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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文: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模板

2022-01-12
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工作方案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延委〔20xx〕3号)、区安委会《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延安委〔20xx〕1号)和区安办《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安委办〔20xx〕1号)文件的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我辖区安全生产稳定,现制定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及内容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由街道道安办牵头,按照《街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延鹤办〔20xx〕42号)、《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延鹤办〔20xx〕45号)要求,抓实、抓细、抓牢交通事故风险防范,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要加强重要路段的排查整治。水南环岛至高速出口国道路段、上洋村农村道路、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全面进行排查,逐一查清,找准隐患点,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加大力量排查急弯、长大纵坡路段和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上洋村道路多、弯道多、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等安全风险,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道安办、溪源公安派出所、上洋村要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道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和道路安防工程建设。三要强化路面的巡查管控。各社区、上洋村、有关单位要配合交警、公安部门,以“两客一危”车辆、9座以上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校车、工程作业车、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等为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强化重要时段的警示通报。强化雨雪冰冻、团雾大雾等恶劣天气的信息通报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提醒,打好道安工作百日攻坚战和迎接即将到来的春运工作。

(二)严查消防安全隐患。由街道防火办牵头,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对辖区14个村(居)个开展入户宣传工作。针对冬春季火灾风险特点,重点劝导居(村)民不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超负荷电器,拆除私拉电线和查处违规用火等问题;配合区消防、城建、商务、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使用、疏散通道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用火用电、餐饮后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等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上洋村溪源庵萧公祠、市博物馆等文物单位和宗教场所是否存在违章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值班人员脱岗、巡查不到位等问题;配合城管等部门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的检查执法;指导物业企业、楼栋长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的宣传劝导,加强安全培训演练;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摸排、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出租房屋违规住人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立即组织整治农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水源和水池不足等问题。

(三)严管建筑施工安全。由街道规管站牵头,各社区(村)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区城建局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以及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安全等专项治理,同时加大对在建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提示施工建设单位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寒冷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全面排查治理城乡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为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四)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监管。配合区应急局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有关制度规范,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辖区3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经营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好台账。二是配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以上四家企业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三是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使用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窝点专项整治。四是针对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烟花爆竹储存、销售方面安全监管工作。

(五)配合抓好燃气安全管理。由街道规管站牵头,各社区(村)配合区城建局,安燃、安顺等公司以整治管道燃气、瓶装燃气为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采用网格化单元为主,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楼栋长作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对我辖区范围内的用户以及安装管道燃气楼栋所有住户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管道燃气整治方面,主要配合检查场站内及市政道路、小区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足等隐患点是否排查及整治;市政道路、小区内的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安全阀铅封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全启状态,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灵敏度是否可靠,避雷防静电装置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测;住户是否私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设备,燃气燃烧器具是否合格,连接胶管是否老化漏气等。钢瓶液化石油气整治方面,配合区行业部门及相关经营单位重点排查钢瓶是否超期服役、是否有“黑钢瓶”流通使用、是否有“倒罐”行为等;查清钢瓶的出厂日期、编号、最近一次检测时间以及连接软管使用年限。

(六)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由街道安办牵头,各社区(村)配合区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辖区的工贸企业生产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工贸企业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三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业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

(七)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由街道森防办牵头,重点针对上洋村及涉林的城郊社区和西门蔬菜大队,特别是上洋村正值春耕备耕,炼山造林关键时期,野外用火频繁,要进一步抓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要全面组织上洋村及涉林城郊社区和西门蔬菜大队开展周边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上洋、溪源景区、茫荡山自然保护区(上洋片区)等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检查上洋村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严格把关用火审批、及时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强化村(居)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加大各村(居)、西门蔬菜大队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让防火意识入人心,防火知识入脑,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

(八)抓好文化旅游安全监管。由街道文化站和综治办牵头,配合区文旅、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民宿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整治安全提示、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消除旅游安全隐患。配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二、工作措施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1月1日起至4月底,各社区(村)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社区(村)立即组织消防、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各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和小区、楼栋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六项责任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找准最大风险隐患、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落实整改。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分级分类,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涉及面广、难度大,街道无法解决的难点、重点隐患和问题,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协调解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在街道班子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党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由街道安办具体组织,各社区(村)、各有关站办同步推进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街道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社区(村)挂点领导要切实负起各社区(村)安全生产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促落实,务使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成效。

