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第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预案【精选】

2022-01-17
学院二次供水应急预案 医院物业工作应急预案 医院项目物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

第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流感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流感大流行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流感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流感的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对我院可能发生的流感流行及其危险因素,做到依靠科学技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对流感流行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预防保健科、院感科、医务科科长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流感大流行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流感大流行的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大内科主任

成员:临床各科室主任

医院流感大流行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医务科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急诊科医务人员、总务科人员

各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流感大流行时的各种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遣。

四、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本队专家组、工作组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应急信息,必要时参加市上的统一行动。

医院将对流感病例进行监测,发现有流行趋势时及时上报。

发现疑似病人收治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务。如遇流感样病例及候诊室其他呼吸道疾病病人要佩戴口罩。对密切接触者建议佩戴口罩。

医院在感染疾病科设立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点并指定专人参加预检分诊工作。要求医务人员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对具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或肺炎病例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样本,送疾控中心流感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六、对病人可能污染的物品、用具,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进行消毒。

利用各种形式对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宣传,教育群众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医,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

七、流感大流行疫情发生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发现流感大流行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医院总值班)接报告后,立即上报县卫生局。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后、责任报告人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在阶段性报告中既要报告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和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zhe135.com编辑推荐

资料-福田区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福田区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在我市人类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或虽产生特异性抗体应答却未出现临床症状。

3、三级应急反应阶段

我市出现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染给人的现象。

4、二级应急反应阶段

我市出现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

新亚型流感病毒在我市人群中持续快速地传播。

区三防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任总指挥,武装部、水务局、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领导任副总指挥,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城管局、福田公安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建工局、8个街道办事处、驻区武警部队、福田供电局、梅林水库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为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区政府对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洪防风工作。

3.2区三防指挥部工作职责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工作。主要职责是制订防洪防风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洪防风预案;负责特大防洪防风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洪防风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组织灾后的处置工作;统一组织防汛防风和灾后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3.3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防洪防风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全区防洪工程;做好防洪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全区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按管理权限,统一调度全区水利、水库等设施;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渔业的生产防灾措施与生产救灾物资的分配,及时指导农渔业的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及生产自救。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和协调驻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灾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的工作;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安排防洪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资金。

福田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现场秩序和警戒;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洪抢险物资以及破坏防洪防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因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善后恢复所需的费用,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台风、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负责全区庇护场所的管理,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区避险场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区三防指挥部,并把避险场所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建设局: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民房、厂房、仓库及在建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负责制定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协助市主要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对山体滑坡隐患点提出防治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区卫生局:负责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前线和灾区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前往抗洪抗风一线,开展治病救伤,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清洁卫生及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工作,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区教育局:负责教师、学生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制定学校防洪防风工作预案;协助开放庇护场所。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广告牌、霓虹灯等室外易坠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或责令有关单位在危险地段或危险建筑物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及时组织疏散、转移该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

区建工局: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确保工地及周边排水的顺畅;负责政府指定的防洪防风隐患工程的施工。

福田交警大队: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全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三防指挥车和抢险车辆的交通保障。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防洪防风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抢险车辆的组织。

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街道辖区的防洪防风工作。

福田供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及安全,发生危险时及时切断电源;负责灾区的临时供电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供电设施的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

区块单位:组织红线范围内企业做好防洪防风工作,做到谁的地盘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

驻区部队:执行抗洪防风的抢险任务。

3.4区三防办工作职责

承办区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汛情信息

区三防办负责与市气象台保持密切联系,对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报送区三防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

当市气象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暴雨和台风灾害时,区三防办应及时通知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4.1.2工程信息

当水库、河道堤防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同时向市、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水库水位超过防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预案泄洪,加强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监测,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工程运行状况。保证汛期库水位低于各阶段防限水位。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为安全转移群众争取时间,并按已制定的预案组织群众转移。

4.1.3灾害信息

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通信、供电、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全面掌握受灾状况,并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区三防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4.2预防与预警级别的划分

根据暴雨、台风灾害的严重性,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4.3预警报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台风、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洪、防风的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三防指挥机构,落实三防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三防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和危险边坡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当年新

事态比较简单,事件后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较为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区域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或周边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非常复杂,事件后果已明显超出全市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

(3)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4)跨省级行政区域、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其相关职能部门响应的其他事件。

3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全市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1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组成。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相关领导、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监察局、民政局、国资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口岸办、外办、台办、建筑工务署、政府新闻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市支队、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市通信管理局、气象局、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相关客运企业等组成。

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指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轨道交通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

(2)落实上级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

(3)统一领导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恢复运营等应急工作。

(4)组织制定全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5)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

(6)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随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3.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建立轨道交通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7)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8)组织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9)组织编制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10)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3.3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由轨道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3.4现场指挥部

一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由现场主导救援单位负责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

较大及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成立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官的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协调拟定并报批有关新闻材料。

(5)当轨道交通突发事件达到重大及以上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12个基本应急组(以下简称"基本应急组"),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5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地面公交接驳及应急人员、物资运输专项预案;指定或协调应急救援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及滞留乘客的疏运。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科工贸信委: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协助轨道交通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4)市财政委:负责轨道交通应急经费的保障工作。

(5)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6)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专项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救治伤员的伤亡情况。

(7)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

(8)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消防工作相关专项预案;负责组织指挥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9)市监察局:负责按规定向上级监察机关及时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以及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对政府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

(11)市国资局: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组织安抚事件中的受伤人员;做好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稳定工作,组织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建筑工程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调查和处置工作;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

(14)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

(16)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7)市政府新闻办:接受市委、市政府、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授权,提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闻稿起草、接待记者、新闻发布和舆情收集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8)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19)深圳警备区: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防生化应急专项预案,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灾难救援、生化救援等有关工作,协调部队参加应急处置。

(20)武警深圳市支队:组织制定武警部队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救援的应急专项预案,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调动、指挥武警部队实施应急支援。

(21)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所辖供电网、所辖变电站的应急抢修物资储备,参与相关应急抢修工作。

