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镇校车公司化改革,保证校车整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9月11日《关于印发县校车公司化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xx〕6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4日-7日)
镇政府组织召开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管区书记、相关校车管理部门负责人、县校车公司负责人、镇教育办主任、校车服务学校校长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全面进行发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管区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宣传发动,并对公司化运营工作负总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8日-8月20日前)
1、组织校车评估工作。非国标(平头)校车按照评估价格统一公示,进行补偿,完成相应车辆手续注销工作;县校车公司参与国标(尖头)校车评估工作;国标(尖头)校车按照评估价格统一公示,校车车主与校车公司完成相应车辆的过户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补偿的视为放弃。
2、各管区、县校车公司、学校协调做好校车安全运营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大宣传和协调力度,形成良好氛围。20xx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校车整合工作。
(三)实施运行阶段(从20xx年9月1日起)
镇校车公司化正式运营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力协作,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维护正常的校车运营秩序。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教育办、镇财政所、镇交管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管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成立镇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全镇校车公司化改革推进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财政所、镇教育办、镇交管所及镇宣传办、镇司法所、综合执法办、镇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教育办:依照《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校车需求,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负责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备案管理工作,注意留存、登记校车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维护。
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依法做好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审验和校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依法发放收回校车标牌;指导学校、校车服务公司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集中接送学生上下学、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机动车驾驶人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等扰乱校车运行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运载学生的校车优先通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校车公司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镇财政办公室:对接县财政局,做好平头车和尖头车补偿款发放工作。
交管所:依法审查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积极开通农村寄宿学校周末班车,改善校车途经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整治安全隐患,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监督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校车服务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依照《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校车公司有关违法行为给予处罚。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管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负总责,成立工作小组,做好校车公司化过渡期间的动员、协调,车辆的评估、补偿、注销、回购以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乡道、村道及学校附近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等设施的建设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内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中的相关工作。
(四)严格监督检查。镇教育办要会同派出所、县交警大队三中队、镇交管所、镇城建委等部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整治保障机制,加强校车公司的日常监管,加大路检巡查力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学生现象。要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限期整改,对已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加强研判,全力化解。要建立健全约谈见面、挂牌督办、渎职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而导致学生接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依纪依规给予处分,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运营过程中学生人身安全和车辆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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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方案分享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服务、安全、规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公司运作、适当补贴、统筹推行”的原则,实现校车运营公司化,管理专业化,切实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开始,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入手,统筹推行全县校车实现公司化运营,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校车运行和管理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三、运营模式
(一)服务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原则上幼儿园、城区中小学、高中学生不提倡使用校车接送上下学,其上下学交通问题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二)运营方式。实行专用校车服务模式,由成立的专业校车服务公司负责运营。本着平等竞争、市场运作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或通过资格审核审查合作谈判,全县校车由一家有实力、有资质、有经验的校车服务公司提供校车服务。现在运营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接送学生校车可提前转入公司名下运行,同等条件下司机、照管员优先录用。
(三)运营路线。县教育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属地乡(镇)和校车公司共同规划科学合理的接送路线。校车公司管理校车要按“定时、定线、定点、定车、定员、定座”的原则,在规定校车早晚运行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基础上,确定每车每天往返接送学生次数,做好学生接送工作。
(四)学生乘车。学生乘车采取“实名制”,乘车学生信息由各学校提前向校车公司提供,学校确定专人负责配合校车公司组织学生乘车,并由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车办)会同县交警大队等部门为校车划出专用停车位。
(五)服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核算校车服务费用,确定校车公司实际提供服务校车台数。校车服务费用总共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乘车学生家长按月缴纳(约61%),二是省级财政划拨的“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奖补资金”(约13%),三是县级财政补贴(约26%)。收取学生乘车费用,现行票价整体降低25%。
(六)考核奖励。县校车办负责对校车公司日常考核,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校车数量每台5000元标准作为基数,依据《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七)其他事宜。推行校车公司化运营,合同暂未到期校车实现公司化运营前,仍执行原有《县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确定的管理模式,即属地乡(镇)主管,校车办综合监管模式。校车公司在与“个体经营车主”达成协议后可提前收购。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职责。
1.负责校车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掌握本地接送学生车辆类型、行车路线、乘车人数和收费标准等基本情况。
3.对辖区内校车总量控制,保证需求。
4.负责校车量化考核工作。
5.制止非法运营及农用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6.积极改善当地道路交通条件,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设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保证车辆行驶顺畅。
(二)县教育部门职责。
1.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确认车辆权属。
