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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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1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自治区防指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组成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2
洪涝灾害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洪涝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县、镇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救死扶伤”为指导,在市、县、镇、及卫生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医院急救电话: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协调、组织、供应药物和医疗器械及其他有关设备。
5、负责向县防汛指挥部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应急措施
发生洪涝灾害后,根据市、县、镇、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接到汛情预警后,要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1)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对落实不到位要督促整改,并迅速向县卫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要将人员、车辆等迅速集结待命。
2、汛情发生期
(1)及时组织各科室进入抢险状态;做到物资、人员双到位;为抢险队伍提供食品、饮用水及其他后勤保障;并及时将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外宣传。
(2)按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3)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要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抢险医疗防疫
1、成立卫生防疫队。落实人员、消杀物资、车辆等。主要是配合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辖区内灾区的消杀、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2、成立医疗救护小组,院长为组长,成立医疗救护队。救护队至少有两名医生,两名护士。落实人员、技术、车辆、设备配套。
四、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急救器材、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
2、加强信息沟通,与市、县、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掌握洪水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通报情况。
3、确保人员到位,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位,根据水情定期召开防汛防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卫生防病工作。
4、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5、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医院要做好院内接收和救护准备,迅速有效地救治伤病员。
6、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和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
7、对防汛抢险工作进行总结。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3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洪汛情况,提前进行防洪防汛工作的布置。建立和培训防洪防汛抢险队伍,掌握抢险队伍的应急能力,配备能满足救援行动救援物资,做到应急救援“保障有力”。
8.1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防洪防汛应急保障资金作出预算,局及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8.2物资保障
8.2.1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保管防洪防汛物资,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8.2.2物资管理科负责生活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确定受灾人员的安置地点。
8.3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水上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或平台,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8.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洪涝灾害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并建立洪涝灾害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医疗咨询、援助、伤员移送、收治、灾后防疫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6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科应协同油田公安分局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安定灾民情绪等,保障洪涝灾害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7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中心应为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要求。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4
由于最近暴雨不断,我辖区又是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洪涝灾害期间,各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危险因素。为做好洪涝灾害期间救灾防病工作,完善救灾防病应急指挥体系和救灾防病预案,确保领导、组织、措施到位,特制定《抗洪救灾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易召凡
副组长:肖功雄、杨斌、兰先勇、周俸民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抗洪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医疗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医疗工作;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小组负责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毒灭菌等药品和现场处置设备、物资,保障抗洪救灾医疗应急及本院伤病人员的救治需要工作。抗洪救灾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其他相关物资及时到位,保证医疗救护正常运行。
二、严格按照抗洪救灾值班表,保证值守时在岗。
保持电话网络完好、畅通,做好了药品器材、交通、通讯工作等相关准备工作,24小时待命,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进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
四、公卫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灾害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对抗洪救灾医疗救援组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充分准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我院将密切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及村卫生室沟通协调。
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自身隐患的排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尽力避免自身受灾,减少灾害损失。
洪涝发生后,各科室须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检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遇到重大灾害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于全街道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汇报洪涝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的时间、地点、范围、路线,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并密切监视洪涝灾情的发展趋势,不定时地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涝灾情通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通讯、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党政办公室、各社区、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洪涝调度命令;
(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社区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险情、灾情情况。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与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洪涝灾情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上级防指和街道办事处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调派力量抢险救灾;协调跨社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防汛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指挥部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综合水情、救灾情况;负责向城阳区政府报告水情和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二)水情及洪涝调度组: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参加,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蓄滞洪区的洪涝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灾情调查组:由街道经贸办牵头,组织经管统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招商部参加。街道经贸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经贸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
(四)工程抢险组:由街道城建办牵头,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武装部、联通营销部、供电所、邮政支局参加。街道城建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物资调运组:由街道审计所牵头,组织税收代征处、社区居委会参加,街道审计所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审计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监办、食安办、动物防疫监督站、工商、教委参加。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发布灾情消息;接受救灾物资;监督食品流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七)治安保卫组: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城管中队、派出所、边防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参加。综治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医疗救护组: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规划部、城阳二医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工作站参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运转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九)财务组:由街道财政所牵头。街道财政所所长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财政所。其主要职责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
(十)宣传组:由宣传科牵头。组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工商联、科协参加,由宣传科责任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宣传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各社区、各单位都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社区、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灾情一旦发生,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机构的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首要职责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履行防汛调度指挥职责,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水利工程抢险、堵复决口的同时,继续做好洪涝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调蓄错峰,必要时应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要建立社区、单位、街道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六、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恢复生产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争取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及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生活、生产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生活安定;要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常工作。
七、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6
应急预案要有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1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 社会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于全街道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汇报洪涝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的时间、地点、范围、路线,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并密切监视洪涝灾情的发展趋势,不定时地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涝灾情通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通讯 、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党政办公室、各社区 、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洪涝调度命令;
(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社区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险情、灾情情况。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与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洪涝灾情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上级防指和街道办事处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调派力量抢险救灾;协调跨社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防汛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指挥部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综合水情、救灾情况;负责向城阳区政府报告水情和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 ;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 联络工作。
(二)水情及洪涝调度组: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街道农业 服务 中心参加,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蓄滞洪区的洪涝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灾情调查组:由街道经贸办牵头,组织经管统计 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招商部参加。街道经贸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经贸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
(四)工程抢险组:由街道城建 办牵头,市政公路 管理服务中心、武装部、联通营销 部、供电所、邮政支局参加。街道城建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水利 、交通 、供电、通信、给排水 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物资调运组:由街道审计 所牵头,组织税收 代征处、社区居委会参加,街道审计所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审计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园林 环卫服务中心、计划 生育服务中心、安监 办、食安办、动物防疫监督站、工商 、教委参加。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发布灾情消息;接受救灾物资;监督食品 流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七)治安保卫组: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城管中队、派出所、边防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参加。综治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 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医疗救护组:由劳动 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规划部、城阳二医部门、卫生 监督与疾病防控工作站参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运转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九)财务 组:由街道财政 所牵头。街道财政所所长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财政所。其主要职责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
(十)宣传组:由宣传科牵头。组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工商联、科协参加,由宣传科责任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宣传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各社区、各单位都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社区、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灾情一旦发生,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机构的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首要职责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履行防汛调度指挥职责,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水利工程抢险、堵复决口的同时,继续做好洪涝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调蓄错峰,必要时应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要建立社区、单位、街道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 、公路、桥梁、电力 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六、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恢复生产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争取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及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电 通讯等生活、生产设施;迅速组织粮食 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生活安定;要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常工作。
七、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 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县疾控中心要储备一定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 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 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 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 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 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 性疾病发生。特别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 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 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 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 特别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 环境消毒、 灭“四害” 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 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 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 灭“四害”。 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短信、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新津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3
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促进我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切实提高防汛认识,把防汛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在今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中,广大干群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要把防汛工作放在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摆上突出位置,早着手安排,早动手实施,对防汛工作来一个拉网过筛,不放过一个死角,不疏漏一处隐患。
要充分认识今年的防汛形势,不要因为十年九旱而忽视防汛工作,加之生态环境恶化,洪涝灾害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全镇广大干群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防大汛这根弦,充分做好抗大洪的准备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防汛责任,消除汛情隐患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做到防洪抢险并重。总的要求是:塘、堰、坝不决口,遇到洪水有对策。要主动防范,突出重点,确保水塘,学校、厂矿企业、交通干线、居民住所的安全,要把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位,最大限度的降低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必要时牺牲局部利益保大局。防汛的重点及预案措施如下:
1、范沟水塘防汛期间限制水位应低于溢洪道2米。
责任人:
2、郭峪小学遇到洪水要及时让师生安全撤离。
责任人:
3、古村水塘在汛期要24小时监控,溢洪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责任人:
各单位、各村防汛办要对学校和群众住宅认真排查一遍,对危房内的学生和群众要及时搬迁,妥善安置。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抓好队伍建设,严明防汛纪律
防汛工作是全镇广大干群的共同任务,是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和抢险组织工作。
民兵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各村要抓紧成立民兵抢险应急队伍,要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登记造册,并在汛前进行一次演练。在险情突发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各村的民兵抢险队伍名单务必于6月1日前交镇防汛办。
要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凡建在河道内,达不到防洪标准的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汛前不检查,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软顶硬抗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予表彰和奖励。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于全街道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汇报洪涝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的时间、地点、范围、路线,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并密切监视洪涝灾情的发展趋势,不定时地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涝灾情通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通讯、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党政办公室、各社区、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洪涝调度命令。
(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社区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险情、灾情情况。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与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洪涝灾情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上级防指和街道办事处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调派力量抢险救灾。协调跨社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防汛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指挥部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综合水情、救灾情况。负责向城阳区政府报告水情和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二)水情及洪涝调度组: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参加,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蓄滞洪区的洪涝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灾情调查组:由街道经贸办牵头,组织经管统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招商部参加。街道经贸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经贸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
(四)工程抢险组:由街道城建办牵头,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武装部、联通营销部、供电所、邮政支局参加。街道城建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物资调运组:由街道审计所牵头,组织税收代征处、社区居委会参加,街道审计所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审计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监办、食安办、动物防疫监督站、工商、教委参加。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发布灾情消息。接受救灾物资。监督食品流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七)治安保卫组: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城管中队、派出所、边防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参加。综治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医疗救护组: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规划部、城阳二医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工作站参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运转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九)财务组:由街道财政所牵头。街道财政所所长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财政所。其主要职责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
(十)宣传组:由宣传科牵头。组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工商联、科协参加,由宣传科责任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宣传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各社区、各单位都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社区、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灾情一旦发生,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机构的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首要职责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履行防汛调度指挥职责,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水利工程抢险、堵复决口的同时,继续做好洪涝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调蓄错峰,必要时应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要建立社区、单位、街道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六、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恢复生产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争取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及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生活、生产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生活安定。要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常工作。
七、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5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县疾控中心要储备一定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特别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特别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短信、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新津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7
预案程序文件的内容十分具体,包括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如应急通讯程序、现场急救程序、现场监测程序、疏散程序等。怎样写应急事件预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应急事件预案,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应急事件预案 篇1
为了在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全校师生能安全、快速地进行疏散工作,我校特制定本安全疏散演练预案,并进行实际演练。通过安全演练,让学生学到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
一、处置安全事故的组织机构:
总指挥:
指挥:
后勤保障:
成员:全体教职工
二、组织实施安排:
(一)应急安全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全校师生疏散逃生,包年级领导与楼层疏散人员负责在各教学楼楼梯口指挥疏散,班主任及当时上课的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疏散逃生。
(二)具体疏散工作安排:
1.各班疏散地点:广场
2.各班疏散路线:紧急警报拉响后,全体师生不要惊慌,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各班按疏散路线逃生,任课教师将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学生到操场后按班级为单位集中)
(三)、教师紧急疏散的分布位置及职责听到警报响或急促的铃声即为紧急疏散的命令。
1.听到哨声后,班级里正在上课的老师立即确定疏散地点并立即组织学生离开教室,上课的老师最后一个离开教室。
2.听到哨声后,未上课老师立即响应奔至各个岗位秩序维持。
三、班级紧急疏散的分布位置
四、集合事项
上课老师立即带领学生按指定路线快速下楼梯,进入指定地点集合,这个过程要求教师在学生最后到达目的地之后教师马上清点人数立即上报指挥,各岗位的教师在疏散过程中发现情况也要向主持人汇报。
五、指挥部根据汇报情况做出指示(评比)
六、应急安排路线:见另页
八、安全演练时间:
20__年3月26日上午课间操时间
九、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听到学校发出的警报声后,全校师生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进行疏散逃生时要做到听从指挥,有序疏散,确保安全。各班到达安全区后应立即清点人数,及时汇报。
2.疏散集合地点:先在广场集中,如情况需要,再听从指挥疏散到其它区域。
3.每次演练必须确保学生的绝对安全,尤其是下楼梯时要避免踩踏。在行进中如果发现前面队伍不动了或发现有人摔倒,应该立即停下。此时,楼层负责、带班任课教师承担第一责任人。
4.疏散顺序:从一楼开始,依次疏散。
教师领队,学生排二路纵队,分班依次快速、安全下楼,不能抢先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践踏事故。
5.教育学生发生火灾、地震或其他安全应急情况时,能够做到:
①遇事不慌,头脑冷静。
②判明情况,思考对策。
③积极自救,互帮互助。
④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6.遇到其它突发事件,原则上也按此预案执行,如情况需要听从现场指挥。
应急事件预案 篇2
一、目的
为吸取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夏季消防安全,针对夏季温度持续升高、雷电天气、用电增加和户外活动频繁的特点,为了能让现场职工学会准确判断火灾隐患,检验岗位工人掌握本岗位灾害状态下安全处置能力及重点对策、掌握初期火灾的灭火及消防设备的使用,使岗位工人掌握如何报警,如何抢救伤者,掌握火灾发生时逃生、报警的正确方法,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自护自救能力、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公司安全工作计划中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月”活动安排,根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特制定施工现场火灾消防演练实施方案。
二、演练程序
1、项目部制订演练实施方案报公司质安部审核批准。
2、计划用两周时间通过现场安全员向工人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3、召开演练工作会议向职工通报(20__年6月8日下午)。
4、计划在20__年6月15日实施演练。
5、演练完后进行演练工作总结。
三、组织机构
1、总指挥:姚永安——负责全面指挥。
2、副总指挥:丁桂荣——负责具体救灾任务的调度和指挥。
3、现场指挥:陈新年
4、灭火组:组长:杨银康;组员:刘小中、章金银、陈宜才、罗伟、龙义才、李央民6人;着装:迷彩服、安全帽、工具:灭火器、扫帚。
5、通讯组:组长:刘中华
6、现场秩序维护:刘春添
四、参加人员
项目部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班组长。
五、具体要求
1、听从指挥,不吸烟、闲谈。
2、禁止串岗、不擅离职守。
3、时间安排:20__年6月15日。在旭景佳园施工现场集合演习,下午2:00正式开始。
4、灭火组携带2台MF8公斤干粉灭火机,自行保管。
5、各进入车辆必须携带防火帽。
6、准备工作:扩音器(罗昌军)两付担架;10台灭火机;消防设备(锹、镐、钩、斧);废轮胎2个(张广建);油桶(朱林)
7、参加车辆施工现场两辆客货车。
(一)工人疏散组:
组长:王德海,负责火灾现场疏散的指挥任务。
组员及具体负责工作:于祥、张明德、万昌将、徐远华:负责火灾现场工人疏散和清理工作。
(二)救护组:
组长:程云,负责救护的指挥任务。
组员:叶小刚、阳超、孙建、李士勇、刘志楼、刘谋仕负责对伤员进行护送任务;
(三)灭火组
杨银康、刘小中、章金银、陈宜才、罗伟、龙义才、李央民负责灭火自救。
(四)宣传广播组:
组长:罗昌军,负责广播宣传指挥任务。
组员:邓必钱负责拍照;王友:负责广播器材和紧急摇铃。
六、具体演习安排
1
、火灾发生,第一发现火情者立即项目经理,并根据指示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由立即拔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支援,并派人到大门外道口为警车引路。
2、当火灾发生时,工人疏散组负责通过广播或紧急鸣号、呼叫等要求现场工人紧急逃生。随后,于祥负责拉下电闸,将施工现场电源切断。
3、由杨银康、刘小中、章金银、陈宜才、罗伟、龙义才、李央民组成灭火组按准备的灭火设备进行灭火自救。由求护组负责清理检查是否火灾现场有未逃走的工人,同时将清理情况向总指挥汇报。
4、火灾发生后,驾驶员在第一时间将车开至火灾现场附近安全处,救护组叶小刚准备好医疗救护箱,其他救护人员用担架负责接送受伤人员,以使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5、如果火灾情况严重,灭火组、清理组同志也必须立即撤离火场。
6、全体演练人员集中施工现场,总指挥姚永安对这次消防演习进行总结,3:40分演习结束!
