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打击鞋业制假售假力促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委政[20xx]11号)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区交通运输局打击鞋业制假售假综合治理组成员如下: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运管所所长)
成员:(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局计财股负责人)
(局工程股负责人)
(局法规股负责人)
(局平安办负责人)zHE135.coM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所长)
(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法规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为资料收集员。
二、任务分工
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机制。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联动衔接等长效常治机制,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识产权、推动鞋业转型升级,是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暑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分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并认真推动落实。请各职能单位、股(室)每月13日前报送进度情况与治理相关资料。
(二)密切配合,凝聚合力。要加强业务工作研究谋划和横向联系、上下沟通,结合职责任务分工,认真对照工作措施、工作计划,严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对制假售假现象进行分析监测,对问题突出、屡打不禁的区域要及时上报,进行综合整治。对个别任务有交叉单位的,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共同抓好落实。同时,针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综合治理。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要认真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计划措施推进落实,并做好相关进展情况材料收集汇总和报送。区委政法委作为综合治理组组长单位,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并将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作为平安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落实、不配合,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视情予以平安单位降类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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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全乡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切实做好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综合利用秸秆资源,防治大气污染,构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大气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周密部署,部门联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乡“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工作要求
1、组织、纪检部门:负责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乡村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报请乡党委严肃处理。对于带头焚烧秸秆的村干部,一经发现就地免职,是中共党员的并给予党纪处理。
2、农业服务站:组织宣传巡逻车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方法。引导群众将秸秆送到秸秆收购点,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协助派出所、管理区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协助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派出所:负责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依法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生产秩序,确保农村治安稳定。对发现焚烧秸秆的当事人进行处理,对当事人处以拘留、经济处罚等。
4、各行政村:(1)要在田间地头安排人员全天候巡逻,制定切实可行的秸杆禁烧预案,成立禁烧巡逻队、人员在6-12名,装备灭火工具,确保有火情的地块短时间内火情得到遏止。(2)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将未打捆的秸秆清运出田间地块,做到充分利用。(3)悬挂横幅,下发宣传页,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4)安排一台宣传车,全天候巡逻,随时做好应急处置,有效制止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大力提倡秸秆综合利用。
5、其他单位:按照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务求实效。
三、保障机制
1、加强领导。乡成立以乡长为指挥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指挥长,各站办所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秸杆禁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各村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机构,支部书记亲自抓,包组干部具体抓,构筑起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包农户、地块的禁烧工作网格监管体系,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
2、强化监督。秸秆禁烧期间,乡政府将组织由纪委、组宣办、农机站等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联合督查组,深入各村巡回督查,督促禁烧措施的落实,督查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
3、明确责任。
(1)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它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包村干部要对包保村禁烧工作负总责,乡政府将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要求,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
(2)秸秆禁烧期间,村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全力做好禁烧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要向乡主要领导请假,杜绝私自外出、脱离工作岗位的情况发生。
(3)凡乡督查组发现焚烧秸秆或认定一处焚烧痕迹,第一次着火,对村支部书记在全乡通报批评,对所在地块的组长、包组村干部各处罚200元。对包村干部在全乡通报批评;发现第二堆火,对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所在地块的组长,包组村干部各罚款300元,对包村干部通报批评;发现第三堆火,对村支部书记采取诫勉谈话,对所在地块的组长、包组村干部各罚款500元,责令包村干部写检查。对点火的当事人进行严厉打击,实行经济处。对被国家遥感卫星监控发现的火情的村,除按照省、市规定处理,依纪依法问责外,未涉及处罚的村干部,依照乡规定进行处理。
(4)对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危害的村,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精彩范文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好打胜“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改善全区环境综合质量,提升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市20xx年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为目标,进一步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执法大练兵、双随机、油煤气环境综合整治、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等生态环境执法行动,助推全区涉水、涉气、涉危、涉放射源等企业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助推全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一)水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规范排污口监管,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4月底前,完成20xx、20xx年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建设后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狠抓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重点对钻井泥浆废液、钻井上液、压裂返排液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综合利用,不外排;要求石油采出水全部处理达标同层回注。
