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全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燃气突发事故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并确保在处置过程中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建立政府、行业及企业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体系,提高本市燃气行业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结合本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要求编制。
1.3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有效机制。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通过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工作,掌握本市燃气风险源的分布,增强燃气企业和管理部门对燃气突发事故的预警能力,落实事故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做好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国家对突发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市相关部门和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区政府(以下统称各区)及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新区)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托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法制化水平。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高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各项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对燃气企业员工进行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抢险知识等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公开透明,及时发布。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有效、主动地发布燃气突发事故权威信息。
1.4突发事故定义与分级
燃气突发事故,是指在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燃气的过程中突然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及供气中断等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重大财物损失、城市公共安全等需要立即处置的危险、紧急状况。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等四个级别。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的较大燃气突发事故或参与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故,以及需要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的一般燃气突发事故。
本预案指导各区(新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海上船舶载运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依据《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燃气设施在遭受恐怖袭击时,应急处置依据有关反恐应急预案执行。
1.6燃气突发事故现状和发展趋势
燃气作为一种清洁、便利、广泛使用的能源,日益广泛地运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等很多领域,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燃气的广泛运用,已形成瓶装配送和管道输送的燃气供应格局,各类燃气基础设施,遍布全市的所有区域。由于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和压力输送气体,在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等各环节可能导致燃气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燃气突发事故,将威胁城市公共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综合分析国内外燃气事故案例,主要原因是由于使用燃气方法不当、燃气设施故障以及第三方损坏燃气设施等因素导致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燃气突发事故往往会引发其它突发事件,呈现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
近年来,燃气企业和政府部门加强了管理和监督以及科技手段的运用,各类燃气事故稳中有降。深圳市的自然和社会环境造成了许多影响燃气设施运营安全的不良诱因,且这些诱因长期存在,燃气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2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责
2.1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2.1.1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本市设立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燃气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由1名总指挥、2名副总指挥、1名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建设局的)副市长担任,主持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全面工作;1名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市住房建设局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1名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全市应急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负责审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住房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履行现场决策、指挥、调度职责。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外办(港澳办)、市台办、市应急办、深圳海事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指定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2.1.2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政策措施;
2.统一领导全市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社会救援等工作;
3.负责燃气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
4.建立燃气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燃气突发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
5.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协调相关区(新区)、相关部门应急处置机构的关系,指挥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建设局分管燃气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燃气事故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燃气突发事故及其处置情况信息;
4.负责对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各燃气经营企业之间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与燃气企业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其他与燃气突发事故相关的应急管理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财政委:负责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负责配合海上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在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受损的道路(含桥梁、隧道)等交通工程的抢修与恢复工作;配合海上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
4.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事件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5.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交通管制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协助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安抚和救助工作。
7.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燃气专业应急资源分布图谱,统筹燃气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负责建立健全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抢险专家库和专业抢险队伍联络网络;在突发燃气事故时,负责协调燃气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负责燃气突发事故中涉及建筑工程方面的抢险工作;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8.市水务局:负责组织供排水企业抢修与恢复在燃气突发事故中有关供水、排水设施的抢险工作。
9.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负责有关特种设备的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燃气突发事故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工作;负责按照相关要求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转发燃气突发事故预警信息。
11.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和协调燃气突发事故新闻报道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12.市外办(港澳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有关机构通报本市燃气突发事故的相关信息,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相关问题。
13.市台办: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妥善处置在燃气突发事故中涉及台胞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报送涉台燃气突发事故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4.市应急办:协助总指挥做好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和指挥;负责事故抢险救援信息的汇总上报;负责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应急资源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外援的求助工作。
15.深圳海事局:负责海上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6.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为抢险救援指挥系统提供通信保障;负责组织实施在燃气突发事故中受损通信系统的应急恢复。
17.市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负责组织人员搜救、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工作,会同燃气专业抢险队伍进行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18.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处置一般燃气突发事故;负责协助处置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并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处置过程的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特殊情况下组织群众进入紧急避难场所,避免次生灾害事件发生;负责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及灾后重建等善后处理工作。
19.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在燃气突发事故中引发电力系统事故的情况下,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电网恢复及设备抢修工作,为燃气突发事故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组织管辖范围内电力设备的停电及事后恢复工作。
20.专业应急队伍:政府依托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组建本市燃气专业应急队伍,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紧急状态下,听从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燃气突发事故现场先期应急处置,协助实施应急抢险,必要时支援辖区外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负责做好燃气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并及时更新,组织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需要。
21.各燃气企业: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负责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预案演练;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设施,
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必要时服从上级安排协助开展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4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2.4.1现场指挥部组成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燃气突发事故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现场指挥官和3名现场副指挥官,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各有关部门(单位)、公众应当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官的指挥。
现场指挥官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其中,市应急办负责同志协调场外有关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配合现场指挥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新闻办的负责同志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组织区(新区)有关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市燃气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治安疏导组、医疗卫生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交通运输组、涉外(港澳台)联络组、调查评估组等工作组。
2.4.2现场指挥部职责
1.执行上级下达的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2.协调相关成员(处置)单位,确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制定抢险救援工作方案;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现场处置单位)组织调配抢险力量,解决抢险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负责及时向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5.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6.协调拟定并报批有关事故信息发布材料。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2.5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由燃气、消防、机电、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专家库,根据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召集有关专家组建应急专家组。
应急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燃气突发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处置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2.对燃气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估。
3.参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及燃气事故调查。
3运行机制
3.1预防、监测与预警
3.1.1预防
1.各部门、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燃气突发事故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预防和减少燃气突发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燃气突发事故引起的社会危害;
2.在燃气设施的规划建设中,合理有效回避突发事故风险,统筹规划合理配套应对燃气事故的设施和应急物资;
3.切实加强对城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各燃气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燃气突发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3.1.2监测
1.在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建立政府部门、燃气企业、用户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安全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完善城市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对上游燃气供应企业和市内各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实现监测本市燃气企业动态安全以及预测燃气风险的机制。
(2)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燃气安全状况的监测。
(3)建立燃气突发事故信息库,对已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记录,将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存入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4)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夏季高峰供应期间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2.市、区(新区)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与各燃气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燃气使用情况和动态。
3.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供应系统的日常数据监测、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用气预测、系统改造等相关信息数据库,必要时将重要信息上报至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本行业、本地区以外其他渠道传递来的信息,应密切关注,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3.1.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燃气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建立燃气突发事故四级预警指标体系,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种颜色表示,并分别采用不同预防对策。
2.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3.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和变更
(1)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①蓝色预警(Ⅳ级):经各区(新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并及时报市应急办及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②黄色预警(Ⅲ级):经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并及时报市应急办备案存档;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送市应急办,市应急办核定意见后报由市政府相关领导签发。
③橙色预警(Ⅱ级):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④红色预警(Ⅰ级):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2)预警变更
根据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可能对社会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的变化,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适时向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向上级相关应急机构提出调整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建议。
5.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
①进入蓝色预警期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燃气企业应做好应急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
②相关燃气企业的应急人员立即进行重点部位排查处置;
③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
(2)黄色预警响应
①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并报请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②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黄色预警,则启动本预案,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③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的应急人员全部上岗,并对预警危险区域进行应急处置;
④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进驻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故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省、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3.2应急处置与救援
3.2.1信息报告和共享
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应按以下要求迅速、准确、多渠道报送相关信息。
1.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燃气突发事故的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燃气突发事故的信息报告包括首报、续报和总报。对发生时间、地点和影响比较敏感的事件,可特事特办,不受报送分级的限制。
如果燃气突发事故中涉及到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伤亡、中毒、失踪等,或者突发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通报时,由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外办、市台办按相关程序协调处理。
(1)首报内容:
①事发企业概况:包括事发企业的名称、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等;
②燃气突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初步判定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④事故发展趋势、初期处置控制措施等信息。
(2)续报内容:应包括事态发展趋势、人员治疗与伤情变化情况、事故原因、已经造成的损失或准备采取的处置措施。
(3)总报内容:应包括事件处理结果等。
2.信息报告的时间和程序
燃气企业及相关应急机构接到燃气突发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故的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1)一般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到达突发事故现场核实情况后,30分钟内将现场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区(新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属一般事件的,督促、指导属地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进行处置。
(2)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将情况通报事故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特别紧急情况可以先电话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补报文字材料。当发生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时,市政府需要在2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省处置燃气事故指挥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应急处置的有关情况。
(3)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事件本身敏感的燃气突发事故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要立即上报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
(4)燃气突发事故中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所在区(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可直接上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2.2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和使用者及辖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控制事故现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在企业自身能力范围内,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3.及时向市、区(新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4.其他相应处置措施和行动。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燃气突发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市应急委、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所在地的区(新区)应急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2.4指挥协调及处置措施
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5响应升级
因燃气突发事故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委。
如果预计燃气突发事故将要波及周边城市或地区的,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委,以市政府的名义,协调周边城市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当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省或者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援助和支持的,依据《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委,由市委、市政府报请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故处置。
3.2.6社会动员
根据燃气突发事故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报请市应急委批准,由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燃气突发事故灾害防御、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
3.2.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的要求:统一快速有序规范。
2.信息发布的机构:发生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由事发地区(新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发生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在2小时内发布事故简要信息,并在24小时内发布事故处置情况信息。
3.信息发布的内容: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救援进展、提示公众注意事项、事故区域的交通管制、燃气停供信息、临时解决措施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4.信息发布的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官方网站、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形式有效及时的发布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3.2.8应急结束
1.当燃气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
2.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建议,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故,按省、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应急响应终止后,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立即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及时补充以及恢复生产等事项。同时开展设备设施的修复和现场清理工作,尽快消除燃气事故产生的影响,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安定。
3.3.2社会救助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故或遇到橙色、红色燃气突发事故预警后,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迅速引导群众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对受灾群众逐户核实登记造册,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3.3.3保险
1.鼓励相关单位和燃气企业为参加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应急志愿者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燃气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该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受灾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3.3.4调查评估
发生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查明突发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故损失。
1.调查机构: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3.3.5恢复与重建
燃气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受到突发事故影响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城市基础设施。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保障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燃气突发事故依托现有的市、区、街道三级现役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对本市发生的燃气突发事故的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2.专业应急处置队伍。根据燃气应急工作需要,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应急队伍、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专业应急队伍是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承担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任务。各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抢险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燃气抢险队伍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应急专家。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燃气行业应急专家库,为处置燃气突发事故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社会应急力量。充分依靠军队、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力量,发挥共青团、义工联、红十字会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参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参与燃气突发事故的信息报告、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4.2经费保障
1.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按规定在市应急专项资金中列支;
2.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落实燃气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3.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捐赠和支持;
4.3物资保障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燃气突发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建立紧急调用机制;
本市的各燃气企业要根据要求,在管辖范围内配备必需的应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
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捐赠和支持。
4.4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人委负责组织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对燃气突发事故所引起的直接人员伤亡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间接人员伤亡给予积极的救治。
4.5交通运输保障
1.市交通运输委牵头负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
2.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公安交警局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行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3.处置燃气突发事故期间,配备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
4.道路及交通设施被破坏或毁坏时,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建设局等部门应迅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尽快组织抢修,保障交通线路顺畅。
4.6治安保障
1.公安部门应建立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2.对于发生燃气突发事故的区域,属地公安部门应做好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为燃气专业应急救援队进入现场处置事件提供保障。
3.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4.7人员防护保障
1.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应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到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
2.在处置燃气突发事故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充分考虑燃气事故的类型和特点及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8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和有关企业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信息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4.9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及各燃气企业根据自身应急管理的需求,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燃气突发事故的抢险和救援。
2.按照统一格式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及时维护更新,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准确和高效。
4.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配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灾时由民政部门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应急避难场所。
4.11科技支撑保障
市住房建设局应研究制定促进燃气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燃气突发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4.12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根据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需要,提供局部地区气象监测预警服务。
4.13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4.14其他应急保障
1.燃气安全技术保障。市住房建设局应关注国内燃气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科研单位和燃气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结合本市的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燃气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不断提高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以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与专业处置队伍的应急通讯质量。
5监督管理
5.1应急演练
1.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度,适时组织桌面演练和综合性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做好演练评估工作,通过应急演练,培训锻炼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及演练评估情况报市应急办备案。
2.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方案及演练评估情况报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各燃气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燃气工作人员的抢险救灾能力,并确保负责应急、抢修的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准备状态。
5.2宣传教育
1.应急宣传
(1)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宣传计划,编制应急宣传资料;
(2)各成员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应急教育
(1)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向公众开展应急教育活动;
(2)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范围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等媒介开辟应急教育公益栏目,让公众掌握避险、自救、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3)各燃气企业应以安全用气和保护燃气设施为核心内容,以燃气用户、中、小学生等社会公众为对象,通过燃气销售、服务环节以及设立安全应急咨询等渠道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3培训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针对燃气突发事故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培训。燃气经营企业应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1.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应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意识、应急统筹能力、应急指挥水平。
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防护技能、安全意识、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2.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培训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协同作战的能力。
3.燃气企业人员的培训
各燃气企业应加强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处置燃气安全事件的能力;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责任与奖惩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处置事故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燃气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4月30日由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停止执行。
篇2:深圳市防台风预案(全文)深圳市防台风预案(全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深圳市台风、风暴潮的预防与处置工作,保证防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的台风、风暴潮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
(四)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行业负责的原则,建立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多层次、综合性的协同应对防御体系,将台风带来的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故。
二、灾情分析与防灾体系
(一)灾情描述