七、演习效果评定依据:
1、各小组组长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清点人数情况。
2、各责任人工作完成及时有效,结果无人员因演练受伤害。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工人逃生时的动作迅速、有序、规范。
八、考评
1、通过本次消防预案的演练工作,提高了工人掌握发生火灾状态下安全处置能力及重点对策。
2、掌握初期火灾的灭火及消防设备的使用。
3、使岗位工人掌握如何报警,如何抢救伤者。
4、本次演练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应急事件预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防汛意识,提高防汛抢险的反应和应急处置力量,快速、高效、有序地实施救援工作,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状况,特制订如下演练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防汛意识,提高抢险救援能力,切实掌握防汛应急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充分发挥安全保障机制的作用,快速、有效、有序的实施救援工作,使事故损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并进一步普及防汛安全知识,增强人员防汛安全意识,提高抵御洪水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演练时间:
20__年6月__日
三、演练地点:
__河生态治理提升项目__节点水毁现场
四、演练内容:
河道突发洪水,__节点右岸冲刷严重出现缺口,救援演练对冲刷缺口进行加固防护。
五、演练机构:
成立防汛演练指挥部。
总指挥长:__X
指挥长:__X
各应急救援小组:技术指导小组、抢险救援组、疏散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援组、宣传报道组
六、应急演练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1、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解决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组长:__X
组员:__X
2、抢险救援组:抢救受困人员和设备物资等;对受损部位进行加固处理,对冲毁坍塌岸坡采用编织袋装土进行加固,防止岸坡继续坍塌。
组长:__X
组员:__X
3、疏散安置组:疏散人员撤离现场、对施工现场重要材料和设备转移、转移并安置受灾人员。
组长:__X
组员:__X
4、后勤保障组:负责防汛物资供应,对用电线路进行排查。统计险情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及时上报和发布灾情信息。
组长:__X
组员:__X
5、医疗抢救组:现场医疗救援,联系当地医疗机构。
组长:__X
组员:__X
6、宣传报道组:准确把握了解事故状况,对应急演练全程进行影像记录并宣传报道。
组长:__X
组员:__X
七、演练所需器材及数量表
__
八、演练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演练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下,参与抢险的成员要高度重视,确保演练效果。
2、这次演练是全面性的、较大规模的防汛演练,要求各参演队伍调整好工作,确保全员参与。通过本次演练,提高躲避洪水灾难的能力。
3、完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强化责任落实。演练结束,对本次演练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完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
4、全部参演人员依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确保演练取得预期效果。
5、现场拍照。指定专人携带摄像设备对演练全过程进行拍摄。
6、着装:全部参演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统一着装。
抢险救援组:穿着救生衣,手拿铁锹;
疏散安置组:穿着救生衣,手拿扩音器;
技术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穿着反光背心;
医疗抢救组:着白色衣服及反光背心。
九、演练程序
(一)总指挥长进入现场查看防汛物资及防汛演练人员到位情况。
(二)根据演练计划,总指挥长发出“演习开始”的指令。
(三)演习开始
1、汛期突然强降雨洪水爆发,调度员发觉险情后,马上向防汛演练指挥部报告,(调度员:上游突发洪水,河道内将会出现险情,请指
示)。
2、指挥长下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长:立即启动度汛应急预案,人员、机械撤离!)指挥长向各小组发布参与抢险命令,各应急小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
3、收到指令后,立即进入现场着手安排对河道内的机械、物资、人员等进行紧急撤离,河道内人员、机械撤离完成后,汇报已完成撤离。
4、发现右岸冲刷严重出现缺口,调度员向指挥长报告(调度员:右岸河道出现险情,请指示!)。
5、指挥长立刻下令进行抢险救灾。(指挥长:抢险、物资、医疗组立即进行抢险任务!)
6、抢险救援组依据现场状况,分为两队进行抢险救灾,组织人员对缺口处进行沙袋填堵,同时组织装载机、推土机修复便道,恢复交通,保证撤离路线畅通;
7、完成后,调度员报指挥长缺口填堵完成,险情排除(调度员:报告指挥长,缺口处已填堵完成,请指示),指挥长下达检查人员伤亡情况、物资及财产损失的指令。(指挥长:请详细检查人员伤亡、物资及设备损失情况!)。
8、各小组清点人数,向指挥长报告;
9、指挥长向总指挥长汇报本次演习情况(指挥长:报告总指挥长,人员、物资及设备已安全撤离,缺口处已抢险完毕,经核实,无人员、物资及设备损失,请指示!)
10、总指挥长下达“演习结束”的指令,演习结束。
应急事件预案 篇4
为妥善应对和处置我院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持续运行,进一步提高网络信息系统应急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一、应急演练指挥部
副指挥:
成员:
职责:负责信息系统应急演练的指挥、组织协调和过程控制,向上级领导报告信息系统应急演练进展情况和总结报告,确保演练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二、演练方案:
1、演练时间:
2、演练地点:
3、演练内容:门诊楼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导致不能使用电脑开展正常业务。
三、演练目的:
通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以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以防范信息系统安全为目的,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和相关协调机制,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并制定有效的问责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对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分析和控制。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供充分的资源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反应快速、报告及时、措施得力、操作准确,降低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演练的准备阶段:
1、下发《栾川县人民医院门诊信息系统应急预案》。
2、组织相关科室学习和模拟应急预案的内容,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意识。
五、演练事项:
__年__月__日上班后,发现门诊楼整体断网,无法访问服务器,因此不能使用电脑办理正常业务,立即报告信息科管理员,信息科立即将此情况报告应急演练指挥部。指挥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故障排除,故障排除后,网络恢复正常,可办理业务。
六、总结汇报:
演练结束后,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认真填写《应急演练总结表》,针对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应急事件预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做好项目部安全工作,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逐步提高项目部及施工队全体人员安全意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为预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特编制本方案。
二、演练目的
急救即紧急救治的意思,是指当有任何意外或急病发生时,施救者在医护人员到达前,按医学护理的原则,利用现场适用物资临时及适当地为伤病者进行的初步救援及护理,然后从速送院。为了提高项目部及施工队人员的急救知识,普及急救常识,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项目部本着以直观、规范的演练观摩,使职工掌握简单急救常识。让广大员工清楚的认识到急救工作在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人员伤亡将至最低程度。仿真演练也是为了提高员工对紧急事件的应变能力,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同时使员工在真正的急救实施前能做到冷静地处理,深刻理解“知识就是力量,时间就是生命”的意义。
三、演练时间:
X年3月23日上午10:00点
四、演练地点:
普洱换流站土建B包现场土建二队构架基础施工班加工棚外
五、参加人员:
项目应急救援小组全体成员及部分施工作业人员
邀请人员:业主及监理项目部相关人员
六、需要准备的物资
1、医药箱(含纱布、速效救心丸、十滴水等常用医用品)、夹板
2、简易担架
3、横幅标语:葛洲坝集团普洱换流站项目部消防暨急救演练
七、演练内容:
X年3月23日上午10点,项目部特邀约了业主和监理部领导进行指导,在我单位施工现场进行了急救救护演练。
演练步骤:
1)(张勇刚饰救护人员)讲解示范,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病人(鲁宗孝饰)在昏迷时,要松开病人裤带,解开衣、领口,用右手拇指掐入病人人中至苏醒。
2)胸口挤压;当昏迷者在呼吸没停心脏停止跳动时,先把患者仰卧在地板或担架上,救护者跪在患者腰部一侧或骑跪在患者身上,双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微高一点的地方,掌根用力向下挤压,每分钟大约60次。
3)口对口(鼻)式人工呼吸:一旦患者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则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为2S吹气,3S自行呼气(胸压法和人工呼吸可交换进行)即每吸气2-3次,再挤压10-15次。
4)现场包扎:现场包扎主要是患者造成骨骼断裂现象要及时使用夹板进行复位绑扎,如现场出现骨骼断裂患者,在没有专用夹板的情况下,可选用竹片、木板等,但是要注意:竹片、木板表面不可太粗糙,防止划伤或造成感染。
5)药物辅助治疗:如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伤员病情可服用速效救心丸或打针。
6)出现紧急情况时,先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简诉病情和事故发生详细地址,派专人到道路口迎接。以最快的速度引导120救援人员到达准确目的地。
7)总指挥对演练进行点评,请业主项目部、监理部观摩的领导讲话,最后由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8)演习结束后,整理现场,安质部根据演练情况写出演练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优化、补充完善。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8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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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
为了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响应,我们需要制定紧急的处理方案,所有重大的事故都应做好应急预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比较高质量?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1
幼儿园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近年来,洪涝灾害频发,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灾害的发生给他们带来的危险是不可忽视的。为了保障幼儿园的安全,幼儿园应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首先,预案应包括灾害前的准备工作。幼儿园应提前了解所在地的气象情况,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判定可能发生的灾情。在发生暴雨、大风等灾害前,幼儿园应联络家长和有关部门,告知灾害情况,并准备好必要的救援物资,如救生圈、防水袋等。
其次,预案中应指明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如果洪涝灾害发生,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幼儿的安全。首先,要安排教师带领孩子们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如远离河流、低地以及易淹水的区域。同时,教师应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告诉孩子们如何在灾害中保持镇静,不慌不乱。此外,幼儿园应设立明显的逃生标志,提醒师生灾害发生时的逃生方向和逃生通道。
预案中还应包括与外界的沟通和求救机制。幼儿园要设立紧急联系方式,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随时报告灾情和求助。幼儿园周围的居民点或事先安排的救援场所,也可以成为灾害发生时师生的临时避难所。
除了对幼儿的防护措施外,预案还应包括对设施和物资的保护措施。幼儿园应有明确的防水措施,如加固围墙、清理排污沟等,以保障幼儿园内部的安全。此外,预案中还应明确物资的储备和保护措施,确保在灾害中幼儿们有足够的食物、饮用水和医疗用品供应。
预案的制定完成并不代表工作的结束,幼儿园还需要定期进行预案的演练和评估。幼儿园应定期组织灾害应急演练,让教师和幼儿对应急预案有清晰的认知,并让他们具备正确有效的应急逃生技能。同时,幼儿园应定期评估和改进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总之,洪涝灾害对幼儿园的威胁不容忽视。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对确保幼儿园师生的安全至关重要。只有做好完善的预案,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和保护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给幼儿带来的危害。同时,幼儿园还需定期演练和评估预案,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这样一来,我们的幼儿园将成为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2
洪涝灾害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一、引言
洪涝灾害是一种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在洪涝灾害中,往往伴随着疫情的蔓延,尤其是流行性疾病的高发,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制定一份科学有效的洪涝灾害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灾害前的应急准备
1. 建立健全洪涝灾害卫生安全应对机制。
制定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在灾害发生之前就需建立健全应对机制。
2. 加强监测预警工作。
对于可能引发洪涝灾害的各种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和监测工作,根据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为人民群众提供预防洪涝灾害的决策支持。
3.加强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宣讲洪涝灾害防护知识、应急处理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灾害中的及时应对
1. 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资源。
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等资源,配备适当的药品和卫生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医疗救治工作。
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进行伤员救治工作,建立医疗救治点,为受伤群众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治。
3.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在灾害中,容易引起传染病扩散的环境因素增加,如厕所冲积、饮用水源污染等。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监测,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隔离、治疗和消杀。
四、灾后的恢复重建
1. 加强灾后环境清理工作。
灾后水泥、砖瓦、木材等杂物,容易滋生疫情,要迅速组织清理和消毒。
2. 加强恢复重建的卫生安全管理。
在恢复重建过程中,要注重卫生设施和环境建设,保障灾后重建的卫生安全。
3. 加强群众心理疏导工作。
洪涝灾害对灾区群众造成了巨大的创伤,要加强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帮助灾区群众重新建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五、总结
洪涝灾害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对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预防灾害、灾中应急和灾后重建各个阶段,我们都要加强监测预警、加强救治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和心理支持等方面的工作,使预案更加科学有效地应对洪涝灾害。只有这样,在灾害面前,我们才能更加坚强、更快恢复。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3
洪涝灾害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洪涝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县、镇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救死扶伤”为指导,在市、县、镇、及卫生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医院急救电话: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协调、组织、供应药物和医疗器械及其他有关设备。
5、负责向县防汛指挥部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应急措施
发生洪涝灾害后,根据市、县、镇、卫生局防汛指挥部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接到汛情预警后,要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1)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对落实不到位要督促整改,并迅速向县卫生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要将人员、车辆等迅速集结待命。
2、汛情发生期
(1)及时组织各科室进入抢险状态;做到物资、人员双到位;为抢险队伍提供食品、饮用水及其他后勤保障;并及时将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外宣传。
(2)按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3)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要对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抢险医疗防疫
1、成立卫生防疫队。落实人员、消杀物资、车辆等。主要是配合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辖区内灾区的消杀、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2、成立医疗救护小组,院长为组长,成立医疗救护队。救护队至少有两名医生,两名护士。落实人员、技术、车辆、设备配套。
四、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急救器材、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
2、加强信息沟通,与市、县、镇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掌握洪水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通报情况。
3、确保人员到位,院卫生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位,根据水情定期召开防汛防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卫生防病工作。
4、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5、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医院要做好院内接收和救护准备,迅速有效地救治伤病员。
6、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和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
7、对防汛抢险工作进行总结。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4
洪涝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预案
一、背景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洪涝灾害在农村地区越发频繁。洪水往往给农村地区的居民带来严重的灾害和财产损失,其中包括住房安全问题。为了有效应对洪涝灾害对农村住房的影响,制定和实施一份全面而科学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二、预案制定目的
本预案的主要目的是:
1. 提高农村居民对洪涝灾害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2. 避免和降低洪涝灾害对农村住房安全带来的危害;
3. 加强农村住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4. 合理调度物资和人力资源,为灾区居民提供及时的救援和支持。
三、应急预案的组成
1. 防灾准备阶段
(1)开展洪涝灾害知识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对洪水的认知和防灾意识。
(2)加强农村住房的抗洪能力评估,确保住房结构安全,修理或加固有损部分。
(3)制定逃生计划和应急通信方案,确保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和达到紧急救援。
2. 应急处置阶段
(1)定期检查农村住房的安全状况,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并做好维修和加固工作。
(2)在洪水来临前,及时疏散有可能受灾的户籍居民,转移至安全地带。
(3)安排人员负责观测和监控洪水情况,及时报告灾情变化,以便做出相应的灾害应对。
3. 救援和恢复阶段
(1)组织人员和物资投入灾后的救援工作,包括搜救受困人员,清理疏散防洪堤坝。
(2)着手恢复农村住房基础设施的修复与重建工作,包括屋顶、墙体、地基的修复,以及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的修复。
(3)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和应急生活物资,尽快恢复正常的居住条件。
四、预案的实施流程
1. 通报与预警:根据天气预报和河流水位实时监测信息,当预警灾害等级为Ⅰ级时,向相关农村居民发布预警通知。
2. 人员疏散:在预警通知发布后,组织农村居民有序撤离并转移到临时避难点。
3. 物资调配:根据灾害情况,并根据需求计划,调配救援物资如食品、饮用水、药品等,确保救灾物资足够供应。
4. 环境保护:采取必要措施避免环境污染,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5. 制定恢复计划:组织制定农村住房恢复和重建的计划,并与相关院校和专业机构进行技术交流。
6. 重建工作:在灾后秋季开始重建工作,对受损住房进行修复,确保农村住房的质量和安全。
五、预案的推广与培训
1. 定期组织洪涝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农村居民和救援人员的应对能力。
2. 在农村广播电台、电视台、社区大屏幕等公共信息媒体上发布洪涝灾害预警,提高信息的传递以及大众居民的应对能力。
3. 支持和鼓励农村居民参加相关培训课程,掌握相关灾害应对知识和技能。
六、预案的总结与改进
1. 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并相应修订和完善预案内容。
2. 根据新的洪涝灾害情况和技术发展,不断更新和提高应急方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加强和丰富应急资源库,包括物资、设备和人力资源,确保各种灾害条件下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应对。
通过制定和实施上述的洪涝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预案,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农村居民在洪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农村住房的安全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应对方案,提高他们对洪涝灾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5
目的:为了保证业户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运行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各设备的正常运行,使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在夏季安全防汛
1、在汛期到来之前成立防汛小组,由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工程部主管任副组长,组员为安防部主管、物业部主管和值班经理;
2、在险情发生时,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工程部主管负责现场指挥,客服中心经理、保安部经理负责调配本部人员配合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经理临时负责指挥,并及时通知防汛小组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1、设立防汛器材专用存放库,内存放防汛器材,主要应有潜水泵若干台、排水胶管、防水配电箱、编织袋、砂子、铁锹等;
2、防汛器材库的钥匙应在安防部、工程技术部、项目部各存放一把;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干净;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并将控制放在“自动”位置;
(3)检查大厦内、外雨水井、污水井、雨水管是否有堆积物,并加以清除,保证排水畅通;
(4)检查配电室、中控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情况,若有发生应及时处理。
1、若雨水灌入地下机房,工程部人员应及时启动污水泵排水,并用沙袋堵住机房门保护各种重要设备。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经理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抢险,一方面马上通知项目经理及防汛小组其他成员;
2、安防人员由安防部经理指挥,一部分人员维持秩序,一部分人员协助工程部排除险情、抢救设备;
3、物业部人员清除各处积水;
4、险情发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准备;
5、事件处理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由项目经理向公司领导作出汇报。
洪涝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篇6
暴雨、洪水发生前:
对于地处低洼地带、山体滑坡危险区域的房屋,每年夏初应对房前屋后进行检查,留心附近山体变化,看山上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查看房子地基和房子本身的变形情况。如果降雨较大,要查看房屋四周有无积水,排水是否畅通,防止山洪冲击或浸泡房屋;对应急情况下的撤离方向和地点要做到心中有数。
检查用电线路和设施,低洼地区要重点检查,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对失修、老化则未及时更换的线路和设施,应提前关闭电源。
走路、车辆行驶应远离危险建筑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等),遇低洼积水应绕行,避免强行通过。
暴雨、洪水发生后:
发现重大暴雨、洪水征兆或已经发生暴雨、水灾害时,在防止和延缓险情、灾情扩大的情况下,如需要施救,应尽快将信息传递出去,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争取救援,或及时拨打110、120、119以及其他社会求助电话,说明事发的详细地点、险情程度、被困人数、联系电话等。
暴雨洪水突发性强,陡涨陡落,但持续时间长。当在河道内进行施工或拟过河时发现河道涨水,要迅速撤离,不可麻痹迟疑。汛期河道涨水时,千万不要强行过河,要耐心等河水退了以后再过河,或长距离绕行过河。
发生暴雨、洪水时,避雨要远离高压线路、杆(塔)、电器设备等危险区域。雷雨时要关闭手机。企业应视情况留住员工统一躲避暴雨、洪水,安排临时食宿,员工应及时通知家人。
在室外工作的人员应就近避雨,车辆应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
当积水深度接近车辆底盘时,驾、乘人员下车时应双脚同时着地,离车迅速到安全场所。
当房屋内的进水深度将达到最低电源插座高度或带电设备前,应立即切断电源。
可见暴雨洪水自救自护方法非常重要,一定要对其暴雨洪水自救自护方法多加了解,而且不仅要了解上述自然灾害安全小知识,还应该了解预防水灾的措施有哪些等知识。
洪涝自救自护方法
洪水来袭,要科学处理,以保证人民生命安全为第一责任,处于危房危险地带的人要迅速转移。实在来不及转移的,向高处,如结实的房屋顶上转移,等候救援人员营救。
为防洪水涌入屋内,可用沙袋堵住门槛。
袋可以用麻袋、草袋、布袋、尼龙袋将里面塞满沙子、泥土、碎石。如预料洪水还会上涨,那底层窗槛之外也要堆上沙袋。
在家中准备适量的食物,饮用水和保暖衣物等,以防挨饿受渴。
如水位不断上涨,就必须自制木筏逃生。床板、箱子及柜、门板等,都可用来制做木筏。如找不到捆绑绳子,可用床单、被单等撕开来代替。
在离家前,还要把煤气阀,电源总开关等关掉。时间允许,要将贵重物品用毛毯裹好,收藏在楼上柜子里。出门时把房门关好锁好,以免家产随水漂流掉。如果没有时间,那么只能放弃财物,不能因财而丧生。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系列
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应急预案需要有条理性,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比较高质量?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系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况,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二、重大紧急情况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一)重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 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 级<最大风力<12 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 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 70 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 毫米或连续3 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 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 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 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三、重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出处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三)部门职责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建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提供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提供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 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四、特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 ,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4、电力、通讯保障组:由市供电局、电信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7、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局、交通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当达到或即将达到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 ,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三)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 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况,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 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况;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则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2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本事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1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本事和救助水平。
1。4。2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 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 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 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职责制落实情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工作的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制订和防汛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下达防洪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防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
自治区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并负责经委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
