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十四五开局一年,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做好气象为农服务的意见,以确保粮食生产为前提,把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为了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切实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更好地发挥气象在“三农”服务实际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年四季不放松,每次天气过程不放过”的服务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服务理念,紧密围绕我县经济建设,将为农服务放在首位,以重大性、灾害性决策气象服务为重点,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1、构建有效的农业气象业务服务机制。建立县、镇联动、部门合作的农业气象服务机制,实现针对性和快捷性的农业气象服务。加强与农业局的合作,修改完善农业气象服务周年方案、为农服务指标、农业气象服务标准。
2、强化农业生产关键期气象服务。我局根据农业生产状况与气象预测、预报、情报,及时对农业生产决策部门及广大农户发布农业气象专题信息,为合理安排农业生产,趋利避害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在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等关键农事季节和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开展关键农事气象保障服务。及时发布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针对灾害的可能影响提出防御措施,指导农民有效防灾减灾。
3、开展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紧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展气象服务,开展茶叶采摘期专题气象服务,开发适合本地的精细化服务产品,开展针对性特色服务。
4、干旱、洪涝等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充分利用土壤墒情监测系统、区域自动站和雷达等开展干旱、洪涝、冰雹等监测预警服务,开展灾害性天气预报,并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等进行有效服务。
5、低温冷害气象服务。加强对倒春寒、秋季低温、寒潮、雪灾、霜冻等低温灾害性天气分析研究,提高对低温冷害类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能力,结合水稻、茶叶、蔬菜水果等的习性,有针对性等开展服务,提出相关预防措施建议。
6、加强气象预警服务。完善气象预警发布平台,规范预警信号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视天气预报、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有效地将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到党委政府部门、涉农单位和村级领导手中,为农村防灾抗灾做好服务。
7、做好农情、雨情、灾情的收集上报和灾害影响评估工作。出现灾情要深入第一线获取第一手资料,要尽可能采用照片、视频等方式反映灾害现场,按规定渠道上报上级业务管理和技术部门。每次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结束后,及时对灾害成因、灾害程度、预报服务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高防灾抗灾的针对性。zHe135.COm
(二)、农业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1、构建基层有效联动的应急减灾组织体系
(1)完善防灾减灾成员体系,并将气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2)完善平阳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应急响应预案体系,建立乡镇、分灾种专项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村级气象灾害应急计划,组织针对重大气象灾害的防御演练。
(3)政府出台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的相关规定,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制度,积极推动镇、学校、医院等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申报认证。
2、形成精细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能力。
建立预报到乡、乡乡有站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实现农村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准确率接近城市水平。
3、建设覆盖广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
(1)建设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做好乡镇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维护工作,保障其正常运行;健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声讯电话等多渠道信息接收手段,保证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预警信息送达农村每一个地区。
(2)建立县、镇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人员动态库,提供气象信息手机短信服务。在洪涝多发区、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建立气象局与乡(镇)的双向信息传递机制,通过手机、固定电话通知村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村级建立通知到户的预警信息传递机制,通过电子显示屏、高音广播、信息专栏等方式向农民发布气象预警信息。
zhe135.com延伸阅读
【精选】气象局气象信息化工作方案优秀篇
为深入推进我省气象信息化工作,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和省局信息化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依据
全国推进气象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报司信息化工作要点、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省级建设方案、省局信息化工作任务进展等。
二、工作目标
印发气象信息业务领域“十四五”规划,完成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20xx年建设任务,实现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业务运行,推进省级重要业务应用系统融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实现“天镜”系统对省级重要业务应用系统的统一监控;加强数据收集汇交,提升数据质量控制能力,强化新研制数据产品应用,发展实况业务,强化气象数据安全监管;开展政务管理应用系统建设与推广使用;落实中国气象局网络安全技术设计方案。
三、工作任务
(一)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
1.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制定印发《省气象信息网络业务发展规划(20xx-2025年)》。
(二)提升关键基础平台能力建设
2.提升省级信息基础设施云平台能力。完成中国气象局下达的气象信息化系统工程20xx年度建设任务,完善我省大数据云平台建设,扩充省级基础设施云平台计算、存储资源。
3.实现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业务运行。完成我省大数据云平台业务试运行总结,制订业务运行方案并实现业务运行,CIMISS下线停止运行。制定我省大数据云平台应急预案,配合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开展主备系统切换演练。加强运维人员和用户单位培训。
4.加强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天镜)系统应用。开展我省“天镜”系统本地化、个性化建设,推动省、市、县级业务监控集约,完善省级上下行流程监控、MICAPS系统监视、自动告警等功能。推进省级自建业务系统纳入“天镜”系统统一监控。加强各类运行监控信息的关联分析应用,强化“天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实现我省信息化管理评估指标的自动获取、实时展示和分析处理。落实《气象综合业务实时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加强“天镜”系统运维管理。