我市位于广东省南部,东临大亚湾,西靠珠江口,毗邻香港,濒临南海,海岸线长230公里,由于地处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我国沿海遭受台风影响较为频繁的地区。据历史资料统计,平均每年影响我市的台风有4.2次,最多年份为9次,最少年份为1次,台风多发期在7-10月,最早的台风期为4月,最迟的台风期为12月;1949-20xx年登陆我市风力12级以上的台风达11次,其中1979年7月25日至8月3日,在我市宝安区西乡镇登陆的"7908"号台风,是建国以来登陆广东台风中风速最大、范围最广的台风,我市及周边广州、惠州、汕头、佛山、肇庆5个地区出现大风,引发暴雨和风暴潮,造成洪水暴发、城市内涝、街道积水、房屋倒塌、海堤决口、水库冲毁、村庄被淹、电线吹断、交通中断、船只沉没等灾害,33个县(市)200多万人受灾,死亡12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台风已是影响我市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它突发性强,来势凶猛,破坏力大,若适逢天文大潮,风、雨、潮"三碰头"灾害并发,可诱发导致一系列的次生灾害。
(二)防灾工程体系
全市共建成海堤8处,总长约46公里。其中宝安西海堤约25.8公里,防御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12级风暴;福田、南山、盐田区海堤约10.6公里,防御标准为50~10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8级风暴;龙岗区海堤约9.6公里,防御标准为20~5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8级风暴。
全市共有水库172宗,总控制集雨面积约573.1平方公里,其中大(二)型水库1宗(正在建设中),中型水库12宗,小(一)型水库65宗,小(二)型水库95宗,总库容6.11亿立方米。
全市共有流域面积大于1km2的河流310条,其中90条为直接入海河流。流域面积大于100km2的河流有5条,即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
全市已建成大小排涝泵站88座,总抽排能力462立方米/秒;在建大型排涝泵站1座(沙井泵站),抽排能力170立方米/秒。重点治涝工程罗湖小区涝区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罗雨泵站、文锦渡泵站、蔡屋围泵站、东广场泵站、罗湖桥泵站、建设路泵站、船步街泵站等7个泵站,设计排水流量60.6立方米/秒,总装机5147.5千瓦。此外,20xx年新建的西部片区泵站群已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宝安区燕罗泵站、衙边涌泵站、共和泵站及光明新区公明泵站),沙井泵站也在加紧实施中。将有效减缓宝安、光明两区内涝损失。
(三)防灾重点
我市受台风影响严重区域为珠江口沿岸区域(沙井、福永、西乡等街道)、深圳湾沿岸区域(南山片区)、大鹏湾沿岸区域(盐田、葵涌、大鹏、南澳)。海堤是我市防御台风暴潮的重要基础设施,堤防沿岸周边区域是我市防御台风工作的重中之重。防风重点是西海堤、深圳海湾段、官湖海堤、月亮湾海堤、新大海堤、王母海堤、鹏城海堤、核电系统海堤等沿岸区域。做好近海区域、在建工地、危房、低洼易涝区、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地带人员防御台风工作是我市防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三、机构与职责
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市三防指挥部),负责全市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各主要行业和部门主管单位组成。各区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成立相应的专门防台风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系统防风抗灾工作。
(一)市三防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和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及成员:各区人民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市水务局、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市农业和渔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建筑工务署、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海事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为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领导成员。
市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市防台风和抗灾救灾工作,拟制全市防台风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定防台风方案,及时掌握全市灾情和风情,组织实施防台风救灾行动,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市三防指挥部受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防总的指挥调度,同时与上级有关单位、部队、武警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防台风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防台风指挥统一高效和协调。
市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三防办"),负责市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及时掌握了解台风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态势及可能对我市产生的影响,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二)市三防指挥部各指挥组
根据全市防台风工作需要,市三防指挥部划分成综合协调、部队民兵、交通治安、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灾民安置、公共保障8个指挥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相关防台风抢险救灾行动。各指挥小组视情适时启动运作,指挥组人员由相关成员单位临时抽组,牵头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指挥小组组长,其它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务局、人居环境委、气象局、科工贸信委、民政局、教育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三防指挥部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掌握防台风各种动态信息,组织协调对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组织协调防台风各种抢险救灾行动,负责防台风有关协调联络工作。市水务局为牵头单位。
部队民兵组:由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驻深部队和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单位组成。负责协调部署部队民兵救援力量,组织实施紧急救援行动,指挥协调部队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深圳警备区为牵头单位。
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深圳海事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和紧急救援,负责维护陆路海上交通秩序,疏导车辆和船舶,确保处置重大突发灾情过程中交通顺畅。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物资供应组:由市科工贸信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供应,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突发灾情所需的应急运输力量,保证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市科工贸信委为牵头单位。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指挥协调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和事发现场,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医院治疗,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和抢救急需医药器材供灾区或事发现场使用。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为牵头单位。
工程抢险组:由市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规划国土委、市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程抢险施工力量,提供抢险技术方案,对毁损交通设施及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市住房建设局为牵头单位。
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财政委、农业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民的安置,负责灾情调查和救灾款物的发放,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问题,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死亡人员善后工作。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公用保障组:由市水务局、无线电管理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建立应急通讯和供电系统,启用备用电源,组织指挥专业抢修队,及时修复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市水务局为牵头单位。
(三)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台风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管理全市防洪排涝减灾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为全市重大水务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在抗御台风期间统一调控调度全市水库、河道、排水等设施,实行科学调控,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水毁水务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军队和武警部队及民兵预备役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风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科工贸信委:订制与管理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及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配,并组织实施救灾物资与器材的供应。
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和渔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和渔业防风减灾工作,组织灾后救灾和生产恢复,提出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渔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财政委: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善后恢复所必需的费用。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开放避险中心,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市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和机场、港口的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及时抢修损毁的道路、桥梁;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防风抢险物资和人员输送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在建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编制建筑物(构筑物)防台风预案,负责对在建市政设施防台风措施进行检查,做好建筑施工场地防护和城市排涝畅通工作,拆除危险悬挂物,组织居民危房临时加固、做好人员安全转移。
市城管局:负责已交付使用的市政工程的抢险和维修,负责或责令有关单位在危险地带或危险建筑物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并组织警戒,及时组织疏散、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做好灾后损毁市政设施清理与恢复。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陷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制定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建筑工务署: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抢险救灾和维修。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风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对台风和重大天气形势作出流动预报,并向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风抗灾救灾提供服务,负责向全市发布台风预警信号。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的防台风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或重建,对师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深圳海事局:及时有效组织海上救助工作,通知出海作业船只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出海船只归港情况,避免或减少辖区水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做好船舶防台风工作。
深圳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以及各级三防指挥部办事机构的日常用电。
市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台风工作,负责防台风及抢险救灾期间的电信、无线电的通畅,及时抢修损坏的电信、无线电设施,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各区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防台风和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和指挥工作由各区政府分管行政首长指挥,其成员单位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各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是其常设工作机构,防台风工作职责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台风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划分为五个等级,由轻到重依次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市气象局负责台风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新闻媒体(报刊除外)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含义,并随预警级别提高频度进行播放。
台风白色预警信号: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
(二)应急响应级别
防台风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轻到重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由市三防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启动发布。
Ⅳ级应急响应:当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启动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启动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当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时,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行动
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按分级受理、逐级响应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台风灾害或险情时,由事发所在地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对应的响应行动
各有关单位加强值班,注意了解热带气旋的最新情况,警惕热带气旋对当地的影响。
(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气象局: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台风信息和会商分析意见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2.市三防办:加强24小时值班,三防办领导带班,全天开机接收卫星云图信息,并加强与市气象局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通知有关方面和相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各种准备。
3.深圳海事局:通知海洋作业单位、人员和出港船只,准备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
4.市住房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脚手架、塔吊等进行安全检查。
5.市城管局:组织力量对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等进行安全检查。
6.市规划国土委: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的监控。
7.市农业局:对可能受台风影响的水产养殖场、农作物等视情组织保护和抢收。
8.各区三防指挥部:加强24小时值班,将台风信息情况向本区行政首长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部署防台风工作;指挥部领导成员上岗带班;三防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潮情,掌握水务工程防台风情况,下达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落实情况。
2.市气象局:继续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三防指挥部,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三防指挥部会商。
3.市水务局: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泵站进行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可能受台风明显影响的水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排水运营单位做好易涝点抽排积水准备工作;在建水务工程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
4.深圳海事局:立即督促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归港船只锚固情况;通知并督促海上油气平台和海洋作业人员及时转移避风;做好海上救捞准备。
5.市农业局:敦促沿海滩涂养殖户做好网箱加固和渔排作业人员安全转移准备工作,继续视情组织保护或抢收农作物。
6.市住房建设局:督促检查建筑工地,做好工棚、脚手架、塔吊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危险地带设立警示牌,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工人安全管理。
7.市建筑工务署:通知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在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和建筑设备加固。
8.市城管局:组织力量对有关市政设施、园林树木、挡风广告牌、霓虹灯和高空作业设施等进行加固或提前卸下。
9.市教育局:通知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并做好保障学生安全的工作。
10.市民政局:组织开放全市避险中心,做好临时避险场所开放使用及其有关物资的准备工作。
11.市规划国土委: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带监控,并做好转移人员的准备。
12.市交通运输委: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加强对全市交通干线、各种交通设施的巡查和检查。
13.市科工贸信委:组织协调并做好防风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14.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准备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对灾区进行卫生防疫的准备工作。
15.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保证通信和供电畅通。
16.各区三防指挥部:组织部署开展防台风工作,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台风动向,检查本区防御台风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组织三防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有关专家进行防台风紧急会商,召开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防台风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派出工作组到防台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做好启动三防指挥部各指挥组的准备工作。
2.市气象局:及时对台风趋势进行预报,分析台风以及带来的暴雨、风暴潮对我市影响,派出气象专家和技术骨干到三防指挥部进行会商。
3.市水务局:严密监视水库、河流、海堤、排水泵站等水利水务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风暴潮预报和水库防汛工作,重大险情和灾情向市三防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
4.市住房建设局、市建筑工务署:转移建筑工棚的人员到安全地带。
5.市教育局:组织做好学校和在校学生防台风安全工作。
6.市民政局: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告知公众,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7.市规划国土委:做好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人员转移的组织工作,做好危房加固和住户的转移安置。
8.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9.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做好飞机安全加固或转移工作。
10.市公安局:维护治安秩序,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及时疏散人群。
11.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负责牵头组织指挥协调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力量,根据需求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12.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值班,按照本部门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及时与市三防指挥部联系,服从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台风任务。
13.各级政府和部门:把防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领导赴第一线指挥,责任人到位,以人为本落实防台风措施,特别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
(五)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坐镇三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上下全力做好防台风工作;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对全市防台风工作做出紧急部署。
2.市三防指挥部按照各预设指挥编组,立即启动并展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防台风工作和抢险救灾行动实施组织指挥。
3.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坐镇三防指挥部,并组织和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全力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4.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5.市三防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6.新闻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防台风信息;各种媒体和政府网站,按照新闻报道程序化、规范化要求,以公开、透明、时效、有利为原则,有重点地做好防台风预警信息、动员措施、抗灾救灾、灾情发布、救灾复产等方面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应急响应结束与善后处置
(一)应急响应结束
1.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响应级别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2.根据气象部门台风解除消息,发出通知宣告防台风应急响应结束,转入防台风救灾工作。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政府批准并公布,其它各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宣布。
(二)善后处置
1.各级政府加强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2.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
3.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帮助灾民灾后重建家园;征用人工、物资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
4.卫生部门抓紧抢救伤病人员,组织医疗队伍到灾区,加强检疫工作,预防疫病流行。
5.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政府救助,优抚死难者家属;红十字会、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社会捐助;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6.受灾地方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水务等设施。
7.各级保险部门积极宣传防灾防损,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8.各级三防部门组织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工作,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抗灾行动情况;总结防台风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台风能力。
七、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防台风各项应急保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防风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一)通信信息保障
1.市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负责组织各通信营运部门,依法保障防台风工作信息畅通。
2.各通信部门建立防台风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的抢修,为防台风现场提供通信保障。
3.市三防指挥部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充分发挥市政府电子政务网作用,建立市三防指挥系统指挥通信信息专网,实现省、市、区、各成员单位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对重要海堤、河道、水库等管理单位配备专用的通信设施,确保防台风指挥通信顺畅。
4.市三防指挥部根据防台风抢险救灾行动需要,对各指挥协调组储备装备必要的指挥通信设备,指挥通信手段齐全配套,确保指挥救灾应急使用。
5.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指挥通信保障按各自系统负责组织保障,必要时地方通信部门协助保障。
6.市三防指挥部负责统一编制防台风指挥系统,各种通信手段方式的代号、密码资料和手机、电话通讯录,并及时进行核实更新,确保防台风组织指挥通信联得上沟得通。
(二)抢险救援保障
1.市三防指挥部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专业队伍与非专业队伍相结合、实行军警民联防的抢险救援队伍,必要时统一组织抢险培训和演练,保障各抢险队伍做到思想、组织、技术、物资、责任"五落实",达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能胜"的目的。
2.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国土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建筑工务署、深圳海事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求,可采取抽组或指定形式,建立健全防台风专业抢险队伍,明确人员、装备和保障措施,落实编组,确保能在规定要求内随时听令行动,执行各种专业抢险救援任务。
3.市三防指挥部负责掌握建立防台风"三支"骨干力量队伍,即一支专家级人才队伍、一支防洪排涝机动抢险队伍、一支群众性抢险救灾常备力量队伍,分别采取建立人才专家库、明确技术人员作业班组、群众力量登记造册落实到人等形式,保证防台风期间人员在位。
4.各区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内河道、海堤、水库、水务工程等情况,建立以上述水务工程设施周边街道、社区群众为主的常备防救队伍,成立群众性的救护组、转移组、留守组等,在防台风期间能分批组织出动。
5.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主要承担防台风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市三防指挥部每年定期不定期与部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防御方案和防洪工程情况,明确有关防守任务和联络部署,必要时开展抢险救灾地形道路勘察,做好抢大险救大灾准备。
(三)物资资金保障
1.我市在福田、宝安、龙岗区内建立3个市级三防物资仓库,分别保障特区内、宝安、龙岗3个片区防台风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的储备供应,各仓库严格按全市三防物资储备种类、数量、标准落实,由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需要统一进行调拨。
2.市科工贸信委按照防台风30年一遇的标准,编制全市各类抢险救灾物资筹措计划,采取通用储备与专用储备相结合、固定储备与消耗储备相结合、仓储调拨与社会征用相结合形式,物资储备资源可基本满足防台风应急需要。
3.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国土委、卫生人口计生委、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等,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分别储备足够的专项物资、装备、器材,保证调得出抢得上。
4.各区、街道办分别建立三防专用物资储备仓库,按照防御中等程度灾害的标准,储备一定数量标准的救灾物资,可就近保障防台风临时急用。
5.市、区各级财政每年预留一定的防台风专项经费,保证防台风应急需要,并监督使用;经费由各级三防指挥部会同财政部门做出计划。
(四)有关专项保障
1.市公安局制定抢险救灾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抢险地带和重要部位社会稳定,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
2.市交通运输委针对公路、铁路、海上、空中交通特点,制定各行业防台风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灾区疾病防治预案,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开展抢救伤员、防疫消毒等工作,防止疾病控制疫情。
4.深圳供电局制定防台风应急救援临时供电预案,保证各级防台风指挥机构和抢险救灾行动用电。
5.市民政局、教育局制定开放学校、剧院、会议厅等公共场所临时避险预案,为市民躲避台风提供临时避险场。
6.各级政府和三防指挥部根据台风灾情发展,做好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灾救灾工作,实施统一领导,靠前指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保持社会高度稳定和谐。
篇3:深圳市福田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文)深圳市福田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文)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市燃气条例》、《深圳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在燃气事故的预防、处置、恢复供气等各环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1.3.2统一领导,逐级抬升。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序的开展。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街道先行、逐级抬升的原则处置燃气安全事故。
1.3.3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燃气企业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加强应急抢险队伍的训练和事故应急演练。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的燃气储配、输配场站、输气管线、交通运输等所有环节和居民户内使用燃气过程突发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燃气安全事故分级
2.1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的用户范围,将突发燃气安全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个等级:
2.2一般事故(Ⅳ级):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及以下人员受伤,或影响用气户数2000及以下的正常用气。
2.3较大事故(Ⅲ级):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4-19人受伤,或影响用气户数2001-5000的正常用气。
2.4重大事故(Ⅱ级):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受控,已经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20-49人受伤,或影响用气户数5001-10000的正常用气。
2.5特大事故(Ⅰ级):指燃气火灾或泄漏事故不可控,已经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受伤50人及以上,或影响用气户数10001以上的正常用气。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区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3.2成立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建设局局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安委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区建设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区贸工局、区物业管理中心、区出租屋综管办、区工会、区应急指挥中心、福田公安分局、福田消防大队、福田交警大队、福田质监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燃气集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任成员。
3.3区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做好辖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故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发展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做好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4区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区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区安监局监察科、区建设局办公室、建管科、物业科、区质检站、街道办事处安监科及市燃气集团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接收并上报燃气安全事故信息;贯彻落实区级领导小组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通报事故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配合上级做好辖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落实应急救援必备物质的计划和采购工作;做好预留应急救援经费的计划。
3.5辖区各燃气企业应组建相应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构,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并履行以下应急职责:
⑴落实应急抢险有关方针、政策;
⑵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预案,设立24小时应急抢险抢修电话,并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⑶加强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加强人员的培训;
⑷保障应急抢险专用设备和物资的储备,配备并管理应急抢险基本装备;
⑸落实事故报警和启动先期紧急抢险救援程序,最大限度的控制泄漏、防止爆炸,防止事态扩大;
⑹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令,落实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分析、报告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提出事故救援建议;
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恢复供气工作。
3.6发生属于重大(Ⅱ)或特别重大(Ⅰ)燃气事故时,应将情况及时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请求援助。
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预案启动,以区级领导小组为班底成立现场指挥部。区级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分别任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其余人员为成员,成员包括事发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专家。
3.7为提高处置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的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成立8个基本应急行动组,现场指挥部视需要启动以下若干行动组。
⑴综合协调组。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事发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及时收集情况向领导汇报事件动态;协调各专业应急队伍、专家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传达上级领导指示。
⑵消防救援组。由福田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市燃气集团、辖区相关燃气企业应急抢险队伍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灭火救援,及时抢救受困人员。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对受影响的危险源采取消防水冷却等有效措施防止爆炸的发生;判断并报告紧急情况趋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⑶工程抢险组。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福田消防大队、福田质监分局以及相关燃气企业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工程抢险、工程后备支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关停相关设备,控制泄漏;迅速判断设备故障,并进行抢修;判断并报告紧急情况趋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周边危险源;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搜集整理事故有关资料。
⑷警戒疏散组。由福田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福田交警大队、事发地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警戒、保卫及周边地区的安全防范;疏散事故可能危及区域的人员和物资,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车辆的通行;引导救援车辆和人员到达指定位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⑸专家咨询组。由区建设局牵头负责,相关燃气专业专家及福田消防大队、区安监局、福田质监分局的专业人员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相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
⑹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事发地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负责受伤人员紧急治疗、救护,确定救护医院,转移现场受伤人员,降低人员伤亡率,统计伤亡人员;调配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械、急救药品。
⑺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劳动局、区城管局、区出租屋综管办、区工会、区物业管理中心、事发地相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进行善后处置的相关工作;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处理死难人员尸体,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等。
4应急响应
4.1接警与报告
4.1.1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委办、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辖区燃气企业应设立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规范事故接警、报送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2发现燃气安全事故的单位和用户应及时向110、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委办、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市燃气集团报警,发生人员伤亡的同时向120报警。
4.1.3事发单位或接到燃气安全事故报警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视情况及时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主要情况。
4.1.4事故报告内容: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⑵事故涉及相关单位名称及有关人员姓名;⑶事故的简要经过、发生原因,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⑷事故的初步判断、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⑸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及联络电话。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收集现场动态信息,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向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2.2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区领导,同时通知有关单位立即前往事发现场。
4.2.3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接到通知后,应急负责人及其应急处置队伍、专家应及时赶赴现场展开紧急救援工作。
4.2.4启动一般或较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现场指挥部适时启动各应急行动组。各行动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进行紧急处置。
4.3扩大应急
当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区级领导小组的控制能力时,区级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报告。
4.4应急结束
现场危险排除、被困人员全部救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单位尽快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开展恢复生产、恢复供气、清理现场、法律援助等工作。
5.2燃气安全事故的调查