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与自治区防办共同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集和安排抗洪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特大防汛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到达各受灾地区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因强降雨引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城市排涝网络建设与管理,协助水利部门编制城镇防洪排涝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全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检查、监督河海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的安全运行情景,担负防洪、兴利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和水毁修复计划。
自治区农业厅: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中农业受灾情景,指导农业防汛救灾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自治区防指供给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自治区广电局:负责按照自治区防指要求及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优先指配防汛无线电通信频率,组织无线电干扰排查工作。
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及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供给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
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供给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做好汛期公用通信网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协调区内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
广西海事局:加强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航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管辖范围内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组织、协调和指导所辖范围内的水上搜寻救助。
广西军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调驻桂友邻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
武警广西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空军南宁指挥所:负责空军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广西电网公司: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
柳州铁路局:负责所辖铁路运输的防洪安全,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组织实施铁路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组织运送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广西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工作,参与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示;负责自治区防指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防洪预案、重要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职责制,参
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及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经费的分配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区防汛部署和决策提议,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重大事故。
有防汛任务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市、县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汛期,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要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汛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工作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够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从轻到重依次分为4 级:一般(iv 级)、较大(iii 级)、重大(ii 级)和特大(i级)。
一般洪涝灾害:沿江乡村区域发生一般洪水;5 级堤防工程、一般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二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较大洪涝灾害:沿江一般城镇区域发生较大洪水;4 级堤防工程、重要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重要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一级公路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重大洪涝灾害:沿江中等城市区域发生大洪水;3 级堤防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大中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一般航道通行中断,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特大洪涝灾害:沿江重要城市区域发生特大洪水;2 级以上堤防工程发生决口;重要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1。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2。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 小时内报到自治区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 分钟内报到自治区防指,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供给依据。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景、出险情景和防守情景,在每日8 时前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并抄报自治区防指;自治区防指应在每日9 时前将出险情景和防守情景报告国家防总。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工程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市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并在2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到自治区防指。
(2)当堤防和闸坝、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景,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以及供给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
2。水库工程信息。
(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逐级上报自治区防指,其中: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自治区防指,小型水库应在1 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3 小时内报自治区防指。
(2)当水库发生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防洪抢险预案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景,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当水库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重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光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并按防洪抢险预案果断处置,以确保大坝安全。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景,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景,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重特大灾情,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 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到自治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后及时报告详细灾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依据。
3。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职责人、防汛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的各种准备,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和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要同时制订工程抢险方案,并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5。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时整改。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的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景和洪水走势,为预警供给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当主要江河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自治区防指或自治区防指授权有关地级市防汛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景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市或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基本依据。紧急情景下,水文部门每小时预报一次水情。
我区郁江、浔江、南流江、钦江等流域和沿海地区以及桂西岩溶盆地的低洼区为渍涝易发地区。有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降雨情景和水情预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
(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本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根据台风暴潮预警信息,自治区防指应及时通知可能受台风暴潮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防汛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决策的技术依据。
1。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江河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新的情景,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3。江河、水库和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报批和备案。
4。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必须坚决执行。
5。1。1 按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行动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5。1。2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一样情景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 自治区防指负责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跨市的水利、防洪工程由自治区防指视情景直接调度。自治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景。
5。1。4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景。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 对跨区域发生或可能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景。
5。1。7 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处置,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2。多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大洪水;
3。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特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5。大中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大中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
1。自治区防指。
(1)宣布相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
(2)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有关情景上报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国家防总,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3)视情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4)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在12 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根据需要随时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情景;做好江河、水库洪水调度;紧急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小时一次滚动预报。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协助做好水库、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自治区交通厅及铁路、民航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供给运输保障。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
自治区卫生厅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卫生防疫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帮忙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坚持与自治区防指的沟通,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情景。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大洪水或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3。某座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风力8 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或台风正面袭击我区,或受台风影响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
(1)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有关情景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情景严重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2)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
(3)自治区防指在24 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4)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灾民。
自治区卫生厅派出医疗和防疫队伍赴一线协助开展防病治病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根据情景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
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与自治区防指的联系,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和抢险救灾情景。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1。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一般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较大洪水,或主要江河的重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漫溢;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较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3。小(一)型水库垮坝,或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
袭击我区或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副指挥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时将有关情景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自治区防办在24 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自治区防指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职责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忙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自治区防指。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出现下列情景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一般洪水,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重要支流、某条中型江河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一般洪水;
3。小(二)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1。自治区防指秘书长或自治区防办主任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将有关情景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正、副指挥长,并通报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景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职责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本事等。
3。在紧急情景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职权,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建设、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预报降雨量到达临界雨量,或者雨量观测点降雨量到达必须数量、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或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人民政府应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和财产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它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5。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职责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堤防及其重要支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其中干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大型水库垮坝应由自治区防指立即报告国家防总办公室。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景组织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视情景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职责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由强降雨、山洪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台风暴潮引发的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前述响应措施分别处置。
5。7。1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5。7。2 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景,同时抓紧了解情景,随后补报详情。
5。7。3 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对重大险情、灾情,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抄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
5。7。4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方面的信息,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7。5 自治区防办接到异常重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防总,并及时续报。
5。8。1 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的处置,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2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景,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8。3 根据险情和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请求,自治区防指供给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支援,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5。9。1 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使用。
5。9。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景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5。9。3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5。9。4 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5。9。5 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供给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9。6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
5。10。1 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10。2 必要时可经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进取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景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1。1 全区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自治区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自治区防办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审核和发布。
5。11。2 各市、县(市、区)的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会同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发布。
5。12。1 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时,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解除相应的应急响应。
5。12。2 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12。3 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恢复当地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职责。
6。l。2 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l。3 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供给通信保障。
6。l。4 在紧急情景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信息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 34 - 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或工程防汛安全职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供给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地方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
自治区防办组建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总队,下设具有不一样业务特长的支队,作为自治区级专业抢险队伍。各市根据情景,组建市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
3。 防汛机动抢险队的调动: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总队下设的各支队,由自治区防汛办负责调动。需要其它市防汛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持时,由需要调动抢险队的市防汛指挥机构向自治区防办提出调动申请,自治区防办协调调动。
4。 部队参加抢险的调动: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由自治区防指根据需要向广西军区或武警广西总队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应经过同级防汛指挥机构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景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供电企业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以及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海事部门负责大洪水时通航和渡口的安全,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无障碍通行。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
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物资储备。
(1)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办储备的防汛物资,重点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2。物资调拨。
(1)自治区级防汛物资的调拨:由自治区防指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市防汛指挥机构向自治区防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用。
自治区防指直接调用的防汛物资,由自治区财政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市防汛指挥机构申请调用的,由市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补充。
(2)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1。自治区财政根据洪涝灾害程度、水毁工程情景,安排资金用于防汛设施的修复补助。
2。自治区财政设立专项防汛岁修资金或抢险救灾应急资金,专项用于大中型水利、防洪工程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1。在汛期,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3。1 自治区防指要依托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全区防汛指挥系统,并与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全区14 个市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水平。
6。3。2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经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或出现跨市的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并呈发展趋势;或出现其它在全区有重要影响的汛情,由自治区防指统一发布。其他汛情按管理权限,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发布。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防汛人员培训。自治区防指负责自治区、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自治区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一样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响应本事。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自治区防指一般每2~3 年组织举行一次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抗洪抢险演习。
洪涝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负责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景,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7。3。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景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ⅰ、ⅱ级响应结束后,自治区防指应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构成评估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8。1。1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经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一样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l。2 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40 - 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8。1。3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 年一遇的洪水。
8。1。4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 年一遇的洪水。
8。1。5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 年一遇的洪水。
8。1。6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 年一遇的洪水。
8。1。7 洪涝灾害:因降雨、溃坝及风暴潮造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8。1。8 全区37 个重点防洪市(县):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来宾、贺州、崇左、百色、河池、钦州、北海、防城港、平南、桂平、苍梧、藤县、龙州、宁明、扶绥、邕宁、横县、武宣、象州、融水、融安、柳城、平乐、灵川、全州、昭平、北流、容县、博白、宜州、合浦。
8。1。9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台风、风暴潮、灾害性强降水来临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能够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汛情公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紧急处置权、调用权和决定交通管制。对不服从紧急处置和调用的,防汛指挥机构能够强制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由自治区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
一般情景下每5 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遇特殊情景可及时修订,由自治区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市防汛指挥机构专家评审,并视情景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各市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团体和个人,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并予以处罚。