(三)推进气象业务系统集约整合
5.强化《省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管理办法》落地执行。按照气象信息系统集约化评估标准开展集约化技术评估。把好信息系统立项和验收的集约化要件审查关。推动新建业务应用系统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开展年度信息系统集约化评估,编制评估报告。
6.推动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和“云化”改造。成立省级自建业务系统融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单位报备的“云化”改造计划完成年度融入工作。
(四)加强气象数据业务体系建设
7.加强气象实况产品应用。加强温度、降水等网格实况产品在预报预警、气象服务中的应用,研发网格实况产品在气象服务平台的显示应用。基于国家气象信息中心CLDAS5km温度格点实况产品研发气温客观预报方法,应用于20xx年全国智能预报技术大赛。
8.加强数据收集汇交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和进度要求,完成地面非考核观测站历史数据一次性汇交和实时数据业务传输,依据约定开展其他行业部门的数据汇交以及省级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民航等厅局的数据交换与应用。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完成全球海洋气象数据资源及收集情况摸底,开展解码后的海洋气象数据应用。
9.推进气象信息标准格式数据应用。实现雷电、水汽和天气雷达组网产品标准格式数据融入大数据云平台并提供应用,完成区域站标准格式数据业务切换,推进天气雷达状态和告警信息、大气成分标准格式数据业务化。
10.扎实做好历史气象资料数字化。继续做好气象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完成20xx年新增档案归档和数字化档案异地灾备抽查、归档工作。推动OCR、AI等技术与数字化工作融合,加快数字化工作整体进度,完成20xx年风自记纸等数字化任务业务验收,开展20xx年EL型、达因型风自记纸和农垦站记录档案数字化工作。继续做好数字化成果整理挖掘和服务工作,更好发挥数字化投资效益。
11.持续提升气象档案业务能力。作为全国数字化气象档案馆建设试点省份,升级完善气象档案业务系统,完成气象档案管理系统融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与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气象数据资源标识符系统对接,实现省际间跨馆共享利用,实现非密文书档案管理和已有电子气象档案资源在线利用。开展档案馆安全状况摸底,完成气象档案馆安全状况调查。完成20xx年之前数字气象档案馆建设任务验收,开展20xx年建设工作。继续做好珍贵气象档案保护和拯救,参与《中国珍贵气象档案名录》编制。
(五)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
1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省气象局贯彻落实实施细则》,加强等保2.0制度、市县互联网出口统一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参加网络安全攻防演习,开展应急演练,消除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建党100周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网络安全预警信息通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3.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推进落实《中国气象局网络安全设计技术方案》,规范全省气象部门网络安全技术设计和建设。配合国家级完成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系统建设,对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气政通、业务内网等,实现双因素认证,提高账户安全性。
14.落实《气象数据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气象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实施《省气象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完成对外共享服务出口整顿,实现出口统一管理。建立气象数据账户实名管理制度,完成数据管理平台全部账户的实名认证,并重新签订数据使用协议。年度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共享补充目录并向预报司备案。完成我省气象数据对外共享服务情况在线填报。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完成年度中国气象数据共享服务效益评估报告。根据下发的《气象数据安全分级方案》,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开展气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将数据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评价,完成年度数据安全自查,报送工作总结。完成数据共享服务历史信息导入气象数字资源唯一标识平台,实现平台业务运行,推动气象数据有序流动、合法依规使用、有效监管溯源。
(六)提升政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15.推进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落地应用。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气象行政审批网上平台与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和共享共用的基础上,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流程,力争实现与地方政务服务“无缝”对接,实现移动端服务,实现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电子证照服务落地应用。依托“互联网+监管”及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等协同监管平台,为气象监管服务创新和社会治理提供决策支持。
16.推进气象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气政通“多应用”正式上线运行。实施气象部门信创工程,开展国产化政务管理平台和分系统建设,完成省局各内设机构人员、各市局内设机构国编人员、各县局一台信创终端和外设的替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细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做好任务分工和责任目标的细化,按照任务指标和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完成信息化工作任务。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责任处室要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工作督导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各承担单位要将信息化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和定期考评,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20xx年度信息化工作落实到位。