(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整改到位。全区不再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要求10月底前对现有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完成拆改。对已实施煤改气的锅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超标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5月份,开展全区加油加气站挥发性气体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部达标排放;要求各油气开发企业7月底前轻烃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建筑工地、储煤场、灰场、渣场、商砼站等治理工作。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所有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三)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对煤炭开采、采石等企业开展综合整治,加快受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任务,6月底前,全区在产煤矿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油气开采企业清洁文明井场建成率95%以上。
(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油气开采过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泥浆岩屑、上清液、固废危废等污染物必须做到集中收集,统一转运,综合利用处置;同时,加强输油输气管线、运输车辆等日常管理,确保油气管道、运输车辆等污染隐患及时消除。规范通讯、汽修、医疗等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地块按规定实施风险管控和生态修复。
三、重点任务
(一)以“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为重点,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
1.强化排污口监管。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统筹公开企业排污口、厂区管网、产治污环节责任人,上传运污车辆轨迹等信息,开展治污设施、排污口监控设备建设并联网。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及时封堵入河污水直排口。做好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对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进行分析认证,并纳入监管范畴。实施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设立、“一口一档”等规范化建设。完成第一批、第二批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建设情况后督查,4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回头看”,实现涉水涉危企业信息全公开。
2.规范油煤气开采中的废水治理。油气开发企业建设联合站和集输站时,必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装置,推进生产废水达标同层回注。同时,在注水站点周边建设地下水观测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控制雨水与煤尘同流造成地表污染,配套建设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站,完善煤炭洗选废水处理设施,提倡生产废水循环利用。同时,生产基地生活污水需配套建设处理设备,经处理后回用,切实提升生产、生活废水的处理利用率。
3.继续推进企业驻地生活污水治理。企业驻地具备入网条件的要将生活污水并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无法覆盖和导致生活污水不能入网的,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工作人员相对分散,生活污水不能收集的工作站点,要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装置、集中收集处理等有效措施。年底前,全区企业驻地或大型站点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率达90%以上。
4.深入推进企业尾水排放“减量化”治理。各相关企业要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推进尾水回用,提高尾水资源化利用率。6月份完成污水处理厂尾水油区回注试点建设。
5.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加强石油化工、煤化工、制药、烟草、果汁、食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以及污水处理厂等涉水行业企业配套治污设施建设,选用先进工艺,实现企业用水节约、排放达标、循环利用。现有治污设施的企业要实施提标改造,达到《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8月底前,要求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完成治污设施建设。
(二)以燃煤燃气锅炉改造为重点,继续深化大气环境治理
1.深入开展燃煤气锅炉整治。各相关企业要加快推进锅炉和炉窑改造,强化大气环境管控。严禁新建35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完成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拆改任务,6月底前拆改率达到80%以上,8月底前拆改率达到90%以上,10月底前拆改率达到100%以上。开展燃气锅炉自行监测,对不达标的,按照“不达标一台,改造一台”的原则,10月底前全部完成超标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
2.持续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以建材、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为重点,加快水泥、砖瓦、石灰、防水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排查整治工作。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制定问题清单,要求企业及时制定治理方案,4月份启动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工业炉窑污染减排治理,确保工业炉窑管理规范,达标排放。
3.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坚决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对本企业内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制及测量方法》(GB36886—20xx)规定Ш类限制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要降低使用频率,确定淘汰时限,及时退出。进一步规范非道路机械的使用,开展工程机械排放监测,严防工程机械超标排放。
4.继续开展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完成厂区内外道路扬尘治理。各类储煤场、灰场、渣场必须采用筒仓、封闭煤棚等方式,配备喷淋、覆盖、围挡等防风抑尘设施。所有物料运输车辆须全覆盖后上路。
5.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有关要求,对所有汽车4S店、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定期开展复检复测;要求喷绘、喷漆、印刷等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要在密闭环境中作业,安装使用废气处理系统,废气检测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排放。辖区油气开发企业要在6月底前完成场站内轻烃类废气回收治理,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新建、在建的VOCS排放项目,必须建设VOCS治理设施,达标后投运。
(三)以绿色矿山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治理
1.加强绿色矿山建设。重点对新建露天矿山加以控制,对现有企业要求坚持“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制定《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确保对受损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及时恢复治理。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矿山地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任务。
2.推进保护区、景区矿业权有序退出。严格落实《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有序退出的指导意见》,停止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建立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机制,分类处置,推进保护区内已设采矿权有序退出和生态恢复治理。
3.严格落实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关管控要求,在项目建设、规划布局等方面,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不触线、不越线。
(四)以固废集中处置为重点,扎实推进土壤环境整治
1.深化油煤气开发生态环境大整治。油煤气开发企业要认真贯彻《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格落实《市油气开发清洁井场建设标准》要求,强化对老旧井场治污设施的维修管护,新建井场必须在投产前建成清洁井场,改扩建井场必须及时完善清洁井场,特殊井场要达到整洁卫生,做到井场内污染物不出井场。6月底前,清洁井场建成率达到95%。全区煤炭开采、洗选企业要严格落实《市煤炭开采清洁矿井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清洁矿井建设,建设生产废水分类处置系统,煤矿雨水收集和废水应急设施,提高废水综合利用水平,完善储煤区、煤泥晾晒场、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的防渗措施,强化临时堆放场的运行管理,达到国家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确保10月底前清洁矿井建成率达到100%。