(22)市通信管理局: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轨道交通沿线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轨道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24)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制定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企业层面专项预案;负责所管辖线路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和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相关客流规模预测并提供现场乘客应急疏导的需求;整理和保存相关材料,并协助其他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5)相关客运企业: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公交接驳专项预案;根据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提供的需求,提供人员疏散所需的运输资源。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负责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预测与预警

4.1预警级别

按照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级别。

4.1.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4.1.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4.1.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及以上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1.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4.2信息监测

4.2.1监测机构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建立轨道交通监测体系和安全运行机制,对轨道交通运行状况、客流信息等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4.2.2监测网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建立监测网络,对监测结果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并分级,建立数据资料库,及时变更动态数据资料,明确信息交流渠道,形成数据共享平台。

4.2.3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潜在的危险源、突发大客流、自然灾害等可能引发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

4.3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4.3.1蓝色预警信息: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

4.3.2黄色预警信息:经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办或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3.3橙色预警信息: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3.4红色预警信息: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4.4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4.5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6预警响应

4.6.1蓝色预警响应

(1)进入蓝色预警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

(2)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相关巡查人员对隐患部位进行重点排查。

(3)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

4.6.2黄色预警响应

(1)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并报请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黄色预警,则启动本预案,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3)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巡查人员全部上岗,并对整个区域进行逐一排查。

(4)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进驻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隐患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5)必要时轨道交通停运,同时加强地面公交运力。

4.6.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6.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省、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7预警变更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依据事态变化,适时向上级相关应急机构提出调整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建议。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企业层面的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迅速疏散站内、车厢内乘客,组织乘客自救,同时封闭车站,劝阻乘客进入。

(2)根据情况调整线路运营,阻止在线列车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区域,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及时通过交通电台、告示牌、站内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发布车站封闭、运营线路调整等事件信息。

(4)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现场救援、抢修等处置工作。

5.2分级响应

5.2.1Ⅳ级应急响应

(1)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自身可以处理和控制的Ⅳ级事件应急响应:

在开展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情况进行现场安抚理赔,以减少乘客滞留,保证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及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2)需相关成员单位协助的Ⅳ级事件应急响应:

根据情况需要,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时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成员单位,同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成员单位接到信息后,立即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人员疏散、现场警戒、现场监控、抢险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主导救援单位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并及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根据情况需要,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成员单位协助发布轨道交通运营调整相关信息、开展现场安抚理赔等工作。

5.2.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组织专家制定救援方案,并报市应急办和省级相关应急机构。

(4)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指挥协调、救援抢险、客流疏散、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5)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5.2.3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工作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按照属地原则,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情况需要,现场指挥部及时启动基本应急组,开展现场指挥、救援等工作。

5.2.4Ⅰ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工作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组织实施,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深圳市各方面应急资源,积极配合国家、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3扩大应急

事态难以控制或呈蔓延、扩大、发展趋势时,负责应急处置的企业或机构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5.4信息报告

5.4.1报告要求

应急情况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快捷、简明、准确、连续。

快捷:最先接警的部门和单位第一时间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简明:报告内容应简明扼要。

准确:报告内容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连续:在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一段时间内,应连续上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内容。

5.4.2报告程序和时限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相关应急机构接到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

当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30分钟内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向市应急办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当发生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立即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Ⅲ级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并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应急办书面报告详细信息,2小时内向省级相关应急机构书面报告详细信息。

当发生Ⅱ级和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时,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立即同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急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后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快报的形式,分别报送省级和国家相关应急机构。

5.4.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发企业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5.5信息发布

5.5.1信息发布要求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5.5.2信息发布机构

(1)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发布。

(2)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经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应急办或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信息发布。

(3)Ⅱ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信息发布。

(4)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信息发布。

5.5.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5.5.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新闻发言人、网络、电视、电台、报刊、手机短信等渠道有效、及时发布信息。

5.6应急结束

Ⅳ级响应行动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或相关成员单位决定终止。

Ⅲ级响应行动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

Ⅱ级响应行动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决定终止。

Ⅰ级响应行动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决定终止。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及时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与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供应与及时补充、恢复生产等事项,尽快消除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秩序。

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相关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Ⅱ级、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6.2社会救助

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与相关理赔工作由相关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

Ⅲ级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应急处置结束后的个人、组织或相关机构的物资和资金等社会救助,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

6.3保险理赔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6.4外事协调

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涉及到境外人士,应遵照国际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涉外人员的医疗救护、经济赔偿、法律纠纷等事宜。

6.5新闻发布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对外发布有关善后事宜、处置进展、提示公众应注意的防范措施等有关信息。

6.6事件调查报告

6.6.1调查机构

Ⅳ级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Ⅲ级事件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Ⅱ级、Ⅰ级事件由省级或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6.6.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1)Ⅳ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一周内,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Ⅲ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在应急状态终止后的两周内,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办提交总结报告。

(3)Ⅱ级、Ⅰ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按《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进行调查总结。

6.6.3总结报告内容

(1)发生事件的轨道交通基本情况。

(2)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3)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4)主要经验教训和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结果等。

6.7应急情况评估

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应急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专家,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6.8奖励和处罚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设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专用场所,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逐步建立并完善全市轨道交通安全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7.2救援装备保障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特点,配备有关专用救援装备器材。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特种装备保障,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制度和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的档案管理制度。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轨道交通应急装备保障落实工作。

7.3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应急实际需要和特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职能,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其他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建立并完善以消防队伍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

7.4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委应利用现有资源,组织主要客、货运企业建立应急运力的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数量、分布、功能以及使用状况等信息,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以及时调运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装备、物资等,满足现场应急工作的需要。

7.5物资保障

市科工贸信委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

7.6资金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急需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各成员单位用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的必须经费,由成员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

7.7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对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组开展轨道交通安全保障技术、应急技术和装备开发等研究工作。

8宣传、培训与演练

8.1宣传与教育

8.1.1应急宣传

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制定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宣传计划,编写相应的应急宣传资料。