【精选】县助老适老金融服务工作方案分享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提升老年人支付服务便利化程度的意见》(银办发〔20xx〕183号)通知精神,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推进老年人金融服务便利化工作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综合金融服务,各部门要围绕践行金融为民初心,从现金管理、支付服务和普惠金融三方面入手,紧盯金融网点、水电气缴费大厅、医院、超市和行政服务大厅收费窗口等老年人日常的高频金融场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助老适老”金融服务。让老年人搭上“数字快车”,在信息化、智能化社会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辖内金融机构围绕“多方联动、分类施策、精准服务、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互惠共赢”的工作方针,以政策为依据,以市场需求为指引,以规范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为支撑,通过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适性金融服务与老年客户特殊需求相结合,线下柜面服务与线上渠道服务相结合等方式,有效地将各项暖心服务传递给更广泛的老年客户,从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资源整合,强化服务管理。即辖内金融机构应本着资源共享的工作方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和服务平台,通过“金融助理+部门融合”的服务模式,拓展金融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依托平台,开展精准服务。各金融机构可依托已设立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和现金示范区,开展农村地区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征集,并及时为农村地区老年人各群体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二是窗口前移,提供精心服务。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公积金管理中心等设立服务台,或派出金融业务指导员深入网点附近的医院、超市等指导帮助老年人办理相关金融业务。三是信息共享,开设全景服务。将传统金融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大数据”结合,促进惠民政策和金融科技高度融合,实现资金流、信息流、服务流的有效整合,为各参与方提供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政府监管效能、市场发展效率与银行经营效益互惠共赢良好格局。
(二)健全制度,提升服务质量。辖内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制度上“用功”,即针对农村地区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建立一套标准化老年人服务工作制度,细化助老适老服务要求,从制度层面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敬老爱老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健全上门服务机制,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提供上门服务,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正为老年客户解除后顾之忧。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要求各金融机构以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为目标,在各营业网点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设绿色通道优化服务窗口,指定专人提供“一对一”负责接待、引导、辅助、询问、办理等多个服务环节,确保各项精细化服务落到实处。三是优化助老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特色上门服务项目和内容,组建上门服务机动分队,实现服务“最后一米”。
(三)完善设施,提升服务品质。各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措施上“用心”,即根据老年客户的特点,一是配备完善设施。即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均要配备爱心座椅、老花镜、验钞机、雨伞、饮水机、医疗箱等便民设施,在雨雪天气及时铺放防滑垫,摆放小心地滑标识牌,加强人性化管理,提高老年人服务满意度。二是加快设施改造步伐。各金融机构应加快ATM机、自助开卡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普惠金融便民服务点机具等服务终端适老升级改造步伐,通过采取大字体显示、语音辅助引导和优化服务界面、增加转账风险提示等举措,消除老年人支付服务数字鸿沟,增加老年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完善便民设施功能。即将收集服务需求、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节日慰问品、受理城乡医保缴交等便民惠民服务加载至便民服务终端上,通过丰富农村便民服务点“助老适老”服务内涵,提升便民服务的深度、广度与温度。
(四)加大宣传,提升服务效果。各金融机构应在完善服务宣传上“用力”,针对目前多发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通过加大金融业务宣传,解锁多层次老年服务,为下一阶段开发老年人“能懂得,能辨别,能使用”数字金融服务搭建更广阔的平台。一是将营业网点作为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的主阵地,通过液晶电视、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金融诈骗、集资洗钱危害等金融知识,柜台上摆放各类金融知识以及防诈骗手段宣传手册,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以“3·15”金融消费权益日、6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和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社区集市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老年客户进行面对面深入宣讲,提高老年人的金融防范意识,树立健康的金融投资理念。三是开设老年人金融知识课堂。即要求辖内各金融机构以轮值的方式,定期为老年人举办金融知识讲座,通过大讲堂方式增强老年人防诈、防骗能力,解决遇到的问题,帮助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老年人熟悉智能化服务,融入数字时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助老适老”金融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自网点对老年人金融服务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要全面提升服务深度、广度和温度,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线上服务和线下渠道相结合,让金融科技成果更好惠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互惠共赢
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依托机构网点分布城乡、深入社区等优势,加大与政务、公共事业、医疗、商超等机构合作,开展老年人政务代办、医疗代办、健康讲座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关爱、帮助的同时,进一步夯实巩固客源,互惠共赢。如,依托便民服务点开展国债下乡、保险理赔等业务。
(三)强化便民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各金融机构应加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适老性工作管理,建立并落实定期服务工作机制。如,按月上门提供残旧钞换新和小额面值人民币补足和金融需求信息征集服务等,确保银行卡和现金受理渠道畅通,各项金融精准服务有效地落到实处。
(四)注重工作成效,纳入督促检查
各金融机构要将“适老助老”贯穿日常业务工作之中,夯实基础,努力创新,为创造县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无障碍良好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人民银行县支行将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把服务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两管理两综合”考核。
(五)分类细化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为确保助老适老工作有效地落到实处,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从组织管理、设施改造、宣传推广、服务成效等方面,对县金融机构助老适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评出A、B、C三个等级,年终将该指标作为金融机构当年文明单位创建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由县文明办负责实施。
精彩范文 县店小二服务工作方案