(三)严格材料报送。各社区(村)要严格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隐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监督”六项责任清单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的要求,区领导带队检查的由区领导签字;街道主要领导带队检的由主要领导签字;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的由带队领导签字。并将检查等各清单报表的电子版于每日下午四点前、纸质版复印件于每日下午五点前报送街道安办。

(四)严肃督查问效。街道督查组要分组加强对各社区(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强化督促检查,防止出现“政府热、企业冷”的现象。对排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整改工作不彻底、不完整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销号问题不认真、不严格的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对因排查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督查组每日要形成督查材料报街道安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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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3•7"倒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即日起至20xx年底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防疫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指导。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卫生院、卫生所、医学观察隔离点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底数情况,逐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实地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督促场所负责人抓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二)强化复工复产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措施,有效杜绝违规动火、违规储存等不安全行为。对于恢复营业的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餐饮娱乐、文化旅游等场所,要提前跟进服务提示,指导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排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利用复工复产这一时机,通过网络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升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基本安全技能。

(三)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全面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坚决依法查处;对于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坚决依法整改;对于楼内、屋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坚决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各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停车场建设、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时,要统筹考虑消防安全,按消防安全有关标准规范一并推进实施。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全民防火"这个主题,加强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针对大、中、小学校即将陆续开学的实际,学校应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第一课。同时,要根据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建设要求,分场所、分类别整理制作消防安全教育课件、授课视频、火灾案例,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消防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七)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加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针对影响辖区消防安全的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防大火、控小火"的工作目标,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村、各单位要于6月底前组织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三)行业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定期对辖区内的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社会综治、媒体曝光、刚性执法等手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精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我镇农户居住安全,汲取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加强我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管理,防止民房坍塌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在20xx年排查的基础上,全面重新摸排全镇所有房屋,做到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风险隐患比较集中的10大类房屋:

(一)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

(三)擅自改扩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四)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五)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六)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七)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卫生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

(八)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

(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

(十)食用菌厂房、菌包厂、烘干厂等。

二、排查整治期限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部署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标准,明确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村挂点领导为各挂点村第一责任人,驻点干部及村书记为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原则,全面抓好落实。

(二)排查阶段及整治阶段(4月30日前)。各村要立足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并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居住在危房中的老人立即动员搬至子女安全住房中,其他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农宅中的农户要动员其改建或搬迁,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31日前)。各村要结合排查情况,集中整治,动员居住在有安全隐患农宅中的农户改建或搬迁,并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四复核考评(6月30日前)。规范验收程序,组建验收队伍,对处置房屋逐栋验收,及时上报验收结果。配合县指导服务组,对验收质量组织全面复核。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所有整治工作必须全部录入系统,建账销号。

三、排查处置规程

(一)排查

由乡镇组织村协同县下派的技术人员以派出所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作为基础,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采集摸排整治重点房屋户主和房屋信息(包括违建、出租情况),检查房屋墙体、大梁、柱子、地基等,对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判定,拍照取证,村、乡镇行业负责人层层签字确认后,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评估

将汇总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组专家进行评估。经确认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镇负责督促房屋户主整治。

(三)鉴定

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经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技术组专家评估后存在疑义的,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结构安全性鉴定)。经鉴定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由镇负责督促房屋户主进行整治。

(四)处置

1.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用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我镇及企业、业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2.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镇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整改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由镇责令当事人三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建筑,消除安全隐患。对改扩建厂房破坏承重结构的,责令、监督厂房产权人进行整改,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由镇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由镇组织村督促业主退租和整改。装修破坏结构的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院出具补强方案;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拒不整改的,由镇组织实施整改,费用由业主承担。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由镇组织清退人员,关闭生产,责令厂房产权人限期恢复原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加固补强,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7.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卫生院、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由各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牵头,镇、村及镇直相关部门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8.各类用途的钢结构建筑。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由镇组织清退人员,由原设计单位或同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补强方案,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修复。

