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零思考方案网网站!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3-02-20
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用。

面对无法把控的紧急情况,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制定应急预案十分考验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那么如何写一份应急预案?小编特别编辑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用”,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

4.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4.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4.3电力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

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2】

为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四、应急措施

(一)空气质量iv级(蓝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通过广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学生减少户外活动,采取防护措施。

2、教育学生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空气质量Ⅲ级(黄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2节减少到每周一节,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餐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全部在餐厅就餐;没有餐厅的要组织学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决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气污染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空气质量Ⅱ(橙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停止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2.各中小学自主调整课程,将体育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天气好转以后补上体育课。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时间、推迟上学时间等措施调整上下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保证上下学时间足够充分。

4.严禁走读生到学校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四)空气质量Ⅰ(红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Ⅰ级污染天气连续3天以上、大雾阴霾能见度不足10米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20%以上的学生、幼儿出现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各中小学临时停课要及时通知走读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业,教育和提醒走读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学临时停课期间,在校住宿生由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放假要提前报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污染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平战结合,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形成,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程度。属地管理,区域防控。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体制。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组织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加强预警,积极响应。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科学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联防联动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采取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积极倡导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处置专项实施预案以及市级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督导组、事件评估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专家组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图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关系框架图。

2.2应急领导机构

2.2.1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

市 政府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市 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副指挥长:市 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知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保险业协会、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国土资源局。

2.2.2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置的原则要求;(2)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3)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提供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应急保障、救助支援;(4)及时研究处理重污染天气重大事项;(5)向省 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7)负责重污染天气有关重要信息发布。

2.2.3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由市环境保护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气象局有关领导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1)积极主动为指挥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究,做好上传下达和处置工作的监控、督促、指导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和协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处置措施;(2)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授权下,依法组织督查督办我市重污染天气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组织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4)组织修订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5)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6)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平台以及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7)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监测预警组

监测预警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开展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向应急指挥部提供监测、预警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2.2.5应急督导组

应急督导组由市政府目标督查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强化监管。

2.2.6事件评估组

事件评估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重污染天气事件的影响、危害以及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开展评估,对各有关县(区)、钒钛高新区和市级有关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性、联动性和工作力度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教训,规范和加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2.2.7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2.8应急专家组

应急专家组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聘请有关科研机构等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涉及环境监测、气象气候、大气环境、应急管理、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城市规划、能源、建设、机动车、农业、卫生等相关专业,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3监测与预警

3.1监测

3.1.1日常监测

环境保护、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日常监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信息共享、通报、会商制度,对有可能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当地 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1.2应急监测

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按预警级别要求,环境保护、气象部门应跟踪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结合历史数据、污染控制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为应急预警、响应工作的开展提供决策依据。

3.2预警

按重污染天气的严重性、发展趋势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四级,分别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3.2.1Ⅳ级预警

经监测预测,全市将发生连续三天空气质量指数(AQI)为200500时,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启动Ⅰ级预警(红色)。

3.3预警的发布

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预警。其中,Ⅳ级(蓝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发布;Ⅲ级(黄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报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Ⅱ级(橙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发布,Ⅰ级(红色)预警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发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以下方式发布预警信息:一是由应急指挥办公室通过 网站向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发布预警信息。二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等。

3.4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终止

经监测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经批准后,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经监测预测,预警低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预计24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应急预案规定的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或Ⅰ级(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1)当发布Ⅳ级(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2)当发布Ⅲ级(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3)当发布Ⅱ级(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4)当发布Ⅰ级(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当单个县级辖区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属地管辖地 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或监测到全市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经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影响范围、程度、发展趋势等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启动Ⅳ级、Ⅲ级、Ⅱ级或Ⅰ级响应。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后,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4.3响应指挥与组织实施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到应急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各自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按照保障预案、实施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应急指挥部督导组将在预警信息发布24小时后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响应措施

4.4.1Ⅳ级响应措施

4.4.1.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留在室内,确需外出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②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的采取适当防护措施。③减少露天比赛等大型户外活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2)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各地教育部门,协调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尽可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各地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

4.4.1.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1.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应急督导组要督促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当地的产业结构、城镇布局、行业特点,梳理出重污染行业和领域,列出本行政区域内水泥、钢铁、石化、燃煤电厂、有色、焦化等行业的重污染企业名录,并及时进行更新调整;要督促检查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名录中的重点排污企业根据不同预警等级签订限产应急承诺书的落实情况。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督促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按应急承诺书采取限产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各地应急承诺书Ⅳ级响应比例要求;加强对限排工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限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实行限行、限区域通行,强化“黄标车”限行;适当扩大公交车路权。(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市主城区原则上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增加防尘措施或覆盖;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要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1次;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进行一次冲洗除尘。要强化对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要求工业企业各类煤、渣、沙石等物料堆堆放必须有防尘措施或进行覆盖处理。(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露天焚烧。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根据情况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1.4其他措施

强化天气预报,适当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每12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2Ⅲ级响应措施

4.4.2.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③建议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组织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组织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增加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医护人员。

4.4.2.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尽量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3)尽量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产品的使用。

4.4.2.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Ⅲ级响应比例要求。要督促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要求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适当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适当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城市主城区减少或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在Ⅳ级响应基础上,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进行一次冲洗除尘。要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企业环境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要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沥青熔化作业;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要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在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要适当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2.4其他措施

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逐6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3Ⅱ级响应措施

4.4.3.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督导各级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运动,户外活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③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3)卫生计生委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加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医护人员。

4.4.3.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3)尽量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进一步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3.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力度,必要时停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Ⅱ级响应比例要求。要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加强控制,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要求排污单位加大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增加对工业企业的检查频次,进一步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的排污企业,强化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限产或停产措施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进一步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止城市主城区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增加1次以上清扫保洁作业;城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冲洗除尘。要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企业环境监管,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融化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进一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4.4.3.4其他措施

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重污染天气时,每6小时通报未来3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4.4.4Ⅰ级响应措施

4.4.4.1健康防护措施

(1)宣传报道组协调、督导各级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信息:①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②提醒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③取消或停止大型户外活动。(2)教育体育局督导各地教育部门,组织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临时停课。(3)卫生计生委督导各地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加强相关疾病的急诊和门诊,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4.4.4.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宣传报道组协调宣传、广电、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发布以下建议信息:(1)公众尽量减少外出或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尽量避免机动车日间加油;(3)进一步减少用电量,节约能源;(4)公众取消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4.4.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减排措施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进一步加大限产停产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负荷达到当地应急承诺书Ⅰ级响应比例要求。要对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进一步加大控制力度,要求排污单位进一步控制污染工序生产,进一步强化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区域内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行政区域重污染企业名录内涉及的企业派驻驻厂督导员,确保响应措施得到落实。(2)移动源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货车、运渣车等大型汽车在扩大限时、限区域通行范围基础上,可实行限时、限区域禁行;禁止“黄标车”上路行驶。(3)建筑及道路等扬尘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城市综合执法监管力度,停止城市土石方作业和渣土外运。要进一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建筑工地的料堆土堆、工业企业煤堆料堆渣堆进一步增加防尘措施以及城区保洁措施落实到位。(4)禁止各类露天焚烧等减排措施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城市及周边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违规露天焚烧。禁止沥青熔化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禁止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执法力度,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4.4.4.4其他措施

(1)继续强化天气预报,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严重污染天气时,逐6小时通报未来3天的天气预报,在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2)各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强化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监管。未按照《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油气回收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暂停营业和使用。

4.5应急响应报告及通报

4.5.1报告责任单位

重污染天气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为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5.2报告时限

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在重污染天气事件启动预警后1小时内,将预警启动上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4.5.3事件通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工作进展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通报事件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加强与云南、凉山州等毗邻地区 政府的情况沟通。重污染天气事件发生地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视情况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到的县级 政府通报情况。重污染天气事件中如果被困、失踪、伤亡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员,或者事件可能有境外影响的,由市 政府新闻办通报。

4.6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

市级有关部门对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指导、督促。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加强监管、检查,加大应急行动期间各类应急措施执行力度,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追究问责。

4.7应急响应降级和终止

重污染天气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根据监测预警组对未来24小时空气环境质量及气象条件的分析评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降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在市 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及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

5新闻发布

重污染天气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办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报道组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6总结评价

应急终止后,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行动相关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开展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过程评价,进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气出现的原因与污染扩散过程,对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后续影响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重污染天气防治和应急响应的改进措施建议。

7应急保障

7.1人力资源保障

全市各级 政府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培养常备不懈、充分掌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应急预备力量,确保能迅速开展并完成大气污染预警预报、应急监测、污染控制、处理处置等应急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设备物资储备,提高装备科技水平;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与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荐技术人员参加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组,有计划地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人力保障。

7.2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

环境保护部门要优化调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扩大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监测点位覆盖面,加快建设污染物传输监测网络、污染物实时溯源监测子站和工业园区、郊区、农村地区自动监测,建设和管理重污染天气预案处置指挥平台。所有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应当按照环境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增设pm2.5(细颗粒物)和臭氧等监测项目,并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气象部门要以气象部门现有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发布平台为基础,建立和完善能见度、湿度、风向、风速等气象条件的自动监测站网,做好空气污染气象保障服务。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科学开展重污染天气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环境保护和气象部门要以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信息平台和市气象预报发布平台为技术支撑,利用已有的网络设备和数据库、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系统等资源,本着“节约高效、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市空气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平台”。建立空气环境质量、气象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和业务系统。加强重污染天气机理研究以及重污染天气形成过程研究。充分运用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模型,对空气污染发展进行动态仿真模拟,实现监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全面提高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能力。

7.3通信与信息保障

市和各县(区) 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配备视频指挥调度系统、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等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应急联络畅通;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人员以及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信息库,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应急时期通信畅通。

7.4经费保障

全市各级 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重污染天气应急中的人力资源培养、监测与预警、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大气污染应急保障和日常运作资金在相关部门综合预算中予以保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对监测与预警能力的应急保障建设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市、县(区)财政要保障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气象观测网络运行经费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平台、预案处置指挥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经费。

7.5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大气污染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重污染天气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7.6应急培训

全市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污染控制等专门人才。

7.7应急演练

全市各级 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进行定期、不定期演练,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整体联动能力。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奖惩

8.1表彰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1)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2)在防治重污染天气事件中,作出突出或重大贡献的,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际效果显著的;(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后果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或处罚。其中: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等规定,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予以问责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不正确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2)不按照规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拒绝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义务的;(3)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响应时有意设置障碍的,以及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4)阻碍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5)不按规定报告、通报重污染天气事件真实情况的;(6)挤占、挪用、贪 污、盗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其它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4】

3.1启动响应程序

在启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到预定或指定地点集结待命,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的指令和要求适时启动本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负责企业内资源的统一调度,并迅速参与应对和处置。

3.2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实行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大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3网络拥塞处理

当发生电信话务量持续大幅激增造成网络拥塞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将情况及时上报省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批准后启动限呼工作方案。遇有紧急情况,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先口头报告启动限呼工作方案,事后将实施情况书面补报备案,以避免网络拥塞的扩大和蔓延。

3.4应急通信保障

当发生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情况时,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立即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卫星、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并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通信线路和设备。(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遵照《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执行。)

3.5应急结束

在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织办公室通知各成员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5】

一、制定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大气重污染,及时果断地采取超常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给师生带来的身心损伤,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Xx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强化监控。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御工作首位,密切空气污染指数变化,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县教育局负责直属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各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学校在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本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污染预警发出后,教育局根据不同污染预警等级,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学校密切配合,积极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三、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工作小组职责

负责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协调;整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按要求编制本学校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向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备案。根据县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启动并实施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局各项实施方案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6】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依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z区教体局的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我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z区幼儿园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中层领导及各班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幼儿园要通过电子屏、家园专栏、口头告知等方法,呼吁家长入园、离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各班级减少幼儿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幼儿园应组织后勤人员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幼儿园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户外活动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应每日做好幼儿晨检和午检工作以及幼儿因病缺勤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幼儿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班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并临时停课。在临时停课前,各班级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家长,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

1.幼儿园要把对教职工和家长及幼儿,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幼儿和教职工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幼儿园班级网站、家园联谊专栏、亲亲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教职工和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幼儿和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幼儿的健康教育,让幼儿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各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园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关注幼儿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幼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幼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的组织师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zhe135.com精选阅读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用


有哪些好的应急预案值得借鉴呢, 建立完整的应急救援队伍,对于提高事故处置能力至关重要。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或许你需要"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这样的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1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根据《县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及时响应、强化落实、措施可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监管与节约用水股、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制综合办公室、水利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二)联络机制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络工作,联络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三)工作职责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响应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负责督导应急响应区域内水利工程扬尘治理和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监督检查;督导各相关科室、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职责落实情况;完成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一)预警发布。

启动预警的时间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时间执行。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各股室按照职责和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二)预警解除。

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4小时内,各股室要向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要报告应急响应情况及应急响应期间发生的突出问题。

(三)预警调整。

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各股室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措施。

四、应急响应

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五、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股室应按照职责,加强对水利施工活动监管,迅速落实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等应急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减排措施:

Ⅲ级。负责监管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以及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