为着力打造崇商、重商、安商、暖商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现就发扬“店小二”精神,助力我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推进省会建设发展工作会议和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抓手,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充分发扬“随叫随到、不叫不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店小二精神,瞄准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出台更多实实在在的举措,彻底根治项目建设审批部门多、办事难、时限长等顽疾,确保项目尽快落地、达产达效,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主动靠前热情服务
牢固树立“既比政策更比环境,既比投入更比服务”“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宁可自己千辛万苦,不让企业一事为难”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大力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切实做到“墙内事情企业办,墙外事情政府办”。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严格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和“六个一”工作机制,每个项目,专人代办,当好“店小二”,做好“服务员”,积极主动帮助项目企业协调跑办各项前期手续,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坚持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大走访活动,主动深入第一线,摸清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需求,以企业的诉求为风向标,一线研究、一线解决,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只要项目定了干,一切手续政府办”的承诺。〔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直有关部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一是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依托政务服务网,推行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三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做到主动对接、提前辅导、全程帮办,一对一帮助企业完善审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四是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即来即办的原则,对重点项目办理登记、备案等事项,优先安排、快速审批。五是全力做好政务服务向乡镇基层延伸工作,做到应划尽划、应放尽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六是提供延时错时政务服务。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大厅双休日“不打烊”、工作日“不断档”服务制度,不断提升项目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稳步推进要素支持
一是保障重点用地需求。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争取更多项目使用国家用地计划指标,确保县级组卷时间不超过3个月。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利用率。〔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创新方式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积极协调银行服务部门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盛唐担保公司对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人行、农行、农发行、农联社、工商行、邮政银行〕三是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加快推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点存档、多点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县人才交流中心〕四是强化惠企政策落实。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进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构建政策兑现“一次申报、一次受理、一次兑现”闭环流程。〔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定期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以及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追责问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办公室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承办科定期、不定期对“店小二”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问效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发现、信访受理、部门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严肃查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宣传“导向标”作用,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便民利企服务措施。积极挖掘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部门精准帮扶、破解难题的典型做法及实际效果,营造有利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优秀方案: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工作方案范本
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对解决用工余缺矛盾、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对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共享用工有序开展,进一步发挥共享用工对稳就业的作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
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解决稳岗压力大、生产经营用工波动大的问题。重点关注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稳岗意愿强的企业,以及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长期停工停产企业,引导其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短期内用人需求量大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对通过共享用工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可按规定继续实施。(责任科室:社会保险科)
二、加强对共享用工的就业服务
把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及时了解企业缺工和劳动者富余信息,免费为有用工余缺的企业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搭建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帮助有需求的企业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加强职业培训服务,对开展共享用工的劳动者需进行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范围。对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和劳动者,免费提供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有效防范用工风险。(责任科室: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就业服务局、人才流动中心)
三、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及时签订合作协议