各成员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网络、电视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编写轨道交通安全出行指南、突发事件应急手册等宣传资料,并在轨道交通车站醒目位置摆放以供市民取阅,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1.2应急教育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等各成员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应急教育活动。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业务领域,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教育公益栏目,让公众掌握避险、自救、互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8.1.3应急实践

各成员单位对制定的预案应积极开展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并利用应急演练的机会,及时、动态地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8.2培训

各成员单位应针对不同类别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各类培训。

8.2.1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各种培训活动,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

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水平。

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相关应急知识和案例教育,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8.2.2运营企业人员培训

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组织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培训。

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重点是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8.2.3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

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8.3演练

8.3.1综合演练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和方案,采用桌面和实战等方式开展演练:

(1)全市综合桌面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2)全市综合实战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

演练的效果评估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办。

8.3.2专项演练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项演练:

(1)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内部实战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

(2)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与相关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合实战专项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在演练结束后及时开展效果评估,并向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详细的书面总结报告。

9附则

9.1名词解释

9.1.1轨道交通

本预案所称轨道交通是指为深圳市范围内交通出行服务的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9.1.2轨道交通运营中断

本预案所称轨道交通运营中断是指因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轨道交通正线(上下行正线之一)列车行车中断。运营中断时间按照列车运行计划的理论载客时间与实际恢复载客时间的差值计算。

9.1.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关于轨道交通应急系统平台

为保证应急处置效率和日常监管力度,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相应的系统平台作为技术手段,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信息,为轨道交通应急提供决策支持。

系统平台采用"政府监管、企业运行"的模式实施运作,政府负责轨道交通综合应急协调和系统平台的运行监管工作,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日常值守工作。

9.3预案管理

9.3.1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和解释。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专项预案,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9.3.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发布。

9.3.3预案修订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或通信联络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本预案施行三年或启动特别重大应急响应之后。

(3)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9.3.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资料-第二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精选】


第二医院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55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射洪县人民医院放射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医院放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管理工作。医院所有开展的放射诊疗项目、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要求,配备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放射治疗技师、核医学医师、放射影像技师,对工作人员配备并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一)在放射治疗场所按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式剂量检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二)在核医学科,设有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地,配备温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

(三)在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地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三、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诊断放射性药物世纪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

(二)放射治疗时机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

(三)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药物的;

(四)放射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的;

(五)设备故障或人为失误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

四、应急处理:

(一)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并立即进行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二)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应作如下应急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进一步污染。

2、对可能受到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4、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5、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五、报告程序:

发生或发现放射事故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尽快向科主任、医务科、保卫科报告,医务科、保卫科接报告后立即快速进行调查,将调查情况向院领导报告,并根据事故类别、性质逐级向射洪县卫生局、公安机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放射事故报告卡》由事故单位在24小时报出。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分享:第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处理预案【精选】


第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的防治不明原因肺炎,防治和控制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和蔓延,及早发现病人和可疑病人,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务科将组织全院医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不明原因肺炎的相关知识和文件,掌握我县的该病信息,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我院可能发生的疫情及其危险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做好应对疫情的各项工作。

二、医院不明原因肺炎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保健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呼吸内科主任,感染科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科间相互协调、共同保障不明原因肺炎发生时的应急工作,全院职工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

三、做好不明原因肺炎发生时的各项防范工作和处理培训,为应急处理提供技术保障。

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大内科、内科各科主任

医院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传染病副院长

副组长:分管内科副院长

成员:护理部、大内科、内科各科主任,医务科、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院感科、预防保健科科长

工作队成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动,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动。

四、本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本院不明原因肺炎大流行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

五、发生疫情后,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

报告时限、程序和方法: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立即报告本院医务科,医务科立即组织全院专家组会诊,会诊仍不能明确者,应当在2小时内向疾控中心报告。

报告内容:首次报告应对事件的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威胁和影响、可能的原因、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及其联系方式进行报告。

以上预案启动时,全院医务人员必须严正以待,所有应急工作队、应急专家组成员24小时待命,保证通信畅通,从人员、物资、后勤等各方面给予有力的保障。

附件一: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方案

医院为落实《不明原因肺炎病历监测、排查、管理方案》。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医务科、院感科、保健科科长,护理部、呼吸内科、感染科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对不明原因肺炎病历监测、排查的全院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调动人员和物质。

2、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3、专家组负责所发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救治、会诊、并完善抢救记录。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现场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科长、总务科人员

现场后勤保障工作队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随时赴现场开展消毒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各级各类人员随时听从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安排。

二、目的

1、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疫情处理的规范管理。

2、及时发现SARS、人禽流感病例

3、及时发现其他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

三、病例定义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四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腋下体温≥38℃

②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2、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两周内发生的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2例或2例以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有流行病学相关性是指病例发病前曾经共同居住、生活、工作、暴露于同一环境,或有过亲密接触,或疾病控制专业人员认为有流行病学相关的其他情况,具体判断需由临床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详细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或由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经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后予以判断。

四、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我院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上班时间)或医院总值班(下班时间),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总值班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管理领导小组,通知专家组到场会诊、排查、救治病人。经会诊后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注明:疑似“不明原因肺炎”并进行网络直报。

医务人员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医院立即组织本院专家进行会诊。并进行网络


直报。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五、病例管理

医院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病例收治入院,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治疗。

医务人员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诊疗时,要采取基本个人防护措施(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等)。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SARS,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者。须按照卫生部相应的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处置工作。

专家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后,仍不能确诊SARS和人禽流感时,须与疾控中心配合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进行SARS和人禽流感病原检测。发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立即采集相关标本进行SARS和人感染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的实验室检测。标本采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填写标本登记表。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如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和血清标本等。如病人死亡,应尽可能说服家属同意尸检,即时进行尸体解剖,采集组织(如肺组织、气管、支气管组织)标本。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七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六、医院的职责

1、医院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断、排查工作。医务人员在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病史时,应注意询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及其周围是否有聚集性发病现象。