Ⅱ级。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

Ⅰ级。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外,责令停止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工地作业;增加洒水降尘频次3次以上。

六、实施要求

(一)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我县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各股室要密切关注所负责工程项目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形势变化及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令,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应对重污染天气信息台账,加强水利施工活动监管,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防护工作。

(二)加强责任追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股室,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 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 预警和应对能力, 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 促进社会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制订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17 号)(2011.05);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 33 号;

(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

1.2.2 标准、 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 环 境空 气 质 量 指 数( AQI) 技术规定( 试行)》(HJ633-2012)。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 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 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 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 积极预防、 及时控制、 消除隐患, 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 坚持属地管理, 统一领导。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 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 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 坚持加强预警, 提前响应。 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 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 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 做到及时、 快速和有效应对;

(4) 坚持部门联动, 全员参与。 建立公司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联动, 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 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 组织指挥

2.1 组织机构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 我公司成立了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 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长: 总经理张x担任

副组长: 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孙x担任。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 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 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 监测与预警

3.1 污染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分级方法, 空气质量指数(AQI)在 201—300 之间 为 重度污染; 在301-500 之间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 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 将空气重污染分为 4 个预警级别, 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 级) 预警、 黄色(III 级) 预警、 橙色(II 级) 预警、 红色(I 级) 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预警级别可以提升、 降低或解除预警。

1、 蓝色(IV 级) 预警:

经预测, 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 环境质量指数<500 时;

2、 黄色(III 级) 预警:

(1)经预测, 将连续三天发生 200<AQI≤300 时; 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 200<AQI≤300 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时;

3、 橙色(II 级) 预警:

(1)经预测, 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 300<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 300<AQI<500 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 级) 预警时。

4、 红色(I 级) 预警:

(1)经预测, 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 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 AQI≥500 时;

(3)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 级) 预警时。

4 应急响应措施

1 蓝色(IV 级) 应急措施

(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 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 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 2 次/天, 加强喷丸、 抛丸烟尘处理;

(4) 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

(5) 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 黄色(Ⅲ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蓝色(IV 级) 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确保 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 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空调冬季调低 2-4 摄氏度、 夏季温度调高 2-4 摄氏度;

(3) 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 3 次/天, 禁止垃圾焚烧, 对渣土进行覆盖。

3 橙色(Ⅱ 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黄色(Ⅲ级) 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确保 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 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4 红色(Ⅰ 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橙色(Ⅱ 级) 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

(2)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

5 应急终止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 领导小组确认了 终止时间, 并报总经理批准。

(2) 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

6 总结评估

1 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

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 报告、 调查、 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或者失职、 渎职, 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 预案管理

(1) 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 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 法规和预防、 避险、 自救、 互救常识的宣传, 及时、 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 正确引导舆论。

(2) 预案培训。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 制定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 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 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 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 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 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 依据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三、 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3

4.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4.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4.3电力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

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4

**市园林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管法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在中心城区开展裸露土地、城市扬尘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行为,最大程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3个整治小组,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督导检查裸露土地整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绿化施工物料的堆放、运输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

1.第一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公园游园降尘管理及园林废弃物焚烧工作。

— 1 — 组

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2.第二整治小组:具体负责绿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3.第三整治小组:具体负责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业务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民公园、苗木管理中心

四、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五、预警发布程序

当接到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预警的通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报请有关领导批示,然后向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5)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Ⅲ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城区各类绿地严禁黄土裸露,发现地段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

— 3 — 加洒水降尘频次。

(5)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6)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Ⅰ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4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 — 4 — 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科汇总后当日14:00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

— 5 — 分工,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重污染天气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力度,确保实效,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篇5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响应奎文区教育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区教育局和教办室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领导机构

组长:姜华

副组长:张俊峰

成员:谭黎桐高福志李明莲李倩倩张红军刘琪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办室、教育局请示报告。

工作小组

下设应急办公室,谭黎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与具体实施。

主任:高福志

副主任:张东明

成员:29位班主任以及体育教师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学校将此项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新学期伊始对全体教师进行污染天气知识的普及,使每位教师了解区教育局和我校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性。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的同时,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响应制度,确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张俊峰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微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300≤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200<全区平均AQI指数),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区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孟东海、朱艳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教办室。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集锦9篇


面对无法把控的紧急情况,我们最好预先将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案做好,应急预案也需要我们时常进行演练,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有请驻留片刻,小编为你推荐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集锦9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1】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xx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市容园林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二﹚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三、组织落实

﹙一﹚成立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

总指挥:张建平局长

副总指挥:耿文利副局长

成员:张波市容科科长、张亚利保洁队队长﹑张喜顺环卫车队队长、刘柏廷绿化队队长郭忠渣土所所长﹑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各单位职责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负责落实区治污减霾办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相关科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科室间协调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或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科室在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后,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部门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市容科:协调各街办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适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督促各街办配合道路的冲洒水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大冲洗活动。

保洁队:做好新城广场的道路清扫保洁。

环卫车队:加大冲、洒水频次,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洒水车每天做好对主干道和垃圾站点的冲洗,坚持对“三带”进行冲洗,对人行道进行冲洗;适时开展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在遇有渣土抛洒等应急任务时,能够及时做好应急清理冲洗。

喷雾抑尘车主要在城内地区的新城广场、解放路、东五路进行定点喷雾,在城外主要对华清路、环东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金华北路进行喷雾作业,有力抑制扬尘污染。

绿化队:加大对辖区重点路段的绿化带、隔车带、行道树、小广场、小绿地的喷雾冲洗,有效降低扬尘。

渣土所: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违规清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对对人们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降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空气质量有效提升。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2】

为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四、应急措施

(一)空气质量iv级(蓝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通过广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学生减少户外活动,采取防护措施。

2、教育学生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空气质量Ⅲ级(黄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2节减少到每周一节,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餐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全部在餐厅就餐;没有餐厅的要组织学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决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气污染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空气质量Ⅱ(橙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停止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2.各中小学自主调整课程,将体育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天气好转以后补上体育课。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时间、推迟上学时间等措施调整上下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保证上下学时间足够充分。

4.严禁走读生到学校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四)空气质量Ⅰ(红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Ⅰ级污染天气连续3天以上、大雾阴霾能见度不足10米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20%以上的学生、幼儿出现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各中小学临时停课要及时通知走读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业,教育和提醒走读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学临时停课期间,在校住宿生由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放假要提前报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3】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黄色预警(Ⅲ级)

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红色预警(Ⅰ级)

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4】

**市园林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管法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在中心城区开展裸露土地、城市扬尘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行为,最大程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3个整治小组,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督导检查裸露土地整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绿化施工物料的堆放、运输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

1.第一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公园游园降尘管理及园林废弃物焚烧工作。

— 1 — 组

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2.第二整治小组:具体负责绿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3.第三整治小组:具体负责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业务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民公园、苗木管理中心

四、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五、预警发布程序

当接到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预警的通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报请有关领导批示,然后向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5)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Ⅲ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城区各类绿地严禁黄土裸露,发现地段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

— 3 — 加洒水降尘频次。

(5)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6)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Ⅰ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4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 — 4 — 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科汇总后当日14:00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

— 5 — 分工,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重污染天气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力度,确保实效,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5】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成机构

学校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重污染天气应

急工作的全面指挥、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张引维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完成下列工作。

1、根据渭南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渭南市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及时传达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信息。(学校应急办公室)

2、安排好因预案启动造成的课程和活动调整。(教导处)

3、严格落实入学晨、午检制度,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学生采取适当的医疗措施,及时通知家长。当因极重度污染而暂时停课时,要保持与家长、学生沟通畅通,密切关注学生在家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政教处、各班主任)

4、有关部门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海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各种宣传平台,面向师生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时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向学生讲解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重污染天气的危害,教会学生掌握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基本保护常识,让学生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和自身防护意识。(团委、各班主任)

三、预警分级

渭南市将空气重污染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aqi≤300)时,发布黄色预警。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aqi<500)时,发布橙色预警。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aqi≥500)时,发布红色预警

四、应急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

1、呼吁师生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

2、各级部应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特殊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

3、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4、学校增加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降尘频次。

(二)橙色预警(Ⅱ级)

1、各级部应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活动,所耽误体育课程可通过调课方式弥补,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

2、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加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

3、停止学校内施工工地的扬尘作业,做好现场扬尘管控。

(三)红色预警(Ⅰ级)

1、各级部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2、根据上级通知发布临时停课通知。在临时停课前,各级部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辅导;停课期间耽误的课程在预警解除后各级部统一安排补课。

3、对留校学生,要加强看护,学校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日常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4.停止学校内全部施工工程。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6】

为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依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z区教体局的部署,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二、组织结构:

为加强我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z区幼儿园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中层领导及各班组长

分管安全的副园长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三、应急预防措施

(一)要根据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黄色预警(Ⅲ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200<aqi≤300),发布黄色预警。幼儿园要通过电子屏、家园专栏、口头告知等方法,呼吁家长入园、离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各班级减少幼儿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幼儿园应组织后勤人员对校园裸露地面洒水抑制扬尘频次。

2.橙色预警(Ⅱ级):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300<aqi<500),发布橙色预警。幼儿园应停止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户外活动等户外运动;幼儿园应每日做好幼儿晨检和午检工作以及幼儿因病缺勤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幼儿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红色预警(Ⅰ级):当预测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aqi≥500),发布红色预警。各班级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并临时停课。在临时停课前,各班级教师要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家长,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

1.幼儿园要把对教职工和家长及幼儿,预防重污染天气的教育与日常的教育教学相结合,通过系统的知识讲解加深幼儿和教职工对污染天气危害的'认识及常见预防方法。

2.通过幼儿园班级网站、家园联谊专栏、亲亲校园广播、《致家长的一封信》、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预防污染天气的教育,让教职工和幼儿在潜移默化中掌握必要的预防知识。

3.组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让幼儿和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保护环境、预防污染天气、加强自我身体保护的意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学校要加强对幼儿的健康教育,让幼儿养成冬季户外戴口罩的习惯,不在雾霾等污染天气下运动,避免到人多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外出归来要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使用清水冲洗鼻腔。当出现咳嗽痰多、咽喉疼痛、呼吸道不畅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各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当因重度天气污染而暂时停园时,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密切关注幼儿在家的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联合当地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为师幼讲授基本的空气质量辨别方法,让师幼基本掌握污染天气的特征。

4.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的组织师幼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7】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

副组长:质监站站长

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按照职责,开展针对施工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根据各施工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

4.组织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未来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二)监测预报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向环保部门采集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与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三)预警发布与解除1.预警发布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2.预警调整与解除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五、应急响应(一)响应分级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二)响应程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三)响应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规模。2.Ⅲ级响应措施。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停止所有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四)响应终止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五)后期评估指挥部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六、信息公开(一)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信息公开的组织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七、监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附则(一)名词术语定义1.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2.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二)管理与更新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三)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5月31日第三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本预案。(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公司统一领导本公司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铆焊、机加、组装、铸造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3.信息公开,全员参与。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员工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4.依法防控,严格执行。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的部门和个人,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考核。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任副总指挥,主管环保工作的综管部部长任执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铆焊车间、机加车间、组装车间、铸造车间主任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下设现场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二个专项工作组。(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2)向路南区环保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对超出本公司应对能力的极重污染天气,主动向上级请求支援;(3)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上报,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2)制定(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的职责。(1)现场督导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2)新闻宣传组: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宣传报道。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各车间。负责编制本车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车间内的重点排污工序落实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动员车间内员工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各种防范措施。三、预警(一)进入预警期及调整和解除接区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报指挥部相应领导批准后即进入预警期,启动本预案,按预警等级实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通知,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和解除。四、应急响应(一)响应和分级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按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二)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分三种: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主要为提示性措施,提醒员工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员工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提醒老年员工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生产。(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员工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序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②增加公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排污工序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2.Ⅲ级响应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发布信息,提醒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生产;一般员工减少户外生产和室外作业时间。(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③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④排污工序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增加公司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公司主次干道增加洒水抑尘作业频次。3.Ⅱ级响应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提醒老年员工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员工应避免户外作业。(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8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②支持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加强餐饮业油烟监管,确保达标排放。④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4.Ⅰ级响应措施继续落实II级响应措施。当极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进一步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公司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2)停止所有户外大型作业。(3)公司涉VOC排放工序全部暂时停产。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按照上级指示要求,采取重点工序临时停产等更进一步的应急措施。(三)响应终止接区应急办下达终止通知后,响应终止。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五、监督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现场督导组及时对车间和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工序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口检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公司综管部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问责、执行绩效考核。六、应急保障(一)人力保障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督导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二)财力保障财物部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交通车辆、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三)通讯与信息保障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四)制度保障公司各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生产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五)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公司官网、手机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预警内容,解读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健康防护知识等,引导员工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应急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七、预案管理(一)预案培训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各车间针对公司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以及操作方案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二)预案演练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预案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修订,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3.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八、附则本预案由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8】

1 总则

1.1 编制目 的为建立健全我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提高我公司全体员工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 预警和应对能力, 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最大限度降低对大气的污染,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 促进社会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制订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00.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17 号)(2011.05);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0〕 33 号;

(8)《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

1.2.2 标准、 技术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 环 境空 气 质 量 指 数( AQI) 技术规定( 试行)》(HJ633-2012)。