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开展共享用工中的矛盾风险。合作协议中可约定调剂劳动者的数量、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休息、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标准和支付时间与方式、食宿安排、可以退回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责任划分和补偿办法以及交通等费用结算等。(责任科室: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四、指导企业充分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和知情权
指导员工富余企业(原企业)在将劳动者安排到缺工企业工作前征求劳动者意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共享用工期限不应超过劳动者与原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剩余期限。要指导缺工企业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企业不得将在本单位工作的被派遣劳动者以共享用工名义安排到其他单位工作。(责任科室: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五、指导企业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劳动者安排到缺工企业工作,不改变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非由其用人单位安排而自行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不属于本通知所指共享用工情形。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以及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应遵守缺工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等。(责任科室: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六、维护好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指导和督促缺工企业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结算给原企业。指导和督促原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以任何名目从中收取费用。指导和督促原企业跟踪了解劳动者在缺工企业的工作情况和有关诉求,及时帮助劳动者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由原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补偿办法可与缺工企业约定。(责任科室: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
七、保障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工作的自主权
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缺工企业未按照约定履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回原企业,原企业不得拒绝。劳动者不适应缺工企业工作的,可以与原企业、缺工企业协商回原企业。劳动者严重违反缺工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以及符合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可以退回劳动者情形的,缺工企业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原企业。共享用工合作期满,劳动者应回原企业,原企业应及时予以接收安排。缺工企业需要、劳动者愿意继续在缺工企业工作且经原企业同意的,应当与原企业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原企业与缺工企业续订合作协议。原企业不同意的,劳动者应回原企业或者依法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回原企业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缺工企业招用尚未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任科室: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八、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查处违法行为
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纠纷协商解决机制,与劳动者依法自主协商化解劳动纠纷。加强对涉共享用工劳动争议的处理,加大调解力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做好调裁审衔接,及时处理因共享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共享用工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以共享用工名义违法开展劳务派遣和规避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责任科室:调解仲裁与信访科、劳动监察大队)
局相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开展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共享用工健康发展。
精彩范文 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方案汇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xx〕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xx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农业农村局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分享
根据《市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20xx〕67号)以及《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预〔20xx〕691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20xx年,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总体思路是:聚焦全面乡村振兴人才需求,围绕解决“谁来发展产业、谁来建设乡村”问题,着力机制创新和政策创设,构建农民教育培训新发展格局,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类施策、全程培育”基本原则,坚持教育培训、评价管理、政策衔接、跟踪服务“四位一体”培育制度,推进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提升素质能力与延伸服务协同,推动农民教育培训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整体提高农民现代农业理念、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管理技能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重点领域。
1.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聚焦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开展防灾减灾、科学施肥用药、低碳绿色等技术培训,提升种植水平,促进粮食丰收。突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识别、土壤培肥改良、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关键环节技术培训,提升农业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2.聚焦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发展“四优四化”、建设“十大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两个转型升级”为核心,围绕特色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开展生产管理培训,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围绕畜禽类加强猪、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提升养殖效益,加强疫病防控,助力生猪产能恢复;聚焦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开展培训,促进渔业提质增效;以农机农艺融合、规范安全操作为主题开展农机手培训,促进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集成配套。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特色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方面培训,提升示范带动能力,促进脱贫村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可持续脱贫能力,助力增收致富。