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由市级领导小组负责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等做出调查评估报告。
一般、较大燃气安全事故由区级领导小组负责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等做出调查评估报告。其中:
燃气泄漏(未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的)、中毒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区建设局负责调查,公安消防部门参与;
因燃气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调查,建设、劳动等相关部门参与。
5.3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并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5.4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实际情况,报请区政府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奖惩。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福田消防大队、市燃气集团燃气事故综合抢险队伍是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队伍,各燃气企业的应急抢险队伍是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辅助队伍,服从现场指挥部和消防部门的指挥。
6.2经费物质保障
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将应急演练、必备的抢险设备、器材、用品预留应急资金,纳入年度计划,由区财政统一列支。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及解释,必要时进行修订、更新。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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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荐】
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及时、高效、有序、妥善地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防止事件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深圳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评估与考核等活动。
对于国铁或城际铁路在深圳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深圳地方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1.4.2统一指挥,职责明确
在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1.4.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
轨道交通应急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保证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以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1.4.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平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临战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确保需要时用之能战,战之能胜。
2分类和分级
2.1分类
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将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事态比较简单,事件后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较为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区域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或周边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非常复杂,事件后果已明显超出全市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市地震局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区
区政府分管领导
区应急联动中心
附件3
破坏性地震
启动区县破坏性地震响应
震害现场评估
震情现场监测
震后趋势初步判定
速报震情
启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地震前方指挥部
文本框:抢险救援组文本框:避难
4.2.2Ⅲ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4.2.3Ⅱ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4.2.4Ⅰ级响应强制性措施
4.3应急响应执行与监督
各有关部门、单位收到应急响应指令后,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区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在实施过程中依法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并在预警和响应期间,每日定时向区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措施落实情况。
4.4应急终止
区工作组办公室接到市级部门应急解除指令后,通知各成员单位解除应急措施。
5应急保障
5.1人力资源保障
区工作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本区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5.3经费保障
依照区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
6监督管理
6.1演练培训
区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应组织开展本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的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定期开展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实施措施。
6.2公众宣传
加强舆论宣传,普及相关知识,鼓励公众积极监督举报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共同应对空气重污染的局面。
6.3行政监督
监察部门加强对本预案实施情况的巡查、督查,加大通报力度。对不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造成较大影响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6.4预案管理
6.4.1预案制订
本预案由区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
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订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
6.4.2预案评估与修改
区工作组办公室根据《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和本区实际,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6.4.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深圳市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深圳市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4.8应急处置通讯网络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区排水运营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别重大
5.5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硫化氢等气体中毒造成伤亡(失踪)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保护事故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设定安全警戒线;
(3)积极开展伤员现场救助,同时通知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若有失踪人员,应组织具有防毒设备的专业队伍到现场搜救;
(4)通过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各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协调行业内各种行政和技术力量,查明毒气性质,控制和消除残留毒气,加大对可能产生毒气的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监测力度;
(6)组织专家对突发事故提出应急处置临时方案。
(二)易燃易爆物质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失踪)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保护事故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设定安全警戒线,在警戒区域内禁止使用电器、通讯设施和吸烟等;
(3)积极开展伤员现场救助,同时通知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若有失踪人员,应组织具有防毒设备的专业队伍到现场搜救;
(4)由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协调行业各种行政和技术力量,查明可燃气体的性质,控制和消除残留可燃气体,加强对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污染物排放单位的监测;
(6)组织专家对突发事故提出应急处置临时方案。
(三)大型污水处理厂持续停运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组织专家对突发事故提出应急处置临时方案;
(4)采用紧急排放时,由水质监测部门配合做好河道调水和水质监测工作,保障排水安全。
(四)污水输送干线、泵站、排水设施受破坏,造成输送干线污水中途放泄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组织专家对突发事故提出应急抢修方案;
(4)需采用紧急排放时,由水质监测部门配合做好排放水体水质监测工作,尽量减少污染环境。
(五)因暴雨强度超过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现状排水设施能力不足引起城区积水和水浸的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灾,护送受灾人员和群众财产安全转移;
(3)组织专家对城区积水和水浸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应急排水方案;
(4)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应急排水工作。
(六)泥浆车和吸粪车非法偷排或其他原因造成排水管(渠)堵塞,排水不畅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清淤、排除积水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组织专家对排水不畅原因分析,提出污水引流和应急抢修方案;
(4)由水务执法部门会同住建、城管、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按各自职权对非法偷排泥浆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查处,杜绝泥浆偷排行为再次发生。
(七)沿河截污箱涵或干管破裂、堵塞等原因,造成大量污水排入河道的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维修和清通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组织专家对突发事故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必要时采用原水稀释,污染物收集及处置等方式,最快和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影响;
(4)水质监测部门配合做好排放水体水质监测工作,尽量减少污染环境。
(八)排水管道沉降引起道路塌陷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立即组织交通部门对事故现场安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排水管渠抢修和路面结构恢复工作;
(4)协调相关管线单位到现场确认各自管线,并提出保护要求;
(5)组织专家对突发事故提出污水排放和交通疏解的应急处置临时方案。
(九)污泥处置厂发生臭气或污泥外溢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3)加强现场管理,必要时组织疏散周边居民,设定安全警戒线;
(4)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分析,提出抢修方案并由环境监测部门对周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分析。
(十))因污水回用处理设施及回用水输水管道损坏,造成大范围回用水冒溢的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加强现场管理,组织疏散周边居民,设定安全警戒线;
(3)通知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
(4)指挥协调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5)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分析,提出抢修方案。
(十一)其它造成人员伤亡、设施损坏或财产损失的应急处置预案。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执行报告、处置、响应程序;
(2)保护事故现场,加强现场管理,设定安全警戒线;
(3)指挥、协调各责任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积极开展伤员现场救助,同时通知医护人员到现场救护。若有失踪人员,应组织具有防毒设备的专业队伍到现场搜救;
(4)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对破坏设施进行及时抢修,人民财产保护或转移;
(5)组织专家对突发事故提出应急处置临时方案。
5.6应急专家组指导
为建立和健全专家决策咨询制度,根据排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如下应急专家组(具体专家名单另行发布):
(一)化工专家组。为因有毒有害气件和固体,易燃易爆物体等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咨询和决策。化工专家组组成成员有:化工专业专家3人、防爆专业3人、给排水专业3人、水利专业3个、电力专业3人、环保专业3人。
(二)污水处理专家组。为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水厂、污泥处置厂及排水泵站等构筑物因非正常运行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咨询和决策。污水处理专家组成员有:给排水专业专家3人、水利专业3人、电力专业3人、自动化专业3人、机电设备专业3人、环保专业3人。
(三)排水管线(渠)专家组。为雨污水管网、回用水输水管道因非正常运行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咨询和决策。排水管线(渠)专家组成员有:给排水专业专家3人、水利专业3人、地质专业3人、测量专业3人、环保专业3人、道桥专业3人、电力专业3人。
5.7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工作方可结束。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的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同时运营单位转入常态管理状态。
在当地政府部门的配合下,认真组织和切实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地区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6善后处理
6.1善后处置
排水突发事件结束后,受突发事件影响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当根据损失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或家属、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应照规定给予抚恤、抚慰、补助;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工具,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和补偿;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司法援助,预防和解决处置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政府部门应做好防疫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调查统计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并报上级部门。
排水运营企业(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排水安全。
6.2调查和总结
当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件损失。
发生重大级以上事件,由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开展调查和总结工作,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市应急办。必要时,由市应急办牵头组织调查评估工作。
排水突发事件调查和总结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并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原因,确定责任,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6.3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参与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及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应急保障措施
7.1应急队伍保障
市、区排水行政主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排水专业应急处置队伍,承担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协助其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各排水运营企业(单位)成立应急抢险工作队,确保应急人员供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
7.2物资装备保障
各区(新区)排水行政主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使用范围和监督管理制度;
各区(新区)排水运营(单位)企业作好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的储备工作,并报市、区排水行政主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各类抢险器材的备品仓库,加强对储备器材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以满足抢修物资的需要。各抢修队伍应配置抢险所需的各类工具和机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好,同时建立现场抢修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和存放位置等,便于应急抢险时统一调用。
7.3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区(新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排水运营单位等参与抢险的人员及部门,均配备相应应急通讯工具,确保应急处置通讯畅通。
加强排水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及时更新数据,为科学的紧急指挥决策提供支持。
7.4排水调度保障
市、区(新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全市一张网调度,最大程度上保证排水安全。
加强各区(新区)污水处理厂和泵站备用设备的管理,并根据需要配备大流量移动泵车,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加强对管道、泵站调蓄池的管理,使其能充分发挥储存调节作用。
7.5部门协作保障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共同做好排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需各部门协助如下:
(1)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部门在排水管线发生管道抢险时配合现场管线保护工作。
(2)电力部门要确保污水处理厂、泵站供电,排水管道发生管道抢险时配合现场电缆、供水、燃气、通讯等管线的保护。
(3)环保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参与对突发污染事故的应对和处置。
(4)交通、市政、建设等部门在排水突发事故处置时,做好现场道路、交通设施等的保障工作。
(5)民防部门组织对污水处理厂、泵站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等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6)民政部门和相关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做好受灾居民安置工作,保障救济物资的供应,确保受灾居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安抚工作。
(7)市容环卫部门要保证突发事故发生地的垃圾得到及时清理。
7.6抢险经费保障
市、区两级政府采取财政措施,保障排水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需要。
(1)有关排水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需要的工作资金,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市、区两级财政预算。
(2)本市设立排水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应急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明确使用范围,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各区(新区)参照设立区(新区)应急专项资金。
(3)处置排水突发事件所需的财政负担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现行事权、财政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4)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料捐赠和支持。
8宣传、培训与演练
8.1宣传教育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排水运营企业(单位)应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布报警电话,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开辟应急宣传公益栏目,在大、中、小学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课程等方式,让公众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8.2培训
市、各区(新区)排水行政主管单位和排水运营企业(单位)应加强相关技术人员日常应急培训,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应急培训和管理,一年至少举办1次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并将排水突发事件处置的教育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3演练
市、区(新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排水运营企业(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习队伍、内容、范围、场所、频次、评估和总结等,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附则
9.1名词术语解释
(1)排水突发事件:是指排水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排水设施破坏和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
(2)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指为了有效控制排水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在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案。
(3)文中"xx以上"的表述指包含xx本身,"xx以下"的表述指不包含xx本身。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深圳市预防和处置全市排水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各区(新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排水运营企业(单位)在编制本单位(部门)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子预案时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自实际,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出相关预案或操作程序。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xx〕117号)的规定,由市水务局负责对本预案进行编制、审批、备案、公布、修订等事项。
9.3监督和检查
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检查与本预案相关的市部门排水应急预案、各区(新区)排水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9.4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9.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2:深圳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全文)深圳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全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燃气突发事故的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效、有序地进行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并确保在处置过程中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建立政府、行业及企业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体系,提高本市燃气行业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结合本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要求编制。
1.3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建立健全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有效机制。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通过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工作,掌握本市燃气风险源的分布,增强燃气企业和管理部门对燃气突发事故的预警能力,落实事故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做好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国家对突发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市相关部门和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区政府(以下统称各区)及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新区)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托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法制化水平。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充分利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提高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各项工作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能力。加强对燃气企业员工进行燃气安全常识和应急抢险知识等技能培训;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公开透明,及时发布。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有效、主动地发布燃气突发事故权威信息。
1.4突发事故定义与分级
燃气突发事故,是指在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燃气的过程中突然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及供气中断等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重大财物损失、城市公共安全等需要立即处置的危险、紧急状况。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等四个级别。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的较大燃气突发事故或参与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故,以及需要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的一般燃气突发事故。
本预案指导各区(新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海上船舶载运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依据《深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燃气设施在遭受恐怖袭击时,应急处置依据有关反恐应急预案执行。
1.6燃气突发事故现状和发展趋势
燃气作为一种清洁、便利、广泛使用的能源,日益广泛地运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等很多领域,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燃气的广泛运用,已形成瓶装配送和管道输送的燃气供应格局,各类燃气基础设施,遍布全市的所有区域。由于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和压力输送气体,在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等各环节可能导致燃气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燃气突发事故,将威胁城市公共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综合分析国内外燃气事故案例,主要原因是由于使用燃气方法不当、燃气设施故障以及第三方损坏燃气设施等因素导致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燃气突发事故往往会引发其它突发事件,呈现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
近年来,燃气企业和政府部门加强了管理和监督以及科技手段的运用,各类燃气事故稳中有降。深圳市的自然和社会环境造成了许多影响燃气设施运营安全的不良诱因,且这些诱因长期存在,燃气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
2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责
2.1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2.1.1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
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本市设立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燃气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由1名总指挥、2名副总指挥、1名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市住房建设局的)副市长担任,主持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全面工作;1名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市住房建设局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1名副总指挥由协助分管全市应急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负责审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住房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履行现场决策、指挥、调度职责。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外办(港澳办)、市台办、市应急办、深圳海事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指定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2.1.2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政策措施;
2.统一领导全市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社会救援等工作;
3.负责燃气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工作;
4.建立燃气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燃气突发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
5.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协调相关区(新区)、相关部门应急处置机构的关系,指挥应急处置机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建设局分管燃气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燃气事故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燃气突发事故及其处置情况信息;
4.负责对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各燃气经营企业之间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与燃气企业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其他与燃气突发事故相关的应急管理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财政委:负责为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2.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负责配合海上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在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受损的道路(含桥梁、隧道)等交通工程的抢修与恢复工作;配合海上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
4.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事件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5.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交通管制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协助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
6.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安抚和救助工作。
7.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燃气专业应急资源分布图谱,统筹燃气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负责建立健全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抢险专家库和专业抢险队伍联络网络;在突发燃气事故时,负责协调燃气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负责燃气突发事故中涉及建筑工程方面的抢险工作;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8.市水务局:负责组织供排水企业抢修与恢复在燃气突发事故中有关供水、排水设施的抢险工作。
9.市市场监管局:依职责负责有关特种设备的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燃气突发事故区域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工作;负责按照相关要求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转发燃气突发事故预警信息。
11.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和协调燃气突发事故新闻报道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
12.市外办(港澳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有关机构通报本市燃气突发事故的相关信息,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相关问题。
13.市台办: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妥善处置在燃气突发事故中涉及台胞的相关事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报送涉台燃气突发事故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4.市应急办:协助总指挥做好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和指挥;负责事故抢险救援信息的汇总上报;负责协调相关应急力量、应急资源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外援的求助工作。
15.深圳海事局:负责海上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6.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为抢险救援指挥系统提供通信保障;负责组织实施在燃气突发事故中受损通信系统的应急恢复。
17.市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负责组织人员搜救、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工作,会同燃气专业抢险队伍进行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18.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处置一般燃气突发事故;负责协助处置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并负责燃气突发事故处置过程的应急保障工作;必要时组织群众疏散,特殊情况下组织群众进入紧急避难场所,避免次生灾害事件发生;负责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及灾后重建等善后处理工作。
19.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在燃气突发事故中引发电力系统事故的情况下,负责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电网恢复及设备抢修工作,为燃气突发事故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组织管辖范围内电力设备的停电及事后恢复工作。
20.专业应急队伍:政府依托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组建本市燃气专业应急队伍,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紧急状态下,听从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燃气突发事故现场先期应急处置,协助实施应急抢险,必要时支援辖区外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负责做好燃气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并及时更新,组织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需要。
21.各燃气企业: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负责建立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预案演练;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设施,
及时进行维护更新,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必要时服从上级安排协助开展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4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其职责
2.4.1现场指挥部组成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燃气突发事故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现场指挥官和3名现场副指挥官,实行现场指挥官负责制。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各有关部门(单位)、公众应当服从和配合现场指挥官的指挥。
现场指挥官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其中,市应急办负责同志协调场外有关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配合现场指挥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新闻办的负责同志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组织区(新区)有关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市燃气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专家组、抢险救灾组、治安疏导组、医疗卫生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交通运输组、涉外(港澳台)联络组、调查评估组等工作组。
2.4.2现场指挥部职责
1.执行上级下达的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2.协调相关成员(处置)单位,确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制定抢险救援工作方案;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现场处置单位)组织调配抢险力量,解决抢险当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负责及时向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5.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6.协调拟定并报批有关事故信息发布材料。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2.5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由燃气、消防、机电、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专家库,根据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召集有关专家组建应急专家组。
应急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燃气突发事故的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处置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2.对燃气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估。
3.参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及燃气事故调查。
3运行机制
3.1预防、监测与预警
3.1.1预防
1.各部门、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燃气突发事故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预防和减少燃气突发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燃气突发事故引起的社会危害;
2.在燃气设施的规划建设中,合理有效回避突发事故风险,统筹规划合理配套应对燃气事故的设施和应急物资;
3.切实加强对城市燃气安全工作的管理,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各燃气企业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燃气突发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3.1.2监测
1.在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建立政府部门、燃气企业、用户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安全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组织开展风险分析,建立完善城市燃气安全监管体系,对城市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对上游燃气供应企业和市内各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实现监测本市燃气企业动态安全以及预测燃气风险的机制。
