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1日至8月15日。
二、预评估范围
此次脱贫攻坚预评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覆盖全镇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全镇所有745户1888人贫困户(含已脱贫和未脱贫)。
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组织村两委、社干部开展预评估,同时按该村贫困户数1/2的比例调查走访非贫困户。
三、预评估内容
本次预评估的重点任务是查看今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查看已退出村、脱贫户“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查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查看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发现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看20xx年脱贫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1.20xx年计划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实现情况
(1)两不愁:查看贫困户家庭收入,是否存在愁吃愁穿现象。
(2)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基本医疗有保障,查看贫困户是否百分之百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户医疗报账和支出情况、大病医疗救助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相关住房建设政策享受和落实情况。
(3)三有:实地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入户情况。
2.20xx年计划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情况
(1)一低: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
(2)五有:实地查看计划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通村硬化路、文化室、卫生室、通信网络达标建设情况。
(二)查看20xx年已退出村,20xx年—20xx年已脱贫户“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
查看20xx年已退出村“一低五有”和20xx年—20xx年已脱贫户“一超六有”“回头看、回头帮”及巩固提升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和政策保障情况,以及“回头看”发现的少数脱贫户个别指标未达到脱贫标准的“回头帮”进展情况。
(三)查看20xx年拟退出贫困村、拟脱贫户脱贫工作推进情况
查看20xx年拟退出村“一低五有”和拟脱贫户“一超六有”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产业扶贫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拟脱贫户收入和政策保障情况。
(四)查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等情况
查看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四项扶贫基金”作用发挥情况;查看扶贫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情况,特别是查看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是否存在超标、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自筹资金和负债情况,今年实施易地搬迁户搬迁入住情况,旧房宅基地复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查看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情况,已脱贫户和今年拟脱贫户的危房改造是否完成,是否居住在安全房屋内等情况。
(五)查看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
查看各地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运行使用情况,每个村核查不低于5户贫困户信息,与脱贫攻坚“国家子系统”数据进行对比,重点核查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六)查找脱贫攻坚推进中的新问题
重点注意精准识别中是否存在贫困户漏评(即:符合贫困户标准但未纳入贫困户序列)、错评(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但纳入贫困户序列)和错退(达不到脱贫标准但标注为脱贫)的情况;是否存在因村因户帮扶群众认可度不高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是镇脱贫办负责制定脱贫攻坚预评估工作方案,汇总整理各村各部门评估情况。
二是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做好协调联络、组织实施、意见反馈和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是各挂片领导负责督促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入户调查,填写好农户评估表和村级评估表,评估发现问题台账,并抓好问题整改。
四是评估工作结束后,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要再次检查农户评估表、村级评估表、贫困户脱贫成果表和贫困户脱贫评估验收表,科学分析每一户的退出脱贫情况,拿出具体意见,准确评估他们是否能如期脱贫、稳定脱贫,如实填写评估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各村附件2、3、4、5、7表,请于8月16日中午12点前,报镇扶贫办汇总。
镇扶贫办在汇总基础上,填写20xx年建卡贫困人口脱贫评估验收汇总表和20xx年建卡贫困人口脱贫未达标明细表,撰写20xx年全镇脱贫攻坚评估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估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评估结论及下步打算建议。
各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好脱贫退出质量关,按照退出标准,对标核查,客观公正反映真实情况,坚决防止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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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范文 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整改落实方案合集
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把监督检查意见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谨慎的态度,把问题整改到位、改彻底,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整体质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镇真抓实干整改问题,一体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压紧压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巡视巡查整改的主体责任人监督责任,明确整改政治要求,强化日常监督责任,对巡视察反馈问题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市县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为推进我镇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问题整改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实事求是落实整改,做到从严从实真抓真敢,坚决杜绝“避重就轻”确保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去的实效。
2、我镇领导干部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领导小组按照现有工作机制,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将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督导内容,持续开展脱贫攻坚督导检查。
3、务实整改责任。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分级负责把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负责专人,加强工作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认真完成整改。
4、强化组织领导。针对问题细化方案,各村和领导小组齐心协力,迅速行动,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
5、强化整改实效。按照整改方案,找准具体抓手和切入点,逐项整改,狠抓落实了在整改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体制,不断归纳总结,形成好的、规范性的工作标准予以推广应用,确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6、为防止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镇制定了扶贫自查方案。
三、整改工作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保持定力耐力,补齐短板弱项,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有效落实。
2、狠抓整改落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层层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3、压实责任主体。镇党委书记是巡查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查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出成效,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
4、保证整改实效。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任务工作。
【精选】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实用