2.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油气开发企业要结合我区油气开发区地形特征、油(气)区分布以及开发单位油气开发计划,合理规划油气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地点、覆盖范围以及政策实施期限,全面完成油气开发废弃物集中处置工作,对油气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集中处置,综合利用。原则上一个采油厂(作业区)建设一个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使用年限一般要满足3年以上。煤炭开采企业规范建设矸石临时堆存场,煤炭洗选企业要规范煤炭洗选废弃物的处置,所有产生煤泥全部综合利用。
3.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过程监管。继续规范油煤气开发、石油化工、煤化工、通讯、汽修、医疗等行业的含油污泥、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油煤气开发企业要以区(队、站)为单位,按危废处置要求建成危险废物暂存点。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所有含油污泥处置企业要达到无害化处置标准要求,即达到《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DB61/T1025-20xx)标准,且场内贮存泥渣不得超过一年,定期汇总经营情况,每月10日前报生态环境部门。
4.推进重点企业土壤污染整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配合做好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制定土壤监测方案并实施,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对污染地块实行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已经完工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要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时,要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行先报备后实施。
5.提升环境风险应急防控能力。辖区油气开采企业要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重点风险源专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应急物资贮备,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安全防范能力。要对达到使用年限或老化输油管线及时更换,确保隐患管线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油气管道泄漏导致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要开展重点风险源点位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6.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辖区内所有医院、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同于危废管理,需分类集中处置。将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依法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资料必须保存3年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各相关企业要根据中省市要求,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申领、方案上传、监测数据上传、执行报告上传等工作,做到全过程管控。8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证核发和登记工作,发证率、登记率均达到100%,形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清单,实现本辖区所有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全覆盖。对20xx年至20xx年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证后执法检查,形成问题清单,要求企业承诺整改时限,按期完成各项整改,真正做到依法排污、依证排污、自证守法,坚决杜绝无证排污。
(二)严格遵守环境准入机制。按照“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市场准入清单,优化企业布局和重污染企业搬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推进环评登记表备案制。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部分已编制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加强与部门和地方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推进将环评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
(三)积极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各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清洁生产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治理,通过清洁生产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减轻污染和保护环境。纳入省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要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及时开展清洁生产改造,上报审核评估资料,年内完成审核评估任务。
(四)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各排污企业要按照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制定年度监测计划,保障监测经费,及时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上传监测数据,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要及时与中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强化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在线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真实准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
(五)建立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制度。电磁辐射使用和建设单位(如移动、联通、国电、地电和铁塔公司)在建设基站的过程,要确保生态植被恢复到位。核技术利用单位要按照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应管控制度。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建立完善台账,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根据企业目标、任务、时限、责任“四张清单”(见附件)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按季度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情况,真正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着力整治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要采取综合监管措施,使用上限处罚、强制曝光、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手段,严惩各类违法行为。要采取扣除退税、区域限批、限贷等措施,在银行、环保、税务等诚信系统留痕,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检察部门联动机制的运用,加大执法监督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追究力度。
(三)坚持科学引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要围绕“一市一策”“一河一策”专家团队驻点指导治理工作,持续开展“一企一策”“一厂一策”精准治理,及时落实专家团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并及时采取监督监测、交叉监测、第三方监测等手段,持续开展企业排污口监测监管,分析数据变化趋势,追根溯源,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治理,推进企业污染治理精准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强化督察考核。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要结合各企业“四张清单”任务要求,建立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制定问题清单,健全验收销号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全过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管理机制完善的企业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企业予以通报并排名抄报上级管理部门。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融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着力报道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行动迅速、推动有力的整治工作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各企业要积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精彩范文 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根据《资组公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镇实施公务员法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二、考核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奖惩分明”的原则,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实干、实绩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履职尽责情况,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分类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与同事评议相结合,激励鞭策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小组。