(2)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燃气安全状况的监测。
(3)建立燃气突发事故信息库,对已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记录,将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存入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4)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夏季高峰供应期间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2.市、区(新区)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系统,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与各燃气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燃气使用情况和动态。
3.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燃气供应系统的日常数据监测、设备维护、安全检查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用气预测、系统改造等相关信息数据库,必要时将重要信息上报至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本行业、本地区以外其他渠道传递来的信息,应密切关注,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3.1.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燃气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建立燃气突发事故四级预警指标体系,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种颜色表示,并分别采用不同预防对策。
2.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3.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和变更
(1)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①蓝色预警(Ⅳ级):经各区(新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并及时报市应急办及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②黄色预警(Ⅲ级):经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并及时报市应急办备案存档;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送市应急办,市应急办核定意见后报由市政府相关领导签发。
③橙色预警(Ⅱ级):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④红色预警(Ⅰ级):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解除。
(2)预警变更
根据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可能对社会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的变化,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适时向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调整预警级别的建议;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向上级相关应急机构提出调整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建议。
5.预警响应
(1)蓝色预警响应
①进入蓝色预警期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燃气企业应做好应急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
②相关燃气企业的应急人员立即进行重点部位排查处置;
③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出发,视情况采取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相应措施。
(2)黄色预警响应
①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并报请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②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黄色预警,则启动本预案,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③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的应急人员全部上岗,并对预警危险区域进行应急处置;
④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进驻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故现场,对事态发展作出判断,并提供决策建议。
(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级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国家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省、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3.2应急处置与救援
3.2.1信息报告和共享
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应按以下要求迅速、准确、多渠道报送相关信息。
1.信息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燃气突发事故的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燃气突发事故的信息报告包括首报、续报和总报。对发生时间、地点和影响比较敏感的事件,可特事特办,不受报送分级的限制。
如果燃气突发事故中涉及到外籍和港澳台人员伤亡、中毒、失踪等,或者突发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通报时,由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外办、市台办按相关程序协调处理。
(1)首报内容:
①事发企业概况:包括事发企业的名称、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等;
②燃气突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初步判定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④事故发展趋势、初期处置控制措施等信息。
(2)续报内容:应包括事态发展趋势、人员治疗与伤情变化情况、事故原因、已经造成的损失或准备采取的处置措施。
(3)总报内容:应包括事件处理结果等。
2.信息报告的时间和程序
燃气企业及相关应急机构接到燃气突发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故的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1)一般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到达突发事故现场核实情况后,30分钟内将现场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区(新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属一般事件的,督促、指导属地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进行处置。
(2)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燃气企业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将情况通报事故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特别紧急情况可以先电话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补报文字材料。当发生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时,市政府需要在2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省处置燃气事故指挥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续报应急处置的有关情况。
(3)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事件本身敏感的燃气突发事故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要立即上报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
(4)燃气突发事故中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所在区(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要时可直接上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2.2先期处置
燃气突发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和使用者及辖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控制事故现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在企业自身能力范围内,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3.及时向市、区(新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4.其他相应处置措施和行动。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燃气突发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市应急委、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所在地的区(新区)应急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3.2.4指挥协调及处置措施
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2.5响应升级
因燃气突发事故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委。
如果预计燃气突发事故将要波及周边城市或地区的,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委,以市政府的名义,协调周边城市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当燃气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市自身控制能力,需要省或者国家有关部门(单位)、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援助和支持的,依据《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市应急委,由市委、市政府报请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故处置。
3.2.6社会动员
根据燃气突发事故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报请市应急委批准,由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燃气突发事故灾害防御、自救互救、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
3.2.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的要求:统一快速有序规范。
2.信息发布的机构:发生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由事发地区(新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发生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在2小时内发布事故简要信息,并在24小时内发布事故处置情况信息。
3.信息发布的内容: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救援进展、提示公众注意事项、事故区域的交通管制、燃气停供信息、临时解决措施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4.信息发布的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官方网站、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形式有效及时的发布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3.2.8应急结束
1.当燃气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等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响应工作即告结束。
2.一般燃气突发事故,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3.较大燃气突发事故,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建议,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故,按省、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应急响应终止后,现场指挥部予以撤销,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立即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治安管理、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物资及时补充以及恢复生产等事项。同时开展设备设施的修复和现场清理工作,尽快消除燃气事故产生的影响,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安定。
3.3.2社会救助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故或遇到橙色、红色燃气突发事故预警后,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协调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迅速引导群众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对受灾群众逐户核实登记造册,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3.3.3保险
1.鼓励相关单位和燃气企业为参加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应急志愿者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燃气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该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受灾人员的保险理赔工作。
3.3.4调查评估
发生较大以上燃气突发事故,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查明突发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故损失。
1.调查机构: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3.3.5恢复与重建
燃气突发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受到突发事故影响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城市基础设施。
4应急保障
4.1人力资源保障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燃气突发事故依托现有的市、区、街道三级现役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对本市发生的燃气突发事故的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2.专业应急处置队伍。根据燃气应急工作需要,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应急队伍、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专业应急队伍是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承担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任务。各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抢险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手段提高燃气抢险队伍的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应急专家。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燃气行业应急专家库,为处置燃气突发事故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4.社会应急力量。充分依靠军队、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力量,发挥共青团、义工联、红十字会的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参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与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参与燃气突发事故的信息报告、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4.2经费保障
1.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按规定在市应急专项资金中列支;
2.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落实燃气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3.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金捐赠和支持;
4.3物资保障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燃气突发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立应急物资和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建立紧急调用机制;
本市的各燃气企业要根据要求,在管辖范围内配备必需的应急设施、装备、车辆和通讯联络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
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捐赠和支持。
4.4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人委负责组织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对燃气突发事故所引起的直接人员伤亡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间接人员伤亡给予积极的救治。
4.5交通运输保障
1.市交通运输委牵头负责,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
2.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公安交警局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行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3.处置燃气突发事故期间,配备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
4.道路及交通设施被破坏或毁坏时,市交通运输委、市住房建设局等部门应迅速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尽快组织抢修,保障交通线路顺畅。
4.6治安保障
1.公安部门应建立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2.对于发生燃气突发事故的区域,属地公安部门应做好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为燃气专业应急救援队进入现场处置事件提供保障。
3.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4.7人员防护保障
1.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应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到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
2.在处置燃气突发事故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充分考虑燃气事故的类型和特点及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8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和有关企业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信息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4.9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1.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及各燃气企业根据自身应急管理的需求,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建立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保障燃气突发事故的抢险和救援。
2.按照统一格式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及时维护更新,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准确和高效。
4.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配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灾时由民政部门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应急避难场所。
4.11科技支撑保障
市住房建设局应研究制定促进燃气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燃气突发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4.12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根据预防和应对燃气突发事故的需要,提供局部地区气象监测预警服务。
4.13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4.14其他应急保障
1.燃气安全技术保障。市住房建设局应关注国内燃气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科研单位和燃气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结合本市的实际需要,适时对现有燃气安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专业抢修装备进行更新,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应急抢修人员,不断提高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指挥系统技术保障。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以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与专业处置队伍的应急通讯质量。
5监督管理
5.1应急演练
1.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本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度,适时组织桌面演练和综合性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做好演练评估工作,通过应急演练,培训锻炼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及演练评估情况报市应急办备案。
2.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应职责范围内的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方案及演练评估情况报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各燃气企业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燃气工作人员的抢险救灾能力,并确保负责应急、抢修的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准备状态。
5.2宣传教育
1.应急宣传
(1)由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宣传计划,编制应急宣传资料;
(2)各成员单位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宣传应急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应急教育
(1)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向公众开展应急教育活动;
(2)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责范围有组织、有计划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在电视等媒介开辟应急教育公益栏目,让公众掌握避险、自救、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3)各燃气企业应以安全用气和保护燃气设施为核心内容,以燃气用户、中、小学生等社会公众为对象,通过燃气销售、服务环节以及设立安全应急咨询等渠道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3培训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针对燃气突发事故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培训。燃气经营企业应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1.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应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意识、应急统筹能力、应急指挥水平。
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防护技能、安全意识、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2.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培训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实施救援协同作战的能力。
3.燃气企业人员的培训
各燃气企业应加强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处置燃气安全事件的能力;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责任与奖惩
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处置事故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燃气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4月30日由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停止执行。
篇3:深圳市防台风预案(全文)深圳市防台风预案(全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深圳市台风、风暴潮的预防与处置工作,保证防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的台风、风暴潮灾害的防御及应急处置。
(四)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行业负责的原则,建立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多层次、综合性的协同应对防御体系,将台风带来的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故。
二、灾情分析与防灾体系
(一)灾情描述
我市位于广东省南部,东临大亚湾,西靠珠江口,毗邻香港,濒临南海,海岸线长230公里,由于地处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是我国沿海遭受台风影响较为频繁的地区。据历史资料统计,平均每年影响我市的台风有4.2次,最多年份为9次,最少年份为1次,台风多发期在7-10月,最早的台风期为4月,最迟的台风期为12月;1949-20xx年登陆我市风力12级以上的台风达11次,其中1979年7月25日至8月3日,在我市宝安区西乡镇登陆的"7908"号台风,是建国以来登陆广东台风中风速最大、范围最广的台风,我市及周边广州、惠州、汕头、佛山、肇庆5个地区出现大风,引发暴雨和风暴潮,造成洪水暴发、城市内涝、街道积水、房屋倒塌、海堤决口、水库冲毁、村庄被淹、电线吹断、交通中断、船只沉没等灾害,33个县(市)200多万人受灾,死亡12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台风已是影响我市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它突发性强,来势凶猛,破坏力大,若适逢天文大潮,风、雨、潮"三碰头"灾害并发,可诱发导致一系列的次生灾害。
(二)防灾工程体系
全市共建成海堤8处,总长约46公里。其中宝安西海堤约25.8公里,防御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12级风暴;福田、南山、盐田区海堤约10.6公里,防御标准为50~10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8级风暴;龙岗区海堤约9.6公里,防御标准为20~50年一遇高潮水位加8级风暴。
全市共有水库172宗,总控制集雨面积约573.1平方公里,其中大(二)型水库1宗(正在建设中),中型水库12宗,小(一)型水库65宗,小(二)型水库95宗,总库容6.11亿立方米。
全市共有流域面积大于1km2的河流310条,其中90条为直接入海河流。流域面积大于100km2的河流有5条,即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
全市已建成大小排涝泵站88座,总抽排能力462立方米/秒;在建大型排涝泵站1座(沙井泵站),抽排能力170立方米/秒。重点治涝工程罗湖小区涝区治理工程,主要包括罗雨泵站、文锦渡泵站、蔡屋围泵站、东广场泵站、罗湖桥泵站、建设路泵站、船步街泵站等7个泵站,设计排水流量60.6立方米/秒,总装机5147.5千瓦。此外,20xx年新建的西部片区泵站群已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宝安区燕罗泵站、衙边涌泵站、共和泵站及光明新区公明泵站),沙井泵站也在加紧实施中。将有效减缓宝安、光明两区内涝损失。
(三)防灾重点
我市受台风影响严重区域为珠江口沿岸区域(沙井、福永、西乡等街道)、深圳湾沿岸区域(南山片区)、大鹏湾沿岸区域(盐田、葵涌、大鹏、南澳)。海堤是我市防御台风暴潮的重要基础设施,堤防沿岸周边区域是我市防御台风工作的重中之重。防风重点是西海堤、深圳海湾段、官湖海堤、月亮湾海堤、新大海堤、王母海堤、鹏城海堤、核电系统海堤等沿岸区域。做好近海区域、在建工地、危房、低洼易涝区、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地带人员防御台风工作是我市防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三、机构与职责
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简称市三防指挥部),负责全市防台风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各主要行业和部门主管单位组成。各区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成立相应的专门防台风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系统防风抗灾工作。
(一)市三防指挥部
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和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及成员:各区人民政府、光明新区管委会、坪山新区管委会、市水务局、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市农业和渔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建筑工务署、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海事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为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领导成员。
市三防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市防台风和抗灾救灾工作,拟制全市防台风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定防台风方案,及时掌握全市灾情和风情,组织实施防台风救灾行动,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市三防指挥部受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防总的指挥调度,同时与上级有关单位、部队、武警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防台风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防台风指挥统一高效和协调。
市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三防办"),负责市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及时掌握了解台风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态势及可能对我市产生的影响,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传达市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二)市三防指挥部各指挥组
根据全市防台风工作需要,市三防指挥部划分成综合协调、部队民兵、交通治安、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灾民安置、公共保障8个指挥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相关防台风抢险救灾行动。各指挥小组视情适时启动运作,指挥组人员由相关成员单位临时抽组,牵头成员单位负责人任指挥小组组长,其它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
综合协调组:由市水务局、人居环境委、气象局、科工贸信委、民政局、教育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三防指挥部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掌握防台风各种动态信息,组织协调对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组织协调防台风各种抢险救灾行动,负责防台风有关协调联络工作。市水务局为牵头单位。
部队民兵组:由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驻深部队和武警、民兵预备役等单位组成。负责协调部署部队民兵救援力量,组织实施紧急救援行动,指挥协调部队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深圳警备区为牵头单位。
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深圳海事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灾民的疏散、撤退和紧急救援,负责维护陆路海上交通秩序,疏导车辆和船舶,确保处置重大突发灾情过程中交通顺畅。市公安局为牵头单位。
物资供应组:由市科工贸信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委、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供应,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突发灾情所需的应急运输力量,保证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市科工贸信委为牵头单位。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指挥协调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和事发现场,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并组织医院治疗,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和抢救急需医药器材供灾区或事发现场使用。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为牵头单位。
工程抢险组:由市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规划国土委、市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程抢险施工力量,提供抢险技术方案,对毁损交通设施及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抢修。市住房建设局为牵头单位。
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财政委、农业局、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民的安置,负责灾情调查和救灾款物的发放,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问题,组织协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死亡人员善后工作。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公用保障组:由市水务局、无线电管理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建立应急通讯和供电系统,启用备用电源,组织指挥专业抢修队,及时修复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市水务局为牵头单位。
(三)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台风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管理全市防洪排涝减灾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为全市重大水务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在抗御台风期间统一调控调度全市水库、河道、排水等设施,实行科学调控,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水毁水务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军队和武警部队及民兵预备役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风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科工贸信委:订制与管理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及灾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配,并组织实施救灾物资与器材的供应。
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和渔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和渔业防风减灾工作,组织灾后救灾和生产恢复,提出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渔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财政委: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善后恢复所必需的费用。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开放避险中心,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市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和机场、港口的防台风安全工作;负责公路、桥梁等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及时抢修损毁的道路、桥梁;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防风抢险物资和人员输送工作,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在建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编制建筑物(构筑物)防台风预案,负责对在建市政设施防台风措施进行检查,做好建筑施工场地防护和城市排涝畅通工作,拆除危险悬挂物,组织居民危房临时加固、做好人员安全转移。
市城管局:负责已交付使用的市政工程的抢险和维修,负责或责令有关单位在危险地带或危险建筑物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并组织警戒,及时组织疏散、转移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做好灾后损毁市政设施清理与恢复。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陷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组织协调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制定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建筑工务署: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抢险救灾和维修。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风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对台风和重大天气形势作出流动预报,并向市三防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风抗灾救灾提供服务,负责向全市发布台风预警信号。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的防台风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或重建,对师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
深圳海事局:及时有效组织海上救助工作,通知出海作业船只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出海船只归港情况,避免或减少辖区水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做好船舶防台风工作。
深圳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以及各级三防指挥部办事机构的日常用电。
市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台风工作,负责防台风及抢险救灾期间的电信、无线电的通畅,及时抢修损坏的电信、无线电设施,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各区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防台风和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和指挥工作由各区政府分管行政首长指挥,其成员单位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各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是其常设工作机构,防台风工作职责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台风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划分为五个等级,由轻到重依次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市气象局负责台风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新闻媒体(报刊除外)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含义,并随预警级别提高频度进行播放。
台风白色预警信号: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
(二)应急响应级别
防台风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轻到重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由市三防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启动发布。
Ⅳ级应急响应:当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启动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启动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当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时,启动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五、应急响应行动
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按分级受理、逐级响应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当发生台风灾害或险情时,由事发所在地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对应的响应行动
各有关单位加强值班,注意了解热带气旋的最新情况,警惕热带气旋对当地的影响。
(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气象局: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台风信息和会商分析意见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2.市三防办:加强24小时值班,三防办领导带班,全天开机接收卫星云图信息,并加强与市气象局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通知有关方面和相关部门做好防台风各种准备。
3.深圳海事局:通知海洋作业单位、人员和出港船只,准备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
4.市住房建设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脚手架、塔吊等进行安全检查。
5.市城管局:组织力量对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等进行安全检查。