2.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服务公司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机制,指导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4.科学规划和布局全面掌握校车拥有量,并做好备案登记,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
5.组织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
6.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安全管理和校长考核的范畴。
(三)县公安交警部门职责。
1.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校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及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工作,校车标牌发放的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3.加强校车年检、运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校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5.组织校车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6.配合县教育部门和学校集中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7.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
(四)县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1.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技术条件。
2.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
3.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公共交通企业的营运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4.落实校车联席会议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五)县应急管理部门职责。
1.对校车安全行业主管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2.指导协调校车安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参与校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六)其他部门职责。
1.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接送学生校车司乘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指导学校、校车公司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2.县税务部门负责按相应的税费核算办法收取校车公司相应税费。
3.保险机构负责对校车公司缴纳的车辆、承运人、商业保险投保等各项保险予以最大限度优惠,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理赔事宜。
4.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校车公司登记注册手续。
5.县财政部门负责将校车服务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拨付省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奖补资金,切实为中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提供财力保障。
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校车公司职责。
1.按照《省校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建立校车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2.建立完善校车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录入校车、驾驶人、乘车学生基础信息。
3.强化校车安全运行的有效管理,建立完善卫星定位监控平台。
4.加强对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在运营过程中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营造安全舒适、文明方便的乘车氛围。
5.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校车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达到学生及家长、学校、政府“三满意”的目的。
6.制定校车安全接送方案,按照规定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接送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营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7.办理学生乘车交接手续,指派照管人员随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8.负责学生乘坐校车期间安全管理。
9.建立校车档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应急救援知识。
10.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0日)。制定《县全面推行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方案》,召开全县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安排部署全县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10日—20xx年2月28日)。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由县教育部门与校车公司签订《县政府采购校车服务合同》。进一步修订完善《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形成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按照“五个统一”要求,组织相关乡(镇)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校车公司新购校车重新审批及档案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县教育部门在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
2.做好校车公司新购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在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做好原有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常态化进行。
3.做好合同到期个体经营车主信访维稳工作,此项工作由校车公司主要负责,相关县直部门全力配合。
4.按照“科学规划、满足需求、合理配置”的总要求,做好校车公司承接乡(镇)校车运营线路调整、校车公司应投入运营校车数量核准工作,此项工作由校车办、相关乡(镇)、相关学校、校车公司共同完成。
5.做好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每年创建5所“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校”。此项工作由县教育、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6.按照标准,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体外观标识、驾驶人标识、照管员(校车公司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可指派教师,待遇由校车公司负责)标识,乘降点标识配置工作。此项工作由县教育、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7.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专用号管理和发放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常态化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行此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全面推行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把全面推行校车公司化运营工作作为本地、本部门的重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积极联动,做好督查。名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结合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行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整顿行动。县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足够警力,做好城区学校中小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实行交通临时管制;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乡村道路交叉路口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校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经发现,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坚决杜绝裁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畜力车、农机车和报废拼装车辆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严厉打击手续不全、无资质车辆和驾驶人从事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人严管重罚,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的良好安全氛围。
精选:新型城镇化示范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圩镇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水平,以小松示范镇建设为引领,提升圩镇品位,推动我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标准,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示范镇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圩镇"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圩镇秩序、提升圩镇品质,逐步建设成布局合理、交通畅通、设施完善、市容整洁的乡镇。
二、工作目标