四、考核内容
考核以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
(二)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三)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四)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五)自身勤政廉政情况;
(六)服务对象投诉、群众测评情况;
(七)平时督查抽查情况。
五、具体考核细则
考核等次及比例。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100分制计核,“好”为91-100分;“良好”为71-90分;“一般”为61-70分:“差”为60分以下。
(一)扣分。若考核月度内发生本条规定下列问题,按以下标准扣减考核分,直至扣完为止。
一是上班未按规定签到、签退(含找人代签)的一次扣0.5分,经核实为迟到、早退及工作时间脱岗、擅离职守的,一次扣0.5分;未到岗且未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的视为旷工,旷工每半天扣0.5分。
二是不执行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到岗到位(两名值班人员必须同时在值班室值班,不得请临聘人员代班),经查实一次扣1分;未经带班领导同意,擅自调换班的一次扣0.5分。
三是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无故迟到、早退的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的一次扣1分。
四是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如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视频等,一次扣0.5分。
五是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超过5天的抵扣公休假,公休假抵扣完后,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须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未履行请假手续或不能按期提供相关证明的,按事假计算;国家法定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是未接听电话且未及时回复的,一次扣0.5分;无故关闭手机、拒接电话延误工作的,一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加倍扣分。
七是交办工作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0.5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扣分。
八是办公室、值班室及公共卫生区域脏、乱、差,影响机关形象的,发现一次,扣卫生区域所属责任人0.5分。
九是违反效能建设规定,下班不关闭电灯、电脑、空调、饮水机等电器设备的(值班室、浴室、洗手间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现一次扣所属责任人0.5分;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公共财物损失的,由个人自行负责。
十是工作日中午饮酒一次扣2分,工作时间外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扣分。
十一是未落实驻村工作相关规定的,经查实一次扣0.5分;驻村期间,所驻村的村、社干部违规违纪,被上级部门查处的,扣1分;所驻村社会满意度评价综合排名倒数1、2、3名的,分别扣2、1、0.5分。
十二是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一次扣3分。
十三是因违反上述十二项规定而受到县、市、省通报批评的按相关条款最高标准扣分,并分别再扣除1、2、4倍分值。
十四是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警告扣5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每增加一级处分多扣0分。经查实,因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含中层正职、副职)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导致其违纪、违规的,按其所扣分值的一半对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扣分。
十五是违反保密工作相关制度内容每次扣0.5分;违反保密纪律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因泄露国家秘密信息而导致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每次扣10分,违法行为将移送国家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加分。若考核月度内符合本条规定下列情形,按以下标准加分,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20分,相同工作受到多级表扬的,只计最高项加分。
一是所驻村社会满意度评价综合排名前1、2、3名的,分别加2、1、0.5分。
二是民主测评前1、2、3名的,分别加1.5、1、0.5分。
三是因部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表扬,按照级别给予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不同等次的加分。受到县两办表扬的,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每次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县委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表扬的一次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扬的一次加4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扬的一次加5分;受到中央、全国表扬的一次加6分。若表彰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按照上述分值加分,二等奖按上述分值的70%计算,三等奖按上述分值的50%计算。
四是部门迎接县、市、省、国家级领导带队检查调研的,一次加1、2、3、4分;承办县、市、省、国家级现场会的,一次加1、2、3、4分;争创县、市、省、国家级荣誉称号成功的,一次加1、2、3、4分;实施重点项目的每1个加1分。
五是受到镇党委、政府表扬的先进个人加0.5分;受到县两办表扬的先进个人加1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表扬的先进个人加1.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表扬的先进个人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扬的先进个人加2.5分;受到中央、全国表扬的先进个人加3分(加分月度以发文日期为准;加分以个人提供的真实文件、奖牌、奖状、证书为准,逾期未提供的不予加分)。
六是创造新经验、新方法在县以上推广的,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7分,国家级加9分。
(三)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六、考核程序和办法
平时考核采取“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小结。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务员对照年度工作台账、本月工作计划,就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未完成工作任务及原因进行月结。
(二)审核评鉴。每月初由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人员上月的工作小结进行审定,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相关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务员进行评鉴,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每季初由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确定本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
(三)反馈考核结果。采取会议点评、个别谈话等形式,由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七、考评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要予以鼓励和奖励。在公务员职务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及奖励惩戒时充分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三)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下年度不得作为提拔晋职人员和各级各类评比表彰的推荐人选。考核当年被定为“差”等次的,扣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并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整。