为切实推进春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量、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抓好春季有利时机,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效,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提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防贫监测帮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抓好“两类人员”动态监测。
(1)明确监测对象和内容。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加强“两类人员”监测,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户、前期上报边缘户未纳入户、历年上访户、多年外出回乡户以及脱贫户等重点人群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对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在3月19日前将名单上报至县扶贫办。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在3月底前,经县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乡镇要加强与县直有关单位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县扶贫办,并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消除风险。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巩固义务教育保障。在3月22日前,县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和乡村开展义务阶段教育失学辍学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和扶贫办数据信息比对,摸清核准脱贫家庭学生底数,在5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随来随办制度,优化申报审批流程,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在3月22日前,县住建局要对全县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xx年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在3月22日前,县水利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要扎实做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农村脱贫人口供水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
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乡镇要按照今年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乡镇发展的富民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领办产业,推动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产业发展项目、领办主体、带贫益贫方式,并将情况上报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开展“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3月22日前,县扶贫办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103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4月底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组织工作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认定,对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审定,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县委、政府研究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标准。(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乡镇要组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在3月22日前,上报至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2)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力度。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要在原有产业差异补助政策基础上,拓宽产业奖补覆盖面,提高产业奖补标准,优化产业奖补程序,充分调动脱贫户和边缘户发展“短平快”产业项目的积极性,实现产业增收致富目标。(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在4月底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乡镇要结合产业需求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在3月22日前,各乡镇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对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提供上门信贷服务,不得设置贷款条件和门槛,做到应贷尽贷。对已获得贷款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严格核实贷款用途,防止出现非生产性支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并长期坚持)
(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50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1.加强就业监测管理。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各乡镇要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实施就业分类帮扶。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3月底前,县人社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做好项目务工帮扶。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中烟、中国人保捐赠项目等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办好用好扶贫车间。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乡镇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县扶贫办、县人社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乡镇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1.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发电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爱心超市和救助失能弱能奖励补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发电收益金额,制定村级光伏电站20xx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历年发电收益使用还有结余的,必须在20xx年优先使用并完成报账后,再使用20xx年光伏发电收益。(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
2.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各乡镇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xx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月工资标准不低于500元。坚持光伏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对无力履职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做好省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1.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县领导挂乡帮村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申请报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拓展帮扶工作内容。驻村帮扶工作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年之计在于春,挂点县领导要深入帮扶乡村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推进乡村振兴调研。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一方面要协助乡村做好脱贫群众防贫监测、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协助乡村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严肃帮扶工作纪律。县领导每月到挂点乡镇和村调研指导不少1次,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每周驻村工作5天4夜,驻村工作组坚持每季度驻村帮扶不少于50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大驻村帮扶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考勤结果,对未按要求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的定点帮扶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要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驻村帮扶不在岗、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纪委监委、县直定点扶贫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强化搬迁群众后续帮扶。3月15日前,有关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2.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凤安佳苑、阳光小区等易地搬迁安置小区要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服务、有氛围、有队伍”要求,制定社区管理制度、设立管理机构场所、配齐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加强安置区卫生室、社区管理用房、公共活动场所、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和管护,进一步完善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推进安置小区扶贫车间建设。凤安佳苑、阳光小区安置点要积极招引园区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利用仓库、店面等资源,引进劳动密集型、手工加工型企业进驻小区或在小区附近开办扶贫车间,积极吸纳易地搬迁人口务工就业,进一步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七)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编制