1.3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 于我公司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及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公司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预防为主。 加强对公司粉尘监测、 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 建立重污染天气事件风险防范体系, 积极预防、 及时控制、 消除隐患, 提高重污染天气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 坚持属地管理, 统一领导。 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实行“公司统一领导指挥, 各部门积极参与和具体负责”的原则, 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 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 坚持加强预警, 提前响应。 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应对, 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 做好重污染天气事件预测预报工作, 做到及时、 快速和有效应对;

(4) 坚持部门联动, 全员参与。 建立公司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联动, 职工广泛参与工作机制, 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重污染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2 组织指挥

2.1 组织机构

根据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及北城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 我公司成立了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 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组长: 总经理张x担任

副组长: 由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孙x担任。

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环境保护的孙x担任。 地点设置在公司办公室, 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批示和部署重污染天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

3 监测与预警

3.1 污染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 分级方法, 空气质量指数(AQI)在 201—300 之间 为 重度污染; 在301-500 之间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 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 将空气重污染分为 4 个预警级别, 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IV 级) 预警、 黄色(III 级) 预警、 橙色(II 级) 预警、 红色(I 级) 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 预警级别可以提升、 降低或解除预警。

1、 蓝色(IV 级) 预警:

经预测, 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200<(AQI) 环境质量指数<500 时;

2、 黄色(III 级) 预警:

(1)经预测, 将连续三天发生 200<AQI≤300 时; 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 200<AQI≤300 时;或未来三天将交替发生 200<AQI≤300 或 300<AQI<500 时;

3、 橙色(II 级) 预警:

(1)经预测, 本市将连续三天发生 300<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将连续三天发生 300<AQI<500 时;

(3)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橙色(II 级) 预警时。

4、 红色(I 级) 预警:

(1)经预测, 本市未来一天将发生 AQI≥500 时;

(2)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通报, 我公司未来一天将发生 AQI≥500 时;

(3)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全省或本市所在区域红色(I 级) 预警时。

4 应急响应措施

1 蓝色(IV 级) 应急措施

(1)确保三分之一的员工乘坐公共或低碳交通工具上下班,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 机动车驻车时及时熄火,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 公司内洒水降尘频次为 2 次/天, 加强喷丸、 抛丸烟尘处理;

(4) 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减少厂内交通扬尘污染;

(5) 生产车间控制污染工序生产,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 黄色(Ⅲ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蓝色(IV 级) 响应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确保 4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 建议员工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空调冬季调低 2-4 摄氏度、 夏季温度调高 2-4 摄氏度;

(3) 减少一半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2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2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对厂区内地面洒水的频次增加为 3 次/天, 禁止垃圾焚烧, 对渣土进行覆盖。

3 橙色(Ⅱ 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黄色(Ⅲ级) 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确保 80%的员工不开机动车上下班;

(2) 停止含挥发性物料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3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3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4 红色(Ⅰ 级) 应急措施

在执行橙色(Ⅱ 级) 应急措施的基础上, 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 严格禁止员工驾驶机动车上下班;

(2) 及时安排生产计划, 减少生产任务的 50%并积极配合市政府的预警措施, 减少 50%单位公车外出的派遣;

(3)市场营销部不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货物发放。

5 应急终止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接收到上级主管部门发送的重污染天气解除预警通知的同时终止应急响应。

2 应急终止的程序

(1) 领导小组确认了 终止时间, 并报总经理批准。

(2) 经总经理批准后领导小组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并及时向全公司公布。

6 总结评估

1 重污染天气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由各部门负责人等组织实施应急的总结评价工作。

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公司对在应急响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奖励;

对在应急事件的预防、 报告、 调查、 控制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或者失职、 渎职, 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依法给予批评和罚款处分。

7 预案管理

(1) 预案宣传。

安全环保部应充分利用报刊栏, 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 法规和预防、 避险、 自救、 互救常识的宣传, 及时、 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 正确引导舆论。

(2) 预案培训。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 制定培训计划, 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 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3) 预案演练。

最经经常出现重污染天气, 安全环保部可以把实际执行预案的情况作为演练, 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4) 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二、 依据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三、 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机构经采纳的员工意见认为应当修订的内容和方法等其他情况。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篇9】

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XX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参照京津冀及周边有关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街道实际,对《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

(一)成立XX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宣传部: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政办(应急办):负责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牵头工作,第一时间下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指令,召集、指挥、调度各成员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及限产减排企业,并会商、分析、总结。

3.办事处督查室:接到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负责组成督导组,对各成员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教委: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指导和督促本辖区教育机构做好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直至停课等健康防护措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派出所: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全街道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并组织执行;按照红色预警要求,通过媒体及时告知公众采取的措施,并达到预案要求的限行范围;加大对渣土车、砂石车等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黄标车的查处力度;负责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对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做好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建委: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监督和落实XX区职权范围内拆迁工地、市政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工作,列出具体拆迁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名单,建立扬尘污染源动态数据库;负责监督和落实在重污染天气下施工工地防尘、缩减施工量直至停工等措施;负责监督和落实建筑工地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下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污染控制措施;参与督导检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8.环卫所:负责在重污染天气下落实城市道路保洁、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加强对渣土、垃圾运输等车辆的管理,杜绝扬撒遗漏现象。

9.行政执法队: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对餐饮服务业油烟的污染治理;负责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露天喷漆、喷涂、喷绘、原煤散烧等行为的查处。

10.卫计办:编制、修订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开展重污染天气防病知识宣传,提供重污染天气健康咨询;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的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诊疗保障和救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编制、修订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辖区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落实街道指挥部的应急处置指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武装部,环保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是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三、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二)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

当接到区大气污染指挥部下发的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的上述预警条件时,预警信息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当监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紧急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程序和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

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全省或全区预警通知时,按照上级指令执行。

3.区域预警

当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或全省预测多个连片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环境保护部、省、市、区应急工作小组基于区域会商结果,通报预警信息,街道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预警解除。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时,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按照发布程序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消息。

预警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按街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令指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街道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企业操作方案采取相对应的应急措施。当启动Ⅱ级、Ⅰ级响应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将派出现场工作组对各行政村(社区)落实应急减排情况进行督查。

(三)应急响应措施。

1.总体要求

(1)各行政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预案管理实施流程,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确保预案措施可操作,企业减排措施具体可行。

(2)应急预案必须含有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具体的减排措施和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并将应急减排的措施和目标落实到具体企业、企业生产线、工艺环节。

(3)应急减排措施设置的基本原则:①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包括物料运输、堆存、原料准备、生产、成品运输等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减少整个重污染天气高发季节应急措施对生产活动的扰动频次;②应急减排措施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企业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③应急管控对象企业应尽可能采取停产、限产(整条生产线)或轮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

(4)减排措施清单中应剔除以下6类企业或行为:①僵尸企业;②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③虚假企业;④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⑤已取缔或计划取缔“小散乱污”企业;⑥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锅炉。

减排措施清单中应保留以下3类企业或行为:①已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②已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③因市场不景气或者环保限制等原因而出现限产、停产、不饱和生产的企业。

(5)应急减排基数是在基础排放量中扣除当年常规治理措施减排量,得到的全年减排基数,基础排放量按照2016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进行计算。

(6)减排措施应急减排量计算方法: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燃煤机组(锅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不计算应急减排量;②季节实施错峰生产企业在评估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量时按1.2倍核算;③因市场不景气或环境质量改善提标等原因出现生产负荷不饱和的企业,其污染减排按实际生产负荷计算。

(7)各行政村(社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适当调整,但污染物减排比例必须达到应急响应期间相应级别的减排目标要求。

2.工业企业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运输

(1)砖瓦窑(不含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停止生产。

(2)水泥粉磨站在当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0日实施错峰生产;除此期间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停产。

(2)碳素企业不能满足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及省相关标准的,全部停产;能够满足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采取轮流错峰方式。

(3)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市政府请示省政府批准同意。

(4)焦化企业采取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位于城区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时以上。

(5)铸造行业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报经区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5)要做好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Ⅳ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5%以上。

措施:

(1)非冰冻期辖区主干道保洁增加洒水降尘作业次。

(2)工业企业采取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物料运输措施;木板加工等产业集群一律停止生产。(3)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强化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

(3)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4.Ⅲ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

措施:Ⅲ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Ⅳ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每日对辖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2次洒水抑尘作业。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3)除应急抢险外,辖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建筑工地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教委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5)卫生院加强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6)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Ⅱ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

措施:Ⅱ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VOCs工序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施工作业。

(4)教委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6.Ⅰ级响应措施

目标:辖区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和NOX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

措施:Ⅰ级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1)非冰冻期对城区主次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2)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生物质锅炉: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30%以上;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在XX省地方标准基础上降低20%以上;

纺织、印染、家具制造、设备制造等涉VOCs行业停产。

石化、有机化工、医药化工等行业:采取停产整条生产线、整个生产车间、整个生产装置等方式实现减排。

(2)在教委指导下,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3)卫生院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各级别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压减负荷、停止生产来实现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各企业要制定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方案,明确具体限产、停产操作流程;对于为确保停产状态下生产安全,需保持一定生产负荷的企业,要明确确保维持停产状态生产安全的最低负荷,并具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或专家意见。

当紧急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停课措施。

其中,健康提示性信息重点包括: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减少或暂停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及其他露天举办的群体性活动。

(4)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建议性减排措施重点包括:

(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3)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放。

(四)应急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五)总结评估。

街道应急指挥都、各行政村(社区)要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Ⅲ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由各行政村(社区)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Ⅱ级及以上响应时,街道应急指挥部将应急响应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

街道应急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本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正。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发挥应急工作“削峰降频”作用,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逐步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投入力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以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应急技术支持等各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物资保障。

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配备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三)预报能力保障。

积极参加上级监测、预报技术培训,努力提高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能力;强化与区预报预警平台的信息沟通,加强与区级预警预报平台的交流与合作。

(四)通讯与信息保障。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制定应急信息通讯系统及维护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

(五)医疗卫生保障。

组织医疗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疾病突发患者的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物资等及时到位,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相关医疗物资储备和应急调配机制。

六、宣传保障

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防范能力。

七、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护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

应急指挥部负责当地重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处置。

(三)信息公开的时间

重污染天气预警经区应急工作组或街道应急指挥部确认发布后,宣传部门立即通过网络平台将预警信息进行发布。在重污染应急启动期间,实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各种媒体平台不断进行发布。

八、应急培训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应急小组成员单位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应急区监督执法到位;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各自所需落实应急措施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安全、有效、全面落实。

九、应急演练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依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企业操作方案组织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视情组织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十、责任追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的专项实施方案中要逐级细化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事项,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等减排措施的监管力度。加大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督察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预案修订。

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资料-东湖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范文


武东景发〔20xx〕49号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xx年6月8日

东湖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负责综合协调,协助组织跨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3.宣传部

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管理,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负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组织安排中、小学和幼儿园减少师生户外运动和暂时停课等工作。

4.经济社会发展局

负责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制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组织落实;督促名单中企业按照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制定限产、停产计划。

5.建设管理局

负责配合相关建管站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配合市城建委和区环保分局强化混凝土搅拌站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要求,配合市、区各相关监督机构确定停止施工工地类别,并组织巡查,对未按规定停工的项目及时报相关监督机构。

负责单独建设的水务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管理。

负责城市园林景观建设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管理。

6.城管执法局

负责开展道路扬尘、渣土遗撒及露天焚烧

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期间的社会稳定,按要求对大气重污染天气下大型户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采取对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8.卫计办

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止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知识宣传与咨询。

9.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

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压尘的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10.统筹发展局

负责监督指导落实收储空地范围内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负责协调各种媒体向景区群众及游客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各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负责对重点区域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采取禁

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师生户外活动。

负责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在三环线内通行,加强禁、限行区域内黄标车的查处。

3.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

负责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搅拌车上路行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划出货物运输和小型机动车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范围。

负责视情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

负责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

负责加大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搅拌车上路的查处力度,视情采取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

(5)城管执法局

负责停止开放景观灯光。

五、信息公开

环保分局应当及时发布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或者措施,及时发布有关工作信息。区宣传部应当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

六、应急响应执行与监督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应急响应措施的执行程序和方式,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报区专项应急专班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变动随时备案)。在接到专项应急办通知后,立即按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并于每日15时前将工作执行情况报区专项应急办。

区专项应急办、管委会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6月12日印发

本预案由管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中心)负责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5月27日印发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篇2: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版)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xx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区属单位、机关部门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3.1突发事件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暴雨、大风、浓雾和霾、雷电、雨雪及冰雹、高温等气象灾害,泥石流、地面塌陷、山体崩塌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建设工程施工事故,公路、湖面船只等交通运输营运事故,人防工程事故,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道路桥梁、隧道、特种设备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件、药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粮食供给事件、能源资源供给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1.3.2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突发事件防范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参照本预案的规定执行。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管委会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区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各派出机构现有应急组织、队伍、物资、信息资源,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辖区内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基本设施的配套,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逐步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居民群众的应急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预案体系

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区属单位应急预案组成。

(1)总体应急预案是管委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导、协调、组织处置全区突发事件的依据和纲领,由管委会制定、修订和发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是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某一类型或者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牵头起草,报管委会审定后,以管委会名义发布实施。