(四)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精彩范文 工信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优秀篇
一、排查时间
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
二、排查方式
主要采取督促企业自查和工信局督导组抽查、及汇同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
三、检查内容
1.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记录、安全工作会议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双节期间企业值班带班落实情况、日检查落实,尤其是冬春用水用电用火的监督操作及可燃材料的使用存储等方面,坚决杜绝火灾发生。
2.开展各项安全整治行动及节假日期间、特殊重点时期隐患自查自改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隐患排查台账、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情况。
3.重点区域和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监控室人员值班、重点区域监控及火灾防控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4.消防重点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及完好情况;消防联动控制室情况;电气配电室、发动机房情况;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系统是否有效等内容。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带班工作,每日自查自检工作,保障企业内各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无死角。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各企业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深刻吸取教训,警醒自己。要在企业内悬挂安全条幅,利用LED屏进行宣传,不断提高职工及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3.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好岗前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同时要做好随时迎检的准备。
五、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二)严格监督执法以及责任追究。各民爆公司、通信公司、个规上企业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坚持严字当头,对弄虚作假欺骗监管部门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实施督办,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确保按期整改消防。要认真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调查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执法。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企业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
(二)严肃督导问责。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统筹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及时发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三)强化信息报送。个民爆公司、通信公司、个规上企业要加强信息报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做到亮点工作专题报送、进展定期报送、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精彩范文 街道2021年防汛工作方案
我街道现有小(一)型水库二座,小(二)型水库五座,山塘20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山塘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直接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安全现状已成为度汛的心腹之患,各村、各水库要集中领导,对水库及山塘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逐座必到,不得遗漏,不得走过场,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在案。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今年防汛工作,确保我街道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和农业生产丰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防汛方案。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汛工作认识
防汛工作是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的工作,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引起高度的重视。所以做好防汛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头脑清醒,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克服畏难情绪和盲目乐观的思想,要坚决做到本街道范围内的小(一)型、(二)型水库和山塘不垮一座,确保320国道,昌栗、宜铜高速,万上、万芳公路安全畅通,确保县城的安全。
二、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物资早准备
防汛期间所有的水库、水利工程设施,如水库、山塘、电灌站、河堤、涵洞、渠道等都要落实防汛负责人,专人管理,工作到位,出了问题追查责任,要落实防汛责任制,经常勘查清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同时按要求备好防汛器材和物资,清除库坝杂草、树木,组建防汛队伍,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报警联络办法和抢险预案,有灾无灾作有灾准备,大灾小灾作大灾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三、加强领导,严肃防汛纪律
防汛工作做得好坏,关键在领导,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和指挥,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街道防汛工作指挥部,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各水库管理所加强值班制度,加强上下联系,有检查、有汇报。从四月份起进入汛期,每天有汇报,做到24小时值班,有领导带班,要切实注视雨情、水情变化,及时传达,保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防汛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各水库要严格按照渡汛计划和防汛调度方案正常运行,严禁违纪超蓄水,凡因领导不得力,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将严肃查处。
精彩范文 市场监管局“三打一护”工作方案优秀篇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履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重点领域打击实施市场混淆行为、误导性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和保护商业秘密暨“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精神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及省委十届八次会议要求,集中整治市场生产经营活动中实施市场混淆、误导性宣传、商业贿赂和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促进经营者公平竞争、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企业创新发展、我市经济振兴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在全面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基础上,突出以下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
(一)实施市场混淆行为
1.日用百货、手机及配件、家具、建材、儿童用品、烟酒经销、医疗等领域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医疗机构字号、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2.家用电器经销、油品经销、汽车维修、保养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装饰或配件,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3.平合经济中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
(二)误导性宣传行为
1.装修装饰材料、农药、化肥、种子等商品经营中对商品性能、功能、用户评价、所获得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美容”“保健”及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家电行业对其销售的商品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3.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或其他形式对其资质、荣誉或合作关系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4.平台经济中的经营者通过“虚假刷单”及利用未经科学检测、没有科学依据的“评比、推荐、评奖”结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商业贿赂行为