本预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本事,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景,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景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进取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景,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 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 级<最大风力<12 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 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 70 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 毫米或连续3 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 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 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 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取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
2。当到达或即将到达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来源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提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忙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提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景,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景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供给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供给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供给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供给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进取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供给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景。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供给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供给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供给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进取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当到达或即将到达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景。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景,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景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坚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供给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景,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供给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忙。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景;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防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水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市洪涝灾害卫生防病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为保证抗洪救灾工作有序运行,中心成立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处置专业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级别或事件发生态势、洪涝灾害事件的性质及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各专业组成员构成,部署应急处置工作。中心各科室在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指挥下,做好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职 责:负责收集各专业组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报告,包括对全市范围内洪涝灾害事件的动态、采取的措施、预测事件变化的趋势、各专业组工作动态等。
职 责:负责及时向阆中市卫生局和南充市疾控中心报告洪涝灾害事件信息;负责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负责每日对网络报告的洪涝灾害事件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市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及洪涝灾害事件报告网络畅通。
职 责:负责对洪涝灾害事件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因灾引发的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明灾害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卫生处置意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
职 责:在受灾地或因灾引发传染病的地方开展和指导消、杀、灭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蔓延。
职 责:负责采样用品的准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查找病原体、中毒物质或其他致病源。如当地无法开展相关检测时,应及时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职 责: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本事,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洪涝灾害事件,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事件的控制;适时编制防治工作简报,宣传洪涝灾害事件防制工作动态。
职 责:主要负责洪涝灾害事件控制所需的应急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供给运输工具保障,以适应事件处置的需要。
当我市发生洪涝灾害事件时,按照阆中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等相关信息,将救灾防病工作分为常态、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全市未发生洪涝灾害,但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或根据气象等部门预报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时,进入常态管理。常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建好应急专业队伍。各应急专业队伍分别由中心从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的专业人员组成,坚持人员稳定,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本事。
2。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准备工作。落实救灾防病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药品、器械、免疫制品、快速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应急物资。
发生洪涝灾害时,无异常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进入预警状态。预警状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消杀、消毒工作。一旦发生洪涝灾害,立即调派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赶赴受灾现场,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消杀、消毒工作,防止疾病媒介生物孳生,加强水源监测和消毒工作。
2。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和通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相关灾情信息;建立与民政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应急响应进程;加强灾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启动疾病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经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并应及时将卫生应急工作情景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卫生局;网络遭到破坏或没有条件的地方应利用传真、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
3。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重点加强对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钩体病、乙脑、急性眼结膜炎、皮肤感染症、感染性腹泻、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其他要求监测的疾病进行监测。疾控中心要根据监测和分析结果及时做出预警范围和预警病种,并上报市卫生局。
4。开展卫生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报刊、手机、电视等新闻媒体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促进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对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和应对本事。
5。进取开展防范工作,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毒品的管理,防止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实际情景,采取预防性免疫接种措施,防止传染病流行和蔓延。
发生洪涝灾害,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有明显升高,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
1。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对灾害进行卫生学评估,预测可能发生的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采取预防措施;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指导检查灾区饮水消毒措施落实情景,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确保水源和饮用水的卫生质量,教育动员群众喝开水。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指导群众重点做好灾民居住场所的消毒,及时清除、处理垃圾、粪便。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指导开展灭蚊灭鼠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相关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与广电等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
4。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疾病风险,对高危人群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开展适宜的应急服药工作。及时开展周边地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做好疫情调查与处理工作,必要时对发生传染病的区域提出划定疫点疫区和实施管制的提议。
5。对临时安置点加强对卫生防疫工作,指导临时厕所的设置和建立,开展环境消杀灭和卫生宣教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心理干预。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经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评估,灾害所引发的卫生隐患基本消除,由启动响应的上级部门决定终止响应。同时,组织开展灾后卫生评价,继续做好灾后防病工作,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民回迁前的卫生学评价和环境清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公共卫生监测和指导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合集
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我们必然要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及时控制事故的扩散,对于应急预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合集,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况,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二、重大紧急情况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一)重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 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 级<最大风力<12 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 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 70 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 毫米或连续3 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 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 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 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三、重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出处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三)部门职责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建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提供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提供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 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四、特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 ,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4、电力、通讯保障组:由市供电局、电信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7、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局、交通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当达到或即将达到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 ,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三)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 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况,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 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况;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则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2
为有效地开展洪涝灾害发生时医疗紧急救援和灾后疾病控制,把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维护正常的社会轶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经过宣传教育,增强全县人民自救和灾后疾病防范的意识;坚持不懈地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我县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确定的职责对本辖区内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理解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
制定洪涝灾害应急技术方案,建立完善调研论证制度,科学指导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开展处理洪涝灾害的相关培训,为应急处理供给技术保障。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洪涝灾害引发的严重损害社会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及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理工作。
我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指挥机构为县级。
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办公室、医政股、计财股、公共股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组成,县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发生较重、严重洪涝灾害后,在县防洪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县防洪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决策、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办公室,从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公室负责洪涝灾害应急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收集洪涝灾害发生、发展及灾害防病、医疗救护、卫生执法监督等有关信息,掌握动态,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供给依据;组织专家制定应急策略和预防控制措施,开展效果评估;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对落实情景进行督查;统一调配应急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县防洪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设医疗急救、疾病防治、物资保障、健康宣传、安全督查工作等五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医疗救治组:有医政股牵头。负责组织、指挥医疗单位开展现场医疗救援。
疾病防治组:由公卫股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洪涝灾害之后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与评估等,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形势和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提议。
物资保障组:由计财股牵头。负责应急物资调度,设备的采购,保证供应。
安全督查组:由局纪检室协助。负责对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景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理。
县卫生行政部门设立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洪涝灾害事件发生后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组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护与专业人员进行有关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对灾后易发生的霍乱、痢疾、伤寒、甲肝、钩体等传染病做好防治工作。
根据洪涝灾害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发生时光、发生场所等因素,并参照《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洪涝灾害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两级。根据灾害发展情景,应对灾害的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出现洪水上涨,低洼地方积水;
自备水源受污染,整个自来水管网未受影响;出现人员受伤,未见死亡;防洪指挥部认定的一般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出现洪水上涨,街道积水;人们生活用水受到污染;出现人员伤亡;防洪指挥部认定的较重洪涝灾害。
洪涝灾害在我县区域内发生,立即启动本预案。县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作出分级的初步确定,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作出分级响应。
一般洪涝灾害有县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下一步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的提议。
如果初步确定为较重洪涝灾害,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迅速组织市和县卫生医疗急救队伍赶灾区开展急救工作。组织专家和专业人员赶灾区指导疾病防控、卫生执法、健康教育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报送。
职责报告人包括: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包括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县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
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街道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作出适时应急响应。
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
报告内包括灾情、人员伤亡情景、疫情、食品中毒、饮用水污染状况、医疗需求。
报告分首次报告、阶段报告、总结报告。
应急响应期间,与洪涝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有关的新闻由具有新闻发言人资格的单位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市民宣传防洪救灾中涌现出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洪涝灾害中的自救互救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本事。
开展洪涝灾害期间的家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的发生。
按照统一规划,整合我县的医疗救治资源,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医疗救治信息体统、医疗救治队伍和医疗救治机构在内的洪涝灾害医疗救治体系。
县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防洪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队伍,应急队伍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组,并配置相应的装备。
县卫生局公卫股科负责对全县灾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灾后防病工作。做到人员、经费、物资、药品四落实。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及其灾后的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洪涝灾害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受灾现场,加强监督执法,对受到污染的食品、饮用水进行分类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的管理,避免因食品原因引起中毒和诱发疾病。
建立涉及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理的所有机构和人员的通讯录,如有变动,随时更新。有关机构及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
“120”医疗急救电话及全县急救网络无线集群系统正常运转,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组织、统一指挥,按照就急、就地、就近、专科优势调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处理好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的呼救。
县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卫生应急调度准备工作,保证应急第一时光的供应。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预警预防机制
4.预案的启动
5.应急反应与处置
6.灾后处置
7.附则
8.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若干规定》《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编制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市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一切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对不服从指挥和不执行调度命令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1.4.2以人为本,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3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4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5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1.4.6依法明确有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1.4.7科学决策,快速反映,及时抢救。
1.4.8洪涝灾害各类信息实行共享。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青岛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市建委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防汛抗旱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针对重大洪涝灾害,可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2.1.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
2.1.2市防指组织机构
市防指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市农委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海军北海舰队司令部分管副参谋长、青岛警备区分管副司令员任副指挥,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农委、建委、交通委、经贸委、水利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市政公用局、国土资源房管局、人事局、公安局、卫生局、地震局、教育局、信息产业局、广播电视局、林业局(城市园林局)、农机局、安监局、青岛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山东移动公司青岛分公司、济南铁路局青岛办事处、青岛交运集团、青岛供电公司、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山东青岛水文局、海军北海舰队、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其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2.1.3市防指职责
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政府的指示,统一指挥全市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负责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和调度。
2.1.4市防办职责
市防办是市防指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掌握防汛信息,研究防汛工作对策,组织、协调全市的防汛工作;科学调控洪水。
2.1.5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把握全市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洪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防汛抗洪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防汛设施建设和重点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防汛项目的立项审批(政府投资)或核准(自筹资金)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归口管理全市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汛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区市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汛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农委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畅行无阻。及时依法查处防汛期间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矿山、尾矿坝及其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评估、汇总灾情并及时上报;积极争取救灾经费;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防汛抗洪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拨付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安排防汛抗洪、除险加固工程及通讯等专项经费,根据防汛抗洪的实际需要和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防汛经费上给予支持。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配合市内四区受灾房屋的抢险及灾后建设工作。负责汛前对危病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接到台风暴潮预报后,配合相关区政府做好危病房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负责海洋灾害(巨浪、风暴潮)的监测与预报警报发布。
市建委(市城市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抗洪工作;负责市内四区的洪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防汛抗洪规划的制定;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市内四区城市防汛抗洪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费的落实和分配。
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办事处(设防洪指挥分部)负责协调青岛区域内铁路系统的防洪工作;组织检查防洪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代表济南铁路局参加本地防洪抢险工作;组织运力运送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市交通委负责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洪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保证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线畅通,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对防汛指挥及运送防汛抗洪物资的车辆免征过路过桥费。
市经贸委负责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的监控,负责市内四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工作,协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及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解决灾区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供应;协调经贸系统各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救灾物资、重要商品的运输车辆由市防指统一调配,灾后对使用的救灾物资由各单位统计上报,市防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洪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做好应急通信设施的协调调度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抗洪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经市防指审定的洪涝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洪动态,以及灾害性天气预报。维护好防汛抗洪专用有线通信线路,确保汛期线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滚动预报;向市防指及各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