(3)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制定并依照实施。

(4)区属单位(含所辖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急预案是各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单位制定并依照实施。

(5)各类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是指大型会议、会展、旅游、文化体育活动等重大活动、重大工程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活动主办单位和部门制定,报管委会及区应急办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和部门及时修订、补充与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管委会是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

管委会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由管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和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机关相关部门、派驻机构、区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区应急委主任由管委会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兼任。

区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省、市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和修订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并负责指挥处置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协助市人民政府处置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区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在管委会总值班室办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作为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各项决定,承办市政府应急办交办事项,并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区应急办主任由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对口联系工作的副主任兼任。

区应急办的具体职责:指导、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发挥应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办理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和重要事项,承办管委会应急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组织并指导有关部门编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参与发布预警信息和重要新闻,建立全区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协调、检查、督办全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演练、宣传培训、队伍建设、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应急领导机构和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专项指挥机构

区应急委下设洪涝灾害、地震、火灾、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船舶观光营运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动植物疫情、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旅游及游乐设施突发事件、电力突发事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应急小组)。

区专项应急小组主任由管委会主任或者分管副主任、管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管委会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

区专项应急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管委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区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组织制定与实施专项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指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

区专项应急小组设在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以下简称主责部门),是区专项应急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的各项决定,承办区应急办交办事项,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

主责部门应当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并负责制定、完善专项应急预案。

2.3主责部门

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日常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常见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主责部门如下:

(1)宣传部(政策法制办、文化教育局):新闻发布,行政执法检查,所属学校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建设管理局(水域管理局):辖区区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改造建筑工程监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水文,城市道路排水,洪灾、旱灾、供水突发事件、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3)风景园林管理局: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突发事件、林业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等林业生态破坏事件。

(4)旅游局:旅游方面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旅游相关突发事件。

(5)经济社会发展局(安监局):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生产安全事故,存储和销售环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6)政法综治办(人武部):协调驻地部队、辖区民兵组织参与抢险救灾。

(7)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办):负责应由本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等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

(8)城乡工作办事处:辖区内事故灾难的监控与预警,组织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做好善后处置、家属安抚工作;组织协调事发地及周边群众转移安置和救助,社会事务各项应急救援物资准备与保障;动物、农作物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及卫生防疫、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患纠纷;落实医疗机构和人员参与应急救援等相关突发事件处置。

(9)食药监(工商、质监)局: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的技术及资料管理,实施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0)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协调燃气安全及其职责内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1)海事处:组织协调辖区水域内船舶交通、运营事故灾难等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和水上交通管制工作。

(12)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雨雪冰冻灾害、市政基础设施及大风等造成的道路桥梁设施损坏及环境卫生方面的突发事件。

(13)房产管理局:监督、督促安全责任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和治理;负责房屋安全应急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针对具体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14)各景区管理处:按照职责负责各景区内事故灾难的监控与预警,组织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做好善后处置、家属安抚工作。

(15)公安分局(交通大队、消防大队):按职能分别负责恐怖袭击事件、社会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事件、涉警网络舆情事件、运输和燃放环节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事故、汽车运营事故、公路桥梁事故、道路交通秩序紧急疏通、火灾相关事故及需要应急救援事件及善后处置工作。

(16)国土规划分局:地质灾害应急事件。

(17)环保分局:环境及辖区水体污染事件、辐射事故、严重空气污染等相关事件。

武汉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所属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和实际情况,履行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未尽类别的突发事件由管委会根据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指定主责部门。

2.4区属单位应急机构

区属各单位应急机构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关。

区属各单位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及辖区内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并负责指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在各单位办公室办公,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区应急委各项决定,承办区应急办、专项应急小组交办事项,并负责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研判与报送工作。

2.5专家组

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建立专家和专业人才库。根据需要,聘请专家成立突发事件专家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坚持专业处置的原则,充分听取专家组对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参考专家意见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3预防与应急准备

3.1预防规划

辖区城乡建设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范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管委会应当结合人口密度,按照平战结合、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公园、绿地、中小学操场、小区地下人防设施、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等现有资源,建设一批符合规定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及设施。

国土规划部门根据管委会工作要求和部署,会同城乡、建设、园林等部门,牵头制定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承办具体编制工作,并纳入辖区城市建设规划体系。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紧急疏散避险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紧急情况下公众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或者疏散。

3.2舆论引导

加强对各类传播媒介的引导,加强对涉及突发事件的舆情分析和评估警示,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健康积极的社会舆论。

3.3风险控制

(1)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和风险评估,区应急办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应当将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立即整顿或者关闭;对一些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单位通报。

(2)所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区应急办和有关部门报告。

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对生产经营场所,存放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必要的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3)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3.4平台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级实施、逐步完善的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制定全区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重点建设好管委会及所属单位的综合应急平台以及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平台。依托管委会电子政务系统、部门信息化系统,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应急平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加快应用开发和信息资源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建设应急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库内容。

3.5队伍准备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应进一步整合应急资源,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突出抓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建立和完善技术装备,形成应急救援合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特别是高危行业要逐步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

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进一步发挥其在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在创新改革中的中坚作用。

建立健全各类志愿者组织,推进志愿者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志愿者培训,做好科普宣教和应急救援工作。

3.6预案演练

(1)区应急办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主责部门制定综合应急演练计划,并按照计划协调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事件综合演练。各有关主责部门要根据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应急演练。

(2)全区各单位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组织的协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协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全区各单位要依据上级和本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专业性应急演练或者群众性第一应急力量技能训练。

预案演练应当遵循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着眼实战、讲求实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的原则,通过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等方式,达到检验预案、完善机制、锻炼队伍、科普宣教的目的。

3.7宣传培训

有关主责部门与区属各单位应当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及培训规划,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培训。

全区各单位负责检查、指导本辖区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各级公务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宣传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设应急教育课程,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普及应急常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自救互救技能。

3.8检查考核

区应急办定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单位与各相关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4监测与预警

4.1监测

(1)管委会所属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监测系统,建立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监测网络,明确监测项目,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配备专(兼)职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并及时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级别、趋势和危害程度,向同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监测报告和应对建议。

(2)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并汇集、储存、分析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实现全区上下及有关部门监测网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3)各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信息员,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收集、预警和报告工作。

获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事发地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报告。

获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监测网点应当及时向区应急办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4)区属各单位与机关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区应急办报告,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单位通报。

4.2预警级别及发布

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管委会或者有关主责部门应立即组织突发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其紧急程度、发展势态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予以标示。

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按照国家划分的标准执行。

(2)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市人民政府统一发布三级及以下预警和解除,一、二级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和解除。管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统一发布和解除本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具体工作由区应急办和有关主责部门承担。国家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预警信息发布、调整、解除可以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报刊、传真、电话、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预警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警方式。

预警期间,区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区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3)预警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级别、区域或者场所、起始时间、警示事项、影响估计及应当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警报发布后,警报内容需变更或者解除的,按照权限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

4.3预警应对措施

4.3.1接到上级发布的三级以下预警后,区属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级别。

(3)按权限定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4)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5)根据需要做好其他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4.3.2接到上级发布一级、二级、三级预警后,区属各单位和相关部门除采取以上预警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2)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络,配合上级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5)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6)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重要财产,并予以妥善安置。

(7)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事发地主管部门或者区应急办、有关部门报告。

各有关单位、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好记录,立即核实情况,并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区应急办,区应急办汇总后50分钟内上报市政府应急办;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上报区应急办,区应急办汇总后30分钟内上报市政府应急办。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随后及时报送书面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逐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越级上报的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同时报告上一级单位及其有关部门。

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内容应当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责任主体等,并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突发事件报告的时限、程序和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所在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向管委会及区应急办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或者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现场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自救互救和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2)区属各单位和其他组织负责所属单位开展危险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及受灾群众的自救和互救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对因本单位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要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4)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主责部门及事发地单位和管委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迅速赶赴现场,积极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兼)职应急力量和当地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开展评估并及时向市(区)应急办上报信息,同时采取下列应对措施: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划定警戒区,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告;紧急调配辖区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对难以有效处置或者需要上级支持、帮助的,及时提出明确请求和建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3指挥协调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挥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由区应急委负责指挥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参与。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上级的同时,区应急委领导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或在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现场指挥、督导下开展工作。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其中,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委指挥处置,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启动后,区应急委和专项应急小组第一时间分别启动应急预案,区属各单位、机关相关部门应当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在区应急委及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人员、设备、物资到达现场,按照职责、专业分工配合市应急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部门或者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向区应急委或者专项应急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上级应急预案规定由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协调指挥的,从其规定;管委会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5.4现场指挥部

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委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区应急委主任、副主任坐镇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区专项应急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区专项应急小组主任、副主任坐镇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区应急委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协同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设立并统一指挥,区应急委领导及成员配合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新闻信息组、治安交通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专家顾问组等专业工作组,分工协作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5.5处置措施

5.5.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示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报告上级并协助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级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7)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8)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9)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10)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5.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请示市人民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配合上级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外国驻汉领事馆等重要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5)其他必要措施。

5.6社会动员

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社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发地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事发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应急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3)事发地的公民应当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和安排,配合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5.7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统一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单位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区应急委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由市宣传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新闻信息组,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组织、现场采访管理,统一、准确、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区控制能力时,由区宣传部门报请市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5.8网络舆论引导

区应急委会同宣传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统一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发布正面权威消息,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及时报道事件动态和处置进展情况,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网络正面舆论。各主责部门及区属单位要建立健全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管理制度,经报上级批准在第一时间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并对网络谣言及时予以澄清。宣传部,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办),公安分局等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网络信息和手机短信内容管理工作,在节假日及敏感时期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研判舆情,做到不漏报、不误判,妥善应对。对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散布谣言和虚假消息及严重妨碍事件处置等有害信息,要及时封堵和删除;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5.9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单位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同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理

宣布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力量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工作主要包括:治安交通、人员安置、疫病控制、污染处置、公共基础设施修复、损失评估、救助补偿、心理和司法援助等。

6.2社会援助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慈善团体应当积极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3调查评估

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并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以内,将书面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汇总后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以内上报市人民政府。需要延期上报的,应当报区应急委批准。

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或者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事故或者事件的性质、影响、处置措施、经验教训、恢复重建计划、意见或者建议等。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区属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之前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并向区应急办书面报告。

6.4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协调上级或本级有关部门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以及倒损的民房,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恢复重建工作由管委会统筹安排,由事发地单位提出意见逐级上报,待上级批准后,由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单位负责。

7应急保障

7.1人力保障

区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和单位实际需要,建立充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人武部组织协调并充分发挥辖区部队和民兵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分局(消防人员)10人、城管执法局队员40人是管委会突发事件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力量,并视情临时抽调。区属单位医务机构及辖区医院医务工作人员承担应急医疗救治任务。

7.2财力保障

管委会及所属单位、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同时应当安排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调研、信息平台建设、救援物资储备等。

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项审批、专款专用。

管委会财政和审计、纪检部门及各单位要对突发事件财政保障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7.3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配送、更新、补充工作。民政(社会事务)部门负责保障因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保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和援助;农村事务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蔬菜生产、采购、调运、储存、投放等综合管理工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应急医疗救治药品、器械储备和供应。

区属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建立多渠道、多层级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

在紧急情况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并于应急结束后依法给予补偿。可以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单位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7.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区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并做好后续治疗工作。

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根据区域特点和辐射半径,合理设置急救中心(站),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

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院前急救、后续治疗、预防控制组织实施救护。必要时报市急救中心协助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工作;协调辖区医院做好后续治疗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5交通运输保障

由公安交通部门牵头,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保障联动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交通、消防)、交通运输、城乡工作办事处、建设、城管执法、市政维修等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尽快恢复被损毁的道路及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畅通。公安交通等单位要优先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调度和畅通,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安全运送。

7.6水电气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城管、水务应当及时与上级协调供水、供电、供气方面应急处置,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水、电、气安全供应。

7.7通信与信息保障

相关部门与市信息产业、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保障畅通。

7.8其他保障

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和气象分析由市气象部门负责,区属各单位、部门配合。

法制部门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8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区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公民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享有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

管委会应当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应急救援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9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xx年10月下发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同时废止。

篇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全文)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安全应急预案(全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房屋安全应急管理,建立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有效处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景区社会正常秩序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汉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区房屋管理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提高防范意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景区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3.协同应对,科学处置。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要充分整合各单位、各部门现有应急组织、队伍、物资、信息资源,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风景区内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突发险情,房屋承重结构处于危险状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倒塌、坍塌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需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五)分级分类

房屋安全事件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等情形,已经(或者可能)造成既有房屋发生倒塌、坍塌,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需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根据其危险程度和影响,房屋安全事件划分为3个等级:

III级险情突发事件: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有危险点,须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

II级险情突发事件:房屋随时有倒塌、坍塌的危险,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I级险情突发事件:房屋发生局部或者整体倒塌、坍塌,须立即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六)应急处置责任划分

III级险情突发事件:由城乡工作办事处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区房管局进行指导、检查。

II级险情突发事件:由区指挥部负责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和安置,并组织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市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协助。