2、医务人员在做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后,应立即向院感管理科(上班时间),医院总值班(下班时间)报告,医院立即组织专家会诊。

3、对不明原因肺炎病病人应采取呼吸道传染病隔离措施和相应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4、负责对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所在医院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医学观察及资料上报。

5、为流行病学调查及各级专家组会诊提供相关临床资料。

6、医院院感管理科按相关规定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及后续的订正报告。

7、协助疾控机构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8、负责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临床标本,并妥善保存以备送检。

9、按县卫生局的相关规定与疾控中心配合进行标本转运。

七、信息收集:

1、医院应完整系统的收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卡、个案调查、会诊纪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标本送检表和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表等。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由医院保存,相关资料及时录入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3、医院组织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会诊纪录原件保存在病案中,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会诊纪录复印件应逐级上报。

4、病例标本送检表应由医院或疾控中心填写。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反馈。

分享:第二医院处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模板


第二医院关于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此预案:

一、火灾发生时,首先发现灾情的人员应立即向“119”报警,并报告院总值班。

二、医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救灾,防止火势扩大,同时派人引导“119”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投入灭火战斗。

三、消防队员和科室人员应及时疏散病人,不能行走的病人,采用抬或中单布拉等方式转移。

四、若氧气站易燃易爆品发生火灾或泄漏,应立即疏散人群,用水冷却氧气瓶,开展灭火战斗。

五、扑灭火灾过程中,保卫人员应维护火灾现场秩序,防止病人财务及医院物品丢失。

六、火灾发生后,保卫人员应立即向医院领导及分管安全负责人报告。

七、火灾扑灭后,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调查,并清理现场。

资料-第二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暴发、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并消除其危害,防止医院感染的继发和蔓延,指导和规范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对医患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医患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xx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20xx年试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3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卫生部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20xx年)的通知等。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医患双方身心健康等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医护人员对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培训,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保障。各相关小组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广大医护人员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体系的职责及成员

(一)、领导小组

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成员结构合理的指挥部。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二)指挥部

指挥部成员接到信息联络小组的通知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督促落实应急处理措施并评估应急处理的效果。办公室设在医院感染管理科,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院感科、医务科、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保卫科科长,检验科、护理部主任

(三)信息联络小组

随时更新指挥部成员的通信联络方式,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联络指挥部成员,联络内容包括联络原因、事件概况、到岗地点、到岗时间等。

组长:行政办公室主任

成员: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流调小组

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事件的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可能原因、病原学检验等。

组长:院感科科长

组员:检验科主任、院感专职人员、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

(五)、诊断救治小组

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涉及人员的诊断救治。

组长:医务科科长

组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六)消毒、隔离及防护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负责消毒、隔离和防护技术指导和消毒实施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负责消毒、隔离和防护技术指导。

组长:护理部主任

组员:院感科、总务科科长,各科室护士长

(七)疫情信息组

根据传染病报告有关规定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负责疫情的报告与院内信息交流工作。

组长:院感科科长

组员:保健科科长及相关人员

(八)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消毒、隔离和防护等物资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组长:总务科科长

组员:总务科相关工作人员

(九)保卫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组长:保卫科科长

组员:保卫科相关人员

四、医院感染突发事


件应急处理流程

(一)日常检测

1.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定期对病区进行医院感染前瞻性调查,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临床科室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病区院感兼职医生报告,并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科室确定责任人,每日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护士长或院感兼职护士报告,并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预警

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监测信息,按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三)报告

1.报告人:医院任何部门为责任报告部门,临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为责任报告人,所有医护人员为义务报告人。

2.报告程序:上班时间立即电话或直接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立即电话或直接报告医院管理科负责人或医院总值班。

3.报告时限:按照突发事件的等级及时、准确地报告。Ⅰ级突发事件立即报告;Ⅱ级突发事件30分钟内报告;Ⅲ级突发事件12小时内报告。

4.报告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权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总值班报告突发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医院领导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和个人。

(四)应急反应

1、原则

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措施

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30分钟之内,赶赴事发现场采取相应措施。

2.1初步证实

1)初步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若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应计算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病区一般发病率水平,则证实有流行或暴发。

2)初步证实医疗废物伤害、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2院内报告

1)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初步证实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向分管院领导或值班院领导汇报,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处理措施的建议。

2)分管院领导或值班院领导经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决定是否成立应急指挥部,以及组成成员名单。

3)应急指挥部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督促落实应急处理措施并评估应急处理的效果。

2.3院外报告

按照突发事件的分级要求实行分类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五、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分类应急处理措施

(一)医院感染的流行或暴发

1、分级

Ⅰ级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Ⅱ级

1)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2)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Ⅲ级

发生3例以上5例以下医院感染暴发;

2.基本处理

2.1指导医护人员根据医院感染病原学的流行病学特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①根据疾病传播途径、方式的不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戴口罩、防护镜、穿防护衣等。进、出隔离病房必须遵守规定的流程,如人、物进出的流程和卫生通过等。

②操作前后必须消毒、清洗双手。

③隔离区或隔离病房间设独立的医疗小组以减少不必要交叉感染。

④密切接触传染源者应做必要的限制性隔离,以免病原菌扩散。

2.2开展医院感染病人的救治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住院患者一旦被确诊为院内感染暴发或流行应立即单间隔离(甚至暂停接收新病人),以便于进一步治疗或转传染病医院。患者隔离期间谢绝陪住和探视,避免交叉感染。

2.3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引起医院感染的因素:

①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率水平,则证实有流行或暴发。

②查找感染源:对感染患者、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③查找引起感染的原因:对感染患者及周围人群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

④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

⑤分析流行或暴发的原因,推测可能的感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⑥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⑦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专家人员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

⑧主管院长接到报告,指挥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2.4做好现场控制,有效切断感染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废染。①隔离区或隔离房间的一切医疗(一次性应用)、生活用品必须单独使用,污染物品用含有效氯