切实把卫生乡镇创建作为创优环境、助推发展、造福群众的"民心工程",以"网格化"分区管理模式为抓手,通过政府、社会、市民的共同努力,力争到20xx年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小松镇创建卫生乡镇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长: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镇各站办所、学校、单位,镇机关干部职工及三居委会所有干部。
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网格化管理组
组长:
成员:居委会全体干部及各网格业委会成员。
重点抓好网格化分区管理及市容环境整治。按照路段、小区划分网格(见附件1:小松示范镇建设管理网格化分片责任表),全镇成立组建14个网格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配合所属居委会做好以下工作:
1.网格居民管理服务工作。对所辖居民信息采集,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居民提供生活便利服务,征求、收集居民诉求,让业委会成员成为居民的贴心人。
2.加强圩镇环境卫生治理。进一步提升卫生环境、道路环境、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促使居民文明指数、安全指数、幸福指数大幅提高,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3.深入开展乡风文明。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本网格不良风气,持续开展移风易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推动居民养成良好生活新风尚。
4.社会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以创建平安和谐小区为目的,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灾害为重点的"四防"工作,积极协助调解居民之间纠纷,防范处置各类应急事件,防止或尽量避免网格内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居民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
5.弘扬关心关爱下一代和尊老敬老助老美德。聚焦服务重点人群,参与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助居委会开展各种志愿者活动、送温暖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示范镇创建组
组长:
成员:镇直各单位、城管中队、首创公司保洁员。
城管中队负责对圩镇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披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及油烟污染、噪音污染、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同时各镇直单位落实"三城同创"责任,对重点路段进行监管(见附件2:小松镇圩镇路段环境整治责任划分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引导和激励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创建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目标任务;各组、各责任单位、网格片区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3月)。
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目标任务;建立经常性督促检查机制,并通过召开调度会、下发整改通知、现场会等形式及时部署整改;
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以后)。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查漏补缺,做好巩固提高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迎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圩镇管理是全镇各部门乃至全镇人民群众的共同责任,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卫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局面;要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工作进度,宣传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各组、各网格在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先进经验。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落到实处;同时,扎实推进和完善片区"网格化"社会管理机制,建立"业委会",优化整合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网格化"工作纳入镇年终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范围,镇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督导检查工作职责,对分配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将依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精彩方案: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农发改投资〔20xx〕1351号)文件精神,为了扎实做好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用生态发展理念引领畜牧业,通过对全县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粪污治理设施、粪污循环利用设施的“填平补齐”建设,构建“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全县域种养结合发展新格局,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提高县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促进县畜禽养殖合理布局,建立种养结合、绿色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通过项目的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实施主体
该项目由符合条件的若干个县域内正常运营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负责实施。实施主体采取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
遴选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近三年连续稳定的畜禽养殖规模;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照齐全;
3、企业运行良好,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服务能力。
四、建设内容
20xx年实施19家规模养殖场4大类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县昌慧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1320㎡(20m*8.25m*8栋)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1500m场内排污管道的改造(D20PVC管);干粪堆肥场200㎡;粪污贮存池1个1000m³;液体肥贮存池500m³;6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采购1台干湿分离机;2台粪污泵,1辆30铲车。
2、县富百苹果专业合作社(母猪扩繁场+育肥场)
土建工程:包括4000㎡(250㎡*16栋)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4600㎡(100m*46m)有机肥加工车间屋面及维护结构改造;500m³果园液体肥贮存池的建设;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5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
3、县京兆盛荣果畜专业合作社(石家庄养殖场+京兆村养殖场)
土建工程:包括石家庄场8栋7200㎡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1000m场内排污管道的改造(D20PVC管);干粪堆肥场100㎡;粪污贮存池1个1000m³;液体肥贮存池500m³;10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京兆村场1620㎡(30m*9m*6栋)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1000m场内排污管道的改造(D20PVC管);干粪堆肥场100㎡;粪污贮存池1个1000m³;液体肥贮存池500m³;4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采购2台干湿分离机。
4、康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2070㎡(35m*9m*4栋,18*36*1,,18*9*1)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干粪堆肥场100㎡;液体肥贮存池500m³;6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采购1台液体肥运送车;1台固体肥运送车;4套自动清粪设备;1台干湿分离机。
5、县明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4200㎡(30m*10m*14栋)猪舍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1500m场内排污管道的改造(D20PVC管);液体肥贮存池500m³;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6、田野生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蒲荣养殖场+上珊瑚金猪崽养殖场)
土建工程:包括12695m³(63m*31m*6.5m)氧化塘的建设;4500m³(30m*30m*5m)晾晒池的建设;液体肥贮存池500m³;6组地上太阳能沼气池;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仪器设备:1台干湿分离机。
7、本源旧县基地
包括500m³果园液体肥贮存池的建设;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
8、新希望本香集团(将该项目调整给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主要包括混合收集池1座,1000m³;发酵设备基础1项,3000㎡,设备间与控制中心,350㎡,输送设备间1座,800㎡,垫料暂存间1座,1700㎡。
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固液分离进料设施1套;固液分离机1套;二级分离系统1套;智能发酵设备1套;装载机2台。
9、县畅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5400㎡(72*75)有机肥加工车间的建设。
仪器设备:采购2台铲车;2台叉车;5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3台固体有机肥运送车。
10、水渭川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2400㎡有机肥加工车间的建设。