I级险情突发事件:由市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是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机构,在市指挥部、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管委会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应急办、房管局、城乡工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应急办,房管局、城乡工作办事处,建设局(水务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国土规划分局、卫计办、财政局、管委会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房管局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派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二)职责任务

1.区指挥部职责任务

负责全区房屋安全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紧急救援;负责房屋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重大事项[FS:PAGE]的决策;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I级应急响应建议;组织实施II级险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定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等。

2.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的职责任务

负责传达并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区指挥部决定;研究解决房屋安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组织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和救援方案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有关单位上报的房屋安全相关信息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市指挥部报告;负责本区房屋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培训、演练、修订工作;负责完成市、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1.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协助组织跨区、跨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2.城乡工作办事处:按照区指挥部的部署执行具体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定期组织排查和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消除辖区内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组织实施III级险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区指挥部处理I、II级险情房屋安全突发事件;负责及时组织力量赶赴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抢救伤员,在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协助区指挥部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转移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和饮食供应。

3.房管局: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危险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和治理;负责房屋安全应急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专家和专业单位针对具体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制订抢险救援技术方案。

4.建设局(水务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安全防护工作;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参与因周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违规装饰装修行为诱发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依法查处位于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湖泊水域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配合做好因房屋违法建设诱发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5.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中应当按照规定申办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因房屋违法建设诱发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6.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参与抢险救援,维护抢险现场秩序,疏导交通,保障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7.国土规划分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对房屋安全的影响提出应急防御建议,参与地质灾害诱发房屋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8.卫计办: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协调医疗救治处置工作。

9.财政局:负责保障房屋安全专项应急资金的落实。

10.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武汉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部门,控制和切断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电源、水源、气源等,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预防

(一)建立房屋安全监管网络

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由管委会办公室、房管局、城乡工作办事处(民政)、经济社会发展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宣传部(文化局、教育局)、工商局、国土规划分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纪检监察室所组成的房屋安全监管网络。

(二)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

区房管局定期会同城乡工作办事处开展辖区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危险房屋清册,并将危险房屋的相关信息通报管委会。区房管局要会同城乡工作办事处加强对辖区在册危险房屋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区指挥部和市房屋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公共建筑定期检查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交通、旅游、工商、商务、民政等部门应当在房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本系统公共建筑的安全[FS:PAGE]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发现房屋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房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治理,并通报区房管局。

(四)加强施工作业、装饰装修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

建设局要加强对施工作业、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区域周边房屋安全防护措施,加大查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的力度,保障房屋安全;要及时查处位于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湖泊水域线内的房屋违法建设行为。

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房屋使用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申办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加强灾害预警防范

区房管局应当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在防汛期及有关部门发布风、雨、雪等恶劣灾害天气或者地质灾害预警期间,做好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区指挥部应及时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对重点区域、重点房屋和重点隐患进行排查和消除,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对危险房屋中的居民实施避险转移,必要时,对危险房屋实施拆除。

四、应急响应和响应中止

(一)应急响应

III级响应

区房管局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后,判定符合III级险情突发事件的,由区房管局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并报告区指挥部,按照下列程序开展响应:

1.区房管局及时赶赴现场,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房屋险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应当及时告知城乡工作办事处,并根据需要设置警示区域;存在重大险情的,应当采取应急排险措施。

2.区房管局收到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责任人发出《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同时通报城乡工作办事处。

3.城乡工作办事处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危险房屋,区房管局进行指导和检查。房屋安全责任人拒绝或者怠于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危房房屋,危及相邻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由城乡工作办事处上报管委会采取必要的应急排险措施,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4.区房管局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区指挥部。

II级应急响应

区房管局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后,判定符合II级险情突发事件的,区指挥部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提出II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并按照下列程序开展II级应急响应:

1.区房管局立即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赶赴现场勘查鉴定。

2.经鉴定房屋确有倒塌、坍塌风险的,管委会立即组织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施先期应急处置,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各相关单位到达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划定警示区,实行临时管制等相关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和撤离人员安置工作。

3.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组建房屋安全应急专家组赶赴现场,研究制订危险房屋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指导现场抢险工作。

4.武汉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和切断现场电源、水源、天然气等,以防次生灾害发生。

5.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整理区指挥部上报的应急动态信息,并及时将动态信息报告市应急委。

I级应急响应

市、区房管局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后,判定符合I级险情突发事件的,市指挥部立即向市应急委报告,提出I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并按照下列程序开展I级应急响应:

1.区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力量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建立应急通讯联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市住房保障房管局立即通知有关专家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组成专[FS:PAGE]家组赶赴现场,研究制订抢险技术方案,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并根据需要指导做好事故毗邻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4.武汉供电公司、市水务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和切断现场电源、水源、天然气等,以防次生灾害发生。

5.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市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二)响应终止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危险因素排除后,经有关专家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分析论证,确定房屋无危险和风险后,III级应急响应由区房屋局提出终止建议,报请区指挥部同意后,由区房管局宣布应急响应结束;Ⅱ级应急响应由区指挥部提出终止建议,报请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I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提出终止建议,报经市应急委同意后,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信息报送

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和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及其他人发现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区房管局报告。区房管局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后30分钟内向区指挥部报告,并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避险。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区两级房屋主管部门立即建立应急通讯联系,及时互通信息。

六、善后处理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分别由市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房管局、城乡建设、城管、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于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由管委会牵头,根据事发原因,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督促事故责任主体积极做好善后安抚和赔偿工作。因应急抢险拆除或者损坏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市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修复或者补偿。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建立房屋安全信息联络体系,向社会公布区房屋安全报警电话。充分利用管委会投诉热线、110报警、119火灾等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

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由本区有关部门、城乡工作办事处、社区及区内主要房屋产权单位、自管房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构成的区级房屋安全应急工作人员通讯录,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应急工作通讯录中的成员应当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及时更新,确保房屋安全应急信息通畅。

(二)应急队伍保障

区房管局负责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队伍中应当有从事工程施工、房屋安全鉴定、结构检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吊装设备、切割设备、标志服等装备、设备和物资。

发生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时,以管委会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实施救援超出了区应急援救队伍的工作能力时,应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协助,由市指挥部调动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参与救援。

(三)资金和物资保障

建立房屋安全专项应急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房屋安全应急鉴定费用从应急资金中列支。区房屋安全专项应急资金每年不低于40万元。

各相关单位要组织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储备,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协调抢险人员、工具、车辆等保障资源的调配。要有可供随时调用的专业挖掘、切割等设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要负责鉴定仪器、设备的日常储备,以便于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和支持房屋抢险救灾工作,特殊情况下,可征用社会物资使用,抢险工作结束后,按照市场价给予补偿。

(四)紧急避险保障

城乡工作办事处要结合本区规划,利用公共租赁住房、广场、运动场、体育馆、人防工程等设施或者场地,统一规划建立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FS:PAGE]完善的紧急转移避险场所,以备应急响应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危险房屋内的群众实施紧急转移避险。

(五)交通保障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为确保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物资能在第一时间赶赴、运送事发现场,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开设应急绿色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便捷。

八、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宣传培训

区房管局应当定期组织本区基层房管工作人员,开展以房屋使用安全和房屋安全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向广大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开展与房屋使用安全和应急相关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内容应当贴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0个课时。

(二)演练

定期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演练,原则上至少每年开展一次。

(三)责任与奖惩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本应急预案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新情况的,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当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精选】


关于印发《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建办〔20xx〕57号

大冶市建设局,阳新县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下各项应急预警和响应工作,现将《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2月4日

黄石市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根据《黄石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黄政办发〔20xx〕41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黄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三、适用范围

全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下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本预案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xx),AQI值大于200的大气污染天气。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建筑扬尘管理部门负责辖区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

(二)及时响应,协同配合。及时响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预警,快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在属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协同相关部门联防联治建筑扬尘。

(三)按照分级,区别应对。按照《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分级,分为四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预警,采用不同等级的响应措施。

(四)动态管控,调整响应。根据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对应级别的响应,并随预警信息变化做相应调整;预警结束后,响应解除恢复到正常管控状态。

五、组织机制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别成立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建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建委各科室负责人及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参照成立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市建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停工工地、停建市政道路、停产搅拌站名录并及时更新;负责督查应急响应期间建筑工地、城区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六、预警分级

(一)预防工作。各地强化重污染天气"事前控制"工作措施,当空气质量预测为中度污染(151≤200)时,应加强空气污染指数偏高的土石方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等项目管控工作,确保防尘措施落实。

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本地区建筑扬尘防治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扬尘防治分类台账,动态掌控防治对象(项目)进度,及时调整重污染天气限制作业、停工项目名单以及责任单位采用的针对性防尘措施,检查各责任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二)预警分级。按照《黄石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预警分级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1.蓝色(Ⅳ级)预警:预测我市未来24小时出现重度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持续3天出现中度污染。

2.黄色(Ⅲ级)预警:预测我市未来24小时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3.Ⅱ级(橙色)预警:预测我市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连续48小时出现严重污染。

4.Ⅰ级(红色)预警:预测我市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我市80%的空气质量监测点连续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50以上。

七、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我市预警级别,采取如下响应措施。

(一)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1.限制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

3.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仓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

(二)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1.停止涉土基础施工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禁止城市建成区内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

(三)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1.停止建筑工地、道路工地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措施。

(四)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1.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2.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

3.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产措施。

八、保障措施

(一)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应急工作组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责任单位工作组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为应急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

(二)装备器材保障。扬尘防治责任单位按照属地应急预案内容,负责购置储备应急装备器材,做好有效应对。

(三)纪律监督保障。市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辖区市县区级应急小组的工作,对辖区责任单位响应应急预警、落实应急措施进行督查,依据《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罚责任单位;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集5篇


根据您的要求,零思考方案网编辑为您整理了《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战胜自然灾害, 面对自然灾害,社会应该建立共同的应对机制。人们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相信您在阅读网页内容后有所收益!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

副组长:质监站站长

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

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准备

1.废气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的企业,实施限产治理,且限产期间不得超标;限产后仍然超标的企业,环保部门责令其停产治理。

2.按照职责,开展针对施工企业废气排放、建筑扬尘、等工作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污染大气环境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3.根据各施工企业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社会敏感度,列出限产、停产、停工的应急响应优先次序,组织各污染源单位签订应急责任承诺书。

4.组织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四、预报预警

(一)预警分级

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2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未来连续三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3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未来一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AQI≥500)。(二)监测预报建立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平台。向环保部门采集空气污染物的监测及其动态趋势分析;与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和市气象部门建立专线网络连接,充分共享监测信息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机制,环保所与市气象部门联合组建专家咨询组,构建交流平台,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达到预警等级时,将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上报应急指挥部,为预警发布提供决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适当增加联合预报频率。(三)预警发布与解除1.预警发布达到相应预警启动条件时,由指挥部发布预警通知。应急通知发出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2.预警调整与解除经市监测,预警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低于预警条件,且预测未来48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重污染天气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预警的调整解除和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五、应急响应(一)响应分级对应急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Ⅰ级响应。(二)响应程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采取与预警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三)响应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强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和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施工规模。2.Ⅲ级响应措施。Ⅲ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至少采取以下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停止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施工环节。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Ⅱ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在Ⅲ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停止所有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4.Ⅰ级响应措施。Ⅰ级响应时,各成员单位应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应当停止生产。在现有基础上,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增加一倍。(四)响应终止指挥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五)后期评估指挥部要组织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除Ⅳ级响应外,其他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报告应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指挥部要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和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台账管理和备案督查制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六、信息公开(一)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广播、移动通讯等媒体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信息公开的组织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信息公开,宣传办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七、监督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八、附则(一)名词术语定义1.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2.重污染天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规定,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AQI(AirQualityIndex,空气质量指数):描述了空气清洁或者污染的程度,以及对健康的影响。数据由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监测指标计算得出,每小时更新一次。(二)管理与更新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山东省、潍坊市及安丘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调整和本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街道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本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执行。(三)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3年5月31日第三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程度,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路南区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于本预案。(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公司统一领导本公司内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铆焊、机加、组装、铸造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3.信息公开,全员参与。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员工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4.依法防控,严格执行。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的部门和个人,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考核。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一)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任副总指挥,主管环保工作的综管部部长任执行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铆焊车间、机加车间、组装车间、铸造车间主任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执行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下设现场督导组和新闻宣传组二个专项工作组。(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指挥全公司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2)向路南区环保局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对超出本公司应对能力的极重污染天气,主动向上级请求支援;(3)研究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上报,向应急工作相关成员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2)制定(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二个工作组的职责。(1)现场督导组: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2)新闻宣传组: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宣传报道。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各车间。负责编制本车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促车间内的重点排污工序落实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动员车间内员工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的各种防范措施。三、预警(一)进入预警期及调整和解除接区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报指挥部相应领导批准后即进入预警期,启动本预案,按预警等级实施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通知,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和解除。四、应急响应(一)响应和分级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按预警等级实行四级响应。1.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二)响应措施响应措施分三种: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1.Ⅳ级响应措施Ⅳ级响应主要为提示性措施,提醒员工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员工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提醒老年员工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生产。(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员工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序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②增加公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排污工序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2.Ⅲ级响应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 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发布信息,提醒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生产;一般员工减少户外生产和室外作业时间。(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③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④排污工序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增加公司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公司主次干道增加洒水抑尘作业频次。3.Ⅱ级响应措施(1)提示性健康防护措施提醒老年员工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员工应避免户外作业。(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①减少能源消耗,公司空调夏季温度不低于28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②支持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①重点排污工序采取限(减)产、停产措施,减少不低于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②使用低硫清洁煤,燃煤锅炉要在燃煤中添加固硫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行。③加强餐饮业油烟监管,确保达标排放。④除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外,生产性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4.Ⅰ级响应措施继续落实II级响应措施。当极重污染天气发生时,进一步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公司各部门实行弹性工作制。(2)停止所有户外大型作业。(3)公司涉VOC排放工序全部暂时停产。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重大活动期间,按照上级指示要求,采取重点工序临时停产等更进一步的应急措施。(三)响应终止接区应急办下达终止通知后,响应终止。蓝色预警可自动解除。五、监督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现场督导组及时对车间和相关部门和重点排污工序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口检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公司综管部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约谈、问责、执行绩效考核。六、应急保障(一)人力保障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督导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二)财力保障财物部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交通车辆、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三)通讯与信息保障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四)制度保障公司各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生产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各部门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五)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公司宣传栏、公司官网、手机等形式向员工宣传预警内容,解读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健康防护知识等,引导员工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应急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七、预案管理(一)预案培训为保证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能力,“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培训,各车间针对公司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以及操作方案进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措施落实等。(二)预案演练演练由指挥部组织,针对事先设置的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通过实际决策、行动和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过程,从而检验和提高相关人员临场组织指挥、队伍调动、应急处置技能等应急能力。对演练暴露出来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改进任务表,按规定时间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预案修订《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修订,至少每3年修订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1.指挥部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2.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3.指挥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八、附则本预案由唐山市万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预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预案规定为准。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2】