9.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和位于地质灾害点的房屋。镇村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要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10.食用菌厂房、菌包厂、烘干厂等。由各有关单位牵头,镇负责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责令业主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整治到位,严格确保安全。

(五)验收

1.需进行全部拆除的房屋。由镇上报申请,县政府组织赴现场审核确认。

2.需进行局部拆除或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房屋。由镇牵头,组织村、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至县政府复核。

3.需进行加固补强的房屋。由镇牵头,组织村、专家进行验收,并上报县政府复核。

4.镇、县级总体验收。镇完成全部整治任务后,申请上报县政府组织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村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村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高度,对房屋排查整治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排查的财力、人力、物力,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和整改要求,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细化目标任务,提升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工作任务。按照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拉网式检查,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原因,按照先急后缓、远近结合的原则,制定方案,逐个进行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D级危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立安全警戒标志,尽快采取封房、新建、搬迁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存在C级隐患的危房,要及时采取房屋安全加固改造,消除隐患。

范文资料: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示例


为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液化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建液[20xx]16号)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目标和重点

(一)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依法管控,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液化气企业违法经营、销售瓶装液化气以及其他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液化气储灌站和供应站点安全事故隐患,"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气瓶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查处瓶装液化气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充装或者使用非自有钢瓶、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

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整治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气,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含液化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存瓶量不符合规定,使用气液双相钢瓶、过期或者报废钢瓶、无充装配送信息钢瓶,暗埋燃气设施等违规行为。

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利用钢瓶相互转充液化气、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瓶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顺利开展,成立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黄习坚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消防大队及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推进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住建局,负责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适时会商、研判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协调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组织联合督导和执法捡查。

三、职责分工

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站安全管理,引导液化气企业合理设置供应站点,督促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指导液化气经营企业推进餐饮场所更换使用燃气安全软管。依法查处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和超区域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瓶装液化气充装站压力容器(含钢瓶)、压力管道和液化气钢瓶的充装、检验环节的安全监察和瓶装液化气的质量、计量监督;查处液化气充装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未落实液化气钢瓶连锁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气钢瓶等违法行为;推进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液化气、液化气瓶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以及流通领域卡式炉燃气罐、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移送或发送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液化气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行为子以查处,对在燃气场站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负责对废品回收站(或个人)收购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依法查处;配合其他部门对未经许可充装、运输、储存、销售液化气且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查处。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液化气道路运输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运输液化气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依法对已经安全许可的燃气场站、存储、经营、使用液化气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其做好日常防火工作,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液化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液化气企业、餐饮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应职责。

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餐饮业企事业单位、个体餐饮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加强安全管理。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各自辖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整治液化气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环节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管执法。要应用"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等监管平台,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液化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全面落实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做到动态闭环管理,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该停产的立即停产,该关闭的立即关闭;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推动液化气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五、建立督查工作机制

(一)督查内容。(1)相关部门对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是否履责,各乡镇开展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情况、消除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工作是否到位。(2)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黑气"店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二)督查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县、乡镇两级"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工作组,对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重点区域、重大案件实行督办制度。

(三)责任追究。对相关单位在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责任不到位、办事拖拉、未能在限期内完成任务的,督查工作组提请上级对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明确瓶装液化气领域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机制,季度督导、适时会商,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本地区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买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组织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用气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各瓶装液化气企业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抓好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参加排查和督导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瓶装液化气企业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县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联合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运行安全事故的,坚决做到"四不放过",从严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社会监督范围。大力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精彩范文 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模板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日市、区两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1.4”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消防[20xx]1号),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隐患,坚决遏制事故,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整治

1.突出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充分运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成效,对安全隐患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本行业本单位分类分级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点台账清单,并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特别对中、高风险隐患,紧盯不放,立即整改,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特别私自改装、迁移煤气管道、制氧管道设施设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设置不规范的制氧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实行挂牌督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科室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

3.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如门诊大楼,住院大楼、老危旧建筑、制氧供氧室及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治理电气线路老化、私接乱搭、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

4.强化“小场所”火灾防范。要组织对医疗卫生单位员工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设备老化、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