市地震局负责全市地震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地震预报预警情况,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抗洪工作。负责通知各类学校做好预防洪涝灾害的准备工作。
海军北海舰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安排的具体任务,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防汛无线通讯及中继台的管理、维修工作,做好海洋及灾区救助工作。
青岛警备区、武警青岛支队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根据市防指安排的具体任务,指挥各自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市人事局负责协调解决各级防汛抗洪机构的人员编制;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调度浅海滩涂以及养殖和捕捞船只的避风、防浪工作。
青岛交运集团负责防汛抗洪物资的陆运工作,担负汛期运输车辆值班任务。
青岛供电公司负责对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大中型水库、河道的照明用电及闸门起闭电源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尽量保证使用双回路电源,确保抢险救灾用电;负责对灾区供电设施的抢修维护,优先保证防汛抗洪用电。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对防汛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有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汛期间有线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雨情、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
山东移动通信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对防汛指挥机构和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无线通讯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管护,确保防汛抗洪期间无线通讯畅通;及时准确地传递水情、雨情、气象预报等重要信息;确保无线调度专用车优先满足防汛抗洪应急需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负责受灾地区财产损失的调查工作,做好已保险财产的理赔工作;积极参与保险标的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为保户提供防汛抗洪技术性服务;适当增补防汛抗洪安全器材,落实有关防灾措施。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市管供水、供气、供热等生产生活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确保城市生活生产稳定;负责崂山水库的防汛安全;负责做好市管雨污水管道的疏浚与畅通工作,确保排水设施运转正常,排水畅通。
中石化山东青岛分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用油的供应工作。
市农机局负责防汛抢险、抢修工程所需农业机械的组织调配工作。
市林业局(城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现场的伐木工作及河道阻水林木的清除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及时向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A级旅游区(点)的防汛督导工作,全力保证游客安全。
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青岛分局负责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引黄济青工程和棘洪滩水库的防汛安全及该范围内的高压输、变电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
山东青岛水文局负责组织降水、洪水的监测及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指提供全市的雨情、水情及洪水预报等水文信息。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洪涝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将结果报市防指。
(2)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及时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并报市防指。
(3)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防指应尽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大测验频率,及时报告测验结果。其中,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指,为市防指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①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及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区市防汛指挥机构应在每日9时前向市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河道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时,应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
②堤防、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被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及通信联络方式。
(2)水库工程信息
①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大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道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密度,按照上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并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工程运行状况。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市防指。
②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下游发出预警并处置险情,同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和通信联络方式。
③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前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受灾情况,市防指应全面收集动态灾情,掌握灾害情况,及时处置并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国家防总报告。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立即上报。发生重大灾情的,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初步情况,并迅速组织核实实时灾情,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区市防汛指挥机构应严格按照《水旱灾害统计上报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各级、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和防汛队伍,完善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和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问题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紧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全面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河流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和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水管单位按照防汛工作标准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进行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足够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对社会通信公网的检查维修,确保防汛通信专网、滞洪区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在河道、水库、滩涂、滞洪区内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法下达清障令,强行清除。
3.2.2洪水预警
(1)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市防指应确定全市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及时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市防指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同时,应做好排涝准备工作,必要时,应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抗灾指挥组织结构和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应加大观测密度,加强巡逻。各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应落实信号发送员,确保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同时,应将险情及时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滞洪区预警
(1)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定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并报市防指审批。
(2)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的监测,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3)使用滞洪区时,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及时转移群众。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风险图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绘制城市洪水风险图、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以各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定防洪水方案,并根据洪水变化情况,修定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主动应对洪水。
(2)防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对已经市政府或市防指批准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有关区市和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3.4预警预防机制
3.4.1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海洋、水文、地质灾害等预报信息;保安信息:相关单位监测发现的异常信息;其他信息。
3.4.2信息分析
市防办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评估、分析,根据洪涝灾害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应对意见。
4.预案的启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市气象局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将发生大面积内涝;
(2)一条以上主要河道干流水位全面接近警戒水位,并预报将超过警戒水位;
(3)市气象局预报台风(热带风暴)将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并发出紧急警报;
(4)大中型水库或重要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标准洪水;
(6)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况。
5.应急反应与处置
5.1本预案启动后,市防指应立即向市政府、省防指和国家防总报告。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区市防汛指挥机构立即按照职责分工上岗到位。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2市防指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暴雨、洪水、台风、潮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以及水利工程的险情状况,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根据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出险情况,有关职能部门赴现场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市政府同意,可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机构,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4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过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灾情调查、灾民慰问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市防指负责对洪涝灾情进行汇总上报。
5.5市防指统一指挥有关单位协助各区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负责分析雨情、水情、险情、灾情,提出洪涝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意见,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收集信息,传达指令,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区市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区市政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水利、建设、交通、电力、房管、通信等有关部门分别指导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交通道路、电力设施、地质灾害、公共通信设施等的抢险救灾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上渔船回港避风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设施的抢险救灾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道路的交通秩序。
(2)预测预报。气象、海洋、水利、水文部门做好暴雨、洪水、台风、潮位及山地灾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报市防指。
(3)应急物资、电力、通讯保障。市防办牵头,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委、卫生、铁路等部门共同做好应急防汛物资、器材等的储备和调运工作;电力部门负责保障电力供应;通信部门负责保障通讯畅通。
(4)应急资金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发改委、水利、民政、交通、房管、卫生等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市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工作,指导、督查救灾款(物)的使用和发放。各相关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5)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6)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的区市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工作。必要时,市发改委牵头,经贸、交通、粮食、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7)新闻宣传。重大洪涝灾害及其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信息稿件,须经由市防指审核后,根据重大突发性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6.灾后处置
6.1市防指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对灾情进行全面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认灾害等级。
6.2市民政局应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统计等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并将结果及时报市防指。
6.3灾情发布
灾情数据以市民政局与有关部门会商的统计数据为准,对外发布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及相关新闻报道,须经市防指批准。
6.4灾后处置
灾害发生地所在的区市政府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妥善安排灾区重建工作。市发改、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建设、市政、房管、民政、农业、教育等部门和警备区、武警支队等单位负责受损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城市供水、供气设施的抢修及校舍、民房的修缮等工作,保障工农业生产和教学活动的尽早恢复。各保险公司应做好善后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情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防御洪水方案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防御洪水方案一经批准,各级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防御洪水方案的要求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7.1.3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4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5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6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7紧急防汛期:根据《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雍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应急处置;根据防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1.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管理。本预案每3年评审一次,由市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市政府批准。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人事部门联合进行表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依法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解释。
7.6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4
由于最近暴雨不断,我辖区又是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洪涝灾害期间,各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危险因素。为做好洪涝灾害期间救灾防病工作,完善救灾防病应急指挥体系和救灾防病预案,确保领导、组织、措施到位,特制定《抗洪救灾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易召凡
副组长:肖功雄、杨斌、兰先勇、周俸民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抗洪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医疗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医疗工作;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小组负责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毒灭菌等药品和现场处置设备、物资,保障抗洪救灾医疗应急及本院伤病人员的救治需要工作。抗洪救灾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其他相关物资及时到位,保证医疗救护正常运行。
二、严格按照抗洪救灾值班表,保证值守时在岗。
保持电话网络完好、畅通,做好了药品器材、交通、通讯工作等相关准备工作,24小时待命,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进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
四、公卫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灾害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对抗洪救灾医疗救援组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充分准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我院将密切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及村卫生室沟通协调。
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自身隐患的排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尽力避免自身受灾,减少灾害损失。
洪涝发生后,各科室须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检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遇到重大灾害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5
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总务科科长兼主任。
成立医疗救治、物质保障、安全监查三个组,按规定职责工作。
(一)医院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洪涝灾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区洪涝灾害应急办领导小组命令和指示,负责紧急情况下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全面掌握洪涝形势,组织制定相关预案统一指挥工作。
3、部署工作任务。
4、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二)医疗救治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立即实施救治同时报告领导小组。
2、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建设。
3、积极主动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治疗和转运,降低风险。
(三)物质保障组主要职责:
保证急救药品、器械、仪器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四)安全监查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有关科室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置。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院感科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全院各科室值班人员保证在岗;电话网络保持完好、畅通;急诊科急诊外用电话必须保持通畅,急救电话不得私用;
1、医务人员迅速对灾害中伤员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洪涝灾害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5、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灾后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6
1.1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灾害分类应急预案》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及周边区域发生的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建构筑物安全的暴雨、洪水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2.1组织机构(结构图见附录1)成立暴雨、洪水灾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保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办事机构。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善后处置、治安警戒五个专业组。
2.1.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指挥部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履行。
①抢险救灾组:负责险情发生时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救灾,落实抢险救灾措施;组织受灾人员、物资的疏散。
③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及饮用水、食品卫生工作;及时向“120”求援。
⑤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通讯、车辆调度、抢险物资和器械的保障工作。⑥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后的理赔和恢复。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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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况,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二、重大紧急情况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一)重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 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 级<最大风力<12 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 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 70 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 毫米或连续3 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 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 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 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三、重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出处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三)部门职责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建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提供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提供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 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四、特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 ,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4、电力、通讯保障组:由市供电局、电信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7、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局、交通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当达到或即将达到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 ,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况。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三)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 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况,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 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况;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则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2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县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全校防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小学突发性特大洪涝灾害应急实施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反对麻痹大意,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岗位管理,分工负责。
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时,由在岗教师负责学生的撤离工作,在学校学生转移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危险地带,就近进入教学楼、综合楼避洪。各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通力合作,全力抢险。
发生洪水险情后,各救援组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组织保障系统,明确任务要求
(一)机构设置
1、在教育局抗洪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抗洪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xx
2、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学生转移组,抢险救助组,安置防疫组,物资管理组。
联络协调组
组长
组员
学生转移组
组长
一组组长
组员
二组组长
组员
三组组长
组员
四组组长
组员
五组组长
组员
抢险救助组:
组长
组员
防疫安置组
组长
组员
物资管理组
组长
组员
(二)任务要求
1、联络协调组
(1)认真做好灾前、灾后的宣传工作,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做好同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及其他教师的通讯联络工作:
(2)及时将收集、汇总的学校灾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为教育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及时将教育局对防灾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到各教研室,各班级。
(4)制作各类宣传品,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汛抢险救灾和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自保和逃生能力。在灾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期间,及时收集整理上级领导及学校教师的联络通讯方式,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学生转移组
(1)灾前统一规划好集散区域和师生集散路线,检查落实各班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对各种不同情况下发生洪涝时,学生的转移做详细的安排部署及模拟预演。
(2)临灾预报发布后和特大洪涝发生时,本着就近转移的原则,避开平房或开阔场地,组织师生迅速转移到高大建设筑物内,尤其是作好学前班,1—3年级学生的转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灾后疏散及遣散回家工作,解决师生办公,上课,学习,御寒,防病治病等工作。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预案》,并组织落实到各个环节。配合学生转移组做好师生集散的宣传组织工作,在灾前发生前,能够快速有序地把师生集中到高大建筑物内或其它安全地带;并迅速清点人数,逐级向上汇报。
(4)洪涝后要做好余灾及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
3、抢险救助组: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并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发现险情,组织人员积极排除,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防疫安置组
洪涝发生后救助无家可归学生,尤其是救助好丧失亲人的学生孤儿。组织设立救助所,组织医务、后勤人员做好师生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学生的健康状况随时监控,负责救治因灾受伤的病人,同时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的检测,防止重大疫病发生、蔓延,对人员作好善后处理事宜。
5、物资管理组:
(1)洪涝后建立物资接受供应站,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发放等工作。设立外来救灾物资接收站,接收外援物资。要作到帐目清楚、分类保管、运送快速、发放及时,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根据救灾需要,及时为各班级师生分配外援物资,检查指导各班级救灾物资接收、运送、发放工作。
三、防洪抗洪的宣传教育与防范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周会、队日活动、黑板报、“抗洪”预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洪灾”基本知识和预防方法教育,切实加强和认真作好抗灾、预防洪涝灾害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和提高师生的预防灾害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观念,但要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力度,切忌过分渲染,夸大其辞,造成不必要的恐惶。