一、指导思想:

目的:为了加强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重污染天气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稳定局面,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根据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与有关要求,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和管理。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雾霾污染天的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防控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按要求开立即展工作。校内可采取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采取相应措施,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

(一)Ⅲ级中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做学生到校后的晨检。停止当日的户外升旗仪式,体育及体活课尽量改上室内课程。

(二)Ⅱ级重度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避免户外运动,停止一切户外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一律改上室内课。

(三)I级严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安排好学生的课间活动,停止一切的室外课程,禁止一切室外活动,密切监控体质敏感人群。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全民皆兵,全体教职工均为预备队队员,由体育、卫生、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当接到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存档留底。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3】

**市园林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管法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在中心城区开展裸露土地、城市扬尘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行为,最大程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3个整治小组,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督导检查裸露土地整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绿化施工物料的堆放、运输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

1.第一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公园游园降尘管理及园林废弃物焚烧工作。

— 1 — 组

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2.第二整治小组:具体负责绿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3.第三整治小组:具体负责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业务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民公园、苗木管理中心

四、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五、预警发布程序

当接到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预警的通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报请有关领导批示,然后向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5)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Ⅲ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城区各类绿地严禁黄土裸露,发现地段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

— 3 — 加洒水降尘频次。

(5)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6)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Ⅰ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4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 — 4 — 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科汇总后当日14:00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

— 5 — 分工,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重污染天气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力度,确保实效,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4】

4.1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相关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以满足我市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4.2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我市的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4.3电力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相应容量的应急发电设备,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有备用的电力供应设备作支撑。国电公司要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需求。

应急处置中涉及到的交通运输、电力能源供应、治安等保障由领导小组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协调解决。

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响应奎文区教育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区教育局和教办室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领导机构

组长:姜华

副组长:张俊峰

成员:谭黎桐高福志李明莲李倩倩张红军刘琪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办室、教育局请示报告。

工作小组

下设应急办公室,谭黎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与具体实施。

主任:高福志

副主任:张东明

成员:29位班主任以及体育教师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学校将此项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新学期伊始对全体教师进行污染天气知识的普及,使每位教师了解区教育局和我校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性。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的同时,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响应制度,确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张俊峰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微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300≤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200<全区平均AQI指数),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区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孟东海、朱艳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教办室。

学校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集6篇


经过搜索和整理,零思考方案网小编为大家呈上“学校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面对各种危险我们需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准备。应急预防工作需要确立明确的责任分工,如何确保应急预案在现实场景中的有效性?让我们一起探索文字的海洋感受阅读的智慧和魅力!

学校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落实青岛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响应期间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平稳、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2019修订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预警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因特殊天气类型(沙尘暴、扬沙、浮尘、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等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一)分级指标

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二)分级标准

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200,又不满足上述预警条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应急响应措施

(一)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措施。

⑵倡导师生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多乘坐公共交通,少乘坐私家车。

⑶学校校医准备好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做好特殊体质师生的医疗救治准备。

⑷提醒师生关好门窗,减少室外污染空气进入室内,有空气净化设备的及时开启。

⑸学校施工工地范围内进出道理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工地作业面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日增加4次;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混凝土搅拌站停止运行。

2、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

⑴停止体育课及一切户外活动。

⑵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⑶学校所有工地停止施工。

3、I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在区教体局下指导,学校采取停课等相关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卫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教务处负责学校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1、副校长室:制定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负责接收市北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金宏政务系统发送的预警发布和预案启动与终止的相关信息,并根据业务处室建议及时报告校长启动预案。

2、教务处:在停止户外活动期间的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的调整;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指导停课期间的课程调整工作;

3、德育处: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和卫生防护工作;及时向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督查指导各班级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

4、总务处:组织学校食堂、保安、物业保洁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校舍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减少重污染天气下因硬件设施不完善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侵害;督促工地严格落实应对措施。

四、学校主要职责

1、制定本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指令后启动实施。应急响应期间,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及家长公示当天空气污染级别及采取的响应措施。

2、制定学生停止户外运动和停课期间的具体措施,对学生进行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的影响。

3、在实施停课措施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做好停课期间学生在家自学的教学安排。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将停课信息传达给家长,为家长提供学生自主学习指导,提醒家长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做好寄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利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有效途径,对家长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护知识及应急响应政策宣传。

5、学校领导、有关处室领导、值班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或区、市教体局。

五、预警发布与解除

学校领导收到应在收到区教育局通知30分钟内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预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预防工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学校的应急响应流程机制,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

2、严格落实责任。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要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相关应对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监督检查。启动应急预案后,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内容。对广大师生开展雾霾天气防护知识培训和环境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舆情的正面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

5、加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要强应急值班,重污染天气期间,要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收发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后30分钟内将落实情况上报给校长。

学校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2】

**市园林管理局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德管法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在中心城区开展裸露土地、城市扬尘等方面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行为,最大程度减缓空气污染程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3个整治小组,负责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负责督导检查裸露土地整治,落实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绿化施工物料的堆放、运输进行密闭、覆盖管理,杜绝扬撒遗漏。

1.第一整治小组:具体负责公园游园降尘管理及园林废弃物焚烧工作。

— 1 — 组

长:**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人民公园、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2.第二整治小组:具体负责绿化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工程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 3.第三整治小组:具体负责裸露土地的绿化工作。组

长:** 责任科室:业务科

责任单位:养护管理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人民公园、苗木管理中心

四、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根据未来空气质量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五、预警发布程序

当接到市城管执法局启动预警的通知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报请有关领导批示,然后向各责任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指令。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3)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4)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5)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2.Ⅲ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城区各类绿地严禁黄土裸露,发现地段要及时进行绿化或硬质铺装。

(3)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土石方作业。(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

— 3 — 加洒水降尘频次。

(5)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6)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3.Ⅱ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4.Ⅰ级响应措施

(1)绿化施工工地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4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2)园林绿化施工现场车辆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抛洒滴漏。(3)停止园林绿化在建工地的施工作业。

(4)所有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5)裸露土地短时间内尚未进行栽植的,采取薄膜、土工 — 4 — 布或其它物品进行覆盖。

(6)公园绿地内园林废弃物严禁焚烧。(7)倡导干部、员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期间,各责任单位于每日10: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科汇总后当日14:00前报市城管执法局。

(四)总结评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责任单位做好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应急响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深入宣传,全面摸底排查。各责任单位对辖区内裸露土地、施工建设扬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查漏补缺,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

— 5 — 分工,对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根据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组织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演练结束后,进行总结,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各责任单位要把重污染天气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加大力度,确保实效,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学校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3】

根据太仓市教育局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对师生雾霾天气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切实地把我校应对雾霾天气工作抓紧、抓好,特制定“雾霾天气”等恶劣天气应对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请示报告。

二、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手机短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iv级预警(蓝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

(2)ⅲ级预警(黄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0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及时指导师生做好大气重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学生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如学校有施工工地应洒水降尘频次。

(3)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00之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1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上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4)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天区域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在501以上,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措施: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必要时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网络教学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三、工作要求

1、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4、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四、工作职责

1、校长办公室

负责接收太仓市教育局大气重大污染应急领导小组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及时报送有关协调工作。负责通过家校路路通向全体教师发布预警信息;安排专人通过学校政务微博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2、德育处

负责通过学校家校路路通、校园网、班级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的举报的事项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负责全校各班有关户外运动、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业余训练、体育考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

3、总务处(安全保卫处)

负责预警发布后学校及师生在校及放学、放学途中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4、教导处

负责指导学校制定听课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全校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并督查预警响应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群众和媒体举报的.有关事项并收集和反馈有关信息。

5、预警响应期间要求分管校长、教师24小时通讯畅通,注意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4】

一、指导思想:

目的:为了加强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以及重污染天气进行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维护学校稳定局面,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根据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与有关要求,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生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和管理。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雾霾污染天的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防控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按要求开立即展工作。校内可采取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和学生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采取相应措施,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

(一)Ⅲ级中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学生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做学生到校后的晨检。停止当日的户外升旗仪式,体育及体活课尽量改上室内课程。

(二)Ⅱ级重度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避免户外运动,停止一切户外体育课,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一律改上室内课。

(三)I级严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指导师生在上学上班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安排好学生的课间活动,停止一切的室外课程,禁止一切室外活动,密切监控体质敏感人群。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过敏人群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全民皆兵,全体教职工均为预备队队员,由体育、卫生、各班主任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当接到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存档留底。

学校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响应奎文区教育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班主任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认真做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校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在区教育局和教办室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各级应急管理体制。

三、领导机构

组长:姜华

副组长:张俊峰

成员:谭黎桐高福志李明莲李倩倩张红军刘琪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教办室、教育局请示报告。

工作小组

下设应急办公室,谭黎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与具体实施。

主任:高福志

副主任:张东明

成员:29位班主任以及体育教师加强宣传、统一认识。学校将此项工作放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新学期伊始对全体教师进行污染天气知识的普及,使每位教师了解区教育局和我校对此项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性。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的同时,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班级响应制度,确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

四、应急处置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由张俊峰同志负责,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微信、广播、网络等方式及时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预警分级及措施

(1)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2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300≤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及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方式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减少户外运动。

(2)Ⅱ级预警(严重污染、橙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72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200<全区平均AQI指数),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天气。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做好应急相应的准备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在室内课停止体育课和户外活动。

(3)Ⅰ级预警(极度污染、红色预警)措施:经预测,未来24小时后,本区将连续3天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区平均AQI指数≥500),或收到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区将出现极重污染天气(全市平均AQI指数≥500)。在采取Ⅱ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宣传工作。提醒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应该留在室内,特别是儿童、老人和病人要避免体力消耗。

五、工作要求

(1)在区教育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积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各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逐级上报。

(4)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大家了解空气污染的分级以及防护措施,保持镇静,听从指挥;同时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

(5)防止重污染天气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社会稳定。

六、重污染天气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措施

响应分级: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空气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Ⅲ级(空气重度污染)、Ⅱ级(空气严重污染)、I级(空气极重污染)。

重污染天气发生后,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校的应急工作,并根据预告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Ⅲ级(空气重度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户外活动。

(2)Ⅱ级(空气严重污染)响应措施:指导学生在上学途中做好防护措施;停止体育课和其他户外活动。

(3)Ⅰ级(空气极重污染)响应措施:停课放假,学校通过布置家庭作业等方式安排好学生在家的学习。

七、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由孟东海、朱艳主要负责,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教办室。

学校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6】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禁“一刀切”,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根据《县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区域统筹、及时响应、强化落实、措施可行、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监管与节约用水股、水政监察大队、河长制综合办公室、水利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

(二)联络机制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络工作,联络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三)工作职责

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响应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负责督导应急响应区域内水利工程扬尘治理和河道、湖泊、岸滩露天焚烧监督检查;督导各相关科室、部门在重污染天气下职责落实情况;完成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警发布与解除

(一)预警发布。

启动预警的时间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时间执行。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各股室按照职责和应急响应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二)预警解除。

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并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4小时内,各股室要向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要报告应急响应情况及应急响应期间发生的突出问题。

(三)预警调整。

当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的通知后,水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立即按照程序将指令转达应急响应区域内各相关股室。各股室要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措施。

四、应急响应

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五、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股室应按照职责,加强对水利施工活动监管,迅速落实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等应急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减排措施:

Ⅲ级。负责监管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以及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