6.市规划国土委: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的监控。
7.市农业局:对可能受台风影响的水产养殖场、农作物等视情组织保护和抢收。
8.各区三防指挥部:加强24小时值班,将台风信息情况向本区行政首长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坐镇指挥,部署防台风工作;指挥部领导成员上岗带班;三防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防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潮情,掌握水务工程防台风情况,下达三防指挥部的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落实情况。
2.市气象局:继续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三防指挥部,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三防指挥部会商。
3.市水务局: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泵站进行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可能受台风明显影响的水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排水运营单位做好易涝点抽排积水准备工作;在建水务工程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
4.深圳海事局:立即督促出海船只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风,检查归港船只锚固情况;通知并督促海上油气平台和海洋作业人员及时转移避风;做好海上救捞准备。
5.市农业局:敦促沿海滩涂养殖户做好网箱加固和渔排作业人员安全转移准备工作,继续视情组织保护或抢收农作物。
6.市住房建设局:督促检查建筑工地,做好工棚、脚手架、塔吊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危险地带设立警示牌,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工人安全管理。
7.市建筑工务署:通知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在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和建筑设备加固。
8.市城管局:组织力量对有关市政设施、园林树木、挡风广告牌、霓虹灯和高空作业设施等进行加固或提前卸下。
9.市教育局:通知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并做好保障学生安全的工作。
10.市民政局:组织开放全市避险中心,做好临时避险场所开放使用及其有关物资的准备工作。
11.市规划国土委: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带监控,并做好转移人员的准备。
12.市交通运输委: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加强对全市交通干线、各种交通设施的巡查和检查。
13.市科工贸信委:组织协调并做好防风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工作。
14.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准备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对灾区进行卫生防疫的准备工作。
15.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保证通信和供电畅通。
16.各区三防指挥部:组织部署开展防台风工作,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台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台风动向,检查本区防御台风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四)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组织三防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有关专家进行防台风紧急会商,召开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防台风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派出工作组到防台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做好启动三防指挥部各指挥组的准备工作。
2.市气象局:及时对台风趋势进行预报,分析台风以及带来的暴雨、风暴潮对我市影响,派出气象专家和技术骨干到三防指挥部进行会商。
3.市水务局:严密监视水库、河流、海堤、排水泵站等水利水务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风暴潮预报和水库防汛工作,重大险情和灾情向市三防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
4.市住房建设局、市建筑工务署:转移建筑工棚的人员到安全地带。
5.市教育局:组织做好学校和在校学生防台风安全工作。
6.市民政局:开放临时避险场所,告知公众,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
7.市规划国土委:做好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人员转移的组织工作,做好危房加固和住户的转移安置。
8.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监控和防止灾区疾病、疫情的传播、蔓延。
9.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做好飞机安全加固或转移工作。
10.市公安局:维护治安秩序,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及时疏散人群。
11.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指挥部:负责牵头组织指挥协调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力量,根据需求做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12.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值班,按照本部门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及时与市三防指挥部联系,服从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台风任务。
13.各级政府和部门:把防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领导赴第一线指挥,责任人到位,以人为本落实防台风措施,特别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
(五)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坐镇三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上下全力做好防台风工作;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对全市防台风工作做出紧急部署。
2.市三防指挥部按照各预设指挥编组,立即启动并展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防台风工作和抢险救灾行动实施组织指挥。
3.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坐镇三防指挥部,并组织和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全力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4.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5.市三防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6.新闻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防台风信息;各种媒体和政府网站,按照新闻报道程序化、规范化要求,以公开、透明、时效、有利为原则,有重点地做好防台风预警信息、动员措施、抗灾救灾、灾情发布、救灾复产等方面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应急响应结束与善后处置
(一)应急响应结束
1.防台风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响应级别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2.根据气象部门台风解除消息,发出通知宣告防台风应急响应结束,转入防台风救灾工作。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市政府批准并公布,其它各级应急响应由市三防指挥部宣布。
(二)善后处置
1.各级政府加强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2.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以得到及时治疗。
3.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帮助灾民灾后重建家园;征用人工、物资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
4.卫生部门抓紧抢救伤病人员,组织医疗队伍到灾区,加强检疫工作,预防疫病流行。
5.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政府救助,优抚死难者家属;红十字会、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社会捐助;组织各行各业支援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
6.受灾地方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水务等设施。
7.各级保险部门积极宣传防灾防损,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8.各级三防部门组织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工作,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抗灾行动情况;总结防台风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台风能力。
七、各项应急保障措施
防台风各项应急保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防风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一)通信信息保障
1.市无线电管理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负责组织各通信营运部门,依法保障防台风工作信息畅通。
2.各通信部门建立防台风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的抢修,为防台风现场提供通信保障。
3.市三防指挥部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充分发挥市政府电子政务网作用,建立市三防指挥系统指挥通信信息专网,实现省、市、区、各成员单位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对重要海堤、河道、水库等管理单位配备专用的通信设施,确保防台风指挥通信顺畅。
4.市三防指挥部根据防台风抢险救灾行动需要,对各指挥协调组储备装备必要的指挥通信设备,指挥通信手段齐全配套,确保指挥救灾应急使用。
5.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指挥通信保障按各自系统负责组织保障,必要时地方通信部门协助保障。
6.市三防指挥部负责统一编制防台风指挥系统,各种通信手段方式的代号、密码资料和手机、电话通讯录,并及时进行核实更新,确保防台风组织指挥通信联得上沟得通。
(二)抢险救援保障
1.市三防指挥部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专业队伍与非专业队伍相结合、实行军警民联防的抢险救援队伍,必要时统一组织抢险培训和演练,保障各抢险队伍做到思想、组织、技术、物资、责任"五落实",达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能胜"的目的。
2.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国土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建筑工务署、深圳海事局、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求,可采取抽组或指定形式,建立健全防台风专业抢险队伍,明确人员、装备和保障措施,落实编组,确保能在规定要求内随时听令行动,执行各种专业抢险救援任务。
3.市三防指挥部负责掌握建立防台风"三支"骨干力量队伍,即一支专家级人才队伍、一支防洪排涝机动抢险队伍、一支群众性抢险救灾常备力量队伍,分别采取建立人才专家库、明确技术人员作业班组、群众力量登记造册落实到人等形式,保证防台风期间人员在位。
4.各区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内河道、海堤、水库、水务工程等情况,建立以上述水务工程设施周边街道、社区群众为主的常备防救队伍,成立群众性的救护组、转移组、留守组等,在防台风期间能分批组织出动。
5.驻深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主要承担防台风重大抢险救灾任务,市三防指挥部每年定期不定期与部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防御方案和防洪工程情况,明确有关防守任务和联络部署,必要时开展抢险救灾地形道路勘察,做好抢大险救大灾准备。
(三)物资资金保障
1.我市在福田、宝安、龙岗区内建立3个市级三防物资仓库,分别保障特区内、宝安、龙岗3个片区防台风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的储备供应,各仓库严格按全市三防物资储备种类、数量、标准落实,由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抢险救灾需要统一进行调拨。
2.市科工贸信委按照防台风30年一遇的标准,编制全市各类抢险救灾物资筹措计划,采取通用储备与专用储备相结合、固定储备与消耗储备相结合、仓储调拨与社会征用相结合形式,物资储备资源可基本满足防台风应急需要。
3.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国土委、卫生人口计生委、深圳供电局、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广东移动深圳分公司等,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分别储备足够的专项物资、装备、器材,保证调得出抢得上。
4.各区、街道办分别建立三防专用物资储备仓库,按照防御中等程度灾害的标准,储备一定数量标准的救灾物资,可就近保障防台风临时急用。
5.市、区各级财政每年预留一定的防台风专项经费,保证防台风应急需要,并监督使用;经费由各级三防指挥部会同财政部门做出计划。
(四)有关专项保障
1.市公安局制定抢险救灾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抢险地带和重要部位社会稳定,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
2.市交通运输委针对公路、铁路、海上、空中交通特点,制定各行业防台风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证防台风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3.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灾区疾病防治预案,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开展抢救伤员、防疫消毒等工作,防止疾病控制疫情。
4.深圳供电局制定防台风应急救援临时供电预案,保证各级防台风指挥机构和抢险救灾行动用电。
5.市民政局、教育局制定开放学校、剧院、会议厅等公共场所临时避险预案,为市民躲避台风提供临时避险场。
6.各级政府和三防指挥部根据台风灾情发展,做好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灾救灾工作,实施统一领导,靠前指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保持社会高度稳定和谐。
资料-深圳市福田区防洪防风应急预案
深圳市福田区防洪防风应急预案(全文)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区防御洪涝、台风暴雨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我区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我区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现有的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涝、台风暴雨,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为区政府实施指挥、决策、调度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深圳市三防应急预案》、《福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福田区范围内洪涝、暴雨、台风等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在市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现代化水平,确保防洪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2防洪防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洪防风工作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防抢结合的原则。
1.4.4防洪防风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洪防风,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1.4.6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做出规划,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逐年实施加固、改造,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二、福田区概况
2.1地理位置
福田区位于深圳经济特区中部,东部从红岭路起与罗湖区相连,西部至华侨城与南山区相接,北靠白尾石、大脑壳、黄竹园等山脊,与宝安区相连,南临深圳河、深圳湾与香港新界的米埔、元朗相望。辖区面积78.04平方公里。
2.2社会经济
福田区是深圳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深圳中心区和中央商务区
区三防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任总指挥,武装部、水务局、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领导任副总指挥,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城管局、福田公安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建工局、8个街道办事处、驻区武警部队、福田供电局、梅林水库管理处等单位负责人为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区政府对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主动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洪防风工作。
3.2区三防指挥部工作职责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工作。主要职责是制订防洪防风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防洪防风预案;负责特大防洪防风抢险救灾经费、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洪防风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三防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组织灾后的处置工作;统一组织防汛防风和灾后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3.3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区防洪防风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全区防洪工程;做好防洪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全区防洪排涝减灾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全区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按管理权限,统一调度全区水利、水库等设施;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防洪工程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渔业的生产防灾措施与生产救灾物资的分配,及时指导农渔业的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及生产自救。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和协调驻区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灾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的工作;支援重点工程和重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水利防灾减灾建设规划和建设工作,安排防洪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和建设资金。
福田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现场秩序和警戒;负责指挥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洪抢险物资以及破坏防洪防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因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抢险救灾及善后恢复所需的费用,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台风、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救灾及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负责全区庇护场所的管理,在每年3月底前将全区避险场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名单等上报区三防指挥部,并把避险场所的具体地点、开放时间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
区建设局: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民房、厂房、仓库及在建工地安全设施的加固情况;负责制定区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协助市主要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认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对山体滑坡隐患点提出防治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区卫生局:负责防洪防风抢险救灾前线和灾区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前往抗洪抗风一线,开展治病救伤,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清洁卫生及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做好灾区环境消杀工作,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的医疗药物和器械,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区教育局:负责教师、学生的防洪防风安全工作,制定学校防洪防风工作预案;协助开放庇护场所。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做好广告牌、霓虹灯等室外易坠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或责令有关单位在危险地段或危险建筑物附近划出警戒区域,挂出警戒标志,及时组织疏散、转移该危险地区的人员、财产。
区建工局:负责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工地的安全,确保工地及周边排水的顺畅;负责政府指定的防洪防风隐患工程的施工。
福田交警大队:负责台风暴雨期间全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三防指挥车和抢险车辆的交通保障。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防洪防风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抢险车辆的组织。
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街道辖区的防洪防风工作。
福田供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及安全,发生危险时及时切断电源;负责灾区的临时供电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供电设施的抢险和灾后恢复工作。
区块单位:组织红线范围内企业做好防洪防风工作,做到谁的地盘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
驻区部队:执行抗洪防风的抢险任务。
3.4区三防办工作职责
承办区三防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洪防风及抢险救灾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汛情信息
区三防办负责与市气象台保持密切联系,对重大气象灾害,及时报送区三防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和各成员单位。
当市气象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暴雨和台风灾害时,区三防办应及时通知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准备。
4.1.2工程信息
当水库、河道堤防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发布预警,同时向市、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水库水位超过防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预案泄洪,加强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监测,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工程运行状况。保证汛期库水位低于各阶段防限水位。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为安全转移群众争取时间,并按已制定的预案组织群众转移。
4.1.3灾害信息
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通信、供电、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全面掌握受灾状况,并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区三防指挥部,核实灾情后续报。
4.2预防与预警级别的划分
根据暴雨、台风灾害的严重性,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4.3预警报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台风、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洪、防风的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三防指挥机构,落实三防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三防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和危险边坡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当年新
事态比较简单,事件后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较为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区域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或周边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事态非常复杂,事件后果已明显超出全市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市地震局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区
区政府分管领导
区应急联动中心
附件3
破坏性地震
启动区县破坏性地震响应
震害现场评估
震情现场监测
震后趋势初步判定
速报震情
启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地震前方指挥部
文本框:抢险救援组文本框:避难(险)保障组文本框:医救与疾控组文本框:工程与设施保障组文本框:社会治安保障组文本框:震情监测与灾评组文本框:捐赠与对外事务组文本框:协调与通联组文本框:新闻信息保障组文本框:财物与生活保障组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月29日印发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合集
以下为零思考方案网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学好防震救灾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需要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制定措施,对于应急预案的撰写你是否毫无头绪呢?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国家、公民的财产、生命及社会的公共安全.
二、编制的目的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以便快速、积极、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态,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镇燃气安全规定》.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2号令《城镇燃气管理规定》.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四、工程基本概况
常德市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西北起金丹路,东南止沅水二桥,道路全长14091.165m(龙港路~武陵大道的1852.022m除外),金丹路至龙港路段起止桩号为:K0+000~K2+640,武陵大道至沅水二桥段起
止桩号为:K4+492.022~K15+943.187,道路控制宽度70m,它既是常德市江北区的一条重要主干道,又是江北环城路的一段.
在常德大道K5+000~K14+910原有道路右侧均存在燃气管道,且燃气管道较多,位置错综复杂,目前仍然没有迁移.为创造施工条件,加快施工进度,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意见,拟在燃气管道安全距离允许范围外开挖右侧雨污水管道,为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事故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二工区燃气管线位于道路右侧,走向及埋设深度具有不规则性,且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了一处支管,长度约1.5~2m,设置了阀门.
在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及道路交叉口施工时,应先调查清楚原有燃气等管线的位置、数量等,开挖前燃气公司来人交底,开挖过程中燃气公司要有专人到场监护避免施工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而引发事故发生.
五、危险源的识别
(一)各类燃气的基本特性
5.1.1.天然气
(1)主要成分为甲烷;
(2)热值约为35.53~37.62MJ/m;
(3)天然气的比重为0.56;(4)爆炸极限为5~15%.
5.1.2.空混气(液化石油气和空气的混合物)
(1)主要成分为C3、C4;
(2)热值约为50.16MJ/m;
(3)空混气的比重为1.40;
(4)爆炸极限3.5~16.81%(体积比).
以上参数是标准状态下的计算数据.
(二)事故成因分类
5.2.1.塌方;
5.2.2.泄漏:管道接口泄漏、管道本体泄漏、储气设备泄漏、管道其它设备泄漏、用气设备泄漏;
5.2.3.人员中毒或死亡;
5.2.4.火灾;
5.2.5.爆燃.
(三)事故成因分析
造成燃气管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野蛮施工和超负荷载重车辆致使燃气管道松动、甚至断裂;
(2)野蛮拆除旧房屋或违章搭建损坏燃气管道.
(3)地下管线埋设与所提供的资料相差较大,引起破坏事故.
六、预防和应急措施
6.1.边坡塌方的应急措施:
发生塌方后,急救的原则是首先救出遇险者.其次在塌方的救援过程中,常常会“再次塌方”伤及救援人员,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对全身被埋者的急救方法
塌方时造成人整体被淹埋,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如不及时正确救治,可造成死亡.当了解清楚被埋人的位置后,在接近伤者时,
要防止抢救工具挖掘时的误伤,尽量用手刨挖.在救险时,要注意伤员附近的房架、断墙、砖瓦等情况,防止挖时倒塌.
(2)塌方后对受伤者的急救
对塌方受伤的急救方法如下:
①迅速救出伤员;
②救出现场时,搬动要细心,严禁拖拉伤员而加重伤情;
③清除口腔、鼻腔泥沙、痰液等杂物,对呼吸困难者或呼吸停止者,做人工呼吸;大出血伤员须止血;骨折者就地固定后运送.颈椎骨折者搬运时需一人扶住伤员头部并稍加牵引,头部两侧放沙袋固定;④伤员清醒后喂少量盐开水;
⑤送医院急救.
6.2.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
(1)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及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电话报告,燃气公司负责人电话:0736-7763117;安监部门电话:0736—7703280.
(2)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应迅速摸清情况,立即电话向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及事发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及同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安监部门及有关部门.燃气泄露的自救方法:
(1)发生燃气气体泄漏后,应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把手帕、衣物等浸湿.
(2)当发生燃气泄漏时,不可恐慌,选择沿高处或低洼处逃生,但切忌在低洼处滞留.
(3)当发生燃气泄漏时,要判断燃气源头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燃气源的方向迅速撤离现场,防止燃气随风飘散,更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4)当发生燃气泄漏时,假如事故现场有专人引导,应服从他们的引导和安排.
6.3.燃气泄漏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1)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焰,以防事态扩大;
(2)应当立即通知消防部门;
(3)火势得到控制后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发生火灾时的自救方法:
(1)在火场中浸湿的毛巾或者衣物,捂住自己的眼鼻,会让自己坚持的久一些,从而给消防员们更多的时间来救自己.
(2)先要冷静下来,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选择的逃生方法.
6.4应急物品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应备好应急响应的`所有物资,如:毛巾、清水、急救药品、灭火器等.
七、应急基本原则
7.1.如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指挥应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就近送入医院抢救.
7.2.若现场事态仍有恶化的可能,现场指挥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扩大,疏散或劝阻无
关人员离开或进入警戒区域.
7.3.指挥部如在抢修现场的,应设置在上风口,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八、报警和处置程序
8.1.应立即向119、110报告事发基本情况和初步判断抢修等级.
8.2.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
8.3.现场负责人员接警后,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同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事发情况.
8.4.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事发情况、泄漏燃气浓度(含设备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根据等级确定抢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九、后期处置
9.1.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9.2.调查总结
(1)恢复正常之后,由抢修总指挥或项目经理牵头,召开抢修情况分
析会,写出相应的处理报告,如果因某个单位或个人因素造成抢修抢险的,应追究其赔偿.
(2)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时,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常德大道燃气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
组长:董德强
副组长:钟岳山、彭继前
成员:王鹏升、吕斌、白金禄、吴金星、李永刚、郭中元、余大鹏
应急领导办公室电话:0736-7818570
燃气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0736-7763117
应急领导工作组主要职责:
(1)指挥和协调燃气事故的处置.
(2)对相关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
(3)组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十一、在燃气管道旁施工的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要求进行
施工.
(2)施工过程中禁止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当夜间施工时照明要充足.
(4)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发现异
常,及时上报.
(5)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沟槽开挖采用人工进行,同时应通知
燃气公司人员到场监督指导.
(6)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应得到现场监理、业主代表、燃气公
司代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当雨污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相交叉时,应设置截面不小于
600mm*600mm的砖墩支撑,防止燃气管道断裂.
十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并解释.
十三、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一、指导思想
公司一旦发生天气然泄漏或燃爆,针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灾害,抢险工作立足于依靠自救力量迅速有效地把灾害控制在初起阶段,快速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防止燃爆,消除泄漏。
二、组织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工程安保总监
成员:餐饮部、事故发生所在部门领班以上骨干力量和部分义务消防员。
三、处理程序
1、发现事故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大堂副理、消防中心、值班经理报告。
2、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挂有标牌)或各分阀(挂有标牌)。
3、若天然气泄漏无法控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拨打“119”和天然气抢修电话报警,并宣布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组立即实施救援行动。
4、战斗小组应当根据泄漏影响规模立即划出警戒区,疏散小组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上风向的安全区域。
5、疏散小组应当阻止一切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出公司,有效制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任何人在警戒区域内不得使用手机、对讲机、开关电源等一切可能发出火星的电器设备。
6、危险区域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7、排险抢修小组和外部救援人员立即对设施进行抢修。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对中毒者或受伤者开展救治。对中毒或受伤严重者送医院抢救,或打120求援。
9、如发生闪爆,应严格按照公司“灭火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0、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蒸汽泄漏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特制定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蒸汽泄漏事故是指饭店蒸汽系统管道、阀门、压力容器在、疏水器、电锅炉及附件等出现故障发生蒸汽泄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漏汽报修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直到现场,初步判断漏汽原因,并通知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
3、维修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蒸汽泄漏,现场加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设备出现更大损失,造成人员伤害的及时进行救治。
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接到漏汽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汽无法控制需停供蒸汽的,由综合水暖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停供相应区域蒸汽,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
5、维修时应首先确认管道、设备内的蒸汽余量,确定没有压力后方可施工,维修部位应局部降温,防止烫伤。
6、维修现场应确保有良好通风,防止高温环境下作业出现危险。
7、维修完成后及时恢复供汽,做好现场清理。
8、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故障的部位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设施的隐患。
五、天然气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
1、泄漏区的电气设备不能随意开关,应保持原状,避免产生火花;
2、迅速扑灭各种明火,停止焊接等明火作业;
3、不得使用金属工具,以免产生火花,不得穿着带钉鞋和化纤衣服;
4、在气体扩散区停止使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
5、冷却高温设备、物体;
6、警戒区内禁止车辆通行,防止排气筒火星和吸烟明火;
7、当天然气大范围泄漏时,应及时扩大警戒区域,并迅速向周围单位、居民区发出险情信号,要求扑灭明火、切断电源、迅速撤离。
六、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1、使用天燃气时对环境要求:
燃气设备应设置在具有耐火、防火性能好的厨房内。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有第二种火源,要保证用气环境的通风换气。
2、天然气、燃烧废气的成份及其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1)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具有微臭的气体,它是天然气不完全燃烧的产物。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一氧化碳对人体危害极大,它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大于氧的结合力,会造成人体组织缺氧,从而使人发生窒息,严重时引起内脏出血、水肿及坏死。由于一氧化碳的特性所致,使人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当中毒后发生头晕、恶心等症状时,即使能意识到是一氧化碳中毒,但往往已经丧失控制行动的能力,不能打开窗通风或呼救。此时若不被人发现,发生死亡事故的可能性很大。
(2)二氧化碳(CO2)
二氧化碳是无臭而带酸味的无色气体,是天然气燃烧后的产物。二氧化碳具有麻醉作用,能刺激皮肤和粘液膜。二氧化碳在新鲜空气中含量为0.04%,对人体无害。当燃烧废气充满室内未补偿新鲜空气时,室内二氧化碳增加,氧含量相对减少,会使人发生窒息。
(3)甲烷(CH4)
天然气的主要成份就是甲烷。甲烷对人的生理无害,但有窒息作用。当其在空气中浓度达到10%时,可使人窒息死亡。空气中天然气(甲烷)含量达到5-15%时,遇着火源会发生爆炸。
3、燃气管道、设施为什么不能封闭起来?
天然气的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需要经常检查、定期的保养。如果将这些设施封闭起来,给检查维修带来不便,发生漏气事故不能及时发现,聚集密闭环境里的'天然气,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连接燃具的胶管有哪些规定?胶管使用时间长,容易老化裂口而漏气,发生事故,所以使用软管应尽可能短。一般规定不宜超过两米,且不能穿墙。应随时检查胶管情况,如有老化现象,及时更换新管。
5、怎样检查用气设施的漏气
当怀疑气管、阀门等漏气时,可按下述步骤处理:
(1)将燃具(如:灶、热水器等)全部关闭,观察计量气表最后一位数字,经长时间仔细观察应无走动现象。
(2)用肥皂水或高泡洗衣粉水刷在阀门、管道、接头等处,如有鼓泡现象,则有漏气点。
(3)关闭计量气表前面进气阀门,请天然气公司维修人员修理。
(4)不得用明火查漏。
6、天然气大量泄漏时应怎样作应急处理?
(1)接到停气通知或发现突然停气,应关闭用气设备阀门,以免来气后,未燃烧的天然气泄漏到室内。设备老化、损坏也可能造成天然气泄漏。
(2)发现室内泄漏大量天然气时,首先应设法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降低空气中天然气浓度,然后通知天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处理。不可使用燃具,不能开关电灯,杜绝室内产生火花,以防泄漏气体燃烧爆炸。
7、怎样进行中毒人员的救护?