4.促进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新创业。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加强农业农村知识、支农爱农情怀、创新创业技术技能等方面培训,促使各类人才更快融入乡村,更好创新创业。利用好各类农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为农村创新创业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
5.支撑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乡村组织振兴发展需求,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带头人。从农民中培养调解仲裁、信息电、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围绕文化振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乡土文化、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方面培养,提高农民生活理念。加强乡村规划、休闲农业、乡村康养、冷链物流、农产品加工等技能培训,完善乡村人才建设体系。
(三)重点任务。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四类并进”培养行动,培育各类高素质农民308人。其中,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育任务78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种养加销能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230人。
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1.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训,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包括种植、养殖、农机、水产及农产品加工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培训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摸底调研。充分发挥区域站作用,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企业、合作社、农户,通过发放问卷、现场问询、座谈交流、电话联系等方式,针对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农村创新创业者、种养加销能手、农户以及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等各类农民,开展摸底调研,充分了解他们的培育意愿、培育需求和有关建议,把年满16周岁,品德端正,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档立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
(二)遴选培训机构。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重点选择培训意愿较高,信誉较好,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条件,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遴选培育对象。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精准遴选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培育对象;以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业后继者为重点人群,精准遴选农村创业创新者培育对象;针对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重点人群培育需求,精准遴选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围绕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小农户等,将长期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以及信息电、调解仲裁等培训需求,精准遴选种养加销能手、乡村事业促进者培训对象等,分类组建培训班。积极吸纳少数民族聚居村农民、残疾人等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与农牧渔业产业发展、农机化和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人居环境、农垦管理部门等沟通协作,支持行业重点人才培养需求,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及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等配合,做好培训学员的信息入库及相关工作。
(四)分类开展培养。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专题班,落实落细培育任务关键环节,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
(五)优化培育内容、方式。按照综合素养、专业能力、能力拓展三个模块集成,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科学规划培训课程体系,线上线下课程组合,丰富培训内容,把安全教育、党史教育、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基因科普知识等纳入培训课程体系,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整个培育过程。乡村治理带头人,要注意增加村庄建设管理、精神文明、优秀支部书记案例教学等。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主。组织农民学员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科技小院、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基地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培养用好农民讲师,在实训过程中提升能力水平。统筹用好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提倡学优学先,本地资源不足时可开展跨区域学习交流。完善学员培训信息线上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线下学员身份、来源等培训台账。
(六)创新培育机制、模式。紧紧围绕振兴乡村主导、特色产业,分产业、分类型开设培训专题班,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紧紧围绕乡村组织振兴中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分类型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村组干部及社会事业带头人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管理村镇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灵活分段开展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坚持训育结合,强化培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落实落细师资选聘、优质教材、实训孵化基地、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严格受训学员评价颁证。继续与妇联联合开展高素质女农民培育、与共青团联合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培养、与科协联合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支持受训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