Ⅱ级。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增加洒水降尘频次2次以上。

Ⅰ级。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外,责令停止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工地作业;增加洒水降尘频次3次以上。

六、实施要求

(一)做好应急准备

根据我县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各股室要密切关注所负责工程项目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形势变化及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令,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应对重污染天气信息台账,加强水利施工活动监管,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防护工作。

(二)加强责任追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未按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的单位及责任股室,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样板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9月18日

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为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浏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时的应急工作。

三、编制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预防、预测和预警体系,对可能出现的空气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减少危害。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根据我市空气污染程度和特点,建立不同级别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信息共享、分工协作

建立健全全市各级和各部门互联共享的信息网络,确保信息传递快速、通畅。加强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高效开展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四)依法监管、公众参与

加强监管,严格控制相关企业的污染排放。加强空气重污染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应急机构

成立浏阳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办联线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应急办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应急办、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信局、教育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城管局、商务合作局、气象局、两型产业园管委会、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政府督查室、政府新闻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预警分级及应急措施

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对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一)Ⅲ级预警(黄色):连续72小时空气重度污染(200≤300),预测未来48小时空气将持续重度污染,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并采取如下应急响应措施: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严格实施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基建工地的现场监管,加密巡查频次;

2.城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1次/日,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道路(见附件)增加洒水不少于2次/日;

3.加强对全市所有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厂、水泥厂及其他工业大气污染重点企业的监管巡查;

4.建议市民少开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醒老人、儿童及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Ⅱ级预警(橙色):连续48小时空气严重污染(300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渣土运输必须在城管执法部门现场监管下进行,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基建工地暂停渣土运输;

2.城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2次/日,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3次/日;

3.对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实施暂时限产;

4.建议市民少开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5.提醒老人、儿童及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三)Ⅰ级预警(红色):连续24小时空气严重污染(AQI500),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将持续严重污染,由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并采取如下应急响应措施:

1.全市所有基建工地暂停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基建工地暂停施工;

2.城区道路增加洒水不少于3次/日,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道路全天不间断循环洒水,保持路面全天湿润;

3.根据气候条件实施人工降雨;

4.对全市工业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实施暂时停产;

5.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域范围机动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特种车辆除外);

6.提醒老人、儿童及易感人群科学防护;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六、启动应急程序及职责分工

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本预案,向全市发布相应级别预警,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宣布预警和应急响应终止。具体程序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预测向市应急指挥部提请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管理,城区空气质量动态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发布;向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建议,向新闻媒体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和市民注意事项;负责环境监察和执法。

市应急办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与全市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联动与协调。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查。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市经信局负责全市涉大气污染工业企业的监管。

市教育局负责根据相应预警级别做好全市所有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的应急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全市各基建工地以及水泥搅拌站的监督管理,并按照预警分级发布停工指令。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管理和执法,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黄标车禁行执法,查处涉及空气污染造谣等非法行为。

市财政局提供必要的应急经费支持,确保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所需的监测车、监测仪器等物资和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和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

市水务局负责督促古港镇和集里办事处做好砂石场扬尘的治理、局直属供水单位的集镇消防栓水源保障及浏阳市河道疏浚第六、七标段采砂场扬尘治理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市域内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

市林业局负责树叶的焚烧及烧荒的监督管理。

市商务合作局负责对全市成品油库及加油站的监督管理。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应急工作相关宣传报道及舆情引导。

市卫计局负责医疗机构加强呼吸类疾病的医疗保障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开展相关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工作,提醒市民重污染天气开展卫生防护。

市城管局负责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市管道路保洁和按照预警级别洒水;负责城区垃圾焚烧并联合环保局对城区餐饮油烟进行监督管理。

市气象局负责城区气象保障,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监测、数据分析和气象预报,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红色预警情况下的人工降雨组织与实施。

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两型产业园管委会、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控制、道路保洁、洒水降尘及相关企业的监管。

七、应急终止

根据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现状与趋势,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或终止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指令终止应急行动。

八、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浏阳市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附件

浏阳市扬尘污染重点控制区域范围

序号重点区域道路路线1城区西北至西北环线、南至西湖山、东至天马路2经开区西至S11、南至G319、东至湘台路、北至捞刀河篇2:莆田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莆建物〔20xx〕10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为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等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市政府有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公司要加强对《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习,领会文件的精神,及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物业服务小区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二、遇到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各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公司要根据预案及时做好工作,工作不力的,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通知业主切实做好停水、停电和防台风洪涝等灾害的工作,使业主提前做好准备,切实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附件: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3月17日附件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地下室、地下车库等设施防御暴雨洪水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小区社会稳定。(二)依据。依据《建设部安全事故与自然灾害预防、接报与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福建省防台风工作预案》、《福建省防洪工作预案》、《莆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莆田市建设系统预防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莆田市物业管理区域。(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常抓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自防自救和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各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所管理小区设立预防灾害及突发事件指挥小组,由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任指挥小组组长,各物业管理小区管理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物业管理处人员组成。(二)主要职责。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指挥,对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部署做出重大决策;根据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汛期前(准备期)的各项应急准备措施1.每年在台风暴雨汛期前组织防台防汛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出入口的槛槽和挡板,疏通排水沟;采光窗、竖井、通风孔等外露口的各项防汛措施(如砌高或安装防水档板等)、集水池的清理垃圾、检查水泵、电源配电箱、管道、阀门、浮球和水位开关和配置必要的物资(沙袋等)及设备(拖线盘、潜水泵等)。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配置应急潜水泵。2.对大型的地下商场和地下车库,应该考虑二路电源对排水系统供电,万一台风引起电网发生大面积断电的重大事故时,应有自备发电机组快速启动排水系统(请注意启动的响应时间和有效负荷)。3.通风良好的地下室也可考虑备用汽油机抽水泵来应付停电时的应急排水。4.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有关人员签字,限期及时进行整改,单位领导应指导、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5.在汛期前应当将应急救援的各种器材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使之处于完好待命状态。对现有的设备应进行认真检查以保持良好状态,并且记录在案。6.在汛期前本单位的防汛领导小组和防汛抢险小组应进行学习和操练,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和本单位的防汛抢险工作技术练兵,才会在紧急状态是临危不乱。(二)应急响应1.防汛期间,注意气象预报的警报,凡遇较大雨量或接到上级的通知,启动应急预案。2.信息来源:上级通报;电视台等公共信息。通讯工具使用公共有线、无线网络。3.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抢险人员24小时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发现险情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方发生。4.抢险人员手机应全天开启,各种抢险工具器材装备处于备用状态。5.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灾情,当发现积水已达到预警线,抢险人员应以最快速度到位,进行抢险。现场灾情处置中,随时和上级保持联系。重大灾情在处置过程中领导亲自挂帅,随时报告。四、应急抢险的应急措施(一)要打开疏通道和事故照明,做好紧急疏散的准备。(二)车库管理人员要通知业主,及时将车开到地面上。紧急时,请牵引车将泊车牵引到地面。(三)暴雨积水水位抬高时,首先采用堵的方法,用档水板和沙袋来堵。(四)灾情再扩大,基电源被水淹没或者区域电网断电时,紧急启动自备发电机组进行排水,或者紧急启动备用汽油机抽水泵来应急排水。(五)灾害严重,靠自己的排水能力还不能降低水位时,请求上级增援,派消防车来协助抽水。(六)防汛期间,按照要求值班,当发布紧急警报时,领导到位,抢修人员携抢修工具待命,随时准备应急救援,直至解除警报。五、应急救援器材序号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存放地点1潜水泵及水管2电源拖线肋3发电机组4沙袋5挡水板6五金工具7照明器材8雨衣9雨靴10对讲机六、应急救援人员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防汛防强抢险小组的应急联络通讯;值班电话:抢险小组电话:抢险小组设在:姓名职务分工联系电话组长副组长组员联络员七、宣传、培训和演练(一)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能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掌握新闻报道的信息情况,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减少负面消息的影响,维护小区安定稳定。(二)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对付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制度,每年对辖区内负有应急处置职责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督促管理处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应急常规性培训,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或训练,使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增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发现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八、奖励与责任追究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九、应急结束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并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在明确危害警报解除信息后,物业服务企业方可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十、恢复与重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受灾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转移工作重点,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评估受灾受损情况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主动配合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设施,恢复房屋建筑的正常使用、生产及运营。篇3:莆田市关于全市物业服务区域内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全市物业服务区域内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莆建物〔20xx〕22号各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为确保全市物业服务区域内防汛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及时妥善预防和处置出现的汛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加强防范、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科学调度的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汛,确保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度汛,维护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二、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专门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三、防汛重点(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构建物及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组织有关人员对区域所有排水管道、沟渠、窨井进行检查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对区域内业主的空调外机、雨棚、高空悬挂物等进行统计,以电话或通知单的形式告知业主对存在隐患的部位进行加固或拆除。(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排水、排污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保养,确保完好通畅。重点检查地下室(含地下车库和设备房)设备、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三)排查地下室的排水管是否通畅,以及与市政管道连接部分的截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地下室车行道出、入口的截水沟是否满足排水要求。(四)加强对防汛应急救灾物资贮备及管理。在汛期来临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防汛的物资贮备工作,包括应急沙包、挡水板、移动排涝设备、应急照明设备、维修应急物资、雨具、工具等防汛救灾物资。(五)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处理业主投诉。汛期各单位要对外公布值班电话,物业服务企业要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落实专人负责接待业主的报修与投诉。接到求助报告后,相关责任人应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遇到本管辖区域内大面积积水时,相关责任单位应迅速到现场,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排除险情,同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四、防汛应急预案启动重大灾情发生时,当地政府确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启动本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赶到指定位置待命。领导小组成员未在或有特殊情况时,按相应职务自动替补,领导小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岗。五、工作要求(一)各主管部门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接到险情通知要及时报告。(二)指挥人员处置汛情要周密部署,指挥得力,处理问题果断。(三)汛情通知下达后,抢险救灾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不得各行其是,有令不行。(四)汛情应急处置人员要按职责分工,坚守岗位,严防死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五)对知险不报,延误时间,发现有险情无故不到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5月22日

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通用


面对生活中难免会出现的一些事故,我们必须将应急预案准备好,应急预案要保证最大限度的保护更多的人,应急预案应当从哪方面入手?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通用,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篇1】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生产安全,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启动本预案。

(一)大雾能见度较低时;

(二)遇强风、暴雨、冰雹时;

(三)低温、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积冰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曹益勇(法人兼总经理)

副组长:姚其明(主要负责人)

郭增强(安全员)

成员:曹坚廉增伟曹逢文任锦生

王功新陈念信

组长职责:

1、认真贯彻恶劣天气的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副组长职责:

1、领导、组织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

2、做好各部门、班组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职责:

1、做好对班组人员的安全交待;

2、检查机械设备及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在不具备安全作业的条件时,有权下达停止作业的指令。

4、当预案终止后,将灾害破坏情况统计上报。

(二)应急预案启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遇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上报。

四、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总原则:安全、迅速、高效、有序。

公司在接到上级部门异常天气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应急小组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

五、预案启动

遇大雾、大雪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积冰或遇强风、大暴雨、冰雹不能保证安全作业时,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所有人员立即到岗。

六、处置措施

1、雨天

①料场易积水。

措施:下雨天尽可能的用雨布盖料。

②厂区南侧围墙墙根易积水,易引发墙根松软坍塌导致墙体倾斜裂痕。

措施:尽可能将墙根填高,将雨水引入污水池,有序排水。同时,在暴雨时应做好防雨水倒灌工作,雨后应及时做好水封坑井的排水工作。

③高空和热作业等检修项目可能会因为雨天的原因造成高空事故或漏电事故。

措施:尽可能地停止露天检维修项目,电焊等带电作业的项目也尽可能的停止。

④雨天一般会伴随雷电可能会使高烟囱等较高设备带电,造成事故。

措施:雷雨天气应避免站在烟囱周围。

2、大风天气

①大风有可能造成厂内用电中断,导致风机停止工作,造成炉内煤气淤积,不能充分燃烧,构成事故隐患。

措施:大风天气应检查发电机状况,确保正常,以备在停电时及时启动供电。

②大风天气对高空作业不利,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

措施:大风天气应尽可能停止高空作业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冬雪天气

①雪天路滑易结冰,会对人员行走或托运设备带来隐患。

措施:发现结冰,尽快清除,暴雪天气时尽可能停止户外作业。

②雪花落在设备上可能造成设备带电引发事故。

措施:设备一旦有雪覆盖应先清理完雪待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电使用。

4、大雾天气

①能见度低的大雾天气对高空作业不利,容易造成事故。措施:能见度低的大雾天气应尽可能停止高空的检维修作业。

七、通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信息能得到及时传达。

八、信息报告

厂区负责人、安全员、各班组长为恶劣天气信息员,遇大雾、大风、大暴雨、冰雹、路面积雪很深或结冰时,信息员应及时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相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

九、责任追究和处理

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的指令,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造成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将进行警告、罚款或辞退处罚。

十、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篇2】

为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师生安全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恶劣天气范围界定

雾霾、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等天气。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琴岛学校防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各年级组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和市气象部门的联系,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信息,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3、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天气,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发布有关指令,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破坏程度,果断决定学校是否停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