发现有人天然气中毒时,应先关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迅速将中毒人员抬离中毒环境,实施人工呼吸,及时送医院抢救。
使用天然气中毒时的症状如下:
轻度:头昏、太阳穴发胀。
中度:头昏、眼球胀痛、恶心、四肢无力,坐卧不安。
严重:昏迷、呼吸困难、休克、缺氧窒息死亡。反复慢性中毒,会使人健康状况变差,记忆力减退。
8、为什么燃气管道、设施经统一安装验收后不能任意改动燃气管道?燃气管道设备的安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检验后才投入使用,以确保供、用气设施的严密性及使用安全性。未经天然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整改、检验,用户私自移动管线、设施的安装位置,其严密性、安全性和耐用性都无可靠保障。所以,用户的用气环境改变或需要对天然气设施进行整改,必须按程序在天然气公司申请办理,统一整改验收。用户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设施及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用气性质。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3】
为保证天然气支线管路和厂内天然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并在设备、管道发生泄漏或着火时,能够有效控制和处理险情,确保生命财产少受损失,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出现天然气支线和厂内天然气系统险情时,应按照企业事故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报警类别,视情况启动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抢险小组,及时将事故消灭在初发阶段。现场抢险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1、组长1人,由值长担任。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调度,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指示、组织人员并实施抢险方案;负责与中石油西气东输公司甪直分输站的联系、协调、配合等工作。
2、值班人员,由当值的燃机、汽机和锅炉运行人员组成。
职责:及时实施紧急处理工作,减少险情的发生,同时判断事故大小,决定是否向上级领导、公安及消防部门通报情况,接受并传达指示等工作。
3、抢险人员:由燃机专工、门卫、检修人员组成。受值长统一指挥。
职责:负责抢修、灭火、堵漏等工作。
二、应急事故预案
1、发现小量泄漏(不会引起火灾、爆炸等危及生命的情况),可以在不影响供气的情况下将泄漏部位的来源气截断,并采取如下措施:
1) 针对设备及管道法兰与法兰之间的泄漏,检查是否能通过紧固螺栓以阻止泄漏。
2) 针对阀门泄漏,应立即紧固阀门上的密封处螺栓,以阻止泄漏。
3) 对一些小的接头部位泄漏,应立即紧固接头,若不能解决的,应想法截断气体来源,拆下接头,用生料带重新紧固。
2、发现大量泄漏应采取如下措施:
1) 确定泄漏部位后应立即截断气体来源,尽量减少其泄漏情况,并尽快通知值长。
2)泄漏点在甪直分输站与调压站之间的管路上,应通知甪直分输站关闭出口阀门,点燃放散火炬。运行人员密切注意调压站入口压力的下降趋势,做好停机准备。燃机熄火停机后,关闭调压站入口火警隔离门,打开入口隔离阀前的管道放散阀,加快天然气支线管道的放气速度。进行泄漏点维修工作之前,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对管道进行吹扫。
3)如果泄漏点发生在入口隔离阀后的调压站内,应立即进行支路切换,快速隔离泄漏点。如果泄漏点无法隔离,应通知值长,先关闭调压站入口隔离阀,机组快速降负荷停机。运行人员巡查调压站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小时。
4)如果泄漏点发生在调压站与前置模块之间的管路上,应尽快关闭调压站出口隔离阀,做好快速停机工作。停机后,打开前置系统截止阀的旁路阀进行放散。
5)如果泄漏点发生在天然气前置系统,首先应采取措施切换支路隔离漏点。若无法隔离漏点,则机组应快速降负荷停机,关闭前置系统进口隔离阀。
6)如果泄漏发生在燃机天然气小室,天然气探测器将发出报警,运行人员应及时分析泄漏情况,做好停机准备。只要三个天然气探测器中的任意两个检测到跳闸值,燃机将自动停机。因此,运行人员必须在机组自动停机之前就做好降负荷停机工作。
三、火灾应急处理
1、火灾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控制气源措施。一线人员应穿戴保护性衣服或其他合适的衣服,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控制一切火源,并及时通知值长,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控制险情。
2、着火若不能立即制止和控制,应向公安119求助,并组织设法关闭上下游阀门。
3、因火势无法关闭调压站入口阀门,应立即通知甪直分输站关闭出口阀门。
四、事故处理后
1、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尽快安全恢复供气。
2、事故和险情得到控制后,要妥善保护现场,以便事故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五、注意事项
1、发生险情,首先要判断是否要设立警戒区域,防止火种或无关人员进入。
2、在处理应急事故时应由两人以上配合工作,严禁单人操作。
3、所有必须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应禁止携带手机、传呼机、打火机、照相机以及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的衣着物品入内。
4、在抢修时,禁止会产生火花的金属物互相敲击、撞击或与地面的敲击、撞击。应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伤亡。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4】
为有效控制油品泄漏发生后的影响,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切实维护员工安全、保护公司环境及内部生产稳定,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挥系统建立公司安全科,安全科监督各部署安全工作;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同时依法实行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必要时请求专业部门支援。
二、紧急状况响应步骤:
1、油泄漏的时候,现场负责人员佩戴好PPE,堵住泄漏处并用吸着剂处理漏出的部分;
2、加注油出现泄漏时应该立即停止加注;
3、出现泄漏事件后,现场人员在堵住泄漏的同时,立即通知公司安全科,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工作
三、处置程序:
1、安全科接到泄漏报警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立即调动警备室组织堵漏;
2、油品泄漏后应采取抹布、沙子吸着等措施防止其流到地面并尽量避免流入排水口;
3、现场除相关人员外禁止出入,禁止使用火源、禁止操纵现场电源控制开关(防爆开关除外)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
4、警备室安排人员在泄漏现场周围,防止不知情人员携带火源靠近现场;
5、接触油的作业者必须使用肥皂清洗,如有必要清洗后立即送往医务室进行治疗;
6、吸着后的油送到废品处理仓库;
7、安全科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8、安全科将事件发生和处理的全过程及时向公司汇报。
四、疏散方案:
发生泄漏后,非堵漏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科、警备室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有序地撤离现场,并有义务协助进行堵漏及维持现场秩序。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5】
一、目的
指导公司内员工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的紧急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争取将公司的各项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使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燃气紧急情况。
三、内容
(一)、组织措施
公司成立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以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
成员:
(二)、组织培训
公司对安全小组成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等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到燃气阀门关闭/打开操作、报警、疏散、急救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位置
公司在锅炉房东侧燃气计量间内设置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食堂内燃气间也设置了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锅炉房以及食堂均设置了消防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手动排风装置,门卫值班室设置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四)、泄露发生后报告程序
1、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或公司附近消防队电话:__。
2、第一发现人及时通知安全小组组长、常设办公室,报告发生情况。
3、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迅速通知本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内容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泄露或后续可能发生的爆炸队外界周卫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
4、如有人员发生危险,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5、相关人员以及其联系方式见《安全小组》、《通讯联络表》。
(五)、现场自救
1、燃气泄露后,检测装置自动启动,系统报警,燃气供应阀门自动关闭,房间内的排风扇自动工作,排除室内泄漏出的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火灾发生。
2、燃气泄漏发生后,如果燃气自动系统未能正常工作,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及时手动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3、现场发现人在向有关部门汇报时,应注意严禁在室内打电话、手机,严禁在室内使用非防爆的电器、使用打火机,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4、燃气泄露发生爆炸后,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紧急疏散周围100米内的人员。
5、对于泄露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及时进行自救,将受伤人员移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流通顺畅的区域。对于停止呼吸的伤员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的救治。
6、现场救护人员协助消防、警察等急救人员展开工作,转移伤员、抢救财产等工作。
(六)、现场清理
1、安全小组组织人员负责对事故后现场进行清理工作。
2、仅发生泄露而未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对现场燃气管路进行彻底清查,清除所有的安全隐患位置。
3、如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的固体以及液体废物,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处理。
(七)、情况报告
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小组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并总结经验,报公司领导。
(八)、预案评价
安全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在事故过程中实施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出预案的适宜性,对不适宜的程序进行整改。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6】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气突然泄漏,同时无法立即制止的情况。以确保燃气泄漏后的妥善处理并将损失降至到最低。
二、应急小组构成:
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商场餐饮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洁部部门经理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机电值班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2.相关职责:
1)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燃气泄漏事件的处理,并对燃气泄漏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组织《燃气泄漏预案》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突发燃气泄漏紧急情况发生期间,由应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负责对项目人员及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项目所属部门及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项目保安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内外车辆的指挥、疏导。
5)项目工程部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6)项目客服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及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
7)客服前台接待负责紧急状态下对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燃气泄漏的监测与预警:
1.商场餐饮部应告知相关用户定期对燃气管线进行检查。燃气灶使用后要关闭供气阀门,避免发生漏气。
2.工程部对燃气管线的报修工作要及时跟进,确保漏气管线及时处理。
3.配合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加强设备检查,确保燃气泄漏报警探头灵敏有效。
4.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四、信息分析通报与报告:
1.工程部定期收集燃气泄漏的案例信息,教育培训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巡视检查供气设备。
2.发生燃气泄漏事件后,工程部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经理及客服前台接待、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要将情况逐级向上报告。
3.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的记录、沟通和报告。
4.事故(协调)处理完毕后,工程部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交项目经理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燃气泄漏时的行动方案:
1.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商场餐饮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携带防护器材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视情况对现场人员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通讯及各种电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防护准备。
3.工程部人员接报后立即关闭泄漏区域上端阀门,查找泄漏点,协调进行抢险,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到场维修,并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客服部人员负责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疏导,以免发生混乱。
5.如现场有人员中毒休克,应立即抬往空气流通处,采取必要救护,经项目应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客服前台接待拨打120请求救援。
6.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并归档保存。
六、预防燃气泄漏的准备:
1.要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落实的检修计划。
2.大厦、商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排风设备。
3.确保大厦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突发燃气泄漏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部负责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组织燃气泄漏演练。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7】
1、燃气锅炉房燃气泄漏的的危险性。
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含量98%;丙烷含量0.3%;丁烷含量0.3%;氮气含量1%及其他物质。高发量9650千卡/标方;低发量8740千卡/标方。爆炸极限5%-15%。我们所说的天然气可能泄露的区域是指调压站到锅炉(包括锅炉)之间的天然气管线和阀表、配件等。
如果天然气遇到明火、静电、闪电或操作不当等会发生爆炸、火灾,在密闭的空间会使人缺氧、窒息、甚至死亡,给单位安全生产和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燃气锅炉、天然气泄漏的分类。
按照泄漏部位分为:室内燃气管道泄漏、燃烧器漏气、控制调节、测量等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
2、2泄漏分析
燃气锅炉泄漏除了因员工违章操作引起和自然外力引起外,主要由以下几个原因:
2、2、1室内燃气管线:长期运行管线腐蚀泄漏。
2、2、2锅炉本体泄漏:由于施工完后未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烘炉、火锅炉升温过快炉墙砖开裂密封不严,燃气锅炉振动大焊缝脱焊或造成炉墙保温曾开裂,观火孔、防爆门、人孔等关闭不严,锅炉运行自动熄火。
2、2、3燃烧器泄漏:燃烧器长期运行后,空燃比失调,使燃烧工况发生变化。
2、2、4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漏气:由于这些部件经常动作可能造成开关不灵活、关闭不严、或由于锅炉运行过程中震动大造成连接部件松动天然气泄漏;或由于法兰密封胶老化造成泄漏。
3燃气锅炉天然气泄漏的辨别
锅炉房内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时,固定报警器会发出自动报警,自动开启排气扇。
4燃气锅炉天然气泄漏的防范措施
4、1在燃气锅炉设计施工时严格按照GB500H-Q92《锅炉房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和由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施工房在设计施工阶段就更加规范,杜绝不安全隐患,防止天然气泄漏。
4、2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逐渐建立《燃气锅炉安全规则》、《燃气蒸汽锅炉事故处理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爆十条禁令》、《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以及各岗位人员责任制,加强锅炉房的安全管理。
4、3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应急能力。
4、4用科学的手段和现有的检测仪器及时发现泄漏隐患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4、4、1人工检测手段
(1)根据巡检人员的嗅觉和听觉来判断,天然气发生泄漏后,由于同比空气轻,会很快聚集在室内上部,天然气主要成分比空气轻的甲烷,在供气时放入四氯噻吩以便于用户识别,泄漏达到1%时有货会问到臭鸡蛋味。
(2)肥皂水检测,用喷壶将肥皂沫喷到需要检测的部位或用户刷在肥皂水到检测部位。观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断是否漏气,根据水泡发起及破裂的时间判断泄漏量的大小。
(3)仪器检测、利用比较先进的手持检测仪进行检测。
4、4、2天然气泄漏报警检测系统
(1)当任意一台锅炉泄漏报警器规定值时达到测试值时,监控系统声音报警的同时,启动锅炉房内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应根据报警显示数值在最短时间内找到些漏点并及时与燃气公司取得联系进行维修。
4、3严格安全操作
4、3、1严格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杜绝明火、凡进入锅炉房人员一律禁止携带任何火种。在锅炉房需要用电焊、气焊作业时,严格根据动火审批程序办事,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施工作业时间专职安全员和主要领导在现场监护。
4、3、2采取防静电措施
每年对天然气管道静电和防雷接地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接地进行检测,保证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完好,使静电和雷电能及时得到释放,采用防爆型照明灯,防爆仪表及其他防爆用电设备。
4、4锅炉燃烧器调节及监护运行。
对锅炉燃烧器进行调节时不能太快,防止锅炉熄火,在炉膛和烟道内泄漏天然气,司炉人员在锅炉运行时重点监护并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燃烧器自动熄火。
5、燃气锅炉房天然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对发现的天然气泄漏部位进行处理的基本程序,立即切断天然气主管道阀门,并且通知燃气公司的同时也通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天燃气锅炉泄露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各种可能泄漏爆炸事故,组织好相关处理方案,应急预案,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演习。保证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8】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工作,结合二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指挥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领导小组
组长:于新萍(经理)
xxxxxxxxxxxxx
副组长:王明民(副书记)
xxxxxxxxxxxxx
李龙(副经理)
xxxxxxxxxxxxx李优(副经理)
xxxxxxxxxxxxx
成员:汤波涛(外网办主任)xxxxxxxxxxxxx
井建华(热源办主任)xxxxxxxxxxxxx
肖红艳(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xxx
徐少堂(维修班班长)xxxxxxxxxxxxx
刘新民(司炉班班长)xxxxxxxxxxxxx
邓江华(电工班班长)xxxxxxxxxxxxx
苗文华(收费班班长)xxxxxxxxxxxxx
抢修小组组长:
井建华(热源办主任)xxxxxxxxxxxxx
二、人工检测天然气泄露的方法
1、根据巡检人员的嗅觉和听觉来判断。天然气发生泄漏后,由于它比空气轻,会很快聚集在室内上部,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比空气轻的甲烷,在供气时放入了四氢噻酚以便用户识别,泄漏量只要达到1%,用户就会闻到臭鸡蛋气味。
2、肥皂水检测。用喷壶将肥皂水喷到需要检测的部位或用刷子将肥皂水刷到需检测的部位,观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断是否有泄漏,根据水泡发起及破裂的时间判断泄漏量的大小
3、仪器检测。利用比较先进的手持天然气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三、天然气泄漏报警检测系统
1、在锅炉房室内高处安装了2台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与监控系统连锁。
2、当任意一台天然气泄漏报警器的测试值达到规定值时,监控系统声音报警的同时启动锅炉房风机进行通风,工作人员可根据各报警器显示的数值在短时间内查找泄漏点并及时与燃气公司的有关科室联系进行维修。
四、严格安全操作
1、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杜绝明火,凡进入锅炉房的人员一律严禁带火种。
在锅炉放房内需动用电焊、气焊作业时,严格根据动火审批程序办事,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施工作业时车间专职安全员和主要领导要在现场监护。锅炉房内禁止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杂物。
2、采取防静电防爆措施。
每年对天然气管道的静电和防雷接地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线进行检测,保证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完好,使静电和雷电能够及时得到地释放;采用防爆型照明、防爆仪表及其他防爆用电设备。
3、锅炉燃烧调节及监护运行。
对锅炉燃烧进行调节时不能太快,防止锅炉熄火后,在炉膛和烟道内泄漏天然气;司炉人员在锅炉运行时,重点监护并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燃烧器自动熄火。
五、燃气锅炉房天然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1、对发现的天然气泄漏部位进行处理的基本方法程序
(1)室内燃气管线泄漏。
立即紧急停炉,切断锅炉房总气阀,切断电源,通知燃气公司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锅炉本体泄漏。
(1)紧急停炉(按急停按钮)。
(2)关闭该台锅炉的天然气总阀,切断气源与电源。
3、燃烧器泄漏。
立即紧急停炉,切断该台锅炉的总气阀,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维修。
4、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立即紧急停炉,切断该台锅炉的总气阀,切断电源,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更换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对其位泄漏的连接部位重新密封。
当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当班人员应及时与燃气公司的有关科室联系,并通知本单位服务中心电话0991-3783031,服务中心的苗文华要做好停暖片区用户解释工作。
需要切断天然气供应的一定要切断;需要天然气置换的一定要按规定置换;需要办理动火手续的一定要按规定办理,需要专业队伍维修的一定要委派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做好处理泄漏事故专用材料、应急消防物资、检测工具等的储备。
我公司特于20xx年1月10日进行了燃气锅炉燃气泄露模拟演练。演习过程如下:
20xx年1月10上午12时,燃气锅炉房中控室当班人员检测到2号燃气锅炉燃气管道泄露,当班人员立即紧急停炉,切断锅炉房总气阀,切断电源,通知燃气公司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
图为燃气锅炉房操作间当班人员使用燃气泄露检测仪检测燃气管道法兰连接处。
图为燃气锅炉房操作间工作人员紧急停2号燃气锅炉