1.大宗物资采购或旅游服务中通过贿赂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2.医药购销或医疗服务领域通过贿赂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
在其他领域通过贿赂有职权或有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而影响交易,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四)保护商业秘密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手段获取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行为。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其他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月8日-2月10日):安排部署阶段。
认真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加强经菅者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南》《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2月11日-10月20日):组织实施阶段。
2月11日-4月20日,围绕春节和两会期间群众消费的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以打击市场混淆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为主,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21日-7月20日,以保护商业秘密为重点,根据本地实际扩展商业秘密保护联系点的范围,加强对畜产品品牌企业的保护,联系点数量比去年增加30%以上,建立1个商业秘密保护基地,扎实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实质性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积极查处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7月21日-10月20日,以查处商业贿赂为重点,整治各类经营主体以贿赂手段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第三阶段(10月21日一30日):总结验收阶段。
总结集中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查找存在的问题,上报“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安排部署。开展“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是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的重要手段,按照“宽进严管”要求,相关工作已列入国家对政府的考核内容。要充分认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和依法履职的现实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抓工作落实。
(二)集中执法力量,积极查办案件。充分借助12315投诉举报中心收集案件线索,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集中执法力量,积极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大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加大“三打一护”集中执法行动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促进市场主体自律经营。
精彩范文 关于备春耕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八次会议以及市、县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备春耕工作,为实现全年的粮食生产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牢固树立抓好备春耕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作为,科学作为,坚持疫情防控与备春耕工作两不误,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强化惠农政策落实、绿色技术推广、资金物质筹备、新职农民培训、农资市场监管,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进当前备耕生产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粮食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工作目标。一是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47万亩左右。二是粮食产量稳中有升。正常年景,实现粮食总产基本稳定在上年水平(3.55亿斤),力争超过上年。
二、主要任务
1.全力稳定粮食生产。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克服东部山区耕地质量不优,多发低温冷害,多种经济作物占比较大的不利因素,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努力确保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科学引导农民确定种植方向,落实种植计划,确保粮食面积不减少,产能不下降。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在稳定玉米、水稻主粮作物面积,大力发展鲜食玉米生产,扩大鲜食玉米多品种订单种植面积;重点提升水稻品质,加强食味性好、产量高的优质稻谷品种推广;因地制宜发展优质大豆生产,努力提升大豆产能,保障优质食用大豆供给。
2.落实备春耕生产资金。组织农民抓紧筹集备耕资金,引导农民适时售粮变现,提高农民自我筹集资金能力。积极推动粮食收购销售,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农民适时售粮变现。积极协调推动银信部门加快放贷,及时纾解备耕资金的放贷工作,农民随贷随放,解决备春耕资金缺口,全力满足备耕生产需要。鼓励农民积极投资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努力实现助增产、稳收入、保民安。
3.抓好备春耕物资准备。做好市场调查,了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的生产情况,及时掌握农资品种、数量等货源信息,指导做好余缺调剂,确保农资供应充足。加强农资供需情况监测调度和调剂调运,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确保农民有农资可用。及时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市场信息,帮农民分析农资价格走势,引导农民适时备足各类春耕生产物资,确保春耕前农资全部入户。
4.搞好农机作业准备。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动员有关生产主体和企业,做好人员培训、机具准备和检修、维修配件供应等,确保农机具和机手以良好的状态投入生产。指导农民适时落实保护性耕作任务,做到面积落实到户,技术指导到人。合理调剂调配作业机具,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对疫情防控用工紧张地区,要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
5.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及时组织专家制定分区域、分作物技术指导意见,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手段,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关键农时和农民急需之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实地指导。
6.落实重大技术推广。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广机械化耕、种、收全程作业,做到“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绿色、有机、高效的保护性生态农业。重点抓好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螟和飞防作业统防统治等绿色高质高效技术示范推广,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7.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各相关单位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合理方式和有效措施,积极向农资生产经营业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关键环节,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资供应和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利益。要针对当前网上直销、电话订购等营销数量可能增多的特殊形势,研究加强农资监管的有效途径,杜绝发生坑农害农事件。
8.狠抓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春季重大天气变化,及早预警信息。组织专家制定有效应对灾害的防范措施,推进科学防灾,重点防“倒春寒”,做好抗涝防旱准备。
9.及时做好农情调度。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农情调度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健全工作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借助电话、网络等通讯方式,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时限要求,及时统计上报资金物资筹集储备、农资市场价格、下摆入户进度、粮食销售变现等备春耕进展情况,做好情况分析,提出意见建议,要及时解决备春耕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通报,为各级政府及时掌握备春耕形势、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科学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推动。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经开区农业技术服务站、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要立足部门职能,切实担负起抓好备春耕生产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粮食作物稳产、丰产的目标,消除麻痹懈怠思想和畏难情绪,加强调查研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分析和科学研判农业生产形势及发展趋势,提前谋划应对措施,做到早安排早落实,确保全年粮食丰收。