4、根据气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并组织学校开展应急疏散工作。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6、预警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通讯工具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接到命令及时到岗。

7、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雨雪冰冻灾害的知识宣传,增强和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8、遭遇一般性雨雪冰冻灾害后,组织人员做好道路清扫、防滑工作;遭遇破坏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后,保持内部生活物资的供应,解决受灾学生及教职工的吃穿住等紧急问题。

9、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

0、组织宣传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安全等常识。

1、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三、应急行动

1、遭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按此预案开展行动,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冰冻灾害的程度,决定是否停课,如何更好地提供师生安全保暖等措施。

2、一旦发现其他突发事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3、恶劣天气时,学校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教师值班,值班教师应在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和教学楼门口,疏导校门口交通,疏散校门口车辆及接学生的家长。引导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

4、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岗,并在大门口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各班级在恶劣天气,应严格执行学校三遍铃制度,不得私自留学生,否则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5、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

6、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向区教体局有关部门通报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救灾抢险应急救援的需求。

7、恢复维修工作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要上级部门援助的,由学校提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

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篇3】

202X年冬至已过,新的一轮降温来临,在冬季雾雪等恶劣天气里,要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为做好冬季恶劣天气的应对,学校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管理机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处室和各班主任

(二)应急突击队:

队长:XXX

副队长:XXX

队员:班主任、相关教师及保安

二、保障措施

(一)认真全面排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教学楼的通道照明与楼梯扶手、围墙、厕所、自行车棚、枯枝落叶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二)针对冬季昼短夜长、气温低、地面易结冰等情况,确保通道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安排充足人员做好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疏导工作;开展防寒保暖、防火灾、防拥挤推倒摔伤等安全教育,确保学生校内活动的安全。

(三)及时关注天气预报,灵活应对天气变化。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四)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清除校园内与校园周边主要道路积雪冰冻,确保师生与行人安全,严防滑倒、跌伤事故的发生。认真做好下大雪、节假日下雪的扫雪组织工作,确保上课与节假日期间扫雪工作落实到位。

(五)做好宣传工作,向师生宣传御寒抗雪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针对冬季雨雪天多、路面易结冰等情况,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尤其做好雪、雾等黄色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到野外玩雪玩冰,以防发生伤害事故。

(六)应急预案启动后,每一节课任课教师应认真登记学生出勤情况,及时掌握学生请假情况,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要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饭菜要有保温措施,在保证饮食卫生的同时,为学生提供热的食物,防止学生因食用冰冷食物而引发各种疾病。

(八)领导小组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在校内出现延期放学,拖堂补课现象。严禁组织学生高空擦窗等活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篇4】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应急办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底至20xx年冬季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防止发生长时间大面积的交通拥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冬季恶劣天气期间交通疏导、指挥工作,成立“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xx年冬季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俞洋

副指挥长:杜艺、陈小平、李昂、徐萍、解克毅、李永前、胡林、徐斌

成 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850”指挥中心,徐斌副局长任执行副指挥长。

二、应急机制启动原则

“850”指挥中心负责收集我市气象预报信息,按市气象局预报温度降至0摄氏度,则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加强隐患排查

各单位及高速支队要根据辖区恶劣天气历史数据、交通事故等情况,排查辖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多发、易发节点的安全隐患,主动向辖区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告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对辖区隧道、桥梁、长下坡、临水临崖、易凝易冻等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按照“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路经营管理权限,将隐患信息及时推送给各级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

(二)落实应急保障

各辖区分局(大队)要向辖区(县)政府应急办报告,落实施救物资、设备、人员是否到位;高速支队要督促道路业主单位备齐盐、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按照“就近储备、重点设防”的原则,做好相应的人员、物资、装备准备,特别是在桥梁、隧道、陡坡、急弯、渡口等重要节点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除雪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到位,一旦出现降雪结冰和交通事故,能够迅速清雪除冰,快速清障,确保路网的正常有效运行。

(三)科学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对易凝易冻路段的巡查工作,启动24小时巡逻机制,加大路面监管力度,强化动态管理、预防长时间、大面积拥堵,一旦发生路面积雪、凝冻等现象,及时报“850”指挥中心和各区政府应急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除雪、交通诱导等工作。

二是在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时,各单位要根据分流道路的状况,分流小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对客运车辆要就近引导至城镇或高速公路服务区,或通过喊话警示、采取间断放行、分段放行、警车带道压速通行等方式,确保安全,对大型超长、超宽的货运车辆要安排到最近的高速公路服务区。

三是采取先干线道路,后其他公路分流的原则,首先要确保贵遵、环城高速公路、二环线、两城区主次干道、两城区至观山湖区各条道路的交通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必须要按照规定报交管局批准。

四是为避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要尽量提前采取在封闭路段远端(如高速公路收费站口)提示告知,沿线分散,集中车辆警车带路等方式消化车流,避免车流在高速公路、城市主次干道某一路段大量积压。必要时采取借道通行措施,指挥车辆借用对向车道通行。

(四)加强服务保障

高速支队、各辖区分局(大队)一是要与客运、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建立恶劣气候下的联动机制,深入企业,督查企业、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落实防抗冰冻雨雪天气的具体措施,做好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行车安全。二是出现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不适合客运、危化品车辆通行时,要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及相关运输企业,做好提示工作,必要时暂停上述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行驶三级以下公路。三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互联网以及收费站、服务区告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当前道路通行信息、交通管制措施及管制时间,积极引导公众选择最佳出行线路,尽力避免车辆及人员滞留。

(五)加强应急处置

实施“三早一快”(即:早发现、早预警、早提示,快速处置)的交通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要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工作必须落实,及时发现道路因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出现凝冻,道路因地质灾害发生损毁,以及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时要立即采取疏导措施,进行信息预警提示,同时第一时间向“850”指挥中心上报拥堵的原因、位置、程度等,值班分局(大队)干部必须到现场督促指挥,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

四、应急处置分工

(一)局领导按照分工督促挂包单位按职责分别做好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应急处置工作。

(二)“850”指挥中心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预警,研判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布预警预报,要求各部门按预案提前采取工作措施,及时通知各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应急处置过程中对全市道路交通组织分流进行指挥、协调,传达上级领导指令,指挥各分局(大队)的协同工作;加强与交警总队及邻市交管部门的联系;全天24小时收集实时路况信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分流信息;必要时实行双指挥长值班模式。

(三)后装处要做好盐、锥形桶、三角木、除冰铲、防滑链、发电机等应急装备的储备及调配,撒盐车驾驶员进入待命状态,确保在遇冰雪凝冻极端恶劣天气时撒盐车能正常投入使用,为一线执勤民警准备相应的防寒装备,做好应急队伍拉动后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秩序处要针对因路面积冰造成的通行困难,做好交通组织及分流方案制定工作。

(五)勤务处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勤务指导和应急工作。

(六)宣教处通过交广台、省、市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媒介,及时向市民广泛发布路况、气象信息,提醒市民安全出行,切实做好“两公布一提示”工作。

(七)设施处做好应急指示标志、便携信号灯、护栏等设施的准备,及时修复因恶劣天气损毁的交通设施。

(八)科技处要在户外大屏、“智行车”APP发布全市路况信息,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交通分流信息。做好全市信号灯、监控设备、对讲机系统、专项作业车的维护和保养。

(九)高速支队一是要与“一路三方”作好对接,督促道路业主单位备齐盐、沙、融雪剂等应急物资,特别是在桥梁、隧道、陡坡、急弯、渡口等重要节点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施救物资、设备及除冰除雪工作人员到位,遇冰雪凝冻天气,要迅速联动,及时融冰除雪,并加强通行管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二是加强重点时段与路段的管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好交通分流和事故救援清障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路面情况。

(十)各辖区分局(大队)一是要与各区应急办联系,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及除冰除雪工作人员准备到位;二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下对二环路的巡逻监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工作必须落实,及时对道路因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出现凝冻、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采取疏导、处置措施;三是对接社会排障车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四是接“85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布置警力启动应急响应,与区应急办联系,第一时间开展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遇突发情况及时向“850”指挥中心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冬季恶劣天气交通管控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作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科学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应急准备和事件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二)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强化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参加备勤民警要保持通讯畅通,强化快速反应意识,接到指令后,立即按规定着装、携带必要的装备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自身安全的防护。道路交通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事件发生时,由交管局、分局(大队)根据事件情况调动所属应急队伍进行处置,如事件处置超出应急权限,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得到其他应急队伍支援。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三)加强民警执勤安全防护。高速支队、各分局(大队)要按规定完善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充实安全防护装备,检查执勤车辆安全状况,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全反光背心、反光锥筒、反光标志等安全防护装备设施,严防执勤执法民警伤亡事件发生。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xx年11月23日

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篇5】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汛期发生的暴雨、暴雪、大风等恶劣天气造成的自然灾害,提高防汛能力,保障学校财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应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发生的暴雨大风等自然灾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照校区设在后勤保卫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 主 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负责汛期突发自然灾害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三)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委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事态的实时发展,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或向地方政府的通报工作。

曲阜校区组长:

日照校区组长:

2. 防汛抢险、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职责:①落实和执行防汛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组建、培训抢险救灾队伍;负责抢险救灾工具的准备和抢险物资的调配。

③负责全校房屋、树木、设施的安全和抢险工作。

④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⑤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⑥在汛期确保排水管道、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的安全运行。

⑦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⑧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⑨做好饮食卫生安全、水源净化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⑩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3.警戒保卫工作组。由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维护校园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

组 长:

副组长:

4.医疗救护工作组。由校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或地方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负责校园的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组长:

5.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负责,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和舆论导向工作。

组长:

6.紧急资金保障组。由财务处负责,负责突发事件的紧急资金保障工作。

组长:

7.防汛器械保障组。由资产处负责,负责大型防汛器材的采购工作。

组长:

8.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日照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负责学生的思想引导教育和稳定工作,组建义务抢险队伍,尽力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9.善后工作组。由学校办公室(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牵头,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人事处、工会及有关学院等部门参加,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三、防汛主要任务

1. 在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 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各种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

3. 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正常运行。

4. 协调通信部门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5.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

6. 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 防汛期间,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8. 防汛期间,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汛情的误传、谣传,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

四、暴雪等极端天气主要任务

1.冬季关注天气预报,及早预知暴风雪极端天气,在暴雪来临之前做好处理预案和抢险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工作。

2.暴雪到来时,根据预案,组织调集抢险设备对学校主干道路进行除雪,确保主干道畅通,同时分发设备工具组织各院系应急队伍进行责任区道路除雪。

3.后勤管理处组织绿化、维修、环卫等科室做好倒伏树木扶正、铲除、救护等工作,先保道路畅通,救护古树名木,消除次生灾害,减少灾害损失。

4.实施撒放除雪盐等除雪药品物资。

5.组织水电暖维修队伍保证供电供暖等设施正常运营。

柳州市住建系统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9月18日

柳州市住建系统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建系统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强化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我市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助推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对辖区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负总责。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和部门分工,全面组织落实应急响应各项行动措施。加强对本行动方案的宣传,畅通发布渠道,加大大气污染健康防护信息、减排措施等的宣传力度,传达至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污染防治的参与意识。指导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做好重污染天气防范教育工作,督促各学校落实相关应急保护措施。在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督促排污单位落实减排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督促落实工业堆场防尘措施;督促落实建设工地和拆除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落实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道路抛洒滴漏、露天焚烧垃圾秸秆、露天烧烤等行为。

21

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需要,服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落实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篇3:东湖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综合协调,协助组织跨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3.宣传部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管理,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报道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组织安排中、小学和幼儿园减少师生户外运动和暂时停课等工作。4.经济社会发展局负责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制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组织落实;督促名单中企业按照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制定限产、停产计划。5.建设管理局负责配合相关建管站监督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配合市城建委和区环保分局强化混凝土搅拌站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要求,配合市、区各相关监督机构确定停止施工工地类别,并组织巡查,对未按规定停工的项目及时报相关监督机构。负责单独建设的水务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管理。负责城市园林景观建设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管理。6.城管执法局负责开展道路扬尘、渣土遗撒及露天焚烧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期间的社会稳定,按要求对大气重污染天气下大型户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采取对应的交通管制措施。8.卫计办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开展防止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知识宣传与咨询。9.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的要求,增加道路清扫、洒水压尘的频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10.统筹发展局负责监督指导落实收储空地范围内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负责协调各种媒体向景区群众及游客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各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负责对重点区域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采取禁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减少师生户外活动。负责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在三环线内通行,加强禁、限行区域内黄标车的查处。3.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负责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负责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搅拌车上路行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划出货物运输和小型机动车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范围。负责视情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负责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负责加大禁止渣土运输车辆、搅拌车上路的查处力度,视情采取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5)城管执法局负责停止开放景观灯光。五、信息公开环保分局应当及时发布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或者措施,及时发布有关工作信息。区宣传部应当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六、应急响应执行与监督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应急响应措施的执行程序和方式,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报区专项应急专班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变动随时备案)。在接到专项应急办通知后,立即按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并于每日15时前将工作执行情况报区专项应急办。区专项应急办、管委会应急办负责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xx年6月12日印发本预案由管委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中心)负责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5月27日印发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