图为工作人员在燃气锅炉房外围设置警戒线
图为操作人员关闭2号燃气锅炉总气阀。
12:30分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到达燃气锅炉房,对泄露部位进行了维修,12:50分维修完毕,2号燃气锅炉恢复正常生产。
通过这次演练,使得我们燃气锅炉操作工、电工技术水平更扎实了,沟通也变得更有效,应急保障机制也逐渐走向完善,加强了工人对燃气锅炉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警觉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沟通的工作,勤检查,多测试,保证燃气锅炉安全,正常的生产运行。
西城热力二分公司
20xx-1-10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9】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工作,结合二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指挥领导小组及应急处理措施: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抢修小组组长:
二、人工检测天然气泄露的方法
1、根据巡检人员的嗅觉和听觉来判断。天然气发生泄漏后,由于它比空气轻,会很快聚集在室内上部,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比空气轻的甲烷,在供气时放入了四氢噻酚以便用户识别,泄漏量只要达到1%,用户就会闻到臭鸡蛋气味。
2、肥皂水检测。用喷壶将肥皂水喷到需要检测的部位或用刷子将肥皂水刷到需检测的部位,观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断是否有泄漏,根据水泡发起及破裂的时间判断泄漏量的大小
3、仪器检测。利用比较先进的手持天然气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三、天然气泄漏报警检测系统
1、在锅炉房室内高处安装了2台天然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与监控系统连锁。
2、当任意一台天然气泄漏报警器的测试值达到规定值时,监控系统声音报警的同时启动锅炉房风机进行通风,工作人员可根据各报警器显示的数值在短时间内查找泄漏点并及时与燃气公司的有关科室联系进行维修。
四、严格安全操作
1、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杜绝明火,凡进入锅炉房的人员一律严禁带火种。
在锅炉放房内需动用电焊、气焊作业时,严格根据动火审批程序办事,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施工作业时车间专职安全员和主要领导要在现场监护。锅炉房内禁止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杂物。
2、采取防静电防爆措施。
每年对天然气管道的静电和防雷接地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线进行检测,保证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完好,使静电和雷电能够及时得到地释放;采用防爆型照明、防爆仪表及其他防爆用电设备。
3、锅炉燃烧调节及监护运行。
对锅炉燃烧进行调节时不能太快,防止锅炉熄火后,在炉膛和烟道内泄漏天然气;司炉人员在锅炉运行时,重点监护并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燃烧器自动熄火。
五、燃气锅炉房天然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1、对发现的天然气泄漏部位进行处理的基本方法程序
(1)室内燃气管线泄漏。
立即紧急停炉,切断锅炉房总气阀,切断电源,通知燃气公司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锅炉本体泄漏。
(1)紧急停炉(按急停按钮)。
(2)关闭该台锅炉的天然气总阀,切断气源与电源。
3、燃烧器泄漏。
立即紧急停炉,切断该台锅炉的总气阀,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维修。
4、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立即紧急停炉,切断该台锅炉的总气阀,切断电源,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根据天然气泄漏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更换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对其位泄漏的连接部位重新密封。
当发生天然气泄漏时,当班人员应及时与燃气公司的有关科室联系,并通知本单位服务中心电话0991-3783031,服务中心的苗文华要做好停暖片区用户解释工作。
需要切断天然气供应的一定要切断;需要天然气置换的一定要按规定置换;需要办理动火手续的一定要按规定办理,需要专业队伍维修的一定要委派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做好处理泄漏事故专用材料、应急消防物资、检测工具等的储备。
我公司特于20xx年1月10日进行了燃气锅炉燃气泄露模拟演练。演习过程如下:
20xx年1月10上午12时,燃气锅炉房中控室当班人员检测到2号燃气锅炉燃气管道泄露,当班人员立即紧急停炉,切断锅炉房总气阀,切断电源,通知燃气公司并向公司安全和生产部门汇报。
12:30分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到达燃气锅炉房,对泄露部位进行了维修,12:50分维修完毕,2号燃气锅炉恢复正常生产。
通过这次演练,使得我们燃气锅炉操作工、电工技术水平更扎实了,沟通也变得更有效,应急保障机制也逐渐走向完善,加强了工人对燃气锅炉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警觉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沟通的工作,勤检查,多测试,保证燃气锅炉安全,正常的生产运行。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10】
一、燃气泄漏引发事件应急处理演习目的
1.加强公司在燃气泄漏引起火灾、中毒事件方面的综合协调处理能力,提高xx广场的紧急救援反应速度;使物业公司人员在一旦发生燃气泄漏事件的情况下,能迅速根据燃气泄漏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作出反应,员工能按安全疏散方向、路径进行逃生;中毒受伤的人员能得到迅速的救护。
2.通过演练,强化物业公司人员处理燃气泄漏事件情况下的意识,熟悉处理燃气泄漏事件时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掌握系统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燃气泄漏引发火灾、中毒事件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
二、燃气泄漏事件应急处理演习时间和地点
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9:00-10:00
地点:xx广场B1-S22铺xxx厨房内
三、燃气泄漏事件应急处理演习的组织机构
(一)指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实施组:
组长:
成员:
组员:工程部(4人)安管部(4人)
1.抢险疏散组组长:
组员:
2.排险设备组组长:
组员:
组员:工程部(9人)
3.灭火组组长:
组员:安管部6人
4.救护组组长:(安管)
组员:安管部4人,市场推广部2人
5、警戒组组长:(安管)
组员:安管部:4人
6、客服组组长:
组员:物业部4人
7、监控中心:(安管)
组员:安管部2人
8.资料组:
组员:行政人事1人物业部1人
9、外事公关组:
组员:市场推广部2人
四、参加人员
在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营业的前提下,管理处各部门员工根据演习分工积极参与。各部务必让员工熟悉燃气泄漏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并在发生突发燃气泄漏引发火灾、中毒事件后,能做到安全、迅速、有序地的应急处理;能及时保护商场内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与健康,将事故损失和对社会的危害减至最小的应急处理。
五、实施组各小组的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抢险疏散组
1.主要任务:
(1)发现或接到燃气泄漏事件后,及时将现场情况准确地向相关领导汇报及通知各行动小组进行抢救。
(2)负责处理事故现场抢救工作,保证抢救人员人身安全,同时组织商铺员工对事故现场划出危险区域。
(3)负责组织就餐人员迅速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地带。
2.人员部署:
(1)第一组工程部3人接到通知后关闭随身的手机、对讲机,提前打开电筒,立即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防毒器具,迅速赶到现场,关闭所有燃气阀门,打开门窗,同时将中毒者背离充满燃气的房间,转移到通风保暖处平卧。
(2)第二组餐厅安管部4人(xxxx、xxxx、xxxx、xxxx)接到通知后对事故现场划出危险区域,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及迅速引导人员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地带。
(二)排险设备组
1.主要任务:
(1)负责触发演习时B1-S22铺内燃气气体感应器及复位。
(2)负责B1-S22铺内断电及恢复。
(3)负责排除燃气泄漏事故现场有毒气体、查明燃气泄漏点及泄漏原因、并对泄漏点进行处理。
(4)负责控制电梯,保证迅速将救护人员和医务人员送达。
2.人员部署
(1)第一组工程部2人触发演习时B1-S22铺内厨房内燃气气体感应器。
(2)第二组工程部2人接到通知后分别赶往,停车场入口门口关闭燃气总阀、断开B1-31配电房内B1-S22铺电源开关。
(3)第三组工程部3人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确认安全情况下启动消防送排风机进行排除泄漏的`燃气,同时找出泄漏点进行处理。
(4)第四组工程部2人开启专梯接送救护组人员,演习结束恢复电梯。
(三)灭火组
1.主要任务:
(1)用消防栓水枪、灭火器灭火
(2)戴上防烟面具至火场内救人。
(3)隔离着火点,防止火势蔓延。
(4)灭火后做好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5)向指挥中心报告灭火情况。
2.人员部署:
第一小组:2人(xxxx、xxxx),用灭火器及消防栓灭火。
第二小组:2人(xxxx、xxxx),救助被困人员。
第三小组:2人(xxxx、xxxx),建立隔离带。
3.携带灭火用品:灭火器、消防斧、防烟面罩、手电筒。
(四)救护组
1.主要任务:
负责对B1-S22厨房燃气中毒人员进行急救处理,根据中毒者轻重情况,经管理处经理指示下呼叫救护车。
2.人员部署:
物业部1人((xxxx)带医药箱、安管部4人(xxx、xxx、xxx、xxx)带担架。
(五)警戒组
1.主要任务:
负责事故现场戒严,迅速指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未经管理处同意人员严禁人员进入事故区域。
2.人员部署:
安管部4人(xxx、xxx、xxx、xxx、)取警示带设置警戒线。
(六)客服组
1.主要任务:
经管理处经理指示下将事故原因通报客户,保持与客户沟通工作。
2.人员部署:
物业部2人((xxxx、xxxx))
(七)监控中心
1.主要任务:
负责对消防中心内设备保持在运行状态下,保持通信设备顺畅。协调各小组行动。
2.人员部署:
消防中心2人(xxxx、xxxx)
(八)资料组
1.主要任务:
(1)对事故现场拍照,将中毒人员情况报告管理处经理,由管理处经理决定是否报保险公司。
(2)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领导,做好事故的善后安抚及处理工作。
2.人员部署
物业部2人(xxxx、xxxx),(照相)
(九)外事公关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由该组接洽新闻媒体等外事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对新闻媒体发布任何消息。由该组请示组长后,统一数据和观点,通报各部门相关人员。
六、演习内容
1.假设xx广场B1-S22铺内厨房燃气管法兰处胶垫破裂引起燃气泄漏并引发附近物品燃烧,同时厨房内2个员工因吸入燃气造成轻度昏迷,并有泄漏的燃气从厨房开始散发到走廊。商场监控中心接到报告后,马上启动商场燃气泄漏事件应急预案,通知各部门立即按预案要求,投入燃气泄漏引起火灾、中毒事件的抢救行动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篇11】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事故发生,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公司名称:某液化气站。
部门地址:北京市×××××,占地面积:9996m2。
固定资产:220万元,公司人数:20人。
物质名称:液化石油气,年均充装量3000吨。
最大储存量:200吨,日均充装量:7吨(400瓶)。
设备设施:有100m3储罐4个,20m3储罐1个,
管线370米,各类阀门22个。
生产工艺流程:液化石油气槽车进厂→卸车台→贮罐→充装→出站
储罐位置图(略),充装区位置图(略)。
(二)危险性分析
(1)液化石油气组成:
液化气主要成分含有丙烷、丙烯、丁烷、异丁烷、丁烯、异丁烯等低分子类,而一般经过处理的民用液化气主要成分有:丙烷、正丁烷及异丁烷等,无色气体或黄柠色油状液体、特殊臭味。
(2)理化特性
液化石油气常压下为气态,具有气体性质,经过降温和加压处理后成为液态,密度增大。闪点为-74℃,引燃温度为426~537℃,爆炸极限为5%~9.65%。液态的液化气挥发性较强,有液态挥发成气体时,其体积扩大250~300倍,其热值大,最高燃烧温度可达1900℃,体积膨胀系数约为水的10~16倍,相对密度为空气的1.56倍,易在低洼处沉积。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应的事故抢险组。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和联络员组成。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发布抢险救援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协调副总指挥工作内容,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及处理情况。
副总指挥一:负责协助总指挥作好抢险现场救灾工作的紧急组织,具体负责抢险队的指挥,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落实总指挥发布的抢险命令。
副总指挥二:负责指挥技术人员,对抢险、抢修作业根据技术规范和工艺情况,提供准确可行的抢险方案,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负责义务消防经警人员的安排和现场保卫及周边警戒的工作,布置善后的现场保护,维护工作秩序,防止意外破坏情况发生。
副总指挥三:负责组织运输抢险队,准备好人员和车辆,随时准备按指挥命令行动。负责预备队的组织及材料,膳食等后勤保障,随时准备被充抢险队伍。
联络员:负责抢修队的组织及现场抢救、指挥,随时向安全、生产副指挥汇报。负责按指挥部命令进行上、下级的联系和各抢险队间的联系,做好抢险工作记录。协助检查预案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技术人员的意见,随时向指挥部汇报。接等有关部门人员的询问。
(二)抢险组职责
(1)消防队听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着火地点,迅速就近接通水源或提起灭火器听命令灭火。做到迅速、准确、有效。一切行动听指挥,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灭火情况,注意现场保护。
(2)抢修队在听到报警后,按照《抢险队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各就各位按照指挥部命令及抢修方案立即投入设备及管线的抢修。一组负责抢修破损的管线或截门:二组负责泄漏点的堵漏及其点火炬的抢修所需工具材料等;三组负责将抢修专用工具运到现场并提供抢修所需工具材料等。抢修中必须注意安全,及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情况。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在现场停留观看。
(3)运输队在报警后要迅速按预定集合待命,接到指挥部命令后,立即投入抢救人员及财产的运输。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情况,做好待命抢险准备。
(4)后期组在报警后,组织预备队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为抢险队做好材料、膳食和医疗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抢险准备(预备队)。
(5)保卫组听到报警后按保卫预案到达指定地点负责警戒。当发生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时,应随时监测浓度及其范围,根据扩散情况布置警戒,并通知附近机关团体禁止用电、用火切断交通等。
四、预防与预警
对所辖区的液化石油气储罐、液化石油气钢瓶等油气储运设施设立符合政府令和行业规范的监测控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对泄漏区域实施不间断进行定点与不定点的检测,随时掌握泄漏区域浓度和扩散范围,恰当地划定警戒区,警戒区内禁绝烟火,不得使用非防爆电器,不准使用手机和对讲机。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油气泄漏事故,建立预测预警机制,进行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警
(1)发生油气泄漏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就近按下火警按钮报警,然后再向消防值班人员说明事故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及需要提供的救援帮助等。
(2)消防值班人员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外援,应拨打119,请求外援。
(3)报完火警后,消防值班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故情况。报完警后,消防值班人员指挥有关人员到路口迎车,指引事故地点。
(4)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指挥部和事故抢险组所有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二)处理措施
(1)报警(119、120等),并视泄漏量情况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2)建立警戒区。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全面戒严。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警戒区内和周边人员迅速撤离,禁止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3)消除所有火种。立即在警戒区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火种。进入危险区前用水枪将地面喷湿,以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作业时设备应确保接地。
(4)控制泄漏源。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或翻转容器,避免液体漏出。如管道破裂,可用木楔子、堵漏或卡箍法堵漏,随后用高标号速冻水泥覆盖法暂时封堵。
(5)导流泄压。若各流程管线完好,可通过出液管线、排污管线,将液态导入紧急事故罐,或采用注水升浮法,将油气界位抬高到泄漏部位以上。
(6)罐体掩护。从安全距离,利用带架水枪以开花的形式或固定式喷雾水枪对准罐壁和泄漏点喷射,以降低温度和可燃气体的浓度。
(7)控制蒸气云。用中倍数泡沫或干粉覆盖泄漏的液相,减少液化气蒸发,用喷雾水(或强制通风)转移蒸气云飘逸的方向,使其在安全地方扩散掉。
(8)现场监测。随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监视检测警戒区内的气体浓度,人员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注意事项: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或泄漏源,防止泄漏物向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警戒区直至油气浓度达到爆炸下限25%以下方可撤除。
六、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控制,事故再次发生得隐患消除后,应急结束后。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事故进行总结,对值班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起草上报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有公司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
消防工作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经理、副经理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物资保障
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动态管理台帐,保障应急救援物质管用有效。
(三)应急队伍保障
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组要加强训练,针对模拟事故进行应急演练,并加强救援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定期演练制度,实战性的综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确保救援队伍能适应急抢险救援的需要。
与临近消防队,定期开展各专业联防活动,需要时通过消防值班室电话联系,充分发挥联防力量。
八、附则
(一)培训和演练
每月对所有职工进行1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熟悉应急预案和所有消防设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预案修订
根据场所变化和演练评估结果,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并组织学习。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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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篇1
1、燃气锅炉房燃气泄漏的的危险性。
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含量98%;丙烷含量0.3%;丁烷含量0.3%;氮气含量1%及其他物质。高发量9650千卡/标方;低发量8740千卡/标方。爆炸极限5%-15%。我们所说的天然气可能泄露的区域是指调压站到锅炉(包括锅炉)之间的天然气管线和阀表、配件等。
如果天然气遇到明火、静电、闪电或操作不当等会发生爆炸、火灾,在密闭的空间会使人缺氧、窒息、甚至死亡,给单位安全生产和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燃气锅炉、天然气泄漏的分类。
按照泄漏部位分为:室内燃气管道泄漏、燃烧器漏气、控制调节、测量等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泄漏。
2、2泄漏分析
燃气锅炉泄漏除了因员工违章操作引起和自然外力引起外,主要由以下几个原因:
2、2、1室内燃气管线:长期运行管线腐蚀泄漏。
2、2、2锅炉本体泄漏:由于施工完后未按照有关技术要求烘炉、火锅炉升温过快炉墙砖开裂密封不严,燃气锅炉振动大焊缝脱焊或造成炉墙保温曾开裂,观火孔、防爆门、人孔等关闭不严,锅炉运行自动熄火。
2、2、3燃烧器泄漏:燃烧器长期运行后,空燃比失调,使燃烧工况发生变化。
2、2、4控制调节、测量等零部件及其连接部位漏气:由于这些部件经常动作可能造成开关不灵活、关闭不严、或由于锅炉运行过程中震动大造成连接部件松动天然气泄漏;或由于法兰密封胶老化造成泄漏。
3燃气锅炉天然气泄漏的辨别
锅炉房内天然气发生泄漏事时,固定报警器会发出自动报警,自动开启排气扇。
4燃气锅炉天然气泄漏的防范措施
4、1在燃气锅炉设计施工时严格按照GB500H-Q92《锅炉房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由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和由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施工房在设计施工阶段就更加规范,杜绝不安全隐患,防止天然气泄漏。
4、2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逐渐建立《燃气锅炉安全规则》、《燃气蒸汽锅炉事故处理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爆十条禁令》、《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以及各岗位人员责任制,加强锅炉房的安全管理。
4、3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应急能力。
4、4用科学的手段和现有的检测仪器及时发现泄漏隐患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4、4、1人工检测手段
(1)根据巡检人员的嗅觉和听觉来判断,天然气发生泄漏后,由于同比空气轻,会很快聚集在室内上部,天然气主要成分比空气轻的甲烷,在供气时放入四氯噻吩以便于用户识别,泄漏达到1%时有货会问到臭鸡蛋味。
(2)肥皂水检测,用喷壶将肥皂沫喷到需要检测的部位或用户刷在肥皂水到检测部位。观察肥皂水是否起泡判断是否漏气,根据水泡发起及破裂的时间判断泄漏量的大小。
(3)仪器检测、利用比较先进的手持检测仪进行检测。
4、4、2天然气泄漏报警检测系统
(1)当任意一台锅炉泄漏报警器规定值时达到测试值时,监控系统声音报警的同时,启动锅炉房内通风系统。工作人员应根据报警显示数值在最短时间内找到些漏点并及时与燃气公司取得联系进行维修。
4、3严格安全操作
4、3、1严格加强防火安全管理。
杜绝明火、凡进入锅炉房人员一律禁止携带任何火种。在锅炉房需要用电焊、气焊作业时,严格根据动火审批程序办事,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施工作业时间专职安全员和主要领导在现场监护。
4、3、2采取防静电措施
每年对天然气管道静电和防雷接地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接地进行检测,保证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完好,使静电和雷电能及时得到释放,采用防爆型照明灯,防爆仪表及其他防爆用电设备。
4、4锅炉燃烧器调节及监护运行。
对锅炉燃烧器进行调节时不能太快,防止锅炉熄火,在炉膛和烟道内泄漏天然气,司炉人员在锅炉运行时重点监护并防止天然气泄漏和燃烧器自动熄火。
5、燃气锅炉房天然气泄漏的应急处理。
对发现的天然气泄漏部位进行处理的基本程序,立即切断天然气主管道阀门,并且通知燃气公司的同时也通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天燃气锅炉泄露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各种可能泄漏爆炸事故,组织好相关处理方案,应急预案,并做好各项应急预案的演习。保证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篇2
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我校食堂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处理天然气泄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堂天然气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及餐饮员工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2.天然气危险性分析
学校食堂人员密集,发生泄露时现场有强烈化学气味。一旦泄露,会导致严重后果,严重危害师生及餐饮人员生命安全。
3.应急组织及职责
3.1食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后勤保障处处长
现场指挥:餐饮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各食堂管理员、餐饮公司管理人员及应急救援小组、厨师、炊事员
3.2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职责
总指挥职责:
a)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理命令;
b)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行动;
c)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d)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等。
现场指挥职责:
a)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处置工作;