2、组织洪灾科普知识竞赛和在紧急情况下学生转移及救助工作的演练。各科教师应将科普教育内容自觉纳入教学计划,使学生通过演练、自然课了解洪涝灾害及防灾减灾的方面的常识,基本掌握有关洪涝知识和防灾技能。
3、向家长及社会进行宣传,做好各种洪涝灾害的预防、自救、互救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班主任要乐于奉献,忠于职守,不得随意请假,确保学生时时有人监管。课间由班主任负责管护学生。
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各教研室、各教室及教学楼、综合楼、海霞楼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测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学校采取防范措施,及时进行加固、维修和拆除,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5、为确保学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上宣讲,学校要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讲,并长期检查和修订防灾救灾实施预案,切实作到灾后人人临危不惧,个个会自救、互救,安全转移。
四、灾后应急措施
(一)、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全体师生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坚决反对麻痹大意的思想和懈怠情绪。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树立高尚的师德意识和奉献精神,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已任,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在上课期间发生洪灾,任课教师首先要迅速反应,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往教室,有条不紊的共同组织学生及时向较高楼层转移。
(二)、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灾情发生后,因学校地势较高,各班在岗教师可利用缓冲期组织学生迅速转移,组织学生转移要紧张有序,按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和次序,忙而不乱的进行。教学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右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一年级组组长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在海霞楼二、三楼计算机室和语音室上课的学生,待在原教室不动。综合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中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屈惠芳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当时无课的其它老师,自觉的在各楼梯口及拐角处负责保护学生,每楼梯口或拐角处应有两位以上教师监护。如确实来不及转移,在岗教师应迅速指挥学生牢牢抓住易抓建筑物,如暖气管、窗栏杆等或采取其它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坚决反对教师弃学生于不顾,自行逃离。一旦发现,事后严肃处理。
(三)、及时转移,认真清查。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后,各班主任要及时清查人数,落实学生去向,并时向联络组汇报清查情况。
(四)、积极协调,稳定情绪。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防灾救灾各小组在学校领导统一部署下,积极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对伤亡师生进行救治,并对伤亡师生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安抚,稳定情绪。
(五)、全面排查,准确统计。及时排查洪涝对学校校舍、教室等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对有潜在危险的校舍,学校立即将停止使用,或采取封闭、隔离、拆除及其他措施,防止余灾和各种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协助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灾情进行评估和调查统计,对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六)、通力合作,有备无患。做好校舍及校园内水、电器、易然品,防火设施等各项保障系统的安全检查的常备应急物品的储蓄,切实作到防患于未然。如果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师生转移,伤亡人员救护,疾病防治,安全保卫,灾情调查。尽力做好恢复教学,校舍修复和重建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校内安全和师生的工作、学习及生活应急等问题,有序安排生活,稳定师生情绪,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3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水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市洪涝灾害卫生防病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为保证抗洪救灾工作有序运行,中心成立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处置专业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级别或事件发生态势、洪涝灾害事件的性质及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各专业组成员构成,部署应急处置工作。中心各科室在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指挥下,做好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职 责:负责收集各专业组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报告,包括对全市范围内洪涝灾害事件的动态、采取的措施、预测事件变化的趋势、各专业组工作动态等。
职 责:负责及时向阆中市卫生局和南充市疾控中心报告洪涝灾害事件信息;负责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负责每日对网络报告的洪涝灾害事件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市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及洪涝灾害事件报告网络畅通。
职 责:负责对洪涝灾害事件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因灾引发的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明灾害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卫生处置意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
职 责:在受灾地或因灾引发传染病的地方开展和指导消、杀、灭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蔓延。
职 责:负责采样用品的准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查找病原体、中毒物质或其他致病源。如当地无法开展相关检测时,应及时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职 责: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本事,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洪涝灾害事件,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事件的控制;适时编制防治工作简报,宣传洪涝灾害事件防制工作动态。
职 责:主要负责洪涝灾害事件控制所需的应急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供给运输工具保障,以适应事件处置的需要。
当我市发生洪涝灾害事件时,按照阆中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等相关信息,将救灾防病工作分为常态、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全市未发生洪涝灾害,但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或根据气象等部门预报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时,进入常态管理。常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建好应急专业队伍。各应急专业队伍分别由中心从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的专业人员组成,坚持人员稳定,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本事。
2。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准备工作。落实救灾防病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药品、器械、免疫制品、快速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应急物资。
发生洪涝灾害时,无异常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进入预警状态。预警状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消杀、消毒工作。一旦发生洪涝灾害,立即调派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赶赴受灾现场,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消杀、消毒工作,防止疾病媒介生物孳生,加强水源监测和消毒工作。
2。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和通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相关灾情信息;建立与民政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应急响应进程;加强灾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启动疾病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经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并应及时将卫生应急工作情景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卫生局;网络遭到破坏或没有条件的地方应利用传真、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
3。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重点加强对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钩体病、乙脑、急性眼结膜炎、皮肤感染症、感染性腹泻、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其他要求监测的疾病进行监测。疾控中心要根据监测和分析结果及时做出预警范围和预警病种,并上报市卫生局。
4。开展卫生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报刊、手机、电视等新闻媒体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促进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对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和应对本事。
5。进取开展防范工作,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毒品的管理,防止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实际情景,采取预防性免疫接种措施,防止传染病流行和蔓延。
发生洪涝灾害,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有明显升高,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
1。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对灾害进行卫生学评估,预测可能发生的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采取预防措施;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指导检查灾区饮水消毒措施落实情景,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确保水源和饮用水的卫生质量,教育动员群众喝开水。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指导群众重点做好灾民居住场所的消毒,及时清除、处理垃圾、粪便。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指导开展灭蚊灭鼠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相关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与广电等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
4。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疾病风险,对高危人群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开展适宜的应急服药工作。及时开展周边地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做好疫情调查与处理工作,必要时对发生传染病的区域提出划定疫点疫区和实施管制的提议。
5。对临时安置点加强对卫生防疫工作,指导临时厕所的设置和建立,开展环境消杀灭和卫生宣教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心理干预。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经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评估,灾害所引发的卫生隐患基本消除,由启动响应的上级部门决定终止响应。同时,组织开展灾后卫生评价,继续做好灾后防病工作,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民回迁前的卫生学评价和环境清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公共卫生监测和指导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4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5
以防洪减灾为出发点,做到主动、科学地防御洪水,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等级的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为各级防汛部门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使防洪抗灾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序可循。
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依法防洪、科学抗洪,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军民联防、群专结合,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防洪规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实施细则》、《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水库防洪预案编制大纲》、《鄂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东南,地理座标东径114030,—115005,,北纬30001,—30036,。东邻黄石市,西接武汉市,北与黄冈市隔江相望,南接咸宁市。我市东南丘陵起伏伴有低山,是幕埠山余脉的延伸地带,北部沿江属垄岗平原,中部湖泊星罗棋布,地势低洼,为水网湖区,西南濒临梁子湖,是低丘岗地。 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350mm,降雨日129天,降雨总量亿m3。多年平均迳流深594mm,平均迳流系数,迳流总量亿m3。年降雨量在地区分配上,总趋势东南大于西北,南部太和、公友一带年均雨量1400毫米,西北葛店、华容一带,年均雨量仅1200毫米。降雨年际变化大,丰水年雨量(1986年),变差率倍。降雨量年内分配也不均,主要集中在4—7月。占全年的%。 我市主要湖泊有梁子湖、鸭儿湖、红莲湖、梧桐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南迹湖等,较大的河港有长港、薛家沟、新河道等35条,总长429公里。全市现有涵闸169座(其中沿江涵闸15座),总排水流量2364秒立方米,电力排涝站205处,装机488台套,容量万千瓦(不含樊口泵站),总排水能力236秒立方米;全市现有中小型水库35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7座,小二型27座),有效库容3923万立方米。全市现有千亩以上圩垸92处,内湖圩堤282公里,堤顶高程一般为20至米,堤面宽3至6米,圩垸面积48万亩。
历年洪涝灾害情况 ,长江流域发生了流域性组合型大洪水,在鄂州历史上实属罕见,其暴雨强度大,汛情来势猛,洪峰次数多,高水位持续时间长,险情出现多。5~9月份,降雨量达 mm,占全年的%;其中7月21日至23日,我市城区3天共降雨量达,整个7月份降雨量达,月降
一是灾害经济损失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堤防保护的人口不断增加,各行各业高速发展,淹一次其经济、政治损失越来越严重。
二是暴雨形成外洪内涝,背腹受敌的严峻形势。长江发生大洪水一般在5~8月份,同时也是鄂州多雨季节,暴雨、大暴雨多发生期间。因此, 外江发生大洪水的时候,内湖湖区伴随发生了内涝灾害。外江水位居高,又直接影响内湖渍水的自排和提排,如19,因外江水位高,洋澜湖泵站、花马湖泵站因超驼峰,被迫停机,部分城区受渍,整个花马湖流域周边6万亩圩垸和花湖经济开发区全部受淹。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江洪水和本市境内或本流域由于遭遇强降雨天气过程,导致境内主要河流洪水泛滥、山洪暴发、水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或失事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的洪涝灾害及洪灾应急工作。
鄂州市防汛除涝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鄂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重大洪涝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水产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鄂州日报社、市监察局、市农机办、市樊口泵站、市防汛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市樊口水文站。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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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湖泊水位控制站水位超保证水位,即长江水位超过米,梁子湖水位超过米, 鸭儿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均超过最高洪水位时,并预报还上涨。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1万人以上(含1万人),5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含1000间),1万间以下。
(5)中型小(一)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
I级(红色): (2)主要河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3)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区级以上城镇安全。
(4)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5万人以上(含5万人)。
(6)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含1万间)。
一般洪涝(Ⅳ级预警)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和发布;较重洪涝(Ⅲ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发布;严重洪涝(Ⅱ级预警)和特大洪涝(Ⅰ级预警)报上级机关确定和发布。
洪涝预警级别确定后,市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或明传电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市区街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出紧急通知或明传电报,同时通过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等媒体迅速向社会发布相应的级别预警预报。
当降雨量减小或停止,中型水利工程蓄水明显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汛情得到缓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分析后,宣布解除洪灾预警预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宣布终止预警期。
洪灾级别确定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洪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审批内容见附表),启动高级预案时,低级预案同时启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及时向市气象局、樊口水文站和各区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气象、水文、中型水库雨水情、险工情、各地汛情及洪涝灾害等信息,按照洪灾出现的程度等级和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制度进行。在出现较为严重洪水灾害过程时,适时填报洪涝灾害统计报表,综合汇总材料,编制防汛简报,并向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和指挥长报告,向上报送的灾情报表和综合材料须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审签后才能上报。
发生Ⅳ级洪灾时:主要由各区响应。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主要应急响应,防汛队员上堤巡查,水利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险情处理,民政、卫生单位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安置、卫生防疫治病等。同时,市防指要及时掌握情况,情况严重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发生Ⅲ级洪灾时:主要由市级响应。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状,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及部队官兵调配时的应急措施,加强水库和各类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市防指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发布指示和命令。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视汛情迅速增派人员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严重时,向省应急机构请求指导和协调。
发生Ⅱ级洪灾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响应命令,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服从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做好各项抗洪减灾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指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态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各地防汛指挥部门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市防指要派出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抗洪救灾工作。随时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通报情况。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本行业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由市防指发出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
发生Ⅰ级洪灾时:按照上级发布的响应命令,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各项防洪抗灾工作。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包括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抗洪救灾。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加强防守,科学调度,随时召开专项防汛会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随时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6
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总务科科长兼主任。
成立医疗救治、物质保障、安全监查三个组,按规定职责工作。
(一)医院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洪涝灾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区洪涝灾害应急办领导小组命令和指示,负责紧急情况下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全面掌握洪涝形势,组织制定相关预案统一指挥工作。
3、部署工作任务。
4、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二)医疗救治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立即实施救治同时报告领导小组。
2、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建设。
3、积极主动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治疗和转运,降低风险。
(三)物质保障组主要职责:
保证急救药品、器械、仪器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四)安全监查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有关科室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置。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院感科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全院各科室值班人员保证在岗;电话网络保持完好、畅通;急诊科急诊外用电话必须保持通畅,急救电话不得私用;
1、医务人员迅速对灾害中伤员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洪涝灾害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5、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灾后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7
一、特点
暴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形成水灾,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下暴雨时,做好防洪工作极为重要。
二、危险因素
1、连降暴雨。
2、排水沟不通畅。
3、库房破损,没及时维修。
4、库房地基不合理,外高内低。
5、防汛设备不齐全。
三、对策措施
1、各单位成立防汛突击队,下暴雨时各队员随时待命。
2、每年雨季来临前,行政保卫科组织人员做好排水沟的清除淤泥工作。
3、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破漏,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提高库房地基,或在雨季到来之前,用沙袋垫高库房门口。
5、准备齐全防汛设备、工具,使其处于随时能用状态。
6、下暴雨期间,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通知人员抢救。
六、评审、修订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行政保卫科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编制:行政保卫科
审核:批准: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物资清单
油漆、油脂存放区应急物资清单
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8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集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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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1】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2】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提高我县卫生系统洪涝灾害事故应急反应本事和医疗救援工作水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卫生部《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级医疗机构组建医疗救援队,随时等候调遣。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洪涝灾害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灾情确定需要抽调的医疗救援队伍。被抽调的医疗救援队伍应立即赶赴现场,并理解统一指挥和调遣,进取开展救援工作。
现场救援中,要遵照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依据受害者伤势按轻、中、重、死亡进行分类,同时,应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景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伤员需要转移的,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伤员转移应根据伤情分类和就近的原则分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伤员。
各级医疗机构要制定和落实医疗救援人员培训计划,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徒手复苏、骨折固定、止血、气管切开、清创、缝合、饮用水消毒等基本技能,并定期模拟练习,到达适应救援实际需要。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3】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4】
一、特点
暴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形成水灾,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下暴雨时,做好防洪工作极为重要。
二、危险因素
1、连降暴雨。
2、排水沟不通畅。
3、库房破损,没及时维修。
4、库房地基不合理,外高内低。
5、防汛设备不齐全。
三、对策措施
1、各单位成立防汛突击队,下暴雨时各队员随时待命。
2、每年雨季来临前,行政保卫科组织人员做好排水沟的清除淤泥工作。
3、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破漏,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提高库房地基,或在雨季到来之前,用沙袋垫高库房门口。
5、准备齐全防汛设备、工具,使其处于随时能用状态。
6、下暴雨期间,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通知人员抢救。
六、评审、修订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行政保卫科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编制:行政保卫科
审核:批准: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物资清单
油漆、油脂存放区应急物资清单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5】
由于最近暴雨不断,我辖区又是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洪涝灾害期间,各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危险因素。为做好洪涝灾害期间救灾防病工作,完善救灾防病应急指挥体系和救灾防病预案,确保领导、组织、措施到位,特制定《抗洪救灾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易召凡
副组长:肖功雄、杨斌、兰先勇、周俸民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抗洪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医疗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医疗工作;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小组负责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毒灭菌等药品和现场处置设备、物资,保障抗洪救灾医疗应急及本院伤病人员的救治需要工作。抗洪救灾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其他相关物资及时到位,保证医疗救护正常运行。
二、严格按照抗洪救灾值班表,保证值守时在岗。
保持电话网络完好、畅通,做好了药品器材、交通、通讯工作等相关准备工作,24小时待命,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进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
四、公卫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灾害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对抗洪救灾医疗救援组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充分准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我院将密切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及村卫生室沟通协调。
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自身隐患的排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尽力避免自身受灾,减少灾害损失。
洪涝发生后,各科室须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检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遇到重大灾害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6】