2.强化指导服务。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经开区农业技术服务站要组织技术人员,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村入户,切实帮助农民解决科学选购农资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12316”、“12582”专家热线及智农通APP等手段,组织开展在线指导、在线答疑,要加强对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训,示范带动小农户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要快速应对气象灾害的发生,第一时间到现场研判,指导农民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春耕春种适时科学开展。
3.强化政策支撑。利用好国家、省对粮食作物生产者补贴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耕地保护、主推优良品种和采用新技术推广、加大品牌营销及市场化收购等方面,促进粮食作物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4.强化部门协作。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过程,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信息,掌握气象灾害的发生和扩展动态,推进土壤墒情信息共享,适时水旱灾害预警信息。在关键农时和气象灾害多发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适时春耕春种进行会商研判,保证春耕春种适时完成。
5.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抖音、快手短视频等新兴媒体平台,宣传国家粮食生产政策、新品种以及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应用情况,引导广大民众树立正确的粮食安全意识,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等先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大力宣传各地粮食生产的好经验、好措施、好典型,为夺取粮食丰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精彩范文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县商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创建绿色商场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参业参与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推动流通领域绿色发展。
(二)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LED屏、条幅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宣传绿色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选用先进高效节能节水设备;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二)开展绿色服务和宣传。树立绿色服务理念,建立绿色服务制度;对员工开展节能、节水、环保培训;组织节能环保公益活动;经营和办公区域用水点设置节水提示和宣传标识。
(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观念;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四)开展绿色回收。推广垃圾分类,提升再生资源绿色回收水平,强化环境保护理念,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
(五)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创新模式。在商场、超市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精彩范文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享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成〔20xx〕5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xx〕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字〔20x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全面启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道、石臼街道分别新建成不少于10个达标示范小区;各镇完成1-2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分类方案。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近期我区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分类亭、分类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定位监控”四定模式,提高分类精准度。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属驻各单位)
5.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各镇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发展与延伸。可参照“4+1”垃圾分类模式,“4”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1”为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规范收集运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有害垃圾。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收集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或者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负责从暂存点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单独实施分类,由运输单位使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专业垃圾。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签订协议建立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
1.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交投点、中转站收运的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类,对辖区内收运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装修垃圾进行暂存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建设区级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处理场。(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发展集团)
3.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宣传部、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道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促进源头减量。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建立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上半年)
1.出台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和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计划,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并根据《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xx年区级城建计划。
(二)稳步推进阶段(20xx年下半年)
1.前期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试点学校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3.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试点镇、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4.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依据市出台的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细则,编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至20xx年)
1.20xx年,各镇、街道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
2.20xx年,全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20xx年底,出台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四)提升完善阶段(20xx年至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和月报制度。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规定,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