(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培育线下线上融合培训模式“12天+30学时”;专业种养加销能手、产业脱贫带头人等培训“5天+8学时”。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上线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八)探索职业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加大高职扩招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报考职业院校提升学历层次。支持涉农高校探索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推进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用好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资源,开展农民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衔接试点。鼓励农民参加继续教育,促进农民终身学习,持续更新知识能力。
(九)创设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xx〕178号)精神,在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的基础上,农业农村、人社、教育、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主办部门,继续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xx〕133号精神,加强与相关银行、保险公司、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合作,争取更多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焦点问题。鼓励培养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
三、服务保障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充分征求财政部门同意,制定操作性强的县级培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市级农业农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培育体系建设。以农业技术推广区域站为主,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作用,开展摸底调查、参与培训组织、颁证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建立符合条件培训机构资源库,规范市场主体有序参与培育行为,加快形成各类资源在机构间和区域间“一体多元、优势互补、协调协同、高效协作”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需求。
(三)加强师资教材管理选用。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共享”师资库,用好各类共享师资资源,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培训机构要优先选用高素质农民优秀讲师为学员授课。督促指导培训机构选好用好正规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十大优势特色产业”系列精品教材和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每个培训机构(基地)选择省部规划教材2本以上。
(四)加强条件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培育机构(基地)要改善多媒体教学条件,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和网络教室建设,为线上线下培训有机融合提供条件保障。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实现所有的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上线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示范推广教育培训成果。遴选推介优秀学员、优秀教师、优秀工作者,评选精品课程、优质教材和受欢迎培训机构。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素质高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系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积极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选树高素质农民典型,推介创新创业成果,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任务落实到人。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抓住学员培训结业考试考核重点环节,统一考试标准,严格监督培育合格证书发放,建立不及格补考制度,每个培训班合格率不低于80%。
(三)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范围,细化培育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教材购买、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全过程费用支出。结合实际,严格控制学员食宿费用支出。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市长、县长)责任制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按照《省20xx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绩效管理和评价,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评优奖励挂钩。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
【精选】农民工外出服务工作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外出农民工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体系
牵头区领导: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联络员:
成员:
二、责任分工
区人社局:1.负责农民工外出服务工作组疫情防控的统筹协调工作。2.做好区内农民工返乡情况统计摸排工作。3.加强疫情防控政策信息宣传,引导在外务工人员错峰返乡或在务工地过年,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及时到村(社区)报到,减少外出聚集活动。4.负责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依托线上和线下渠道及时向农民工、推送,积极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5.做好农民工返岗服务,建立农民工返乡返岗监测预警机制,摸清农民工节后返岗出行需求,提前谋划返岗农民工健康服务及“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6.加强对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前介入、及时处置,对涉及疫情的劳动关系政策的落地落实和企业劳动用工服务加强指导,支持企业职工自主协商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区交通局:1.负责车站、交通卡点等返乡农民工聚集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2.在车站、高速路服务区设置农民工服务台,为农民工提供消杀物品、常用药品、开水供应等便捷服务。3.为农民工返岗提供便捷服务,根据区人社局提供的返岗乘车需求,协调做好“点对点、一站式”专车直达运输服务。4.完成农民工外出服务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卫健局:1.负责做好境外返乡、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农民工核酸检测等工作;2.做好返乡农民工核酸检测等工作;3.完成农民工外出服务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区公安分局:1.负责做好在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的数据摸排并及时反馈乡镇;2.完成农民工外出服务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镇:1.