六、七月份,是洪涝灾害的频发季节。为了有效处置我校发生洪涝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靳芳琴任组长,王坤、王云、吴林祥任副组长,赵玲、张凤英、胡盛、杨淑梅、冯玉川、牛永刚、王凌云、安学武、李靖为成员,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预防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室,安学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靖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校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和预警预报
1、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洪涝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组织师生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附师生转移避让路线图,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2、各领导成员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洪涝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处置,发生重大灾情,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3、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师生,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师生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三、应急保障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连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1、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的信息畅通。
2、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3、加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7】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洪涝灾害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水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进一步指导、规范和做好我市洪涝灾害卫生防病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洪涝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导致的疾病发生、流行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为保证抗洪救灾工作有序运行,中心成立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处置专业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级别或事件发生态势、洪涝灾害事件的性质及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各专业组成员构成,部署应急处置工作。中心各科室在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指挥下,做好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职 责:负责收集各专业组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报告,包括对全市范围内洪涝灾害事件的动态、采取的措施、预测事件变化的趋势、各专业组工作动态等。
职 责:负责及时向阆中市卫生局和南充市疾控中心报告洪涝灾害事件信息;负责网络直报和审核工作;负责每日对网络报告的洪涝灾害事件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市传染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及洪涝灾害事件报告网络畅通。
职 责:负责对洪涝灾害事件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核实因灾引发的传染病疫情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明灾害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卫生处置意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
职 责:在受灾地或因灾引发传染病的地方开展和指导消、杀、灭工作,严防传染病扩散蔓延。
职 责:负责采样用品的准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查找病原体、中毒物质或其他致病源。如当地无法开展相关检测时,应及时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职 责: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本事,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对待洪涝灾害事件,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事件的控制;适时编制防治工作简报,宣传洪涝灾害事件防制工作动态。
职 责:主要负责洪涝灾害事件控制所需的应急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供给运输工具保障,以适应事件处置的需要。
当我市发生洪涝灾害事件时,按照阆中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等相关信息,将救灾防病工作分为常态、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全市未发生洪涝灾害,但在每年汛期到来之前或根据气象等部门预报可能发生洪涝灾害时,进入常态管理。常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建好应急专业队伍。各应急专业队伍分别由中心从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处理、现场处置、实验室检测的专业人员组成,坚持人员稳定,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本事。
2。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准备工作。落实救灾防病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药品、器械、免疫制品、快速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和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应急物资。
发生洪涝灾害时,无异常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进入预警状态。预警状态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消杀、消毒工作。一旦发生洪涝灾害,立即调派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赶赴受灾现场,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消杀、消毒工作,防止疾病媒介生物孳生,加强水源监测和消毒工作。
2。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和通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相关灾情信息;建立与民政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应急响应进程;加强灾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启动疾病监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经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并应及时将卫生应急工作情景以书面形式报告市卫生局;网络遭到破坏或没有条件的地方应利用传真、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
3。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重点加强对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钩体病、乙脑、急性眼结膜炎、皮肤感染症、感染性腹泻、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其他要求监测的疾病进行监测。疾控中心要根据监测和分析结果及时做出预警范围和预警病种,并上报市卫生局。
4。开展卫生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报刊、手机、电视等新闻媒体普及卫生防病知识,促进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对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防范意识和应对本事。
5。进取开展防范工作,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毒品的管理,防止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实际情景,采取预防性免疫接种措施,防止传染病流行和蔓延。
发生洪涝灾害,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报告人数有明显升高,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
1。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对灾害进行卫生学评估,预测可能发生的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采取预防措施;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指导检查灾区饮水消毒措施落实情景,划定临时饮水水源区域,并做好水源保护工作,确保水源和饮用水的卫生质量,教育动员群众喝开水。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指导群众重点做好灾民居住场所的消毒,及时清除、处理垃圾、粪便。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指导开展灭蚊灭鼠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相关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工作。与广电等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
4。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疾病风险,对高危人群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开展适宜的应急服药工作。及时开展周边地区重点传染病的监测,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防止疫情扩散。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做好疫情调查与处理工作,必要时对发生传染病的区域提出划定疫点疫区和实施管制的提议。
5。对临时安置点加强对卫生防疫工作,指导临时厕所的设置和建立,开展环境消杀灭和卫生宣教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受灾群众心理干预。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经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评估,灾害所引发的卫生隐患基本消除,由启动响应的上级部门决定终止响应。同时,组织开展灾后卫生评价,继续做好灾后防病工作,迅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民回迁前的卫生学评价和环境清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公共卫生监测和指导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8】
1.1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灾害分类应急预案》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及周边区域发生的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建构筑物安全的暴雨、洪水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2.1组织机构(结构图见附录1)成立暴雨、洪水灾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保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办事机构。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医疗救护、善后处置、治安警戒五个专业组。
2.1.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主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指挥部成员: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履行。
①抢险救灾组:负责险情发生时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救灾,落实抢险救灾措施;组织受灾人员、物资的疏散。
③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及饮用水、食品卫生工作;及时向“120”求援。
⑤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通讯、车辆调度、抢险物资和器械的保障工作。⑥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后的理赔和恢复。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9】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本事,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景,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景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进取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景,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 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 级<最大风力<12 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 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 70 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 毫米或连续3 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 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 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 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取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
2。当到达或即将到达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来源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提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忙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提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景,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景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供给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供给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供给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供给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进取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供给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景。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供给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供给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供给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进取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当到达或即将到达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景。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景,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景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坚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供给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景,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供给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忙。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景;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篇10】
以防洪减灾为出发点,做到主动、科学地防御洪水,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等级的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为各级防汛部门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使防洪抗灾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序可循。
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依法防洪、科学抗洪,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军民联防、群专结合,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防洪规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实施细则》、《城市防洪预案编制大纲》、《水库防洪预案编制大纲》、《鄂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东南,地理座标东径114030,—115005,,北纬30001,—30036,。东邻黄石市,西接武汉市,北与黄冈市隔江相望,南接咸宁市。我市东南丘陵起伏伴有低山,是幕埠山余脉的延伸地带,北部沿江属垄岗平原,中部湖泊星罗棋布,地势低洼,为水网湖区,西南濒临梁子湖,是低丘岗地。 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1350mm,降雨日129天,降雨总量亿m3。多年平均迳流深594mm,平均迳流系数,迳流总量亿m3。年降雨量在地区分配上,总趋势东南大于西北,南部太和、公友一带年均雨量1400毫米,西北葛店、华容一带,年均雨量仅1200毫米。降雨年际变化大,丰水年雨量(1986年),变差率倍。降雨量年内分配也不均,主要集中在4—7月。占全年的%。 我市主要湖泊有梁子湖、鸭儿湖、红莲湖、梧桐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南迹湖等,较大的河港有长港、薛家沟、新河道等35条,总长429公里。全市现有涵闸169座(其中沿江涵闸15座),总排水流量2364秒立方米,电力排涝站205处,装机488台套,容量万千瓦(不含樊口泵站),总排水能力236秒立方米;全市现有中小型水库35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7座,小二型27座),有效库容3923万立方米。全市现有千亩以上圩垸92处,内湖圩堤282公里,堤顶高程一般为20至米,堤面宽3至6米,圩垸面积48万亩。
历年洪涝灾害情况 ,长江流域发生了流域性组合型大洪水,在鄂州历史上实属罕见,其暴雨强度大,汛情来势猛,洪峰次数多,高水位持续时间长,险情出现多。5~9月份,降雨量达 mm,占全年的%;其中7月21日至23日,我市城区3天共降雨量达,整个7月份降雨量达,月降
一是灾害经济损失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堤防保护的人口不断增加,各行各业高速发展,淹一次其经济、政治损失越来越严重。
二是暴雨形成外洪内涝,背腹受敌的严峻形势。长江发生大洪水一般在5~8月份,同时也是鄂州多雨季节,暴雨、大暴雨多发生期间。因此, 外江发生大洪水的时候,内湖湖区伴随发生了内涝灾害。外江水位居高,又直接影响内湖渍水的自排和提排,如19,因外江水位高,洋澜湖泵站、花马湖泵站因超驼峰,被迫停机,部分城区受渍,整个花马湖流域周边6万亩圩垸和花湖经济开发区全部受淹。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江洪水和本市境内或本流域由于遭遇强降雨天气过程,导致境内主要河流洪水泛滥、山洪暴发、水库堤防出现严重险情或失事等,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的洪涝灾害及洪灾应急工作。
鄂州市防汛除涝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鄂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是重大洪涝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水产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鄂州日报社、市监察局、市农机办、市樊口泵站、市防汛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市樊口水文站。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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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湖泊水位控制站水位超保证水位,即长江水位超过米,梁子湖水位超过米, 鸭儿湖、三山湖、花马湖、洋澜湖均超过最高洪水位时,并预报还上涨。
(3)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1万人以上(含1万人),5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含1000间),1万间以下。
(5)中型小(一)型水库出现超设计水位洪水,出库流量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严重危及沿线城镇安全。
I级(红色): (2)主要河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3)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超校核水位洪水,严重威胁下游区级以上城镇安全。
(4)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在5万人以上(含5万人)。
(6)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含1万间)。
一般洪涝(Ⅳ级预警)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和发布;较重洪涝(Ⅲ级预警)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和发布;严重洪涝(Ⅱ级预警)和特大洪涝(Ⅰ级预警)报上级机关确定和发布。
洪涝预警级别确定后,市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发出紧急通知或明传电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市区街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出紧急通知或明传电报,同时通过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等媒体迅速向社会发布相应的级别预警预报。
当降雨量减小或停止,中型水利工程蓄水明显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汛情得到缓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分析后,宣布解除洪灾预警预报;已经宣布进入预警期的,宣布终止预警期。
洪灾级别确定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应的洪灾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审批内容见附表),启动高级预案时,低级预案同时启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及时向市气象局、樊口水文站和各区街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气象、水文、中型水库雨水情、险工情、各地汛情及洪涝灾害等信息,按照洪灾出现的程度等级和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制度进行。在出现较为严重洪水灾害过程时,适时填报洪涝灾害统计报表,综合汇总材料,编制防汛简报,并向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和指挥长报告,向上报送的灾情报表和综合材料须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审签后才能上报。
发生Ⅳ级洪灾时:主要由各区响应。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主要应急响应,防汛队员上堤巡查,水利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做好险情处理,民政、卫生单位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灾民安置、卫生防疫治病等。同时,市防指要及时掌握情况,情况严重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发生Ⅲ级洪灾时:主要由市级响应。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专家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分析水利工程险状,提出处置意见,部署抗洪抢险及应采取的紧急工程措施和重大险情抢护的物资器材及部队官兵调配时的应急措施,加强水库和各类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市防指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抗洪救灾对策,发布指示和命令。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视汛情迅速增派人员分赴各自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严重时,向省应急机构请求指导和协调。
发生Ⅱ级洪灾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响应命令,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服从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做好各项抗洪减灾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指随时召开紧急会议,分析洪水发展态势,未来天气变化情况,研究决策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及人力、物力、财力的实时调度。发布紧急通知,督促各地防汛指挥部门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市防指要派出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指导抗洪救灾工作。随时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通报情况。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全力以赴组织好本行业抗洪抢险工作。必要时由市防指发出动员令,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严阵以待,听候调遣。
发生Ⅰ级洪灾时:按照上级发布的响应命令,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各项防洪抗灾工作。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包括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全力抗洪救灾。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派应急工作组奔赴灾区。加强防守,科学调度,随时召开专项防汛会商会,处理解决当前抗洪救灾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随时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集锦5篇)
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我们通常要准备好各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对应对突然事件的处理有有着必要性,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子的?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集锦5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洪汛情况,提前进行防洪防汛工作的布置。建立和培训防洪防汛抢险队伍,掌握抢险队伍的应急能力,配备能满足救援行动救援物资,做到应急救援“保障有力”。
8.1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防洪防汛应急保障资金作出预算,局及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8.2物资保障
8.2.1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保管防洪防汛物资,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8.2.2物资管理科负责生活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确定受灾人员的安置地点。
8.3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水上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或平台,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8.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洪涝灾害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并建立洪涝灾害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医疗咨询、援助、伤员移送、收治、灾后防疫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6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科应协同油田公安分局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安定灾民情绪等,保障洪涝灾害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7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中心应为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要求。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3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4
一、特点
暴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形成水灾,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下暴雨时,做好防洪工作极为重要。
二、危险因素
1、连降暴雨。
2、排水沟不通畅。
3、库房破损,没及时维修。
4、库房地基不合理,外高内低。
5、防汛设备不齐全。
三、对策措施
1、各单位成立防汛突击队,下暴雨时各队员随时待命。
2、每年雨季来临前,行政保卫科组织人员做好排水沟的清除淤泥工作。
3、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破漏,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提高库房地基,或在雨季到来之前,用沙袋垫高库房门口。
5、准备齐全防汛设备、工具,使其处于随时能用状态。
6、下暴雨期间,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通知人员抢救。
六、评审、修订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行政保卫科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编制:行政保卫科
审核:批准: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物资清单
油漆、油脂存放区应急物资清单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 篇5
5.1启动条件
当符合应急管理规定启动条件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
5.2应急启动
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随时掌握基层单位处置情况;
b)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指派现场应急指挥。
5.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5.3.1应急抢险组
a)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
b)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c)做好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的准备。
5.3.2安全环保室
a)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确定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c)联系当地防洪防汛指挥部、医院等救援单位;
d)做好内部救援力量的应急准备。
5.4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通用7篇)
在应急预案执行阶段中如何缩短应急响应的时间?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战胜自然灾害, 旨在抑制灾难事故造成的破坏。应急预防方案需要注重突发事件后的救助恢复和重建工作,今天零思考方案网编辑为您提供“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热烈欢迎你参考这些资料愿它们成为你进一步发展的催化剂!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1)