仪器设备:采购6台铲车;4台叉车;10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
11、果畜结合示范点4个(黄章上草地陆地源、槐柏镇东头李飞飞家庭农场、杨舒便民服务中心秦康果畜有限公司、交口河镇崾蚬甜透心苹果专业合作社)
此模式仅限20xx年6月底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代养模式,分别配套与设计规模相匹配的地上太阳能沼气设备1套。
12、县琦得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包括1万吨有机肥加工车间的建设。
仪器设备:1万吨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及相关设备。
13、绿佳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土建工程:新建贮存池1座、有机肥贮藏库房、贮存池封顶加固、猪场出风口改造及150亩不同管径果园液体肥输送管道的铺设,埋放深度为冻土层以下等。
仪器设备:采购2台大型液体肥运送车、6台小型液体肥运送车、1台干湿分离机。
五、工程及物资采购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土建工程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招投标、议标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实施;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招标采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按实施方案的补贴范围和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补贴,不足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解决。自筹资金比例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50%。
六、专项资金补贴方向
该项目20xx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列支1060万元。其中规模养殖企业1007万元(含20xx年果畜结合示范点4个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其中规划、工程勘察设计费1%,建设单位管理费2%,工程建设监理费2%。)5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清粪工艺及设施改造、液体肥田间输送及施用管网、改造或新建有机肥加工厂并配套补齐有机肥加工生产线及其他设备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用于勘察设计、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招投标及监理费用等。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0月9日-10月15日。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和开展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10月16日-12月15日。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
第三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做好总结验收、整理汇总资料、进行工作总结,建立档案资料,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实施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永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陈全虎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项目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督查考核及日常管理,负责项目技术指导、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等。
(二)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建立项目进展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厅要求,分别在11月20日、12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二是建立项目定期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半个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1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强化资金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防止出现骗补和挪用,严禁截留和超范围支出。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由财政局、纪工委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实施方案
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上饶市委《关于推进廉洁上饶建设的实施意见》(饶发〔20xx〕5号)和广信区委印发《关于推进廉洁广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广信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就推进廉洁旭日建设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共建共享为目标、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良好党风政风带家风促民风,把加强廉洁思想、廉洁文化、廉洁制度、廉洁纪律融入到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中。全力打造“最讲忠诚、最讲规矩、最讲担当、最讲纪律”的“四最”干部队伍,努力建设“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亲清向好、权力运行清廉高效、社风民风清朗和谐”的“四清”旭日,不断巩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好、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好、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评价好、干部健康成长好”的“四好”局面,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旭日、推进旭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确保廉洁旭日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头雁效应”,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确保打一仗胜一仗巩固一仗,积小胜为大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扫除阻碍发展的一切“拦路虎”和“绊脚石”。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发展态势,真正把廉洁建设的理念和措施覆盖到各行各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两个责任”落实同向发力,街道、村(居)一体推进,形成推进廉洁旭日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方面
1、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街道、村(居)两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员干部教育重要内容,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践行。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把践行初心使命的情况纳入村(居)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落地落实。利用街道党校平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式好干部”活动,持续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郑钦彬)
2、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忠诚教育,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党的建设融入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全过程,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坚持“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压实压紧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进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等制度落到实处。健全街道、村(居)两级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完善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良倾向。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作表率,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一本清”制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清清爽爽的同事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马志涛)
3、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决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作风正派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街道重要岗位上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正向激励与惩处并举,树立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鞭策后进者的鲜明导向。(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郑钦彬)
4、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和完善街道、村(居)两级监督队伍体系建设,保障制度执行,落实监督责任。选优配强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强化驻村(居)村(居)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的落实,发挥好“常驻的巡察组”作用。突出加强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稳步推进主动有效监督工作,严格落实“一清单一报告两档案”制度,实现监督工作具体化、信息化、动态化,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精准研判当地政治生态,推动日常监督“带电、带牙、带刺”。(责任部门: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郭艺晶)