1000-2000mg/L消毒剂溶液浸泡预消毒后方能回收、清洗、灭菌。②隔离病房每日酌情进行空气消毒,必要时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③治疗台、床头桌、地面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④隔离病房的门把手纱布和地垫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并保持湿润。⑤废弃的医疗废物放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密封,专人回收后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则按规定用消毒液喷洒后双扎口作用2小时后进行无害化处理。⑥患者转院或病逝后按不同病种行终末消毒处理(包括空气、墙面、地面、物品和运输工具等。

2.5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

2.6确诊或疑似传染病人按规定及时转诊传染病院。

3.报告

3.1院内报告程序

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向分管院领导或值班院领导报告。Ⅰ级立即报告;Ⅱ级1小时内报告;Ⅲ级24小时内报告。

3.2院外报告程序

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医院报告。

Ⅰ级:应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Ⅱ级:应在1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Ⅲ级:医院内自行处理即可。

根据相关规定上报上级部门。

(二)医疗废物伤害、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1.分级

Ⅰ级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

Ⅱ级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

2.基本处理

2.1指导医护人员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2.2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处理原则,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2.3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2.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2.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3.报告

3.1院内报告

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向分管院领导或值班院领导报告。Ⅰ级1小时内报告;Ⅱ级24小时内报告。

3.2院外报告程序和时限

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医院报告县卫生局、县环保局。

Ⅰ级:应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环保局报告。

Ⅱ级:应在48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报告。

六、善后工作

(一)效果评价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应急指挥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根据事件分级报告医院领导和(或)相关上级部门。

(二)奖励

医院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院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四)责任

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保障

(一)组织保障

应急组织体系各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责分工及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成立应急处理队伍,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应急处理组织体系的成员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信工具畅通;网络直报系统运行正常。

2.应急处理: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和实验室检验能力。

3.应急医疗救治:医院要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治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4.演练:医院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三)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无过期失效并及时补充更新。突发事件发生时30分钟以内必须到岗。储备物资应包括:消毒物资(如消毒药品器械、隔离衣和口罩等防护用品)、应急设备(如应急照明灯、简易呼吸器等设备)。科室自备常用量消毒、隔离及防护物资,突发事件发生时服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无条件统一调配。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附件:

1.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工作流程;

2.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3.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应急处理措施流程;

4.医疗废物伤害、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流程。

医学院流感流脑流行应急预案


医学院流感、流脑流行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控制、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及流脑爆发,充分做好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流行发生之后的应急反应,在参考卫生部组织制定的《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基础上,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校应对流感流脑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

第一条工作目标

(一)普及流感、流脑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流感、流脑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流感、流脑不在校园内蔓延。

第二条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流感、流脑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流感、流脑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流感、流脑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流感、流脑的防治工作。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流感、流脑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管理。学院对本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负总责。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流感、流脑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第三条组织管理

(一)学院党政部门职责

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学院流感、流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常态管理下由分管院长负责,各部门业务科室负责突发流感、流脑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亲自指挥。主要职责如下:

1、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院突发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测、汇总和收集院内流感、流脑病例的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院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学院防治对策。

4、指导、落实并督查各部门防治流感、流脑的措施的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校处置流感、流脑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卫生部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二)各级各部门职责

各级各部门成立由部门负责的学校防控流感、流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学院的防控流感、流脑工作应急预案制订本部门的防控流感工作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防控流感工作应急预案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流感、流脑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7、及时向校医院、附属医院或顺庆区/南充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流感流脑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第四条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学院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院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院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院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学院集体食堂、副食品店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学校集体食堂、副食摊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5、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6、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7、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8、校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9、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流感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第五条流感、流脑流行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院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有关部门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六条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疫情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一般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院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疫情

南充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四)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禽流感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


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校医院的医务人员在接诊流感样病例和肺炎病例等发热呼吸道病人时,要认真询问有无与病死家禽接触史、所从事的职业、同类病例接触史等流行病学情况,并进行相应的临床检验和医学影像学检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网络直报,请市、区两级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流感防控领导小组,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由校医院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资料-第二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荐】


第二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

急性肠道传染病可以引起爆发性大流行,危害人民健康,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其中的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为了有效应对急性肠道传染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医院内可能发生的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领导小组。

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各科室、护理部主任,院感科、检验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内。

(二)成立了以业务副院长为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专家小组。

(三)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队:

队长:分管副院长

副队长: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科长、总务科人员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

(一)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级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卫生局及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收集、汇总、分析有关医院内疫情信息,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及疾控中心,与相关部门交流信息。

(三)组织与领导急性肠道传染病人的实验室检测,临床救治,预防隔离和环境消毒。

(四)负责建立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五)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应急的日常工作。

专家组职责:

(一)负责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二)必要时参加市、县的统一调动。

应急处置工作队职责:

(一)医院应急处置工作队负责医院急性肠道传染病的现场处置,必要时受卫生局统一调遣,参与县内急性肠道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置。

(二)医院应急救护队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急性肠道传染病人的救护工作。

三、常年开设肠道门诊:

根据医院建设布局条件,设置肠道门诊,做到与其它诊疗区域隔离,防止人流物流交叉。

肠道门诊设肠道专诊室,留观室。

肠道门诊配置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基本要求执行。

肠道门诊消毒隔离设施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消毒隔离设施要求执行。

医务人员防护按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医务人员防护要求执行。

第三章霍乱应急分级

根据霍乱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霍乱疫情划分为三级: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

一、重大霍乱疫情(Ⅰ级)

霍乱在我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其他市(州),有扩散趋势。

二、较大霍乱疫情(Ⅱ级)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三、一般霍乱疫情(Ⅲ级)

霍乱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第四章监测与报告

一、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提高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建立健全现有疾病的监测系统,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扑灭。

二、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凡有可能接触急性肠道传染病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程序:腹泻门诊要严格规范登记,使用统一制定的《腹泻门诊病人登记表》,详细记录病人基本情况,腹泻门诊工作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人,要按规定报告疫情。对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就地隔离作好消毒和院感控制工作,并以最快方式报告院领导及县疾控中心。