(一)、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全体师生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坚决反对麻痹大意的思想和懈怠情绪。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树立高尚的师德意识和奉献精神,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已任,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在上课期间发生洪灾,任课教师首先要迅速反应,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往教室,有条不紊的共同组织学生及时向较高楼层转移。
(二)、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灾情发生后,因学校地势较高,各班在岗教师可利用缓冲期组织学生迅速转移,组织学生转移要紧张有序,按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和次序,忙而不乱的进行。教学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右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一年级组组长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在海霞楼二、三楼计算机室和语音室上课的学生,待在原教室不动。综合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中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屈惠芳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当时无课的其它老师,自觉的在各楼梯口及拐角处负责保护学生,每楼梯口或拐角处应有两位以上教师监护。如确实来不及转移,在岗教师应迅速指挥学生牢牢抓住易抓建筑物,如暖气管、窗栏杆等或采取其它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坚决反对教师弃学生于不顾,自行逃离。一旦发现,事后严肃处理。
(三)、及时转移,认真清查。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后,各班主任要及时清查人数,落实学生去向,并时向联络组汇报清查情况。
(四)、积极协调,稳定情绪。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防灾救灾各小组在学校领导统一部署下,积极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对伤亡师生进行救治,并对伤亡师生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安抚,稳定情绪。
(五)、全面排查,准确统计。及时排查洪涝对学校校舍、教室等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对有潜在危险的校舍,学校立即将停止使用,或采取封闭、隔离、拆除及其他措施,防止余灾和各种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协助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灾情进行评估和调查统计,对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六)、通力合作,有备无患。做好校舍及校园内水、电器、易然品,防火设施等各项保障系统的安全检查的常备应急物品的储蓄,切实作到防患于未然。如果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师生转移,伤亡人员救护,疾病防治,安全保卫,灾情调查。尽力做好恢复教学,校舍修复和重建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校内安全和师生的工作、学习及生活应急等问题,有序安排生活,稳定师生情绪,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2)
三一文库(其他范文/活动方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行政首长负责制,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要任务。
1.4.3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防洪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
1、 常备为主,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防洪工程应当按照流域或者区域的统一规划进行。因地制宜,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兼顾大局。地方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洪抗旱,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
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群众参与,军民结合,专门部门和小组相结合,平时和战时相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3)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目的,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总方针。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院办公室负责院内外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协调安排各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及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防灾准备工作。
2、医务科负责院内外医疗应急工作,确保抢救人员、物资、药品、医疗器械、救护车辆等准备到位,保证做到一声令下立即有条不紊的开展卫生应急工作,保障住院患者和其他人群的生命安全。
3、护理部负责院内外护理应急工作,确保抢救人员、物资、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备到位,保证做到配合医生快速、有效的开展卫生应急救护工作,保障住院患者和其他人群的生命安全。
4、院感科负责做好疫情检测、传染病及时报告和有效处置,同时认真做好环境消毒、灭菌、水源水质检测、污物和医用废弃物品分类收集销毁等工作。
5、总务科负责做好院内供水、供电、供气保障;保证通讯设备、车辆、电器设施、消防设施等完好并随时可用;食堂确保食物储备充分、食品质量安全。
6、保卫科负责做好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在灾害发生时积极防水、防盗、防抢劫,积极保障患者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7、根据地质灾害及突发性水旱灾害程度需要,安全转移病员。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4)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县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全校防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小学突发性特大洪涝灾害应急实施预案》
一、基本原则(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反对麻痹大意,做到防患于未然。(二)岗位管理,分工负责。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时,由在岗教师负责学生的撤离工作,在学校学生转移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危险地带,就近进入教学楼、综合楼避洪。各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三)通力合作,全力抢险。发生洪水险情后,各救援组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二、建立组织保障系统,明确任务要求(一)机构设置1、在教育局抗洪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抗洪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2、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学生转移组,抢险救助组,安置防疫组,物资管理组。(二)任务要求1、联络协调组(1)认真做好灾前、灾后的宣传工作,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做好同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及其他教师的通讯联络工作:(2)及时将收集、汇总的学校灾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为教育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3)及时将教育局对防灾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到各教研室,各班级。(4)制作各类宣传品,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汛抢险救灾和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自保和逃生能力。在灾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期间,及时收集整理上级领导及学校教师的联络通讯方式,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2、学生转移组(1)灾前统一规划好集散区域和师生集散路线,检查落实各班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对各种不同情况下发生洪涝时,学生的转移做详细的安排部署及模拟预演。(2)临灾预报发布后和特大洪涝发生时,本着就近转移的原则,避开平房或开阔场地,组织师生迅速转移到高大建设筑物内,尤其是作好学前班,1—3年级学生的转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灾后疏散及遣散回家工作,解决师生办公,上课,学习,御寒,防病治病等工作。(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预案》,并组织落实到各个环节。配合学生转移组做好师生集散的宣传组织工作,在灾前发生前,能够快速有序地把师生集中到高大建筑物内或其它安全地带;并迅速清点人数,逐级向上汇报。(4)洪涝后要做好余灾及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3、抢险救助组: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并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发现险情,组织人员积极排除,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4、防疫安置组洪涝发生后救助无家可归学生,尤其是救助好丧失亲人的学生孤儿。组织设立救助所,组织医务、后勤人员做好师生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学生的健康状况随时监控,负责救治因灾受伤的病人,同时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的检测,防止重大疫病发生、蔓延,对人员作好善后处理事宜。5、物资管理组:(1)洪涝后建立物资接受供应站,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发放等工作。设立外来救灾物资接收站,接收外援物资。要作到帐目清楚、分类保管、运送快速、发放及时,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2)根据救灾需要,及时为各班级师生分配外援物资,检查指导各班级救灾物资接收、运送、发放工作。三、防洪抗洪的宣传教育与防范措施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周会、队日活动、黑板报、“抗洪”预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洪灾”基本知识和预防方法教育,切实加强和认真作好抗灾、预防洪涝灾害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和提高师生的预防灾害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观念,但要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力度,切忌过分渲染,夸大其辞,造成不必要的恐惶。2、组织洪灾科普知识竞赛和在紧急情况下学生转移及救助工作的演练。各科教师应将科普教育内容自觉纳入教学计划,使学生通过演练、自然课了解洪涝灾害及防灾减灾的方面的常识,基本掌握有关洪涝知识和防灾技能。3、向家长及社会进行宣传,做好各种洪涝灾害的预防、自救、互救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班主任要乐于奉献,忠于职守,不得随意请假,确保学生时时有人监管。课间由班主任负责管护学生。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各教研室、各教室及教学楼、综合楼、海霞楼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测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学校采取防范措施,及时进行加固、维修和拆除,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5、为确保学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上宣讲,学校要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讲,并长期检查和修订防灾救灾实施预案,切实作到灾后人人临危不惧,个个会自救、互救,安全转移。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5)
根据安排,现将我县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安全生产批示及近期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省内外汛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序有效抓实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工作,有力维护了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精心应对,深入抓好汛期排查。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安排部署,分别于X月X日、X月X日组织召开全县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X月X日,我县召开第三季度暨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启动会议。X月X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召开后,我县迅速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以赴抓实当前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二是协同配合,全力抓好排查。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合力出击,深入抓好X个在册地灾点汛期巡查,督促严密落实群防群策机制。X月X日至X日,我县成立X个督查组,对全县X个乡镇(街道)、X个县直部门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全面督查。X月X日,我县印发《全县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为期X天的防汛救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县X名县级领导牵头开展河长制安全度汛巡河,县防汛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拳整治侵占河道、临河非法建设等行为。全县上下紧紧围绕“防风险、治隐患、遏事故、减灾害”目标,全力抓好山涝易灾、低洼易涝及临河临沟地面灾险的排查工作。
二、精细应变,统筹抓好应急演练。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县防汛办会同水务部门对X个乡镇(街道)防汛专项预案及X处小二型以上水库(水电站)、X个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方案进行审定,科学做好灾害防范应对。二是开展防汛抢险演练。县政府组织开展山洪地灾地震综合演练,X个乡镇(街道)分别开展综合演练,X个地灾点及X个易灾易涝村寨,均开展逃生避险演练,有效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健全灾害防治队伍。全县X个村(居)均配齐了灾害信息员,分乡镇(街道)完成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避险转移及查灾报灾等“第一响应人”作用。
三、精专应战,培育铸造应急铁军。一是大力推进X人的民兵应急连规范化建设,着力抓好水上救援、山地救援等技能训练,联合做好专业设备储备,实现军地协同联动。二是全力推进X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着力抓好作战队伍编队、救援设备使用、基本救援操法等训练,实现部门力量联合。三是全面推进X人的危化、矿山、工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实战性建设,分类抓好事故灾害处置训练,实现专业队伍联建。四是探索推进基层救援中队建设,优化调整基层安监力量,试点组建乡镇(街道)应急救援中队,构建乡镇(街道)综合救援、专职消防、民兵应急“三位一体”力量体系,加快社区基层单元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二合一”整合运行。
四、精确应灾,周密做好应急保障。及时分类制定县级、乡镇(街道)、村(居)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分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一是示范探索县级应急物资联储联管联调机制,定期清库、及时补库、分类储备、统一调配、资源共享。二是试点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物资统储统管统调,实现X个乡镇(街道)地灾、救灾及森防、汛防、消防“两灾三防”应急物资集中储存管理、统一调度使用。三是针对村级主灾种应对,分类分批完成X个山洪地灾、地质灾害等村(居)紧缺应急物资配备。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6)
加强对办公室、档案室、信息科等重点涉密部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文件资料的定密、印制、保管、使用和销毁工作的落实情景,以及通信、办公自动化等保密管理情景的督促检查。保密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保密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同时,严格执行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制度,认真查处泄密事件,并进取配合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范文(篇7)
1.1目的
为切实抓好2015年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观念,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
1.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条例》、《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2.2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救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组织农业有关技术人员、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分赴联系的乡镇、基地等灾情一线抗灾救灾。
2.2.2根据《旌阳城区2015年防洪预案》各部门职责和责任区划分,协同县广播电视台、电信公司,并积极配合好新桥居委会,共同做好旌阳镇城区阮家坝桥至洋滩电站城防工作,并负责提供灾后农业生产物资。
2.2.3组织开展全县农业洪涝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2.2.4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2.2.5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6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2.2.7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
2.2.8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2.2.9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安排好汛期值班、落实好抢险人员队伍等。
2.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
2.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洪涝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2.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防汛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2.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并办好《农业防汛抗灾救灾简报》。
2.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
2.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2.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2.4.1县农技推广中心:及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种植业)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防汛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
2.4.2县蔬菜办公室:核查、收集和反映蔬菜灾情。督导各乡镇农业站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搞好蔬菜余缺调剂,组织检查蔬菜大棚等设施的受损情况,帮助菜农做好病虫防治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2.4.3县畜牧兽医局和县水产站:及时提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畜禽、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导灾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2.4.4县农机管理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投入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5县名茶办、烟办:及时提出茶叶、烟叶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本产业灾情。
2.4.6委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负责做好灾后补改种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确保救灾种子质量;负责做好灾后农药、化肥、饲料、消毒药品、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粮油、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的市场质量检查,确保灾后农资市场稳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4.7产业办、经管股:负责做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收集和反映各类经营主体灾情;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4.8委农业信息股:协助办公室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并负责全县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2.4.9委财务室: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
2.4.10委纪检组:负责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使用,查处贪污、挪用农业救灾资金、物资等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委属单位捐赠救灾钱款、物资管理和重点帮扶对象的联系工作;负责做好农业三场防汛救灾安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
2.4.11各乡镇农业站:负责做好本乡镇农业防汛救灾、灾情统计上报、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站站房及办公用品、仪器设备、文件资料等安全防护检查,确保办公和生产生活安全稳定;三溪镇农业站特别要积极配合委纪检组,做好农业三场老职工住房等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来源
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情、汛情、灾情信息,各乡镇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县农委与县气象局、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局等部门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县农委通过农业信息网络和协同办公系统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站采集农业洪涝灾害信息。
3.2.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渔业受灾面积和损失情况;农作物、畜禽、饲草、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毁损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信息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农业站应立即向本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委报告,再由县农委汇总报市农委和县政府,并通报到县民政、财政、水务等部门。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县农委可直接报省农委,并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农委。
3.3.2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灾害仍在发生和延续期间,应坚持日报告制度。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洪涝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并于3日内补报详情。
3.3.3一般性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定期逐级上报。
3.4灾情信息
县农委应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民政局做好洪涝灾害信息工作。各乡镇农业站要及时汇同本乡镇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农业洪涝灾害,需对外的,交由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
3.5预警报告
获悉县气象、水务部门的洪涝灾害预测预报。应立即发出农业洪涝灾害预警。
3.6灾害预防
3.6.1组织思想准备。县农委成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办公室和防汛抢险突击队伍(名单附后),委属各单位及各乡镇农业站依据职能成立相应的组织或确定专人抓生产救灾工作,不断完善农业防汛抢险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洪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作准备。县农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务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灾害的能力。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洪涝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避灾抗灾能力。
3.6.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汛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汛减灾技术攻关。督促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7适时防控
3.7.1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保护措施。
3.7.2洪涝灾害前,各乡镇农业站要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人员、设备的转移工作。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农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的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各乡镇农业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绝收面积,灾害分级为四级,并相应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4.1一级应急响应
4.1.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响应:
(1)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耕地和畜禽、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1.2一级响应行动
(1)县农委主任主持召开洪涝灾情通报和生产救灾动员会,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及时将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委。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3小时内到岗。
(3)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县农委灾害信息网络系统紧急启动,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在12小时内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
(4)县农委在新闻媒体上紧急《全县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在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举办专家讲座。
(5)县农委紧急部署生产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意见,并向灾区紧急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
(6)请求省政府、省农委紧急下拨农业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2二级应急响应
4.2.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响应:
(1)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耕地和畜禽、水产养殖面积的20%—25%,受灾面积达6—8万亩。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3—4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2.2二级响应行动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并从有关单位抽人办公。
(3)县农委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紧急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
(4)县农委在新闻媒体上《全县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在县级电视台举办专家讲座。
(5)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
(6)请求省政府、省农委紧急下拨农业生产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3三级应急响应
4.3.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累计达到5—6万亩。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2—3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3.2三级响应行动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始运转,并从有关单位抽人办公。
(3)要求受灾乡镇农业站及时核查灾情,定期上报。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
(5)对灾区恢复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争取省政府和省农委下拨部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6)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种子等物资。
4.4四级应急响应
4.4.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观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四级响应:
(1)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累计达到3—4万亩。
(2)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到1—2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洪涝自然灾害。
4.4.2四级响应行动
4.5应急解除
当洪涝灾害结束后,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县农委应宣布应急解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农委要积极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与水务部门联系,调动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通渠道,渔塘淤泥,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在发生一、二、三级响应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县农委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及时做好补改种工作。
5.1.3县农委和各乡镇农业站要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禽、水产养殖业恢复生产。
5.2协商救助
5.2.l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多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资金来源: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委拨付的农业生产专项救灾资金以及其它资金。
6.2物资保障
在洪涝自然灾害易发期,县和乡镇农资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证各类农业防汛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县农委要进一步加强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两级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确保信息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职责保障
县和乡镇两级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洪涝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采取实际演练等方式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6.5宣传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