“十大工程”责任单位要在总结20xx年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新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在3月15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出台和项目安排上,要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新政策,精准确定项目资金规模、细化项目清单,做到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好工作力量,抓紧做好工作方案编制,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大工程责任单位;完成时限:3月底前)
(八)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1.深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中央和省市先进典型为重点,深入宣传我县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县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网信办、县政法委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网信办、县政法委,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县乡村三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施工表。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乡镇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加密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促检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乡镇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方案范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方案实用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的通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本镇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督战内容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情况。是否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农村低保;将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都能得到集中供养服务;对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符合孤儿保障待遇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对象要及时纳入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重点按《县民政局关于社会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再排查及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排查,落实专人负责汇总录入,按要求上报。
(二)脱贫攻坚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以及国家和省巡视、年度成效考核、财政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三)“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清查、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清理、脱贫攻坚责任和工作落实“四大专项行动”开展及落实情况。重点是20xx-20xx年政策、资金到位落实情况。
(四)新增对象审批工作情况。
(五)扶贫领域兜底保障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二、督战方式
按照“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户、行业部门包政策落实”的方式,以及分类挂牌、分级督战的要求,深入进村入户,认真对照全镇所有贫困对象在兜底保障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既督又战、以督促战,切实推动本镇把短板弱项补扎实、把基础工作打牢靠。
三、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
镇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督战步骤
20xx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3-4月,彻底清理20xx-20xx年政策、资金到位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问题清零;3-6月,开展新增对象审批工作,资金及时到位;5-6月,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查漏补缺。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所有档案资料收集归档,装订成册,口径统一,数据真实有效。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挂牌督战工作既要较真碰硬“督”,更要凝心聚力“战”,明确“督”是为了“战”,切忌舍本逐末,要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攻坚举措,确保督战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统一要求,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辖区督战工作。
(二)加强统筹调度。为推进督战工作有序开展,脱贫攻坚
兜底保障挂牌督战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分析、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问题整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村入户掌握真实情况,发现问题要见人见事,反馈问题要实事求是,指导整改要较真碰硬。被督战村要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需要进一步改进或逐步解决的,要在5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村民委员会要把此次挂牌督战作为精准补齐短板弱项的重要机遇,督战中,发现有问题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滞后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方案范文:民政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方案范本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督促调度会精神,切实做好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全省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我市农村困难家庭,除纳入特困供养、孤儿保障范围外,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经民政局研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督促调度会精神为指针,明确兜底保障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坚定必胜信心和决心,保持战略定力,不停顿、不放松、不懈怠,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基础更牢、质量更高、成色更足,要紧盯“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加大排查力度,主动预警监测,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全力推进我市兜底保障工作行稳致远。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脱贫渐退政策。要对享受扶贫政策后暂时脱贫,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的建档立卡家庭,低保补助金按暂时脱贫前核定水平确定,低保补助金递减幅度为25%。经核算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低保标准2倍的家庭,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及时清退。
(二)大力加强易致贫人口监测。要加强“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监测预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特困供养、孤儿保障和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同时,要综合运用好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项救助政策,确保我市农村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得到应有保障。
(三)坚持公开透明依规操作。要加大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加强公开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要明确工作职责,严密工作流程,夯实责任,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上,做到规范化操作、透明化管理、优质化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民政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工作要求