5.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各单位要组织对重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等重点人群。组织对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督促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定期组织集中消防安全宣传,做到全覆盖式宣传和排查。

(三)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整合卫生应急救援力量,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水源进行一次维保,落实冬季防寒防冻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会商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加强熟悉演练;加强与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组织的联勤联训,完善调度指挥,实现同步调派,做到快速响应。1月15日前,本系统医疗卫生单位所有志愿消防队伍必须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拉动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开展自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各种形式,进行警示性宣传,针对服务对象特点大力普及门诊急诊部、预防接种点、住院部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组织领导带头、全体员工参加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问題隐患、整改、验收销号”等3个清单,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及时录入“双控”平台动态监管系统,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各单位将每天的安全隐患检查情况填报“区医疗卫生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清单”(附件1),每日17:00前上报局安办。

四、加强监管问责

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分工,使责任体系覆盖各层级和各环节,做到齐抓共管。切实纠正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与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整改落实,强化考核问责,发现问题隐患立查立改,切实抓出实效。对个别单位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晰、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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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刻汲取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4月5日在全乡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内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以及周边地质安全,同时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供电所、乡消防办、各村

房屋及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和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在建工地。

(二)整治内容:房屋安全方面,坚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先查先治,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聚焦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从即日起至4月5日,严格按照乡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抓好(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板房等),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去年余存未处置的安全隐患房屋等类型,对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学校、医院、养老院、幸福院、厂房、行政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指导。

在建工程方面,全面排查整治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未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心小学、中学、乡民政办、乡企管站、乡公路站、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农技站、乡水利站、乡安办、供电所等,各村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商场所及企业、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

(三)整治内容:全面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学生及教师宿舍、食堂、礼堂、文博单位、实验室、学校老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仓库、配电室、在建工程、围墙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是否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是否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场所内部工作人员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

牵头领导:

1.乡党委副书记牵头养老机构场所排查整治,

2.乡党委组织委员牵头商场及商贸企业排查整治,

3.乡党委宣传委员吴利武牵头各类学校(幼儿园)、旅游、娱乐场所等场所排查整治,

4.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牵头各类卫生医疗场所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食安办、乡民政办、乡公路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乡安办,各村

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燃气等。

(四)整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涉危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标准重新分级评估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审批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环保站、乡企管站、乡建设站,各村

(五)整治内容:民爆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和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是否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人员进出登记是否完整一致;销售单位库房存放零散民爆物品现象是否存在;视频监控、消防、防雷、报警设施等是否有效运转;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是否按规范实施。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各村

(六)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单位: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安办,各村

工矿企业,包括非煤矿山。

(七)整治内容: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整治地下矿山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非法改装车辆及无轨胶轮干式制动器车辆,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不规范放矿,尾矿库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汛期排查整治尾矿库浸润线、坝体稳定和安全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尾矿库的防排水设施运行不畅,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汛期日常值班观察分析无记录等问题。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类工业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建设合法性、质量安全性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内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自然资源所、乡环保站,相关村

交通运输、交通安全。

(八)整治内容: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电动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九)整治内容: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客车的行前检测、途中检查,落实车辆、车站消毒通风,严控客座率,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设置、车辆技术状况(尤其是车辆轮胎、制动转向系统等安全装置)、槽罐车罐体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智能视频监控车辆情况。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十)整治内容:继续深化开展打击河道违法采砂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取缔从事违法采、制砂点。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乡安办、各村

消防安全,包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高层建筑整治“回头看”、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村居住宅“小火亡人”等。

(十一)整治内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管控治理,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和老旧住宅小区近期火灾多发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深入推进“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全面开展“六个集中整治”活动(即: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检测维修室内消防火栓系统、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集中查处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和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坚决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涉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农房改造内容,明确消防安全的改造标准,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损坏、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要深刻吸取村居住宅“小火亡人”事故教训,检查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挂村包户、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消防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民政办、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卫生院、乡安办,各村

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火灾等。

(十二)整治内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公路站、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三)整治内容: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乡镇、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生态林、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以及护林人员巡查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牵头领导:乡党委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林业站