(三)按规定实行周报告制度。

(四)发现霍乱疫情,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卫生局应急办报告。

第五章现场处置

一、处置原则:

所有现场人员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及时处理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人。

急性肠道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管理。

二、工作程序:

(一)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着重掌握以霍乱病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的药物选择及使用方法。腹泻门诊归在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并有明显的分流标志,所有腹泻病人均到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腹泻门诊就诊。腹泻门诊开展霍乱病原学检查,无疫情期间,抽检率达10%以上,疫情发生期间做到有泻必检,采用霍乱快诊试纸条检测技术。

对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就地隔离,治疗。

(二)现场处置

在医院感染科腹泻门诊诊断室和观察室,配备防蝇设施和盛放吐泻物的专用容器及医疗抢救,消毒等药械。对病人吐泻物及污染物,场所随时消毒,病人离开后进行终末消毒。

(三)医护人员防护:

1、腹泻门诊医务人员上班时应穿戴工作衣、帽。进入疑似病人或霍乱病人废染区工作时要穿戴隔离衣、鞋、口罩。

2、我院腹泻门诊将按《传染病防治法》及院感规范管理和开展工作,不断地


总结经验、教训,以更加完善此项工作。

资料-第二医院急危重症病人处理应急预案范文


第二医院急危重症病人处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为病人提供快捷、安全、有效的诊治服务,提高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成功率。对危重病人的处理,制定规范的应急措施。

二、要求

1、门诊、急诊、病房须很好地配合,充分利用医院资源,有问题及时向医务科及院领导汇报,及时会诊或进行各项检查,做到快速有效,协调有序。

2、确保各种医疗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

3、各项检查及时落实结果,妥善保存,认真分析。

4、上级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认真记录。病历及时反映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妥善保管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

5、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不良反应,应用贵重或自费药品前,应告知家属。

6、注意与病人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病人抢救治疗。

三、逐级报告程序

1、各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危重病人后,要迅速到达病人身边询问病史和查体,做出初步诊断,快速完成生命体征的测量和记录。医师迅速开出医嘱交护士执行,病情紧急可先下口头医嘱由护士复述后执行,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在紧急处理后尽快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抢救记录等资料,并向病人家属详细告知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和风险程度等,听取病人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意见,取得其合作。

2、严重外伤、大出血、休克或心肺功能不全等,如值班医师处理有困难,应在立即进行紧急抢救的同时,迅速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如上级医师处理仍有困难,要迅速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要立即调动本科人员,并与相关科室联系参与抢救,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请会诊,但应在抢救结束后立即据实补记会诊记录。

3、遇2人以上严重外伤,中毒等突发事件时,白班值班医师要立即向科主任报告,夜班要向总值班报告,由科主任或总值班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参加抢救。科主任或总值班处理有困难时要向医务科报告,特别严重事件值班医师可直接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报告请求支援。医务科在处理严重医疗事件,突发危急事件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4、在发生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前兆时,值班医师要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到场处理,做好病历记录等文书工作,听取病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写出书面意见向医务科汇报。

四、流程

1、急诊出诊:凡接120指令或呼救,要求5分钟内出发,在给予必要初步治疗同时,通知急诊科或病区值班医师。病人急诊留观不超过72小时。门、急诊病历要求书写规范,值班医师根据病人病情可决定是否入院。如病人无足够经济能力,为抢救生命,可予抢救性治疗,包括入院、手术。

2、转入病人,应从来源科室获得充分医疗资料,了解病情及诊治经过,并明确病人账目情况,留意家属心态,警惕已经潜在的医疗纠纷。

3、病人入院或转入新科室后应马上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立即到场查看病人下达医嘱,立即完成首次病程志,转入志,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做好监护,住院医师随时查看巡视病人,出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当日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时查房,组织治疗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必要时行全科讨论或全院会诊,认真做好记录。

4、白班经治医师向夜班医师书面和床旁交班,并做好交班记录。值班医师应认真查看病人,掌握病情。

5、病情稳定后,住院医师每日至少2次查房,每天至少1次病程记录。主治医师每日查房,3天内有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病历应及时反应病情变化、重要诊治过程,如上级医师查房、会诊等内容,并妥善安全保存病历。

6、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院领导,以便调配医疗设备,组织全院会诊,院外专家会诊。对潜在医疗纠纷,严重欠费等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汇报,并呈交书面材料。

7、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若需其他部门、科室间合作,必要时应请医务科协调,应避免患方在场时发生分歧。

8、及时追踪重要化验检查结果,并妥善保存。

9、若需手术则必须进行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性手术除外),由科主任主持,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做详细记录。严格把握手术适应症,14岁以下患儿的术前应有儿科会诊。手术记录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术者需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名。

10、注意用药原则,药物禁忌、药物不良反应,应用贵重药,自费药应向病人或家属告知。

11、做好知情同意工作,向病人、家属或其委托人交代病情(不能行使委托行为者,向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人或家属下列情况:

(1)诊断、拟行检查、预后、治疗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治疗矛盾,重要的药物不良反应。

(2)诊治可能引起的医源性不良后果及可能采取的矫正措施。

(3)植入物。

(4)需使用的贵重药品和其它需患方承担的费用。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术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符。

(7)切除术前未交代的脏器。

(8)搬动病人可能造成危险。

(9)有创操作需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后,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以示确定。

(10)向病人及家属交代病情时,应注意内容始终连贯一致,如产生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以做好病情解释等各项工作。

(11)因病情需要转科时,应与转入科室取得联系,做好准备再行转科,并于当天完成转科记录。

12、强化制度保障

(1)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在接诊危重病人后首诊医师要迅速到达病人身边,询问病史,检查病人并做出初步诊


断,开出抢救治疗医嘱,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时机。需要紧急手术治疗的病人,术前手术医师要完成必要的病例资料的记录。紧急情况确无时间的可以在术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嘱和病历,但是记录应以病人实际开始接受治疗时间为准,而不是从手术后开始。