(一)宣传政策,搞好发动。各乡(镇)要采取形式多样方式,大力宣传当前国家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和社会救助政策,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全省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吉民发﹝20xx﹞12号)文件规定,运用农村低保“补差式”核算办法,严格落实“脱贫渐退”以及特困供养、孤儿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项救助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做好全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二)严密程序,阳光操作。各乡(镇)在农村低保核查认定工作上,按照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要求,采取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评估计算办法,严密操作程序,公开运作,切实把握好“家计调查、信息比对、评议审核、审批公示、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杜绝一切形式的暗箱操作行为,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公正透明,阳光操作。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导。各乡(镇)要明确农村低保工作属地管理职责,纳入工作日程,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好“脱贫渐退”政策,实行动态管理,特别是要严格把好农村低保核查认定“出口和入口”关,保证农村低保对象进出有序,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中,民政局要加强督导,适时入户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对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中,擅自违反救助政策、违反操作规程、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和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涉及违法问题线索,一经发现,要坚决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我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达到预期效果。
方案范文: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20xx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高质量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决定在各乡镇(街道)开展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测评估指标
(一)任务完成指标
1.低收入人口脱贫巩固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年增长20%以上,脱贫巩固率达100%,“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到位,家庭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开展脱贫质量动态监测预警,所有新增致贫(含新纳入低保、五保)全部脱贫,高质量全面小康路上“一人不少、一户不落”。
2.集体收入达标巩固率。所有村集体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年增幅达10%以上;其中“十三五”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平均收入达45万元;基础设施配套与公共服务水平均稳定达到省定标准。
(二)帮扶举措指标
3.扶贫项目建成率。建立并完善扶贫项目库,各类扶贫项目立项、设计、招标、建设、验收、拨款、运营、收益、分配等环节规范,并按照方案进度实施完成,无滞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所有项目和资金均在国扶办与阳光扶贫等监管平台如实反映。
4.扶贫资产管理到位率。全面盘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建设形成的扶贫资产,完成清产核资,产权明确到村,逐个项目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并纳入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范围。利用股份经济合作社,强化扶贫资产管理运营,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5.项目资金绩效达标率。全面落实扶贫资金资产绩效与分红,保障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收益。强化扶贫项目特别是产业增收项目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不断探索以就业创业为主的直接带动方式。低收入农户直接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并收益到位率达100%。
(三)政策落实指标
6.教育扶贫达标率。全面落实扶贫助学政策,实现教育资助“六个全覆盖”;强化控辍保学工作,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辍学失学情况;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7.健康扶贫达标率。全面落实“三免两减”、家庭医生签约、住院“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代缴政策,开展7-64周岁低收入人口免费健康体检。
8.住房安全保障率。全力推进农房改善工作,实现所有低收入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无新发生危房户。
9.饮水安全保障率。加大区域供水管网质量改造提升力度,实现所有低收入农户饮水安全有保障,区域供水入户率达100%。
10.民政政策落实率。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610元/人/月,强化扶贫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对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养老扶贫、残疾人两项费用补贴、残疾人托养补贴等政策。
11.金融扶贫完成率。强化宣传引导,落实贴息政策,全面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任务。
12.补贴政策落实率。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主要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代缴,基本生活用水、用电等费用予以补贴等政策。
(四)改革创新指标
13.试验项目完成率。全面完成贫困申报制、低收入农户激励计划等扶贫改革试验清单项目,低收入农户与经济薄弱村居持续增收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建立起解决相对贫困的体制机制。
14.创新举措达效率。加大自主创新力度,鼓励以乡镇、村居为单位,围绕产业发展的方法路径、结对帮扶的工作机制、精准政策的落地见效等方面进行探索,针对农户脱贫、经济薄弱村增收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创新举措并及时总结经验。
二、监测评估方式
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采用年度评估的方式开展,由乡镇(街道)自评、县直部门复评和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考评三个阶段组成。同时,为全面掌握政治生态扶贫工作指标动态发展情况,由县政府扶贫办负责,在前三季度的每季度末组织开展季度预评估工作,预评估结果将作为年度评估工作的重要参考。
1.乡镇(街道)自评。11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逐条对照评估指标,按照评估方法,遵循评估依据,科学采集数据,客观公正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附证明材料报县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备案。
2.县直部门复评。12月1日前,评估指标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行业部门数据、平时调研督查掌握数据等资料,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考核的等方式,对乡镇(街道)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后,由县政府扶贫办进行统计汇总。
3.领导小组考评。12月10日前,县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认真做好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整理工作,形成全县政治生态扶贫工作综合考评情况。相关考评情况报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形成年度评估结果报省市扶贫办。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开展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工作,是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重要抓手,是一项极其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评估质量,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科学采集数据,促进信息共享,共同推动监测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扶贫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明确责任科室与责任人员,部署开展监测评估,抓好业务指导,及时解疑答惑。
2.强化过程督查。县政府扶贫办要会同纪检监察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定期对数据采集、审核、管理等环节组织监督检查,强化域内协调,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各单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等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坚决杜绝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发生。