责任单位:乡安办、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四)整治内容: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林业站、乡建设站,各村

其他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方法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1、各村先自行排查;2、各相关部门联合检查;3、做好长效机制管理。各村、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对各自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

(三)全面落实整改。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录入已建成的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治理双控平台管理,区分轻重缓急,立行立整,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乡安办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治统计、分析、通报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排查大整治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办具体组织,乡、村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同步推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要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定期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组织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严肃追责问责。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对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通报、约谈等工作机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部门排查后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精彩范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实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超前防范非煤矿山季节性安全风险,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正在推进落实的《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xx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总体方案、审核专项方案、图表任务清单、加强督导检查、督办提示通报问责“六步工作法”,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会诊试”安全隐患大排查,集中整顿清退承包能力不足的外包工程队伍,切实解决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混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混乱、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存在缺陷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

二、重点排查内容

(一)外包工程施工队伍:重点排查项目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或相关技术职称是否达到要求;项目部采矿、地质、机电等技术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所承揽工程需要;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与项目部或其上级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作业现场管理是否到位。

(二)露天矿山:重点排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完善落实;采场、排土场边坡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运矿道路是否设置限速等安全警示标志;排土场排土平台是否设置反坡、车档;民用爆炸物品运送、存储、发放、使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

(三)尾矿库:重点排查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汛期前是否进行调洪库容验算;尾矿库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是否按要求推进安设并接入省级尾矿库远程监控平台等问题。

(四)地下矿山:重点排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完善落实;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重点是建设期矿山);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是否按规程要求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采空区是否按设计要求及时处理等问题。

三、组织形式

从20xx年3月底至12月底,时间9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29日至20xx年4月20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重点排查内容,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隐患自查内容。特别是地下矿山对本单位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包括基建施工队伍和采掘施工队伍)的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逐一重新审核,按照《建设项目备案材料》报告报市应急部门备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全部清退;尾矿库企业要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质量检测报告。排洪系统质量经检测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尾矿库,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委托设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整改。

(二)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市应急局将结合季节和特殊时段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特点,采取专家会诊检查模式,对辖区生产运行的非煤矿山企业逐户进行执法检查。4—5月要突出抓好露天矿山、外包工程项目等复产复工、地下矿山防“桃花水”等方面安全大排查;6—9月要突出抓好尾矿库度汛安全大排查。9—12月要重点防范地下矿山火灾、坠罐跑车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大排查。

在市急管理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市应急管理局对单班入井超过30人或者井深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开展“专家会诊”,形成会诊报告后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12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鞠剑锋副局长为组长的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一处,对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生产运行的非煤矿山企业抽查率不低于辖区总数的2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结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围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主线,各非煤矿山深入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排查,组织专家力量逐矿逐库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做到非煤矿山自查自改100%、上级企业检查下级矿山和尾矿库100%、应急管理部门督查检查矿山企业100%。

(二)规范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市应急局将强化精准执法,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以高质量执法推动大排查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屡罚不改、屡禁不止”问题。要坚持逢查必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不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不准上岗。要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在20xx年5月30日前没有完成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重新审核的地下矿山、没有完成排洪系统质量检测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三)狠抓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将本次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纳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动态更新。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局将逐项建立档案并挂牌督办,确保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要在深入系统分析问题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在提高安全准入门槛、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基建矿山和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监管、尾矿库排洪系统施工质量监督等方面形成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在大排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矿山企业,将进行督办提示、通报问责。

方案范文: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方案范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文旅行业实际,决定从20xx年5月至10月,在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采取超常规手段,全面排查治理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由局办公室进行协调。

(二)工作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旅行业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旅游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农家乐、旅游车船公司、网吧、KTV、文物馆,书店。

四、检查时间

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0月5日

五、检查内容

旅游购物商场、“多合一”场所、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场所。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商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的防火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城市商业综合体内的商业网点、活动场所占用疏散缓冲区域、占道经营。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群租房、旅游购物商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仓储物流等场所超量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半成品等材料。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或压力不足。灭火器数量不足或过期。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或指示疏散方向错误。