5、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之以恒落实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重点整治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遇事上推下卸等作风顽疾,坚持严字当头、实事求是、疏堵结合,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责任部门: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郭艺晶)
(二)营造亲清向好的发展环境方面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服务改革,成立旭日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旭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把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群众事项集中于旭日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把涉及行政执法事项集中于旭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五型政府”,开展“网上办”、“马上办”、“一窗办理、集成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完善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只跑一次”、“一次不跑”办事机制,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责任部门:街道党政办;责任领导:街道政班子成员)
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推进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与企业正常交往,营造亲又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做到“四个敢于”,即敢于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敢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敢于为民营企业家正常经营担当作为,敢于在保护中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借助政商交往之名行任何违纪违法活动之实,严禁以任何形式由企业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严禁以任何理由对企业正当诉求推诿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等违纪违法行为。(责任部门:街道招商办;责任领导:邱斌)
(三)规范重点领域权力运行方面
1、深化廉洁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监督管理的决定》,坚决执行以上饶特色的报价承诺法(“摇号”)为主的一批刚性制度。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搞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行为,努力实现每一项工程建设质量过关、干干净净。(责任部门: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责任领导:徐亦光)
2、推进廉洁棚改。加强对棚改征迁干部廉政教育,增强棚改人员的“廉洁棚改”意识,严格按照棚改工作廉洁承诺书做到“九个不”,严肃棚改征迁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着力解决棚改征迁工作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标准不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补偿,公开补偿安置相关信息,确保各个环节监管到位,对群众信访、举报、媒体反映的棚改征迁工作中不公平、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责任部门:街道棚改办;牵头领导:吴卫华)
3、深化廉洁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建“三化”建设水平,努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深入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持之以恒开展机关作风民主评议和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严肃机关各项工作纪律,提高机关运行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党内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不断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在机关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党政办;责任领导:郑圣波、卢飞、马志涛)
4、深化廉洁村(居)建设。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严格落实村级“三资”监管、“三务”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实好市委《关于深入推进乡镇纪委“有作为”的工作意见》(饶发[20xx]3号),加强和推进街道纪工委“两化”建设。围绕“未巡先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十类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整改落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推进村(居)党组织带头人建设,平稳有序推进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和其他村(居)“两委”干部交叉任职。进一步提升村(居)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倡导文明新风。巩固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街道、村(居)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同步净化,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巩固基层政权、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责任领导:卢飞、郭艺晶、马志涛)
(四)厚植固本培元的思想基础方面
1、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主流文化。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积极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讲好党的故事、苏区的故事、的故事。把传承“爱国、创造、清贫、奉献”精神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载体,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使用效能。(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责任领导:卢飞、马志涛)
2、倡导优良家风。坚持把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纳入干部“德”的考核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管好亲属和身边人。执行好领导干部家属经商办企业有关制度规定。大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广泛开展“立家规、晒家训、传家风”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见廉思廉、见贤思齐。(责任部门:街道党建办、街道妇联;责任领导:卢飞、黄晓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廉洁旭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廉洁旭日建设各项工作,各项目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做到推进廉洁乡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街道党工委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廉洁旭日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廉洁旭日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廉洁旭日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施工队长”;其他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分管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街道纪工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推动、保障执行的职责,确保廉洁旭日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站所办、村(居)要自觉把廉洁旭日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廉洁旭日建设的认同感,为廉洁旭日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廉洁旭日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将落实推进廉洁旭日建设情况纳入目标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精彩方案: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5号),全面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坚持标准指引、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xx年底,按照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确保政务公开覆盖全区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税收管理、扶贫等25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据”里下载),要按照市级对口部门印发的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方案,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建立健全区本级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参与编制区政府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2.建立全区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待市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全市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建立各公开事项具体信息内容。(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做好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工作。根据国务院部门制定的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建立我区各相关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有序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政府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工作、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政府公报工作、解读回应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事服务公开工作、村(居)务公开工作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届时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部署阶段。20xx年11月底前,涉及25个试点领域的区政府部门出台推进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明确完成时限。