信息摸排全覆盖,组织村(社区)提前掌握返乡人员信息,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动员外出务工人员就地过年。2.登记造册全覆盖,组织返乡人员抵达居住地后向村(社区)报备,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做到登记无遗漏。3.申领“天府健康通”全覆盖,引导返乡人员主动注册使用。4.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全覆盖,组织省外务工返乡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对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返乡人员,从事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高风险行业的返乡人员,督促其自抵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每天向包户干部报告体温和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置。5.劝导返乡人员减少外出和探亲访友,提倡家庭私人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不大办酒席、不办坝坝宴,婚丧嫁娶活动尽量从简,避免人员扎堆和聚集。6.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推送,引导人员返乡就业创业。7.开展人员返岗信息收集,及时反馈区人社局,做好返岗农民工“点对点、一站式”专车直达运输服务的组织工作。8.做好农民工返岗所需健康检查协调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开展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履职,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二)认真摸排,加强信息报送。各镇每日下午5点前将当日摸排的市区农民工返乡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工作组办公室。在统计报送过程中做好信息保密,以免造成信息外泄。(三)做好防护,确保自身安全。工作组的成员和各镇、村(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行政审批局病毒防控工作方案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牢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积极面对境外疫情输入、境内疫情再传播和传染病防控及爱国卫生运动各项举措,把疫情防控融入日常工作,推进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健康素养,在做好病毒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充分保障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二、防控措施
(一)可疑病例发现与报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筛查工作,对外出归来特别是从风险地区归来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并上报县防控办。工作期间应加强对工作人员、来访群众的卫生健康监测,检测体温,建立办事群众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监测台账。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有无鲜活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及时记录,并立即向县防控办报告,及时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二)预防控制。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做好机关场所消毒、防护工作,提高感染预防控制意识。
1、加强机关环境管理。准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定时做好大厅的清洁与消毒,确保大厅的地面、桌椅、门帘及其他公共设施等消毒无死角,保持进出口通风良好。
2、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积极储备防疫物资,确保物资充足、种类齐全。根据县委、县政府政府的统一安排及公共卫生响应措施,合理使用防疫资源,对防疫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规范、安全处理。
3、加强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加强工作人员动态防疫监测工作,上岗前与下班后按卫生防疫规定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实行台账式管理。
4、加强来访群众疫情检测。对来访群众,应当即时进行体温检测,严把入口关,坚持“外防输入”的防疫工作策略,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零感染。
5、提高安全防护等级。工作人员统一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4个小时更换一次;劝导办事群众做好疫情防护,原则上不带口罩的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大厅内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发现后应及时制止。
6、加大政务大厅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不定时对办事大厅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体职工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排查短板,补齐漏洞,统一规范防控标准,逐一落实细化防控措施,优化防控策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第一时间完成整改。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疫情防控期间,应当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群众办事需求、政务服务需求的及时响应。
1、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借助互联网办事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信息平台,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增加信息公开频次、公开范围,确保群众及时、准确获取政务信息。
2、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对大厅高频事项、网上办理事项等办事类型,进行分类指导,办事指南及时向公众公布,提高办事信息的公开质量。
3、加强线上咨询资源。及时调整人员配置,提升线上咨询、电话咨询的力量,高效解决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
(四)优化服务流程。疫情防控期间,非特殊情形尽量劝导群众减少外出。明确以网上办理为主,现场办理为辅的工作策略,减少群众外出和流动时间,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性。
1、加强网上办理事项宣传工作。加强在群众当中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网办意识,减少外出办事。针对一网通办覆盖的事项应积极落实网上办理工作。
2、加强代办服务。推进党员代办员制度,加强代办服务质量及覆盖程度,优化代办服务承接流程,完善代办过程中的材料及办事结果转接流程。
3、积极推进预约办事。探索多渠道的预约办事方式,有效利用微信预约、网上预约及电话预约等线上预约方式,合理统筹群众办事,减少办事群众在大厅内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4、调整实体大厅窗口布局。积极调整实体窗口大厅布局,合理优化窗口办理事项分布,减少大厅群众的排队等待时间。
(五)宣传教育。通过会前学习、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口罩,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三、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进驻窗口单位为成员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时刻绷紧防范潜在风险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风险管控到位,不断巩固疫情持续走向好形势。
疫情严重时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暂停对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