(六)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入户线路敷设不规范,未设短路保护装置,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未安装火灾报警、喷淋设施和定时继电装置。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重点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不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电焊、气焊、动火作业等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高层建筑、老旧住宅、门面楼存在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违规住人乱象。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不会引导疏散,用火用电用油安全意识淡薄。

六、工作步骤

从20xx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旅游企业、景区景点、星级农家乐、网吧、KTV、书店要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整治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10月10日)。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星级农家乐、网吧、KTV、书店等按照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措施,确保整改到位。6月底前,各单位将自查自改报告、消防安全承诺书报告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20xx年国庆节结束后,我局将对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是否开展工作部署、内部自查和整改活动,是否建立完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填写消防排查检查记录,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验收发现开展行动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七、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全力抓好落实。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将会同公安、消防、应急管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实、排查不力、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活动期间,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5篇


燃气是气体燃料的总称,种类很多,主要有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各村(社区)、镇直单位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做到逐村组、逐小区、逐单位、逐段管线、逐个场站全面摸排整治,确保所有村组用户全查到,不漏一户、所有燃气企业全查到、所有燃气设施设备全查到、所有燃气管道全查到、所有用气场所全查到,彻底摸清和消除我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二、重点工作

(一)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雅口汇东液化气站、落花潭百家液化气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核查摸清现有管网底数情况、建立隐患台账情况、制定限期消除隐患计划情况。

(二)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超市、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商户、单位小区周边、夜市夜店以及餐饮场所等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管线巡查及入户安检情况。排查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情况。重点加强对单位小区、特殊人群(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等)的入户检查,增加入户检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充分发挥社区、村组人员管理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送镇村建中心。对直排式热水器、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易脱落连接管等隐患,要督促燃气用户及时整改。

(四)排查整治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情况。对现有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情况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不能立行立改的要采取巡查保护措施,严防发生燃气事故。对完成清理工作的'燃气管线占压点位加强巡查,防止复建问题发生。对新占压点位发现一处、立即解决一处,做到燃气管线占压动态清零。

(五)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存储、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公共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同时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业务,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情况。

(六)排查整治压力容器及燃气燃烧器具质量监管情况。重点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充装情况;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充装人员是否在充装前、后对气瓶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定期检验;抽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以及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是否按要求建立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

(七)排查整治涉燃气违法犯罪情况。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天然气以及盗窃、破坏天然气管道设施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燃气安全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单位和各村(社区)为成员的燃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实行镇领导领衔包保全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负责监督指导包保地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进度,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燃气安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单位、村组宣传栏、工作群、居民群、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做到户户宣传落实,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燃气器具,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3

按照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xx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xx模式”的意见》、市安委会《xx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区安委会《xx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铸安”行动,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全面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区住交局要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要会同区城管局严厉打击瓶装燃气跨区域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建立快速联合执法机制、简化立案流程和材料,根据《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严厉处罚,对跨区域经营行为“零容忍”;要会同各街道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装置配备情况;严厉打击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要配合区商务局督促餐饮用户加装燃气浓度报警器,建立台账,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隐患。

区交警大队要排查、整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燃气行为。

区市场局与区住交局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区商务局、各街道要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区住交局要会同各街道、区公安分局、区市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深入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区住交局要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局等部门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备保护方案。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区市场局要会同区住交局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对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区住交局要会同燃气公司、区市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燃气管网外部交叉作业等突出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第三方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全面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

区城管局要会同住交局稳步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以燃气、桥梁、供水为重点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主框架,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网,进一步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保障。

区住交局与区城管局要全面深入整顿燃气市场秩序,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流动经营、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xx地方标准《城镇燃气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和配送服务规范》的宣贯,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的配送车辆、配送人员、服务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可追溯管理,落地落实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等管理创新举措。

三、进度安排

从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xx月)。印发xx区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区内专项整治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

(二)排查摸底(20xx年xx月至xx月)。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xx年xx月至xx月)。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跟踪督办、挂牌督办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xx年xx月至xx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层层压实责任。

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督促指导、巡查考核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要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xx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

成立xx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住交局。区住交局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