(2)强化医务人员的告知意识:做出初步诊断后,首诊医师要立即向病人,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告知病情、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检查或治疗,并请其签字备查。对需要外出进行的检查或治疗,要明确告知其并发症和危险程度,取得其同意和签字,必要时派人陪同病人进行检查。凡是应该告知未告知,告知不详细,应记录未记录或记录不及时、不详细,应陪同未陪同,应会诊未会诊或会诊不及时等,一旦发生纠纷,后果由主管或值班医师负主要责任,由科主任负次要责任。

(3)强化医师的主导地位:经治医师在开出医嘱后有责任督促、检查护士的执行情况,有权利要求护士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以便于医师掌握病人病情,及时向病人家属通报。

(4)强化科主任领导和医师分级负责制度,任何医师都必须服从科主任的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一律按劳动纪律处理。凡下级医师应报告不报告,发生问题由下级医师负主要责任。凡下级医师已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不到场或未及时到达者,发生问题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主要责任。

(5)强化院内会诊管理:在紧急情况下,首诊医师可以电话或口头邀请相关科室急会诊,凡应请会诊不请会诊,由首诊科室负主要责任。凡已请会诊而会诊科室不到场或未及时到场,影响抢救者,会诊医师负主要责任。(普通会诊24小时内到位,紧急会诊和抢救病人会诊15分钟到位)

(6)加强转科病人管理:入院后病人因诊断有变紧急转入其他科室,首诊医师必须开出入院后医嘱,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抢救记录、转科记录等,并负责追踪到相关科室据实补记完成入院记录等转科前资料,并在记录时间一栏后加括号注明“补记”字样。上述记录时间以病人实际开始治疗为准,不以办理住院时间为准。科室之间对病历资料的书写要从实际出发协商解决,有争议及时向各自科主任报告,凡因扯皮而不及时完成病历资料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科室分担。

(7)病人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要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院,要向病人家属详细解释并取得同意和签字。如病人家属坚持转院,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请家属签字后向医务科报告经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病人。

医院流感应急预案系列


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医院流感应急预案面对无法把控的紧急情况。需要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制定措施,现在你是否对应急预案一筹莫展呢?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医院流感应急预案(篇1)

关于下发《宁国市中医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做好我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和病例诊断救治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宁国市中医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宁国市中医院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切实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诊疗方案的精神及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1.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亚松

副组长:李绍敏、胡俊、马辉芳 成员:刘凡军、孙江涛、周琼、储成俊

责:疫情暴发流行时立即组织应急处理。统一指挥和调度本院医疗救治体系的相关医务专业人员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和院内感染防控,协调与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防控部门的关系,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支援。

2.成立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断救治专家小组

组长:李绍敏

成员:刘凡军、熊闰、朱鑫焱、李磊、汪晓鸿、周琥、王斌、詹兴华

责:承担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与治疗的任务。小组成员必须保持通迅工具的畅通,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接到指令后应立即到达指定岗位,积极参与诊治,作出初步诊断及制定处理方案。

3.成立疫情预防控治小组 组

长:胡俊

成员:刘凡军、孙江涛、周琼、江宁 职

责:

(1)做好门诊预检、分诊管理工作,严防交叉感染(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进行消杀处理(3)及时按规定报告(4)做好院内健康宣传工作

(5)对医务人员个人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进行指导和督查

4.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陈金伟 成员:储成俊、江宁

责:负责做好物资储备,对疫情暴发流行时需要的药品、消毒器械、车辆、床单元等各种物资必须保证供应,不得因物资问题贻误病人的抢救和治疗。同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重大疫情发生时出现**现象。

二、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知识培训 1.组织全院人员学习留有培训记录。

2.通过学习使全院医务人员熟练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诊断标准和防护知识,为抗击该病的暴发流行做好知识储备。

三、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流程管理(详见:人感染H7N9

禽流感诊疗流程)

1.门诊做好预检分诊工作,预检分诊人员应主动服务,热情接诊,严格把门诊发热病人与不发热病人分开,有上呼吸道症状的病人与一般发热病人分开,发热病人由专人护送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和消毒隔离工作。

2.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的隔离要求,有独立的区域和通道,并做好消毒隔离,同时做好登记和疫情报告工作。3.临床医务工作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组织本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参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指南》,决定病人是否留观与住院。

4.要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病例的采集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5.对确诊病例转往定点医院治疗。

四、会诊与转诊制度

1.疑似病例应组织院内专家会诊,以明确诊断,决定是否留观或转院治疗。专家组成员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2.如需请上级专家会诊,由医务科联系专家,院办安排车辆接送。3.对疑似、确诊病例,办理转院手续,协调好120车辆转送。并做好登记。

4.转诊后的车辆及物品要进行终末消毒。

5.由私家车自行转院的病人除做好登记外,隔两小时后有追踪并记录。

五、关于疫情报告的相关内容

1.接诊医生对疑似病例电话通知医务科或防保科。经院内专家会诊后,由医务科立即向卫计委、疾控中心报告。2.接诊医生要做好登记及疫情报告工作。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宁国市中医院传染病转诊登记表

医院流感应急预案(篇2)

**医院

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切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目的

1、及早发现人感染H7N9病例。

2、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流调、密切接触者管理等疫情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现阶段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防控。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按照平战结合、有利工作、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人感染禽流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其职责分工如下: 中心领导:***院长为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任副组长,负责具体领导工作。

四、病例的发现、报告

(一)病例定义。

1.监测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的病例:(1)发热(腋下体温≥38℃);(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肺炎。2.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与确诊病例定义参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

发现与报告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监测定义的病例后,须于1小时以内上报传染病管理人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经现场调查后于1小时内逐级上报。

六、应急措施

(一)疫情发生后,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防控工作安排和部署,明确责任人,实行负责制,制订详细防控方案,迅速组织人员,物资到位,并督促各工作小组落实各自的职责。