b)负责现场灭火、警戒、疏散等工作;
c)组织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
d)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
餐饮公司经理及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a)餐饮公司经理详细了解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炊事员和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各成员要协助完成现场指挥交办的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处置
4.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突发事件后,发现人第一时间向餐厅经理汇报,并按照应急处置办法采取紧急措施;
(2)餐厅经理迅速向餐饮中心主任汇报,同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消防部门求助;
(3)餐饮中心主任迅速赶往现场指导采取措施并及时通知后勤领导;
(4)后勤保障处处长及时向学校汇报并迅速赶往现场指导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5)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抢救;
(6)事件善后处置。
4.2汇报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4.2.1学校应急值守电话:3372xxx
4.2.2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事故发生后,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时间、部位、类型;
b)人员伤亡情况;
c)影响范围。
5注意事项
5.1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事故现场严格限制人员出入,抢救人员佩带空气呼吸器,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快切断泄漏源,防止污染物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
5.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处理事故或救护人员时,要做好自身防护。
5.3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人员疏散应迅速撤离至餐厅大门外的紧急集合点,并清点人数。
5.4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现场配备灭火器2个;食堂2名员工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现场初期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5.5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结束后,对现场残留废弃物要尽可能收集,避免乱排乱放,防止污染环境。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篇3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气突然泄漏,同时无法立即制止的情况。以确保燃气泄漏后的妥善处理并将损失降至到最低。
二、应急小组构成:
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商场餐饮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洁部部门经理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机电值班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2.相关职责:
1)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燃气泄漏事件的处理,并对燃气泄漏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组织《燃气泄漏预案》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突发燃气泄漏紧急情况发生期间,由应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负责对项目人员及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项目所属部门及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项目保安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内外车辆的指挥、疏导。
5)项目工程部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6)项目客服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及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
7)客服前台接待负责紧急状态下对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燃气泄漏的监测与预警:
1.商场餐饮部应告知相关用户定期对燃气管线进行检查。燃气灶使用后要关闭供气阀门,避免发生漏气。
2.工程部对燃气管线的报修工作要及时跟进,确保漏气管线及时处理。
3.配合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加强设备检查,确保燃气泄漏报警探头灵敏有效。
4.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四、信息分析通报与报告:
1.工程部定期收集燃气泄漏的案例信息,教育培训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巡视检查供气设备。
2.发生燃气泄漏事件后,工程部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经理及客服前台接待、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要将情况逐级向上报告。
3.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的记录、沟通和报告。
4.事故(协调)处理完毕后,工程部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交项目经理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燃气泄漏时的行动方案:
1.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商场餐饮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携带防护器材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视情况对现场人员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通讯及各种电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防护准备。
3.工程部人员接报后立即关闭泄漏区域上端阀门,查找泄漏点,协调进行抢险,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到场维修,并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客服部人员负责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疏导,以免发生混乱。
5.如现场有人员中毒休克,应立即抬往空气流通处,采取必要救护,经项目应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客服前台接待拨打120请求救援。
6.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并归档保存。
六、预防燃气泄漏的准备:
1.要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落实的检修计划。
2.大厦、商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排风设备。
3.确保大厦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突发燃气泄漏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部负责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组织燃气泄漏演练。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篇4
一、目的
指导公司内员工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的紧急处理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争取将公司的各项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二、使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燃气紧急情况。
三、内容
(一)、组织措施
公司成立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以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组长:
成员:
(二)、组织培训
公司对安全小组成员、操作人员及值班人员等进行培训,内容涉及到燃气阀门关闭/打开操作、报警、疏散、急救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位置
公司在锅炉房东侧燃气计量间内设置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食堂内燃气间也设置了燃气控制自动阀门及手动阀门,锅炉房以及食堂均设置了消防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手动排风装置,门卫值班室设置有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四)、泄露发生后报告程序
1、第一发现人首先拨打119或公司附近消防队电话:__。
2、第一发现人及时通知安全小组组长、常设办公室,报告发生情况。
3、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迅速通知本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内容以及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泄露或后续可能发生的爆炸队外界周卫环境造成更大的影响。
4、如有人员发生危险,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5、相关人员以及其联系方式见《安全小组》、《通讯联络表》。
(五)、现场自救
1、燃气泄露后,检测装置自动启动,系统报警,燃气供应阀门自动关闭,房间内的排风扇自动工作,排除室内泄漏出的燃气,降低燃气浓度,防止火灾发生。
2、燃气泄漏发生后,如果燃气自动系统未能正常工作,第一发现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及时手动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保持空气流通,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3、现场发现人在向有关部门汇报时,应注意严禁在室内打电话、手机,严禁在室内使用非防爆的电器、使用打火机,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火灾。
4、燃气泄露发生爆炸后,第一发现人或安全小组人员紧急疏散周围100米内的人员。
5、对于泄露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及时进行自救,将受伤人员移离事故现场,移至空气流通顺畅的区域。对于停止呼吸的伤员及时进行人工呼吸等措施的救治。
6、现场救护人员协助消防、警察等急救人员展开工作,转移伤员、抢救财产等工作。
(六)、现场清理
1、安全小组组织人员负责对事故后现场进行清理工作。
2、仅发生泄露而未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成员应对现场燃气管路进行彻底清查,清除所有的安全隐患位置。
3、如发生爆炸的,安全小组组织人员清理现场遗留的固体以及液体废物,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处理。
(七)、情况报告
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小组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并总结经验,报公司领导。
(八)、预案评价
安全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在事故过程中实施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出预案的适宜性,对不适宜的程序进行整改。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篇5
一、燃气泄漏引发事件应急处理演习目的
1.加强公司在燃气泄漏引起火灾、中毒事件方面的综合协调处理能力,提高xx广场的紧急救援反应速度;使物业公司人员在一旦发生燃气泄漏事件的情况下,能迅速根据燃气泄漏事件应急预案要求作出反应,员工能按安全疏散方向、路径进行逃生;中毒受伤的人员能得到迅速的救护。
2.通过演练,强化物业公司人员处理燃气泄漏事件情况下的意识,熟悉处理燃气泄漏事件时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掌握系统安全操作规程,提高燃气泄漏引发火灾、中毒事件紧急状态下的应对能力。
二、燃气泄漏事件应急处理演习时间和地点
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9:00-10:00
地点:xx广场B1-S22铺xxx厨房内
三、燃气泄漏事件应急处理演习的组织机构
(一)指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实施组:
组长:
成员:
组员:工程部(4人)安管部(4人)
1.抢险疏散组组长:
组员:
2.排险设备组组长:
组员:
组员:工程部(9人)
3.灭火组组长:
组员:安管部6人
4.救护组组长:(安管)
组员:安管部4人,市场推广部2人
5、警戒组组长:(安管)
组员:安管部:4人
6、客服组组长:
组员:物业部4人
7、监控中心:(安管)
组员:安管部2人
8.资料组:
组员:行政人事1人物业部1人
9、外事公关组:
组员:市场推广部2人
四、参加人员
在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营业的前提下,管理处各部门员工根据演习分工积极参与。各部务必让员工熟悉燃气泄漏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并在发生突发燃气泄漏引发火灾、中毒事件后,能做到安全、迅速、有序地的应急处理;能及时保护商场内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与健康,将事故损失和对社会的危害减至最小的应急处理。
五、实施组各小组的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抢险疏散组
1.主要任务:
(1)发现或接到燃气泄漏事件后,及时将现场情况准确地向相关领导汇报及通知各行动小组进行抢救。
(2)负责处理事故现场抢救工作,保证抢救人员人身安全,同时组织商铺员工对事故现场划出危险区域。
(3)负责组织就餐人员迅速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地带。
2.人员部署:
(1)第一组工程部3人接到通知后关闭随身的手机、对讲机,提前打开电筒,立即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防毒器具,迅速赶到现场,关闭所有燃气阀门,打开门窗,同时将中毒者背离充满燃气的房间,转移到通风保暖处平卧。
(2)第二组餐厅安管部4人(xxxx、xxxx、xxxx、xxxx)接到通知后对事故现场划出危险区域,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及迅速引导人员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地带。
(二)排险设备组
1.主要任务:
(1)负责触发演习时B1-S22铺内燃气气体感应器及复位。
(2)负责B1-S22铺内断电及恢复。
(3)负责排除燃气泄漏事故现场有毒气体、查明燃气泄漏点及泄漏原因、并对泄漏点进行处理。
(4)负责控制电梯,保证迅速将救护人员和医务人员送达。
2.人员部署
(1)第一组工程部2人触发演习时B1-S22铺内厨房内燃气气体感应器。
(2)第二组工程部2人接到通知后分别赶往,停车场入口门口关闭燃气总阀、断开B1-31配电房内B1-S22铺电源开关。
(3)第三组工程部3人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确认安全情况下启动消防送排风机进行排除泄漏的`燃气,同时找出泄漏点进行处理。
(4)第四组工程部2人开启专梯接送救护组人员,演习结束恢复电梯。
(三)灭火组
1.主要任务:
(1)用消防栓水枪、灭火器灭火
(2)戴上防烟面具至火场内救人。
(3)隔离着火点,防止火势蔓延。
(4)灭火后做好现场警戒,保护现场。
(5)向指挥中心报告灭火情况。
2.人员部署:
第一小组:2人(xxxx、xxxx),用灭火器及消防栓灭火。
第二小组:2人(xxxx、xxxx),救助被困人员。
第三小组:2人(xxxx、xxxx),建立隔离带。
3.携带灭火用品:灭火器、消防斧、防烟面罩、手电筒。
(四)救护组
1.主要任务:
负责对B1-S22厨房燃气中毒人员进行急救处理,根据中毒者轻重情况,经管理处经理指示下呼叫救护车。
2.人员部署:
物业部1人((xxxx)带医药箱、安管部4人(xxx、xxx、xxx、xxx)带担架。
(五)警戒组
1.主要任务:
负责事故现场戒严,迅速指挥无关人员离开现场。未经管理处同意人员严禁人员进入事故区域。
2.人员部署:
安管部4人(xxx、xxx、xxx、xxx、)取警示带设置警戒线。
(六)客服组
1.主要任务:
经管理处经理指示下将事故原因通报客户,保持与客户沟通工作。
2.人员部署:
物业部2人((xxxx、xxxx))
(七)监控中心
1.主要任务:
负责对消防中心内设备保持在运行状态下,保持通信设备顺畅。协调各小组行动。
2.人员部署:
消防中心2人(xxxx、xxxx)
(八)资料组
1.主要任务:
(1)对事故现场拍照,将中毒人员情况报告管理处经理,由管理处经理决定是否报保险公司。
(2)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领导,做好事故的善后安抚及处理工作。
2.人员部署
物业部2人(xxxx、xxxx),(照相)
(九)外事公关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由该组接洽新闻媒体等外事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对新闻媒体发布任何消息。由该组请示组长后,统一数据和观点,通报各部门相关人员。
六、演习内容
1.假设xx广场B1-S22铺内厨房燃气管法兰处胶垫破裂引起燃气泄漏并引发附近物品燃烧,同时厨房内2个员工因吸入燃气造成轻度昏迷,并有泄漏的燃气从厨房开始散发到走廊。商场监控中心接到报告后,马上启动商场燃气泄漏事件应急预案,通知各部门立即按预案要求,投入燃气泄漏引起火灾、中毒事件的抢救行动并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管理意识,保障国家、公民的财产、生命及社会的公共安全.
二、编制的目的
在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以便快速、积极、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态,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10号令《城镇燃气安全规定》.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62号令《城镇燃气管理规定》.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四、工程基本概况
常德市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西北起金丹路,东南止沅水二桥,道路全长14091.165m(龙港路~武陵大道的1852.022m除外),金丹路至龙港路段起止桩号为:K0+000~K2+640,武陵大道至沅水二桥段起
止桩号为:K4+492.022~K15+943.187,道路控制宽度70m,它既是常德市江北区的一条重要主干道,又是江北环城路的一段.
在常德大道K5+000~K14+910原有道路右侧均存在燃气管道,且燃气管道较多,位置错综复杂,目前仍然没有迁移.为创造施工条件,加快施工进度,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意见,拟在燃气管道安全距离允许范围外开挖右侧雨污水管道,为预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事故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二工区燃气管线位于道路右侧,走向及埋设深度具有不规则性,且间隔一定距离设置了一处支管,长度约1.5~2m,设置了阀门.
在雨污水管道沟槽开挖及道路交叉口施工时,应先调查清楚原有燃气等管线的位置、数量等,开挖前燃气公司来人交底,开挖过程中燃气公司要有专人到场监护避免施工对原有管线造成破坏,而引发事故发生.
五、危险源的识别
(一)各类燃气的基本特性
5.1.1.天然气
(1)主要成分为甲烷;
(2)热值约为35.53~37.62MJ/m;
(3)天然气的比重为0.56;(4)爆炸极限为5~15%.
5.1.2.空混气(液化石油气和空气的混合物)
(1)主要成分为C3、C4;
(2)热值约为50.16MJ/m;
(3)空混气的比重为1.40;
(4)爆炸极限3.5~16.81%(体积比).
以上参数是标准状态下的计算数据.
(二)事故成因分类
5.2.1.塌方;
5.2.2.泄漏:管道接口泄漏、管道本体泄漏、储气设备泄漏、管道其它设备泄漏、用气设备泄漏;
5.2.3.人员中毒或死亡;
5.2.4.火灾;
5.2.5.爆燃.
(三)事故成因分析
造成燃气管道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1)野蛮施工和超负荷载重车辆致使燃气管道松动、甚至断裂;
(2)野蛮拆除旧房屋或违章搭建损坏燃气管道.
(3)地下管线埋设与所提供的资料相差较大,引起破坏事故.
六、预防和应急措施
6.1.边坡塌方的应急措施:
发生塌方后,急救的原则是首先救出遇险者.其次在塌方的救援过程中,常常会“再次塌方”伤及救援人员,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对全身被埋者的急救方法
塌方时造成人整体被淹埋,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如不及时正确救治,可造成死亡.当了解清楚被埋人的位置后,在接近伤者时,
要防止抢救工具挖掘时的误伤,尽量用手刨挖.在救险时,要注意伤员附近的房架、断墙、砖瓦等情况,防止挖时倒塌.
(2)塌方后对受伤者的急救
对塌方受伤的急救方法如下:
①迅速救出伤员;
②救出现场时,搬动要细心,严禁拖拉伤员而加重伤情;
③清除口腔、鼻腔泥沙、痰液等杂物,对呼吸困难者或呼吸停止者,做人工呼吸;大出血伤员须止血;骨折者就地固定后运送.颈椎骨折者搬运时需一人扶住伤员头部并稍加牵引,头部两侧放沙袋固定;④伤员清醒后喂少量盐开水;
⑤送医院急救.
6.2.燃气泄漏的应急措施:
(1)燃气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及有关部门应急机构电话报告,燃气公司负责人电话:0736-7763117;安监部门电话:0736—7703280.
(2)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组织先期处置的同时,应迅速摸清情况,立即电话向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及事发应急管理机构报告及同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安监部门及有关部门.燃气泄露的自救方法:
(1)发生燃气气体泄漏后,应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把手帕、衣物等浸湿.
(2)当发生燃气泄漏时,不可恐慌,选择沿高处或低洼处逃生,但切忌在低洼处滞留.
(3)当发生燃气泄漏时,要判断燃气源头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燃气源的方向迅速撤离现场,防止燃气随风飘散,更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4)当发生燃气泄漏时,假如事故现场有专人引导,应服从他们的引导和安排.
6.3.燃气泄漏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1)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焰,以防事态扩大;
(2)应当立即通知消防部门;
(3)火势得到控制后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发生火灾时的自救方法:
(1)在火场中浸湿的毛巾或者衣物,捂住自己的眼鼻,会让自己坚持的久一些,从而给消防员们更多的时间来救自己.
(2)先要冷静下来,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根据周围的烟、火光、温度等分析判断火势,选择的逃生方法.
6.4应急物品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应备好应急响应的`所有物资,如:毛巾、清水、急救药品、灭火器等.
七、应急基本原则
7.1.如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的,现场指挥应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就近送入医院抢救.
7.2.若现场事态仍有恶化的可能,现场指挥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或扩大,疏散或劝阻无
关人员离开或进入警戒区域.
7.3.指挥部如在抢修现场的,应设置在上风口,与作业点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八、报警和处置程序
8.1.应立即向119、110报告事发基本情况和初步判断抢修等级.
8.2.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采取可行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和升级.
8.3.现场负责人员接警后,做好记录,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同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事发情况.
8.4.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事发情况、泄漏燃气浓度(含设备故障部位)、已采取的措施、需要协调配合的单位.根据等级确定抢修方案,分配工作任务.
九、后期处置
9.1.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9.2.调查总结
(1)恢复正常之后,由抢修总指挥或项目经理牵头,召开抢修情况分
析会,写出相应的处理报告,如果因某个单位或个人因素造成抢修抢险的,应追究其赔偿.
(2)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时,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
十、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常德大道燃气事故应急领导工作组
组长:董德强
副组长:钟岳山、彭继前
成员:王鹏升、吕斌、白金禄、吴金星、李永刚、郭中元、余大鹏
应急领导办公室电话:0736-7818570
燃气公司负责人联系电话:0736-7763117
应急领导工作组主要职责:
(1)指挥和协调燃气事故的处置.
(2)对相关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
(3)组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十一、在燃气管道旁施工的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要求进行
施工.
(2)施工过程中禁止携带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当夜间施工时照明要充足.
(4)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发现异
常,及时上报.
(5)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沟槽开挖采用人工进行,同时应通知
燃气公司人员到场监督指导.
(6)在燃气管道旁边施工时,应得到现场监理、业主代表、燃气公
司代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当雨污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相交叉时,应设置截面不小于
600mm*600mm的砖墩支撑,防止燃气管道断裂.
十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常德大道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并解释.
十三、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