各个街道、区市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商务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瓶装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各相关单位形成快速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调查取证,按照《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人员进行处罚。

(三)加强督导考核。区安委办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相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并分别于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xx月xx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xx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报区住交局,区住交局汇总整理后报市住建局。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刻汲取xx市xx区xx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推动全国和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全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切实加强我镇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6.21”事故教训,对当前燃气安全风险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盯紧苗头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整治目标

聚焦燃气行业领域政治理论学习贯彻不到位、燃气经营企业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xx区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xx行动方案》《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开展xx镇20xx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属地、行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xx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督导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组按责任片区分工包干负责,采取明察暗访、情况反馈等方式,督促指导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整治工作。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领导本组工作,带队检查、定期听取、研究本组工作情况。

四、排查重点

本次重点对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经营、运输、使用进行全链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销售、使用瓶装液化气及管道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商住(商超)混合体等重点场所和出租屋、自建房、餐饮店、流动商贩、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燃气使用场所。全面排查燃气用户、燃气从业人员、燃气运输车辆、燃气灶具销售门店等。

(一)经营企业

1、合法从事燃气经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监督、针对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设备损坏、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群众安全投诉信息;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考核,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

3、配备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线路、管线维护检测、检查维护和安全评估;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书面告知用户存在的用气安全隐患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指导、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按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推动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公寓、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开展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5、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用气气源,无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等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设置液化气充装点。开展液化石油气销售溯源工作,无违规向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密闭空间等特殊场所供应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燃气。

6、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租赁户等重点群体及燃气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推送安全用气宣传片、发送安全用气提示短信等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7、对到访不遇、问题隐患突出的居民用户采取“敲门补漏”,实现户内隐患整改“清仓见底”。

(二)使用场所

1、燃气管道安装、布置符合技术规范。公共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无锈蚀等现象。

2、不在公共用餐区域、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同一空间内的气瓶与燃烧器满足安全距离。

3、使用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规范连接软管和减压阀。

4、规范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阀等。

5、配齐相应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粘贴消防安全提示,规范配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按要求配备使用防静电、防雷、防爆等设施设备。

6、推动非居民用户、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工程建设

1、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无违法转包、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按资质等级依法承揽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2、规模以上燃气建设工程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动火、动土、有限空间作业等按程序审批及规程操作。

3、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检验。

4、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使用合格材料、开展主要管材质量检验,按方案施工。

5、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应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第三方施工期间落实专人监护。

6、按规定进行建设档案资料备案。

五、责任分工

见《全镇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认识当前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迅速组织深化“打非治违”自查自纠,狠抓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我局统筹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监站,负责协调推进专项行动。

(二)建筑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建管股牵头组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燃气办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质(安)监站牵头组织。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建筑施工、燃气管道设施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

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无资质生产经营、违法转包分包、不执行标准规范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城镇燃气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及《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赣市规建字〔2014〕62号)要求,认真吸取高雄、昆山等事故教训,集中力量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第三方破坏、圈围占压等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xx月开始,xx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局《关于加强全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全面检查,检查各企业对存在问题是否整改完成。

(二)打击整治阶段

依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严厉打击整治,以迎接省、市联合执法检查组“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暗访暗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

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实施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市场准入、招投标、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要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单位、企业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企业开展约谈警示。

(四)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小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研究完善工作措施,并布置好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五)实行信息交流和统计上报制度。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专项行动工作动态,每周二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并附周报表,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实行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制度。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适时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事故等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教育和震慑。

街道退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街道退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垦殖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1.20xx年5月起,街道(垦殖场)所有水库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在20xx年10月31日前全面收回。

2.20xx年6月底前,街道(垦殖场)所有水库禁止投饵投肥(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全面杜绝“肥水养殖”行为;围栏、围网及相关养殖设施须全部予以拆除。

3.20xx年12月底,街道(垦殖场)所有水库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到农业灌溉用水标准。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街道(垦殖场)对本辖区退出承包养殖工作负总责,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所属产权的退出承包养殖工作负责。

2.问题导向原则。各基层单位要摸清各自责任范围内所有承包养殖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本地本单位退出承包养殖工作。

