围

规划、测绘:根据已批准的规划方案预测绘及放线、验线。

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二)程序规定

1、调查核实。收到有关单位关于预审相关申请后,县城乡建委、建设单位、镇、园区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建筑施工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开工必备材料、存在的问题、有关说明及建议等。

3、形成初步意见。由调查组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意见。

4、业务会议研究决定。

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申请预审的申报材料,指导申请人填写《预审承诺书》(见附件2),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并说明逾期后果,并提交受理单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一份当场退还申请人,一份由受理单位存档备查,预审项目需镇、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预审”必备材料

1、勘察报告。

2、需经县规委会批准的规划方案。

3、已审核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4、施工项目部任命文件及任命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监理企业任命文件及任命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监理合同(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三、“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

(一)工程范围

“最多跑一次”服务工程范围原则上确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涉密项目、应急项目、各工业园区部分招商引资工业项目等。

(二)业务范围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临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创新服务措施

1、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将流程和所需材料详细公布,一次性告知,网上受理,网上上传资料,网上审核,审核结果网上通知。

2、“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能够查询审核的,不再审核纸质原件,需审核纸质原件的一次性告知。

3、建立服务企业的在线移动平台。依据互联网,建立“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服务窗”(微信平台),把服务对象纳入服务窗,利用语音、视频等方式便捷沟通服务。

4、“家政式”服务。建委组织各业务股室专业人员成立“项目服务团队”,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指导意见,形成“服务指导意见单”,以建立为企业服务的快速通道。

四、管理措施

1、材料补齐。“容缺受理”、“预审”项目由业务办理工作人员负责核查“容缺受理”、“预审”欠缺材料并按承诺时限通知追补。

2、失信处理。申请人未在“容缺受理”、“预审”承诺书规定时间内补齐欠缺材料的,县城乡建委有权终止“容缺受理”、“预审”程序,不再为其提供“容缺受理”、“预审”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