3.加强结果运用。政治生态脱贫攻坚监测评估是对乡镇(街道)扶贫工作的综合评价,是对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的再明确,也是乡镇(街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客观反映。考评结果将作为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扶”和其他党员干部“述扶”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干部提拔任用时,政治生态脱贫攻坚实绩将作为重要参考。
精选: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对工作难度大的县和村挂牌督战"的重要指示,根据省、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结合乡情和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紧扣"两不愁三保障""三落实"以及贫困县摘帽"四个不摘"要求,瞄准重点工作,开展挂牌督战,推进"清零"行动,不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二、督战目标
(一)全乡剩余贫困人口清零
实行县乡领导挂户包干,扎实推进剩余贫困人口"清零"行动,实现全乡23户44人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全乡消除绝对贫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二)市挂牌督战的高背村发展基础全面提升
市级挂牌督战的高背村安排300万元扶贫资金,完成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任务,实现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有效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三、督战内容
(一)"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
1.加强困难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跟踪监测,落实民政低保、救助、救济等政策措施,确保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督战责任领导:)
2.加强控辍保学力度,全面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确保教育资助政策应助尽助。(督战责任领导:)
3.全面推进"四道保障线""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医疗报销比例在90%左右,落实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帮扶、村卫生室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督战责任领导:)
4.全面排查鉴定贫困户住房安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彻底解决农户住危房和维修加固不彻底问题。(督战责任领导:)
5.全面排查鉴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饮水工程质量,完善饮水安全防范管理机制,解决季节性断水问题。(督战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二)产业扶贫
1.落实市委"县四套班子领导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挂点建设一个扶贫产业经营主体,驻村帮扶单位帮助挂点村至少发展一个扶贫产业或就业车间"工作要求。
2.继续实施产业扶贫奖补政策,加大产业发展金融政策支持,帮扶农业产业扶贫基地(企业)复工复产,尽力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3.推进有扶贫带动功能新型经营主体与扶贫对象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带贫益贫。
4.大力培育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
5.加强光伏扶贫运维管理,健全收益分配机制。
(督战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
1.帮扶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2.开辟贫困劳动力招聘绿色通道,引导贫困劳动力根据就业意愿和就业技能对接应聘。
3.进一步挖掘增设公益性岗位。
4.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种养业技术培训,提升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能力。
(督战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兜底保障
想方设法解决肺炎疫情期间贫困家庭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充分用好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扎实兜牢脱贫底线。(督战责任领导:温雪焘;完成时限:20xx年3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1.落实搬迁安置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措施,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2.完善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管理,引导搬迁贫困群众融入新社区新环境。
3.推进搬迁贫困户拆旧复垦复绿工作。
(督战责任领导: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六)消费扶贫
1.乡政府预留政府采购扶贫产品份额,按进度完成采购任务。(督战责任领导:)
2.督促各帮扶单位工会使用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费采购扶贫产品。(督战责任领导:)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七)农村人居环境
1.、帮扶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
2.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
(督战责任领导:赖晶晶;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八)基本公共服务
对标20xx年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内容,梳理圩镇、各行政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弱项,并及时整改。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电网、宽带网络、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督战责任领导:温雪焘、毕江燕、赖晶晶、廖水根、伍伟;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九)扶贫资金项目
1.对照脱贫攻坚普查内容,优化20xx年扶贫资金项目安排。
2.对脱贫攻坚期内所有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再排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
3.强化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后期管理维护,充分发挥扶贫项目效益。
(督战责任领导:赖晶晶;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
(十)中央、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等问题整改
巩固中央、省委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及省成效考核,各级暗访督导、审计、全面排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成果,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督战责任领导:温玮、陈荣水;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实现"十个清零"目标
1.受肺炎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的贫困户清零。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贫困户清零。
3.贫困户滞销积压农产品销售清零。
4.农村现住唯一住房是危房的人口清零。
5.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人口清零。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人口清零。
7.农村基本医疗未得到保障的贫困人口清零。
8.农村符合条件办理贫困残疾人证和慢性病证明未办理的人口清零。
9.农村家庭无卫生厕所的人口清零。
10.农村未应享尽享兜底保障的人口清零。
四、督战方式
全面落实市、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的部署要求,聚焦市、县挂牌督战的范围和内容,对挂牌村组织开展督战。对挂牌督战发现的问题应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集中优势兵力,统筹整合资源,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彻底解决问题。
五、督战要求
(一)提高认识
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是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现实需要。各村、各驻村工作队、乡直(驻乡)有关单位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挂牌督战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二)落实责任
坚持乡村共同负责、共同抓落实的督战机制。督战责任领导每月实地督战不少于1次,指导帮助各村解决突出问题;挂户包干领导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一户一策"逐户研究制定措施,包政策落实、包脱贫。
(三)严明纪律
挂牌督战应严格执行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村在开展好本辖区挂牌督战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市县乡挂牌督战工作,坚决杜绝"督战迎检";对应付督战、督战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予以严肃问责。
各村、各驻村工作队4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挂牌督战进展情况。