3.产权归属原则。产权所有者是谁,就由谁具体负责该承包养殖的退出工作;退出承包养殖后,由产权所有者负责管理,实行人放天养。

4.上下联动原则。街道(垦殖场)、各基层单位负责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应按照各自职责,规范水面养殖及周边畜禽养殖行为,保护水质。

5.维护稳定原则。各基层单位要切实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实施步骤

街道(垦殖场)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工作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分为“调查摸底、广泛动员,集中整治、限期退养,总结验收、建章立制”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广泛动员”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1.全面调查摸底。各基层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内所有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面、周边养殖项目的排污情况和发包方、承包方、承包起止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以及现状情况下饮用水源区与非饮用水源区具体分布情况等。街道(垦殖场)对调查摸底成果负总责,不得虚报、多报、瞒报,否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广泛宣传动员。各基层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走访等方式,大力宣传退出承包养殖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宣传好水质保护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要摸清承包方社会关系,千方百计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限期退养”阶段(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10月31日)

1.限期收回承包。各基层单位要本着“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谁发包、谁收回、谁管理”的要求,于20xx年10月31日前依法依规收回承包权,并督促承包方必须在20xx年2月1日前完成捕捞作业。从20xx年2月1起,的养殖权和捕捞权必须归产权所有者,确保街道(垦殖场)所有实现退出承包、人放天养的目标。

2.坚决拆除设施。各基层单位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相关责任人取缔围栏、围网和违规网箱养殖,拆除溢洪道违规设置的渔网等阻水设施,拒不执行的依法予以清除并处罚;严格控制在集雨面积范围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设施;依法整顿污染水源、造成水质恶化的库区周边畜禽养殖项目,严肃查处向直接排放养殖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

(三)“总结验收、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1.及时组织验收。为使街道(垦殖场)的退养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街道(垦殖场)退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xx年10月底前组织对街道(垦殖场)退出承包养殖工作进行验收。

2.完善管护机制。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树立水库塘坝水质达标管理责任公示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人责任,推动退养工作常态长效,若发现退养存在虚假退养、骗取工作奖励资金、“明退暗养”、“变相承包”等行为的,按《县水库退养及水质监督管理工作追责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三、保障措施

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工作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一件民生实事,各基层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坚定的决心、果断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扎实开展有关工作,切实维护我街道“一库清水”。

(一)组织上高位推动。成立由街道办主任担任组长的街道(垦殖场)水库退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垦殖场)水库退出承包养殖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基层单位也要迅速成立水库退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抓紧抓实抓好的退养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宣传上大张旗鼓。街道(垦殖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有效形式,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水库退出承包养殖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基层单位也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要想方设法做通养殖户的思想工作,确保退出承包养殖工作顺利推进。

(三)经费上奖罚有力。街道(垦殖场)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对实施退出承包养殖的予以适当奖励。

(四)责任上细化明确。严格落实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落实责任,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目标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谈或通报,情节严重的街道党工委将启动问责程序。同时,街道(垦殖场)将此项工作纳入街道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对提前完成退养任务的街道在高质量发展考评总分中加1分,对限期内未完成退养任务的的单位扣减0.5分。

方案范本_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7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区安委会决定组织四个综合整治组,对街道格林社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综合整治行动,达到对格林社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整治一批”的目标,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推动生产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整治时间

8月4日---11月3日

(二)整治对象

街道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三)整治内容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2.防火要求较高的生产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3.“九小”场所及老旧区域消防安全整治。

4.对各类产生噪声、粉尘、生产废水的企业集中整治。

5.对未取得企业主体资格的相关企业综合整治。

6.对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投入使用进行综合整治。

7.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进行整治。

8.对各企业存在的“三违”情况进行整治。

三、分组安排

(一)综合整治一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家俱生产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二)综合整治二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光学镜片加工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三)综合整治三组,整治格林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汽车修理、陶瓷加工、餐饮、食品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四)综合整治四组,整治以上三组整治范围外的其余各类企业。

组长:,成员:街道、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格林社区各抽一名干部组成。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

(二)各整治组要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开展工作,突出查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监管盲区。

(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纪律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整治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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