(二)紧急疫情防控程序

1、报告疫情(院内会诊)

发现疑似患者时,应0.5小时内上报H7N9禽流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医疗救治专家小组到现场进行会诊指导,对疑似H7N9禽流感的病例,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到疾控中心、卫生局分管领导等部门。

2、安排转诊

根据调查和诊断的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通报疫情,启动预案,明确责任,各工作小组迅速到位。经确认的疑似患者,转送到燕郊人民医院,由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对其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治疗。

3、总结

疫情控制后,要对防控措施、责任落实、物资的投入进行认真的总结,形成书面报告,留档备查,并上报上级防治H7N9管理部门。

七、保障系统

1、物资保障

保证所需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工作;公共卫生科对应急物资进行充足储备。

2、技术保障

做好H7N9初步筛查,同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加强对相关人员指导,确保及时报告疫情,防疫到位。

3、人员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后,各工作小组人员及时到位,特别是疫情处置小组,要及时提出防治决策、建议及现场诊断、转送。

医院流感应急预案(篇3)

2014年星沙医院/星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

根据卫生局的工作部署,为有效防范人感染H7N9禽流感(以下简称禽流感)的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人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立足准备,指挥有力,协调有序,加强能力,有效应对”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突发人禽流感疫情的预防控制,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确保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突发人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要坚持“加强领导,密切合作,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方针和“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处置程序

1、一旦发现H7N9禽流感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

报。发现发热39℃,咳嗽等不明原因肺炎的疑似病例,必须及时上报并转诊,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所有防治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随叫随到。药房和库房负责准备一切急救备用药品。24小时医院值班电话84010290。

2、领导小组确认后,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汇报,同时启动本预案。

3、领导小组统一布署,同时服从县疾控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配合。

4、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门诊的通风,医护办要做好消毒防护工作的指导与督查,确保消毒、隔离、防护措施的落实。医护人员加强自我保护,防止医院内感染。

三、应急处置目的:

1、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有效的人禽流感H7N9禽流感应急机制,健全覆盖整个街道、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

2、要依靠科学,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有效控制疫情、减少危害和影响。

3、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人禽流感H7N9禽流感感染能力培训。

4、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适当的物资储备。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抓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社区居民自我保健意识。我院公卫

科通过宣传栏、讲座等途径,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加强医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防护学习。组织由全体职工和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医务、公卫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防护水平。

(3)进一步加强门诊预检分诊及留观室的硬件建设,增添必备的诊治设施。

五、医疗救治

我院由发热门诊专门接诊发热及呼吸道感染患者,配备专职人员,根据患者病情,严格按照流程预检分诊,进行留观,筛查。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和医护人员的防护,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要及时报告,及早隔离,积极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医学观察10d,必要时予以隔离。

六、保障措施

1.药品保障 药学要保障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药物,对药品采取专门贮备、专人管理、专病供应。

2、防护用品保障 根据临床需求,购置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鞋套、长筒胶鞋、医用工作服、工作帽、消毒垫、污物桶、消毒桶等防护材料。对防护材料建立专门仓库,实施专项供应,落实专人管理。

3、病人所需物品供应对病人所需物品集中供应与管理。由所在门诊和病房护士长具体负责患者所有物品的专门管理、专门清洁和消毒。

附:人感染H7N9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缪 武 副组长:曹鹏飞

成 员:黄殿峰 陈武兴 陈 科

李美蓉 肖爱红 李 敏 汤艳波 胡文利 周 琴 郭 兰 熊 燕 杨伟杰 饶 汶 李碧群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为院办公室

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禽流感疫情防控的总指挥、决策、组织和协调工作及宣教工作;负责本院和辖区内的禽流感的医疗救治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落实上级精神。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医疗救治小组 组 长:缪 武 副组长:姚 浩 曹鹏飞

成 员:黄殿峰 陈武兴

李美蓉 陈 科 陈 智

邓小鹏

盛建胜

伍斌生

李 乐 瞿新云 杨 莉 饶 汶

李碧群 熊 燕 杨伟杰 周 琴 汤艳波

胡文利 鲁远航 刘 敏 唐 畅

徐 淼

医疗救助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医务科

职责:对疫情进行研判和风险评估,提出防控建议,负责人员培训,指导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参与病例的诊断及救治。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处置报告小组

组 长:缪 武 副组长:曹鹏飞

成 员:黄殿峰 李美蓉 陈 科 陈武兴 肖爱红

邓小鹏 盛建胜 李 乐 陈 智 江湘柳 汤艳波 郭 兰 李 敏 周 琴 熊 燕 杨伟杰 胡文利 鲁远航 刘 敏

疫情处置报告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公卫办 职责:负责疫情处置及网络直报工作 宣传教育组 组 长:汤艳波

成 员:马 英 周 玲 龙俊君 物资保障组 组 长:李晓辉

成 员:周 琴 刘 兴 张平李 展

负责人禽流感防治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专职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信息上报人员 胡文利 ***(63598)刘 敏 ***(67194)鲁远航 ***(62530)

各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领导小组组长的命令,做好本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星 沙 医 院

星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参考资料:第二医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精)


第二医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为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事故发生前的预防

我院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一)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建立健全高毒、放射等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建立医务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四)为从事放射、高毒工作的医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培训上岗。

(五)逐步采用更新防护用品。

(六)为从事放射线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

(七)实行定期维护,检修,检测各种防护设备及救援助设施。

(八)购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为进口产品时应提供中文说明书。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事故报告

(一)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病人时,应当立即向医务科(白天)、院总值班(下班时间)报告,医务科立即组织会诊、救治,诊断明确后向院领导报告,经院领导签审后报告市疾控中心,卫生局。

(二)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作业场所,时间,发病情况,伤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正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

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三、事故处理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收治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作业,撤离作业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二)立即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或医学观察,填写《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卡》。

(三)在控制毒源漫延的前提下保护事故现场,材料,设备和工具,配合调查。

四、将危害事故所有资料,病历记录完整,立卷归档。

附: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