(二)国家标准落实阶段。20xx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区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成果推广转化阶段。20xx年4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对25个试点领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区政府标准化公开目录由区政府相关领域部门担负起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与上级部门要形成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要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上报的政务公开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取得实效。
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20xx〕27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办医,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社会办医的发展定位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办医走专业化、高端化、差异化路子,向“专、精、优”方向发展,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与公立医院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院(站)、临终关怀医院等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强、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办医,支持境外、台、港、澳资本或服务提供者到我县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或独资医院。合理界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强分类管理,优先支持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二、保障用地需求
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将社会办医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为社会办医储备用地。医疗卫生机构新建、迁建、选址应选择交通方便、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且处于服务范围内的适中位置,同时充分考虑停车位用地。对新办的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也可按协议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取得用地,其地价按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价格确定。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享受与公立医院相同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服务需求较大、营利水平较低、承担社会医疗保障功能的康复、护理、老年医学、临终关怀等专科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区域举办医疗机构,可实行更加优惠的土地价格。严禁利用社会办医项目圈地、占地,民办医疗机构用地不得改变用途。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县财政部门要安排社会办医疗机构专项补助资金,通过一次性开办补助、床位补助等形式,支持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发展。
1.开办补助。对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在1亿元以上的新建二级以上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建成开业时,经县财政、卫生等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其实际投资额1%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用于添置和改善该院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设施。现有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增资扩建、规模扩张等,新增部分投入(不含土地费用)可参照新建社会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2.新增床位补助。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属于新建、扩建或购买等方式取得业务用房,县财政按新增床位每张5万元的标准,在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一次性补助。新增床位5年内改变用途的,全额收回床位补助。医疗机构因更名、转接、移交等原因不纳入新增床位补助范围。
3.优质机构专项补助。对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和临床护理的,县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获得三级甲等、三级乙等资质的,县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和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购买服务补助。健全购买社会服务机制,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等任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承担的“三无”病人医疗救治费用,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由县财政给予补助。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符合有关规定的收入列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2.对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5年内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可由县政府确定给予减半补助。捐赠社会办医且符合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予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在接受政府管理的各类收费项目方面,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收费政策和标准。
五、优化发展环境
整合社会办医在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等行政许可过程的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为社会资本办医提供一站式服务。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具体数量和布局选址的间距、地点的限制要求,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管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当地“120”急救网络和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以及婚检、高招体检、招聘体检和健康体检等定点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用电、用水、用气上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价格政策。
六、加强人才政策支持
将社会办医所需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受《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引进各类人才的同等优惠政策。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技术技能培训等方面,对社会办医一视同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到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逐步带动民营医院的人才梯队建设。落实医师多机构执业具体政策,实行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建立多机构执业平台,医师需求信息。
七、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
允许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加入医疗联合体的民办医疗机构享有医联体成员单位相同政策待遇。支持公立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与社会办医进行对口帮扶。通过对口帮扶、托管等方式加强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远程就诊、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等方面合作与融合。探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与渠道的建立。
八、加强组织保障
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医改办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对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会商,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可持续发展。县医改办、卫健局等部门要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